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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相

vikṣipta-lakṣaṇa

心散亂時呈現的不寂靜相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你坐下來,準備把心安住在呼吸、佛號、身體感受或某一觀修主題上。才過片刻,心已經去回覆一場並不存在的爭論,又想起未讀消息、明天的工作和剛才聽到的聲音;甚至連“我今天為什麼這麼散亂”也能發展成一整段內心劇情。

這就是理解“亂相”最直接的入口。

但亂相不等於“腦中出現了念頭”,也不泛指一切煩惱。依《瑜伽師地論》,亂相是修定時,由所緣相、因緣相的影響,令心“於外馳散擾動”。重點有三層:

- “馳散”:心離開本來修習的安住處,向外奔逐。 - “擾動”:這種離開不是清醒、自在地轉換觀察對象,而是被牽動、不能自主安住。 - “易緣”:心在相續中不斷更換所緣——一會兒抓住聲音,一會兒進入回憶,一會兒預演未來。

這裡的“外”,首先是相對於修定所要求的內在安住而言,不宜簡單理解成“屋外的東西”。手機鈴聲當然可以成為外緣,但回憶、幻想、計劃和自我評價同樣能使心離開當前所修之境。即使人坐在安靜房間裡,心也可能已經奔走很遠。

《瑜伽師地論》把禪定中的相差別略分為四類:所緣相、因緣相、應遠離相、應修習相。亂相屬於“應遠離相”,與沈相、掉相、著相併列。四者都妨礙定,卻不能混為一談:

- 沈相令心下劣:昏鈍、無力,所緣變得模糊。 - 掉相令心高舉:心被抬得不安寧,興奮躁動。 - 亂相令心外馳:心在種種所緣之間流蕩,不能守住所修之境。 - 著相令心染著:心黏住所緣,因貪著而生惱亂。

譬如靜坐時想到一次旅行:心變得興奮高昂,是掉相的側重;從呼吸轉到機票、酒店、請假和照片,是亂相的側重;對那趟旅行戀戀不捨,非得到不可,是著相的側重;若心沉暗遲鈍,連呼吸也辨不清,則是沈相。現實中幾種狀態可能前後相續、彼此助長,但辨別它們仍然重要,因為病相不同,對治也不同。

《成唯識論》主要用“散亂”說明這種流蕩的性質:“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這裡不只說心難以集中,還指出兩個後果:它直接障礙正定,也可能成為錯誤判斷、顛倒分別得以發展的依處。心若不停被偏好、恐懼和即時刺激牽走,便很難把一件事如實看完整;沒有穩定的觀察,所謂“想明白了”,常常只是某個情緒替自己找到了理由。

論中對散亂的體性並非只列一種解釋,應當如實保留其分歧:

- 有一義認為,散亂是痴的一分。 - 有一義認為,它由貪、瞋、痴所攝,因為三者都能令心流蕩;特別稱為痴分,是因為痴遍於染心。 - 又有一義主張散亂別有自體。說它是貪、瞋、痴三分,是說它為三者的等流,並非散亂本身即被三者所攝。依此說,散亂的別相是“躁擾”,能令與它俱生的諸法隨之流蕩,並以其能障三摩地說明另立散亂的理由。

這些說法是在分析散亂究竟屬於何種心所性質,不必被簡化成“古人對注意力不集中有幾種說法”。佛教在這裡關心的是:是什麼染汙力量使整顆心失去安住與如實觀察的能力?

亂相在解脫道上的位置,也由此顯現出來。佛法並不把禪定當作單純的放鬆技術。戒使生活減少粗重擾亂,定使心獲得堪能與穩定,慧則在穩定、清明的心上如實觀察無常、苦、無我等義。亂相直接損害定,也間接妨礙慧:心若剛接觸到不合己意的經驗便逃走,剛看到執著便轉向另一項刺激,就難以持續觀察煩惱如何生、如何住、如何滅。

因此,遠離亂相不是為了把心訓練成一塊沒有念頭的石頭,而是為了恢復一種自由:境界出現時,心可以知道它,卻不必立刻隨它而去。定的價值不在“什麼都不想”,而在不再被每一個所緣劫持。

