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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議處

acintya-sthāna

不可由寻思分别测知之境界与事机器生成

类型 见地难度 深研谛层跨度 四 · 离言空性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不可思议处”,不是“神秘得无法解释”的同义词,也不是一句用来终止讨论的“佛法高深,不要问”。它更准确的意思是:有些境界与事情,不能由寻思、推求和识情分别如实测知;如果仍把概念思维当成万能工具,不仅得不到答案,反而可能增长邪见、散乱与烦恼。

这里的“思议”,不只是日常所谓“想一想”。它包含以既有观念作尺度,对某件事进行推寻、比较、推断,最后企图把它确定为“就是这样”。“不可思议”也不是说它绝对不存在、毫无道理,而是说:它不是这种认识方式所能抵达的对象。

好比舌头可以辨别甜苦,却不能拿来测量长度;地图可以帮助我们找路,却不能代替双脚抵达目的地。问题不一定出在对象过于玄妙,也可能出在我们误用了认识工具。不可思议处所揭示的,首先就是认识能力的边界。

但佛教提出这个边界,并非贬低思考。恰恰相反,《瑜伽师地论》把“远离一切不思议处,审谛思惟所应思处”列为清净思惟的一相;《显扬圣教论》也说:“离不可思议处,方便思惟可思议处。”重点不在少想,而在知道什么应当审察,什么不能靠无休止的推测解决。

《瑜伽师地论》略列六种不可思议,必须分别看待:

1. 我思议:依身见追问“过去的我曾经存在还是不存在”“我究竟是色还是非色、有想还是无想、恒常还是断灭”,乃至把某种关于“我”的设想确立为最终实体。问题不是不能考察经验中的身心,而是先预设一个真实、固定的“我”,再追究它横贯三世的本体形态。佛法认为这个预设本身便需要被照破,不能以它为前提推到真相。

2. 有情思议:追问一个实体性的众生究竟由谁制造、从何处来、死后作为同一个实体又去往何处。这里同样不是禁止观察生命因缘,而是指出:若先把“有情”想成独立自存的东西,再追问它的绝对起点与终点,思维便已经走入歧途。

3. 世间思议:执著追究世间究竟永恒还是断灭、有限还是无限,或者继续追问世间法性本身“从哪里产生”。问题不在宇宙研究,而在试图通过某种形而上定见,为整个世界作一个超出证据与修道用途的终极判决。

4. 有情业果思议:业果由于处所、事情、因以及异熟果的差别而不可思议。它不是一句简单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便能算清的账。一个行为的动机、对象、强弱、习惯势力、助缘、障缘、成熟时间和受报情形彼此交织,凡夫无法据片段信息精确断言:“他今天受这种苦,一定是过去做了某件事。”承认业果甚深,尤其意味着不可拿业果论去审判受苦的人。

5. 修静虑者的静虑境界:其不可思议有三方面——真如义甚深、定心得自在转、证得无漏界。没有相应修证的人,无法只靠想象复制那种境界。《瑜伽师地论》又说,善修静虑者磨炼其心而有相应威德势力,这是“法性故尔”,对未到其地者而言,“由寻思道不可思议”。这并不等于凡是自称神奇的经验都应相信;佛教仍以戒、定、慧和离贪为检验方向,只是不把未亲证的定境化约成概念游戏。

6. 诸佛境界:除前述真如甚深、自在转、无漏界证得三相之外,又有无障,以及成办利益有情之事两相。所谓佛境界不可思议,不只是“能力很大”,而是智慧、解脱、无碍与利他事业的整体境界,不能由凡夫依据自己的欲望结构去推测。

《显扬圣教论》在共同的六项之外,再增加三项,形成九种不可思议事:

7. 十四不可记事:面对某些关于世界、生命及如来死后状态等形而上追问,不作确定回答。这里的“不记”,不是无知或故作高深,而是相关问题本身不能以提问者预设的固定范畴如实判定;强答反而会巩固错误前提。

8. 非正法:不是说错误思想深奥得不可批评,而是说由利养等动机推动、偏离解脱方向的学说,不值得沉迷推演。它能引向无义,越辩可能越远离正道。

9. 一切烦恼所引摄之事:由散乱、贪、瞋、痴等不断牵出的分别网络。比如遭受一句批评后,整夜推演“他是不是一直看不起我”“所有人是不是都在针对我”。这些念头可以无限繁殖,却未必增加任何真实了解。

