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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漏法

sāsrava-dharma

與煩惱相應並招感生死之法。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二 · 緣生→性空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漏/無漏之判依業感緣起安立(1);緣起性空讀法下諸漏法自性空(2),依六塵止於遮破式讀法之判例不再升。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教的整體解脫道中,「有漏法」(sāsrava-dharma)是一個極其關鍵的基石概念。如果不懂得什麼是「有漏」,就無法真正理解生命為何會感到痛苦,更無從談起如何走向「無漏」的解脫。

「漏」(āsrava),在古印度語境中原意為「滲漏、流注、排洩物」或「潰爛出膿」。在佛法中,「漏」是對煩惱(kileśa)的絕妙隱喻:它既像一隻底部穿孔的容器,無論你往裡面傾倒多少快樂、成就與財富,都會源源不斷地滲漏殆盡,永遠無法裝滿;它又像傷口滲出的膿血,代表著生命內在的染汙與潰爛。

所謂有漏法,一言以蔽之:指伴隨著執取(取)、能生起愛染與瞋恚等煩惱,並導致生死流轉與苦報的一切世俗經驗與現象。

要精準把握「有漏法」,絕不能停留在簡單的名詞對譯上,必須從經典的四個核心維度去系統解構:

1. 凡夫身心的執取狀態:世間陰(五取蘊 / 五盛陰)

在《雜阿含經》中,佛陀將凡夫的身心現象歸納為「五陰」(色、受、想、行、識)。當五陰處於「有漏」且「是取」(即伴隨著自我執著)的狀態時,就被稱為「世間陰」或「五取蘊」(《大般涅槃經》譯為「五盛陰」)[5107, 5108, 9080]。 * 色(色法):涵蓋了一切由地、水、火、風四極微所造的物質現象,既包括我們自己的肉身(內色),也包括山河大地、房屋車船等一切外在境象(外色)。凡夫的肉身因煩惱造業而出生的,因此本質上具有無常、苦、空、無我的有漏特徵[9710]。 * 受(領納):面對境界時產生的苦、樂、不苦不樂的情感體驗。 * 想(取相識別):對感知到的境界進行構想、表象化與概念標記(如「這是好的」、「那是危險的」)。 * 行(意志造作):基於認知而產生的心理造作、推動力與意志抉擇(業力的核心)。 * 識(明瞭識別):對境界的了別與覺知主導。

當這五者被無明所包裹、被「我」的執著所粘連時,任何一陰的顯現都會立刻引爆愛染(貪)與瞋恚(怒)[5107]。

2. 感官認知的世俗過程:六入處(蘊界處)

《雜阿含經》從感官互動的動態視角闡發: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面對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產生眼識乃至意識(六識),根境識三者和合產生「觸」(六觸),進而引發苦、樂、舍的感受(六受)[5598]。 這一整套由六根到六受的世俗認知鏈條,只要缺乏正知正見,就完全屬於「世俗者」,統稱為「有漏法」[5598]。它構成了凡夫感知世界、並在其中起惑造業的全部網羅。

3. 煩惱的三個源頭:三有漏(三漏)

在《大般涅槃經》中,將推動有漏法運作的內在煩惱精準分類為三種「漏」[9710, 9712]: * 欲漏:指欲界眾生內在的惡覺觀(如貪慾、恚害等心理)與外在五欲因緣(財色名食睡)結合所產生的一切煩惱[9712]。 * 有漏:此處的「有」指生存界(色界與無色界)。特指禪定狀態或高階天界中,排除欲界外緣後,依然存在的內在微細惡法與對生命存在(有)的執著[9712]。 * 無明漏:一切諸漏的根本[9712]。指不能如實了知「我」與「我所」(什麼是自己、什麼是自己所擁有的),無法分辨內外本質。眾生因無明,在五陰、六入、十八界(陰入界)中「憶想作相」,引爆想倒、心倒、見倒(三顛倒),進而派生出貪、瞋、痴等一切有漏煩惱[9712]。

