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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地

aniyata-bhūmi

心行尚未决定所属的阶位机器生成

类型 果位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不定地”不是说一个人性格不稳定,也不是泛指心情起伏。这里的“地”,是《瑜伽师地论》用来安立心识状态和修行分位的技术用语;“不定”,则是说心没有处在三摩呬多——等持、安定而统一的状态之中。因此,论中又称它为“非三摩呬多地”。

一句话说:不定地是对十二类非等持状态的总诊断,范围从根本尚未趋向禅定,一直到已经得定却出定或退失。

这比日常所谓“注意力不集中”广得多。一个人固然可能因手机、欲望和焦虑而散乱;但也可能非常专注,甚至已经获得某种禅定经验,仍然属于不定地。原因可能是没有轻安、所得尚未圆满、贪著定中滋味、不能自在入定出定,或者所得只是尚未断除烦恼随眠的世间定。

所以,不定地不是一个贬义标签,而像一张修定过程中的诊断图:先辨认心现在卡在哪里,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若把十二种状态都叫作“散乱”,就会像把失眠、贫血、感染和骨折一概说成“不舒服”——听起来没有错,却无法指导治疗。

《瑜伽师地论》所列十二相,可以分成一条完整的修定路径来看。

1. 自性不定:五识身自性不属于定

眼识见色、耳识闻声、鼻识嗅香、舌识尝味、身识觉触,这五识以各自的感官对象为所缘,依其自性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定。这不是说入定者一定失去所有感官功能,也不是说“看见东西就是修行失败”;它是在辨明五识活动与等持状态的性质不同。

论中为这一分位设置的修习,是正取青瘀、脓烂等不净相而安住其心。其针对性在于:感官容易追逐可爱色相,修行者便在意识中如实观察身体败坏、不净的一面,削弱对色相的迷醉,使心不再任由五识境牵引。这是特定修定脉络中的对治,不宜脱离身心状况,机械地把强烈的不净观当成人人都应自行采用的通用练习。

2. 阙轻安:虽有心一境性,仍不得名定

这是最容易被当代人忽略的一层。《瑜伽师地论》说:“欲界系诸心心法,虽具心一境性,然无轻安含润转故不名为定。”

心一境性,是心对一个对象具有统一、专注的性质;轻安则不只是“感觉放松”,而是修定中身心的调适、堪能与安适。欲界心即使能盯住一件事很久,若没有轻安含润,仍不能据此称为定。

因而,加班写代码、连续打游戏、盯盘数小时,甚至在愤怒中反复想着一个人,都可能非常集中,却不等于禅定。专注只是必要条件之一,不是充分条件。对此应继续勤修,使相应的修定作意得以生起。

3. 不发趣:沉溺欲乐,根本没有趋向定的动力

“受欲者于诸欲中深生染著而常受用”,重点不只是偶尔享乐,而是生命方向持续被欲乐占据:不停寻找下一次刺激,把满足欲望当作当然,把离欲、寂静看成无聊乃至损失。

这时的问题还不是“坐下来后妄念太多”,而是尚未真正发心走向根本定。相应的对治,是为了获得根本定而勤修,重新看清自己为何修定,并把愿望落实为持续实践。

4. 极散乱:初修时,心随妙五欲流散

人已经愿意修了,也坐下来了,心却追随悦目的画面、好听的声音、可意的气味、滋味和触感而去。这才是十二相中严格意义上的“散乱”之一。

论中说,此相现前时,应先正安住其念,略摄其心,再以正知迅速摄受。念使所缘不致遗失;正知则及时觉察心已经偏离。关键不是因走神而责骂自己,而是尽早知道“心已经走了”,然后收摄回来。

5. 太略聚:心收得过头,被昏沉、睡眠覆盖

“略”在这里是向内收摄。初修者为了不让心外散,可能把心压得过紧、过暗,最后像关灯一样沉没。表面上没有许多念头,实际却缺少明净和觉照。这不是定,而是昏沉或睡眠所覆。