《显扬圣教论》还指出,人会依五种“处所”落入这些思议:依“见”思议我与有情;依“忍”,即固守某种认可,思议世界;依“推寻”揣测业报、定境、佛境与不可记事;依“利养”经营非正法;依“散乱”追逐烦恼所摄之事。这一分析很锋利:我们表面是在求知,背后可能是在维护成见、追逐利益,或者只是被烦恼拖着走。

因此,不可思议处不是单一层次的“奥秘”。其中有的是因为预设了不存在的自性,如实体性的我与有情;有的是因为因果关系过于深细,如业报;有的是因为必须由修证进入,如静虑与佛境界;有的是因为问题没有可确定的回答;还有的是因为继续推演只能引生无义与烦恼。若把它们一律说成“太神秘,所以别问”,便压扁了经典的精密分类。

禅宗又从另一面逼近这个问题。《景德传灯录》说:“认得心性时可说不思议,了了无可得,得时不说知。”这里不是昏昧,更不是一片空白;它“了了”,却没有一个可以攥住、陈列和占有的实体。若立即生起“我已经得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知识”,那个能占有的我与所占有的境,又把经验拉回分别结构之中。

“无情解说不思议”以及“若将耳听,眼处闻声”一类禅门语言,也不宜按字面解释成眼睛真的具有听觉功能。它有意打断惯常的感官与概念分工,使人不能沿旧有思路把答案对象化。禅门说“非思量处,识情难测”,并非建立反理性的教条,而是借反常语句指出:心性不能像桌上物品那样,站在外面对它测量一番。

这便显出不可思议处在解脱道上的位置:它为闻、思、修划定边界。该思惟的,要审谛思惟;需要观察的,要如实观察;尚未证得的,不用想象冒充证量;由错误前提构成的问题,不被它牵走;只能靠修行现证的,则从概念理解转入戒、定、慧的实践。它不是道路的终点说明书,而是防止行者在路旁用思想搭建一座“我已经抵达”的幻城。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一个很常见的晚上:你加班结束,挤在地铁里刷手机。伴侣发来一句:“你最近根本不在乎这个家。”你心里一紧,开始反复推演。

第一步,先处理可思议处

你可以确认事实:最近一周有几天晚归?是否答应过某件事却忘了?对方发这句话之前发生了什么?身体此刻是否疲惫、心跳加快?自己能否先回复:“我看见你很失望,回去后我们认真谈谈?”这些是可以观察、沟通、承担和调整的事项。佛教并不要求你用“不可思议”逃避关系责任。

第二步,注意“我思议”如何出现。

念头从“我这周三次晚归”滑向“我是不是天生就不是一个值得爱的人”,继而追问“真实的我究竟是冷漠的人,还是善良的人”。这里最容易映射错:不可思议的不是具体行为和责任,而是那个被你想象成固定本质、等待最终判决的“我”。行为可以检讨,习惯可以改变;不必另外制造一个永恒的坏我,再围绕它整夜审判。

第三步,看见“有情思议”。

你开始想:“他到底是怎样一种人?他是不是从来就只在乎自己?这种人以后一定不会改变。”你把流动、受多重因缘影响的伴侣,压缩成一个固定实体,然后推测其全部过去与未来。可以讨论他的具体表达是否伤人,却不能凭一句话把一个有情的本质彻底定案。

第四步,看见“业果思议”。

你也许冒出念头:“是不是我过去欠他的,所以这段关系才这么苦?”或者反过来认为“他如今受委屈,是他自己的业报”。这正是大众最容易误用之处。业果不可思议,意味着我们不能凭眼前片段,精确指定某个人受苦的宿世原因。眼下能做的是停止伤害、如实道歉、建立界限、修正行为,而不是编造一份看似完整的前世账单。

第五步,看见“烦恼所引摄之事”。

手机越刷越快,你已经从一句话推演到“他不爱我了”“这个家要散了”“所有关系最后都会背叛”。这些推演由焦虑与散乱供能。它们的共同特征,不只是无法证实,而且越想越乱,不能导向善行。《显扬圣教论》所说的三种过失——起心乱、生非福、不得善——在这里非常具体:心越来越乱,可能发出伤人的消息,也失去了本可生起的理解、忍耐与智慧。

