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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縛無脫

abaddha-amukta

诸法本性无实缚亦无实脱。机器生成

类型 见地难度 深研谛层跨度 二 · 缘生→性空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无缚无脱”最容易被误听成一句轻飘飘的话:“本来就没有束缚,所以什么也不用做。”它真正要说的,恰恰严密得多:烦恼与解脱在经验中确实有差别,因果与修行也确实不能混淆;但若进一步追问,究竟有没有一个独立、恒常、能够被烦恼捆住的“我”,有没有一种自性成立的烦恼作为绳索,又有没有一件实体化的“解脱”可以被这个我取得——般若所作的回答是:都不可得。

因此,《大智度论》用一句极其重要的话划定了它的适用层次:

“第一义中无缚无解,世谛故有缚有解。”——《大智度论》

这句话不能只取前半句。前后两层缺一不可。

在世俗谛上,一个人被贪欲牵着走,被愤怒烧灼,被恐惧困住,或者经由持戒、禅定与智慧逐渐离开这些苦恼,都不是虚无的。伤害会造成后果,善行会改变身心倾向,错误见解需要纠正,烦恼也需要对治。佛法正是在这个层次谈苦、集、灭、道,谈善恶因果,谈修行次第,谈“缚”与“解”。

但在第一义上,所谓被缚者、能缚者与解脱之事,都不是从自身一边独立成立的实体:

- “能缚”不是一条自存的烦恼绳索。贪、嗔、痴都依因缘而生,要有对象、感觉、记忆、习惯、执取以及相应的身心条件才能显现。 - “所缚”不是藏在五蕴背后的固定主人。我们通常称为“我”的,只是色、受、想、行、识及其因缘相续;逐项寻找,找不到另一个常住、独立的承受者。 - “解脱”也不是一个实体,由原来的我占有或搬进来。它是颠倒执取消歇、苦因不再相续,并不是给自我增添一件名叫“涅槃”的永久财产。

这里的“不可得”,不是说什么都不存在,而是说任何一法都不能以不依因缘、固定不变的自性成立。一个漩涡可以淹人,也可以被辨认和避开;可是离开水流、河床、速度与观察上的命名,并没有另一件独立的“漩涡实体”。烦恼也是如此:缘起作用不等于自性实有,性空也不等于不起作用。

《大智度论》把这层观察落实到色、受、想、行、识:

“色乃至识,皆毕竟不可得故,非作非起;须菩提!色无缚无脱,受、想、行、识无缚无脱。”——《大智度论》释摩诃般若文

此处虽然依次列出色、受、想、行、识,却没有在该段将它们总称为“五蕴”或“五阴”。理解时仍须把每一项讲准:

- 色,是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包含身体,也包含所缘的物质环境,不能缩窄成“肉身”。 - 受,是接触境界后呈现的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不等于笼统的“情绪”。 - 想,是于境取相、辨认、标记,例如认出一张脸、把一句话识别为讽刺;不是一般所谓的幻想或想法。 - 行,是推动、组织和积累身心活动的意志造作及诸相应行法,不能只解释成外在行动。 - 识,是依根、境而起的了别,例如眼识见色、耳识闻声、意识了别法;不是一个常住不变的灵魂或总控中心。

论中以梦、响、影、幻、焰、化六喻说明色等诸法。这里不是说某一项固定对应一个比喻,而是色以及受、想、行、识皆可通观为如梦、如响、如影、如幻、如焰、如化:它们显现、发生作用,却没有我们执定的实体性。《大智度论》原文概括为:

“色如梦、如响、如影、如幻、如焰、如化;受、想、行、识亦如是。是故无所有故、离故、寂灭故、不生故,无缚无脱。”——《大智度论》

“无所有、离、寂灭、不生”不是四种互不相关的口号,而是在不同侧面松开实有见:诸法没有自性实体可得,不与因缘割裂而独存,其实相远离戏论,因而不能说有一个自性法真正从无到有地生起。既然能缚、所缚都不能如此成立,便也没有一个自性成立的解除动作。

这一观察不限于被视为染污的烦恼。论中遍及过去、现在、未来,善、不善、无记,世间、出世间,有漏、无漏;又扩展到六波罗蜜、诸道品、菩提、一切智、一切种智、菩萨、佛、法性、实际乃至无为法。意思是:不能一面说烦恼空,一面又把“我的修行”“我的智慧”“我取得的佛果”偷偷铸成新的实体。般若的刀锋不只切断世俗执著,也切断对佛法功德的占有。