生活裡的走查

以一個當代人下班通勤、回家後準備靜坐十分鐘的晚上為例。

第一步:先辨認原來的所緣。

他決定以呼吸為所緣。此時真正的任務不是不斷默唸“我要專注”,而是清楚知道此刻所修的境是什麼:吸氣、呼氣,以及相應的身體觸感。若連原定所緣都不明確,後來也很難判斷心是安住還是已經離開。

第二步:境界出現。

樓下傳來汽車聲,手機屏幕亮起,胸口還有白天爭執留下的緊張。聲音、光線、身體感受和記憶都出現了。它們的出現本身不等於亂相;聽見聲音,也不等於修定失敗。亂相的關鍵不是“有境”,而是心因境外馳、擾動,失去對原所緣的安住。

這是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人們常把“覺察到任何別的東西”都叫散亂。其實清楚知道聲音生起,又不追隨它,隨後安穩回到呼吸,可能正表現了正知;反之,嘴上仍數著呼吸,心裡卻已經排演完一場爭論,才是實質上的馳散。

第三步:心開始“易緣”。

汽車聲使他想到今天堵車;堵車使他想到遲到;遲到使他想到主管的臉色;主管又使他想到是否應當辭職。單一剎那中的所緣並非同時轉來轉去,但從心的相續看,它不斷換取對象。這正是《成唯識論》以“易緣”說明散亂的要點。

“易緣”也不能粗暴翻譯成現代所謂“多任務處理”。兩者討論的層次不同。現代認知研究可以幫助我們觀察頻繁切換任務的成本,但它研究的操作定義、實驗條件與佛教心所分析並不相同,不能據此宣稱科學已經證明了散亂心所,更不能把心理學術語直接當作佛法義理的等同物。

第四步:分別掉舉與亂相。

想到辭職以後,他興奮起來,開始構想新生活。這種高舉不寧偏向掉相;心從呼吸轉到主管、履歷、收入和旅行,則偏向亂相。《成唯識論》的辨別是:掉舉令心“易解”,散亂令心“易緣”。前者使心的理解、行解不安穩,後者使心容易更換對象。兩者經常相伴,卻不能因為都表現為“坐不住”就視為同一個東西。

第五步:辨認失念。

過了幾分鐘,他忽然發現自己完全忘了原本在觀呼吸。失念是不能明記所緣,障礙正念,並作散亂所依;它與散亂相依,卻不是散亂的同義詞。忘記自己正在修什麼,是失唸的側重;心已經在多個對象間流蕩,是散亂的側重。

第六步:查看亂相的生活因緣。

這晚的散亂並非憑空發生。他白天持續刷短視頻,吃飯過量,工作和社交安排塞得很滿,睡眠不足,回家後又讓消息提醒不斷亮起。《瑜伽師地論》描述亂相的條件時,正包括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不能正知而住、不常覺寤勤修、多求、多務、多諸事業、尋思行性、親近憒鬧、不修遠離,以及修習方便有間缺。

“守根門”不是假裝看不見、聽不見,也不是恐懼外界;它是接觸境界時,不任由貪瞋繼續增殖。“遠離”也不只是搬到深山。對許多當代人來說,先關閉非必要通知、留出沒有輸入的時間、減少同時推進的事務,已經是在為定清理道路。不過,環境管理只是助緣;若內心仍不斷製造劇情,房間再安靜也不能自動生定。

第七步:如實知道“現在是亂”。

他不責罵自己,也不把散亂浪漫化成“我天生思維活躍”,只清楚辨認:原所緣是呼吸;現在心被工作回憶帶走;其相是流蕩、易緣、不能安住。能夠審察什麼是亂、什麼是不亂,本身就是重要能力。《瑜伽師地論》特別指出,不善辨認二者,也是亂相持續的條件。

第八步:採取相應對治。

他先放鬆不必要的用力,重新明確所緣,把注意帶回呼吸。若心因強烈貪瞋反覆外馳,便進一步觀察是哪一種煩惱染汙了心、由什麼方便落入亂相、又由什麼方便可以遠離。論中說,行者須積集三摩地資糧、隨順教導,具備與修行相伴的猛利樂欲,能審遍了知亂與不亂;必要時還可取光明相、淨妙相或其他適當外相,以除遣煩惱或令其暫不現行。

這意味著對治不是一個僵硬口令。若問題是昏沈,可能需要提振;若是高舉,需要安緩;若是散亂,重點在收攝、減少換緣、重建明記;若是染著,則要看見境界不可貪保之處。亂相的對治以安住為方向,卻必須建立在準確辨相之上。

