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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真如

sapta-tathatā

依流轉實相等建立的七種真如。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二 · 緣生→性空 ⇢ 四 · 離言空性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七真如依流轉實相等安立,屬性空層詮說(初立第二重);其究竟旨歸於離言實相、言語道斷,故 究竟第四重。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七真如”不是七個隱藏在現象背後的神秘本體,也不是把“真理”切成七塊。它是瑜伽行派為菩薩觀行建立的七個觀察入口:從不同角度,如實通達諸法究竟怎樣成立、怎樣流轉、怎樣染汙,又怎樣止息與轉依。

這裡的“如”,不是“某種永恆東西”,而是“不因我們的好惡、命名和誤認而改變的如實性”。眾生可以把無常誤認成常,把條件和合誤認成獨立實體,把苦的因看成快樂的保證;但錯誤認識不會改變諸法的真實情形。修行所要改變的,首先不是世界,而是心對世界的錯認。

《成唯識論》給出的經典定義是:

“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之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之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之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之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之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之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之實性。”

七者可以看成兩個彼此銜接的層面:前三種揭示有為流轉、二無我與染淨唯識的真實情形;後四種依苦、集、滅、道四諦展開。它們不是兩套互不相干的理論:前三種回答“經驗世界究竟怎樣成立”,後四種回答“在這樣的經驗結構中,苦怎樣發生,又怎樣止息”。

1. 流轉真如:有為法流轉之實性

“有為法”是一切依因待緣而生、住、變、滅的現象,包括身心活動、關係、制度、物質環境以及染淨諸法。流轉真如不是說“一切都在動”這麼簡單,而是說:有為法沒有脫離條件的自性,它們依緣相續、因果不斷,呈現生滅流轉的真實規律。

一個念頭由刺激、記憶、習慣和當下注意共同生起;一段關係由雙方的期待、語言、處境和既往經驗持續塑造;一種煩惱也不是憑空出現,而有它長期熏習的條件。所謂“流轉之實性”,正是看見這種緣起相續,而不把其中某一刻凝固成“我就是這樣”“他永遠不會變”。

但流轉真如也不能窄化成一般意義上的“變化無常”。它既包括無常,也包括因果相續及有為法依緣流轉的整個事實。變化不是隨機混亂:條件改變,結果才可能改變;條件若被反覆強化,流轉也會反覆延續。

2. 實相真如:二無我所顯之實性

“二無我”是補特伽羅無我與法無我。

補特伽羅無我,是在身心諸法的相續中,找不到一個獨立、恆常、能夠完全主宰一切的“人我”。這不否認日常意義上的人格、責任和生命連續性;它所破除的是把相續假立的人執為不變實體。

法無我,則進一步指出:不僅“人”沒有獨立自性,構成人與世界的諸法也都依因緣、部分、作用和概念安立而成立,沒有孤立不變的自體。

因此,實相真如不是籠統的“萬物本質”,更不是另有一個真實實體取代被破除的我。它是我執、法執被照破以後所顯的實性。說“無我”也不等於“什麼都沒有”:因果、痛苦、選擇與責任仍在緣起層面成立,只是不以獨立實體的方式成立。

3. 唯識真如:染淨法唯識之實性

這裡的“染淨法”兩面都要保留:煩惱、執取、業習屬於染;正見、止觀、善行、智慧及轉依屬於淨。唯識真如所指出的,是染法與淨法都不能離開心識及其種子、熏習、現行和所變境界的結構來理解。

它不能簡單翻譯成“世界只是我的想法”,也不是“個人意識憑空創造宇宙”。唯識學並不把日常自我提升成世界的造物主。恰恰相反,我們所謂的“我”本身也是被執取、被安立的對象。重點在於:凡夫以為自己直接抓到了一個完全獨立、原樣呈現的對象,實際上經驗總在識的分別、熏習與顯現結構中發生。

可以用算法生活作有限類比:推薦系統會根據既往行為篩選內容,久而久之,一個人看見的“世界”越來越像其歷史偏好的回聲。但唯識遠不只是信息繭房理論;算法只是外部條件之一,唯識所分析的是更根本的認識、執取與熏習結構。這個類比也不表示技術科學已經證明唯識學。