所以“无缚无脱”在解脱道上的位置,是防止修行在最后关头重新制造一个更精致的自我。初步修行,是从不知苦到知苦,从随烦恼流转到能够止恶修善;深入修行,是看见烦恼、修行者、修行方法与所得果位都依缘而立;菩萨道则更进一步:正因为不把涅槃当作私人的安稳领地,才不会以“我已经解脱”为理由舍弃众生。

《大智度论》因此说,菩萨住于无缚无脱的六波罗蜜及一切种智中,仍然成就众生、净佛国土、供养诸佛、听法、转法轮,并安立众生于三乘。知道一切法空寂,却不舍本愿与精进,论中称为“大庄严”。这正是“无缚无脱”在菩萨道上的锋芒:空不是退出世界的许可证,而是不再以自我为中心承担世界的可能。

生活里的走查

假设你在加班后回家,看见伴侣发来一句:“你心里根本没有这个家。”短短一句话,立刻让你觉得委屈、愤怒,准备回击。我们按实际发生的次序走一遍。

第一步,是色法条件出现。手机、屏幕上的文字、眼根以及疲惫紧绷的身体,都属于这一事件的物质条件。这里的“色”不只是你的身体,也包括手机与屏幕等外在物质境。若把色简单映射为“肉身”,就遗漏了经典定义中的外境。

第二步,眼根对文字发生识,随后意识了别句义。识在这里是依根、境、触等条件而起的了别,不是一个住在脑内、观看屏幕的恒常小人。

第三步,想蕴取相并识别:“这是指责”“对方在否定我的付出”“又是以前那种争吵。”想的作用是取相、辨认和标记。最容易犯的错,是把这些内容全部叫作“我的想法”,因而看不见其中首先发生的是识别和归类。

第四步,受出现。被指责带来苦受,也可能夹杂一种准备反击时短暂的兴奋。受是苦、乐、不苦不乐的领纳,不等同于完整的愤怒情绪。愤怒通常已经包含认知、意向、身体变化与习惯反应,是多种因素共同形成的过程。

第五步,行开始推动。你产生辩解、讽刺、摔门或故意不回复的意向;过去争执留下的习惯也在组织措辞。这里的行主要指意志造作及其相应活动,不只等于最终有没有把消息发送出去。即使你一句话没有说,心中反复排演如何刺伤对方,也已经有造作在相续。

第六步,执取把这条因缘链压实成三个实体:“我”是无辜而固定的受害者;“对方的态度”是一根真实坚固的绳子;只要我赢得争论、让对方道歉,我就会获得解脱。此时,世俗层面的困难当然存在:关系需要沟通,言语伤害需要处理,长期忽视也可能需要改变。但痛苦往往因为实体化而加重——一句因疲惫、失望和旧经验共同产生的话,被解释为对一个固定之我的终极判决。

第七步,用世俗谛处理。先不发送那条攻击性消息,觉察苦受,承认自己的防御意向;等身心稍稳后,再说明事实、表达需要、倾听对方。这不是因为“一切皆空,所以随便”,而是因为言语与行为会形成后果,必须负责。若关系中存在持续的操控或暴力,性空更不意味着忍受伤害;设立界限、求助乃至离开,都是世俗层面可能必要的行动。

第八步,以第一义观察。此刻被缚的究竟是谁?身体感受不断变化,苦受生灭,标签随新信息修正,反击意向也会因暂停而减弱,识依每一刻的根境而起。找不到一个离开这些过程、永远被那句话捆住的实体之我。再看“绳索”:那句话也依对方的疲惫、期待、措辞习惯、双方旧事以及当下解读而成立,不能独立存在。最后看“解脱”:它不是让一个固定的我终于取得胜利,而是误认、执取与攻击性造作不再被继续喂养。

这就是“世谛有缚有解,第一义无缚无解”同时运作。世俗谛上,你确实从即将失控走向较清醒的回应;第一义上,没有一个实有的我从实体烦恼里搬进实体解脱。发生的是因缘改变,于是苦的相续方式改变。

