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svapna

睡眠中顯現而醒後不實之境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二 · 緣生→性空 ⇢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初立第二重(般若十喻之一,以夢破諸法實有、顯無自性);究竟第三重〔唯識:夢喻轉顯「無自性而宛然顯現」之幻有,兼證唯識無境,收於二諦並觀〕。另有一義不入此跨度:〔睡眠中顯現醒後不實之境,純常識事相,無層次可言〕。原「歸 2 或 3」的拉鋸由跨度直接消解——2 是它破的那一步,3 是它顯的那一步。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在佛教的深邃智海中,“夢”(svapna)絕不僅是一個飄渺的文學比喻,它是大乘經典(如《大寶積經》)中用以解開世間真相與生死奧秘的核心喻體。

世人常常把夢與現實對立起來,認為夢是虛幻的,而清醒時的世界是真實的。然而佛教的智慧恰恰在於:它借用我們對“夢境虛妄”的共識,擊穿我們對“現實真實”的執著,並進一步用夢的機制,完美講透了世間最難理解的“無我而有業報”的生命流轉機制。


一、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要在解脫道的宏大版圖中看清“夢”的意涵,必須把握其古典義理中的幾個核心層次:

1. 諸法無實與假名安立:不生不起亦非有,但有假名無實作

在《大寶積經》中,佛陀明確指出:“一切法如幻,覆眾生心故,虛妄猶如夢。” 夢的核心本質,在於“不生不起亦非有”。 我們在夢裡經歷的喜怒哀樂、山河大地、怨憎會苦,站在醒覺的角度看,它從來沒有真正“生起”過,也沒有實體性的“存在”。

但這裡有一個極其關鍵的邊界:“夢雖不實非無假名”。 佛陀說有夢、說世間,並非承認世間有獨立實在的本體,而是為了“悅豫凡愚”(順應凡夫的認知習慣)而借用概念。夢與響(回聲)、幻(幻術)、炎(日光下的陽焰)、影(影子)一樣,都屬於“但有假名,皆無實作”——也就是說,名相概念可以建立(假名),但其背後並沒有一個實在的實體或主宰者在進行真實的操作(無實作)。

2. 認識論的根本架構:諸根如幻,境界如夢

經典確立了一個極為嚴密的認識論導向:“諸根如幻,境界如夢”。 * 諸根如幻: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等感知器官(諸根),就像幻師變造出的假象,本身並沒有恆常真實的感知主體。 * 境界如夢:我們所面對的外在世界、客體環境(境界),就像夢中所見的景象,看似歷歷在目,實則全由心識投射,虛妄不實。

當“如幻”的感知器官遇上了“如夢”的外在境界,凡夫便在其中生起了貪愛與嗔恨,以為自己在與一個真實的世界發生互動。

3. 經典的六種夢喻:剖析業力的發生學

為了講透凡夫是如何“在虛妄中造作實業”的,《大寶積經》極為詳盡地列舉了六種經典的夢境模型:

* 夢中見鬼:夢見自己被惡鬼纏繞逼迫而生起極大的恐懼,醒來後回味依然心驚膽戰。夢裡本沒有鬼,人卻徒自受苦。 * 夢見死屍繫頸:夢見死蛇、死狗甚至臭爛的死人纏繞在自己的脖子上,醒後驚怖萬分。夢裡畢竟沒有死屍,人卻徒自疲勞。凡夫也是這樣,面對世間臭惡虛妄的境界生起強烈執著,起嗔恨心,從而造作“身三、口四、意三”的十惡嗔業。 * 夢食苦瓠:夢見自己被飢渴所逼,去吃極其苦澀的苦瓠果,醒後回想。夢裡畢竟沒有食物,凡夫卻被虛妄的慾望所驅使,起貪造業。 * 夢抱最勝女:夢見自己與國中最美麗的女子擁抱,醒後回味夢中極其微細敏感的觸覺(細觸),實則毫無實體。 * 夢見幻師作五欲:夢見幻師變現出種種聲色犬馬的五欲境界並共同娛樂,醒後念念不忘其快樂。夢裡既無幻師也無五欲,凡夫卻生起深深的愛重染著,造作染著之業。 * 夢飲酒昏醉:夢見自己喝酒大醉,顛倒狂亂,不識尊卑善惡,醒後回想。夢裡根本沒有酒,凡夫卻因愚痴染愛,造作種種不善之業。