第六步,辨认修证境界的边界。

如果你刚读过禅修经验分享,也许会猜:“真正入定的人遇到这种事是不是完全没有情绪?”这属于用日常想象揣测静虑境界。定不是情绪压抑,“没有反应”也不等于无漏智慧。没有相应修证,就不必为圣者或禅定者编写心理剧本;回到自己当下一口呼吸、一个念头和一个可负责的选择即可。

第七步,停止猜测佛境界。

你可能问:“如果佛在这里,会不会一句话就解决所有矛盾?”这种想象常把佛变成满足愿望的全能角色。但诸佛境界所含的无障智慧与利生事业,并不是凡夫欲望的无限放大。与其猜佛会施展什么,不如问:此刻怎样说话更少贪瞋痴、更不伤害彼此?这才把佛法落实到可修之处。

于是,一次正确的“走查”不是给所有困难贴上“不可思议”的标签,而是完成一次分流:事实去核实,责任去承担,情绪去照见,关系去沟通,行为去修正;实体化的自我判决放下,对他人本质的武断放下,宿业剧本不编,未证境界不猜,由烦恼驱动的无穷推演及时停止。

通勤、育儿和算法生活中也是如此。孩子一次考试失利,家长可以分析学习方法,却不必认定“他天生不是读书的料”;平台连续推送某类内容,我们可以研究推荐机制,却不必马上断言“算法完全知道真实的我”;AI生成流畅回答,我们可以核实资料、评估推理,却不能因为语言像人,就仓促判定它具有怎样的内在主体。后两者只是帮助理解认识边界的当代类比,不等同于佛教所说的我、有情或心性;科学与哲学对于意识、主体性等问题也仍有大量争论,不能声称某项技术或脑科学研究已经“证明了佛法”。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人的困难,往往不是完全不思考,而是无法停止不产生智慧的思考。

信息平台鼓励我们对复杂事件即时表态:看见十几秒的视频,就判断一个人的全部人格;读到一段经历,就替别人计算因果;接触一种异常体验,便断言那是开悟、神通或精神疾病;面对世界的不确定,又急于选择一个宏大解释,把一切包进去。不可思议处提醒我们:解释欲并不天然等于智慧,确定感也不天然等于真实。

它首先培养的是认识上的谦逊。谦逊不是“我什么都不知道”,而是准确知道证据在哪里结束、推测从哪里开始,亲证与转述有什么差别。对于业果、禅定和佛境界,这种谦逊尤其重要。它使信仰不至于沦为任意想象,也使怀疑不至于变成“凡是我不能理解的都不存在”。

其次,它保护修行免于形而上学的空转。一个人可以多年争论世界有边无边、死后状态如何、佛的境界究竟怎样,却始终不观察当下一念贪瞋痴。经典要求离开不应思议处,是为了把有限的注意力带回苦、集、灭、道:什么苦正在发生?它依什么因缘增长?哪些烦恼应断?寂灭是否可以证知?哪些道路需要实际修习?

《显扬圣教论》把“不欣乐思议不可思议处”的理由归摄为“教”与“证”:一面依据佛陀的教导,一面不违背四谛的遍知苦、断集、证灭、修道。判断一项思考是否值得继续,可以用很朴素的尺度:它是否帮助我更准确地知苦、减少苦因、体会止息,并落实修行?如果它只增加激动、优越感、敌意和散乱,即使议题听来宏大,也可能离解脱很远。

再次,它教人区分思考、信解与现证。有些法义可以通过推理理解;有些甚深处只能先依可靠教法生起净信,同时保留谨慎;有些则必须经过修行亲证。把信解说成亲证,是自欺;把未能思议说成不存在,是武断;把现证重新包装成可以占有的知识,也会生起新的我执。

禅门所说“了了无可得”,正落在这里。解脱不是获得一个关于自己的终极标签,也不是搜集一种稀有体验来证明“我比别人更懂”。智慧可以明明了了,却不再制造一个占有智慧的实体我。所谓“得时不说知”,不是禁止表达,而是警惕把无所得重新变成身份资本。

