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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根

duḥkhendriya

五受根之一,領納身體不悅之受。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苦」這個字,在中文日常裡太泛了——「辛苦」「痛苦」「命苦」什麼都能裝。但阿毘達磨把它拆得極細:感受(受)有五種——苦、樂、憂、喜、捨,各佔一根,各有體性、作用、所依,互不混淆。苦根(duḥkhendriya)是其中專門管「身體上的不悅感受」的那一根。

《俱舍論》的定義一句話講透:

「身謂身受,依身起故,即五識相應受。言不悅者是損惱義,於身受內能損惱者名為苦根。」

這句話有三個層次,每一層都在劃邊界:

第一層:「身受」——限定在身體,不在心裡。 「身」這裡不是泛指「我這個人的身心」,而是嚴格指五根(眼、耳、鼻、舌、身)所依的色身。苦根只跟五識打交道——眼睛被強光刺到的那一剎、耳朵被尖銳噪音刮過的那一瞬、舌頭咬破的那一下、身體被撞到、被燙到、被凍到的那一陣。它不經過「想」的分別命名,不需要你「覺得這件事很糟糕」,純粹是感官層面的逼迫。

第二層:「不悅」為自性——它的本質就是不舒服。 不是「有點不太舒服」,也不是「我覺得這件事令人不快」。不悅(amanāpa)在這裡是一個技術術語:它指的是感受本身的調性,像一根弦被擰緊了——那個「緊」本身就是不悅,不需要你再做一個「我不喜歡」的判斷。

第三層:「損惱」為作用——它幹什麼?它惱害你。 損惱(viheṭhana)是苦根的功能:它讓身心感到被逼迫、被侵害、被擠壓。注意,這個「損惱」不是外在事件在損惱你,而是感受本身具有損惱的力道——是「受」在惱你,不是「境」在惱你。

把這三層合起來:苦根是一種能力(根 = indriya,「根」就是能力、機能),它讓你的身體能夠領納不悅的、具有逼迫性的感受。沒有這根,你就不會「感到疼」。

它跟「憂」到底什麼區別?

這是理解苦根最關鍵的一刀。

五受根裡,苦和憂都是「不悅」的,那為什麼要分成兩根?《俱舍論》的標準非常乾脆:看它跟哪個識相應。 跟五識(眼耳鼻舌身)相應的不悅受,叫苦;跟第六意識相應的不悅受,叫憂。

翻譯成當代語言:

- 苦根:你的腳趾撞到桌角,那一瞬間的「啊!」——還沒等你想「這桌子怎麼放這裡的」「我今天怎麼這麼倒霉」,那個純粹的、感官的、電擊般的難受,就是苦根在運作。 - 憂根:三秒後你開始想「為什麼倒霉的總是我」「這個月的壓力怎麼這麼大」「我的人生怎麼這麼糟」——這些跟念頭、評判、敘事綁在一起的不悅,是憂根。

《成唯識論》在這個基礎上又推進一步。它用「逼迫受」統攝苦和憂,然後提出一個更細的判準:在極端純苦的環境裡(論中以地獄為例),意識層面的逼迫也可以叫「苦」而不叫「憂」——因為那裡的逼迫太重、太純、太沒有分別餘地,已經不像「憂」那樣還有愁慮、思慕、分別的空間。論中用四個字概括:「意迫名苦」。

這個區分不是學究式的。它指向一個修行上的要害:純粹的身體之苦,和裹著敘事的心靈之苦,是兩種不同的東西,對治它們的路徑也不同。

它在整個解脫道里的位置

苦根是二十二根之一。二十二根是阿毘達磨對「有情眾生全部機能」的完整清單——從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到男女二根、命根,到五受根,到信等五善根,再到三無漏根。苦根在這個清單裡的位置很特殊:

- 它只存在於欲界。色界、無色界沒有五識,沒有粗色身,所以「苦根若生色無色界定不成就」。這意味著:苦根是欲界眾生的「標配」,只要你還有這個粗重的身體、還有五識在跟外境碰撞,你就有苦根在運作。 - 它不屬於三無漏根的所依。見道、修道、無學道所依的九根是意、樂、喜、捨、信等五——苦根不在其中。換句話說,苦根不是覺悟的工具,不是修行的資糧,它是你要如實知見然後超越的對象。 - 成就苦根時,必定同時成就七根:身根、命根、意根,加上苦、樂、喜、捨四受根(憂與苦互不相俱)。這說明苦根不是孤立出現的——你感到身體上的苦時,你的生命機能(命根)、你的意識(意根)、你的身體(身根)全部在場,而且樂、喜、捨的潛能也同時具足。苦不是你的全部,它只是此刻正在運作的那一根。

《雜阿含經》受相應裡有一個極著名的比喻(此經不在本次素材中,但為佛弟子廣泛傳誦):佛陀說,凡夫身受苦時,「身受」與「心受」同時生起,如同被第一支箭射中後又被第二支箭射中;而聖弟子身受苦時,唯生身受,不生心受——只有第一支箭,沒有第二支箭。

苦根,就是那第一支箭。它是純感官的、前分別的、不涉敘事的。第二支箭——「為什麼是我」「這不公平」「我受不了了」——那是憂根的事。佛陀的教導不是讓你不中第一支箭(那是身體的事,色身尚在就免不了),而是不中第二支箭

苦根的善惡屬性

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苦根本身通善、不善、無記三性。《俱舍論》說「若善不善有異熟,若無記無異熟」——如果苦受是在善心或不善心中生起的,它就有異熟果(會參與因果報應);如果是在無記心中生起的,就沒有。

這意味著:同樣的身體疼痛,在你忍辱修行時、在你嗔怒發作時、在你無意識發呆時,它的因果重量完全不同。痛是一樣的痛,但承載它的心不同,果報就不同。


生活裡的走查

讓我們用一個完整的當代場景,把苦根的定義逐步走一遍。

場景:冬天早晨,鬧鐘響了,你伸手去按,手指碰到冰涼的金屬床頭櫃。

第一步:身識觸境。 你的手指皮膚(身根)接觸到冷的金屬(觸境),身識生起。注意——此刻你還沒有「想」到「這是床頭櫃」「這是金屬」「這很冷」。在極短的一剎,只有純粹的觸覺。

第二步:苦根現行。 那個「冰!」的感受——不經過命名、不經過判斷、不經過「我不喜歡」——就是苦根在運作。它的自性是「不悅」:那個感受本身的調性就是不舒服的。它的作用是「損惱」:它逼迫你、讓你想縮手。

第三步(容易搞混的地方): 你縮回手,心裡冒出「大冬天的真受罪」「這暖氣怎麼還沒來」「每天都這樣真煩」——這些已經不是苦根了。 這些是意識在分別、在敘事、在評判,是憂根(或者更準確說,是意識相應的不悅受)。苦根只負責那一下「冰!」,後面的故事全是憂根和想蘊、行蘊的事。

再走一個場景:通勤地鐵上被人踩了腳。

- 腳背被壓到的那一瞬,純粹的壓痛——苦根。 - 「這人怎麼不看路」「擠什麼擠」「我新買的鞋」——憂根,加上想蘊的取相(認出「這是被踩」)和行蘊的造作(升起嗔意)。 - 如果你當時戴著耳機沉浸在音樂里,甚至過了一兩秒才意識到腳在痛——那說明苦根已經運作了(身識已經領納了不悅受),但因為意識沒有及時「接手」,憂根還沒來得及生起。這個間隙,就是「只有第一支箭、沒有第二支箭」的微型版本。

一個更隱蔽的場景:長時間盯屏幕後的眼睛酸脹。

- 眼球肌肉的酸、脹、澀——這是身識(廣義上眼根所依之身的感受)領納的不悅受,是苦根。 - 但大多數人不會停在這裡。你會接著想「我不能再這樣了」「我的工作就是在毀我的眼睛」「我為什麼不能自律一點早點睡」——憂根、想蘊、行蘊全部湧上來。 - 關鍵觀察:苦根的那一下酸脹,其實很輕、很短、很具體。 真正讓你覺得「好累好苦」的,是後面那一大段敘事。把苦根和憂根分開來看,你會發現身體給你的信號遠沒有頭腦編的故事那麼可怕。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很多人一聽到「苦根」就想到「人生的苦」「存在的焦慮」「活著的意義危機」。不是。那些是憂根,甚至更多是行蘊和想蘊的產物。苦根非常樸素、非常具體、非常「物理」——它就是你的身體在此刻、此處、此境上領納到的那一下不舒服。它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故事,不需要「為什麼」。

