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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士

tri-puruṣa

依修行人所求義利之差別將補特伽羅分為下士、中士、上士三類之佛教分類法。機器生成

類型 總綱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1. 三個名字背後,是三種"在意的東西"

「三士」不是佛教對人格類型的心理測評,也不是給修行人貼優劣標籤。它回答的是一個很樸素、卻極關鍵的問題:你現在到底在為什麼活著? 你所追求的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好",而你願為它付出多大範圍的心力?——按這個判準,修行人被分為下士、中士、上士三類。

經典中對這三類人留下了三個著名的定義性偈頌,出自《道炬論》(《菩提道次第廣論》主據),完整原文是:

- 下士夫:「唯於生死樂,希求自利義。」——只看到輪迴之中仍有快樂可圖,所求是自己的後世安樂。 - 中士夫:「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為性,若惟求自靜,說名中士夫。」——對整個"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生起厭離,遮止惡業,只求自己寂靜解脫。 - 上士夫:「由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是為勝士夫。」——由了達自身也是苦所逼迫,進而想要徹底解除一切有情的苦。

要注意,這三句話的關鍵詞不是"聰明程度""道德高低""修行時間長短",而是所求義利的深度與廣度:求的是哪一層的"好",為誰求,求到什麼程度。

2. 二利、二勝義:分類背後的骨架

《菩提道次第廣論》依《道炬論》將"有情利義"分為兩種:

- 現前增上生:指此生或來世的人天善趣圓滿——也就是雖然還在輪迴,但生在相對好的地方,得到相對好的果報。 - 畢,畢竟決定勝:指出離輪迴、獲得究竟解脫乃至一切智智。

三士的攝屬關係由此建立:

| | 現前增上生 | 畢竟決定勝 | |---|---|---| | 下士 | ✓(主要) | | | 中士 | | 解脫(聲聞、緣覺) | | 上士 | | 一切智智(佛位) |

也就是說,下士的核心特徵是"希求後世善趣圓滿",中士是"求出輪迴",上士是"為利一切有情而成佛"。每一層的"求"都比上一層更深更廣,因此所需修學的內容也不一樣:下士共同皈依與業果,中士修習戒定慧三學,上士修學六度與生圓二次第。

3. 一個常被忽略的限制:此處的"下士"不指一切求現世樂者

這裡有一個極容易踩空的細節,必須先挑明。

《菩提道次第略論》《廣論》這兩部藏傳論典在使用"下士夫"這一術語時,是做了收窄的。下士夫原本可分為"樂現世"與"樂後世"兩類,但道次第論典中所指的只取"樂後世"這一類——也就是已經能厭舍現世、專意於作辦後世安樂之因的那部分人。原因如論所說:能趣入獲得善趣的"無謬方便",正由此類人出發。

而《瑜伽師地論》對"三士"的使用則寬得多:在那裡,"重受欲者"就可歸為下士,"重事務者"為中士,"重正法者"為上士。

所以讀三士,必須分清兩套體系:

- 道次第體系(重在修道次第):下士≈樂後世者;中士≈求解脫者;上士≈普賢行者。 - 瑜伽師地論體系(多維度反覆建立):下士≈所求最淺、自他二利俱缺者;中士≈僅具其一者;上士≈二利俱足者。

這兩套並非彼此否定,而是同一框架在不同語境下的不同用法。下文將以道次第一系的定義為主線,再附瑜伽師地論的多維應用作補充,否則極易把三士講成一個籠統的"境界等級"。

4. 三士不是"三個必須依次走完的臺階"

更關鍵的,是《瑜伽師地論》對三士的反覆運用。它在自利/利他、善惡意樂、人生所重、國王圓滿、臣下忠信、言語應機、受用欲境、布施的施物施田施心、戒行的全面與恆常、思惟由勉力至任運、禪定由僅得至俱得等等多達十幾種事項上,都同樣建立下中上三等之別。

這意味著三士的判別不是單一修道階位的標籤,而是同一件事上圓滿程度不同的三個層級。任何一項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禪定,乃至言語是否契機、受用是否如法——都可以被分為下、中、上三士的層次。

正因如此,下文論及具體生活場景時,你不會只看到"職業選擇一類""消費一類",你會看到任何一個動作,都有下士、中士、上士三種不同的用心

5. "共下士""共中士":最容易被誤解的關係

這是一個概念上的"心臟部位",需要單獨講。

論中反覆明示:上士道能攝納其餘二士道,下、中二道乃大乘道的支分。換句話說,行上士道的人不必先徹底走完下士道再去走中士道、再走菩薩道——下、中兩層道是作為支分被上士道整體吸收的。

