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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得

dvi-prāpti

二得指佛教将「得」施设为两类之教说,含成就二种或证得二种之分判。机器生成

类型 事相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二得」的字面意思是「两种得」——佛教把「得」这个动作(或状态)施设为两类的教说。

但一开始就会撞上一个让人困惑的事实:汉传佛典里叫「二得」这个名字的,至少有两个完全不同的讲法。一个出自《阿毘达磨俱舍论》(毘昙部核心论书),一个出自《大乘庄严经论》(瑜伽行派重要论书)。同名而异义,是佛教术语史里常有的事——同名不代表同义,而是看上下文决定它具体指什么。

下面我把这两个讲法分开交代,最后再说它们怎么对话。


第一种讲法:《俱舍论》——「得」本身的两个面向

《俱舍论》在处理一个非常技术、但其实根本的问题:在我们这条生命的每一个刹那,那些色法、心法、心所法……它们是怎么「属于」我的?是什么让某个法「在我身上成立」、「成就于我」?

论主把这种「属于」「成就于」「成立于」的功能抽出来,命名为「」。然后进一步把「得」分成两种:

得有二種:一未得已失今獲,二得已不失成就。

第一种:未得已失,今获。 「未得」与「已失」是两种情境——前者是从未曾有过,后者是曾经拥有又退失了——这两种情境的共同走向都是「今获」:现在重新获得。换句话说,第一种「得」指的是「初次得到」或「失而复得」这个事件

第二种:得已,不失,成就。 已经获得,继续保持而不退失,是一种稳定的成就状态。这指的是「得而不失」这个持续状态

很多人会把第一种误读成「首次得」、把第二种误读成「再次得」,这是错的。第一种「得」其实涵盖「首次得」和「失而复得」两种情境;而第二种「得」不是时间上的「第二次」,而是性质上的「持续保有」。

用现代人熟悉的语言说:第一种「得」相当于你拿到某样东西的瞬间;第二种「得」相当于那样东西在你手里稳稳留住的状态。两者都是「得」,但前者是动态事件,后者是稳态保有。

「得」只在哪些地方成立

《俱舍论》对「得」的依处有严格限定:

- 有为法(因缘所生的种种法)方面:「得」与「非得」只依于自相续而立——自己的身口意、自己这条生命的流,不是别人的,也不是草木瓦石的。所谓「无有成就他身法故」「无有成就非情法故」。 - 无为法(不生不灭的法)方面:「得」与「非得」只依于二灭而立——即非择灭(不是透过智慧拣择、只是因缘断而自然不生的寂灭)和择灭(透过智慧拣择所证得的寂灭)。虚空则连「得」也谈不上,遑论「非得」。

而「非得」与「得」相翻而立——有「得」就有「非得」,两者配套。不是独立存在的「空」,而是「不成就」「不持有」这个关系状态。

「得」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

《俱舍论》认真辩论了一个哲学问题:当我「得」了一个善根时,这个「得」本身是不是一个与善根并列的实体?

论主结论是不是。他的论证链条相当完整:

- 无体:所谓的「得」,没有像色声贪瞋那样可以独立指认的体性。 - 无用:也没有像眼耳那样独立可指的作用。 - 若谓得为所得之生因,则有诸多难题:无为法应该完全没有「得」(但事实上每个有情都成就非择灭);所得法若已舍、界地转易、离染,当下无「得」,应当不能再生(但事实上能);若俱生「得」是生因,则「生」与「生生」的作用多余;非情法(草木瓦石)应该定不能生(但事实上会);具缚者(烦恼未断者)下中上品烦恼现起的差别应该消失。

结论:「得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理不成立。」

《俱舍论》反对把「得」当成独立实体的存在,这一点很重要:佛教分析「得」,不是要在世界里再加上一个「得」的东西,而是要把我们怎么「持有」某个法的关系讲清楚。「得」是个施设(为了分析而安立的假名),背后是关系,不是新实体。

同书中还有别的「二得」

需要注意,《俱舍论》中「二得」这个词不止出现一次。如「息念慧五地……二得实外无,有六谓数等」、「余皆通二得,无色依三界,余唯人趣起」等颂文中也用了「二得」一词,但这两处的「二得」各有当下的特殊教说脉络,与上述「得之二种」的哲学意涵不全然一致。读经时要随文辨义,不能把不同段落的「二得」当成同一个东西理解。


第二种讲法:《大乘庄严经论》——「受得」与「法得」

瑜伽行派的《大乘庄严经论》也用「二得」这个名字,但它处理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佛与菩萨之间有哪六种差别?