4. 安立真如:苦之實性

“安立”在這裡不是“人為編造一個苦”,而是依聖者如實觀察,將苦諦安立、顯示出來。苦諦不只指劇烈疼痛,也包括苦苦、壞苦、行苦所涵蓋的逼迫性:明顯的不適是苦;愉快經驗因必然變異而不能永久依靠;一切有漏有為法受條件支配,本身就不具終極可靠性。

因此,“我現在感覺不錯”並不能推翻苦諦。苦諦也不是說人生每一秒都具有同一種負面感受,而是說:凡依無明與執取建立的生命方式,都無法提供永不變異、完全自主的滿足。

5. 邪行真如:集之實性

“邪行”指與無明、愛取相應而招集苦果的錯誤趨向,其所顯是集諦的實性。它不能窄化成外在的不道德行為。外在行為固然重要,但更深的集,是心如何把無常對象當成終極依靠,把緣起經驗據為“我”和“我所”,繼而由渴愛、排斥、執取與造業使苦繼續聚集。

同一件事可能反覆發生,不只是因為環境沒有改變,也因為心在每次接觸中重複同一套取著:受挫便急於證明自己,被喜歡便要求對方永不改變,焦慮便通過刷屏暫時麻醉。短期緩解又反過來熏習舊模式,這就是“集”的現實力量。

6. 清淨真如:滅之實性

清淨真如是滅諦的實性,即煩惱及其所招感之苦可以止息。它不是暫時心情平靜,也不是把痛苦壓進潛意識,更不是逃離現實、變得沒有感情。

如果苦完全由一個不可改變的靈魂或命運製造,解脫便無從談起;正因為染汙依因緣成立,導致染汙的無明、愛取與習氣可以被對治,止息才可能成立。滅諦所指的清淨,不是製造一個新的自我形象,而是所應斷的繫縛真正寂滅。

7. 正行真如:道之實性

正行真如是道諦的實性,即通向滅苦的正確修行及其真實效用。它包括戒、定、慧等完整訓練,而不能縮成“做好事”,也不能縮成理解一套哲學。

戒使會增長苦因的行為受到調伏;定使心不再任由散亂和衝動牽引;慧則如實通達無常、緣起、二無我以及染淨因果。道不是以觀念說服自己“萬法皆空”,而是逐步改變注意、反應、行為、認識乃至最細微執著的道路。

這七種真如在三自性中怎樣安置,也須分兩個層次說。《成唯識論》先從“實性”而言,七者皆攝於圓成實性,因為都是根本智與後得智所緣之境;若隨其所表之相分別,流轉、安立所表的苦、邪行所表的集,兼涉遍計所執性與依他起性,實相、唯識、清淨、正行則攝於圓成實性。前一種說法著眼於所證實性,後一種著眼於隨相差別,不能拿其中一句取消另一句。

七真如在解脫道上的位置,也遠不止於分類。《瑜伽師地論》把它放在菩薩止觀實踐的核心:菩薩已得奢摩他與毗鉢舍那,依七真如,對所聞、所思之法,以定心“內正思惟”。進而,於七真如生起“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名為見道;由此入菩薩正性離生,證得初地。

所以七真如的次第,可以概括為:聞思提供正確地圖,止觀使心具有穩定而明察的能力,依七真如內正思惟,生起親證的通達智,繼而在十地中不斷對治從粗重煩惱到極細所知障。它不是背完七個定義就“懂了”,而是菩薩從理解走向見道、再由見道走向圓滿斷障的一組觀行座標。

生活裡的走查

以一場親密關係中的衝突為例。你給伴侶發了一段重要信息,對方几小時沒有回覆;其間你看見對方在社交平臺上有活動。心裡立刻出現一句話:“他根本不在乎我。”隨後你翻舊賬、反覆查看在線狀態,最後發出帶有攻擊性的消息。

第一步,看流轉真如。

這場衝突不是突然從虛空中掉下來。未回覆、社交平臺的提示、身體疲勞、過去被忽視的記憶、對關係的期待、當下的解釋,以及反覆查看的行為,共同構成一條緣起相續。情緒是真的,傷害也可能是真的;但“他根本不在乎我”不是脫離條件、自動成立的永恆事實。

最常見的錯映射,是把流轉真如理解成“反正一切都會過去”。那只是安慰,甚至可能迴避責任。真正的觀察是追蹤:哪些條件令焦慮生起?哪些反應令它增強?什麼條件改變以後,結果可能改變?

