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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學處

bodhisattva-śikṣāpada

菩薩应当修学的戒行规范机器生成

类型 行门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菩萨学处”不是一张用来评判好坏的道德清单,而是一套把菩提心落实到身、语、意的训练体系。

“学处”重在“学”:它不是宣告“受戒以后便已完美”,而是指出一个人既然愿意走菩萨道,便应当在什么地方学习、守护、观察、失误、悔除,再重新安住。它所训练的,不只是不做坏事,也包括主动成就善法,以及真正帮助众生。

因此,《瑜伽师地论》所说的菩萨学处,可以用“三聚净戒”来把握:

1. 律仪戒:为行为划出不可轻越的边界

律仪戒以七众的别解脱律仪为内容,并依在家、出家身份有所分别。它首先处理的是“什么不应做”:不让身语意随着贪、瞋、痴任意发展,避免自己成为伤害的来源。

但律仪戒不能简单译成“遵守社会规则”。社会规则可能随时代、制度和群体利益而改变;律仪戒则属于解脱训练,要对治的是烦恼及其所推动的伤害行为。它也不只约束公众形象。论中特别指出,在人群中不参与不正言论,独处时也不起恶寻思;戒的着力点,正是无人看见时仍能照见自己的心。

2. 摄善法戒:主动培养一切通向大菩提的善法

如果律仪戒像是不让田地继续荒坏,摄善法戒就是翻土、播种、灌溉。它不是笼统的“多做好事”,而是受持律仪以后,为了大菩提,以身、语、意积集善法。

《瑜伽师地论》列举的范围很广:闻法、思惟、修习止观,乐于独处,敬事尊长,照料病者,赞美他人功德,随喜福业,忍受他人的触犯,将善根回向菩提,发起正愿,供养三宝,勇猛精进;还包括不放逸、于学处保持正念正知、守护根门、饮食知量、修习觉悟、亲近善友。

这里很重要的一点是:善不只是外向服务,也包括训练自己的认知、注意、欲望和动机。没有闻思,热心可能变成盲目;没有止观,帮助别人时很容易夹带控制欲;没有亲近善友,人会逐渐把自己的习气误认成正确。

3. 饶益有情戒:以众生真实、长远的利益为行动准则

这一聚要求菩萨主动利益有情。但“利益”并不等于满足对方当下的一切愿望,也不等于以“我是为你好”为名强迫别人。

《瑜伽师地论》提供了一种相当细致的后果审察:如果顺从对方,只会令其陷入忧苦,又不能帮助他离开不善、安住于善,就应当护念其心而加以遮止;反过来,若一时的不快确实能够帮助他离不善、住于善,则可出于哀愍,劝发或促成应做之事。面对使人欢喜的行为,也不能只看“他高不高兴”,仍须检验它是否符合学处,是否增长福德与智慧资粮,是否真正使自他安住于善。

所以,饶益有情不是讨好伦理,而是慈悲与智慧共同参与的实践。只有慈悲而缺少智慧,容易纵容;只有判断而缺少慈悲,又容易把戒律变成冷酷的控制工具。

三聚净戒不是三个彼此分离的部门,而是同一次行动的三个面向:

- 律仪戒问:这件事是否出于烦恼、是否越过不伤害的边界? - 摄善法戒问:它是否在增长正念、智慧、忍耐、精进等菩提资粮? - 饶益有情戒问:它是否真正有益于有情,而不仅使我显得正确或善良?

这三问把菩萨道从“心地好”推进到可以学习、检查和修正的实践。

《瑜伽师地论》还列出四种严重的“他胜处法”:

- 为求利养、恭敬而自赞毁他; - 有能力给予却悭惜财物、悭惜正法而不施; - 因忿恨伤害有情,并拒绝劝谏、拒不接受道歉; - 毁谤菩萨藏,又宣说、建立貌似正法的说法。

这四项看似不同,实际都击中了菩萨道的根部:把菩提心让位给名利,以占有取代布施,以瞋恨取消众生,以邪见和伪法破坏正见。尤其需要注意,第三项不只是“一时生气”,而是忿恨、伤害以及拒绝回转相连;第四项也不是正常的义理讨论,而是毁谤菩萨法藏并建立像似正法。