4. 因果法則:四聖諦中的「集」與「苦」

《大般涅槃經》點明瞭有漏法在解脫道四聖諦中的位置:「有漏因」即是「集諦」(煩惱與業),「有漏果」即是「苦諦」(生老病死等八苦)[9080]。 當凡夫面對境界時,因「不住身念處」(缺乏對當下的正念覺知),對可意境生樂著、對不可意境生憎惡[11244]。這種狀態就像「枯草積聚,四方火起」,煩惱之火瞬間熾燃[11244]。天魔波旬(代表破壞解脫的染汙力量)便能尋隙得逞,使人徹底受制於外物,陷於生老病死的無盡輪迴[11244]。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不讓「有漏法」淪為抽象的佛學名相,我們可以置身於當代人極具代表性的場景中——「加班深夜刷手機社交軟件」,把有漏法的完整運作機制逐步「走查」一遍。

場景走查:深夜加班後的“刷手機”全過程

* 第一步:六入處的世俗認知啟動(根境識觸受) * 古典映射:眼根對手機屏幕(色境),眼識生起,三者和合形成「眼觸」[5598]。 * 現場:疲憊的你打開手機,屏幕上跳出同齡人曬出的「海島度假、豪車新房」動態。 * 易錯點:大眾常以為只有「生起嫉妒心」才算有漏。其實,當光線照進眼睛、大腦辨識出圖片、身體產生生理反應的這一整套沒有被正念照見的世俗感知(六入處),就已經全部屬於「有漏法」的範疇了[5598]。

* 第二步:無明驅動下的「三顛倒」與五陰作相(想蘊與識蘊) * 古典映射:無明漏發作,在陰入界中「憶想作相」,生起想倒、心倒、見倒[9712]。 * 現場:你的「想蘊」迅速提取社會標記——「他成功了,我很失敗」;「心倒與見倒」立刻跟上,認為別人的幸福是常恆的,而自己當下的貧乏是絕對的實體(未能了知「我」與「我所」的虛妄)[9712]。

* 第三步:欲漏爆燃與情感起伏(受蘊與行蘊) * 古典映射:欲漏(內惡覺觀與外因緣結合)熾燃,對不可意境生憎惡,對可意境生樂著/貪求,引發「行蘊」造作[9712, 11244]。 * 現場:內心升起強烈的焦慮與酸楚(苦受),緊接著產生衝動(行蘊):不斷下滑屏幕找尋黑料以求心理平衡,或者下單購買超出預算的高端產品來證明自己。 * 典籍對照:經典比喻為「枯草著火,尋時即燒」[11244]。你沒有住於「身念處」,情緒與意志瞬間被算法和畫面牽著鼻子走,被外物所奴役(「受制於法」)[11244]。

* 第四步:有漏果報的顯現(有漏因→有漏果) * 古典映射:有漏因(集)引發有漏果(苦)[9080]。 * 現場:折騰到凌晨三點,伴隨著偏頭痛、內疚感與極度精神空虛入睡。次日工作效率低下,陷入更深的焦慮。 * 深度解析:這就是當代的「生老病死與苦報」[11244]。你今晚的煩惱造作(有漏因),直接漏掉了你的精力、專注力與內心寧靜,轉化為明天的身心痛苦(有漏果)。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被高度精密的商業算法和物質文明所包裹,但現代人的精神危機卻空前劇烈。我們為什麼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需要「有漏法」這一視角?

1. 識別“算法資本主義”對生命能量的榨取

現代科技(如短視頻、社交媒體、精準廣告)本質上是一套極其精密的「有漏法放大器」。算法通過捕捉你的「欲漏」(貪婪、虛榮、色慾)與「瞋恚」(憤怒、對立、焦慮),為你源源不斷地推送刺激源。 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有漏法,就會把這些刺激當成「自由的選擇」。而佛法點破:只要你在六入處對境時沒有正念(不住身念處),你的生命能量(如時間、專注力、情緒穩定性)就會沿著這些煩惱的穿孔無底限地滲漏掉。 你不是在玩手機,而是你的生命在「漏」盡。