对治不是继续压低心的活动,而是思惟净妙、明亮、能令心振奋的所缘,并善于辨认心正在沉没。散乱要收,昏沉要举;只会一味“放松”和只会一味“集中”,都不足以调心。

6. 未证得:粗重障碍暂息,却还没有得到诸作意

此时散乱和略聚等扰恼已经不明显,修行似乎“挺平稳”,但尚未获得相应的修定作意。这里的“作意”不是日常语言里的“故意”,也不只是一般注意力,而是《瑜伽师地论》修定次第中的技术分位。

对治是对师长教授不令忘失,以猛利护念、如理方便,无间而殷重地修习。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坐得安静便自行宣布“已经得定”;应依明确教授检验,并保持连续、郑重的训练。

7. 未圆满:已得作意,但尚未达到加行究竟及其果

这一层比“未证得”更进一步:作意已经获得,修定过程却尚未完成。问题是容易把初步成果误当终点,例如出现宁静、光明、喜悦或长时间专注,便认为大事已毕。

论中的对治很直接:不应满足于微劣所得之定。“不满足”不是贪求奇异境界,而是不把尚未圆满的分位冒充圆满。

8. 杂染污:已经有所成就,却贪爱定中滋味

修行人可能已经证得加行究竟果作意,心却被“爱味”等烦恼染污。定中的宁静、喜乐、清明远胜日常经验,于是人可能爱著它、炫耀它、依赖它,以它建立“我是有境界的人”的身份。

这揭示了一个很深的危险:粗重欲望可以成为障碍,精致的禅悦同样可能成为所贪。相应的修习是观察杂染的过失;爱味一生,立即识别并除遣。不是排斥定乐,而是不把定乐据为“我”和“我所有”。

9. 不自在:心虽未被烦恼染污,却不能自如入、住、出定

偶然进入一次深静,不表示已经掌握了定。真正的自在涉及三个方面:需要入时能入,入后能住,需要出时能出。如果时有时无、不能维持,或者一入寂静便不善于适时出来,都属于尚不自在。

对治是无间修习三摩地,并善巧通达定相。重点从“曾经发生过什么”转向“是否稳定、可重复、能调节”。

10. 不清净:虽于定自在,却只有世间定

这是十二相中最能显示“不定地”深度的一项。一个人已经能够随欲无碍地入定、住定、出定,仍可能被列为“不清净”,因为所得只是世间定,尚未永害烦恼随眠。

“随眠”不是当前正在爆发的情绪,而是潜伏、随逐于心的烦恼倾向。表面的贪嗔可以在定中暂伏,如石头压草;一旦因缘具足,仍可能再起。因此,禅定的高水平操作能力并不自动等于解脱。

论中为此设置的方向,是猛利修习“谛善巧”,即不能停在寂静经验上,而应转向对真理的如实观察与善巧通达。在整个解脱道上,定的重要作用是令心堪能、稳定,为如实观照提供基础;真正指向解脱的,不只是把心安住,而是以定为依止生起智慧,触及烦恼的根本。

11. 起:定没有退失,但心已经出定

《瑜伽师地论》说:“起,谓所得定虽不退失,然出定故不名为定。”这里的“起”是出定:能力还在,只是当下已经不处于定中。

因此,出定不等于退步,更不等于失败。它只是对当前状态的准确命名。相应的修习是不放逸,以防后来真正退失。

12. 退:先前所得三摩地已经退失

“退”不同于暂时出定。出定之后仍能再次进入,叫“起而未退”;原来已经获得的三摩地能力失坏,才叫“退”。对治是修远离与如理作意,并随顺无间、殷重的方便重新修习。

“退”也不是道德判决。它提醒修行者:由条件和训练成就的状态,会因放逸、环境、习惯及烦恼等条件而变化。看清退失,才可能重建其因;若为了维护“我已经得定”的形象而拒绝承认,反而更难恢复。

把十二相连起来,可以看见一条很完整的路径:感官活动本来不属定;专注但没有轻安;沉溺欲乐而不发趣;开始修习后或散、或沉;障碍稍息却尚未得相应作意;已有所得却未圆满;圆满后又可能爱著滋味;不爱著了却尚不自在;自在了仍可能只是世间定;即使定未失,当下也会出定;若疏于守护,还可能真正退失。

因此,不定地的意义不是把修行者分成“有定的好人”和“没定的坏人”,而是不断追问三件事:心现在究竟处于什么状态?这一状态的病因是什么?与它相应的修习是什么?