受戒因此不应出于跟风、他人催促,或“我要比别人更高尚”的竞争心理。论中要求受戒前先了解菩萨法藏、本母论议、各项学处及犯处相,再以智慧观察自己的意乐。受戒是一项经过理解的承担,不是身份装饰。

即使受持以后,菩萨也不能以“我没有明显犯戒”为满足。还要修习等持,常察自己的过失,不窥伺他人的短处;面对凶暴或犯戒者,仍不放弃大悲和饶益之心;遭受伤害,也不让报复欲取得内心的统治权。这里不是否认防卫、求助或制止伤害的必要,而是不以瞋恨作为行动的发动机。

从整个解脱道来看,菩萨学处承担的是一种“转向”功能:它把“我要从痛苦中解脱”扩展为“愿自他一同离苦,并愿训练自己成为能够承担此事的人”。菩提心给出方向,学处把方向变成日常行为;止观提供看清烦恼与实相的能力,学处则防止修行在生活中失去形状;智慧使人不执著自他与功德,戒学又防止“空”被误用成逃避因果与责任的借口。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这样一个当代场景:你是团队负责人,临近项目交付,一位同事连续出错。上级在群里追责,同事私下请求你隐瞒问题。你既生气,又担心项目失败,还隐约觉得这是展示自己能力、压过对方的机会。

先走查律仪戒

你要看的不只是“公司制度允不允许”,而是自己的身、语、意正在被什么推动。你是否准备在群里羞辱同事?是否想夸大自己的贡献、贬低他的能力?是否打算报复过去的不快?是否准备说谎掩盖事实?

此时停止发送一条带有羞辱意味的信息,是律仪上的守护。离开屏幕,等情绪稍缓再回应,也是在密护根门、不令烦恼立刻变成语业。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是把律仪戒只理解成“最后没有骂出口”。实际上,戒学也要求照看意业:即使没有公开发作,若内心反复排演羞辱和报复,也需要觉察、惭愧并使自己回到正念。

再走查摄善法戒

不骂人只是起点。你还要主动调动善法:如实了解问题,思考错误为何连续发生;安忍眼前的不适;向有经验者请教;以正念分辨事实、猜测与情绪;必要时独处片刻,不在群体情绪中继续升温;看见同事仍有可取之处,不因一次危机抹掉他的全部价值。

如果自己处置失当,就坦白承认,而不是展示自己的善行、掩藏自己的过失。论中所说的方向恰好相反:覆藏自己的善,发露自己的恶。这里的“覆藏善”不是永远不许说明工作成果,而是不拿善行经营优越感;“发露己恶”也不是公开自我羞辱,而是对真实过失不遮掩,并按适当方式承担、悔除。

最后走查饶益有情戒

同事希望你隐瞒,顺从会让他暂时轻松,但若这会令问题继续扩大,使团队与客户受损,也不能帮助他改正,那么“让他高兴”并不是真正利益他。此时如实报告必要事实、要求修正流程,可能令他一时忧苦,却可能帮助他离开推诿和粗心,重新安住于负责的行为。若确有这样的效果,你可以出于哀愍而做,而不是出于惩罚的快感。

但“我是在帮助他成长”很容易成为攻击的包装,所以还须继续审察:

- 是否只报告解决问题所需的事实,而没有借机羞辱? - 是否给对方说明和补救的机会? - 是否也承担自己在管理、排期或培训上的责任? - 这项处置是否真的增加自他的福德与智慧,还是只增加你的权力感? - 如果同样的错误发生在自己身上,你是否仍认为这种处置合理?