论中列出:

「希望及大悲,種智亦不退,三出及二得,差別有六種。」

「希望」「大悲」「种智不退」「三出」「二得」——这些是佛与菩萨之间的分判。「二得」作为其中一项,具体指哪两种?

论主开门见山给出答案:

受得法得,及以示現成,三種出家分,在於一切地。」

- 「受得」:透过接受、领受而获得。比如受持戒律、领纳教法、接过一个修行的入口。 - 「法得」:透过法的证入而获得。不是别人给的,是你亲自如实观见、亲自通达。 - 这两者加上「示现成」(为了度众生而示现成就的方便),合称「三种出家分」——三种「出家」的面向,普遍安立于修行阶位的「一切地」。

「无二而说二」的理趣

《大乘庄严经论》还给了一个非常优雅的比喻来说明为什么「得一」可以施设为「二得」:

「骨像及取骨,觀故亦說二;無二而說二,可得亦如是。」

骨头的影像(骨像)与取用骨头这件事,本来是一个整体,但从不同角度观察,就施设为二。「得」本来是一个整体,但从「接受」与「证入」两个面向去看,便施设为两种。

这个「无二而说二」的理趣,是瑜伽行派一个很重要的分析手法:事物的本性可以是圆融无别的,但为了让众生随分理解、随分修行,佛法会施设各种差别名相。 所以「二得」不是说真有两个互不相干的「得」,而是同一个「得」所开出的两个面向。


两种「二得」的关系

两个「二得」其实并不矛盾——它们本来就在回答不同的问题:

| | 《俱舍论》的二得 | 《大乘庄严经论》的二得 | |---|---|---| | 所问 | 「得」本身的两个面向 | 佛菩萨差别中的两种得 | | 第一种 | 未得已失今获(事件的得) | 受得(接受而得) | | 第二种 | 得已不失成就(状态的得) | 法得(证入而得) | | 核心关怀 | 分析我们如何「持有」法的结构 | 说明修行证入的不同向度 | | 性质 | 偏毘昙部的存有论分析 | 瑜伽行派的修行阶位分判 |

读经论时遇到「二得」,要先看上下文在哪一部、哪一段——这两处同名而异义,是佛教术语史的常态,并非哪一边错了。


生活里的走查

这个概念确实很技术,但走进日常一点也不抽象。我们每个人时时刻刻都在跟「得」打交道,只是不叫它「得」,叫它「状态」「能力」「习惯」「关系」「立场」。下面分两条线带大家走一遍。

走查线一:《俱舍论》版的二得——事件 vs. 状态

场景 1:学游泳

- 「未得已失今获」:小时候学过游泳,后来几十年没下过水,技术退失得一干二净。第一堂课下池,重新抓到划水的感觉——这是「已失今获」。 - 「得已不失成就」:连续游了三个月,水感、呼吸、节奏都稳定下来,身体进入一个随时能游的状态——这是「得已不失成就」。

走查要点:很多人把「得」混为「学会」。但《俱舍论》提醒你——学会的那个瞬间一直能游的状态是两种不同的「得」。前者是事件,后者是状态。前者靠环境、靠教练、靠一次契机;后者靠反复练习、不让它退失。真正的成就,是第二种得。

场景 2:戒咖啡

- 「未得已失今获」:决定戒咖啡的第一天没喝,这是「未得今获」——你获得了一个「今天没喝」的记录。 - 「得已不失成就」:三百天过去,你已经不会再被咖啡瘾拉走——根本不会想要,而不是每天用意志力抗拒。这是「得已不失成就」。

走查要点:很多人把戒咖啡的成就感放在「第一天没喝」上,但稳定状态(不是每天抵抗、而是根本不想要)才是真正的「成就」。第一种得是意志力,第二种得是结构性的改变。

场景 3:走出失恋

- 「未得已失今获」:分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重新找到笑容、重新能跟朋友吃饭、重新对人敞开——这是「已失今获」,心里那个「能爱」的能力被拿回来了。 - 「得已不失成就」:这份「能爱」的状态稳下来,你不再在每段新关系里带着上一次的创伤——这是「得已不失成就」。