但論中又特別單立"共下士道"與"共中士道"兩個修學階段,並給出一個極深刻的兩大理由:

- 摧伏增上我慢:未起共中、下士之心就自許為大乘菩薩,是非常典型的現代迷思——讀了幾本經、參加幾次禪修,就覺得"我已經超越世間"。若先老老實實把念死、皈依、業果、斷惡修善這些"下士"工夫紮實做過,我慢自然伏下。 - 廣益上、中、下各類心行:上士與中士也都仍需要希求善趣與解脫的意念,此二意念能生功德;下品補特伽羅若直接修上法,反而"上品意念不能發起,下品所能成辦者亦棄,兩俱失之"。

論中接著引《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中"黠慧寶師漸磨摩尼"(一位慧巧的珠寶師,循序漸進地打磨摩尼寶珠)的比喻,配以龍猛菩薩"先增上生法,決定勝後起,以得增上生,漸得決定勝"之偈,以及無著菩薩"先審觀察有情慧劣、中、廣而為說淺、中、深法"之教說,證成由下至中、由中至上的次第引導,本身具有不可繞過的合理性

這才是三士分類真正的精妙處:它既不是"低中高"的人格等級,也不是慈悲博愛排行榜,而是依所求義利的次第,對修行內容作的有機編排。三士的分別,落到具體修學上,是"你當前修的法和你的發心之間是否匹配"。

6. 三士之間的實際進階:由念死到發心

以《廣論》所說為參照,一個行者的實際次第大致是:

1. 念死、思死後墮惡趣 → 厭舍現世 → 希求後善趣(共下士意樂由此發起) 2. 共同皈依與定解黑白業果 → 勵力斷惡修善 → 得善趣身 3. 於此不應喜足——因為了知"雖得人天勝位仍未出於行苦",執為樂性實是顛倒 → 厭舍三有一切事(共中士意樂由此發起) 4. 依此厭舍為因緣 → 發起大菩提心 → 正式趣入上士道(修學六度與二種次第)

中士意樂之所以是關鍵的轉折,是因為它破除了"生天就是究竟好"的錯覺——天福再高,仍在三有之中,仍是行苦所攝。《入行論》《四百論》《弟子書》《攝功德寶》等都為此反覆論證。

二、生活裡的走查

讓我用幾個當代人熟悉的具體場景,把"三士"這一框架一步步走一遍。嚴格按經典定義映射,並順手點破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場景一:加班與跳槽

你在一份高薪但道德灰色地帶的工作裡(金融、流量生意、灰色營銷……),面臨一次重要選擇。

下士層(樂後世或樂現世,此處取《廣論》義中的"樂後世"):你開始想"我死後會去哪裡?這種錢賺了又怎樣?"——這是念死與思地獄苦的下士意樂所引生的轉向。它不是你被誰教訓了才發生的,而是你真正開始把自己當會死的人看時自然生起的。

中士層:你進一步問"即便我換個乾淨行業,做到高管、做到上市,難道就能免除'行苦'嗎?成功能填滿'我不知道這一切到底有什麼意義'的空洞嗎?"——這是對整個三有生起厭離,連同行業最頂端的"樂"都被你拿來質詢。

上士層:你不再問"這件事對我有什麼後果",而是問"我能用這份能力、資源、平臺,去減輕誰的苦?這件事對別人將造成什麼?"——由達自身苦,欲正盡除他一切苦

走查中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以為"下士"就等於"自私只看眼前的小人"。實際上,在道次第的嚴格用法中,能夠認真思考死後歸趣並且因此調整行為的人,已經在下士道之中。成天只想升職加薪、買包買房,不念死、不思後世——這樣的人在《廣論》嚴格意義上連"下士夫"都還構不上,他們只是"樂現世者",被論典特意排除在下士定義之外。 ✗ 以為"上士"就等於"委屈自己奉獻他人"。實際上上士並非壓抑自我去利他,而是在大悲自在的狀態下自他二利同時增長——悲智不二,不是把自己捐出去。

場景二:刷手機與時間使用

晚上十一點,你的注意力在短視頻/連續劇/社群通知上,身心已經開始疲倦。

下士層:你警覺到"如果我繼續這樣消耗自己,明年體檢數據一定會變差;死後若墮惡趣,多半是這種麻木的串習所致。"——共下士意樂 → 念死、念惡趣苦,由此節制。

中士層:你進一步發現"即便我自律地把時間用來健身、學習、考證——結果呢?得到更多世俗成就,依然不離'行苦',仍是在'三有'之中打轉。"——共中士意樂 → 厭舍對三有盛事的執著。