于是,一种较符合三聚净戒的处理可能是:先制止继续隐瞒;向相关人员如实说明风险;不添加人格贬损;与同事共同制定补救办法;事后检讨流程以及自己的管理责任。这里既有边界,也有善法,还有对多方有情的长远照顾。

再看一个亲密关系中的小场景。伴侣深夜不断刷手机,第二天精神很差,却要求你不要干涉。

- 从律仪戒看,不以讥讽、监控、摔手机或冷暴力回应,也观察自己想控制对方的冲动。 - 从摄善法戒看,练习耐心、倾听、如实表达担忧,并审察对方是否正以刷手机逃避焦虑。 - 从饶益有情戒看,既不把“尊重”误成对明显伤害完全不闻不问,也不把“关心”误成剥夺对方自主。可以共同商量睡前规则,必要时建议寻求专业帮助。

大众最容易犯的错,是把三聚净戒分别映射成“忍住不说”“努力自律”“管好别人”。准确的对应应当是:不让烦恼造成伤害,主动培育菩提资粮,并以慈悲和智慧寻求自他的真实利益。第三聚尤其不是获得干预别人生活的许可证。

论中所说的“五支所摄不放逸行”,还能把这种走查贯穿于行动前、中、后:

- 对过去的违犯如法悔除,是前际俱行不放逸; - 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违犯预先防护,是后际俱行不放逸; - 对当下的失守及时觉察、处理,是中际俱行不放逸; - 行动前发起强而清楚的自誓,不让自己越界,是先时所作不放逸; - 行动正在发生时依誓而行住,不令毁犯生起,是俱时随行不放逸。

例如,你知道自己在家长群里很容易被比较心激怒,可以事前决定“不在愤怒中回复,不以孩子成绩自赞毁他”;看到消息时觉察身体紧张与攻击冲动;若仍说了伤人的话,事后不删掉记录假装无事,而是承认、道歉、修正,并为下一次设置暂停机制。这才是学处的完整时间结构,不只是事后忏悔。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并不缺规则,却很缺少一套能同时处理动机、行为、后果与长期人格养成的训练。

算法平台往往鼓励即时反应:看到一句冒犯,马上回击;看到他人成功,马上比较;做好一件事,马上展示;掌握一点知识,马上借此建立身份。四种他胜处法所揭示的危险,在这种环境中尤其容易被放大:以自赞毁他换取关注,以知识垄断换取地位,以愤怒伤害别人并拒绝回转,以似是而非的说法包装自己。

菩萨学处要求我们在刺激与反应之间加入观察:我正在被什么驱动?它会把自己和别人带到哪里?眼前的愉快是否以长期伤害为代价?眼前的不快是否可能通往真正的善?

这与某些心理学或脑科学关于冲动控制、注意调节、习惯形成的研究,可以互相启发;算法系统也能帮助我们看见环境如何塑造选择。但这些只能作为有限的对照,不能说科学已经“证明”菩萨戒。科学研究通常描述可观察的心理与行为机制,而菩萨学处还涉及业、菩提心、福慧资粮与解脱等宗教哲学问题;不同研究本身也有方法、样本和解释上的争议,不能混为一谈。

菩萨学处还有一个很适合当代人的特点:它既认真看待错误,又不把人永远钉死在错误上。论中要求未犯者专意守护,已犯者至心发露、如法悔除;一般违犯依烦恼缠缚的轻重,分别采取重受、向多人或一人发露等处理;无人可对时,也应以清净意乐自誓,防护未来。

这不是“反正都能忏悔,所以犯了也没关系”。真正的悔除至少意味着承认、不覆藏、停止、修补,并建立将来不再重犯的防护。它反对的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为自己开脱,另一个是把一次失败解释成“我已没有资格修行”。

面对广大、无量、不可思议而须长时修习的学处,论中也劝人不要惊惧怯弱,应相信可以渐次修学。菩萨道的尺度极大,但它的实际入口总在下一次起心动念、下一句话、下一项选择里。宏愿若不能进入小事,会变成想象;小事若与菩提心相连,也就不再只是个人修养。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菩萨学处就是“菩萨戒”的另一个空泛名称。

菩萨戒是戒法的整体称谓,学处强调其中具体“所应学习、受持”的内容。它包括不应做什么、应主动修什么、怎样利益众生,以及犯后如何处置。称为学处,是为了突出持续训练,而非取得一种神圣身份。

误读二:三聚净戒就是“不作恶、做好事、帮助人”的普通伦理。

这种概括虽便于记忆,却过于宽泛。律仪戒在《瑜伽师地论》的具体架构中以七众别解脱律仪为内容,不只是泛泛的“不作恶”;摄善法戒是为大菩提而以身语意积集一切善法,包括闻思、止观、护根、正知、亲近善友等;饶益有情戒也不是随意助人,而须审察行为是否使有情离不善、安住于善,并是否顺于福德与智慧资粮。

