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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縛

karma-bandhana

业力系缚众生于生死机器生成

类型 见地难度 入门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先从一个很当代的经验说起:一个人明明知道某种生活正在伤害自己,却越来越难停下来;即使偶然看见了另一条路,也未必有心力、有条件,甚至未必有机会真正走上去。

佛教所说的“业缚”,正是在解释这种“不自由”如何形成。但它比“坏习惯”更深,也比“遭到报应”更完整。

《瑜伽师地论》给出的核心定义是:

“由三因缘,说名业缚:谓乐诸业、由业重、于业果报不自在故。”

这里的“业”,不是职业,也不只是外在行为,而是由意乐推动的身、语、意造作,以及这些造作所熏成的力量与所招感的异熟。“缚”也不是外面有谁拿绳索捆住我们,而是过去与现在的造作逐渐形成一种限制:它使人难以生起出离意愿,难以安住出离之乐,难以修得圣道,乃至失去自主闻法、择善而行的条件。

因此,业缚不是一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能说完的道德格言。它关心的是:造作怎样变成习性,习性怎样影响选择,选择怎样积成重业,业又怎样成熟为无法任意回避的处境;而人在处境中继续以爱、取与无明反应,又怎样制造下一轮造作。

《瑜伽师地论》首先从三重因缘说明业缚。

第一重,是“乐诸业”:恶业习气障碍善法。

“乐”不是说一个人经过理性判断,公开宣称自己喜欢作恶;它更常表现为反复造作之后,心已经熟悉并偏爱那条路。长期用讥讽保护自己的人,一遇冲突就先伤人;习惯以欺瞒获取利益的人,一到紧要关头便自然隐瞒;总靠愤怒取得控制的人,甚至会把平静误认成软弱。

这时,束缚不只在“做过什么”,还在“心开始喜欢怎样运作”。恶行由陌生变成熟练,由勉强变成顺手,最后使善法显得乏味、困难、不切实际。《瑜伽师地论》所谓由串习恶业而“爱乐诸恶,使心不能趣入善法”,说的正是这种造作对心的反向塑形。

第二重,是“由业重”:重业障碍出家与证果。

论中特别以造作全部或部分无间业为例:即使后来对佛所证、善说的正法与毗奈耶生起欣乐,也可能连暂时出家的条件都不可得,更不必说证得沙门果。

这一层不能窄化成“犯过错,所以没有资格修行”。佛法并不是在建立一种永久的道德污名。它指出的是因果力量有轻重之别:某些极重的造作会严重破坏修道所依赖的人际、伦理与心理基础,并构成强大的果障。忏悔、止恶和修善仍然有意义,却不等于已经造下的业从未发生,也不保证一切果报都能按照个人愿望立即撤销。

第三重,是“于业果报不自在”:异熟果报障碍自主与闻法。

由身、语、意恶行而生于恶趣,长夜受苦,不能自主;或者生在所谓“边地”——这里主要不是现代地理意义上的偏远地区,而是指缺少佛法与贤善众、难以值遇四众弟子的处境——便可能连听闻正法、亲近善友的机会都没有。

重点在“不自在”。人造业时常以为自己正在扩大自由,果报成熟时才发现,可选的道路反而变少了。就像一次欺骗似乎解决了眼前危机,却可能使信任、人际支持与自我诚实一并损坏;后来即使想改变,也已经不再拥有原先的全部条件。现实中的这种例子只能帮助理解因果结构,不能与佛教所说跨越生命流转的异熟完全画等号。

这三重可以简明地看成一条逐渐收紧的链条:

- “乐诸业”是心被反复造作熏熟,开始不乐于善。

- “由业重”是某些重大造作直接形成强烈的修道障碍。

- “于业果报不自在”是业已成熟为处境,人在其中不能随意选择果报,也可能失去闻法修行的条件。

《瑜伽师地论》又从另一角度说:“乐著事业,名为业缚。”这里的“事业”不能径直读成现代的工作或职业。它指对所作、所营办之事的乐著:心不停借造作、经营和追逐来安顿自己,并在其中贪著。问题不在于做事本身,而在于心是否非得通过“我正在做成什么”“我将成为谁”才能确认自身。