上士層:你問"我這份工作、這份能力、這些我熟悉的工具,能不能用來減輕一些具體的苦?哪怕教一個新手、把一份知識整理給需要的人?"——上士意樂 → 將時間與心力轉向利他。

場景三:消費與受用(援用《瑜伽師地論》對受用欲境的判別)

同樣是買一杯咖啡。

- 下士:非法孟浪聚財而不能正養眷屬、修殖福田。錢花了,正事沒辦,福田沒種。 - 中士:能正養眷屬,但未修福田——錢花了,過日子是過好了,但對來世與解脫無大意義。 - 上士:如法、不孟浪聚財,兼能正養眷屬與修殖福田——這一筆消費既能正常供養生活,又種下了福田。

無論金額大小,《瑜伽師地論》看重的是取得是否如法、能否正養、能否修福這三個維度的圓滿程度。

場景四:布施(援用《瑜伽師地論》對布施三士之別)

不是按"捐多捐少"分,而是按施物、施田、施心三輪:

- 施物:香 → 香味 → 香味觸俱妙(由薄到厚) - 施田:所愛之物、恩人 → 貧苦者 → 具功德勝田(由親到尊,由恩到德) - 施心:施時不淨、施後追悔 → 施時清淨仍追悔 → 先喜、施淨、施後無悔(由染到淨)

三者各分下中上。一個捐錢又糾結"為啥我捐了他不感謝我"的人,施物也許在中,施心還可能在下——布施的圓滿不在數字。

場景五:言語與回應(援用《瑜伽師地論》言語三士)

朋友傾訴喪親之痛,你的一段回應:

- 下士:辭句與所宜都不相應——比如講道理"節哀順變"、說自己的"我也曾……"開始比對。 - 中士:辭句或逆而所宜——比如誠實地承認"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 上士:辭句順且所宜——既有當下恰切的話語,又有恰當的沉默與陪伴。

這並非技巧問題,而是所緣(對方)與所宜(此刻所需)兩種智慧的圓滿程度。

場景六:慈善與公益

- 下士(廣義,瑜伽師地論用法):行惡而樂惡——捐了是為名、為減罪感、為朋友圈形象。 - 中士:行惡而不樂惡,或樂惡而不行惡——捐是捐了但心裡不淨;或心善但從不行動。 - 上士:既不行惡亦不樂惡——動機清淨、行為亦清淨。 - 在道次第體系中,這些可對應到上士道的"普賢行",而前兩類更多對應尚未發心的有情。

場景七:育兒與親子

陪孩子做作業時:

- 下士:重受欲者——把自己未竟的願望壓在孩子身上,讓他替自己完成"應該成功"的劇本。 - 中士:重事務者——把孩子的成長當成一項管理事務,效率、成績、升學率指標清晰。 - 上士:重正法者——重要的是這個孩子成為一個怎樣的人、能給世界帶去什麼;以孩子的福祉、最終以他能利益他人的能力為重。

這是《瑜伽師地論》"重受欲/重事務/重正法"三士分類的直接應用——但論中並未說哪一種家長"更好",而是揭示每一種所重背後的發心格局。

走查至此,你應該能感覺到:三士不是貼在某個人身上的固定標籤,而是一個可以反覆使用的診斷工具,幫你檢視當下這一念、這一行究竟處於哪一層。

順手點破的常見映射錯

- 把"上士"當成"道德高地":其實上士的判定只看發心格局,不看你自我感覺有多神聖。一個人發心再"大",若行為粗糙、傷害有情,仍可能被歸為中或下;相反,一個人默默地、自利利他兩不忘,反而是在上士道上。 - 把"共下士道"當成"低人修的過渡課程":道次第裡,共下士、共中士就是上士道的支分。上士並不因為發了菩提心就可以不念死、不修皈依、不守業果——共下士是上士永遠在修的內容,只是用心已經從"自求後世善趣"擴展到"為利一切有情而成辦"而已。 - 把三士簡化成"出家與在家"或"佛教徒與世俗人":原典完全無此關聯。一個在家居士可以正修上士道,一個出家眾也可能處於共下士階段(依發心而非形式判定)。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在這個注意力極度分散、所求之物極度多元化的時代,三士這一框架提供幾樣我們正稀缺的東西:

1. 自我定位的清晰度。 多數人處在"我想要的東西到底是什麼"都講不清的狀態——今天被消費主義拽著買買買,明天又被"斷捨離"理念拽著清空空房間,後天又被"做個有使命感的人"的課程刷屏。三士的判準只有一條:你現在所求的義利是什麼層次、為誰求。這一問能很快切出當下心態的真實格局,不被任何流行敘事綁架。

2. 防止"我慢"——這是三士分類最鋒利的當代功能。 讀過幾本經、打過幾次坐、參加過幾次禪修營,就自認"我超越了世俗",其實是當下靈性圈極常見的陷阱。論典之所以要把共下士、共中士作為上士道的前置支分,不是因為瞧不起任何人,而是因為沒有念死、皈依、業果這些地基直接跳到大悲空性,"我慢"會如同地基不牢的高樓,越建越危險。真正的上士道必然是包含念死、皈依、業果、斷惡修善這些"下士功夫"的上士道

3. 路徑感。 當代人想要修行或自我成長,最痛苦的不是不知道目標,而是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向哪裡走。三士所建立的"由下至中、由中至上"的次第,配上龍猛菩薩的偈"先增上生法,決定勝後起",本身就給了修行人一份長期可信的路徑——先紮實人天善趣的基礎(包含做人、修善、斷惡),再從"三有行苦"中徹底出離心、發起菩提心。這種次第,並非讓人一輩子停在下一層,而是讓每一步都紮實不浮

4. 與當代科學的對話位置(僅作對照,非等同)。

- 與 AI 模型的層次訓練相似:通用預訓練 → 任務微調 → 高階對齊——但這只是結構相似,AI 學習的是模式分佈,而佛法所說的是發心與心行的轉化,二者不可類比為同一種事;AI 沒有"發心"可言。 - 與馬斯洛需求層次相似:生理安全 → 歸屬尊重 → 自我實現——但馬斯洛的"自我實現"是個人頂峰,而三士的"上士"反而是自我消融於利他;這種從"自我"走向"無我"的方向,是馬斯洛層級所不涵蓋的。 - 與柯爾伯格道德發展階相似:前習俗 → 習俗 → 後習俗——但柯爾伯格以"普世原則"為頂,三士則將"盡除他一切苦"作為發心,且明確這一發心需要"無我空性見"為支撐才能圓滿,不是簡單的認知發展。

這些對照都只是"形似",絕不能反過來宣稱科學"證明了"佛法——科學對意識、動機、苦的本質至今遠未達成定論;佛法的相應描述只能作為修行人自身的參照系,不能作為對外宣說的依據。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1:「三士就是修行境界的三個等級,下等、中等、上等。」

澄清:在道次第體系中,三士主要是依所求義利劃分的三類修行內容——並非單純的人格等級。下士之所以為下,是因為所求義利最淺(中士則更深,上士更深更廣),並不必然意味著下士人格"低劣"。一匹馬和一個步行人走得一樣快,誰更"低等"取決於你要去哪裡——沒有共同目標則無從比高低。

誤讀2:「上士就是利他主義者,下士就是自私的人。」

澄清:上士之所以被稱為"上",不是因為單純的利他行為,而是因為由大悲自在而轉——大悲是"自在"地生起,不是勉強壓抑自我的產物。中士也利他("只有利他者名中士"在《瑜伽師地論》中亦成立),下士也可以在樂後世之餘做利他之事。三士的判定基準是所求義利的深度與發心格局,而非行為表面上利己還是利他。

誤讀3:「人人必修完下士道再去修中士道,最後才能修上士道。」

澄清:道次第論典明確說:上士道能攝納其餘二士道,下、中二道乃大乘道的支分。實際是行者在修學上士道的過程中,"共下士意樂"與"共中士意樂"也同時被激發、被納入上士道的修學內容之中。這不是修完一層再修下一層,而是有機地同時推進,每一層都不被捨棄。

誤讀4:「發了菩提心就可以不念死、不修皈依、不守業果。」

澄清:這是經典明示的"增上我慢"。論中以"漸磨摩尼"之喻強調:最上等的寶珠也需要從最粗礪處逐步打磨。發了大菩提心的人仍然要念死、思惡趣苦、定解業果——只是這些修學的發心已經不再侷限於自求後世善趣,而是為了一切有情的後世善趣、為了一切有情的究竟解脫而修。這是"共下士"被"上士"統攝而形成的更深用心的下士道。

