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海 · AI 解读

不可得空

anupalambha-shūnyatā

不可得空指求一切诸法皆不可得的本然空性,其性自尔,非积聚、不可坏、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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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不可得空」(anupalambha-shūnyatā)是佛教大乘空宗的核心概念之一,指求一切诸法皆不可得的本然空性。 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对“不可得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求诸法不可得是不可得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不可得空。”[chunk:13034] 其核心在于,菩萨、佛、般若波罗蜜,乃至色、受、想、行、识等一切法,都“但有名字”(或“但有字”),其自性及名字所著之处皆不可得,因此“不可得空故,但以名字说”[chunk:11581]。 在《大方等大集經》中,对“不可得空”的核心定义则指出:“一切法不可得,非積聚不可壞不可取。何以故?諸法性爾。是名不可得空。”[chunk:15766] 这表明,不可得空是指一切法皆不可得,这种空性不是通过积聚、破坏或执取而产生的,而是诸法本然的法性(“諸法性爾”)[chunk:15766]。 二、主要阐述 1. 不可得的极致范畴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通过广泛的列举,阐明了“一切法不可得”的极致范畴: - 人我与众生不可得:我、众生、寿者、命者、生者、养育者、作者、受者、知者、见者等皆不可得[chunk:11581][chunk:13136][chunk:16377]。 - 法界与名相不可得: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等皆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210][chunk:16244]。 - 修行法门、果位与功德不可得:六波罗蜜、四念处、十八不共法、五眼、八十随形好等皆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137][chunk:13210][chunk:16244];从初地至第十地不可得[chunk:13137];乃至须陀洹至佛等一切圣者及其果位、一切种智皆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137]。 - 相对概念与时空不可得:常与无常、乐与苦、实与空、我与无我、增与减等相对概念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210];过去、未来、现在三世及其生住灭亦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210]。 - 空性与法性自身亦不可得: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等诸空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137];法性、如、实际、不可思议性、法相、法位亦不可得[chunk:13136]。 2. 空中亦不可得空 《大方等大集經》在论述“虚空和合法”时,进一步阐发了“不可得”的面向,指出“而彼空中亦不可得物及空故,故名空法”[chunk:14289]。这说明在空性之中,不仅具体的物质(“物”)不可得,甚至连“空”本身也是不可得的,这种双重的不可得构成了空法的核心方便[chunk:14289]。 3. 修行意义与证道依凭 - 超越二乘: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不显现我及众生,亦不见所说名字,以此“不可得空”修行,能超越一切声闻、辟支佛之上[chunk:11581]。 - 无住与无出:大乘无有住处,因为一切法无住相;亦无有人乘是乘出者,因为乘、出者、所用法及出时等一切法皆不可得,皆是“毕竟净故”[chunk:13136]。 - 证得无上菩提的依凭:菩萨以一切诸法不可得故,乘是大乘出三界,住萨婆若[chunk:13137]。佛明确宣说,菩萨住于“不可得空”中,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chunk:16605]。 - 毕竟不生:在摩诃波罗蜜中无有法可见,因为法不可得若转、若还,一切法毕竟不生[chunk:14146]。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不同经典及译本中,对于相关概念和术语的使用存在鲜明的差异: 1. 五蕴的译名: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T0223)中,将“五蕴”译为“五阴”[chunk:16244]或“五荫”[chunk:13034]。 - 《大方等大集經》(T0397)中,亦使用“阴”或“五阴”来称呼“五蕴”,如“法名五陰,五陰空”[chunk:15766],“现在诸阴,同虚空相”[chunk:12648]。 2. 大乘的译名: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常将“大乘”译为“摩诃衍”[chunk:13136][chunk:13137][chunk:13210]。 3. 十地的译名: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提及十地时使用的是“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萨地、佛地”等特定译名[chunk:13137]。 4. 布施波罗蜜的译名: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称布施波罗蜜为“檀那波罗蜜”[chunk:13136][chunk:13210]。 5. 涅槃的译名: - 《大方等大集經》中,“泥洹”与“涅槃”并用。在一些段落中使用“泥洹”(如“幻与众生,泥洹佛法,知同一性”[chunk:12648]),而在其他段落中则使用“涅槃”(如“涅槃者无尽,所谓空故、无性故”[chunk:12671],“第一义者所谓涅槃”[chunk:15765])。 6. 譬喻的使用: - 《大方等大集經》中,在形容诸佛说法如幻时,使用了“如幻化梦,野马影响”[chunk:12648],“野马”在此处作为阳焰(或尘埃、蜃景)的古译,用以比喻无自性。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与“无所有性”及“实际”的关系: 在《大方等大集經》中,虚空藏菩萨指出,“无生者则无所有,是故名一切法无所有性”[chunk:12671]。这种无所有性因为“无住处”而被称为“无住际”,而“一切诸法及无住际即是实际”[chunk:12671]。实际本身是“不可坏际、不断不常际”,且“实际究竟空故”[chunk:12671]。这种从“无生”、“无所有”到“实际究竟空”的推演,深化了“一切法不可得”的法性内涵。 2. 与“名字”的关系: 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强调一切法“但有名字”,其自性及名字所著之处皆不可得,因此“不可得空故,但以名字说”[chunk:11581]。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求诸法不可得是不可得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不可得空。”——《摩訶般若波羅蜜經》[chunk:13034] 2. “一切法不可得,非积聚不可坏不可取。何以故?诸法性尔。是名不可得空。”——《大方等大集經》[chunk:15766] 3. “而彼空中亦不可得物及空故,故名空法”——《大方等大集經》[chunk:14289] 4. “不可得空故,但以名字说”——《摩訶般若波羅蜜經》[chunk:11581] 5. “无生者则无所有,是故名一切法无所有性……一切诸法及无住际即是实际……实际究竟空故”——《大方等大集經》[chunk:12671]