从界地的总说来看,《瑜伽师地论》又说:“欲界是不定地,犹如其皮;色、无色界俱是定地,犹如其肉。”这是论典依界地建立的分类,不能简单改写成“欲界众生永远不能入定”。它所说明的是欲界与不定、色界无色界与定地之间的总体配属;同一部论同时详细讨论欲界中的修定过程,显然不是否定欲界修行者能够修得禅定。

论中还把不定地所修的布施、持戒等善法称为“非修所成法修”。意思不是说未入定时行善无效,而是辨别其成因:布施、持戒可以真实积集善业、调柔身心,却不能因为它们是善法,就一概称作由定中修习所成之法。戒、定、慧相互支持,却不可彼此冒名。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一个当代人的普通晚上。

你结束加班,站在拥挤的地铁里。手机屏幕亮起,眼睛看见画面,耳朵听见短视频的声音,身体感到车厢的晃动——这些分别涉及眼、耳、身等五识。按照第一相,它们依自性不属于定。最容易犯的错,是把五识直接说成“散乱”:其实看见、听见本身不是道德过错,也不必然等于散乱;严格说来,这里首先是“自性不定”。心是否继续追逐、染著,是下一层要观察的事。

你本来只想看一条消息,却顺手点开视频。算法持续推送更合口味的画面和声音,你一条接一条地刷。若你深著这些感官享受,根本不愿离开,这主要对应“不发趣”:问题尚不在于打坐技术,而在于生命的动力正被欲乐牵住。若你已经决定静坐,却坐下后仍反复回想视频、音乐、食物和触感,那才更准确地对应“极散乱”——心随妙五欲流散。

算法可以放大刺激、缩短等待、不断预测偏好,因而特别容易助长追逐;但算法不是佛典所谓烦恼的全部原因,更不能代替对自己贪著的观察。同一种手机,有人用来工作,有人用来逃避,有人用来闻法;决定心行性质的,不只是设备,也包括动机、取著和当下的用心。

你终于放下手机,决定专注呼吸。前几分钟一直走神,你觉察到后,记起所缘,把心收回。这是在用念与正知对治散乱。正确映射不是“脑中出现念头就是失败”,而是:心遗失所缘并随境流走,才是这里要处理的散乱;觉察并回来,本身已经是修习的一部分。

为了不再走神,你开始用力压住每个念头。几分钟后,心变得模糊,头一点一点,似乎“什么都没有了”。这不是深定,而可能是“太略聚”:向内收摄过度,为昏沉睡眠所覆。大众很容易把“没有明显念头”误认成禅定,但定不仅要不散,也须清醒、明净。此时应适当提振,而不是继续把心压暗。

过了一会儿,你终于清醒而稳定地专注。这里要谨慎:若只是注意对象比较持久,仍不能立即宣称入定。你也许只有心一境性,却尚缺轻安含润,这属于“阙轻安”。职场中的“心流”、游戏中的高度投入和实验室所测量的持续注意,都可帮助我们理解专注的某些侧面,却不能与佛教的等持直接画等号。脑科学对注意、觉醒和身心调节已有许多研究,但主观禅定分位如何与神经指标对应,仍受定义、测量方法和个体差异限制;这些研究既不能证明佛法,也不能替论典决定何为轻安、何为解脱。