誤讀5:「《瑜伽師地論》的三士就是《菩提道次第》的三士。」

澄清:名稱相同,所指範圍不同。道次第嚴格收窄"下士"為樂後世者,三士清晰指三類修學內容;瑜伽師地論則以三士為通用分類工具,在自他二利、善惡、欲用、布施、戒行、思惟、禪定乃至國王與臣下等多事項上反覆建立——這是同一個框架在不同論典中的不同側重,談及三士時若不指明體系,容易把修道次第的"三士"與日常對人的評價混為一談。

誤讀6:「三士 = 三乘(聲聞、緣覺、菩薩)。」

澄清:二者相關但不同。三乘是依所證果位與修行道路分的(聲聞乘求阿羅漢、緣覺乘求辟支佛、菩薩乘求佛果);三士是依所求義利與發心格局分的。中士道主要收納聲聞、緣覺二乘之解脫,上士道包含菩薩乘的全部——但下士道並不對應某一乘,而是修行人的一個發心與所求層次。不可簡單對應為"下士=人天乘、中士=二乘、上士=菩薩乘"——因為下士、中士也可入菩薩道,只是其發心與所求不同。


最後說一句不那麼像結語的話:三士這一框架最有價值的部分,不是它的層級結構,而是它逼著每個修行人回答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我當下所求的究竟是什麼? 一旦你真的老老實實回答了,無論是發現自己停在"樂後世"的層面,還是發現自己停在更深的"厭舍三有",還是發現自己被大悲拽著去做難而有益的事——這個看見本身,就是修行的起點。義利有淺深,發心有廣狹,而看見自己"此刻在哪裡",已經從下士走向共下士,由暗走向明。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三士」是佛教將補特伽羅(修行人)依其所求義利與修行意樂之差別,分為下士、中士、上士三類的分類體系。雖廣泛應用於不同情境,其核心判準始終圍繞所求利義之淺深、自他二利之偏重,以及善惡意樂與行為之圓滿程度。

二、主要闡述

(一)三士所求義利之根本差別

《菩提道次第略論》以「三士夫」為主要術語:下士夫以求後世善趣圓滿義利為重,不以此生為重,專作成辦後世輪迴安樂之因;論又說下士夫本可分為樂現世與樂後世二類,此處所指特為第二類,因其必須趣入獲得善趣的無謬方便。中士夫對「一切諸有」或「三有」生起厭惡,希求從輪迴解脫,所求仍屬自利,趣入「三種學處」。上士夫由大悲自在而轉,為盡除一切有情之苦、證得佛位,修學六度及二種次第等;成辦「一切智智」的方便分為般若大乘與密咒大乘,二者皆攝入上士夫法類。

《菩提道次第廣論》以《道炬論》為主據,依「現前增上生」與「畢竟決定勝」二利義建立三士攝屬:凡說成辦現前增上生事皆攝入下士或共下士法類;說聲聞、獨覺乘之解脫皆攝入中士或共中士法類;說成佛之方便——波羅蜜多與密咒二大乘,攝入上士法類。並對三士各引《道炬論》偈頌為定義:下士夫「唯於生死樂,希求自利義」;中士夫「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為性,若惟求自靜,說名中士夫」;上士夫「由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是為勝士夫」。又引《攝決擇》「復有三士」之文,依律儀差別配三士位次,並謂世親阿闍黎於《俱舍釋》中亦說三士之相。

(二)共下、共中與上士道之關係

《菩提道次第略論》明言上士道能攝納其餘二士道,下、中二道乃大乘道的支分;別立「共下士道」與「共中士道」有二義:一是摧伏增上我慢;二是廣泛利益上、中、下各類心行。論中以漸磨摩尼之喻說明須按次第引導其心,並對劣慧者說淺法、中慧者說中法、廣慧者說深法,配以由粗近、中間至幽微的教授教誡。末後以「上士法範,三士所修一切次第圓滿開示」總攝其道次第特色。

《菩提道次第廣論》引馬鳴《修世俗菩提心論》以「善趣行、寂靜行、勝出離行」三階明此層次,並引龍猛「先增上生法,決定勝後起,以得增上生,漸得決定勝」之頌,以及無著「先審觀察有情慧劣、中、廣而為說淺、中、深法」之說,證成由下至中、由中至上之次第引導。行者先由念死、思死後墮惡趣而厭舍現世,希求後善趣;次由共同皈依及定解黑白業果,勵力斷惡修善;然於此不應喜足,更須發共下士意樂及共中士意樂,厭捨生死一切事已,方依此因緣而發大菩提心,引入上士。中士意樂之核心,在於了知「雖得人天勝位仍未出於行苦」。