同樣的走查也可用於親密關係。伴侶說了一句刺耳的話:聽見這句話,不是亂;心立刻從當下對話跳到三年前的舊賬、對方父母的態度、自己是否不值得被愛,再預演分手後的生活,這是易緣流蕩;由於憤怒,心只尋找支持自己立場的材料,散亂便可能成為“惡慧所依”——不是說一切負面判斷都必然錯誤,而是說在躁擾流蕩中形成的判斷,很難稱為完整、穩定的觀察。此時先安住,不是逃避問題,而是為了稍後能更如實地處理問題。

育兒也是如此。孩子哭鬧時,照護者可能由哭聲跳到“他以後會不會失控”“是不是我教育失敗”“別人會怎麼看我”。真正需要回應的是眼前孩子的狀態,心卻被一連串預測與自責牽走。把心帶回來,不是冷漠,而是從想像中的十年之後,回到此刻可照料的一餐、一覺和一次擁抱。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把“易緣”包裝得極具吸引力:消息紅點、自動播放、個性化推薦、並行任務和永不結束的信息流,都在爭奪下一次注意轉移。算法可以根據行為提高內容的黏著度,但不能因此把亂相簡單歸咎於技術。相同設備在不同人、不同動機和不同使用方式下,作用並不一樣;佛法最終仍要求行者觀察自己的貪、瞋、痴、習慣與選擇。

亂相這個概念提供的第一種幫助,是讓我們不再只用“意志力差”解釋心散。經典把問題放在整套生活條件中考察:根門是否收攝,飲食是否知量,睡眠與覺寤是否適當,事務是否過多,是否長期親近憒鬧,有沒有遠離和持續修習的空間。禪坐時的十分鐘,往往是全天生活方式的顯影;白天不斷訓練自己追逐刺激,晚上很難命令心立即安住。

第二種幫助,是把“注意到了什麼”與“被什麼拖走”分開。成熟的定不是感官封閉,而是接觸境界卻不被迫流蕩。一個人可以聽見孩子哭、接收工作信息、處理突發事件,而內心仍有次第、有主軸。相反,看似一直盯著屏幕,也可能在焦慮、比較和衝動之間不停換緣。

第三種幫助,是保護判斷力。散亂“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提醒我們:錯誤見解不一定以嚴肅理論的樣子出現,它也可能來自心從未在一件事上停留得足夠久。我們只看標題便憤怒,只憑一次冷淡便判斷關係,只因一次失敗便決定自己沒有能力。心的流蕩與情緒偏向互相推動,最後拼成一個看似完整、實則未經審察的世界。

第四種幫助,是重新理解自由。通常我們把“想看什麼就看什麼、想到哪裡就想到哪裡”視為自由;但若每一次轉向都由刺激、慾望和恐懼推動,那更像被牽引。佛法所訓練的自由,是心能轉向,也能不轉向;能思考,也能停止增殖;能接觸境界,卻不必黏住或逃跑。

不過,不能把所有注意困難都道德化為修行不足。持續失眠、焦慮、抑鬱、創傷反應、注意功能障礙或藥物影響,都可能顯著影響專注與安住。佛教的亂相分析可以提供自我觀察與修習框架,卻不能替代醫學診斷和專業治療;現代腦科學也仍有大量未決問題,不能被用來給古典心所論加蓋“已經證實”的印章。需要專業幫助時尋求幫助,與修習並不衝突。

從解脫道看,遠離亂相更深的意義,是讓心有能力停留在不願面對的真實上。無常往往不是看不見,而是剛看見便想找東西分心;苦並非從未顯露,而是才觸及就用娛樂、忙碌或解釋把它蓋住;無我也不只是一個哲學命題,而要在穩定觀察中看見身心過程依緣生滅、並無一個可任意主宰的核心。沒有一定程度的安住,這些洞見容易停留在概念上。

所以,定不是解脫的終點。心很專注,仍可能帶著貪著與錯誤見解;但沒有相當的穩定和清明,解脫慧也難以深入。對治亂相,是為慧準備一顆能夠看清、看久,並且不急於逃開的心。

常見誤讀與澄清

一、“亂相就是雜念很多。”