误读三:利益众生,就是尽量让每个人满意。

学处明确要求区分当下苦乐与真实利益。令人高兴的事可能助长不善,令人暂时不快的劝止也可能帮助他回到善处。但这绝不等于“只要自称为对方好,就可以强迫他”。是否出于哀愍、是否符合学处、是否增长福慧、是否真正安立于善,都要接受检验。

误读四:只要动机是好的,违反任何规则都不算犯。

材料所说“爱怜有情而行自他利者属菩萨所作”,不能扩张成“好心即可无视戒律和后果”。菩萨学处恰恰要求综合审察意乐、行为、对象、后果和福慧资粮。“我是好心”有时只是未经检验的自我叙事;真实的慈悲必须与智慧、不害及具体学处相应。

误读五:“菩萨犯戒多由瞋起”,所以贪欲造成的问题不重要。

“多分为瞋所起”是在凸显瞋恨与饶益有情根本相违,并不是宣布贪、痴无害。四种他胜处法中,为利养恭敬而自赞毁他,以及悭财、悭法,都明显涉及贪著;建立像似正法又涉及邪见与愚痴。只是对菩萨道而言,憎嫉众生、拒绝自他利益,尤其直接摧伤利他心。

误读六:受戒后若犯重戒,便永远没有恢复的可能。

《瑜伽师地论》一方面将四种他胜处法列为极重违犯,并说明严重情形涉及失戒、重受;另一方面又说菩萨犯戒道中“无无余犯”。这不能草率理解为“重戒其实不严重”,也不宜理解成“一犯即永世逐出”。较稳妥的把握是:严重违犯确会破坏现有戒体,必须依规定处理乃至重受;但菩萨道并不因此断绝一切悔除、重建和重新受学的可能。

误读七:忏悔就是内心说一句“以后注意”。

论中强调发露、如法悔除与未来防护。是否须向多人、一人发露,或在无人可对时以净意乐自誓,要依违犯及烦恼缠缚的程度而定。忏悔不是情绪性自责,而是诚实面对事实、停止覆藏、承担后果、修补关系,并建立新的不放逸。

误读八:常察己过、不伺他非,就是不能指出伤害或维护边界。

“不伺他非”针对的是以挑错满足优越、敌意和报复,不是要求对危险沉默。饶益有情戒有时恰须遮止不善。区别在于:你是在保护有关众生、促成离恶住善,还是借正义之名宣泄瞋恨?可以坚决制止伤害,却不必在心中取消加害者作为有情的价值。

误读九:菩萨戒太广大,普通人不可能实践。

广大正是它的性质,却不是放弃的理由。论中明确主张渐次修学。今天守住一句不以瞋恨发出的回复,承认一次过失,照料一个病人,随喜一次他人的成功,认真学习一项正法,都是学处落地之处。渐次不是降低方向,而是让方向进入真实生命。

归根结底,菩萨学处要塑造的,不是一个永远不会犯错、处处显得正确的人,而是一个愿意持续学习如何不伤害、如何增长善法、如何真实利益众生的人。其严格处,在于连动机和无人知晓的念头也要照看;其宽广处,在于一切善法皆可纳入菩提之道;其温暖处,则在于犯错以后仍有发露、悔除、重建与再度前行的道路。

戒因此不是菩提心的围墙,而是菩提心在复杂世界中不致走样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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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与核心要义

菩萨学处(bodhisattva-śikṣāpada),指菩萨所应受持、修学的一切行为规范与戒律条目。菩萨欲精勤修学,起初即应具足多种胜解,求正法、说正法,修行法随法行,正行教授与教诫,并使身语意业安住于无倒教授、教诫所摄的方便之中。