第二步,看實相真如。

此時心容易造出兩個堅硬實體:一個是“總被忽略的我”,一個是“冷漠自私的他”。補特伽羅無我並不要求否認自己受傷,也不要求替對方開脫;它邀請我們觀察,這個“我”由身體感受、記憶、期待、角色和當下分別相續而成,並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受害者實體。

法無我又進一步照見:“已讀未回”“在線”“在乎”“忽視”等經驗,也都依情境、關係、語言和解釋成立。它們可以具有現實作用,卻沒有離開因緣與安立的獨立自性。

最常見的錯映射,是把無我說成“既然沒有我,我就不該有感受、也不能要求尊重”。這既不是無我,也可能成為縱容傷害的工具。無我是解除實體化的執著,不是取消緣起中的邊界與責任。

第三步,看唯識真如。

你所經驗的並非一組純中性的信號:提示圖標一出現,舊經驗、關係腳本和當下情緒便參與了意義建構。染法表現為猜疑、抓取、敵意及其熏習;淨法則可能表現為暫停、如實辨認感受、考慮其他解釋,並選擇不立即傷害。

最常見的錯映射,是說“都是你心裡想出來的,所以對方沒有責任”。唯識不是否定他人及共同世界,也不是把客觀傷害洗成個人幻覺。它提醒我們:外緣與心識結構共同進入經驗,而修行必須從能被觀察和轉化的識、執取與熏習處下手。

第四步,看安立真如,也就是苦諦。

焦灼、胸悶和憤怒是明顯的苦;即使對方稍後回覆、焦慮暫時解除,這種安全感若完全依賴對方永遠即時回應,也具有壞苦:條件一變,滿足便動搖。更深一層,整套關係經驗受內外條件支配,無法由“我”絕對控制,這顯出行苦。

錯映射在於把苦諦理解成“戀愛都是痛苦,所以不要愛”。佛法指出的是執取結構的不可靠,並不否定慈愛、承諾和共同成長。

第五步,看邪行真如,也就是集諦。

苦怎樣被招集?不只是因為對方沒回復,還因為心渴求一種絕不動搖的確認:“你必須不斷證明我值得被愛。”當這種愛取受到威脅,心便通過監控、逼問、攻擊或冷戰重新奪取控制。行為可能帶來短暫確定感,卻加深雙方不信任,並熏習下一次更快、更強的反應。

錯映射是隻把“發脾氣”當成集。發脾氣只是可見的一環;更根本的是無明、渴愛、取著與由此發動的身語意造作。

第六步,看清淨真如,也就是滅諦。

當你沒有繼續餵養“必須馬上得到確認”的取著,舊反應鏈可能出現片刻止息。但清淨真如不等於深呼吸之後暫時舒服一點。真正的滅指向煩惱繫縛的寂滅;日常的一次暫停,只能算沿著滅苦方向出現的有限練習和跡象,不能冒充究竟證悟。

第七步,看正行真如,也就是道諦。

你可以先守護身語,不在盛怒時發傷人的話;以定訓練讓注意不被提示圖標反覆劫持;再以慧觀察感受、執取、緣起和無我。等心較穩定後,清楚表達:“長時間沒有回應時,我會不安;我們能否約定忙碌時簡單說明?”同時也如實評估,對方是否長期輕視邊界。

這才是“正行”:既不放縱煩惱,也不借空性壓抑現實問題。它將戒、定、慧落實在當下,使苦因減少、清淨因增長。

這七步不是規定每次衝突都要在腦中默唸七個術語,而是訓練一種完整視野:看見現象怎樣流轉,看破人法實體化,理解染淨經驗的識變結構,如實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前三種使我們不再誤認經驗,後四種使這種洞察進入可實踐的解脫道路。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特別擅長把“條件所成”偽裝成“事物本來如此”。算法根據過去行為推薦內容,我們又從推薦結果反推:“世界上的人都這麼想”;績效指標把複雜工作壓縮成數字,我們繼而認定:“這個數字就是我的價值”;親密關係中的一時反應被截成證據,我們馬上裁定:“他就是這種人。”