最后,不可思议处带来一种非常实际的安定:人不再要求自己解决所有终极问题,才允许此刻安心。不是每个问题都要立即得到结论;不是每种不确定都表示失败。能够安住于“此处尚不可知、此事不应臆断”,然后回到眼前应做的善行,是一种成熟的力量。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不可思议就是完全不能思考。

不是。经典同时强调“审谛思惟所应思处”和“方便思惟可思议处”。佛教反对的不是理性,而是越界、错位及由烦恼驱动的推测。因缘、四谛、身心过程、行为后果和修行方法,都需要认真观察、闻思与抉择。

误读二:只要答不上来,就可以称为不可思议。

个人不知道,不等于对象在经典意义上属于不可思议处。一个问题也许只是资料不足、方法不对,或者尚待研究。不可思议不能成为掩饰无知的华丽词语。该查证的仍须查证,该学习的仍须学习。

误读三:不可思议等于违反逻辑。

“不由寻思道抵达”不等于可以公然自相矛盾,也不等于任何荒诞主张都获得豁免。尤其对自称神通、定境或证悟者,不能因为对方说“不可思议”便停止辨别。至少仍可观察其言行是否违背戒律、是否增长贪欲、是否索取不当利益、是否造成伤害。

误读四:业果不可思议,所以因果没有规律。

恰好相反。不可思议的是业果在处所、事、因和异熟果等多重差别中的具体成熟,不是否定善恶业的因果关联。它要求我们谨慎造作,却禁止我们凭有限信息替别人精算宿业。

误读五:业果不可思议,所以现实中的不公不必处理。

这是危险的窄化。受苦者需要的是保护、医疗、法律援助、陪伴或制度改善,而不是旁观者编写前世解释。承认业果甚深,应当减少傲慢的归罪,而不是取消当下的慈悲与责任。

误读六:我与有情不可思议,等于人根本不存在。

论典所破的是具有固定自相、独立自存的实体我与实体有情,不是否定缘起层面上的身心相续、责任和世俗称谓。没有永恒不变的“坏人本质”,不等于伤害行为不存在;无我也不等于不用负责。

误读七:静虑境界不可思议,所以只能盲信修行者。

未亲证者不能以想象穷尽定境,但这不取消经典、戒律、师承、行为后果与长期人格变化等检验。不可思议限制的是我们的臆测,不是赋予任何人免受检验的权力。

误读八:禅宗的“非思量处”就是头脑一片空白。

《景德传灯录》的重点是“了了无可得”,不是昏沉无知。若只是压住念头、失去觉察,那并不等于见性。“眼处闻声”也不是关于感官变异的生理学论断,而是禅门打断惯常分别的机语,不应字面化或神秘化。

误读九:不可思议是一堵墙,走到这里修行便结束。

它更像路标:概念推测到此不能代替修证。对错误问题,要放下其前提;对甚深业果,要保持谨慎;对禅定与佛境界,要由戒定慧渐次实践;对心性,则不能把它对象化为一个可占有之物。停止妄测,不是停止前进,而是换用正确的道路。

误读十:越不可思议,越有佛法味。

佛法并不以玄奇程度衡量深浅。《显扬圣教论》甚至明确指出,某些思议只是由利养、散乱、非正法和烦恼引生,结果是心乱、生非福、不得善。真正重要的,不是一个说法多么神秘,而是它是否使人如实知苦、减少执著、止息伤害,并走向可证的解脱。

所以,“不可思议处”最终教人的,不是对未知膜拜,而是对认识负责:能知道的,如理求知;暂不能知道的,不伪装知道;不应推测的,不随烦恼推测;必须亲证的,老实修行。它替思想划出边界,不是为了缩小生命,而是为了把心从无穷的概念迷宫中领回来——回到当下的苦,回到苦的因,回到可以止息之处,也回到真正需要一步一步走过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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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核心要义

「不可思议处」(acintya-sthāna),指不可由寻思、识情测度之分别所能抵达之境界与事。此概念于不同部类经论中各有阐述:禅宗以心性超越言诠为其归趣,瑜伽行派则从修行实践与法数分类两端加以展开。