不夠準確。念頭數量多不必然構成亂相;關鍵在修定時,心是否離開所修之境,向外馳散擾動、流蕩易緣。有念而能如實知、有次第地觀察,不等於被念頭拖走。

二、“只要聽到聲音,就是心散了。”

不是。聲音出現屬於境界現前;心是否追逐、增殖並失去安住,才是判斷亂相的要點。把覺察誤作散亂,容易造成緊張和壓抑。

三、“亂相就是掉舉。”

二者相關而有別。《成唯識論》以“掉舉令心易解,散亂令心易緣”區分:掉舉偏於心高舉不寧、行解不安;散亂偏於所緣不斷轉移。二者可以同時現行,仍不可混稱。

四、“忘記所緣,就是散亂的全部。”

失念以不能明記所緣為性,障礙正念,並作散亂所依;散亂則令心於諸所緣流蕩。失念可以助成散亂,卻不是散亂的同義詞。

五、“著相就是專注,所以與亂相相反。”

著相不是健康的安住。安住具有明知與可調節性;染著則是被境黏住,因貪愛而生惱亂。一個人長時間沉迷遊戲或反覆查看某人的消息,表面上很“專注”,卻未必具備正定的清明與自主。

六、“亂相就是一切煩惱的總稱。”

不是。《瑜伽師地論》在禪定修習的具體語境中,把亂相列為沈、掉、亂、著四種應遠離相之一,其特徵是“於外馳散擾動”。貪、瞋、痴可以推動散亂,但不能因此把所有貪瞋痴都直接改名為亂相。

七、“不讓心亂,就是強迫自己什麼都不想。”

強壓念頭可能製造緊繃、挫敗,甚至把掉舉誤當精進。正確方向是明記所緣、辨識馳散、瞭解因緣,並以適當方便收攝。發現散亂的一刻,不是修行失敗的一刻;若能如實知道並重新安住,它正是修習發生的一刻。

八、“換所緣一律是散亂。”

不是。依教法主動轉用適當所緣,例如為對治特定煩惱而取光明相、淨妙相或其他相,是有正知、有目的的調節。散亂的“易緣”是不由自主的流蕩。外表都在更換對象,內在是否明知、是否依方便而行,性質並不相同。

九、“環境安靜了,亂相自然就沒有。”

安靜環境可以減少助緣,卻不能替代內在修習。經典既說遠離憒鬧,也要求辨認自心染汙、積集三摩地資糧、持續修習,並審察由何方便落入或遠離亂相。真正的工夫不是隻消滅聲音,而是逐漸不再隨境流蕩。

十、“定力強,就已經解脫。”

定能對治亂相、令心堪能,卻不是解脫的全部。若沒有如實知見,專注也可能服務於貪慾、競爭乃至傷害。亂相之所以值得對治,是因為正定能為正見與觀慧提供穩定基礎;其方向不是追求特殊體驗,而是走向對煩惱及其因緣的如實知、如實斷。

亂相最終教我們的,並不是厭惡一顆會動的心,而是認識心怎樣被境牽走。看清這一點以後,每一次從流蕩中醒來,都是一次很小卻真實的鬆綁:境仍然出現,生活仍然繁忙,心卻開始學會不把自己的去處完全交給下一聲提示音、下一段回憶或下一股情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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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義與核心要義

「亂相」(vikṣipta-lakṣaṇa)指修習禪定時,心受所緣相、因緣相影響而向外馳散、擾動,不能安住於所修境界的狀態。《瑜伽師地論》將它列入四種「應遠離相」;《成唯識論》則主要以「散亂」說明其性質,謂心於種種所緣流蕩不定,能障礙正定,併成為惡慧生起的所依。

2. 主要闡述

《瑜伽師地論》於禪定所辨的「相差別」中,略立所緣相、因緣相、應遠離相、應修習相四類。亂相屬應遠離相,與沈相、掉相、著相併列,合稱「沈等四」。其直接界說是:由所緣相、因緣相令心「於外馳散擾動」。因此,亂相併非泛指一切煩惱,而特指修定之心離開內在安住,向外境奔馳散動。