2. 提供一種超越“科學機械論”的內在因果觀

現代腦科學和神經生物學可以精確解釋:當看到豪車圖片時,大腦的多巴胺迴路如何被激活,前額葉皮層如何做出決策。但神經科學僅停留在「現象的物理機制」層面,無法解答「生命的意義與解脫的方向」。 對照當代經驗,腦科學揭示了「六入處與受」的生理遞質過程,但它往往把人視為機械受控的生物體;而「有漏法」的義理不僅揭示了感知機制,更指出:這套機制之所以帶來痛苦,是因為底層的「無明」(對自我與世界的顛倒認知)[9712]。這為當代人提供了一張從內在精神上斷除痛苦、重塑心理結構(從有漏轉向無漏)的清晰路線圖。

3. 智者的觀照工具:重建生活的主導權

《大般涅槃經》中提出,智者不會對煩惱束手無策,而是進行極其微細的「漏因觀照」——詳細審視煩惱因何因緣、造何等行、何時、共誰住、何處、觀何事,乃至受用何種房舍、飲食而生起[9713]。 把它轉化為當代語言,就是一套極具實操性的「內在行為認知走查」: * 我是在什麼時間(如深夜)、什麼地點(床上)、面對什麼境界(刷到朋友圈)時生起焦慮的? * 這種焦慮耗費了我什麼?導向了什麼惡果?

通過這種精準的觀照,未生的煩惱得以遏制,已生的煩惱得以除滅[9713],人才能從被外境奴役的狀態中解脫出來,重獲心靈的自由。


常見誤讀與澄清

在現代語境下,由於缺乏對古典經論的系統理解,大眾對「有漏法」存在許多嚴重的誤解,必須予以一一澄清:

誤讀一:把“有漏法”等同於“道德上的壞事”或“邪惡的事”

* 澄清:在佛法中,「有漏」並非純粹的道德批判詞,而是一個範圍極廣的現象學描述。一切凡夫所經歷的世俗法——哪怕是慈善捐款、高尚的藝術創作、天界的深定、乃至無私的親情——只要其底層依然帶有「我執」(無明漏)與對果報的隱秘掛礙(是取),在嚴格意義上都屬於「有漏法」[5107, 9712]。世俗的善法能感召人天善報(有漏善),但因為它是無常的、未斷根的,當福報享盡依然會落入流轉,所以本質上仍未脫離「有漏」與「苦」的範疇[9080, 9713]。

誤讀二:以為“有漏”是指身體或物質器官壞了、漏水了

* 澄清:有人從字面理解,以為「有漏」是指生理上的病變或器官功能衰退。古典經論明確指出,「漏」是指向內在煩惱的滲漏與染汙[9712]。身體(色陰)之所以是有漏的,是因為它是由煩惱業力所感生的軀體(世間陰/世俗者),並且凡夫會在肉身上不斷起惑造業[5107, 5598, 9710]。

誤讀三:認為追求解脫就要完全摧毀或拋棄“六入處”與物質生活

* 澄清:有人誤以為既然六入處(眼耳鼻舌身意)的經驗是有漏法,修行就是要眼不觀、耳不聽,甚至徹底否定物質世界。這是極大的誤解。《雜阿含經》中大目揵連指出,問題的關鍵根本不在於感官本身,而在於凡夫「不住身念處」、缺乏「心解脫、慧解脫」的智慧[11244]。 解脫不是去毀滅眼耳鼻舌身,也不是去消滅山河大地,而是在面對六塵境界時,通過正念照見其無常、苦、空、無我,截斷「愛染與瞋恚」的生起[5107, 11244]。如此,原本順應世俗流轉的「有漏」運作,便在當下的覺照中轉為了向走向解脫的「無漏」修持。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有漏法(sāsrava-dharma),是指伴隨著執取、能生起愛染與瞋恚等煩惱,並導致生死流轉與苦報的一切世俗法。在佛教經典中,有漏法涵蓋了凡夫在世俗層面上,透過五陰、六入處等展開的一切經驗與心理活動。其核心特徵在於因缺乏正念與解脫智慧,在面對境界時起惑造業,受制於煩惱與魔擾,從而深陷生、老、病、死等苦難的循環之中。