主要阐述

《景德传灯录》不以抽象义理界定「不可思议处」,而藉禅门语句、问答与机锋呈现其不可由寻思分别测知之特性。其核心表述之一是「认得心性时可说不思议」,然后接以「了了无可得,得时不说知」,显示此一境界虽了了分明,却无一物可得,真正契得之时亦不以言说标举为「知」。本经亦以「莫测其由」直接表示其所以然不可测度,正以「莫测」点明寻思与推求不能抵达之处。另一段以「无情解说不思议」为中心,先以「也大奇」标示其奇特,再说若只「将耳听」声音便不显现,须于「眼处闻声」方可知,此非循通常耳闻之路,而以「眼处闻声」这一反常表述显示「不思议」不能由惯常感官分别的方式领会。在问答中又以「非思量处」称述此一层面,并与「识情难测」连用,问者所问「非思量处,识情难测时如何」,答语保留其不可测、不可循识情求解之语境。

《瑜伽师地论》从三个层面阐述此概念。第一,于修行方法上,将「远离一切不思议处,审谛思惟所应思处」列为「自性清净思惟」九相中之第二相,与「依于义不依于文」、「于法少分唯生信解」等相并举,共同构成清净善净思惟之完整内容。第二,于禅定境界上,明言修静虑者已善修治磨莹其心,成就威德势力,随所欲为皆能成办,此乃「法性故尔」,由于此境界超出寻思所能到达,故说彼「由寻思道不可思议」。第三,于理论分类上,明示「当知略有六种不可思议」:一我思议、二有情思议、三世间思议、四有情业果思议、五诸修静虑静虑境界、六诸佛世尊诸佛境界,合称「思议不思议处」。前三种「我思议、有情思议、世间思议」或依见思议,或不依见思议;「有情业果思议」由处所差别故、事差别故、因差别故、异熟果差别故四种相不可思议;「诸修静虑静虑境界」由真如甚深义故、自在转故、无漏界证得故三种相不可思议;「诸佛世尊诸佛境界」由前所说三相复加无障故、成立有情所作事故五种相不可思议。

《显扬圣教论》依离、思、决择三个层次层层展开对此概念之论述。论主指出,要先思惟方入现观,故应「离不可思议处」而方便思惟,可思议处方为思惟所行之境。论中具体列举「九种事不可思议」: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业报、五静虑者境界、六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记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烦恼之所引摄。思议此九事必依止「五种处所」方得起思惟:见、忍、推寻、利养、散乱。又以「五因缘」说明九事不应思议:一、我及有情无自相故,二、世界现成相故,三、业报及二境界甚深相故,四、不可记事非一定相故,五、非正法及诸烦恼之所引摄能引无义相故;若思议此等事,当知能引三种过失(起心乱、生非福、不得善);若不思议,则能引三种功德,与三过失相翻。又以「四种因」说明于不可思议事不应自思惟亦不应为他记别:我及有情若有若无非一定故,业报及二境界皆甚深故,世界等引无义故,真如于行等法不即不离其相法尔安住故。论主指出,于不可思议处强思议者有如是过失,故应远离;而于可思议处如理思惟,则具八功德:善能了知暗说大说、依义不依文字、少以净信信解、少以慧观观察、坚固思惟、审谛思惟、常勤思惟、于所思惟善能究竟中无懈退。又以「五因」明于不可思议处不应欣乐思惟:诸佛所说故,及于四谛中遍知、断、证、修不相违故;又略以「教」与「证」二因为摄。最后指出,离不可思议处方便思已,于九种事应以十相发起种种最胜决择。

不同部类与表述差异

此概念于各经中用词不尽相同。《景德传灯录》以「不思议」与「非思量处」为主要术语形式,「不可思议处」并未以完整固定词形出现;另以「莫测其由」、「识情难测」作为相关表述。《瑜伽师地论》主要以「不可思议」一词表达此概念,并使用「思议不思议处」、「寻思道不可思议」等变体形式,以「思议」与「不思议」对举为说。《显扬圣教论》直接使用「不可思议处」一词,并以「可思议处」、「九种事」、「五种处所」、「五因缘」、「四种因」等术语构成独特论述框架。