论中还说,有些业会障碍三个关键位置:出离心、获得出离喜乐、获得圣道。

这三者有清楚的递进关系。

出离心,是开始看见被贪爱、嗔恚、无明驱使的生活并不可靠,愿意离开苦及苦因。业缚可能让人根本不想离开,反而把束缚当作快乐。

出离喜乐,是人在离开染著、止息不善时,能够体会清凉与安稳。业缚也可能让人虽想改变,却一离开刺激便空虚、烦躁,无法以清净为乐,于是又退回旧有模式。

圣道,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律或情绪改善,而是通向如实知见与解脱的修行道路。若业力妨碍正见、戒行、定慧及证悟,它所障碍的便不只是“过得更好”,而是出离生死的根本道路。

此外,“顺异熟障业”与“邪愿业”也属于业缚。前者强调某些业及其异熟会形成修道障碍;后者尤其提醒我们:愿望并不因为披上宗教外衣就自动清净。

《瑜伽师地论》把“求后有愿”称为“微细缚”乃至“最极微细”。一个人即使修梵行,如果真实愿望仍是“愿我来世成为更高贵、更有力量、更快乐的我”,这种修行仍在为“后有”准备材料。它也许比追逐眼前欲乐精致得多,却仍以某种未来存在为所求,增长后有之苦因,障碍现法涅槃。其微细之处正在于:它生起得快,而且被束缚的人往往不知道自己正在被束缚。

所以,业缚不只包括明显的恶业,也包括以善行换取轮回中理想身份的执著。善业与恶业的果当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但从究竟解脱看,只要有漏业仍由无明与爱取摄持,便仍可能把人系在生死之中。

论中用了一组不能互相压平的比喻:能往善趣的业,把众生系在“善趣柱”上;能往恶趣的业,则把众生系在“恶趣橛”上。前者与“爱结”相应,人因贪爱可意果报而自然乐往;后者如“爱锁”,众生虽不愿承受苦果,却仍被已经形成的业力逼迫而去。

柱与橛所系的方向不同,果报的苦乐也绝不相同。佛教并不因此否定修善。善趣通常更有条件闻法修行,善业也是修道不可缺少的资粮。这个比喻只是进一步指出:若行善始终由对“我的福报、我的身份、我的未来存在”的贪爱摄持,善果仍不是究竟解脱。金链比铁链舒适,却仍须看见它是不是链。

完整的流转结构也不能只归咎于“业”。《瑜伽师地论》说到爱结、爱锁、无明以及“依后蕴而被缚”:无明使人不能如实知,爱使心追逐可意境、抗拒不可意境,造作形成业,业牵引后续诸蕴与苦果;在受果过程中,众生又继续以无明和爱造作。业、爱、无明、后有与苦果因而相续相连。

这正是业缚在整个解脱道中的位置:它不是唯一的束缚,却是烦恼如何落实为生命轨迹、又如何反过来限制修道自由的关键环节。戒学首先截断明显的不善造作,定学削弱心对惯性反应的服从,慧学则照见无明、爱取与“我”的执著。解脱并非找到一个全能的自我来控制所有果报,而是不再以无明和爱制造新的系缚,并对现前异熟作如理回应。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这样一个晚上:你加班回家,身体疲惫,伴侣发来一条消息:“你最近根本不在乎这个家。”你下意识拿起手机,准备回一句更伤人的话。我们严格依经典定义,把业缚逐步走一遍。

第一步,是当下已有的处境。

加班、疲惫、关系紧张,以及对方已经发出的消息,都属于你此刻必须面对的条件。其中有些可能与自己的长期选择有关,有些来自他人、制度和复杂共业,不能轻率断言为某一件前世行为的精确果报。佛教因果不是允许旁观者指着受苦者说“这都是你自己的业”。具体异熟关系极其复杂,不能靠臆测判定。