走查要点:疗愈的两个得,第一个是突破性的,第二个是持续性的。第二个常被低估——人们以为突破了就够,忽略了让它稳定下来需要时间、需要不让它退失。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把「得」理解为「外在拥有的东西」(学位、财富、证书)。《俱舍论》讲的不是这个,而是法在你身上成就——你能做某事、你持有某种心的状态、你内化了某种素质。转轮王「成就七宝」只是「自在说名成就」,真正「得」的对象是自己的相续——你这条生命流上的东西。

走查线二:《大乘庄严经论》版的二得——受得 vs. 法得

场景 1:接触心理学或任何一套自我成长的方法

- 「受得」:你报名了一个课程、买了一本书、加入了一个团体,老师教给你一个方法(比如正念呼吸、认知重构)——你接受了这个东西。 - 「法得」:经过长期练习,有一天你在地铁上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模式,自己看见了,平静下来——这不是别人教你的,是你亲自证入的。

走查要点:很多人学了一堆东西,但只停在「受得」——一直听、一直读、一直学,没有「法得」。法得需要时间、实践、和愿意被自己看见。

场景 2:禅修或冥想

- 「受得」:从一位老师或一个中心那里接受了禅修的传承、方法、戒律——你拿到了一个进入的方式。 - 「法得」:某一次静坐,无常、无我、空的某一面向,被你亲自瞥见——这不是听来的,是自己亲证的。

走查要点两者缺一不可。没有「受得」,没有入口、没有传承、没有检验;没有「法得」,就只是外壳,没有真实的内涵。但这两个层次要分清——你接受到的不是你证到的;你证到的也不再只是别人教的。

场景 3:信仰或价值观的形成

- 「受得」:你在家庭、学校、文化中接受了一些价值——勤奋、诚实、慈悲、责任——这些是传承下来的。 - 「法得」:经历了一些事,你亲自体验到某些价值的真实——你不再只是因为父母这样教,而是自己发现这是真的

走查要点:成熟的人,是「受得」和「法得」都完成的人。只有受得没有法得,是教条;只有法得没有受得,是孤立无依。

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 把「受得」理解为「物质上的收获」,把「法得」理解为「精神上的开悟」——错了。两者都是「得」,都涉及身心内在的转化,只是进入的路径不同。 - 把《俱舍论》的二得理解为「初次得 vs. 再次得」——也不完全对。「未得已失今获」涵盖了「未得」与「已失」两种情境,后者才是「再次得」;前者是初次得。第二种「得」也不是时间上的「第二次」,而是性质上的「持续保有」。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二得」这种概念,表面是分析、是施设,实际上点出三件对当代人很要紧的事。

1. 它区分了「得到的瞬间」和「持续保持的状态」

当代文化崇拜「突破」「顿悟」「一夕之间的改变」——突然戒烟、突然分手、突然搬家、突然换跑道。这些「未得已失今获」式的得,当然真实、可贵,但《俱舍论》告诉你:真正的成就,是第二种得——得已不失成就

对当代人的提醒是:你不能永远靠意志力活着。你不能每次都从零开始抗拒。真正成熟的状态,是结构已经改变了,所以不再需要每天抵抗。如果你现在每天都在跟自己打仗,那是因为你还停留在第一种得——你一直在「获」,但从未真正「成就」。

心理学家说「habit」与「identity」的差别其实在这里有所呼应——重复的行为形成习惯,而习惯累积到某个临界点,会重塑你对自己的认同(「我是个不抽烟的人」)。前者接近「未得已失今获」,后者接近「得已不失成就」。但我们也要诚实地说:心理学的「identity shift」与佛教「成就」的完整意涵是否等同,学界仍有争议;佛教更强调的是「不让它退失」的长期守护,不是某一刻的转身。

2. 它让我们看清「得到」本身是什么

《俱舍论》费大力气辩论「得是不是独立实体」,是因为它在回答一个哲学问题:我们和所拥有的东西之间,是什么关系?