于「不思议」之分类上,《瑜伽师地论》列六种不可思议,《显扬圣教论》则列九种,两者科目有所重叠(俱列我、有情、世界、业报、静虑境界、诸佛境界),然《显扬圣教论》增加「十四不可记事」、「非正法」、「一切烦恼之所引摄」三事。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不可思议处」与「可思议处」相对,「离不可思议处」方为思惟所行之境(见《显扬圣教论》)。在《瑜伽师地论》中,此概念与「自性清净思惟」相连,作为九相中之第二相;亦与「法性」、「真如甚深义」、「无漏界证得」等术语相连。在《景德传灯录》中,此概念与「心性」、「无所得」、「无情解说」相连。

代表性原文引用

- 「认得心性时可说不思议,了了无可得,得时不说知。」 - 「莫测其由。」 - 「无情解说不思议……也大奇,也大奇……若将耳听,眼处闻声。」 - 「非思量处,识情难测时如何?」 - 「远离一切不思议处,审谛思惟所应思处。」 - 「由寻思道不可思议。」 - 「当知略有六种不可思议:一我思议,二有情思议,三世间思议,四有情业果思议,五诸修静虑静虑境界,六诸佛世尊诸佛境界。」 - 「离不可思议处,方便思惟可思议处。」 - 「九种事不可思议: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业报、五静虑者境界、六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记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烦恼之所引摄。」 - 「于不可思议事不应自思惟,亦不应为他记别。」 - 「于不可思议处如理思惟……具八功德。」 - 「以教与证二因为摄。」 - 「于九种事应以十相发起种种最胜决择。」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不可思議處」的論述,可從修行實踐、禪定境界、理論分類三個層面加以提煉。

第一,在修行方法上,《論》將「遠離一切不思議處,審諦思惟所應思處」列為「自性清淨思惟」九相中的第二相。這意味著行者於審諦思惟之時,須自覺避開不可思議之領域,唯就所應思惟處正思惟。此與「依於義不依於文」、「於法少分唯生信解」、「堅固、安住、相續思惟」等其餘八相並舉,共同構成清淨善淨思惟的完整內容。

第二,關於禪定境界之不可思議,《論》明言:修靜慮者已善修治磨瑩其心,成就威德勢力,隨所欲為皆能成辦、非不如意,此乃「法性故爾」。由於此境界超出尋思所能到達,故說彼「由尋思道不可思議」。

第三,在理論分類上,《論》明示「當知略有六種不可思議」,即:一、我思議,二、有情思議,三、世間思議,四、有情業果思議,五、諸修靜慮靜慮境界,六、諸佛世尊諸佛境界。此六者合稱「思議不思議處」。

對此六種,《論》逐一作了界定:

前三種「我思議、有情思議、世間思議」,或依見(即身見)思議,或不依見思議。其中「我思議」是依止身見,思惟「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復無耶?」於三世中廣分別,乃至思惟我是色、是無色,是有想、是無想、為非有想非無想,是常、是斷等,廣說如《梵網經》;常見、斷見、現法涅槃見論者所計亦爾。又思惟命即是身或命異身異,或計我遍一切處、無二無別、無有缺減。「有情思議」即依身見思惟有情從何而生、誰之所作、當何所往、何處滅盡。「世間思議」即依身見思惟世間是常等;或依法性思惟我、有情、世間之「法性從何而生」。《論》指明此等「不能唯依法爾道理」,故說為思議不思議處。

「有情業果思議」由四種相不可思議:處所差別故、事差別故、因差別故、異熟果差別故。「諸修靜慮靜慮境界」由三種相不可思議:真如甚深義故、自在轉故、無漏界證得故。「諸佛世尊諸佛境界」由五種相不可思議:即前所說三相,復加無障故、成立有情所作事故。

在術語上,《瑜伽師地論》主要以「不可思議」一詞表達此概念,並使用「思議不思議處」、「尋思道不可思議」等變體形式,以「思議」與「不思議」對舉為說。其以「法性」解釋靜慮境界不可思議之原因,並以「真如甚深義」、「無漏界證得」等術語詮釋其不可思議之三相,此皆為該論的獨特說明角度。