反過來,也有人把苦根窄化成「劇烈的疼痛」。不是。微涼的金屬桌面、稍微有點硬的椅子、空調風直吹後頸的那一絲不適——這些都是苦根在運作。苦根的「不悅」不必是「劇痛」,任何感官層面的不舒服、被逼迫,哪怕極輕微,都是它的領地。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第一,它幫你把「苦」拆小。

當代人最大的困境之一,是「苦」被無限放大了——不是身體真的在承受多大的苦,而是意識把一絲一毫的不適都編織進了一個宏大的苦難敘事:「我的生活一團糟」「我撐不下去了」「一切都沒有意義」。苦根這個概念告訴你:你身體真正在承受的,可能只是此刻肩膀的一點僵、胃的一點緊、眼睛的一點澀。就這些。剩下的全是憂根和想蘊在加班。

這不是雞湯式的「想開點」。這是阿毘達磨式的精確拆解:把一團混沌的「我好苦」還原為「苦根此刻的運作 + 憂根的運作 + 想蘊的取相 + 行蘊的造作」,然後你會發現,每一根、每一蘊都是有限的、具體的、可觀察的。混沌一旦被拆開,就不再那麼不可承受。

第二,它指出「第二支箭」是可以不中的。

苦根是色身的機能,只要你有身體,它就在那裡運作——你沒法取消它,也不應該試圖取消它(那是苦行外道的路)。但憂根不是必然的。從苦根到憂根之間,有一個間隙——身識已經領納了不悅受,但意識還沒有接手、還沒有開始編故事。正念修行(四念處中的「受念處」)所訓練的,恰恰就是在這個間隙裡保持覺知:知道「苦根在運作」,但不自動滑入「憂根 + 一整套敘事」。

當代的正念減壓(MBSR)在操作層面與此有結構性的相似——它訓練人把「疼痛的感覺」和「對疼痛的抗拒、恐懼、災難化思維」分開來覺察。但必須指出:MBSR 是一個臨床心理干預工具,它的目標是減輕症狀、改善功能;佛教受念處的目標不止於此,它指向對「受」的無常、苦、無我的如實知見,最終指向解脫。二者在方法上有交集,在見地和歸趣上有根本差異,不可等同。

第三,它讓你重新理解「身體在說什麼」。

當代人大量時間活在頭腦裡——刷信息、做計劃、反芻過去、焦慮未來。身體發出的信號被長期忽略,直到它「放大招」(慢性疼痛、失眠、崩潰)才被注意到。苦根的概念提醒你:身體一直在通過苦根給你發信號——這裡緊了、那裡僵了、這個姿勢不對了、該動了、該休息了。這些信號本身是極輕、極短、極具體的。如果你能在苦根的階段就接收到它(而不是等到憂根把信號放大成「我整個人都不好了」才注意到),你跟身體的關係會完全不同。

第四,它劃定了「苦」的邊界——苦根唯在欲界。

「苦根若生色無色界定不成就」——這句話的修行含義是:苦根不是永恆的、不是本質的、不是「你」的。它是欲界有條件地存在的機能。當心的狀態超越了欲界的粗重(進入色界定、無色界定),五識不現行,苦根就不存在了。這意味著:你現在感到的身體之苦,是一個有條件的、暫時的、可以被超越的狀態。它不是你的命運,不是你的本質,只是此刻因緣和合下正在運作的一根。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苦根就是身體的疼痛。」

不完全是。苦根是感受的能力(根 = 機能),不是疼痛本身。疼痛是苦根運作時產生的(vedanā)。打個比方:苦根是麥克風,疼痛是麥克風收到的聲音。沒有麥克風,聲音不被接收;但麥克風不等於聲音。而且苦根不只是「痛」——冷、熱、酸、脹、澀、癢到令人不適的程度,一切身識層面的不悅受,都是苦根的領地。