但就“于业果报不自在”的结构而言,此刻有一点很清楚:事情发生以后,你不能用意志把它改成从未发生。身体已经疲惫,信任可能已经受损,对方的话也已经进入耳中。业果成熟之“不自在”,首先提醒人承认条件,而不是幻想绝对控制。

第二步,是旧有造作已经熏成偏好。

你过去每逢受伤就讥讽,每逢心虚就反击。次数多了,攻击性语言不再只是一个偶然念头,而成了最熟悉、最顺手,甚至暗中带来快感的反应:一句话刺中对方,会让你短暂感到自己重新掌握局面。

这才对应“乐诸业”。它不是简单地说“你产生了愤怒”,也不是说“发消息”这个动作本身就是业缚;关键是身、语、意的不善造作经过串习,心开始乐著其运作方式,以致道歉、倾听、忍耐反而显得难受。

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是把任何自动习惯都直接叫作佛教意义上的恶业,或者把神经系统的条件反射等同于业。现代心理学与脑科学可以帮助描述习惯、奖赏和反应模式,却尚不能证明佛教关于业及异熟、生命流转的全部主张;两者所用的方法与讨论范围并不相同。这里可以类比,但不能宣称科学已经证成业论。

第三步,是业开始障碍“出离心”。

你也许并不觉得这种沟通方式有问题,反而认为:“关系本来就是谁软谁输。”于是你不想离开攻击—防御的循环,只想在循环里赢。这不是缺少一条沟通技巧,而是尚未真正厌离苦因:你厌恶的是自己输,却不厌离制造彼此痛苦的机制。

第四步,是业障碍“出离喜乐”。

假如你已经知道不该反击,试着放下手机,内心却立刻焦躁:“不回击,他就会得寸进尺;不刷点东西转移注意,我受不了。”安静、克制和诚实没有带来轻松,反而像被剥夺。旧有刺激一撤去,心便觉得空虚。

这正显示为何“想离开”还不够。若心尚未从善法、寂静与不伤害中得到较稳定的喜乐,它很容易重新投向熟悉的不善造作。修行不仅是压住冲动,也是在戒、定、善友与正见中逐渐改变心所乐之处。

第五步,是造作继续加重。

你发出侮辱性信息,对方反击;你为了证明自己有理,又翻出隐私、威胁离开,并向孩子暗示另一方不值得信任。一次反应逐渐变成持续的身语意伤害,破坏关系、信任以及自己受教和反省的能力。

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业重则形成更强障碍”的方向,但不能把一次家庭争吵直接等同于论中所举的无间业。无间业是经典中具有特定范围的极重业,不能拿来泛指所有严重错误。生活走查的作用是看见“业可由轻转重、障碍随之加深”的机制,而不是任意改写经典分类。

第六步,是结果反过来缩小选择。

长期伤害之后,伴侣不再信任你,孩子回避你,你也越来越依赖工作与手机逃避家庭。此时即使忽然想改变,也不能要求别人立刻恢复信任。过去的造作已经成为今天的限制条件。

这只是现世可观察的一部分因果,不足以穷尽“异熟”的经典含义;但它清楚显示了“不自在”:造作之时似乎自由,结果成熟时却不能点选“撤回”。真正的负责,不是陷入宿命感,而是在不可撤销之中停止续造,并尽力修复仍可修复之处。

第七步,是邪愿可能混入看似善的改变。

你开始学佛、冥想、行善,却暗暗希望:“只要我修得够好,家人就必须承认我是对的;以后我一定要成为更有福报、更受尊敬的人。”行为表面转善了,中心仍是强化“我”、装饰“我”、延续一个更理想的“我”。

这便接近“邪愿业”与求后有的微细缚。问题不在发愿本身。愿离恶、愿行善、愿成就菩提,与愿凭修行巩固自我、换取轮回中的理想身份,方向并不相同。最难辨认的束缚,往往不是“我想作恶”,而是“我想借善法让这个我永远更加圆满”。