同样的观察也可用于刷手机。通知、屏幕和身体是色;看到内容是识;认出“有人点赞”或“这条消息可能与我有关”是想;兴奋、失落或平淡是受;继续下滑、反复查看、比较自己的意向和习惯是行。算法是重要条件,却不是一根单独完成全部束缚的实体绳索;用户也不是完全被动、毫无选择的固定受害者。平台机制、注意习惯、奖赏期待、孤独感和商业设计共同构成了循环。关闭提醒、限制使用、重新安排生活,是世俗谛上的有效对治;观察整个循环缘起无自性,则防止我们把“自控成功”又变成值得骄慢的新身份。

可以用脑科学或算法系统帮助理解“过程由条件组成”,但只能作为有限类比。关于意识、主体经验及神经机制,现代研究仍有大量争论和未决问题;科学模型也不等同于佛法对苦、无我与解脱的修证判断,更不能说科学已经“证明”了无缚无脱。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很擅长制造身份化的束缚:职业挫折不只是一次挫折,而被理解成“我是失败者”;亲密关系中的冲突不只是待处理的问题,而变成“我是不被爱的人”;焦虑不再是一组身心条件,而成为“这就是我的本质”。一旦经验被铸成身份,我们便不仅承受苦,还要保护这个“受苦的我”。

“无缚无脱”首先给人一种不冷漠的松动:痛苦是真的需要照料,却不必被解释成永恒的自我定义。正因为烦恼由条件形成,条件才可以改变。若烦恼有固定自性,它反而永远无法治疗;正因为它空,修行、教育、关系修复、医疗协助和社会改善才可能有效。

其次,它防止人把解脱变成绩效工程。当代人很容易用管理项目的方式管理自己:冥想连续多少天、读过多少经典、情绪是否已经稳定、别人是否认可自己“通透”。这些方法可以有帮助,但若背后始终是一个焦虑的自我在积累精神资本,修行就可能成为身份竞争。无缚无脱提醒我们: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与般若都要实行,却不可被占有成“我的清净功德”。

再次,它让慈悲不落入优越感。若认定“我是已经明白的人,去拯救那些被烦恼绑住的人”,慈悲中便藏有高下。菩萨观众生与诸法不可得,仍为众生说法、承担事务;不是因为另有一个高高在上的救度者,而是苦的因缘当前,回应也随缘发生。《大智度论》说:

“菩萨住是空中,于一切法不可得,而为众生说法,不转法性,不坏法性。”——《大智度论》

这也解释了菩萨为何“不滞生死、不住涅槃”。不滞生死,是不随无明与业力流转;不住涅槃,是不把寂静变成私有终点。无缚无脱由此把智慧和慈悲扣在一起:智慧使人不执著一个真实可得的救度者、被救者与救度成果;慈悲使这种空性智慧不退化为置身事外。

最后,它给责任一种更成熟的基础。责任不必建立在“有一个绝对自主、完全不受条件影响的自我”之上。恰恰因为人会受家庭、制度、创伤、技术和文化影响,我们才需要改善条件;也正因为这些条件不是宿命,人仍需对自己能够参与改变的部分负责。缘起避免绝对归罪,因果避免虚无卸责,空性则使两者不僵化。

常见误读与澄清

第一,“既然无缚无脱,就不必修行。”

这混淆了二谛。第一义指出缚、解无自性,不是取消世俗层面的烦恼、因果和道路。如果一个人仍被贪嗔痴支配,却用“本来解脱”拒绝反省,这不是超越修行,而是拿第一义遮蔽现实。正如梦境无实体,并不表示梦中惊恐尚未醒来时没有苦;知道是梦的意义,正在于醒来,而不是在梦里宣称没有问题。

第二,“无缚无脱就是没有因果,善恶都一样。”

《大智度论》明确说,依世谛仍分别善恶、白黑及诸果,并以方便说法拔除颠倒。空性否定的是因果各项具有固定自性,不是否定条件之间的作用。事实上,若行为和性格都是固定实体,因果反而无法发生,修行也无法改变任何东西。

第三,“反正一切是幻,所以痛苦不是真的。”

“如幻”不是“不出现”“不起作用”。幻象虽无所执的实体,仍会影响没有识破它的人。说他人的痛苦“只是幻”,常常只是缺乏同情。正确的方向是:因为痛苦依缘而起,所以既不将它永恒化,也不忽视造成痛苦的实际条件。

第四,“无缚无脱是在说,人的心本来完全自由。”

若把“本来自由”理解为一个隐藏在身心深处、不受任何条件影响的真实心体,仍可能落入实体见。此处的重点不是找到一个绝对自由的内在主人,而是观察能缚、所缚、解脱皆不可得。它不是用“真我”代替日常之我。

