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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根

upekṣendriya

於不苦不樂受保持平等的根。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先用一個極普通的經驗進入:手機震動,你看到一條無關緊要的系統通知。它沒有帶來明顯的快樂,也沒有造成明顯的不快;但你並非毫無感受。那一刻仍有一種既不苦也不樂、既非悅意也非不悅意的感受基調。佛教把這種感受稱為“不苦不樂受”;依這種受所建立的根,便叫“捨根”,也稱“中受根”。

這裡最要緊的一點是:捨根的“捨”,首先不是“捨棄”“放下”,也不是人格意義上的寬容、淡泊,更不等於修行人主動保持平靜。它是五受根中的一個技術名稱,指不苦不樂的中性受。

五受根是:

- 苦根:身方面的損惱、不適之受。 - 樂根:身方面的攝益、舒適之受。 - 憂根:心方面的不悅、苦惱之受。 - 喜根:心方面的悅意、欣喜之受。 - 捨根:身心皆可有的非悅非不悅、不苦不樂之受。

這五者不是五種人生觀,而是對感受如何影響生命與心識所作的精密分析。“根”在這裡有增上、主導的意思:感受不是心中無足輕重的裝飾,它會影響注意、判斷、趨避、執取乃至造業。快樂使人想留住,痛苦使人想排斥;中性受雖然聲音最小,卻同樣可以左右心,只是我們通常沒有發現。

《阿毘達磨俱舍論》把捨根直接界定為“中”,即處在悅與不悅之間的不苦不樂受。論中又說捨根“通二”:它兼通身體與心,並不只是一種心理態度。

例如,坐在椅子上時,若椅面柔軟舒適,可以出現身樂;若坐得腰痛,則出現身苦;但身體的大部分區域,在多數時刻既沒有明顯舒適,也沒有明顯疼痛,那裡並不是“沒有受”,而可能正是不苦不樂受。心也是如此:看到中獎消息會喜,遭到指責會憂,而掃過一個普通文件名時,心中沒有顯著喜憂,卻仍有中性的領受。

為什麼苦、樂、喜、憂分為四根,捨受卻把身體與心理兩方面合立為一根?《俱舍論》的解釋有兩層:苦樂諸受在身體與心中的損惱、攝益作用不同,其相也有差異,所以分別安立;捨受在身心兩方面都呈現“非損非益”,其相沒有這種顯著差別,故總立一個捨根。論中還以“無分別”“任運而生”說明它:捨受並不一定經過清楚判斷才出現,往往隨身心相續自然生起。

“非損非益”也不能粗暴理解為它永遠沒有任何後果。這句話是在說明捨受自身的感受相:它不像苦受那樣直接呈現損惱,也不像樂受那樣直接呈現攝益。可是人若對中性受無知,仍可能以它為條件生起昏沉、無聊、尋找刺激等反應。受本身是中性的,圍繞它發生的無明、貪求與造作卻未必中性。

這正是捨根在解脫道上的位置:佛法不只觀察強烈的快樂和痛苦,也照見經驗中大片無聲的中間地帶。苦樂容易引起警覺,中性受則容易被誤認為“什麼也沒發生”;無明往往就在這種未經照見的平淡中延續。修行不是隻在大喜大悲時用功,而是逐漸看清每一種受如何生起、變化,心又如何在受之後加入貪、瞋、痴。

從部派論書的分類看,捨根也不能一概說成染汙、世俗或有漏。《俱舍論》說,意根、喜根、樂根、捨根都可通於見所斷、修所斷與非所斷。簡要地說,同是不苦不樂受,其所處的心行、修道階段和相應法可以不同:有些與應由見道斷除的煩惱相應,有些屬於修道漸斷的範圍,有些則不是所斷之法。名稱相同,不代表它在所有心境中的性質完全相同。