如果此时能暂停,不立即发送伤人的话;如实承认“我现在很累,也正在害怕被否定”;守住不妄语、不恶口、不以孩子报复伴侣的边界;在情绪平复后承担责任,并观察“非要赢”的我执如何生起,这就不只是改善沟通,而是在业缚的链条上动手:不让烦恼继续落实为新业,不让旧业成为续造新业的借口。

这里也要避免另一个误区:一次忍住不回消息,并不等于业缚已经断尽。它可能只是给出一个缺口。戒使明显恶业不再增长,正念使惯性在转成言行以前被看见,定使心不必跟每个冲动奔走,慧则进一步观察造作者、受者与所求之“我”如何依缘而立。解脱道不是靠一次漂亮的选择完成,却正由一次次不再盲从旧业开始。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喜欢把自由理解为“选择越多越自由”:更多商品、更多信息、更多身份、更多表达渠道。但业缚提出了一个更尖锐的问题:是谁在选择?选择的心,是否早已被自己的反复造作训练好了?

刷手机就是一个浅显的例子。算法可以根据停留、点击和互动不断调整推荐;与此同时,人也用一次次点击训练自己的注意习惯。算法并不等于业力,平台机制更不能取代佛教的身语意业与伦理因果;但这个类比能让人看见一个重要结构:过去的选择塑造后来出现的选项,后来出现的选项又诱导下一次选择。久而久之,人以为自己一直在自由选择,其实可欲、可见、可忍受的范围已经变窄。

业缚的洞见,首先让我们重新理解自由。自由不是“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想做什么”本身可能正是串习的结果。更深的自由,是心能看见冲动而不必服从它,能承受不满足而不立即造作,能在果报不由己时仍选择不增加新的苦因。

其次,它纠正了当代常见的自我优化迷思。我们经常把修行理解为让自己更专注、更成功、更有魅力、更不焦虑。如果所有训练最终都只是为了制造一个更坚固、更受赞赏、更长久的“我”,它或许能带来世间利益,却未必通向出离。业缚尤其以“求后有愿”为微细缚,就是提醒修行人:连善法也可能被爱取征用。

再次,它使伦理不再只是外在规训。戒不是某位权威任意规定“你不许这样”,而是在保护未来的自由。每一次不欺骗,都在减少以后必须用更多谎言维持局面的可能;每一次不以愤怒取乐,都在避免把嗔恚训练成心最顺手的武器;每一次布施而不急于索取回报,都在松动心对占有和自我确认的依赖。

从这个角度看,恶业的危险不仅在未来受苦,也在当下把心训练成更难亲近善法的样子;善业的珍贵不仅在获得可爱果报,也在为闻法、持戒、修定与发慧保存条件。

但业缚也防止我们把人生解释得过度个人化。佛教讲业,不等于否认社会制度、家庭结构、经济压力、疾病和他人行为的真实影响。一个人遭受压迫,不能简单归结为“他的业”;一个人占据优势,也不能把既得利益包装成“我前世修得好”。我们不知道某个具体遭遇的全部因缘,更没有资格借业论取消慈悲、救助与公共责任。恰恰因为行为会造成后果,改变不义制度、保护受害者、建立更少伤害的共同生活,也属于应当认真承担的造作。

最后,业缚给人一种既不宿命、也不天真的希望。

它不天真,因为已经成熟的果报不一定随愿改变,重业也不能靠一句“放下”轻轻抹去。它不宿命,因为现前每一刻如何回应,仍可成为新的因缘。过去解释了限制,却不等于命令我们继续复制过去。佛教修行不是宣称“我能控制一切”,而是学习分辨:什么已经成熟,需要承受;什么正在生起,可以不随;什么尚未形成,应当谨慎护持。

业缚在解脱道上的意义,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众生不是只被外在结果捆住,更被自己不断续造结果的方式捆住。修道因此不是等待一切业果消失以后才开始;正是在受果而不自在之处,不再以无明、贪爱和嗔恚续造,解缚才真正开始。