七真如給出的不是另一套更漂亮的標籤,而是連續七次鬆動誤認。

流轉真如讓人看見系統和習慣如何由條件維持,因此不把現狀當宿命;實相真如鬆開“固定的我”與“固定的事物”;唯識真如使我們對注意力、敘事、熏習和認知中介保持清醒;安立與邪行真如讓人承認苦,並追到苦因,而不是隻優化表面情緒;清淨與正行真如則避免犬儒主義——苦不是隻能忍受,確有止息及通向止息的道路。

腦科學、心理學或人工智能可以幫助當代人理解經驗具有條件性,記憶會重構,注意會篩選,行為會被反饋迴路強化。但這些研究本身存在不同理論模型、測量限制和許多未決問題;它們研究的層次、方法與佛教所說的現觀、斷惑、解脫也不相同。因此可以對照啟發,不能宣稱“科學已經證明七真如”,更不能把真如等同為某種神經活動或計算結構。

更重要的是,七真如把智慧從“看透”推進到“走完”。只講無我而不講苦集滅道,人可能用空性繞開創傷、責任與倫理;只講苦與集而不講滅與道,人又容易滑向悲觀;只講道德行為而不觸及二無我和識的染淨結構,修行則可能變成打造一個更牢固的“好人自我”。七真如把緣起、空性、唯識與四諦接成一條解脫道,防止其中任何一環被孤立。

《瑜伽師地論》還特別指出,依七真如正思惟,菩薩連正智相、真如相、苦集滅道相、有為無為相、人無我相、法無我相等細相也能捨離,何況粗相。這一點很深:佛法提供概念,是為了借概念照見執著;若又執著“真如”“空”“唯識”這些正確名相,概念便從渡河的筏變成新的負擔。真正的通達不是把世界牢牢裝入七個格子,而是借七個觀察入口,最終鬆開能取、所取及對觀察框架本身的執著。

因此,七真如在菩薩道上的意義,不只是解釋“世界是什麼”,而是完成三次轉向:從被現象牽著走,轉向看見流轉條件;從把人法認作實體,轉向通達二無我與唯識實性;再從理解苦,轉向斷集、證滅、修道。見道以後仍須在十地中漸次斷障,直至佛地對治最極微細的煩惱障與所知障。一次理解、一次平靜經驗,都不能代替這條長期道路。

常見誤讀與澄清

第一,七真如不是七個不同的終極實體。

七名依不同觀察面向而立,真如之性並沒有被切割成七份。《成唯識論》將七者的實性總攝於圓成實性,正說明它們是智慧從不同門徑所通達的實性,不是七個互相隔絕的“本體世界”。

第二,“真如”不是永恆靈魂或宇宙大我。

實相真如恰恰由人無我、法無我所顯。若把真如想成一個永恆、獨立、主宰萬物的實體,只是以更宏大的名稱重新安立我執和法執。

第三,流轉真如不能縮成“人生無常”。

它是有為法流轉之實性,包含緣起、相續、生滅與因果條件。無常只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只說“一切都會過去”,容易落入消極等待;觀察流轉條件,才可能知道應當止息什麼、培育什麼。

第四,實相真如不是含混的“真實相貌”。

其經典界定是二無我所顯之實性。必須同時講清補特伽羅無我與法無我:前者破除獨立恆常的人我,後者破除諸法獨立自性。不能只說“做真實的自己”,也不能只說“萬物本質相同”。

第五,唯識真如不是“只有我的意識存在”。

它是染淨法唯識之實性。這裡既不建立一個絕對個人心靈,也不允許用“都是你想的”取消外緣、他人痛苦與倫理責任。它關心的是經驗怎樣在識、熏習、分別與所變結構中成立,以及染淨如何可能轉變。

第六,安立真如不是“給痛苦貼標籤”。

它是苦之實性。苦諦雖通過教說與名言被安立、顯示,所指的卻是有漏生命真實的逼迫與不可靠性,不是因為佛教命名它,它才成為苦。

第七,邪行真如不只是“做壞事”。

它是集之實性。外在惡行屬於其中可能的一部分,更深處是無明、愛、取及由此推動的身語意造作。一個外表體面的人,也可能不斷以控制、比較和自我證明招集苦因。

第八,清淨真如不是短暫放鬆,正行真如也不是泛泛向善。

清淨對應滅諦,是繫縛的止息;正行對應道諦,是通向止息的真實道路。一次冥想後的輕鬆不等於證滅,一次善舉也不等於道已圓滿。道必須落實為能夠持續對治煩惱、增長智慧的戒定慧訓練。