你持续练习一段时间,粗显的散乱与昏沉都减轻了,坐中很平稳。此时可能仍是“未证得”:平静不等于已经获得诸作意。若已得相应作意,却尚未达到加行究竟及其果,则是“未圆满”。这两层不能含混成“还不够专注”:前者是尚未证得相应分位,后者是已有所得但进程未完成。

后来,你在静坐中体验到前所未有的宁静和喜悦。第二天在亲密关系中发生争执,你一面回避沟通,一面怀念昨晚的安乐,甚至暗想:“对方这么烦,是因为境界不如我。”这时即使定的成就是真实的,也可能落入“杂染污”——爱味和自我优越感染污其心。错不在宁静本身,而在把宁静抓成身份和避难所。

再后来,你不再炫耀或贪恋那种经验,但它有时能出现,有时不能;想入时入不了,入后也不能稳定维持。这是“不自在”,不是“杂染污”。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一个是烦恼染污所得,一个是对入、住、出定尚未掌握。

假设经过长期训练,你已经能够自在入、住、出定。回到家庭生活,孩子哭闹、伴侣指责、工作受挫时,潜藏的嗔恨、控制欲和自我防卫仍会复起。这提示“不清净”的可能:定力很成熟,却尚未永害烦恼随眠。最常见的误判,是把“情绪暂时不起”说成“烦恼已经断除”。在定中不起,只能说明烦恼当时没有现行;随眠是否从根本受损,还须由慧的修习来检验。

某次静坐结束,你睁眼、起身、做饭。定的能力没有消失,只是当下已经出定,这是“起”。不要误以为生活事务都是对禅定的背叛。出定之后如何说话、工作、照顾家人,正能检验定是否支持了清醒、不放逸与智慧。

如果长期停止修习,原本能进入的三摩地后来确实不能再现,才是“退”。一周忙碌、某次出定或一次坐得不好,不应草率诊断为退失;反过来,偶尔回忆起从前的宁静,也不足以证明能力仍完整存在。

这次走查显示,十二相不是要求每个人在一个晚上机械经历十二关。它们是十二种可辨认的状态,有大致的修行次第,却未必在每个人身上整齐、单向地出现;有人会在散乱与昏沉之间来回,有人已有定力却生爱味,有人曾经得定而后退失。重点是按定义辨认,不把所有问题归咎为“我不够专注”。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第一,它纠正了当代社会对“专注”的崇拜。

生产力文化常把专注视为一种中性的超能力:只要能长时间聚焦,便算状态优秀。但不定地告诉我们,专注的对象、身心品质、是否有轻安、是否受贪爱染污,以及它是否通向烦恼的减损,都必须分别考察。诈骗者筹划骗局时可以极专注,沉迷者追逐刺激时也能极专注;佛教的定不能被缩成提高产出的工具。

第二,它帮助人停止粗暴地责备自己。

修定时坐不住,可能是随欲流散;坐得昏暗,可能是收摄过度;坐得稳定却无轻安,可能只是心一境性;有了美好经验却不断追忆,可能是爱味。病因不同,处理方式相反。散乱需要收摄,昏沉需要提振;未证需要依教授殷重修习,爱味则需要见其过失。若一律靠咬牙和压制,往往越修越紧,甚至把昏沉当成宁静。

第三,它让我们理解:修行成果也需要接受审查。

佛教并不因为一种体验“很深”“很静”“很舒服”就把它封为终点。越往后的几相越具警策性:得定可能不圆满,圆满可能有爱味,无染可能不自在,自在可能仍不清净。修行不是追求一张永久证书,而是不断检验烦恼是否真正减弱,贪著是否换了更精致的对象。

第四,它说明了定在解脱道上的真实位置。

定不是可有可无。散乱、昏沉而不堪能的心,很难持续、深入地观察身心实相;定能使心统一、调柔,成为生慧的重要基础。但定也不是全部。世间定可以暂伏烦恼,不能因此就说烦恼随眠已被永害。由“不清净”所指向的谛善巧,正把道路从安住推进到如实知见:不仅让心静下来,还要看见所执为何不可靠,烦恼如何依因缘而起,“我”如何在经验中被攀缘、制造和维护。