顯揚聖教論T1602 · 瑜伽部

《顯揚聖教論》以「不可思議處」一詞指稱不可由尋思分別測知之處,論中依離、思、決擇三個層次層層展開對此概念之論述。

第一,論主指出,要先思惟方入現觀,故應「離不可思議處」而方便思惟,可思議處方為思惟所行之境。

第二,論中具體列舉「九種事不可思議」: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此九事皆非尋思分別所能測知。

第三,論主說明思議此九事必依止「五種處所」方得起思惟:一見、二忍、三推尋、四利養、五散亂。具體而言,依止於見思惟我及有情;依止於忍思惟世界;依止推尋思惟業報、靜慮者境界、諸佛境界及十四種不可記事;依止利養思惟非正法;依止散亂思惟一切煩惱之所引攝。

第四,論主以「五因緣」說明九事不應思議之理:一、我及有情無自相故;二、世界現成相故;三、業報及二境界(靜慮者境界、諸佛境界)甚深相故;四、不可記事非一定相故;五、非正法及諸煩惱之所引攝能引無義相故。若思議此等事,當知能引三種過失:一起心亂過失、二生非福過失、三不得善過失;若不思議,則能引三種功德,與三過失相翻。

第五,論主又以「四種因」說明,於不可思議事不應自思惟,亦不應為他記別:一、我及有情若有若無非一定故;二、業報及二境界皆甚深故;三、世界、不可記事、非正法、一切煩惱之所引攝引無義故;四、真如於行等法不即不離,其相法爾安住故。

第六,論主指出,於不可思議處強思議者有如是過失,故應遠離;而於可思議處如理思惟,則具八功德:善能了知闇說大說、依義不依文字、少以淨信信解、少以慧觀觀察、堅固思惟、審諦思惟、常勤思惟、於所思惟善能究竟中無懈退。

第七,論主以「五因」明於不可思議處不應欣樂思惟:諸佛所說故,及於四諦中遍知、斷、證、修不相違故。又略以「教」與「證」二因為攝:教謂諸佛所說,證謂遍知苦等。

第八,論主最後指出,離不可思議處方便思已,於九種事應以十相發起種種最勝決擇。

論中所用「不可思議處」、「可思議處」、「九種事」、「五種處所」、「五因緣」、「四種因」、「教」、「證」等術語,構成此論對該概念之獨特論述框架。

景德傳燈錄T2076 · 史傳部

《景德傳燈錄》對「不可思議處」的論述,主要不以抽象義理加以界定,而藉禪門語句、問答與機鋒,呈現其不可由尋思分別測知的特性。其核心表述之一是「認得心性時可說不思議」,並緊接著說「了了無可得,得時不說知」。這裏既明言「不思議」,又把它與「認得心性」相連;然而此種認得雖是「了了」,卻無一物可得,真正契得之時亦不以言說標舉為「知」。原文因此同時顯出明了、無所得與不可說知三個相連的側面。

本經亦用極簡潔的「莫測其由」,直接表示其所以然不可測度。此句不另作推演,也不提供可供分別追索的因由,正以「莫測」點明尋思與推求不能抵達之處。

另一段以「無情解說不思議」為中心,先以「也大奇,也大奇」標示其奇特,再說若只「將耳聽」,聲音便不顯現,須於「眼處聞聲」方可知。此處並非循通常耳聞之路說明,而以「眼處聞聲」這一反常表述,顯示「不思議」不能由慣常感官分別的方式領會;本經在此使用的術語仍是「不思議」,並以「無情解說」與之相連。

在禪師問答中,本經又以「非思量處」稱述這一層面,並與「識情難測」連用。問者所問是:「非思量處,識情難測時如何?」其中「非思量處」明確指出不是思量所行之境,「識情難測」則指出識情亦難以測知。答語「我不欲違古人」及其後的禮拜機鋒,沒有把所問化為概念性解釋,也未正面建立定義,而是保留其不可測、不可循識情求解的語境。

就多種術語的歸一而言,《景德傳燈錄》在這些原文塊中使用「不思議」與「非思量處」,並另以「莫測其由」「識情難測」表述不可測知之義;「不可思議處」本身並未以完整固定詞形出現。故記錄本經用詞時,應以「不思議」「非思量處」為主要術語形式,而以「莫測」「難測」為其相關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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