同樣,捨根也不是偶爾才出現的邊緣現象。《俱舍論》在“成就諸根”的分析中,把命根、意根、捨根列為互相必然伴隨的三根:成就其中之一,也必成就其餘二者。已斷善根者仍至少成就的諸根中有捨根;異生生於無色界時所成就的諸根中也有捨根。這些論議要表達的是:捨根深深嵌在有情的生命相續與心識活動之中,並非只有修禪者才有。

《瑜伽師地論》則把視野進一步帶入禪定、出離與修根。論中說捨根“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這是在特定的界地與禪定分類脈絡中辨明捨根的安立,不能據此反推日常生活中絕無不苦不樂受。論書往往從不同分類門討論同一法:有時分析一般感受,有時專論某種定地所攝的受。若抽掉論題範圍,只拿一句話互相碰撞,反而容易製造並不存在的矛盾。

《瑜伽師地論》還展示了捨根的層次:依“一性捨”捨“種種性捨”,再依“無所依捨”捨“一性捨”。這不是說所有中性受天然等同於深定中的捨,更不是說日常麻木已經接近解脫;它所呈現的是一種由雜多趨向專一、再超越所依的次第。捨並非一塊永遠相同的灰色,而會隨所依、定地和修行程度呈現差別。

論中談無相心定時又有“捨根永滅”之說,但隨即限定:這裡所滅的是相關隨眠,是“彼品麁重無餘斷除”,不是把現行感受消滅成一片空白。住無相定仍然必定有受,而且可以有喜、樂、捨三受;只是煩惱隨眠已斷,不再以同樣方式潛伏其中。因此,佛教所謂解脫不是把感受系統關閉,而是斷除依感受而起、潛藏不顯的煩惱根本。

生活裡的走查

以一次晚高峰通勤為例,把捨根放回真實經驗,而不是停留在名詞上。

你站進地鐵車廂,剛好找到一個位置坐下。身體從久站的疲累中得到緩解,腿部的舒適屬於樂根所攝的身樂;心裡慶幸“終於坐到了”,是喜根所攝的心喜。這裡不能把二者籠統說成“都很開心”:一個偏於身體的攝益感,一個偏於心的悅意。

幾站以後,舒適的新鮮感消退。臀部與座椅的接觸仍然存在,卻既不明顯舒服,也不明顯難受;車廂的普通噪聲傳入耳中,也沒有造成清楚的悅或不悅。此時不是“沒有受”,而可能是不苦不樂受,依之可說捨根現行。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就在這裡:沒有強烈情緒,不等於沒有感受;沒有注意到,也不等於感受不存在。

手機亮起,一位親近的人發來一句:“晚上有件事想和你談。”你立刻緊張,心開始預演爭執。這種心理上的不悅、憂惱,應當映射到憂根,而不是苦根;若同時胃部緊縮、肩頸痠痛,那些身體損惱才屬於苦根。佛教的分類並非只看事件是什麼,而是看當下受發生在身還是心,以及它呈現悅、不悅還是中性。

你點開短視頻,連續滑過幾條內容。第一條讓你發笑,心喜生起;第二條引發反感,心憂生起;第三條平淡無奇,你沒有特別喜歡,也不討厭,是不苦不樂。可是你幾乎立刻把它划走,因為中性受讓心覺得“不夠”。這裡要分清兩層:視頻所引發的不苦不樂是受;“趕快再找一個刺激”的衝動,則是受之後相續而起的渴求和造作,不能把整套反應都叫捨根。

算法產品常常利用人對新奇、獎勵和不確定性的反應,但這隻能幫助我們理解現代生活如何不斷放大趨樂避苦,不能據此聲稱腦科學或算法研究“證明了”佛法。科學研究採用自身的實驗定義和測量方式;佛教的受、根、隨眠與解脫論屬於另一套觀察和實踐框架,兩者可以對照啟發,卻不能直接畫等號。

手機沒電後,你只好坐著。最初幾分鐘沒有明顯苦樂,隨後“無聊”升起。此處也要細看:最初的平淡可能是不苦不樂受;之後對平淡的不耐煩已經帶有不悅,可能轉成憂;再之後你不斷想找事做,是新的心行與追逐。中性受並不等於無聊,更不等於昏沉。無聊往往是心無法容忍中性受而形成的複合狀態。