因此,定在解脱道上既不是单纯的放松术,也不是值得收藏的神秘体验。它的价值在于使心成为能够如实观察的工具;慧则进一步解除错误认取。若只有戒和善行而无定,心可能缺少深度堪能;若只有定而无慧,烦恼可能只是潜伏;若所谓智慧不以调柔、清明、少烦恼的心为基础,也容易停在概念游戏。十二不定地所保护的,正是这条不偏废的道路。

第五,它为“回到生活”提供了更成熟的理解。

“起”告诉我们,出定并不等于退定;“退”又告诉我们,所得确实可能失坏。两者合起来,既避免神经质地把每次出定都当失败,也避免自满地认为一次所得永不退转。修行不是逃离通勤、工作、育儿和亲密关系,而是在定与出定之间保持不放逸,使定中培养的清明进入行动,使生活中暴露的烦恼重新成为观照材料。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不定地就是散乱心。

不是。散乱只是十二相中的第四相。五识自性不属定、缺轻安、未得作意、所得未圆满、爱味染污、不自在、只有世间定、已经出定或已经退失,都属于不定地的范围。把它缩成散乱,会抹掉整条修定进程。

误读二:“不定”是情绪不稳定或意志不坚定。

不是。它是与三摩呬多地相对的论典术语,判断的是心是否处在相应等持及修定分位,不是人格测评。一个情绪平稳、做事果断的人,仍可能完全没有修得这里所说的定。

误读三:只要注意力集中,就是定。

不是。论文明说,欲界心心法即使具有心一境性,若没有轻安含润,仍不名为定。高度专注、工作心流、竞技状态与禅定可能有局部相似,但不能仅凭“忘记时间”“效率很高”便判为定。

误读四:五识自性不定,所以修行就是关闭感官。

不是。第一相是在分类五识身的性质,不是在宣判感官邪恶。问题也不只是外境存在,而是心如何追逐、染著、取相。论中以不净相安住其心,是对治感官贪著的特定修法,不等于仇视身体或世界。

误读五:昏沉、没有念头,就是深定。

不是。“太略聚”正是心向内收摄后为昏沉睡眠所覆。定需要稳定,也需要清醒与明净。模糊、断片、睡着后的无念,不能因为“脑中很空”就叫等持。

误读六:“作意”就是故意,“未证得”就是还不够努力。

不准确。此处“作意”属于《瑜伽师地论》修定体系的技术用语,不是日常的主观故意。未证得与未圆满也有严格差别:前者尚未获得诸作意,后者已经得作意,却未证加行究竟及其果。努力固然重要,但必须依教授、如理方便而修,不是单凭用力。

误读七:禅悦证明已经断烦恼。

不是。禅悦本身还可能成为爱味对象,构成“杂染污”;即使不贪著且能自在入出,也可能只是“不清净”的世间定,尚未永害烦恼随眠。定中不起烦恼,不等于烦恼种子已经从根本解除。

误读八:世间定是假的、没有价值。

也不是。“不清净”不是说所得定全无真实性,而是说它尚未完成解脱任务。世间定可以使心稳定、调柔,成为观慧的有力基础;问题在于把基础当作终点,把暂伏当作断除。

误读九:能随时入定,就已经解脱。

不是。自在入、住、出解决的是对定的掌握问题;是否永害烦恼随眠,则属于清净与解脱的问题。技术成熟与解脱智慧相关,却不是同一件事。

误读十:一出定就是退失。

不是。《瑜伽师地论》明确区分:“起”是所得定尚未退失,只因已经出定而当下不名为定;“退”才是所得三摩地已经失坏。区分二者,能避免把正常出定灾难化。

误读十一:欲界是不定地,所以欲界中不可能修定。

不能这样理解。欲界配不定地,是论典依界地所作的总体安立;十二相本身却正是在说明欲界修行者如何发趣、对治散乱昏沉、获得作意乃至修得世间定。若解释成欲界众生绝无入定可能,就会与同一论典的修定次第相冲突。