誤讀二:「苦根是外在的東西在傷害我。」

不是。苦根是你自身的感受機能,不是外境。金屬桌面是冷的,但「冷得難受」是你的苦根在運作。同樣溫度的水,有人覺得冰、有人覺得涼、有人毫無感覺——境是同一個境,苦根運作的程度因人而異。《俱舍論》把苦根安立在「根」而不是「境」上,正是為了說明:苦不在外面,在你的感受機能裡。

誤讀三:「佛教說一切皆苦,所以苦根就是存在的本質。」

這是把「苦諦」的「苦」(duḥkha,三苦:苦苦、壞苦、行苦)跟「苦根」的「苦」混為一談了。苦諦的「苦」是一個存在論層面的判斷——一切有為法皆苦,因為它無常、無我、不可恃怙。苦根的「苦」是一個極具體的感受分類——五識相應的不悅受。前者是見地,後者是現象。苦根只是苦諦所描述的廣大「苦」中極小、極具體的一個切面。

誤讀四:「修行就是要消滅苦根,做到不痛。」

不是。佛陀從未教導消滅身體感受——那是苦行外道的思路。佛陀教導的是如實知見苦根:知道它生起了、知道它的自性是不悅、知道它的作用是損惱、知道它是無常的、知道它不是你。《雜阿含經》受相應反覆強調的「如實知」,是對受的集、滅、味、患、離都看清楚——不是壓住它、不是否認它、不是假裝它不存在。

誤讀五:「憂比苦更高級/更深層,所以憂根比苦根更重要。」

在修行對治的意義上,憂根確實比苦根更棘手——因為憂根跟意識、跟敘事、跟我執綁在一起,它才是真正讓人「苦不堪言」的東西。但這不意味著苦根不重要。恰恰相反:如果你連苦根和憂根都分不清,你就永遠以為「我的身體在痛」和「我的人生在痛」是同一件事,你就永遠在用應對存在危機的方式去應對一下肩膀酸——那是殺雞用牛刀,而且殺不中。分清苦根和憂根,是受念處的起點,也是「不中第二支箭」的前提。

誤讀六(來自《成唯識論》的特殊立義):「苦根只能跟五識相應,永遠不能跟意識相應。」

這是《俱舍論》的定則:苦根必為五識相應,憂與苦互不相俱。但《成唯識論》提出了一個更復雜的圖景:在極純極重的苦處(論中以地獄為例),意識層面的逼迫也可以攝入苦根——「意迫名苦」。而且成唯識立義苦根可與五受皆相應。兩部論的判準不同:俱舍以「身/心」(五識/意識)為硬標準;成唯識以「純受尤重、無分別」為補充標準。這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分析框架的粗細不同——俱舍給你一個清晰的二分法,成唯識在邊界案例上做了更精細的處理。對修行者而言,核心要點不變:純粹感官的逼迫和裹著分別唸的愁苦,是兩種不同的東西,需要不同的對治。


最後說一句。苦根這個概念,乍看是阿毘達磨裡最不起眼的條目之一——不就是「身體不舒服」嘛,有什麼好分析的?但正是這種「不就是」的輕慢,讓我們一輩子都把身體的輕微信號和頭腦的宏大敘事攪在一起,把一下肩膀酸活活膨脹成「我的人生好苦」。阿毘達磨把它拆開、命名、定位、劃界,不是為了學術,是為了讓你在下一回肩膀酸的時候,能夠清清楚楚地知道:「這是苦根。就這些。故事是我自己加的。」

能分清這一刀,第二支箭就射不中你。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苦根(duḥkhendriya)是二十二根之一,五受根之一,與五識(眼、耳、鼻、舌、身)相應之身受,以「不悅」為自性,以「損惱」為作用,為身心感受逼迫不適之能力。

主要闡述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苦根」一名立義,論其體性雲:「身謂身受,依身起故,即五識相應受。言不悅者是損惱義,於身受內能損惱者名為苦根。」 苦根以「不悅」為自性,以「損惱」為作用,限定於「身受」即五識相應之受,而非心受(意識相應受)。