2. 主要阐述

三聚净戒的架构

菩萨戒先依在家与出家二分净戒而立三种:律仪戒即七众别解脱律仪;摄善法戒为受律仪戒后,为大菩提而以身语意积集一切善法;饶益有情戒则以利益有情为其规范。

摄善法戒的广摄内容

摄善法戒不止于止恶,更广摄闻思修止观、乐独处、敬事尊长、瞻侍病者、赞美功德、随喜福业、安忍他犯、回向菩提、发起正愿、供养三宝及勇猛精进等。又要求身语意不放逸,于诸学处正念正知,密护根门、饮食知量、修习觉悟、亲近善友。对自身过失须审谛了知:未犯者专意护持,已犯者至心发露,如法悔除。

住律仪戒的修持

住律仪戒者不以尸罗律仪为喜足,尚须修菩萨等持;虽在杂众不乐不正言论,独处亦不起恶寻思,偶尔失念便迅速悔愧、还住正念。面对广大、无量、不可思议而长时难行的学处,不应惊惧怯劣,而应自念可由渐次修学成就圆满。常察己过、不伺他非,对凶暴犯戒者仍起大悲与饶益心,遭受加害亦不起恚恨及报复之意。

五支所摄不放逸行

对过去、未来、现在的违犯如法悔除,名为前际、后际、中际俱行不放逸;事前猛利自誓令无所犯,名先时所作不放逸;依此自誓而如应行住、不起毁犯,名俱时随行不放逸。又以覆藏自善、发露己恶、少欲喜足、堪忍众苦、威仪寂静及远离邪命等,说明善护律仪戒的行相。

饶益有情的实践

饶益有情的实践重在审察身语行为的后果:若随顺有情之心只会令其忧苦,且不能使之出不善处、安立善处,便应护念其心而遮止;若其忧苦能导向离不善、住于善处,则应以哀愍心策发应作之事。对涉及其他有情或菩萨自身之事,也依是否属学处、是否顺福德智慧资粮,以及能否安立于善处而作抉择;喜乐之情形亦准此而知。

受戒程序与四种他胜处法

受戒之前应先为求受者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菩萨学处及犯处相,使其以慧观察意乐,非仅由他人劝受或为胜过他人。戒中列四种「他胜处法」:为求利养恭敬而自赞毁他;悭财、悭法而不施;由忿恨伤害有情且不受谏谢;谤菩萨藏并宣说、建立像似正法。

散说与综集的关系

散说于诸「素怛缆」中的学处,今于「菩萨藏摩呾履迦」综集而说。受戒后应尊重恭敬、专精修学,若有违犯即疾疾悔除;一般违犯皆摄于「恶作」,依缠之上、中、下品而有失戒重受、向多人或一人发露等差别,无可对者则以净意乐自誓防护将来。

犯戒的体性与对治

若不得具足功德者授戒,可于如来像前自受,誓受一切菩萨学处与三种净戒。菩萨犯戒道中「无无余犯」,且多分为瞋所起犯:爱怜有情而行自他利者属菩萨所作;憎嫉有情、不能修自他利而作所不应作者,方得成犯。依自毘奈耶勤学,则成就加行、意乐、宿因三种圆满。

3.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本条目所据资料出于瑜伽部《瑜伽师地论》(《瑜伽師地論》)。该论以「素怛缆」对应经藏(sūtra)、以「摩呾履迦」对应本母论议(mātṛkā),故「菩萨藏摩呾履迦」即菩萨法藏之母论。论中将菩萨戒分为「在家分戒」与「出家分戒」,复立「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三聚净戒为具体术语架构。 其他部类与译本的对比资料未见于本次所引材料。