論中亦從行者的根性、習行與生活狀態描述亂相的成因及表現: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不常覺寤勤修觀行,不能正知而住;又可能鈍根、多求、多務、多諸事業,具有尋思行性,缺少巧便慧與厭離心,不修遠離。其心不樂攀緣勝境,反而親近憒鬧;修習方便時有間缺,也不能審察明瞭何者是亂相、何者是不亂相。由此可見,本論所說的亂相既包括當下心念外馳,也涉及多事、多尋思、好近喧雜、遠離不足,以及缺乏辨識自心狀態的能力。

對治方面,「應修習相」即隨其所應,對治沈、掉、亂、著四種應遠離相。行者須積集三摩地資糧、隨順教導,具足與修俱行的猛利樂欲,對可厭法深生厭患,並能審遍了知亂與不亂。又須善取自心之相,辨知心是否為煩惱染汙,以及依何方便落入或遠離沈等四相;必要時可取光明相、淨妙相或其他外相,以除遣煩惱,或令煩惱不現行。

《成唯識論》從隨煩惱心所的角度詳釋散亂,定義為「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其本性是使心流蕩,直接作用是障礙正定,並因散亂者能發惡慧,而成為惡慧的所依。

關於散亂的體性,本論並列數義:一義說散亂是痴的一分,所據為《瑜伽》說其屬痴分;一義說它由貪、瞋、痴所攝,因三者能令心流蕩,而特稱痴分,是因痴遍於染心;又一義主張散亂別有自體,說它是貪、瞋、痴三分,只表示它是三者的等流,並非為三者所攝。依別有自體之說,散亂的別相是「躁擾」,能使俱生諸法隨之流蕩;其能障三摩地,亦被用來說明另立散亂的理由。這些說法均為本論所載,宜各依原文並列。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所據材料均屬瑜伽部,未呈現不同部類或同經異譯本之間的用詞分歧。《瑜伽師地論》直接使用「亂相」,將其歸入「應遠離相」;列舉次序一處作「沈、掉、亂、著」,另一處作「沈、掉、著、亂」,但兩處都明定共有四相,並以「沈等四」總稱。

《成唯識論》在心所義的詳釋中主要使用「散亂」,以「心流蕩」「躁擾」「易緣」描述其作用;另於偈文中直接使用「亂相」,並與「亂體」對舉。僅依所錄偈文,可確認「亂相」與「亂體」被分別標舉,不宜再推衍其具體義理。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亂相與沈相、掉相、著相同屬《瑜伽師地論》的應遠離相,但四者作用有別:沈相令心下劣,掉相令心高舉,亂相令心向外馳散擾動,著相則令心於境染著而生惱亂。

《成唯識論》特別區分掉舉與散亂:掉舉令心「易解」,散亂令心「易緣」。單一剎那中,所解、所緣雖無轉易,就相續而言仍可念念轉換;有時又受念等力量制伏而暫住,如同被繫縛的猨猴。論由此說掉舉與散亂皆遍染心。

失念亦非散亂的同義語。失念以不能明記所緣為性,能障正念,並作散亂所依;「失念者,心散亂故」表明兩者相依,而非同一概念。散亂又與正定、三摩地相對,因其能令心流蕩、易緣,故成為正定的障礙。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瑜伽師地論》:「於外馳散擾動。」此語直接標示亂相的外馳與散動。

《成唯識論》:「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

又說散亂的別相為「躁擾」,並以「掉舉令心易解,散亂令心易緣」辨明兩者差別。

偈文另雲:「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此處僅據原文保留「亂相」與「亂體」的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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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將「亂相」置於禪定修習的「所緣差別」體系中加以論述。論中說所緣差別即相差別,相略有四種:所緣相、因緣相、應遠離相、應修習相;其中應遠離相復開為四:沈相、掉相、亂相、著相,而應修習相即是對治此四種相。亂相因此被定位為修定過程中必須識別並遠離的心病之一,與沈(惛沉)、掉(掉舉)、著(貪著)並列,四者各有體性與對治。

關於亂相的體性與成因,論中給出兩層界定。第一層見於廣釋:「何等亂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應知、是鈍根性,多求、多務、多諸事業、尋思行性,無巧便慧、無厭離心、不修遠離。於勝境界不樂攀緣,親近憒鬧,方便間缺、不審了知亂不亂相。」 此處以「鈍根性」與「尋思行性」為亂相的根性基礎,區別於沈相之「痴行性」與掉相之「貪行性」。具體表現為:多求、多務、多諸事業,心恆向外馳逐;無巧便慧故不能善巧安住;無厭離心故不樂修遠離;於殊勝所緣境界不樂攀緣,反親近憒鬧之處;方便間缺,且不能審慎了知何為亂、何為不亂。值得注意的是,「不審了知亂不亂相」本身即被列為亂相的症狀之一,形成自我遮蔽的結構。