與樂根相對,彼以「悅」(攝益)為義,故二者「在身在心為損為益,其相各異,故別立根」;捨根在身心同樣無分別、非損非益,故身心合立一根。 喜、憂則屬心受(意識相應受),分別以心悅、心不悅為性,與身受不同。

苦根唯於欲界中存在。色界、無色界無有五識及其所依之身根,故「苦根若生色無色界定不成就」。

成就苦根者,必定同時成就七根,即身、命、意、四受除憂——身、命、意三恆在,又因苦為身受,故必與身根俱;又四受中苦、樂、喜、捨必俱(唯有憂與苦互不相俱),故總成七。

依善惡分類,論以頌說「意餘受三種,前八唯無記」,其中「受三種」指意、樂、喜、捨、信等五根通善、不善、無記三種;苦根則「若善不善有異熟,若無記無異熟」;憂根通善與不善,有異熟。

苦根不屬於見、修、無學三道所依之九根(意、歡、喜、捨、信等五)。論頌雲「見修無學道,依九立三根」,三無漏根依此九而立,苦根不在其列。

《成唯識論》以「逼迫受」統攝五受中之苦、憂二種,並將一切「受」分為苦、樂、憂、喜、舍五種。逼迫、適悅各分二者,因逼悅身心之相各異、有無分別、尤重輕微有差別故。五識相應之逼迫受恆名「苦」;意識俱者則視情境而定。

就意識俱之逼迫受(「意地慼受」),論中立義:人、天中者恆名「憂」(非尤重故);傍生、鬼界名憂、名苦(雜受、純受有輕重故);奈落迦中唯名為「苦」(純受尤重、無分別故)。

論以「意迫名苦」一語明極苦處之意地逼迫攝入苦根而非憂根,並明「純受苦處,意有苦根」之義。由此推論《瑜伽論》「地獄諸根餘三現行定不成就」中之「餘三」定指樂、喜、憂根,純苦處必有意根與舍根現行。又就《瑜伽論》言「地獄尋伺憂俱」等說,論以「隨轉門」釋之,謂其依多分說,不違極苦處無有憂根之義。

論中並立義:苦根可與五受(苦、樂、憂、喜、舍)皆相應。理由:憂根於無上法思慕愁慼、求欲證故;純受苦處意有苦根;貪愛與憂、苦相應;審決等四心所既與意苦相應,則五受中皆可相應。

依性門,苦受通善、不善、有覆、無記四性。論以「五識俱起任運貪痴、純苦趣中任運煩惱」為無記例,並引《瑜伽》《雜集》之文為證。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毘曇部《阿毘達磨俱舍論》以「苦根」「身受」「不悅」「損惱」互訓,以「五識相應受」界定其體性所在,並以「五受根」總攝苦、樂、喜、憂、捨五者。此處之「身」指五根所依之色身,非泛指一切物質。 瑜伽部《成唯識論》則以「逼迫受」「意地慼受」「意迫名苦」「純受苦處」「隨轉門」等術語為骨幹,重在區分苦根與憂根。

兩部論對苦根與憂根的區分標準不同:俱舍以「身/心」(五識相應/意識相應)為標準,苦根必為五識相應;成唯識進一步以「純受尤重、無分別」為標準,將極苦處之地獄意識亦判為苦根而非憂根。兩部論對苦根是否可與五受皆相應,俱舍以憂與苦互不相俱為定則,成唯識則立義苦根可與五受皆相應。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苦根為五受根之一(與樂根、喜根、憂根、捨根並列),亦是二十二根之一,與三受之苦受同體異名。苦根與身根、命根、意根、樂根、喜根、捨根為定成就之根(成苦根必同時成就此七根)。苦根不屬見、修、無學三道所依之九根,不在三無漏根之列。