這六個比喻極其深刻地揭示了:造業的根源,不在於外在客觀對象是否真實,而在於心識是否把虛妄的幻相當成了真實(執妄為實)。

4. 生死流轉的精確機制:最後識、業因緣與受生分識

最展現大乘義理深度的地方,在於佛教如何用“夢”來解釋生命臨終與投生的過程。

人在世間因虛妄境界起貪嗔痴,造作了身三(殺、盜、淫)、口四(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意三(貪、嗔、痴)等十惡業。這些業一旦造作,其外在表象立刻就“謝滅”了,不佔據任何空間方位。那麼,業力靠什麼延續?

經典用夢作了極為精確的建構: 當生命走向終點,處於死亡邊緣時,臨終的“最後識”即將熄滅。此時,一生所造的業力,會在心識中重新浮現顯化——“如夢覺念夢中事”(就像人醒來後,心念中回想夢裡發生的事)。

這時候: 1. 以臨終的“最後識”為主導; 2. 以先前造作的“彼業因緣”為伴侶。

二者和合,生命的種子便在“入死數”(進入死亡序列)的同時,邁入了“入生數”(進入投生序列)。前識(最後識)熄滅的瞬間,投生之識——“生分識”(或受生分識)便順勢生起。“前識既滅受生分識生,生分相續心種類不絕”,生命就這樣在六道(地獄、畜生、天人等)中完成了跨越世間的相續。

在最極致的第一義諦中:“無有一法從於今世至於後世而有生滅,無有作業者、亦無受報者”。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靈魂從今世搬運到後世,也沒有一個實質的造業者和受報者。但是,“見所作業及受果報皆不失壞”——因果網格絕不紊亂,這叫“隨世俗故有,非第一義”

理解了夢的虛妄與相續,就能同時通達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這“三解脫門”,從而徹見空性,遠離生死。


二、 生活裡的走查

讓我們把經典裡嚴密的“夢喻機制”,映射到 contemporary(當代)人的日常生活場景中,看看我們是如何在“現實的夢境”裡造業與受苦的。

場景:深夜刷手機與社交媒體的“被冒犯”

* 諸根如幻,境界如夢: 深夜,你躺在床上刷社交媒體,看到一條針對你所支持觀點的尖酸評論,甚至有人對你進行了語言攻擊。手機屏幕上的像素顆粒、網絡信號傳遞的代碼,就是外在的“境界”(如夢);你的眼睛、腦神經及意根的接收,就是感知器官“諸根”(如幻)。 * 執妄為實,造作身口意業: 這些網絡文字,本質上不過是電信號在屏幕上的排列組合,如夢中之影。但你的心識立刻把這個“夢境”當成了實質的威脅(就像“夢中見鬼”或“夢見死屍繫頸”)。你感到心跳加速、胃部緊縮,心中升起強烈的怒火(意三業中的嗔恚)。緊接著,你化身“鍵盤俠”,敲下極其刻薄反擊的文字發了出去(造作口四業中的惡口、兩舌、綺語),甚至氣得輾轉反側半夜無法入睡(身業受累)。 *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誤區點破): 很多人會說:“不對啊,網絡對面那個人是真的存在,他真的打字罵我了,這怎麼能說是夢呢?” 佛法的精準映射是:對方的存在與否是因緣現象,但你所感知的“那個冒犯你的實體化形象”、以及你認為“我的尊嚴受到了毀滅性打擊”的這個主客觀對立的結構,完全是你的心識藉由信號刺激自我建構出來的“夢中景象”。正如“夢見死屍繫頸”,夢裡根本沒有死屍系在你脖子上,但你身體產生的疲勞、恐懼與憤怒卻是真真實實發生的。你不是被那個像素點傷害了,你是被自己“執妄為實”的心傷害了。 * 臨終與業力的日常顯現: 當你關掉手機準備睡覺時,屏幕暗了(前塵境界謝滅,如同“前識滅”),但剛才打架的畫面、憤怒的情緒依然在腦海中不斷回放(“心想中現,如夢覺念夢中事”)。這個帶著憤怒與防禦的心態(業因緣),直接決定了你接下來一整晚夢境的質量(受生分識生)——你可能會做一個被追殺、與人撕扯的噩夢。 這,就是生命大輪轉在日常微觀尺度上的精準複製。