到家後,伴侶的語氣果然有些冷。你聽見一句批評,心中不悅,是憂根;胸口發緊,是苦根;對方隨後說“我不是要責怪你,只是最近很累”,你感到關係仍有餘地,心中生起喜;談話進行到生活安排的細節,許多內容既不悅也不不悅,又回到不苦不樂。

若你能如實知道:“這是身苦,這是心憂;這是心喜;現在則是不苦不樂”,你就在感受與自動反應之間打開了一點空間。你沒有把“我感到不舒服”立刻擴大成“對方不愛我”,也沒有把片刻中性理解成“這段關係已經毫無感覺”。受只是當下經驗的一層,不是關於自我、他人和未來的最終判決。

進一步觀察,還會發現所謂“一次爭吵”並不是單一情緒,而是五受根不斷交替:身體的緊繃、緩解,心理的喜、憂,以及大量不苦不樂的間隙。看見這種流動,便不容易把一時之受凝固成“我就是痛苦的人”或“我們的關係一直如此”。這已經觸及無常與非我的觀照:受依條件生滅,不是一個恆常主人的實體。

但應當謹慎:能辨認中性受,還不等於已經“安住於捨”。《瑜伽師地論》在善修根的脈絡中說,無學弟子由於遠離貪、瞋、痴,依心解脫、慧解脫及無相之力,對可愛、非愛及愛非愛相雜的境界能夠迅速棄捨而安住於捨;有學尚有煩惱熏習,不能同樣迅速。這種“安住於捨”是心被深度調伏後的能力,與五受根中作為中性受的捨根密切相關,卻不能直接等同。

換言之:你此刻對一條普通通知沒有喜惡,可能只是捨根;你面對讚美不貪著、面對批評不瞋恨,並能清醒照見二者的條件性,則涉及修根與平等心的成熟。前者人人常有,後者需要戒、定、慧的長期燻修。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特別擅長放大“有感覺”的東西:消息要醒目,觀點要尖銳,娛樂要持續刺激,關係要不斷證明熱烈,工作要不斷提供成就反饋。於是人很容易形成一個未經檢驗的信念:只有興奮、滿足、痛苦或憤怒才算真實;平淡就等於空虛。

捨根的教法提醒我們,經驗並不只有正面和負面兩檔,還有龐大的中性區域。看不見這一區域,會帶來幾種切身的困境。

第一,我們會把中性誤判為匱乏。食物只是普通可口,便覺得“不夠爽”;伴侶沒有熱烈回應,便覺得“不愛了”;工作今天沒有成就高潮,便覺得“毫無意義”。為了逃離不苦不樂,人不斷增加刺激,卻讓感受的閾值越來越高。佛法並不是要求人厭惡快樂,而是讓人看清:追逐有時並非源自真實需要,而是源自無法安住於普通經驗。

第二,我們會忽略煩惱在平靜表面下的潛伏。一個人此刻沒有發怒,不代表瞋恨已經斷除;沒有慾望現行,也不代表貪的隨眠已經消失。環境一變,潛在傾向仍會發動。《瑜伽師地論》解釋無相心定中“捨根永滅”時,特意區分現行受與隨眠,正是要防止把暫時安靜誤認為根本解脫。

第三,我們會把麻木誤當修行。長期加班後“什麼都感覺不到”,關係受傷後“我已經無所謂了”,可能是疲憊、防禦、壓抑或注意變得遲鈍;即使其中夾有不苦不樂受,也不能據此把整體狀態稱為清淨的捨。真正的修行並不以失去感受能力為目標。它包含清楚、覺知與不被煩惱支配,而不是把心變鈍。

第四,捨根幫助我們拆開“受”與“我”。平常人會說:“我不開心,所以事情一定不對”“我沒感覺,所以它一定沒有價值。”觀察五受根以後,可以換一種更準確的語言:“當下有不悅受”“當下是不苦不樂受。”這不是文字遊戲,而是在經驗與身份之間鬆開黏著。受仍被完整感知,卻不必立刻升級為自我故事。