代表性原文引用

《阿毘達磨俱舍論》:「身謂身受,依身起故,即五識相應受。言不悅者是損惱義,於身受內能損惱者名為苦根。」

《阿毘達磨俱舍論》:「苦根若生色無色界定不成就。」

《成唯識論》:五識相應之逼迫受恆名「苦」,人天意識俱者恆名「憂」,奈落迦中意識俱者唯名為「苦」。

《成唯識論》:「意迫名苦」明極苦處之意地逼迫攝入苦根而非憂根。

《成唯識論》:苦根可與五受皆相應。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身不悅名苦」一句標定苦根之體性:苦根即身受中能損惱者。論文明釋「身謂身受,依身起故,即五識相應受」,將苦根限定為依五識而起的身體層面之感受;「不悅者是損惱義」,於此身受之內具有損惱作用者,方立為苦根。此與樂根形成對舉——「悅者是攝益義」,身受中能攝益者名為樂根;苦、樂二根同屬身受,一損一益,其相各異,故須分別建立。

論中進一步辨析苦根與憂根之界線:「意識相應能損惱受,是心不悅,名曰憂根。」同為損惱,依身五識起者為苦根,依意識起者為憂根,身受與心受之分即為苦、憂二根分立之依據。至於捨根,論中設問「為是身受、為是心受」,答以「通二」,並說明苦樂在身在心損益相異故別立,而捨受「在身心同無分別,非損非益其相無異」,故身心合一總立一根。苦根之別立,正在其損惱相與樂根之攝益相「其相各異」,不同於捨受之渾然無別。

論中又將苦根置於更廣的根體框架中:與樂根、喜根、憂根、捨根合為五受根,再加意根及信等五善根,共九根,於見道、修道、無學道如次建立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三無漏根。

就倫理屬性(三性)而言,頌雲「唯善後八根,憂通善不善,意餘受三種,前八唯無記」。苦根屬「意餘受」所攝,通善、不善、無記三性,非如前五色根等之唯無記,亦非如後八善根之唯善。

就諸根成就之相攝關係而言,頌雲「若成就苦根,彼定成就七」,謂成就苦根時必定同時成就七根,顯示苦根之現起必依若干根為俱有條件。

總之,本論論述苦根之要旨:以「身不悅」「損惱」為體性,以五識相應受為所依,與意識相應之憂根嚴格區分,與同屬身受而攝益之樂根對舉別立,倫理屬性通三性,成就時定攝七根。全篇術語用「苦根」「身受」「五識相應受」「損惱」,未見以他名代稱。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苦根,置於五受根(苦、憂、喜、樂、捨)框架之中,以問答體逐層辨析其體性、生起因緣、斷位與禪定關係。

一、生起因緣。論以四種「增上力」說明苦根之生起:「或由自等增上力故,或由身勞增上力故,或火燒等增上力故,或他逼等增上力故」,即自身業力、身體勞損、外火燒等災害、他者逼迫四類因緣。值得注意的是,論明言「諸離欲者猶尚生起」,謂已離欲之聖者仍會生起苦根,此與憂根之可隨離欲而伏斷形成對照。

二、初靜慮中苦根未斷而不現行。論設問:「何故苦根初靜慮中說未斷耶?」答曰「彼品麁重猶未斷故」。又追問:既未斷,何以生在初靜慮者苦根不現行?答以「由其助伴相對憂根所攝諸苦彼已斷故」——苦根之助伴即憂根所攝諸苦,初靜慮已斷憂根,故苦根雖種子未拔而不現行。論進一步以反證成立此義:「若初靜慮已斷苦根,是則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時,受所作住差別應無。由二俱有喜及樂故。」若初禪即斷苦根,則初禪與二禪在受上無以區別,而經說「由出諸受,靜慮差別」,故知苦根至初禪僅伏而未斷。 後者更簡潔地重述:「何緣故,知初靜慮中苦根未斷?彼品麁重未遠離故。若於是處苦根已斷,便與第二靜慮住時應無差別。」

三、斷位之漸次。論以「世間靜慮但能漸捨彼品麁重,不拔種子;無漏靜慮二種俱捨」為總綱,說明世間定僅伏麁重,無漏定方能種子與麁重俱斷。五受根「彼品麁重漸次斷故,上諸靜慮斷有差別」,苦根屬最粗之受,故最先被伏而最後種子方盡。