误读十二:布施持戒若不是“修所成”,就只是低级善行。

不是。不定地中的布施、持戒等称“非修所成法修”,是在区分其是否由定中修习所成,并非否定其善性和道德价值。布施能松动悭贪,持戒能减少悔恼、保护关系,也为修定创造条件;只是不能把一切善行直接改名为定中所成。

误读十三:十二不定地是一条所有人都必须依次打卡的等级表。

它们确有从未发趣到得定、出定、退定的次第意义,但更重要的是诊断功能。现实修行会反复、交错:今天散乱,明天昏沉;某一所缘上较稳,另一情境中又被爱味和烦恼牵走。正确用法不是急着给自己封级,而是如实辨认现前之相,采用相应对治。

“不定地”最终教给我们的,不只是怎样把注意力固定住,而是怎样诚实地认识心。心散时知道是散,沉时知道是沉;只有专注时不冒充轻安,初有所得时不冒充圆满;生爱味时不把贪著美化为境界,能入定时也不把世间定冒充解脱;出定时不惊慌,退失时不遮掩。

这种不自欺,本身就是智慧的开端。定使心不再被境界任意拖走,智慧则使人不再把任何境界——包括最宁静、最光明的境界——执为我、我所或最后归宿。十二不定地之所以值得当代人学习,正在于它把修行从模糊的“让自己静下来”,推进为一条可辨认、可校正,并最终朝向离贪与解脱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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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不定地,又称「非三摩呬多地」,是《瑜伽师地论》对心识未能安住等持之境的总称。它不仅指通常所说的散乱心,也包括由于自性不属定、缺乏轻安、未得定、定未圆满、定受染污、于定不自在、所得唯是世间定,以及出定或退定等情形。因此,「不定」涵盖从尚未发趣修定,直到虽已得定而出定、退失的完整序列。

论中又以界地说明其范围:欲界名为不定地,譬如其皮;色界、无色界俱名定地,譬如其肉。 不定地中的布施、持戒等善法之修,则称为「非修所成法修」,表明善法虽可在未入定时修习,却不因此即成为由定中修习所成之法。

二、主要阐述

《瑜伽师地论》将不定地概括为十二相。第一「自性不定」,指五识身自性不属于定。第二「阙轻安」,指欲界诸心心法纵有心一境性,仍因没有轻安含润而不得名定。第三「不发趣」,指受欲者深著诸欲而恒常受用。第四「极散乱」,指初修定者的心随妙五欲流散。第五「太略聚」,指初修者向内收摄其心,却为昏沉、睡眠所覆。第六「未证得」,指虽已没有散乱、略聚等扰恼,仍未获得诸作意。第七「未圆满」,指虽得作意,尚未证得加行究竟及其果。第八「杂染污」,指虽证加行究竟果作意,心仍为爱味等惑染污。第九「不自在」,指心虽不受烦恼染污,却不能自在掌握入定、住定与出定。第十「不清净」,指虽能随欲自在入、住、出定,但仅得世间定,尚未永害烦恼随眠。第十一「起」,指所得定虽未退失,心已经出定。第十二「退」,指先前所得三摩地已经退失。

论中并依十二相次第建立对治。对自性不定,应正取青瘀、脓烂等相而安住其心;对阙轻安,应勤修习以获得作意;对不发趣,应为获得根本定而勤修;散乱现前时,先正安住其念,略摄其心,并以正知迅速摄受;太聚现前时,思惟净妙之相,善知心的沉没。未证得时,于师长教授不应忘失,以猛利护念、如理方便,无间而殷重地修习;未圆满时,不应满足于微劣所得之定;杂染现前时,应观杂染过失,若生爱味便立即除遣;不自在时,应无间修习三摩地,善巧通达定相;不清净时,应猛利修习谛善巧;出定之「起」现前时,为防退失而修不放逸;已经退失时,则修远离及如理作意,随顺无间、殷重的方便。