第九,七真如與四諦不是兩套並列清單。

後四種正是苦、集、滅、道之實性:安立為苦,邪行為集,清淨為滅,正行為道。若把七真如講完前三項後,再把四諦當作無關補充,便割斷了它的結構。

第十,七真如不能與十真如混稱。

二者同見於瑜伽行派論書,卻依不同理由建立。七真如依有為流轉、二無我、唯識及四諦實性而立;十真如則配合菩薩十地的殊勝功德假立。《成唯識論》明確說明十真如的真如之性實無差別,只因功德差別而假立十種。名稱相近,不代表可以互換。

第十一,七真如也不是《瑜伽師地論》中的“七種論”或“七處”。

“七種論”是體性、處所、所依等七項;“七處”涉及自利、利他、真實義、成熟有情等菩薩法門。它們與七真如屬於不同法數,只因同有“七”字而混在一起,會直接破壞義理結構。

第十二,理解七真如不等於已經見道。

能複述七個定義,屬於聞思層面的必要準備;《瑜伽師地論》所說的見道,是依止觀,於七真如生起“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這不是概念測驗,也不是一次強烈體驗。七真如真正要完成的,是從聞法、思惟、止觀到親證,再在菩薩諸地中不斷斷障的轉變。

歸根到底,七真如所展示的是一條完整而有次第的道路:有為法確實依緣流轉,卻沒有一個必須永遠如此的自性;人法皆無獨立實體,染淨經驗又有可觀察、可轉變的心識條件;苦有其真實結構,苦因可以被辨認,止息並非空想,而正確的道路必須親自修習。它不讓我們停在“世事無常”的嘆息,也不讓“空、無我、唯識”成為逃避生活的高深詞彙。它要求我們如實知道正在發生什麼、為何發生、何者可以止息,以及應該怎樣走向止息——這正是它在整個解脫道中的位置。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七真如(sapta-tathatā)為瑜伽部根本論書所立之七種真如,即:流轉真如、實相真如、唯識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前四者總攝有為流轉及人法二空之所顯,後四者依次為苦、集、滅、道四諦之實性。此法數為菩薩觀行之所依,並與三自性之相攝直接相關。

二、主要闡述

《瑜伽師地論》將七真如置於菩薩依止觀修行以證無上菩提之脈絡中,分五方面立論:

其一,七真如為菩薩內正思惟之所依。經雲:「若諸菩薩已得奢摩他毘鉢舍那,依七真如,於如所聞所思法中,由勝定心,於善審定,於善思量,於善安立真如性中,內正思惟。」

其二,依七真如觀行能對治心於細相現行之執著。所列細相包括心所執受相、領納相、了別相、雜染清淨相、內外相、正智相、真如相、苦集滅道相、有為無為相、有常無常相、有為異相同相、知一切是一切已有一切相、補特伽羅無我相、法無我相等。菩薩於真如正思惟故,「心於一切細相現行尚能棄捨,何況麁相」。

其三,於七真如有「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生,名為見道;「由得此故,名入菩薩正性離生,生如來家,證得初地。又能受用此地勝德。」

其四,十地至如來地各對治不同之障:初地對治惡趣煩惱業生雜染障,第二地對治微細誤犯現行障,第三地對治欲貪障,第四地對治定愛及法愛障,第五地對治生死涅槃一向背趣障,第六地對治相多現行障,第七地對治細相現行障,第八地對治於無相作功用及於有相不得自在障,第九地對治於一切種善巧言詞不得自在障,第十地對治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如來地對治極微細最極微細煩惱障及所知障。

其五,所緣層階:有分別影像所緣、無分別影像所緣、事邊際所緣、所作成滿所緣,依次於止觀成就及見道、後後地中證得。

《成唯識論》則從「七真如與三自性如何相攝」之問答立論,先逐一界定七種真如之名與義: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之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之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之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之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之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之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之實性。