(三)三士之廣泛應用

《瑜伽師地論》以「依行差別建立三士,謂下中上」為總綱,亦屢稱「三人」或「三種補特伽羅」,其判別不只指修行階位,而是於不同事項中反覆建立三等。最核心判準是自利與利他:自利、利他二行俱無者名下士;只有自利或只有利他者名中士;二行俱有者名上士。依善惡意樂與行為,以「行惡亦樂惡」為下士,行惡而不樂惡或樂惡而不行惡為中士,既不行惡亦不樂惡為上士。又從人生所重與所辦之事立三士:重受欲者為下士,重事務者為中士,重正法者為上士;以惡行維生是「以非事為自事」,怖畏惡行而修善是「以自事為自事」,菩薩以他人之事為己事是「以他事為自事」,三者依次配屬下、中、上士。其分類亦廣及國王三種圓滿具足程度、臣下之忠信伎能智慧、言語之辭句與所宜、受用欲境之如法正養修福、布施之物田心圓滿、戒行之全面恆常與勸他讚歎、持戒目的之為活命/為生天/為涅槃、思惟之由勵力至任運、禪定之由僅得至俱得、三摩地之有尋有伺至無尋無伺、靜慮之由染汙至無漏,皆依次建立三士之別。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各部類所用主要術語:「三士」「三士夫」「下士/中士/上士」「正下士/正中士/上士夫」「共下士/共中士」「三種補特伽羅」「三人」。

《菩提道次第略論》與《菩提道次第廣論》同屬藏傳論典部,二者皆用「三士」「三士夫」,惟略論標「共下士法類」「共中士法類」,廣論則稱「共下士」「共中士」;廣論另用「勝士夫」一詞出於《道炬論》以定義上士。略論與廣論皆於下士夫僅攝「樂後世」一類(不攝樂現世),廣論稱之為「增上生無謬方便」。略論以「上士法範,三士所修一切次第圓滿開示」總收,廣論則明言造論緣起為《道炬論》中開示三士總相。

《瑜伽師地論》屬瑜伽部,主要術語為「三士」「下士/中士/上士」與「三種補特伽羅」「三人」;原文並未把三士限定為單一修道次第,而是於自他二利、善惡、欲用、布施、持戒、思惟、禪定乃至國王與臣下等多種差別中反覆建立此三等之別,與上述藏傳論典之專就修道階位之分判不盡相同。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三士與「現前增上生」「畢竟決定勝」「一切智智」「波羅蜜多」「密咒」等概念密切相關:現前增上生攝下士(或共下士)法類,畢竟決定勝分為中士之解脫與上士之一切智智。略論與廣論皆明上士道攝下、中士道,故共下、共中二法類乃上士道前行與支分,又與「增上我慢」之摧伏相關。「三有」「輪迴」「六度」「三種學處」「生圓二次第」等亦圍繞三士之道次第展開。

《瑜伽師地論》中三士之應用,與「自利」「利他」「善惡意樂」「布施」「持戒」「靜慮」「無漏律儀」「菩提薩埵」等概念直接相關;本論另以菩薩配屬上士,以律儀由近住、近事、苾芻至菩薩律儀依次建立三士之別。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菩提道次第略論》:下士夫以求後世善趣圓滿義利為重;中士夫對「一切諸有」生起厭惡;上士夫由大悲自在而轉,修學六度及二種次第等。 2. 《菩提道次第略論》:以漸磨摩尼為喻,劣慧者說淺法,中慧者說中法,廣慧者說深法。 3. 《菩提道次第略論》:末後以「上士法範,三士所修一切次第圓滿開示」總攝。 4. 《菩提道次第廣論》:下士夫「唯於生死樂,希求自利義」;中士夫「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為性」;上士夫「由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是為勝士夫」。 5. 《菩提道次第廣論》:引龍猛「先增上生法,決定勝後起,以得增上生,漸得決定勝」。 6. 《瑜伽師地論》:自利、利他二行俱無者名下士;只有自利或只有利他者名中士;二行俱有者名上士。 7. 《瑜伽師地論》:重受欲者為下士,重事務者為中士,重正法者為上士;菩薩以他人之事為己事,配屬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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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論B0065 · 藏傳論典部

《菩提道次第略論》以「三士」及「三士夫」為主要術語,將修行人依其所求義利、發心範圍與所修方便,分為下士夫、中士夫、上士夫;又使用「正下士/共下士法類」、「正中士/共中士法類」及「上士夫法類」等形式,顯示下、中二士之法既各有相應目標,亦可成為上士道所攝的共同基礎。