你「有」一个学位,这个「有」是个东西吗?你「有」一种技能,这个「有」是个东西吗?你「有」一段关系,这个「有」是个东西吗?佛教的回答是:「有」不是个东西,而是你和所拥有之物之间的关系。 所谓「得」,是为了让你理解「属于」「成就」「保持」这种关系而施设的假名。

这个观点在今天看起来也很犀利——我们常常以为「我拥有的东西就是我的一部分」,但事实上,所谓「我的学位」「我的房子」「我的成就」,都是关系性的、暂时的、随缘的。「得」不是东西,所以也不会构成你真正的「我」。

这也回应了当代哲学中关于「self-ownership」(自我所有)和「personal identity」(个人认同)的讨论——佛教这条进路从两千年前就指出,「所有」本身是施设的,不是实体

3. 它提醒我们「接受」与「证入」需要配对

《大乘庄严经论》的「受得」与「法得」对当代人是一个很实用的提醒:我们的文化偏向「受得」——一直吸收、一直学习、一直输入——但很少有「法得」——亲自证入、内化、变成自己的。

当代人买了很多线上课程、订阅了很多电子报、收藏了很多书单,但很少有一段时间坐下来,真的让所学的东西在自己身上沉淀。「受得」多、「法得」少,是这个时代修行最大的危机之一——不只是宗教意义上的修行,也包括任何想真正掌握一个技艺、一种学问、一段关系的人,都绕不过这个提醒。

「受得」是你的入口,「法得」是你的家。 没有入口进不去,没有家留不住。

这一点也和当代脑科学对「学习」与「巩固」的区分有所呼应——接受资讯的当下(受得)与长期记忆、内化为素质(法得)之间有相当的距离。但我们要诚实说:科学目前无法证明「法得」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证入具有超越神经机制的独立地位——这一点仍属于佛教自身实践范畴内的判断。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 1:「二得」就是「两种收获」(世俗利益 vs. 出世间功德)

很多人听到「二得」会以为是「世间得」与「出世间得」的二分——比如一个人既得到财富名声,又得到解脱智慧。

这是后世通俗佛教的讲法,不是经论里「二得」的原始义涵。原始义涵中,《俱舍论》的「二得」是「得」这件事本身的两个面向(事件 vs. 状态);《大乘庄严经论》的「二得」是「受得」与「法得」(接受的得 vs. 证入的得)。不是两个对象的得,而是同一个「得」的不同分类方式。

误读 2:「得」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东西

这是一个很自然的猜想——既然佛教讲「得」,那「得」应该也是某种实体吧?

《俱舍论》明确反对这个看法。论主用多条论证显示:「得」没有独立的体性,也没有独立的作用,它只是为了分析「某个法怎么属于某个有情」而施设的假名。把「得」当成实体,是后世某些部派的执着,不是佛教分析的本意。

这一点在当代也很有意义——我们常常把「我拥有的东西」看得太实在,以为「我」和「我拥有的东西」之间有一个真实的纽带(「得」)。但这种纽带是施设的、随因缘而起的不是永恒不变的实体

误读 3:《俱舍论》的二得就是「第一次得」与「第二次得」

如前所述,《俱舍论》的第一种「得」是「未得已失今获」——要读成「未得 / 已失 → 今获」,意思是「未曾有过的、或曾经退失的,现在重新获得」。它涵盖了两种情境(未得已失),而不是只有「第一次得」。

所以第二种「得」也不是时间上的「第二次得」(那是「已失今获」的子集),而是「得而不失」的稳定状态——持续持有、保持成就。

误读 4:把《俱舍论》和《大乘庄严经论》的「二得」混为一谈

因为两个论都用「二得」这个名字,初学者很容易以为它们是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表述。实际上它们同名异义——《俱舍论》问的是「得本身的结构」,《大乘庄严经论》问的是「佛与菩萨差别中两种证得的形式」。读经论时,先确定是哪一部、哪一段,再确定「二得」具体指什么,这是基本功。

误读 5:「受得」是肤浅的、「法得」是高深的

在《大乘庄严经论》中,「受得」与「法得」是平等的两面,并无高下之分。把「受得」当成只是「接受外在」而贬低它,是错误的——没有接受,没有起点;把「法得」当成「顿悟」而神化它,也是错误的——没有实践,没有亲证

真正的修行,是「受得」与「法得」双运。接受教法、进入传承,是「受得」;在实践中亲自证入所接受之物,是「法得」。少了任何一面,修行都是偏的。

误读 6:把「非得」当成「空」或「没有」

《俱舍论》中「非得」与「得」相翻而立,是一个配套概念。「非得」不是「空」,不是「不存在」,而是「不成就」「不持有」「不属于」——比如某个法在你身上还没有生起,你对它就是「非得」状态。