4.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菩萨戒(bodhisattva-śīla):菩萨学处即菩萨戒之内容,学处为所应学之具体条目。 - 三聚净戒(triṣamvara):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三种,为菩萨学处的具体架构。 - 别解脱律仪(prātimokṣa-saṃvara):即七众之别解脱戒,为律仪戒的内容。 - 他胜处法(pārājika):菩萨戒中最重之四种根本违犯,犯者失戒。 - 菩萨藏摩呾履迦(bodhisattva-piṭaka-mātṛkā):综集散说于经中菩萨学处的本母论议。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 「菩萨欲精勤修学,起初即应具足多种胜解,求正法、说正法,修行法随法行。」 - 「摄善法戒……广摄闻思修止观、乐独处、敬事尊长、瞻侍病者、赞美功德、随喜福业、安忍他犯、回向菩提、发起正愿、供养三宝及勇猛精进等。」 - 「前际、后际、中际俱行不放逸;先时所作不放逸;俱时随行不放逸。」 - 「为求利养恭敬而自赞毁他;悭财、悭法而不施;由忿恨伤害有情且不受谏谢;谤菩萨藏并宣说、建立像似正法。」 - 「散说于诸素怛缆中的学处,今于菩萨藏摩呾履迦综集而说。」 - 「菩萨犯戒道中无无余犯,且多分为瞋所起犯:爱怜有情而行自他利者,属菩萨所作;憎嫉有情、不能修自他利而作所不应作者,方得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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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論B0065 · 藏傳論典部

【《菩提道次第略論》對菩薩學處之論述】

一、發心之後須修學菩薩學處。論中於「既發心已學行理趣」一節明確指出:發願心已,若不修學施等學處,「雖有德益,然不修學菩薩學處心要,則難成佛」,並引《修次初篇》:「所謂正修,從受律儀,學其學處」,表明受持律儀、學習學處為正修菩薩行的入手處。

二、菩薩學處攝於三聚戒,以律儀戒為根本。論云:「三聚戒中律儀戒者,謂於真實別解脫戒或此共戒而正進止」,並引《攝抉擇分》:「若守護此(律儀戒),亦能守護餘二;若是於此不能守護,亦於餘二不能守護,故若毀棄律儀戒者,名毀菩薩一切律儀。」

三、破斥視別解脫律為聲聞獨有之執。論云:「若執別解脫律是聲聞律,棄捨此所開遮等制,而說另須修學菩薩學處,是未了知菩薩學處所有扼要」,理由是律儀戒「是後二種律儀所依處故」。律儀戒之最主要者為斷除十種不善性罪,並引《攝波羅蜜多論》:「不應失此十業道,是生善趣解脫路。」

四、學處之具體修學以六度為架構。從章目可見,論中以修學佈施、持戒、忍辱等六波羅蜜多為學習次第,每一度皆分自性、差別等子目逐一闡釋。

五、學處失壞之還出方便。論云:除捨願心、不捨有情心、犯餘學處乃至未具菩薩律儀者,所犯無依菩薩罪,「僅違中類善性學處,是成惡行,應以四力而悔除之」,以四力為懺除之方。

六、智慧與方便必須雙運。論中專立「宣說完滿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一節,指出「若於錯道幾許勵力終不生果……或道雖正,而分不全,縱然勵力,亦無果實」,故須依完整學處修學,方能成就無上菩提。

【術語形式】此論以「學處」「菩薩學處」通稱菩薩所應修學之戒行規範;戒律層面用「律儀」「菩薩律儀」「別解脫戒/別解脫律」「三聚戒」(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性罪」等術語;修學方法層面用「六波羅蜜多」「六度」「四力」等。

菩提道次第廣論B0067 · 藏傳論典部

本論對「菩薩學處」之論述,可歸為如下數端。

一、發心已後須學學處之因相。論中明示,菩薩發願心已,若不修學施等學處,雖有勝利而決定不能成佛,故於勝行應當修學。引《伽耶經》:「菩提是以正行而為堅實,諸大菩薩之所能得,非以邪行而為堅實諸人所有。」《三摩地王經》亦云:「故以正行而為堅實,何以故?童子若以正行而為堅實,無上正等菩提非難得故。」論中特別解釋:「言正行者,謂成佛方便,即是學習菩薩學處故。」又引《修次初篇》:「自未調伏不能伏他……若無正行不得菩提。」《釋量論》則從大悲角度說明欲除他苦須轉趣方便,欲利他須先自調,自調即「受律儀已,學其學處」,於所行處無錯為要。

二、學習學處之次第。論中將此分為三步:先淨修欲學,次正受律儀,後依律儀學習。引《菩薩地》:「欲受菩薩淨戒律儀,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其中所說菩薩學處及犯處相,若慧觀察自思擇已,至心愛樂,非為他勸,非為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論中亦說:「此諸學處,先當善知,淨修相續,次樂受者,乃可授與諸律儀故。」可知本論所用術語中,「律儀」即所受之戒體,「菩薩法藏摩怛履迦」即宣說學處之經典依據。