下士夫以求後世善趣圓滿義利為重,不以此生為重,專作成辦後世輪迴安樂之因。論中又說,下士夫本可分為樂現世與樂後世二類,但此處所指特為第二類,因其必須趣入獲得善趣的無謬方便。故本論三士次第中的下士,並非泛指一切追求世間利益者,而特指希求後世善趣者。

中士夫對「一切諸有」或「三有」生起厭惡,希求從輪迴解脫,其所求仍屬自利,因而趣入成辦解脫之方便,即「三種學處」。論中並以「正中士」或「共中士法類」統攝依聲聞、獨覺乘所說而以僅得輪迴解脫為目標的修道內容。

上士夫由大悲自在而轉,為盡除一切有情之苦、證得佛位,修學六度及二種次第等。成辦「一切智智」的方便分為密咒大乘與般若大乘,二者皆攝入上士夫法類;其菩提方便,論中概括為六度與密咒二者。由此,上士之特徵不僅是所證佛位,更在於以除盡一切有情苦為發心。

本論雖分說三士,卻明言上士道能攝納其餘二士道,下、中二道乃大乘道的支分。因此,次第引導並非令行者以三有安樂為究竟而專修下士道,也非以自利解脫為究竟而專修中士道,而是取少分與下、中二士共同之道,作為上士道的前行與支分。

別立「共下士道」與「共中士道」有二義:一是摧伏增上我慢,防止尚未生起中、下士之心便自許為上士;二是廣泛利益上、中、下各類心行。上、中二士亦須希求善趣及解脫,修習此二意念能生功德;下品補特伽羅若逕修上法,既不能發起上品意念,又棄捨下品所能成辦者,反致兩者皆失。依次修習,能使未生功德速生,並由「下下」漸引至「上上」,故不致迂緩。

論中以漸磨摩尼的譬喻說明須按次第引導其心,又概括為先修善趣之法,次生「決定勝」:先得善趣之身,再漸得決定勝。對不同根器,則分別為劣慧者說淺法、中慧者說中法、廣慧者說深法,配以由粗近、中間至幽微的教授教誡。三士因而既是三類修行人的區分,也是由淺入深、漸次成辦正善品類的引導次第。

本論末後以「上士法範,三士所修一切次第圓滿開示」總攝其道次第特色,表明此一傳承以趣向一切種智為總方向,並圓滿開示三士所修的全部次第。

菩提道次第廣論B0067 · 藏傳論典部

《菩提道次第廣論》對「三士」——下士、中士、上士三類修行人之論述,以《道炬論》為主據,分從「所攝一切至言之理」與「依次引導之因相」兩方面加以闡明。

一、三士之總相與法類攝屬。論主先明佛初發心乃至現證正覺,一切皆為利有情,所說法亦唯為利有情。所成有情利義略分二種:現前增上生與畢竟決定勝。依此建立三士之攝屬:凡說成辦現前增上生事,皆攝入下士或共下士法類;說聲聞、獨覺乘之解脫,皆攝入中士或共中士法類;說成佛之方便——波羅蜜多與密咒二大乘,則攝入上士法類。並明下士夫中雖分「樂現法」與「樂後世」二類,此處所攝為第二類之增上生無謬方便;中士夫以戒定慧三學為趣解脫方便;上士夫則學習六度及生圓二次第等。

二、三士之定義。論中對三士各引《道炬論》偈頌為定義:下士夫「唯於生死樂,希求自利義」;中士夫「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為性,若惟求自靜,說名中士夫」;上士夫則「由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是為勝士夫」。復引《攝決擇》「復有三士」之文,依其所受淨戒律儀之差別(律儀非律儀非非律儀、聲聞律儀、菩薩律儀)配三士位次;又謂世親阿闍黎於《俱舍釋》中亦說三士之相。

三、共下、共中與上士道之關係。論主強調,上士道次第中可攝納餘二士道無所缺少,故共下、共中二種法類乃作為上士道之前行與支分,非另成獨立之道。引馬鳴《修世俗菩提心論》以「善趣行、寂靜行、勝出離行」三階明此層次,並引《中觀心論》「誰不將無堅如蕉沫之身,由行利他緣修須彌堅實」之頌,勸應以上士行度諸晝夜,令不空趣大乘。

四、依次引導之因相。論主設問:若上士道已攝餘二,何須別立共中下士道次?答以二大義:一為摧伏增上我慢(未起共中下士心即自許為大士者);二為廣益上中下心——上二士夫亦須希求增上生及其解脫。引《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黠慧寶師漸磨摩尼」之喻,並引龍猛「先增上生法,決定勝後起,以得增上生,漸得決定勝」之頌,以及無著「先審觀察有情慧劣、中、廣而為說淺、中、深法」之說,證成由下至中、由中至上之次第引導。