二、主要闡述

根據經典,有漏法的具體內涵與運作機制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進行系統闡述:

1. 五陰與執取的世俗運作:有漏法首先表現為凡夫對自我身心的執取。當色、受、想、行、識等五陰呈現為「有漏」且「是取」(即伴隨執取)的狀態時,便能生起愛染與瞋恚,這些陰在世俗中亦被稱為「世間陰」。凡夫的色身(色法)皆是從煩惱中產生,因而具有無常、苦、空、無我的特徵。

2. 六入處的世俗認知過程:有漏法具體化為感官認知的世俗過程。眼、色、眼識、眼觸,以及因眼觸因緣所產生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乃至耳、鼻、舌、身、意等其餘五入處所對應的法、識、觸、受,只要屬於「世俗者」,皆名「有漏法」。這表明有漏法涵蓋了凡夫透過六根、六境、六識、六觸、六受所展開的一切世俗經驗。

3. 凡夫的心理反應與修行缺失:在面對境界時,愚痴無聞的凡夫因「不住身念處」,對於「心解脫、慧解脫」毫無智慧,在眼見色等六根對六境時,對可意境界生起樂著,對不可意境界生起憎惡,因而生起種種惡不善法且無法無餘滅盡。這種有漏狀態會導致天魔波旬伺機得逞、惡不善法如枯草著火般迅速熾燃,使凡夫受制於境界,無法克服煩惱熾然的苦報及未來世的生老病死。

4. 三有漏(三漏)的煩惱分類:有漏法的內在煩惱可歸納為三種漏:其一為「欲漏」,指內在的惡覺觀與外在因緣結合而產生的一切煩惱;其二為「有漏」,指色界和無色界中的內在惡法與外在因緣(排除了欲界的外緣與內在覺觀);其三為「無明漏」,指不能了知「我」與「我所」,無法分辨內外。無明是一切諸漏的根本,眾生因無明而在「陰入界」中憶想作相,產生想倒、心倒、見倒(三顛倒),進而生起一切漏與貪、瞋、痴。

5. 智者對漏因與果報的觀照:修行者(智者)應當詳細觀照煩惱生起的因緣(如因何因緣、造何等行、何時、共誰住、何處、觀何事,以及因受用何種房舍、臥具、飲食、衣服、湯藥而生起煩惱),從而令未生煩惱不生,已生煩惱除滅。同時,智者應觀照諸漏因緣會導致地獄、餓鬼、畜生等惡趣果報;即使得人天之身,亦是無常、苦、空、無我,並會遭受三苦與三無常,甚至因漏因造作五逆罪、斷善根、犯四重禁、誹謗三寶,受諸惡報。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不同部類的經典及譯本中,對於有漏法及相關概念的術語表達存在明顯的差異:

1. 五陰與五取蘊的表述: - 《雜阿含經》(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中,使用「五陰」來指代,並區分了「有漏」且「是取」的陰,在篇章目錄中亦標示為「世間陰」。 - 《大般涅槃經》(北涼曇無讖譯)中,則使用「五盛陰」這一獨特術語來指代五取蘊(如「五盛陰苦」)。