由此可见,十二不定地既是对非定状态的分类,也是修定过程中辨认障碍、决定相应加行的依据;其分类并不局限于入定以前,也包括得定以后尚不清净、出定与退定等阶段。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现有材料均出自瑜伽部《瑜伽师地论》(《瑜伽師地論》),未见其他部类经典或同经异译本可供对列;但本论不同分位之间存在名称和措辞差异。

本地分以「非三摩呬多地」为总名,其中「三摩呬多」是 samāhita 的音译,前加「非」表示不在等持之中;摄释分则以意译「不定地」重述同一组十二相。两名所指大体相同,而「不定地」亦用于欲界、善法修习等较广的论述场合。

十二相的个别名称亦有异文:本地分所作「极散乱」,摄释分略作「散乱」;「太略聚」作「太聚」;「杂染污」作「杂染」。这些差异主要是详略与措辞之别,两处分列的整体结构基本相同。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不定地与「三摩呬多地」或「定地」构成相对关系:前者总摄不属于定、未得定、定不圆满乃至出定、退定等状态;后者表示心处于等持。就界地而言,论中以欲界配不定地,以色界、无色界配定地。

「心一境性」并不必然等同于定。欲界心心法虽可具有心一境性,但若缺少轻安含润,仍列入不定地。 「作意」「加行究竟及彼果」则标示修定进程中的不同层次:未得作意为「未证得」,虽得作意而未得加行究竟及其果为「未圆满」。

不定地也与烦恼杂染、世间定及退失相关。爱味等惑染心,属于「杂染污」;虽于定自在而未永害烦恼随眠,属于「不清净」;离定而起但定未失,属于「起」;所得三摩地已经失坏,方称为「退」。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论中概括相关界地说:「欲界是不定地,犹如其皮;色、无色界俱是定地,犹如其肉。」

关于欲界心虽专一而仍非定,论述为:「欲界系诸心心法,虽具心一境性,然无轻安含润转故不名为定。」

关于得定之后仍可能属于不定地,论中分别说:「起,谓所得定虽不退失,然出定故不名为定」;「退,谓退失所得三摩地故。」

关于相应修习原则,论中依杂染、不清净与退失等相,分别教令观察杂染过失、猛利修谛善巧,并修远离如理作意及无间殷重方便。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不定地」的論述極為系統化,主要從兩個層面展開:一是以十二種因由界定何謂不定地,二是依此十二種不定地逐一開示對治修習之方。

一、十二種不定地之建立。本論以「或有……故,名不定地」的句式,列舉十二類情形:(1)由自性故——五識身,其性本不定;(2)闕輕安故——欲界諸心心法,因缺乏輕安而屬不定;(3)未發趣故——受欲者尚未發心趣向修證;(4)散亂故——始業者雖修定而心流散於五欲;(5)太聚故——始業者略聚其心於內境便生沈沒;(6)未得故——散心相應諸法;(7)未圓滿故——未證得加行究竟作意;(8)雜染故——雖證加行究竟果作意而於定多生愛味;(9)不自在故——由染污心故不得自在;(10)不清淨故——未永害煩惱隨眠;(11)出定故——從已得三摩地起而不退失;(12)有退故——從所得三摩地退失。此十二義涵蓋凡夫散心、初修沈掉、加行未滿、得定而染、出定與退定等階段,將「不定」從純粹未修一直延伸到已得定而尚未穩固清淨的全部光譜。

二、依十二不定地之對治行。本論緊接以「依止第幾不定地」為綱,逐一指示修行要領:依第一不定地,為安住心應正取青瘀、膿爛等不淨相;依第二,為得作意應勤修習;依第三,為得根本應勤修習;依第四,應正安住其念、以正知速疾攝心;依第五,應思惟淨妙之相並善達沈沒之相;依第六,於師教授能不忘失,安住猛利護念如理方便,無間殷重修習;依第七,於微劣所得定中不生喜足;依第八,觀雜染過失,設生愛味尋即除遣;依第九,於三摩地無間修且善巧通達其相;依第十,猛利修諦善巧;依第十一,為令不退應不放逸;依第十二,應修遠離如理作意,隨順前修無間殷重方便。此段顯示本論將不定地並非僅視為消極的「未定」狀態,而是積極的修行所依,每一種不定皆有其對應的加行方向。