各经小结

T0223 · 般若部

《T0223》中对“不可得空”的论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可得空的定义与核心内涵 经中对“不可得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求诸法不可得是不可得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不可得空。”[chunk:13034] 其核心在于,菩萨、佛、般若波罗蜜,乃至色、受、想、行、识等一切法,都“但有名字”(或“但有字”),其自性及名字所著之处皆不可得,因此“不可得空故,但以名字说”[chunk:11581]。 二、不可得的具体范畴 经文通过广泛的列举,阐明了“一切法不可得”的极致范畴: 1. 人我与众生不可得:我、众生、寿者、命者、生者、养育者、作者、受者、知者、见者等皆不可得[chunk:11581][chunk:13136][chunk:16377]。 2. 法界与名相不可得: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等皆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210][chunk:16244]。 3. 修行法门、果位与功德不可得:六波罗蜜、四念处、十八不共法、五眼、八十随形好等皆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137][chunk:13210][chunk:16244];从初地至第十地不可得[chunk:13137];乃至须陀洹至佛等一切圣者及其果位、一切种智皆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137]。 4. 相对概念与时空不可得:常与无常、乐与苦、实与空、我与无我、增与减等相对概念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210];过去、未来、现在三世及其生住灭亦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210]。 5. 空性与法性自身亦不可得: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等诸空不可得[chunk:13136][chunk:13137];法性、如、实际、不可思议性、法相、法位亦不可得[chunk:13136]。 三、不可得空的修行意义与独特侧面 1. 超越二乘: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不显现我及众生,亦不见所说名字,以此“不可得空”修行,能超越一切声闻、辟支佛之上[chunk:11581]。 2. 无住与无出:大乘无有住处,因为一切法无住相;亦无有人乘是乘出者,因为乘、出者、所用法及出时等一切法皆不可得,皆是“毕竟净故”[chunk:13136]。 3. 证得无上菩提的依凭:菩萨以一切诸法不可得故,乘是大乘出三界,住萨婆若[chunk:13137]。佛明确宣说,菩萨住于“不可得空”中,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chunk:16605]。 4. 毕竟不生:在摩诃波罗蜜中无有法可见,因为法不可得若转、若还,一切法毕竟不生[chunk:14146]。 四、该经的独特术语形式 在本经的论述中,使用了特定的译名与术语: - 将“五蕴”译为“五阴”[chunk:16244]或“五荫”[chunk:13034]。 - 将“大乘”译为“摩诃衍”[chunk:13136][chunk:13137][chunk:13210]。 - 提及十地时,使用的是“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萨地、佛地”等特定译名[chunk:13137]。 - 称布施波罗蜜为“檀那波罗蜜”[chunk:13136][chunk:13210]。

T0397 · 大集部

在《T0397》中,对“不可得空”及相关空性的论述展现了独特的术语风格与深刻的法性见解。首先,关于“不可得空”的核心定义,经中明确指出:“一切法不可得,非積聚不可壞不可取。何以故?諸法性爾。是名不可得空。”[chunk:15766] 这表明,不可得空是指一切法皆不可得,这种空性不是通过积聚、破坏或执取而产生的,而是诸法本然的法性(“諸法性爾”)[chunk:15766]。其次,在论述“虚空和合法”时,经中进一步阐发了“不可得”的面向,指出“而彼空中亦不可得物及空故,故名空法”[chunk:14289]。这说明在空性之中,不仅具体的物质(“物”)不可得,甚至连“空”本身也是不可得的,这种双重的不可得构成了空法的核心方便[chunk:14289]。在术语使用方面,这部经典具有以下鲜明的译词特征:1. 以“陰”或“五陰”称“五蘊”:在阐释“法法相空”时,经文明确界定“法名五陰,五陰空”[chunk:15766];在论述虚空喻时,亦使用“現在諸陰,同虛空相”[chunk:12648]。这与后期译本中常用的“五蘊”不同,保留了早期的译语习惯。2. “泥洹”与“涅槃”并用:经中在不同段落中交替使用这两个词。例如在 [chunk:12648] 中使用“泥洹”(“幻與眾生,泥洹佛法,知同一性”),而在 [chunk:12671] 和 [chunk:15765] 中则使用“涅槃”(如“涅槃者無盡,所謂空故、無性故”[chunk:12671],“第一義者所謂涅槃”[chunk:15765])。3. “野馬”喻:在形容诸佛说法如幻时,使用了“如幻化夢,野馬影響”[chunk:12648],“野馬”在此处作为阳焰(或尘埃、蜃景)的古译,用以比喻无自性。此外,经中将“不可得”的空性与“無所有性”及“實際”相联系。虚空藏菩萨指出,“無生者則無所有,是故名一切法無所有性”[chunk:12671]。这种无所有性因为“無住處”而被称为“無住際”,而“一切諸法及無住際即是實際”[chunk:12671]。实际本身是“不可壞際、不斷不常際”,且“實際究竟空故”[chunk:12671]。这种从“無生”、“無所有”到“實際究竟空”的推演,深化了“一切法不可得”的法性内涵。综上所述,《T0397》通过“諸法性爾”的本然逻辑,将“不可得空”定义为一切法非积聚、不可坏、不可取的本性[chunk:15766],并在行文中通过“五陰”[chunk:15766]、“泥洹”[chunk:12648]等特定术语,以及“空中不可得物及空”[chunk:14289]的独特视角,系统地阐释了这一空性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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