就總體歸屬,論稱七者之實性皆攝於圓成實性,以其皆為根本智與後得智之境。就「隨相攝」作細配:流轉真如、安立真如所表之苦、邪行真如所表之集,兼攝遍計所執性與依他起性;其餘實相、唯識、清淨、正行四者,獨攝圓成實性。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瑜伽師地論》與《成唯識論》同屬瑜伽部,對七真如之闡述角度不同:前者側重從菩薩觀行次第(止觀—七真如—見道—十地—佛地)及所對治之細相、十地所斷之障立論;後者則從三性相攝之問答,以三性架構統攝七者,並明確以後四項對應四諦實性。

需留意者:《瑜伽師地論》中另列「七種論」(體性、處所、所依、莊嚴、墮負、出離、多所作法) 與「七處」(自利、利他、真實義、威力、成熟有情、成熟自佛法、無上正等菩提),與七真如分屬不同法數,不可混同。《成唯識論》中另列與十地修行相應之「十真如」,明言真如之性實無差別,只因殊勝功德而假立十種;此「十真如」與「七真如」名稱、列舉依據及論述位置皆不同。

就術語層面,《瑜伽師地論》就五事中真如之體性作嚴格界定:真如於五事中「唯無為」攝,不攝於緣起、處非處及根;於四緣中「唯所緣緣攝」;於諸依中「唯義依所攝」(以為智所行故);不攝於安立諦而唯非安立諦所攝;就漏、無漏,以「漏盡所緣義故」名無漏;就色、非色,名與真如俱非有色非無色,以「是假有故,不可說故」。

四、與相關概念之關係

七真如與三性:依《成唯識論》,七者之實性總攝於圓成實性,隨相攝則有差別——流轉、安立、邪行兼攝遍計所執性與依他起性,實相、唯識、清淨、正行獨攝圓成實性。

七真如與四諦:依《成唯識論》,後四真如(安立、邪行、清淨、正行)分別為苦、集、滅、道之實性,直接以四諦架構統攝。

七真如與止觀、見道:依《瑜伽師地論》,七真如為依止觀所起內正思惟所緣,於七真如所生之「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即為見道之內容。

七真如與十真如:同出瑜伽部而依據各異——七真如依有為流轉、二無我、唯識及四諦實性而立,十真如依十地殊勝功德假立,兩者名稱、列舉依據及論述位置皆不同。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瑜伽師地論》:「若諸菩薩已得奢摩他毘鉢舍那,依七真如,於如所聞所思法中,由勝定心,於善審定,於善思量,於善安立真如性中,內正思惟。」

《瑜伽師地論》:「於七真如,有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生,名為見道。由得此故,名入菩薩正性離生,生如來家,證得初地。又能受用此地勝德。」

《成唯識論》:解「七真如」雲:「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之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之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之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之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之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之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之實性。」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七真如」,係置於菩薩依奢摩他、毘鉢舍那修行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之脈絡中陳說。

一、七真如為內正思惟之所緣。經雲:「若諸菩薩已得奢摩他毘鉢舍那,依七真如,於如所聞所思法中,由勝定心,於善審定,於善思量,於善安立、真如性中,內正思惟。」 此處「真如性」即七真如共指之理體;菩薩須依此七種真如,於聞思所攝之法,以勝定之心而正思惟。

二、依七真如正思惟,能令心棄捨細相,況於麁相。經雲:「彼於真如正思惟故,心於一切細相現行尚能棄捨,何況麁相。」 所列細相甚廣,包括執受相、領納相、了別相、雜染清淨相、內外相、我當修行利有情相、正智相、真如相、苦集滅道相、有為無為相、有常無常相、苦有變異性與無變異性相、有為異相同相、知一切已有一切相、補特伽羅無我相、法無我相等。可見七真如之思惟涵蓋極深細之法相分別,非僅止於空寂之理。

三、七真如之修習能生「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名為見道。經雲:「於七真如,有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生,名為見道。」 此七智各別別生,皆係內自所證而非他教所傳,且一一真如對應一智;七智圓生即見道成就之相。

四、由七真如見道而得入正性離生、證初地。經雲:「由得此故,名入菩薩正性離生,生如來家,證得初地,又能受用此地勝德。」 可知此論以七真如為所觀境,貫通見道與入地之關鍵。