把「非得」当成空无,是把分析概念误读成实体论——这正是《俱舍论》要破的执着。「非得」是关系,不是本体论的判断。

误读 7:忽略《俱舍论》本身的多处「二得」

《俱舍论》中「二得」一词至少出现在三种不同脉络:(1)「得有二种」的成就二相;(2)「息念慧五地……二得实外无」中与「数等」相对之二种得;(3)「余皆通二得」中的二种得。这三处的「二得」义涵不尽相同,须结合上下文进一步理解。初学者若只读到第一处,就以为全书的「二得」都指此意,会错失后两处的特定义涵。


最后一个走查

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把「二得」这件事说给你听,我会这样说:

修行不是「得到一个东西」,而是「你的生命相续上某种品质的成就」。

这个成就——

- 既有一个「初次获得或失而复得」的瞬间(第一种得),也有「得而不失」的持续状态(第二种得); - 既有「接受、领受」的入口(受得),也有「亲自证入」的内化(法得)。

当你问自己「我修得了什么吗?」,你可以用《俱舍论》的两个面向问:

我有沒有突破的瞬間?而那個瞬間之後,我有沒有守住它?

你也可以用《大乘庄严经论》的两个面向问:

我所學的,是不是只是聽來的?還是真的在我身上證入了?

两个问题,指向同一个方向——不要停在「得到」的幻觉里,要真正让它在你身上成就。

在这个时代,「听过」「读过」「买过」「收藏过」太多东西了,真正稀缺的,是第二种得——得已不失成就;真正稀缺的,是法得——亲自证入所接受之物。 这或许是「二得」这个古老的佛教概念,能给当代人最实在的提醒。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二得」(dvi-prāpti)为佛教术语,指将「得」施设为两类之教说。于毘昙部《阿毘达磨俱舍论》中,「二得」主要指「未得已失今获」与「得已不失成就」之成就二相;于瑜伽部《大乘庄严经论》中,则指「受得」与「法得」二种证得之分判,并与「示现成」合为「三种出家分」。两部经论所用「二得」之名同而义涵随部派教说脉络而异。

二、主要阐述

(一)《阿毘达磨俱舍论》之「二得」

1. 二得之基本定义:论明示「得有二种」。一者「未得已失今获」,即前未曾得或曾经退失而今重新获得;二者「得已不失成就」,即已得之后持续不失而成就。「非得」则与此二得相翻而立。

2. 依处之限定:依颂「得谓获成就,非得此相违,得非得唯于,自相续二灭」,得与非得唯依于「自相续」及「二灭」(即非择灭与择灭)两处而立。

3. 有为法之范围:有为法中,得非得唯限于自相续之中。有为法若有堕在自相续中有得非得,非他相续,无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续,无有成就非情法故。

4. 无为法之范围:无为法中,得非得唯于二灭有之。一切有情无不成就非择灭;择灭则除初刹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具缚异生,诸余有情皆成择灭。至于虚空,决定无有成就虚空,故于虚空不言有得,非得亦无。

5. 别物之诤议:论中针对「得」是否为别实在物进行辩论。论主认为转轮王成就七宝为「自在说名成就」,反驳「别物名得」之执:所执得无体可知,无用可知,故无容有别物名得。

6. 别物得之理破:若谓得可作为所得诸法之生因,则有多项论理难题:是则无为应无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舍,界地转易及离染故,彼现无得,当云何生;若俱生得为生因者,生与生生复何所作;又非情法应定不生;又具缚者下中上品烦恼现起差别应无。故得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理不成立。

7. 其他处之「二得」:论中其余颂文亦用「二得」一词,如「息念慧五地,缘风依欲身,二得实外无,有六谓数等」,以及「灭定如先辩,余皆通二得,无色依三界,余唯人趣起」。此二处之「二得」当指另外特定教说脉络下之两类成就形式,与上述「二种得」之哲学义涵非全然一致。

(二)《大乘庄严经论》之「二得」

1. 作为「六种差别」之一项而立:论中以颂列出佛与菩萨之差别分类,云「希望及大悲,种智亦不退,三出及二得,差别有六种」,将「二得」与希望、大悲、种智不退、三出并列,构成六种差别中的两类证得之说。