常见误读与澄清

第一,业缚不是命中注定。

“业果不自在”是说业果成熟时不能任意选择,并不是说人生每个细节都由一条固定剧本决定。佛教因果讲众缘和合:过去业是重要条件,却不是可以被我们随意拿来解释一切的单一原因。现前的善知识、正见、忏悔、持戒、修定与智慧,也都能成为改变后续相续的条件。

第二,业缚不等于惩罚。

佛教业果不是一位审判者因愤怒而施刑。重点是造作、熏习、招感与相续。把业理解为宇宙奖惩制度,容易令人讨好某种神秘权威,也容易把受苦者视为“活该”;这都偏离了解脱道对无明、爱取与因果责任的分析。

第三,业缚不只指恶趣或悲惨果报。

恶业所感苦果当然是鲜明的束缚,但《瑜伽师地论》的范围更广:恶业习气能障善,重业能障出家证果,异熟能障自主闻法;业还能障碍出离心、出离喜乐和圣道,并包括顺异熟障业与邪愿业。只把业缚理解成“倒霉”,便遗漏了它最重要的修道意义。

第四,“乐诸业”不是喜欢工作,“乐著事业”也不是反对做事业。

在相关论义中,“业”与“事业”不能直接套用现代职业概念。照顾家庭、研究学问、经营公司、参与公益,都不因“做事”本身而自动成为业缚。需要观察的是:其中的身语意造作是否由贪嗔痴推动,是否令心乐著不善,是否妨碍出离与圣道,是否借成就不断加固我爱与我慢。

第五,业不只是外在行动。

佛教说身、语、意业。策划伤害、反复滋养恶意、以某种意乐推动言行,都不能排除在业之外;反过来,无意碰倒杯子与蓄意毁坏他人物品,也不能只因外观相似便说业完全相同。意乐在业的成立与轻重判断中极其重要,但业果又涉及对象、行为、完成情况等复杂条件,不能只靠一句“我本意是好的”免除责任。

第六,业缚不等于烦恼缚。

《瑜伽师地论》把“一切随眠”所立的“心烦恼缚”与“业缚”分别说明。烦恼是贪、嗔、无明等染污心法及潜在倾向;业是由意乐发动的造作及其因果力量。两者密切相依,却不能混为一个词:烦恼推动造业,业又带来相应处境;人在处境中再起烦恼、再造业,于是流转延续。

同样,论中的“业染恼、受染恼、烦恼染恼”,以及爱结、爱锁、无明、生死三种缚,也各有特定分判,不能笼统收进“业缚”便算解释完毕。业缚与它们交涉,但不等同。

第七,善业不是没有价值,善趣也不是与恶趣相同。

“善趣柱”与“恶趣橛”的比喻,绝不是说行善作恶没有差别。善恶业果有明确差异,善趣也通常比恶趣更有修道条件。论义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若对善趣果报起爱结,只想在轮回中得到更好的位置,仍未达到究竟出离。因此,正确次第不是以“空”或“不执著”为名拒绝行善,而是止恶、行善、净化其动机,最终不以有漏果报为究竟所求。

第八,求好结果不一定都是“邪愿”。

发愿离恶、修善、闻法、利益众生,不能因为它面向未来就一概判作邪愿。这里所警惕的,是以贪爱执取未来存在,把梵行当成换取后有的工具。辨别的关键不是愿望有没有目标,而是它究竟趋向离贪、离苦与觉悟,还是继续围绕“我将以某种理想形态存在”运转。

第九,承认业果不自在,不等于消极忍受伤害。

离开暴力关系、寻求法律与医疗帮助、设置边界、保护孩子,都可以是减少苦因的正当行动。“这是我的业,所以必须忍受”常常只是把业论误作自我压迫。承受已经发生的事实,与放弃改变尚可改变的条件,是两回事。