在整個解脫道中,認識捨根至少有三重作用。

首先,它完善了對苦的觀察。苦並不只從苦受而來;樂受會變化,執著它便有失去之苦;不苦不樂受若被無明覆蓋,也會成為煩惱延續的條件。因此,解脫道不是簡單地消滅壞感覺、保留好感覺,而是如實知受,不再依受建立貪著與我執。

其次,它訓練對緣起過程的敏感。境界接觸身心,受隨之生起;在受之後,可能繼續出現愛取、排斥、造作。捨根尤其適合觀察這個過程,因為它揭露了一個平常不易察覺的事實:貪求刺激有時並不是由現成的快樂推動,而是由對中性狀態的無明與不耐推動。若能在此處看見,許多自動化反應便不必繼續滾動。

最後,它把修行從追求“永遠舒服”帶向智慧。深定中的捨可以比日常中性受更澄明、更穩定,但佛法仍不把任何有條件的感受當作最終歸宿。《瑜伽師地論》所說從“種種性捨”至“一性捨”,再至“無所依捨”,正顯示捨也有應當超越的層次。修行可以依較細妙、較專一的捨離開粗重狀態,卻不能把所依的捨重新執為究竟。

真正的方向不是:“我終於找到一種永不波動的感覺。”而是:“苦、樂、不苦不樂皆被如實知;它們生起時不必成為貪、瞋、痴的燃料。”受仍然發生,智慧卻不再被受牽著走。

常見誤讀與澄清

一、“捨根就是放下。”

不是。作為五受根之一,捨根是依不苦不樂受所立的根。“放下”“棄捨”是“捨”字在其他語境中的用法。《俱舍論》中“捨定生善法”“捨欲非色善”的“捨”便是捨離義,不能與捨根混同。

二、“捨根就是平等心、捨無量心。”

不能直接等同。捨根首先是感受分類中的中性受;平等心或“安住於捨”強調經過修習後,心面對可愛、不可愛及二者相雜的境界而不被貪瞋支配。一個是受的性質,一個更多涉及心的調伏與修行成就。兩者有關聯,卻不是同一個定義。

三、“不苦不樂就是沒有感覺。”

不是。不苦不樂本身就是受。它不是感受欄裡的空白,而是第三類感受。只是它不像苦樂那樣醒目,所以常被忽略。

四、“捨根只是心理上的中立。”

不是。《俱舍論》明確說捨根“通二”,兼通身體與心。身體某處既不舒適也不疼痛,可以是不苦不樂;心面對普通對象既不喜也不憂,也可以是不苦不樂。

五、“非損非益,所以捨根對修行無關緊要。”

不是。“非損非益”是在說明捨受自身既不呈現苦受的損惱相,也不呈現樂受的攝益相,並非說它在緣起過程中沒有位置。未經覺察的中性受,可能伴隨無明,並引出昏沉、煩躁或對刺激的追求。

六、“只要情緒穩定,就是捨根。”

不準確。情緒穩定可能包含不苦不樂受,也可能是專注、剋制、疲憊、壓抑,或成熟的平等心。捨根只回答當下感受是非悅非不悅,並不能單獨說明整顆心是否清明、是否有煩惱、是否具有智慧。

七、“麻木、冷漠就是捨。”

不是。麻木可能是感知遲鈍,冷漠可能夾雜抗拒、恐懼或缺乏關切。佛教所重視的修習之捨並不排斥清楚與慈悲。一個人可以非常關心眾生,同時不被貪愛和瞋恨拖走;也可以表面毫無波瀾,內裡卻充滿未被覺察的防禦。

八、“捨根既然通非所斷,就說明所有捨受都是清淨的。”

不是。說捨根通見所斷、修所斷及非所斷,正表示它會依相應法而有不同性質,不能一概歸為染汙,也不能一概歸為清淨。分類上的“通三”不是給所有中性受蓋上同一印章。

九、“‘捨根永滅’就是解脫者再也沒有中性受。”