三、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被高度的數字化、算法化與符號化所包裹,我們其實比古代人更深地淪陷在“夢”的重構中。

當代腦科學與認知神經科學常提出類似的假說:人類大腦其實是一個“預測加工引擎”(Predictive Processing),我們所感知到的“現實”,不過是大腦根據感官輸入和先驗模型所生成的、受約束的“內部幻覺”(Controlled Hallucination)。現代科技如 VR(虛擬現實)、生成式 AI 以及個性化推薦算法,更是把“境界如夢”推到了極致——算法每天根據你的喜好,為你定製一個專屬的“信息繭房”,你在裡面看到你想看的(夢抱最勝女)、憤怒你想怒的(夢中見鬼)。

但科學的侷限在於:腦科學可以告訴我們“感知是腦補的幻覺”,卻無法回答“如何在幻覺中建立道德責任,並徹底從痛苦中解脫”。科學停留在機制的描述,甚至容易讓人滑向消極的虛無主義(“既然一切都是腦補的,那怎樣都無所謂了”)。

佛法“夢喻”的智慧壓軸在於:它既不落入“執著實有”的頑固,也不落入“虛無主義”的斷滅。 它告訴當代人: 1. 解離痛苦:當你遇到職場 PUA、情感創傷或人生變故時,試著用“境界如夢”去觀照。那些壓得你喘不過氣來的名利、得失、屈辱,其本質“不生不起亦非有”。你以為的絕境,不過是夢中被死屍繫頸,只要不執著,當下就能從情緒的狂暴中解離出來。 2. 敬畏因果:雖然“一切如夢”,但“夢雖不實,非無假名”,因果法則(隨世俗故有)在夢幻的系統內依然絲毫不爽。你在當代網絡上造的惡業、在生活中播種的嗔恨,都會成為你臨終時浮現的“業因緣”,決定你下一個生命的心理走向。理解夢,反而會讓人產生極其深刻的自律與慈悲。


四、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既然一切如夢,那活著就是瞎折騰,因果善惡也都是假的,不需要守道德了。”

澄清:這是典型的墮入“斷滅見”。經典在講“無作業者,無受報者”的同時,緊接著必講“見所作業及受果報皆不失壞”。 佛陀特別強調,說“無作者受者”是站在第一義諦(絕對真理)的空性視角;而說“業果不失”則是隨順世俗諦(相對現象)。你在夢裡被人用刀砍,雖然醒來發現沒有實體受傷害,但在夢境發生的當下,那種痛楚和恐怖是極其真實的。只要你還沒有徹底斷除執著(未證三解脫門),你就依然在夢的因果網格里。造惡業就會感召噩夢般的惡趣,作善業就會感召美夢般的善趣。

誤讀二:“佛教說‘如夢’,意思是這個現實世界完全不存在,只是眼睛花了嗎?”

澄清:不能把“無實”窄化為“絕對的物理消失”。經典說的是“但有假名,皆無實作”。 世間萬事萬物是作為“因緣和合的現象”而存在的(假名安立),只是它裡面沒有一個“獨立自存、永恆不變的實體(自性)”。好比電影銀幕上的畫面,光影是有的(假名),你能看到人在跑在跳,但銀幕裡並沒有真人在跑(無實作)。佛教說“如夢”,是教我們不要去執著那個“根本不存在的實體”,而不是否認因緣現象的顯現。

誤讀三:“夢就是心理學說的潛意識釋放,或者大腦神經元的隨機放電。”