第五,“空掉烦恼就够了,佛法功德当然是真实的。”

论中不只说色、受、想、行、识无缚无脱,也把无缚无脱遍说于六波罗蜜、菩提、一切智、一切种智、菩萨与佛。不是要贬低这些法,而是防止对清净法再起实有执。执著烦恼是铁链,执著“我的境界”可能成为金链;材质不同,抓取的结构却仍在。

第六,“第一义既然无话可说,世俗行动就不重要。”

真正通达空性,不会使人对具体世界失去分辨力。《大智度论》所呈现的菩萨,正是在无缚无脱中修六波罗蜜、成就众生、净佛国土、听法、转法轮。第一义不是站在世俗之外的另一个世界,而是世俗诸法缘起无自性的真实情形。离开世俗因缘,第一义无处显现;执世俗为实有,也不能通达第一义。

第七,“无缚无脱是一种什么都不做的心理状态。”

它不是麻木、放空或暂时感觉轻松,也不限于某种禅定体验。感觉平静仍然是依缘而生灭的受、想、行、识;若执著那份平静,仍会害怕失去。无缚无脱所指向的,是对一切法不可得的智慧,以及在这种智慧中仍不舍善行与本愿。

归根结底,“无缚无脱”不是在苦难面前说“什么都没有”,而是指出:没有任何苦、任何身份、任何烦恼具有把人永远钉死的自性;同时,也没有一个孤立的自我,可以占有解脱、退出因缘、从此不再与众生相关。

世俗谛上,该止恶就止恶,该修善就修善,该道歉就道歉,该求助就求助,该设立界限也要设立界限。第一义上,则不把烦恼、修行者、道路和果位执为实有。能够一面看见空寂,一面不舍本愿;一面没有可得之功,一面仍尽力减少自己与他人的苦——这才是“无缚无脱”在整个解脱道上真正深远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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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核心要义

「无缚无脱」(梵 abaddha-amukta),意谓一切法毕竟空寂,无实在之能缚、所缚与解脱之事。此语并非否定因果与修行,而是就诸法实相(第一义)而言,色等诸法不可得故,无真实之系缚与解脱;然依世俗施设,仍可分别善恶因果与缚解之事。此一名相为大乘般若学之常谈,与「非作非起」「不可得」「寂灭」等理路共构其空寂之义,亦为菩萨大悲不住涅槃、不滞生死之张本;故此相兼摄空与有,于世、出世间法皆得施设。

主要阐述

《大智度论》以「非作非不作」立义,谓色、受、想、行、识乃至诸法如、法相、法性、法住、法位、实际、菩提与一切种智,皆因毕竟不可得而非作非起;须菩提据此直言色及受、想、行、识「无缚无脱」。此段以「非作非起」之不可得为立义根本,再由「无所有故,离故,寂灭故,不生故」反复标举无实体可得之理,故无实在能缚、所缚及解除之事。

论中以梦、向、影、幻、焰、化六喻为譬,明色等五项如幻化而无缚无脱;又遍历过去、未来、现在三时,以及善、不善、无记三性,世间、出世间,有漏、无漏等差别,指出无论依何种时态或性类分别,皆无实法可得,故皆无缚无脱。

「无缚无脱」并不限于色等五项,而普遍施设于一切法、六波罗蜜、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四念处乃至十八不共法、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一切智、一切种智、菩萨、佛,以及诸法如、法相、法性、法住、法位、实际与无为法。此段并以「檀波罗蜜、尸罗波罗蜜、羼提波罗蜜、毘梨耶波罗蜜、禅波罗蜜、般若波罗蜜」之具体译名形式列举六波罗蜜,为本论原文之旧译。

论中并落实于菩萨行:菩萨住无缚无脱六波罗蜜及诸道品、一切种智之中,以无缚无脱成就众生、净佛世界、供养诸佛、听法、得神通五眼、陀罗尼与三昧,乃至转法轮、安立众生于三乘。此非另立实有之「解脱」,而是在「一切法无缚无脱」中不舍本愿与精进;以此不住于解脱想,方为真正之大庄严事。论释称,能知诸法空寂灭相而不舍本愿,正名为发大庄严。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本论就「色、受、想、行、识」一组名称,于此段未总称「五蕴」或「五阴」,乃径列五项名称;此为本论释摩诃般若时之行文特点。