不是。《瑜伽師地論》在無相心定的語境中,明確把這裡的“永滅”解釋為相關隨眠、麁重的無餘斷除,而非現行受從此不存在。住定者仍必定有受,也可有喜、樂、捨三受。斷的是煩惱潛勢,不是把有情變成沒有感受的器物。

十、“第四靜慮才有捨根,所以日常不會有捨根。”

這種讀法把不同論題層次混在一起了。《俱舍論》從一般五受根說明不苦不樂受,日常身心當然可以出現;《瑜伽師地論》“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的說法,處在特定界地、禪定與出離的分析中。解釋論書必須看它正從哪一門分類,不能將一句定地判攝無限擴大。

十一、“修行的目標是一直維持捨受。”

不是。捨受仍是緣生之受,有生滅,也有不同層次。修行可以藉助較穩定、較清明的捨對治粗重煩惱,但解脫的關鍵不是永久佔有某種感受,而是對一切受如實知見,不再依之生起執取。

捨根真正珍貴之處,正在於它照亮了我們最容易漏看的經驗:沒有明顯快樂、也沒有明顯痛苦的時候,生命並未暫停,緣起仍在進行,心仍可能走向無明,也可能生起智慧。

若能在平淡處清醒,在中性受出現時不急著尋找刺激,不把麻木冒充超脫,也不把暫時平靜誤認作煩惱已斷,捨根就不再只是論書中的一個名相。它會成為一扇很安靜的門:從感受的細微處,看見執取怎樣發生;也從同一處,學習讓執取不再發生。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捨根(upekṣendriya),又稱「中受根」,是佛教依感受(受)所立之根,屬於二十二根之一,與苦根、樂根、喜根、憂根合稱「五受根」。其核心定義是依「不苦不樂受」所建立的根。所謂「不苦不樂受」即非悅、非不悅之中性受,故捨根之「捨」並非「捨棄、放下」之義,而是對中性受所施設之根名。

二、主要闡述

依《阿毘達磨俱舍論》,捨根在身、心兩方面皆「通二」,不將身捨與心捨分立為二根。苦、樂受在身、心各有損惱或攝益之不同作用且其相各異,故分別立苦、樂、喜、憂諸根;捨受在身心兩方面皆無分別、任運而生,且皆「非損非益」其相無別,故總立一根。在斷法分類上,捨根與意根、喜根、樂根同通見所斷、修所斷與非所斷三種,並不限定為有漏或無漏一類,與憂根唯通見、修所斷及最後三無漏根唯非所斷之說法形成區別。在成就門上,命根、意根、捨根被列為互相必然伴隨之三根,凡成其一根必成就其餘二根;已斷善根者至少仍成就八根(含五受根之捨根等),異生生於無色界所成就之八根亦包含捨根。

依《瑜伽師地論》,捨根與界地密切相關,論中明說捨根「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出離方面,由色出離建立第四靜慮捨根出離,由薩迦耶滅建立無色界一切捨根出離。論中討論無相心定時說「捨根永滅」,隨即限定其義為隨眠永斷(「彼品麁重無餘斷除」),並非滅現行受,因住無相定仍必定有受,且該定可有喜、樂、捨三受,唯隨眠斷故。該論亦明捨根本身有層次差別:可依「一性捨」捨「種種性捨」,復依「無所依捨」捨「一性捨」,呈由雜多轉專一、再至無所依之次第。在善修根實踐中,「安住於捨」描述心對境界之調伏,無學弟子由貪、瞋、痴遠離,依心解脫、慧解脫及無相之力,能對可愛、非愛或愛非愛相雜之境界迅速棄捨;有學因尚有餘煩惱熏習,未能如此迅速安住。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兩部論皆使用「捨根」一詞,但解釋角度不同。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中受」「不苦不樂受」解釋捨根之體相,並以「非損非益」「無分別」「任運而生」等術語說明立根依據。同論其他段落的「捨定生善法」「捨欲非色善」之「捨」字乃捨離、棄捨之義,與此處作為二十二根之一的「捨根」名同而義異,不宜混同。