三、不定地與三界之配屬及譬喻。本論明確判定「欲界是不定地」,色界、無色界俱是定地,並以皮、肉、血為喻:欲界如皮,色無色界如肉,無明如血;三界中由三種漏而有淋漏之義。此處以「皮」喻欲界,暗示不定地乃最外層、最粗顯之心行狀態。

四、不定地所攝善法之定位。本論於辨別修所成法時指出:「不定地諸施、戒等所有善法修,名非修所成法修」。意謂布施、持戒等善法若在不定地中修,雖是善法,尚不名為修所成(即非由定力所成之修),從而將不定地與定地所攝之修作了明確分際。

五、術語形式。本論始終使用「不定地」一詞,與「定地」對舉;所涉定境用「三摩地」而非「三昧」或「等持」;沈沒、散亂、輕安、加行究竟作意、煩惱隨眠等皆為本論特有之瑜伽行派術語體系。此外,本論於有心地決擇之後即轉入無心地決擇,不定地之討論正處於有心地決擇的收束段落中,屬有心地範疇內之判攝。

大乘莊嚴經論T1604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直接採用「不定地」一詞,並以品級差別說明其內部層次。論中稱「彼不定地自性,前六品為下」,把不定地自身的前六品判為「下」;相對而言,文末以「翻此下則為上應知」指示,與諸「下」相反者即屬「上」。此處的重點不是為不定地另立異名,而是依「品」建立上下差別;本論記錄此概念時,應保留其原用語「不定地」,以及「前六品為下」的品級表述。

同一結構在另一段解釋中再度出現:「不定地中前六品有羞為下。」此處把不定地的六品分判運用於「有羞」的上下差別:不定地之前六品所有的「有羞」屬下,並以「翻此諸下有羞,應知即是諸上有羞」說明反面即為上有羞。由此可見,本論談不定地時,不僅稱其為一個階位範圍,也在特定法義的比較中,以其中前六品作為下位的判準。

本論亦多次並舉「決定」與「不定」。偈言「決定及不定,不退或退墮,遇緣如次第,品類有四種」,顯示「不定」是用來區分品類的一項條件,並與「決定」、「不退」、「退墮」等語交錯配列;偈文又說「遇緣如次第」,表明所列品類與遇緣後呈現的次第情形相關。然而本段原文僅標舉四類,未在所給文字中逐項展開,故不宜越出原文補定各類的完整定義。

另一偈以「有依及不定」並列,繼而說「緣俗亦不普,退屈忖度人,寧解大乘義?」此處的不定與有所依、所緣在俗、所解不普遍、心有退屈及忖度等情形共同出現,用以反問此等人何以能解大乘義。就原文可確知者,本論將「不定」置於理解大乘義的限制性描述之中;但偈文並未明言此處必然等同於後文按六品分級的「不定地」,因此只能記錄其術語上的相應,不宜強行合併。

此外,本論又有「聲聞二不定」之語,將聲聞中的不定分作二類,後文以「見義不見義」、「見義不斷愛」、「斷愛俱軟根」等語標示相關差別。此段顯示「不定」亦可作人物或修行狀態的分類語,而非僅以「不定地」的完整形式出現;惟所給偈句簡約,分類彼此的精確配屬不宜另作推演。

至於「未成就成就,成復未成成,如地建立知,分別無分別」一偈,明示應「如地建立」理解成就與未成就,以及分別、無分別的差異。它提供了以「地」建立差別的語境,但未直接出現「不定地」三字,故只能作為本論依地位安立差別的旁證,不能據此增添不定地的具體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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