第二層見於問答體:「亂相者,謂由所緣相、因緣相故,令心於外馳散擾動。」 此處以「於外馳散擾動」六字總括亂相的作用相狀,並指出其生起依託於所緣相與因緣相——即由所緣境之呈現方式及定資糧之條件,令心向外馳散。同段並說「能審遍知亂與不亂」為因緣相(三摩地資糧)的條件之一,與前文「不審了知亂不亂相」正反對照:能審了知則為定之資糧,不能審了知則即是亂相本身。

在術語形式上,本論一律以「亂相」立名,與「沈相」「掉相」「著相」並稱,不另用「散亂相」或「心亂」等異稱。論中又以「憒鬧」指稱亂相所親近之外境,以「馳散擾動」描述其心用,以「鈍根性」「尋思行性」標其根性,構成一套自足的術語群。

此外,論末偈頌雲:「若不了知無相法,雜染相法不能斷。不斷雜染相法故,壞證微妙淨相法。不觀諸行眾過失,放逸過失害眾生。」 此處「雜染相」與「淨相」對舉,雖非直接定義亂相,但指出不了知諸相(含亂相在內之雜染相)則不能斷染證淨,與前文「應遠離相—應修習相」的對治結構相呼應。

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論「亂相」,主要見於兩處:一是對隨煩惱「散亂」心所的詳細界定,二是偈頌中以「亂相」與「亂體」對舉的簡要表述。

就散亂心所而言,論中給出的核心定義為:「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 此處以「流蕩」為散亂之體性,以「障正定」與「為惡慧所依」為其業用,並進一步說明「散亂者發惡慧故」,將亂相與惡慧的生起直接掛鉤。

論中又將散亂與失念聯繫:「失念」以「不能明記為性」,其業用之一即為「散亂所依」,理由是「失念者,心散亂故」。 這表明在《成唯識論》的體系中,失念是散亂(亂相)生起的所依,二者構成前後因果。

關於散亂的歸屬,論中並列三說:一者以為散亂屬「痴一分攝」,引《瑜伽》為據;二者以為屬「貪、瞋、痴」三分所攝,引《集論》為據,並解釋說痴分是「遍染心故」,而貪瞋痴三者「令心流蕩,勝餘法故」,合說為散亂;三者以為散亂「別有自體」,三分之說乃是其「等流」,如無慚等,「非即彼攝,隨他相說名世俗有」。 此第三說進一步指出散亂的「別相」為「躁擾」——「令俱生法皆流蕩故」,並以「若離彼三,無別自體,不應別說障三摩地」反證散亂確有獨立體性。

論中又辨析掉舉與散亂之別:「彼令易解,此令易緣。」 掉舉令心於同一所緣上「易解」(理解搖動),散亂則令心「易緣」(所緣本身轉換)。雖一剎那間解與緣未必同時變易,但「於相續有易義故」,就心之相續流而言,掉與亂「俱遍染心」。 論中並以「如繫猨猴有暫時住」為喻,說明染汙心中雖偶有念等善法暫時制伏,掉舉與散亂仍恆時遍在。

在偈頌部分,論中另以「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的句式,將「亂相」與「亂體」並提。 此處「亂相」指散亂所呈現之相狀,「亂體」指散亂之體性;論中許此二者即「色識」與「非色識」,並以「若無餘亦無」表明相與體相依——若無其一,另一亦不得立。 這是《成唯識論》以識之分類(色識、非色識)來收攝亂相的獨特表述方式。

綜上,《成唯識論》論亂相,術語上逕用「散亂」為心所名,以「流蕩」「躁擾」描摹其相,以「令心流蕩」「令俱生法皆流蕩」界定其用;在歸屬問題上保留三說而不獨斷;在與掉舉的區分上,以「易緣」為散亂(亂相)之別義,以「易解」歸掉舉;在偈頌中則以「亂相」「亂體」對舉,攝歸色識與非色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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