《瑜伽師地論》亦使用「捨根」與「五根」(五受根)二稱,未另立其他異名。該論在論述捨根層次時使用「種種性捨」「一性捨」「無所依捨」等專名,與「捨根」一詞配合使用。

兩部論同屬佛教論藏,但闡述角度不同:俱舍論側重以體相、立根依據、斷法、成就等名相分析捨根;瑜伽論則側重捨根與界地、出離、對治、禪定層次及善修根實踐之關聯。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捨根為二十二根之一,與苦根、樂根、喜根、憂根合稱「五受根」。在斷法上,捨根與意根、喜根、樂根同通見所斷、修所斷與非所斷;與憂根(唯通見、修所斷)及最後三無漏根(唯非所斷)形成區別。在成就上,捨根與命根、意根為必然伴隨之三根。捨根與捨定之「捨」(捨離義)雖同用「捨」字,義實不同,不可混同。瑜伽論中以「安住於捨」之「捨」描述心對境界之調伏狀態,與捨根概念相關但不直接等同。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 《阿毘達磨俱舍論》:捨根界定為「中」,即非悅、非不悅之不苦不樂受,為二十二根之一。 - 《阿毘達磨俱舍論》:捨根「通二」,兼通身受與心受;捨受在身心中皆「非損非益」、無分別、任運而生,其相無別,故總立一根。 - 《阿毘達磨俱舍論》:意根、喜根、樂根、捨根各自皆通見所斷、修所斷與非所斷;與憂根(唯通見、修所斷)及最後三無漏根(唯非所斷)形成區別。 - 《阿毘達磨俱舍論》:命根、意根、捨根為相互必然伴隨之三根;已斷善根者至少成就八根(含捨根);異生生於無色界所成就八根亦含捨根。 - 《阿毘達磨俱舍論》:同論「捨定生善法」「捨欲非色善」之「捨」為捨離、棄捨之義,與此處「捨根」名同而義異。 - 《瑜伽師地論》:捨根「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由色出離立第四靜慮捨根出離,由薩迦耶滅立無色界一切捨根出離;無相心定「捨根永滅」所害者唯隨眠(彼品麁重無餘斷除),並非滅現行受,住無相定仍必定有喜、樂、捨三受。 - 《瑜伽師地論》:捨根本身有層次差別,依「一性捨」捨「種種性捨」,依「無所依捨」捨「一性捨」。 - 《瑜伽師地論》:捨根為五受根之一,與三受相互攝屬,論中常與憂、苦、喜、樂根並稱為「五根」。 - 《瑜伽師地論》:無學弟子由貪、瞋、痴遠離,能「安住於捨」,對可愛、非愛或愛非愛相雜境界迅速棄捨;有學因尚有餘煩惱熏習,未能如此迅速安住。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於根蘊中論捨根,其核心界定為:「中謂非悅非不悅,即是不苦不樂受,此處中受名為捨根。」 此論以五受根(苦、樂、喜、憂、捨)之分類框架安立捨根,頌文總括曰「中捨二無別」,謂捨受於身受、心受二者無有差別,故合立為一根。此與苦根、樂根、喜根、憂根各依身心分際別立者不同。

論中設問「如是捨根為是身受、為是心受」,答曰「應言通二」,即捨根通於身受與心受兩類。 其所以合立一根之理據,論中反覆申明:「此受在身心,同無分別故」;又云「捨無分別任運而生,是故立根,身心合一」。相對而言,苦樂二受「在身在心為損為益,其相各異,故別立根」;捨受則「在身心同無分別,非損非益其相無異,故總立根」。 此處「無分別」「任運」為本論描述捨根體性之關鍵術語,強調捨受不待分別計度、隨境力自然而生,阿羅漢等聖者亦復如是生起。