列举六波罗蜜时,本论原文使用「檀波罗蜜、尸罗波罗蜜、羼提波罗蜜、毘梨耶波罗蜜、禅波罗蜜、般若波罗蜜」之具体译名形式,与后世常见之简称「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或「施、戒、忍、进、定、慧」之译法不同。

「无缚无脱」一词在本论中亦出现「无缚无解」「不缚不解」等形式,与「无缚无脱」同时并用,可见本论中即有异文之使用;此或为同经异译本之混融所致,待考。详此一词之异文,亦有助于理解此名相于诸译本中之传承与变化。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无缚无脱」与二谛之说相涉:第一义中色乃至识之实相即是法性,法性空、无相,故无缚无解;依世谛则可分别善恶、白黑及诸果,并以方便说法拔出众生于颠倒。菩萨虽住空法、了知众生与一切法不可得,仍为众生说法,且不转、不坏法性。

此义与「诸法如、法相、法性、法住、法位、实际、无为法」等实相名目互通,皆就不可得、无生寂灭而言,与「非作非起」「不生」之理路相贯;其立论之关键在「无所有、离、寂灭、不生」四句。此一名相亦贯通声闻、辟支佛、菩萨三乘之修行,论中以之施设于一切智、一切种智;亦即由「无缚无脱」之第一义为本,而于世谛施设缚解之教化,与前引「不转法性,不坏法性」之文相应;故此名相非破因果,而是显因果之实相本空。

代表性原文引用

- 「色乃至识,皆毕竟不可得故,非作非起;须菩提!色无缚无脱,受、想、行、识无缚无脱。」(《大智度论》释摩诃般若文) - 「色如梦、如向、如影、如幻、如焰、如化;受、想、行、识亦如是。是故无所有故、离故、寂灭故、不生故,无缚无脱。」(《大智度论》) - 「菩萨住无缚无脱六波罗蜜,乃至住无缚无脱一切种智中,以无缚无脱故成就众生、净佛国土、供养诸佛、听法、得五神通、得五眼、得陀罗尼、得三昧、转法轮、安立众生于三乘。」(《大智度论》) - 「第一义中无缚无解,世谛故有缚有解。」(《大智度论》) - 「菩萨住是空中,于一切法不可得,而为众生说法,不转法性,不坏法性。」(《大智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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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訶般若波羅蜜經T0223 · 般若部

本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無縛無脫」之概念有多層論述。首先,須菩提依佛所說之義,直接指出:「色無縛無脫,受想行識無縛無脫」,明示五陰皆無實縛亦無實脫之核心表述。

關於「無縛無脫」之理據,本經提出「四句」因緣——「無所有故、離故、寂滅故、不生故無縛無脫」——作為一切法無縛無脫之根本理由,此四因緣於經中反覆申說。

在譬喻方面,須菩提以「如夢、如嚮、如影、如幻、如焰、如化」之六喻來說明色受想行識之無縛無脫,並貫通三世(過去、未來、現在)、善與不善與無記、世間出世間、有漏無漏等一切分類,同樣皆無縛無脫;最後歸結為「一切法亦無縛無脫」。

本經將此概念廣泛展開至修行體系各層面:六波羅蜜(檀那、尸羅、羼提、毘梨耶、禪那、般若波羅蜜)、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切智、一切種智,乃至諸法如、法相、法性、法住、法位、實際、無為法,皆無縛無脫。

尤具特色者,本經提出「菩薩摩訶薩無縛無脫」之專門表述,謂菩薩「住無縛無脫檀那波羅蜜中乃至住無縛無脫般若波羅蜜」,並以「無縛無脫」貫穿一切菩薩行——成就眾生、淨佛國土、供養諸佛、聽法、神通、五眼、陀羅尼門、三昧門、生道種智、得一切種智、轉法輪、安立眾生於三乘,皆是無縛無脫,稱為「菩薩摩訶薩無縛無脫大莊嚴」。

又須注意者,本經另一段以「不縛不解」之異稱替代「無縛無脫」,語義無別,但以「無所有性是色」、「無所有性是受想行識」、「無所有性是檀那波羅蜜」等語式反覆申說,強調一切法之本性即是無所有性,故不縛不解。此段更貫通本際、後際、現在三時,謂「色本際不縛不解」、「色後際不縛不解」、「現在色不縛不解」等。

此概念與前段「非作非不作,畢竟不可得故」之表述相呼應——以「畢竟不可得」之正觀,成立諸法無縛無脫之義;可知「無縛無脫」、「不縛不解」、「非作非不作」、「不可得」、「無所有性」於本經中乃同一觀照之不同表述層面。