澄清:當代心理學(如弗洛伊德或榮格)將夢視為潛意識壓抑的宣洩或象徵;神經科學將夢視為記憶鞏固過程中的電信號副產品。這些科學類比有助於理解,但絕不能等同於佛法中的“夢喻”。 科學研究的是“腦物理器官如何產生睡眠夢境”,其範疇依然把大腦和物質世界當成實在的客體。而佛教的“夢喻”是一個本體論與解脫論的框架:它把我們整個清醒時的現實生活,直接定義為更大維度上的“無明大夢”。唯有徹底熄滅貪嗔痴、斷除執妄為實的無明,才是真正的“大覺醒”。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在《大寶積經》中,“夢”(svapna)被廣泛用作核心喻體,用以闡明“一切法虛妄”、“諸法無實”的深刻義理。經文確立了“一切法如幻,覆眾生心故,虛妄猶如夢”的核心觀點,明確指出“諸根如幻、境界如夢”是一切譬喻的根本導向。夢的本質在於“不生不起亦非有”。雖然夢中所作的事皆非真實,但“夢雖不實非無假名”,佛陀是為了“悅豫凡愚”而說有夢事,夢與響、幻、炎、影一樣,皆是“但有假名皆無實作”。光音諸天在偈頌中亦以此讚歎佛法,如以“如夢中說夢”來曉悟世間,以“觀於一切世,猶如夢作幻”來斷除疑惑,以及以“如夢遇愛事”來比喻遠離非實。 二、主要闡述 經文通過一系列生動的夢境譬喻,詳細剖析了凡夫因虛妄執著而造業、並在生死中流轉的機制。這些譬喻包括:1. 夢中見鬼:人於夢中為鬼所嬈而生恐怖,醒後憶念,雖知夢中所見非實,但夢中卻執以為實。2. 夢見死屍繫頸:夢見死蛇、死狗、死人等屍系在頸上,醒後憶念生怖。夢中畢竟無屍,人卻徒自疲勞。愚痴凡夫亦如是,見臭惡而生執著、起瞋心、造作“身三、口四、意三”之瞋業。3. 夢食苦瓠:夢中為飢所逼而食苦瓠、拘奢得子等,醒後憶念。夢中畢竟無食,凡夫卻因虛妄之飢生執著,造作諸業。4. 夢抱最勝女:夢中與國中最勝之女共相抱持,醒後憶念所得細觸,實則非真。5. 夢見幻師作五欲:夢見幻師幻作五欲並共相娛樂,醒後憶念其樂。夢中畢竟無幻師與五欲,凡夫卻生愛重染著,造作染著之業。6. 夢飲酒昏醉:夢見己身飲酒昏醉,不識尊卑善惡,醒後憶念。夢中竟無有酒,凡夫卻生染愛,造作染愛之業。 經文藉由這些夢喻,進一步闡釋了業報與生死流轉的獨特機制。凡夫因夢幻般的境界產生執著並造作“身三、口四、意三”之業,這些業造作後即謝滅,不依任何方位而住。然而,在臨死之時,“最後識”滅,先前所作的業會在“心想中現”,如同“夢覺念夢中事”。以此“最後識”為主,並以“彼業因緣”為伴,二緣和合,導致“生分之中識心初起”(即投生於地獄、畜生、天人等趣)。在此過程中,“前識既滅受生分識生,生分相續心種類不絕”。最後,經文指出,雖然“無有一法從於今世至於後世而有生滅”,且“無有作業者、亦無受報者”,但“見所作業及受果報皆不失壞”,這屬於“隨世俗故有,非第一義”。在第一義中,一切諸法皆悉空寂,具足“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與“無願解脫門”三解脫門。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大寶積經》中,對於夢境及生死流轉的描述,使用了多組具有特定神學與哲學意涵的佛教術語。在描述臨終與投生的動態過程時,經文采用了“最後識”來指代臨終之識,並以“生分識”或“受生分識”來指代投生之識。對於生命的消逝與新生,經文使用了“入死數”與“入生數”這一對獨特術語進行規範表述。在業力的分類上,經文將凡夫因虛妄執著而造作的十惡業,統一表述為“身三、口四、意三種業”。此外,在偈頌與散文的表述中也存在側重差異:光音諸天的偈頌更傾向於使用“如夢中說夢”、“猶如夢作幻”以及“如夢遇愛事”等文學化的比喻來曉悟世間、斷除疑惑;而散文部分則通過極其詳盡的六種夢境(如夢見死屍繫頸、夢食苦瓠等)來建構嚴密的業報發生學模型。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幻、響、炎、影”的關係:夢與響、幻、炎、影共同構成了佛教闡釋“無實”的經典譬喻群。它們皆屬於“但有假名皆無實作”的範疇,本質上都是“不生不起亦非有”的虛妄顯現。 2. 與“諸根、境界”的關係:經文指出“諸根如幻、境界如夢”是一切譬喻的根本導向。諸根與境界的互動,就如同幻術與夢境的結合,共同交織出凡夫的虛妄世界。 3. 與“三解脫門”的關係:對“夢”之無實本質的徹底了達,是契入第一義諦的關鍵。當眾生認識到一切世間猶如夢幻,便能斷除對境界的執著,從而具足“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與“無願解脫門”。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一切法如幻,覆眾生心故,虛妄猶如夢。” 2. “夢雖不實非無假名。” 3. “前識既滅受生分識生,生分相續心種類不絕。” 4. “無有一法從於今世至於後世而有生滅,無有作業者、亦無受報者,見所作業及受果報皆不失壞。”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B0044 · 藏傳論典部