四、與順出離界之相攝。論雲「此五根出離、無相為後,與彼五種順出離界展轉相攝」,其中由欲、恚、害出離「即說乃至樂根出離」,由色出離說第四靜慮捨根出離,由薩迦耶滅說無色界一切捨根出離。苦根作為五根之一,攝於此出離次第之中。

五、苦根與善根引樂之辨析。論設「諸根是善,彼根引樂耶」之間,答以四句分別,其中「或根是善,而不引樂,謂憂、苦俱而修梵行,彼諸善根於現法中不能引樂」,指出與苦根、憂根俱起之善根雖是善性,現法中並不引樂。又言「後三根,苦對治故」,謂喜、樂、捨三根為苦之對治,「非苦,亦非苦相」。

六、根不調伏所引眾苦。論廣說六根不調伏能引六種苦:擾惱住所生苦、他所擯黜苦、他所譏毀苦、追悔所生苦、往生惡趣苦、生等諸苦;又說不守根住受二種苦:「麁重所作苦」與「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此處「苦」字泛指眾苦果報,與作為五受根之一的「苦根」(專指領納身體不悅之受)層次有別,但論以根門統攝之。

七、諸有所受皆悉是苦。論於受所生正見處結雲:「能隨悟入諸有所受皆悉是苦」,將五受根之辨析歸趣於苦諦之悟入。

術語形式方面,本論始終以「苦根」稱之,與「憂根」「喜根」「樂根」「捨根」並列為五根;斷與未斷以「彼品麁重」是否已斷為判準,「麁重」即種子習氣之異名,此為瑜伽行派特有之表述。

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以「五受根」框架安立苦根,謂苦、樂、憂、喜、捨五者中,「諸逼迫受,五識相應,恆名為苦」,即苦根之本義為五識所俱、無分別之逼迫受。論中進而辨析苦根與憂根之疆界:苦為逼身、無分別、尤重;憂為逼心、有分別、輕微。三中苦、樂各分二者,以「逼、悅身、心相各異故;由無分別、有分別故;尤重、輕微有差別故」,而不苦不樂受不分二者,以「非逼、非悅相無異故;無分別故;平等轉故」。

關於意識俱之逼迫受究屬苦根抑或憂根,論中並列二義。一義謂意識逼迫「唯憂」,引聖教「意地慼受,名憂根」及《瑜伽論》「生地獄中諸有情類,異熟無間有異熟生,苦、憂相續」「地獄尋、伺憂俱」為證。另一義則通二:人、天中恆名為憂,非尤重故;傍生、鬼界名憂名苦,雜受純受有輕重故;㮈落迦(地獄)中「唯名為苦,純受尤重,無分別故」。

論主最終判定:極苦處意迫名苦,無有憂根,並以極樂地類比——「如極樂地,意悅名樂,無有喜根。故極苦處,意迫名苦,無有憂根」。又論證地獄第八根定是捨根而非憂根或苦根,以第七、八識恆與捨相應故;若五識不相續故定說憂根為第八,則死、生、悶絕時寧有憂根?執苦根為第八者亦同此破。然聖教說意地慼受名憂根者,論釋為「依多分說,或隨轉門,無相違過」;意識俱之苦根則是「餘憂類,假說為憂」,或「損身心故,雖苦根攝,而亦名憂」,猶如近分喜「益身心故,雖是喜根,而亦名樂」。又引「未至地定無樂根,說彼唯有十一根故」,證知意地慼受於純受苦處確屬苦根所攝。

在斷惑與性類門中,苦根通有漏、無漏,「苦受亦由無漏起故」;又各分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及學、無學、非二三類,或總分善、不善、有覆、無記四類。任運生起之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苦根容與任運煩惱相應;《雜集論》謂欲界繫任運煩惱發惡行者亦是不善,所餘皆是有覆無記。又俱生薩迦耶見唯無記性,其所俱之苦受「非憂根攝,論說憂根非無記故」,由此反顯苦根得通無記。

末後論及欲等別境心所與五受之相應關係,有義謂一切五受相應,「苦根既有,意識相應,審決等四,苦俱何咎」,並謂五識俱時亦有微細印境等四,故欲等心所五受皆得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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