在修道論層面,本論將捨根攝入三無漏根之建立。頌雲「見修無學道,依九立三根」,論釋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如是九根在於三道,如次建立三無漏根」:見道位依意、樂、喜、捨、信等九根立「未知當知根」,修道位立「已知根」,無學道位立「具知根」。 是知捨根為構成三無漏根之九根之一,於見、修、無學三道皆得轉起無漏功用。

另於論及捨之捨棄因緣時,頌雲「捨定生善法,由易地退等,捨聖由得果,練根及退失」,指出定地所生善法(含捨根相應之定善)可因易地、退失等緣而捨;聖者之捨則由得果、練根及退失而起。此處本論以「捨」字兼表捨受之根與捨棄之動作,讀者須依文脈區分。

總之,本論論捨根之獨特處在於:以「無分別」「非損非益」「任運而生」三義說明其體性,以「通二」「合一」說明其攝屬,以九根之一說明其於無漏道之位次。術語上,本論逕稱「捨根」,又稱其所攝受為「不苦不樂受」「中受」,未用「不苦不樂根」之異名。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捨根,散見於靜慮差別、根之出離、練根、修根諸門,層面頗廣。

一、界地所攝。論明言「此捨根乃至何處?當知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即捨根自第四靜慮起,遍攝四禪及無色界諸地。此為捨根在九次第定中的定位:初、二、三靜慮分別為喜、樂所攝,至第四靜慮方以捨根為主。

二、無相心定中捨根之滅。論雲「於此定中捨根永滅,但害隨眠;彼品麁重無餘斷故。非滅現纏,住無相定必有受故」,謂無相定所滅者乃捨根之隨眠(麁重種子),非滅現行受;定中容有喜、樂、捨三受,然「非彼諸受得有隨眠」,以煩惱斷故。此處「隨眠」與「現纏」對舉,為本論特有之辨析框架:捨根之斷,斷在種子麁重,不在現行感受。

三、出離相攝。論以五根「出離、無相為後,與彼五種順出離界展轉相攝」,其中「由色出離,即說第四靜慮捨根出離;由薩迦耶滅,即說無色界一切捨根出離」。是捨根之出離分兩層:離色界縛為第四靜慮捨根出離,滅薩迦耶則為無色界一切捨根出離。「順出離」之義,論釋為「由住此者能出離故,名順出離。不說由此出離於彼」,強調此界本身即出離之依處,非以之為工具出離他法。

四、捨根之遞進棄捨。論設問「頗有依止捨根,捨捨根耶?」答曰有,其階次為:「依一性捨為依止故,捨依種種性捨;無所依捨為依止故,捨依一性捨」。此即捨根自身有三層——種種性捨、一性捨、無所依捨——由粗至細,後後依止而捨前前,為本論論捨根極精要之階次說。

五、捨定與聖行。論雲「當令一切有情之類,得如是捨。是故憶念無所有處修習捨定,為最第一」,並判此等「皆是聖行,唯聖能修,故經宣說覺分俱行」。捨定以無所有處為所緣,定位為最第一,且唯聖者能修,與七覺分相應俱行。

六、非苦非苦相。論判「後三根」(喜、樂、捨)「非苦,亦非苦相,謂……苦對治故」,捨根屬苦之對治,不攝於苦,此為根之善不善、引樂不引樂四句分別中的定位。

七、修根與安住於捨。論說無學弟子「由貪瞋痴永遠離故,由心解脫及慧解脫增上力故,即由無相,令心於彼速疾棄捨……如是速能安住於捨」,名善修根;有學則「未能速疾安住於捨,有餘煩惱燻彼相續」,須以厭逆想、過患想方便修習。此處「安住於捨」為修根圓滿之驗相,有學、無學之別在於能否速疾安住。

術語形式方面,本論一律用「捨根」,與五受根(苦、樂、憂、喜、捨)並列;又用「捨定」指修習層面之捨,用「一性捨」「種種性捨」「無所依捨」標其深淺階次,此諸名目為本論所特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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