本疏以夢喻貫通全篇,從多側面論述夢之虛妄性,並以此成立諸法無自性之理。以下分述其要點:

一、夢中無外境,意識自現外相。疏中舉人眠於小房中夢見狂象群為喻,房中實無象群,然夢者意識現似外相。夢中意識雖無所領受象境,然有所領受現似為象之境,故外境象群定非實有,亦即「若以覺時憶念夢,證有意者境亦爾」之理。疏雲夢喻之要旨在顯醒覺位應知亦爾,雖無外境唯有內識。

二、夢中根境識三法皆虛妄。疏以頌言:「如汝外境夢不生,如是意識亦不生,眼與眼境此生心,三法一切皆虛妄」,明夢中眼、色、意三法和合雖現而皆無自性生,純屬虛妄。引《釋論》雲夢中所見境亦有三法和合可得,然夢中實無色處、眼根及彼二所發之識,唯就夢人前有彼三法可得,故應許有夢中眼、夢中眼識、夢中色,然此三非真眼等,如幻象馬、幻人非真實。

三、夢喻之獨特術語——法處所攝色。疏中特別討論夢中所見五境之安立,謂夢中無根識,故夢中所見五境唯是意識所現,於夢中雖不可安立色等五處,然可立為法處所攝色。此乃本疏用於歸攝夢色之專名。

四、夢喻破斥唯識宗之功能。疏直言此夢喻乃「破唯識宗最有力之正理」,謂夢中既無外境,則外境所空、有自相之依他起不能安立;既無親喻,唯有如成立前世後世般以因明式成立之疏喻。又以「設曰睡中無眼識」之頌,設唯識宗難,夢中意識亦不生,則夢喻亦不能成立全無外境而有有自性之意識。

五、夢喻成立諸法無實之普徧性。本疏引經雲:「猶如所見幻有情……一切法如同幻事亦如夢」、「三有眾生皆如夢,此中不生亦不死……諸法如沫如芭蕉」,明示諸經皆以夢喻詮一切法非真實有。復以世間睡眠為喻:此世間固有無知睡眠,暫離通常睡眠名曰醒覺,然醒位諸法本無自性生,以無明睡眠正作夢故見三法有;乃至未離睡眠未醒覺位,根境識三就彼心前皆可雲有。頌又云:「如夢實無餘外色,由功能熟生彼心,如是於此醒覺位,雖無外境意得有」。

六、夢與醒中第六意識功能之辯。疏以「若如汝說夢乃有,第六能熟醒非有」等頌,辯明夢中與醒時功能成熟之理皆同,並雲如此無第六成熟,說夢亦無何非理。

七、最初一頌以夢喻成立業果無自性而生之理:「如見夢中所緣境,愚夫覺後猶生貪,如是業滅無自性,從彼亦能有果生。」

本疏特出之處在於:以「法處所攝色」一詞歸攝夢中所見之色;以「親喻」、「疏喻」區別譬喻成立之方式;以「心前」明夢境於夢人前之似現;以「虛妄習氣」明夢識生起之因;且反覆以夢中根境識三法皆虛妄之理,雙破唯識之外境實有與中觀之自性實有。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大寶積經》以「夢」為喻,闡明世間諸法的非實性,貫穿於多首偈頌之中,其論述有數個側面。

一、以夢喻顯露凡夫之迷與漏。「如夢見天雨,隨順起諸漏,大雄能顯示,凡迷生諸漏」,此偈以夢見天雨為譬,說明凡夫隨順境界而妄起諸漏,唯有「大雄」(佛)能顯示此理,揭示凡迷者不知夢境虛妄,隨之而產生種種煩惱繫縛。此處夢喻側重於凡夫於不實之境妄生執染的一面。