第十,不能凭眼前遭遇推断他人的具体业因。

看见某人患病、贫困、受灾,便断言他过去做过什么,是缺乏经典依据的臆测,也很容易伤害他人。业果关系深细复杂;对自己,业论应转化为谨慎、负责和精进;对他人,它首先应转化为慈悲,而不是审判。

说到底,业缚最值得当代人听见的,并不是“你被过去困住了”,而是更细腻的一句话:你今天的自由有其条件,今天的造作又正在成为明天自由或不自由的条件。

看见这一点,人不必厌弃自己。束缚不是一个不可改变的本质,而是因缘相续的过程。正因为它由因缘形成,才可以从因缘处松开:对粗重恶业,以戒止息;对反复串习,以正念与善行转向;对爱著与散乱,以定调伏;对把一切经验执为“我、我所”的根本无明,则以智慧如实观照。

当心不再把每一次冲动都续写成行动,不再把每一种可爱果报都认作归宿,也不再借修行经营一个更精致的“我”,业的绳索便开始失去新的编织材料。这才是理解业缚的落点:不是增加对因果的恐惧,而是在因果中学习真正的自由。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业缚(karmabandhana)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业缚,指由业力所成、障碍出离意愿与圣道证得的系缚,涵盖恶业习气障善、重业障出家证果、异熟障自主闻法及邪愿障涅槃等诸面相。

二、主要阐述

《瑜伽师地论》直接界定「业缚」有三重因缘:

第一,「乐诸业」——由串习恶业而爱乐诸恶,使心不能趣入善法。此显示恶业习气对善法的障碍。

第二,「由业重」——造作全部或部分无间业,以致虽欣乐佛所证善说正法毘柰耶,甚至暂时出家亦不可得,更遑论证得沙门果。此显示重业对出家与证果的障碍。

第三,「于业果报不自在」——由身语意恶行生于恶趣,长夜受苦而不能自主;或生于边地,不能值遇苾刍乃至邬波斯迦等四贤善众。此显示异熟果报对自主与闻法的障碍。

此三者依次显示:恶业习气障善、重业障出家证果、异熟果报障自主与闻法。

本论另从心法层面建立说:「乐着事业,名为业缚」。又将「于三处为障碍业」亦称业缚,其所障碍者为:出离心、获得出离喜乐、获得圣道。此外,「顺异熟障业」与「邪愿业」也都名为业缚。论中总结为「四种,别开有六,总合为四」,显示「业缚」不仅指恶趣果报,也涵盖对出离意愿、出离之乐、圣道及异熟的障碍,以及由错误愿求所成之缚。

就流转生死而言,本论说能往善趣、恶趣的诸业是「爱果」:善趣业使愚夫受「爱结所系」而自然乐往;恶趣业则使其受「爱锁所系」,虽不欲往,仍被强逼而去。由喜贪俱行爱称「驰走」,由后有爱及彼彼喜乐爱称「流转」。其系缚譬喻尤为具体:能往善趣之业把众生系于「善趣柱」,能往恶趣之业则系于「恶趣橛」;众生又为无明所缚,依后蕴而被缚,终须领受生等众苦。此处呈现业、爱、无明、后蕴与苦果相续相连的流转结构。

本论又说生死中有三种缚:一、除爱结外其余结所系的诸有漏事;二、爱结所染的诸有漏事;三、能生当来后有的诸行。第三种缚因微细而难解,并由萨迦耶见、对未来有无等境的计着、动乱心、恃举与戏论,以及能感生并有爱随逐的业行相续运作。

对「后有」的愿求,本论更称之为「微细缚」乃至「最极微细」:苾刍若为求后有而发愿修梵行,会增长后有苦因并障碍现法涅槃;此缚不但生起迅速,而且被缚者不能自知,故兼具时分微细与难识微细。由此可见,即使表面上是修行梵行,只要心愿后有,仍属业缚所摄的邪愿面向。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本条目以《瑜伽师地论》(《瑜伽師地論》)为直接来源。论中于不同段落以不同面向阐述「业缚」,用语与分判有异:

- 由串习、重业、果报三方面分判时,称业缚有三种因缘; - 由心法及障碍处所分判时,则说「四种,别开有六,总合为四」; - 对染恼之分类,则有「业染恼」「受染恼」「烦恼染恼」三种用语,明言前二唯属欲界系,烦恼染恼则通三界系; - 对系缚之喻有「善趣柱」「恶趣橛」「爱结」「爱锁」之别,分别对应善趣业与恶趣业的系缚方式; - 对微细系缚则以「微细缚」「最极微细」区分其程度。

四、与相关概念之关系

《瑜伽师地论》对系缚概念多分区立,并非以一种统摄:

- 「心烦恼缚」:以「一切随眠」而立,与「业缚」分别立说,二者并非同一; - 「业缚」:由业力所成之系缚,含上述串习、重业、果报、障碍三处、顺异熟障、邪愿等诸相; - 三种「染恼」:业染恼、受染恼、烦恼染恼,前二唯属欲界系,烦恼染恼通三界系; - 「爱结」「爱锁」「爱所系染」:与业相辅而为流转之因,与业缚并非同一却密切相关; - 「无明」「后蕴」:亦为众生被缚之缘,与业、爱共同构成流转结构; - 生死「三种缚」:除爱结外其余结、爱结所染、能生后有之诸行,三者并列,业缚与之有交涉而不等同。

由此可知,「业缚」与「心烦恼缚」、三种「染恼」、爱系、无明等概念并行而立,各有其界定范畴。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 「由三因缘,说名业缚:谓乐诸业、由业重、于业果报不自在故。」(《瑜伽师地论》) - 「乐着事业,名为业缚。」「于三处为障碍业,亦名业缚。」「顺异熟障业,亦名业缚。」「邪愿业,亦名业缚。」「四种,别开有六,总合为四。」(《瑜伽师地论》) - 「能往善趣业,爱结所系;能往恶趣业,爱锁所系……犹如善趣柱、恶趣橛……为无明所缚,依后蕴而被缚。」(《瑜伽师地论》) - 「三种缚:诸有漏事系属于结;爱结所染诸有漏事;能生当来后有诸行。」(《瑜伽师地论》) - 「求后有愿,是微细缚及最极微细;增长后有苦因,障碍现法涅槃。」(《瑜伽师地论》)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業縛」一詞,於思所成地及攝決擇分中給出多重界定,並與心煩惱縛、相縛等概念對舉。

一、三種業縛之分:論中設「云何業縛」之問,列三種相:(一)樂諸業:因串習諸惡而愛樂,由此於善法心不能入,為初業縛。(二)由業重:造作無間業等重罪,雖欣樂佛法,暫時出家尚不能得,況當能獲沙門果證,為第二業縛。(三)於業果報不自在:由身語意惡行生諸惡趣,不得自在長夜受苦;或生邊地,絕無四賢善眾,為第三業縛。

二、四種業縛:攝決擇分中以「何等名業縛」發問,對「心煩惱縛」為一切隨眠而立業縛為四種:樂著事業;於出離心、得出離喜樂、得聖道三處為障礙業;順異熟障業;邪願業。論云「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為四」。

三、流轉三縛:論於生死流轉中列三種縛——除愛結餘結所繫諸有漏事、愛結所染諸有漏事、能生當來後有諸行——由種種故、堅牢可愛樂故、微細故,令心難解脫。

四、柱與橛喻:論以「於彼處縛者」說明由能往善趣業繫於善趣柱,由能往惡趣業繫於惡趣橛,由喜貪俱行愛繫於自事柱,由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繫於自事橛;愚夫異生為無明所縛。

五、後有願之最極微細縛:若苾芻為求後有自發誓願修行梵行,第七後有苦因倍更增長,此後有願於微細縛中「最極微細」,以時分及難識故。

六、與相縛之關聯:偈云「相縛縛眾生,亦由麁重縛。善雙修止觀,方乃俱解脫」。

本論所用術語一貫稱「業縛」,未別立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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