五、見道前後所緣之轉變。經雲:菩薩先由得奢摩他毘鉢舍那故,已得「有分別影像所緣」及「無分別影像所緣」二種所緣;得見道時更證得「事邊際所緣」;後於後後一切地中進修修道,即於此三種所緣作意思惟。又以「以楔出楔」為喻,說明依此修行遣除內相,一切隨順雜染分相皆悉除遣,相除遣故麁重亦遣,終至證得所作成滿所緣。

值得留意者,此段論及七真如,僅標舉「七真如」之名,而未列舉其七種名目,亦未逐一分別其內容;其焦點置於「依七真如修內正思惟」、「七各別通達智」、「入正性離生」之修行功能與次第。此論所用核心術語為「真如」(如「真如性」、「真如相」),未見以其他異名替代之情形。

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對「七真如」的論述,主要見於其與三性相攝的脈絡中。論中先逐一列舉七種真如之名,並各以一句話標示其內涵: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

就根本而言,此七真如皆攝於圓成實性,因其為「根本、後得二智」所觀之境故。然若隨相而論,則可再作區分:流轉、苦、集三種真如,前二性(遍計所執與依他起)所攝,理由是「妄執雜染故」;其餘四種真如(實相、唯識、清淨、正行)則仍歸於圓成實性。由此可見,「流轉」攝有為之流轉、「苦、集」攝染法之實性,故此三者雖名真如,卻隨其雜染之相而通攝於依他起性與遍計所執性。

值得注意者,《成唯識論》將「苦、集、滅、道」四聖諦直接配於真如之名:苦對應安立、集對應邪行、滅對應清淨、道對應正行,可見論中乃以四諦之理體為真如,並非另立新義。其中「安立」與「邪行」之名,正凸顯苦諦為逼迫之安立、集諦為招感之邪行;「清淨」與「正行」則彰顯滅、道二諦之出離正性。另方面,「流轉真如」強調有為法的流轉實性,與後四者的無為性相對;「實相真如」以「二無我」為其顯現之理;「唯識真如」則以染淨法的「唯識實性」為其內涵——此三者之設立,顯示出《成唯識論》以唯識學立場詮釋真如的獨特側面。

論中其他段落雖亦論及三性與諸法(如三無常、三苦、三空、三無我、三解脫門、二諦等)之相攝,並反覆申明圓成實性之攝屬,但其重心在於三性之互攝,而非針對七真如別作發揮。又,《成唯識論》全書以「真如」一詞為主,未見使用其他譯名異稱來指代此七真如。

顯揚聖教論T1602 · 瑜伽部

《顯揚聖教論》以「七種真如」為核心,論述依流轉實相所建立的七種真如之相。本論首先揭示「真如作意相」即是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並依次列舉七類:第一「流轉真如作意」,已見諦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第二「實相真如作意」,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復現行。第三「唯識真如作意」,思惟諸法唯識之性,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第四「安立真如作意」於染汙法體思惟苦諦,欲令知故為有情說。第五「邪行真如作意」於染汙法因思惟集諦,欲令斷故為有情說。第六「清淨真如作意」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欲令證故為有情說。第七「正行真如作意」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欲令修故為有情說。由此可見,後四種真如與四聖諦密切對應,以「體」與「因」、「染汙」與「清淨」的對舉結構呈現。關於勝義諦的安立,本論以偈頌明示:「宣說我法用,皆名為世俗;當知勝義諦,謂七種真如。」 論釋進一步說世俗諦宣說我、法、作用,而勝義諦即是七種真如。另有一頌雲「七種及四種,真如名勝義」,將七真如與四真如並舉為勝義之名。《顯揚聖教論》特別闡明七真如名為勝義諦之因緣:一、由是二最勝智所行故,謂出世間智及此後得世間智,由此勝義無戲論故,非餘智境;二、由於有相法離一異性,真如於有相法不可說異亦非不異故。論中亦明示此勝義諦即是「圓成實自性」,將七真如歸入三性中的圓成實性。所用語方面,本論直稱「真如」而不立異名;以「苦諦、集諦、滅諦、道諦」配四聖諦;以「真如作意」標示觀行所緣;並以「出世間智」與「後得世間智」並舉為二最勝智,揭示七真如作為聖智所行之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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