五、正修時之實際進階。行者先由念死、思死後墮惡趣而厭捨現世,希求後善趣;次由共同皈依及定解黑白業果,勵力斷惡修善,得善趣妙位。然於此不應喜足,更須發共下士意樂及共中士意樂,厭捨生死一切事已,方依此因緣而發大菩提心,引入上士。中士意樂之核心,在於了知「雖得人天勝位仍未出於行苦」,執為樂性實為顛倒。論中引《入行論》《弟子書》《四百論》《攝功德寶》等多處教證,說明於善趣亦當厭患猶如惡趣,並廣修苦性及不淨相以對治執三有盛事為樂之痴貪。

六、造論緣起之補述。〈造者殊勝〉中提及,教授根本《道炬論》中「唯除開示三士總相,餘文易解,故未全引」,可知此論對三士總相之界定,主要依據《道炬論》,其餘次第則以大譯師具慧般若及卓壞巴父子所著道次為本,並攝眾多道次要義而圓滿安布。

關於本論所用術語:總稱「三士」(下士、中士、上士),有時加「共」字稱「共下士」「共中士」以表與上士道共之部分;定義上士時另用「勝士夫」一詞出於《道炬論》;於利義淺深則用「現前增上生」「畢竟決定勝」「解脫」「一切種智」等標準術語區分。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依行差別建立三士,謂下中上」為總綱,直接使用「下士、中士、上士」之名,亦屢稱「三人」或「三種補特伽羅」。其判別不只指修行階位,而是依不同事項中的行為、意樂、能力與圓滿程度,分別建立三等。

最核心的判準是自利與利他:自利、利他二行俱無者名下士;只有自利或只有利他者名中士;二行俱有者名上士。依善惡意樂與實際行為,又以「行惡亦樂惡」為下士,以行惡而不樂惡或樂惡而不行惡為中士,以既不行惡亦不樂惡為上士。

本論又從人生所重與所辦之事說明三士:重受欲者為下士,重事務者為中士,重正法者為上士;以惡行維生,是「以非事為自事」;怖畏惡行而修善,是「以自事為自事」;菩薩以他人之事為己事,是「以他事為自事」,三者依次配屬下、中、上士。

其分類亦廣及世間身分與處事。國王三種圓滿皆無為下士,具有果報圓滿、士用圓滿之一或二者為中士,果報、士用、功德三圓滿俱足為上士;臣下則依忠信、伎能、智慧之具足程度分等。言語方面,宣說辭句與所宜皆不相應,或辭順而不宜者為下士;辭逆而所宜者為中士;辭順且所宜者為上士。

對受用欲境與飲食,本論著重取得是否如法、能否正養眷屬及修殖福田,以及食時是否貪染、能否見過患而知出離。非法孟浪聚財而不能正養、修福者為下士;能正養而不修福田者為中士;如法、不孟浪聚財,兼能正養與修福者為上士。飲食由貪染、不知出離,進至思擇而食、知其過患,再至已斷已知,亦依次立為三士。

布施方面,分別依施物、施田與施心建立三士:施物由香而至香味觸俱妙;施田由所愛、有恩而至貧苦及具功德勝田;施心則由施時不淨、施後追悔,進至施時清淨而仍追悔,再至先喜、施淨、施後無悔。各項圓滿程度依次判為下、中、上士。

戒行方面,本論依遠離惡行是否全面恆常、是否勸他讚美及見同法者歡喜,依所住法毘奈耶與持戒有無缺漏,並依持戒目的而分等:為活命、為生天、為涅槃,依次名下士、中士、上士。又以近住、近事、苾芻律儀,以及別解脫、靜慮、無漏律儀的漸次具足建立三士;菩提薩埵所受戒律儀列於上士。

修習與禪定方面,思惟由勵力運轉、有間且須功用,至任運思惟;修法由僅得奢摩他或僅得毘鉢舍那,至二者俱得;三摩地由有尋有伺、無尋唯伺,至無尋無伺,皆依次配為下、中、上士。住修則以染汙靜慮、世間清淨靜慮、無漏靜慮依次分判。

就用詞而言,本論的主要術語是「三士」「下士、中士、上士」,並以「補特伽羅」或「三人」稱其所分類者;原文並未把三士限定為單一修道次第,而是在自他二利、善惡、欲用、布施、持戒、思惟、禪定乃至國王與臣下等多種差別中反覆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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