整體而言,本經以「無縛無脫」一語貫穿五陰、六度、空性、三十七品乃至十八不共法、菩提、佛果,以及一切世出世間法,將「縛」與「脫」之二邊同時遮遣,歸於諸法本性之不可得、無所有、離、寂滅、不生。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T0227 · 般若部

本部經以「無縛無解」之表述反覆闡明諸法本性無實繫縛亦無實解脫之義。須注意者,本經所用為「無縛無」,與概念標題所用之「無縛無」字面略異,實則同指釋放、不繫縛之義。

一、以五陰為說明對象:經云「色無縛無解,受、想、行、識無縛無解」,以色、受、想、行、識五者為核心論述範疇,顯示此概念貫穿一切蘊聚。

二、以真性為其依據:佛告須菩提「色無縛無解。何以故?色真性是色。受、想、行、識無縛無解。何以故?識真性是識」,以「真性」標示諸法本來面目即為「無縛無解」之理據。

三、貫通三世:色之前際、後際、現在皆說無縛無解;識之前際、後際、現在亦皆無縛無解,其理由皆歸「色(識)真性是色(識)」。此明此一無縛無解之性,非但通於當下,亦通於過去與未來。

四、以幻喻、無所有、離、無生等義理為成立:須菩提以幻人色、幻人受想行識為無縛無解之例,復由「無所有故」、「離故」、「無生故」三層面加以安立。

五、與不著、不生不滅相連結:經云「若色不縛不解,不生不滅,是名色不著;若受、想、行、識不縛不解,不生不滅,是名識不著」,並總結「一切法不縛不解故不著」,將無縛無解之義與不生不滅、不著三者聯為一體。

六、作為大莊嚴之深層依據:須菩提云「薩婆若是不作不起法,為眾生故發大莊嚴。是眾生亦是不作不起法。何以故?色無縛無解,受、想、行、識無縛無解故」,故菩薩發大莊嚴而自莊嚴,即以五陰無縛無解之本性為其究竟基礎。

七、與深般若波羅蜜難信難解之關聯:佛明言不精進者之所以信解深般若波羅蜜甚難,正因「色無縛無解,受、想、行、識無縛無解」之甚深義理。

綜觀本經,「無縛無解」非僅一獨立命題,而與「真性」、「不作不起法」、「無所有」、「離」、「無生」、「不生不滅」、「不著」等術語交織,形成環環相扣之論述結構,並用以貫通菩薩發大莊嚴、深般若難信解等修持與教化層面。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於「大莊嚴」品中,由須菩提承佛說「薩婆若非作非起法、眾生亦非作非起法」之義,直下說出「色無縛無脫,受、想、行、識無縛無脫」。富樓那彌多羅尼子追問「何等色無縛無脫」,須菩提以夢、嚮、影、幻、焰、化為喻,明五眾如幻無實,故無縛無脫;復遍舉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五眾,善、不善、無記,世間、出世間、有漏、無漏,一切法皆無縛無脫,其所以然者,「無所有故,離故,寂滅故,不生故」。此四句為本論貫穿全段之理據,反覆出現於每一層推展之後。須菩提更將無縛無脫遍舉於六波羅蜜、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切智、一切種智、菩薩、佛,乃至「諸法如、法相、法性、法住、法位、實際、無為法」,一切無縛無脫。菩薩即住此無縛無脫六波羅蜜中,無縛無脫成就眾生、淨佛世界、供養諸佛、聽法、不離神通五眼陀羅尼三昧,無縛無脫轉法輪、安立眾生於三乘,是名「菩薩摩訶薩無縛無脫大莊嚴」。【論】釋中,論主明言:「諸煩惱不牽墮凡夫中,故言不縛;不以諸無漏法破煩惱,故言不解。」 此即本論對無縛無脫之獨特界定——縛非實有,故不須以無漏法對治之;脫亦非實得,無一法從他處解出。論主又點出,菩薩知諸法空寂滅相而「不捨本願、精進」,是故名發大莊嚴非難得。全段以「無所有故、離故、寂滅故、不生故」四句收束一切法之無縛無脫,結歸「畢竟空故」,是名菩薩摩訶薩發大莊嚴相,所謂不縛不解。術語方面,本論稱五蘊為「五眾」,又「無縛無脫」「無縛無解」「不縛不解」三名互用,義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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