二、以夢喻顯示對法的正確解了。「見法能解了,如夢遇愛事,遠離彼非實,如是悅世間」,此偈說能見法解了之人,恰如夢中遇可愛之事,醒後知其非實,故能遠離執著,而以此悅樂世間。此中點出夢喻之核心——「非實」,夢中所現雖似真實,終歸虛幻,以此比擬世間法之本性。

三、以夢中說夢喻顯空法之悅樂。「聞於如來法,以空法自悅,如夢中說夢,如是曉世間」,此偈以「夢中說夢」為雙重譬喻,顯示聞如來法者以「空法」自內心悅樂。「夢中說夢」之喻尤為精妙——夢本虛妄,夢中復說夢更增其虛,藉此層層譬顯「空」之深義,以此曉悟世間。

四、以夢與幻並喻統觀一切世間。「觀於一切世,猶如夢作幻,我於中無疑,以聞佛法故」,此偈將「夢」與「幻」並舉,以觀察一切世間皆如夢如幻,「我於中無疑」顯示其深信不疑,而此無疑之依據乃「以聞佛法故」——因聞佛正法而起此正觀。

總觀此經之論述,其特色在於:其一,所用術語直接為「夢」,未見其他異譯或別名;其二,與「夢」並舉或相輔之詞有「漏」「空」「幻」「非實」,構成夢喻的多重面向——或顯漏染、或顯非實、或顯空寂、或顯虛幻;其三,夢喻在此經中並非孤立之觀點,而是與聞佛正法、起大雄顯示、內心自悅、曉悟世間等修行實踐相連,強調依佛法的聞思而起如實觀的進路。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釋經論部,龍樹菩薩造,後秦鳩摩羅什譯)對「夢」之論述,可分為數層:

一、夢與無明眠之同構:論雲「夢者眠力故,無法而見」,眾生亦然,由「無明眠力」故,於我、我所、男女等無實法中妄見為有。夢中無喜事而喜、無瞋事而瞋、無怖事而怖;三界眾生亦「無明眠故,不應瞋而瞋,不應喜而喜,不應怖而怖」。此以「夢」與「無明」並列為隱喻之基。

二、夢之五種分類:夢有五種——熱氣多夢見火、黃、赤;冷氣多夢見水、白;風氣多夢見飛、黑;思惟念故夢見;天與夢預知未來。論斷「五種夢皆無實事而妄見」,相當於「身見力因緣」所起色陰是我等四種我見(合五陰成二十種我執)。

三、破夢為實之執:夢中識雖有種種緣,論主反設問答:「人實無角,身亦不飛」,夢見人頭有角或身飛虛空皆妄見。若謂實有角、實有飛者,「但人頭生角者,是妄見」。又夢見虛空邊、方邊、時邊不可得,以虛空、方、時無處不有。雖無五塵緣,「自思惟念力轉故,法緣生」。

四、夢喻一切諸法:偈雲「如夢、如幻、如揵闥婆;一切諸法,亦復如是」。又如「二頭」之想因語生、夢中無而見有;諸法雖無而可見、可聞、可知。「生」亦「如幻、如夢,從虛誑法生,應離、應不取相」。

五、夢喻五陰之觀行:帝釋問菩薩云何知如夢等空法,須菩提答以「不念色、不念夢」。論主別出「念夢、念是夢、念用夢、念我夢」四種,明凡夫於夢喻亦復生著——執有夢法、分別好惡、執以為喻、執以為我——故須「用是夢等譬喻,破著五眾」。若不能破色著,「是人於色錯,於夢亦錯」。

六、夢喻生死之不實:菩薩度無量眾生不應退沒,「生死雖長,是事皆空,如虛空、如夢中所見,非實長遠」,「未來世亦是一念所緣,亦非長遠」。

七、夢人不可守護:守護虛空、夢中所見人、影、響、幻化人皆徒勞,「此法但誑心眼,暫現已滅,云何可守護」。五陰「如夢等虛誑」,「如無為法——如、法性、實際、不可思議性,無能守護者」。

術語特點:本論以「五陰」(非「五蘊」)、揵闥婆(即乾闥婆)、四種我(合五陰成二十)等術語立論;其核心手法係以「無明眠力」貫通夢喻,使夢與無明互為表裡,同顯諸法之虛誑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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