2. 蘊界處的表述: - 《大般涅槃經》中使用「陰入界」來指代蘊界處(如「從無明生陰入界等」)。

3. 六處的表述: - 《雜阿含經》中多用「六入處」來描述感官認知的世俗過程。 - 《大般涅槃經》中則以「六入」指代六處或六內處(如「此六入者名過去業」)。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有漏與無漏:有漏法與無漏法相對。兩者同樣具有「因」與「果」兩種維度。其中,「有漏果」即是「苦」(如生、老、病、死等八苦),而「有漏因」即是「集」。與凡夫色身因煩惱而生、具無常苦空無我不同,如來色身遠離煩惱(無漏),是常恆無變的。 2. 無明與不善思維:無明是一切諸漏的根本。「無明」與「不善思惟」互為因果、互相增長,其中不善思惟是生起煩惱的近因,而無明則是親近的煩惱因緣。 3. 愛與煩惱:眾生雖為一體,但因「愛」的因緣,能生長出種種煩惱與有漏法。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雜阿含經》:「若色、受、想、行、識是『有漏』且『是取』的,那麼這些色、受、想、行、識就能夠生起愛染與瞋恚,這便被稱為『有漏法』。」 2. 《雜阿含經》:「眼、色、眼識、眼觸,以及因眼觸因緣所產生的內在感受(無論是苦受、樂受還是不苦不樂受),乃至耳、鼻、舌、身、意等其餘五入處所對應的法、識、觸、受,只要是屬於『世俗者』,皆名為『有漏法』。」 3. 《大般涅槃經》:「有漏法與無漏法同樣具有『因』與『果』兩種維度。其中,『有漏果』即是『苦』,而『有漏因』即是『集』。」 4. 《大般涅槃經》:「無明是一切諸漏的根本,眾生因無明而在『陰入界』中憶想作相,產生想倒、心倒、見倒,進而生起一切漏與貪、瞋、痴。」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本經為《雜阿含經》中世尊於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對比丘直說「有漏、無漏法」之短經,以六處(六根、六境、六識、六觸、觸緣生受)為框架,將有漏法界定為世俗層面之全部認知活動。

一、有漏法之核心表述。經文先舉「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一組,再總括「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謂此等「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而屬「世俗者」,即名有漏法。 據此,有漏法並非另立一實體,而是對六處認知鏈(根→境→識→觸→受)在世俗狀態下之總稱;判定標準唯在一「世俗」字,不另設煩惱相應之心理條件。

二、無漏法之對照。經文以「出世間意」領起,謂「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 值得注意的是,無漏法仍保留「意、法、意識、意觸、觸因緣生受」之結構,且受仍分苦、樂、不苦不樂三類,並非滅受想無心之狀態;有漏與無漏之別不在認知結構之有無,而在「世俗」與「出世間」之歸屬。

三、術語形式之特點。本經用「有漏法」「無漏法」為對舉名目,未使用「漏」之巴利語對應詞(āsava)之其他漢譯形式(如「流」「漏盡」等),亦未展開四漏(欲漏、有漏、見漏、無明漏)之分類。 經中以「內覺」稱說觸緣所生之受,此「內覺」一詞為本經用語,後世論書多逕稱「受」或「三受」;又「世俗者」與「出世間者」作為判定詞,語法上為形容詞性結語,而非名詞性術語,顯示本經以歸屬判定(屬世俗即有漏、屬出世間即無漏)取代實體性定義之論述策略。

四、論述結構。全經僅一問一答:佛告比丘「我今當說有漏、無漏法」,隨即以六處展開,末以「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結經。 無因緣故事、無弟子問難、無重頌,屬《雜阿含經》中典型的「佛直說」短制,論述目的在提供有漏、無漏之判別標準,而非分析漏之生起次第或斷除方便。

大般涅槃經(北本)T0374 · 涅槃部

《大般涅槃經(北本)》論有漏法,最核心的表述是將有漏法與無漏法各分「因」「果」二種,並直接對應四聖諦:「有漏果者是則名苦,有漏因者則名為集,無漏果者則名為滅,無漏因者則名為道。」 這是以有漏—無漏的因果框架統攝四諦,使「有漏法」不再只是泛指與煩惱相應之法,而是被結構化為苦、集二諦的總稱——有漏之果即苦諦,有漏之因即集諦。經文先標「滅者滅二十五有」,以「二十五有」為有漏生死之具體內容,滅諦所滅者即此二十五有,這是本經論有漏法時特有的所治對象表述。

在苦諦(有漏果)的展開上,本經以「八相名苦」列舉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盛陰苦。值得注意的是本經用「五盛陰苦」而非「五取蘊苦」或「五蘊熾盛苦」,「五陰」是本經對蘊(skandha)一貫的譯語形式,「盛」字強調陰之熾盛增上,屬本經特有術語。經文又說「能生如是八苦法者,是名為因」,此「因」即有漏因、即集諦,以八苦之生起處為集,不另立煩惱名數,而是就苦之生起直接指因。