三、學處之攝要。論中以六度攝盡菩薩諸應學事,稱之為「攝菩薩道一切扼要大嗢柁南」,並說「以六度為能攝事最為第一」。四攝亦攝於其中:攝施易知;愛語即依六度教誡所化;利行即安立他於所教義;同事即自亦同所化行故。此外二資糧及三學等亦攝菩薩一切正道。

四、防護犯戒之修要。論中廣說應依止念正知防護根本罪及惡作罪,對微細罪亦應起大怖畏,速斷令不令相續。以毒箭略傷速遍全身為喻,說明惡行略傷心時,若捨不顧亦速遍全心,故於最初須滅令不生,設已生起,無間應斷。如云:「如毒依於血,速能遍全身,如是罪得便,亦能遍全心。」犯罪之後,應自訶責,願今後定不令生;並應勵修能生有力正念之因,謂與善師善友共住,依止多聞等因。

術語方面,本論以「菩薩學處」「學處」「施等學處」並稱所應修學之戒行規範;以「正行」指成佛方便;以「律儀」「淨戒律儀」指所受之戒;其所依據之經典為「菩薩法藏摩怛履迦」;攝學處之總原則則用「六度」「四攝」「二資糧」「三學」等名目。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菩薩學處」統攝菩薩一切所應學之戒行,並明言此等學處本是佛於「彼彼素怛纜中隨機散說」,今於「菩薩藏摩呾履迦綜集而說」——即用「摩怛履迦/摩呾履迦」(mātṛkā,論母)一詞指稱此論自身之結集性質,以「素怛纜」稱經,以「補特伽羅」稱有情眾生,以「毘奈耶」稱律,皆為本論特有之譯語形式。

在結構上,本論先將菩薩戒判為「在家分戒」與「出家分戒」二分,再依此開為三種: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律儀戒即七眾別解脫律儀(苾芻、苾芻尼、正學、勤策男、勤策女、近事男、近事女);攝善法戒謂受律儀戒後「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細列聞思修止觀、敬事尊長、瞻病隨喜、迴向發願、供養三寶、密護根門、於食知量、初夜後夜常修覺悟等無量善行。饒益有情戒則略說十一相,以「與作助伴」為首,復詳論菩薩隨有情心轉時,如何審察身語二業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

於律儀戒之護持,本論特立「五支所攝不放逸行」:前際、後際、中際俱行,先時所作,俱時隨行,逐一釋為對過去、未來、現在已犯之如法悔除,及事先發猛利自誓、事中依止不起毀犯。又立十支善護律儀戒:不顧戀過去諸欲、不希求未來諸欲、不耽著現在諸欲、樂遠離不生喜足、掃滌不正言論諸惡尋思、於己不自輕蔑、性柔和、能堪忍、不放逸、具足軌則淨命。

本論另立「遂求戒」八種,以己度他:「如我悕求勿彼於我現行斷命……我求是已,他若相違而現行者,我求不遂、我意不悅」,由是審思,命難因緣亦不於他行八種不悅意事。

於重戒,本論立四種「他勝處法」:自讚毀他、慳不惠施、忿害有情不受諫謝、謗菩薩藏愛樂像似正法。犯已,依上中下三品纏分別處治:上品失戒應更受,中品對三人以上發露,下品對一人發露;若無可對者,以淨意樂自誓防護當來。受戒之前,須先為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令以慧觀察自意樂堪能,非唯他勸、非為勝他。若不會遇具德補特伽羅,則於如來像前自受,偏袒右肩、右膝著地,三說「誓受一切菩薩學處,誓受一切菩薩淨戒」。

本論又明菩薩於大地菩薩「廣大無量不可思議長時最極難行學處」心無驚懼、不怯劣,作念「彼既是人,漸次修學……我亦是人,漸次修學,決定無疑」。最終,依止一切自毘奈耶勤學所學,成就加行圓滿、意樂圓滿、宿因圓滿三種圓滿而安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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