2. 以「无二而说二」之理趣论及得:论云「骨像及取骨,观故亦说二;无二而说二,可得亦如是」,以骨像与取骨为喻,说明虽本为一法,由观察对待故施设为二;同样地,「可得」之施设为二,亦复如是。

3. 「二得为二种」之正式分判:论云「六支灭有边,善道及持等,福聚具足故,二得为二种」,将二得之两种分判,系于「六支灭有边」、「善道及持等」以及「福聚具足」等修行因缘之上。

4. 二得之具体名相:论云「受得及法得,及以示现成,三种出家分,在于一切地」,明确指出「二得」之具体名称为「受得」与「法得」;复将此二得与「示现成」合为「三种出家分」,且标示此三分在「一切地」中皆得安立。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1. 部类差异:《阿毘达磨俱舍论》属毘昙部,以分析「得」之自性与依处为主,论及得非得之体、用、依处等哲学议题;《大乘庄严经论》属瑜伽部,以瑜伽行派之修行阶位施设「二得」,将其置于佛菩萨差别及出家分判之脉络中。两部论于「二得」一词虽共用名称,所指内涵不同——前者侧重「成就」之二相,后者侧重「证得」之二种(受得、法得)。

2. 同论中「二得」用义之分歧:《阿毘达磨俱舍论》中,「二得」一词至少见于三种不同脉络:(1)「得有二种」之成就二相;(2)「息念慧五地……二得实外无」中与「数等」相对之二种得;(3)「余皆通二得」中之二种得。此三处之「二得」义涵不尽相同,须结合上下文进一步理解。

3. 大乘经论中之表述:《大乘庄严经论》先标「六种差别」之科判框架,再以「无二而说二」之理趣施设二得,最终以「受得」、「法得」二名落实二得之具体内容,并以「三种出家分」之名统摄之。

四、与相关概念之关系

1. 非得:与「二得」相翻而立。《阿毘达磨俱舍论》云「诸有得者亦有非得」,义准可悉故不别释。

2. 二灭:指非择灭与择灭。得非得于无为法中唯于此二灭有之,虚空则无得非得。

3. 自相续:得非得于有为法中唯依自相续而立,非他相续,非非相续。

4. 三出:与「二得」并列为佛菩萨六种差别之一。《大乘庄严经论》以「希望、大悲、种智不退、三出、二得」构成六种差别。

5. 示现成、三种出家分:在《大乘庄严经论》中,「受得」、「法得」二得与「示现成」合为「三种出家分」,遍于一切地而得安立。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阿毘达磨俱舍论》:「得有二种:一未得已失今获,二得已不失成就。诸有得者亦有非得,义准可悉故不别释。」

2. 《阿毘达磨俱舍论》:「得谓获成就,非得此相违,得非得唯于,自相续二灭。」

3. 《阿毘达磨俱舍论》:「有为法若有堕在自相续中有得非得,非他相续,无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续,无有成就非情法故。」

4. 《阿毘达磨俱舍论》:「除初刹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具缚异生,诸余有情皆成择灭。」

5. 《阿毘达磨俱舍论》:「决定无有成就虚空……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

6. 《阿毘达磨俱舍论》:「所执得无体可知,如色声等或贪瞋等;无用可知,如眼耳等,故无容有别物名得。」

7. 《阿毘达磨俱舍论》:「息念慧五地,缘风依欲身,二得实外无,有六谓数等。」

8. 《阿毘达磨俱舍论》:「灭定如先辩,余皆通二得,无色依三界,余唯人趣起。」

9. 《大乘庄严经论》:「希望及大悲,种智亦不退,三出及二得,差别有六种。」

10. 《大乘庄严经论》:「骨像及取骨,观故亦说二;无二而说二,可得亦如是。」

11. 《大乘庄严经论》:「六支灭有边,善道及持等,福聚具足故,二得为二种。」

12. 《大乘庄严经论》:「受得及法得,及以示现成,三种出家分,在于一切地。」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對於「二得」之論述,核心在於將「得」分為兩類,此見於論主對「得」「非得」的判釋:

一、「得」二分基本定義:論中明示「得有二種」。一者「未得已失今獲」,即前未曾得或曾經退失而今重新獲得;二者「得已不失成就」,即已得之後持續不失而成就。「非得」則與此二得相翻而立,「諸有得者亦有非得」,義准可悉故不別釋。

二、依處之限定:依頌「得謂獲成就,非得此相違,得非得唯於,自相續二滅」,得與非得唯依於「自相續」及「二滅」兩處而立。

三、有為法上的範圍:有為法中,得非得唯限於自相續之中。論主云:「有為法若有墮在自相續中有得非得,非他相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續,無有成就非情法故。」

四、無為法上的範圍:無為法中,得非得唯於二滅(即非擇滅與擇滅)有之。一切有情無不成就非擇滅;擇滅則「除初剎那具縛聖者及餘一切具縛異生,諸餘有情皆成擇滅」。至於虛空,則「決定無有成就虛空」,故於虛空不言有得,非得亦無——「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

五、別物之諍議:論中針對「得」是否為別實在物進行辯論。引《契經》「聖者於彼十無學法,以生以得以成就故,已斷五支」之文,又引「苾芻當知,有轉輪王成就七寶」之文。論主認為轉輪王成就七寶為「自在說名成就」,故反駁「別物名得」之執:「所執得無體可知,如色聲等或貪瞋等;無用可知,如眼耳等,故無容有別物名得。」

六、別物得之理破:若謂得可作為所得諸法之生因,則面臨多項論理難題:「是則無為應無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捨,界地轉易及離染故,彼現無得,當云何生」;「若俱生得為生因者,生與生生復何所作」;「又非情法應定不生」;「又具縛者,下中上品煩惱現起差別應無,得無別故」。故「得有作用,謂作所得諸法生因,理不成立」。

七、其他處之「二得」:論中其餘頌文亦用「二得」一詞,如「息念慧五地,緣風依欲身,二得實外無,有六謂數等」,以及「滅定如先辯,餘皆通二得,無色依三界,餘唯人趣起」。此二處之「二得」當指另外特定教說脈絡下之兩類成就形式,須結合上下文進一步理解,與上述「二種得」之哲學義涵非全然一致。

大乘莊嚴經論T1604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中所論「二得」,乃依特定教說分判的兩類證得。經論從多個側面闡述此一概念,現彙整如下:

一、作為「六種差別」之一項而立。論中以頌列出佛與菩薩之差別分類,云「希望及大悲,種智亦不退,三出及二得,差別有六種」,將「二得」與希望、大悲、種智不退、三出並列,構成六種差別中的兩類證得之說。此處先標示「二得」之科判框架,至於二得之具體內容則見於後文。

二、以「無二而說二」之理趣論及得。論云「骨像及取骨,觀故亦說二;無二而說二,可得亦如是」,以骨像與取骨為喻,說明雖本為一法,由觀察對待故施設為二;同樣地,「可得」(即得、證得)之施設為二,亦復如是。此頌顯示經論以「無二而說二」的方式安立二得的概念理據。

三、標示「二得為二種」之正式分判。論云「六支滅有邊,善道及持等,福聚具足故,二得為二種」,將二得之兩種分判,繫於「六支滅有邊」、「善道及持等」以及「福聚具足」等修行因緣之上。此處明言二得即是二種,於因緣成就時成立。

四、明列二得之具體名相。論云「受得及法得,及以示現成,三種出家分,在於一切地」,明確指出「二得」之具體名稱為「受得」與「法得」——此即經論所用之分判術語;復將此二得與「示現成」合為「三種出家分」,且標示此三分在「一切地」中皆得安立。可見本論以「受得、法得」二名作為二得之具體分判,並將其置於「三種出家分」的脈絡中討論。

綜上所述,《大乘莊嚴經論》論「二得」之特色有四:其一,先以「六種差別」之科判框架將「二得」與希望、大悲、種智不退、三出並列;其二,以「無二而說二」之理趣說明得之施設為二乃觀待施設,非實有別體;其三,於「六支滅有邊、善道及持等、福聚具足」之因緣下,正式開出「二得為二種」之義;其四,具體以「受得」與「法得」二名顯示二得之內容,並將此二與「示現成」並列為「三種出家分」,遍於一切地而得成立。經論所用之術語——「受得」、「法得」、「示現成」、「三種出家分」、「一切地」——即為本論對「二得」概念之獨特表述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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