對於無漏因果,本經亦以對稱結構處理:無有八苦之處名為滅;而「十力、四無所畏、三念處、大悲,是名為道」。此處以佛果功德(十力、四無所畏、三念處、大悲)為道諦內容,而非通常所見之三十七道品,這是本經以佛果境界詮釋無漏因的獨特面向,與有漏因果形成對照:有漏因果就眾生生死苦集而說,無漏因果就佛果滅道而說。

經文隨後逐一廣釋八苦中之前四苦。生有「初出、至終、增長、出胎、種類生」五種;老分「念念老」與「終身老」,又分「增長老」與「滅壞老」;病以「四大毒蛇互不調適」為總說,分身病、心病,身病有五(因水、因風、因熱、雜病、客病),心病有四(踴躍、恐怖、憂愁、愚痴),又總攝為業報、不得遠離惡對、時節代謝三種;死為「捨所受身」,分命盡死與外緣死,命盡死有三(命盡非福盡、福盡非命盡、福命俱盡),外緣死有三(非分自害、橫為他死、俱死),另有放逸死、破戒死、壞命根死三種。這些細目皆屬有漏果(苦諦)之展開,顯示本經論有漏法不止於抽象定義,而是就生死苦相逐層析出,使「有漏果者是則名苦」一句落實為具體的苦相分類。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龍樹菩薩造、後秦鳩摩羅什譯,屬釋經論部)在本段中並非對「有漏法」作獨立定義式論述,而是將其置於「有為諸法相」的整體分類架構中予以呈現。

一、有漏法所屬之框架:經文以「二種法相」——有為諸法相與無為諸法相——為總綱。有為諸法相的內容,是以「智慧」觀照一系列法門與法類,其中包括「內空中智慧,乃至無法有法空中智慧,四念處中智慧,乃至八聖道分中智慧,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中智慧」,以及「善法中不善法中、有漏法中無漏法中、世間法中出世間法中智慧」。經文明確總結:「是名有為諸法法相。」 由此可知,在《大智度論》此處的論述中,有漏法是作為有為法分類下的一個法類而出現的,與無漏法構成對舉。

二、有漏法的術語形式與對舉結構:本段使用的術語即為「有漏法」與「無漏法」,以「有漏/無漏」一對範疇進行二分。與此平行的還有「善法/不善法」、「世間法/出世間法」兩對。三對範疇並列,構成有為法中對一切法之倫理性(善與不善)、染淨性(有漏與無漏)、存在層位(世間與出世間)的三重判攝。 經文並未在此處對「有漏」之「漏」作語源或義理上的展開解釋,而是預設讀者已知此為佛教通途術語,逕以之作為分類項。

三、有漏法與無為法相之對照:經文繼而說明無為諸法相為「若法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無垢無淨、無增無減諸法自性」,並進一步指出「諸法無所有性,是諸法自性」。 在此對照下,有漏法作為有為法之一類,其特徵隱含為有生有滅、有住有異、有垢有淨、有增有減;而無漏法雖亦列於有為法相的智慧觀照對象中,卻與無為法相之「無所有性」相通。此處有漏、無漏之判,並非以有為、無為為唯一標準,而是另有其染淨向度。

四、有漏法在般若觀照中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經文並非單純列舉法相,而是強調「有漏法中……智慧」——即以般若智慧觀照有漏法,此觀照本身即屬有為諸法相的內容。換言之,《大智度論》此處的重點不在於界定有漏法的外延,而在於指出:行者以般若波羅蜜觀照包括有漏法在內的一切法,此觀照即是有為法相之實義。經文前段亦云「一切諸法,般若波羅蜜為首、為明導」,有漏法亦攝於「一切諸法」之中,為般若所照了之對象。

五、本段未涉及之面向:本段未就有漏法之具體內容(如煩惱、業、苦等)展開論述,亦未以「漏」之比喻義(如流注、漏落)加以闡釋,更未涉及有漏法與三界、五蘊之對應關係。此等論述或見於《大智度論》他處,本段所呈現者,僅為有漏法在有為法相分類中的結構性位置及其與般若觀照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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