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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識

rūpa-vijñāna

「色識」指與色法相應、堅住相續而轉之諸識,與「非色識」對舉而立。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二 · 緣生→性空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色識與非色識之分屬識蘊緣生法數(第一重);般若觀識性空可讀至第二重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唯識學的語言裡,「識」並不是一個均質的整體。它有細緻的分層——有的識與色法(物質現象)緊緊綁在一起,有的識則相對獨立、遊動、能分別。在《攝大乘論釋》(玄奘譯世親釋,T1597)這部論裡,世親菩薩專門造了一個詞來指稱前者——「色識」(rūpa-vijñāna)

1. 詞義的核心:「色識」是與色法相應、堅住相續而轉的識

「色識」並不是泛指「有物質屬性的識」那麼簡單。它有三個定義要素必須同時成立:

第一,與色法相應。這裡的「色」是佛教術語,指一切物質現象——顏色、形狀、聲音、氣味、觸壓,乃至延伸出來的影像、畫面、場景。「色識」就是與這些對象緊緊咬合在一起的識。具體而言,它與眼等五根(眼耳鼻舌身)相應,所以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這五種根識,都被收攝在「色識」的範圍裡。

第二,一類堅住相續而轉。這是「色識」最關鍵的特質。論中明確解釋:「以相似故名一類,多時住故名堅住,故諸有色識乃相似多時相續而轉。」換句話說,色識具有三個特點: - 一類:同類相似——它是某一類反覆出現的、相似的識流; - 堅住:多時安住——它不像思緒那樣飄忽,而是穩穩地停駐在某個對象上; - 相續而轉:連續運轉——它不是一閃而過,而是持續地在轉。

這描述的正是我們與五根相連的感知活動:當你盯著手機屏幕看,視覺一幀一幀地接收相似的光信號,連續十幾分鍾、幾十分鐘不動搖——這就是「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色識。

第三,與「非色識」對舉而立。「非色識」指的是無色之諸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等,它們不像五根識那樣必須綁在一個具體的物質對象上,而是更具有抽象性、能動性、能分別性。「色識」與「非色識」是一對相對而立的概念,缺了任何一邊,另一邊的意義都無法完整呈現。

2. 頌文的結構:亂相、亂體、無餘俱無

論裡用一首偈頌把這兩者的關係收攝起來:

「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

這句頌文必須逐層對應,不能壓扁:

- 亂相 → 色識:「亂相」是顛倒雜染的相狀、表現、因緣;色識是這種亂相得以生起的依處和原因。 - 亂體 → 非色識:「亂體」是顛倒雜染的體性、內裡的承擔者;非色識是這種亂體得以顯現的所在。 - 若無餘亦無:色識如果徹底沒有了,非色識作為「亂體」也就沒有了;反之亦然。兩者互為因果、無餘俱無——這是相依關係的極致表述。

釋論緊接著把這層意思展開:「亂相即是亂因,色識為體;亂體即是諸無色識」,又說「色識亂因若無有者,非色識果亦應無有」。請注意:色識不是「亂」本身,而是「亂的因」;非色識不是「亂」本身,而是「亂的體」。 這兩層關係是同時成立的,不能簡化為「色識導致雜染」這樣的因果鏈條。

3. 唯識學為什麼要立這個概念:色法不離心識

唯識學的根本關切是「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一切存在都不離心識的顯現。《攝大乘論釋》在安立唯識性時,先由教理顯示「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眼等有色之識既是物質性的(有色),但究極而言只是識的顯現,離識無獨立自性。

接著,論以三相安立唯識性: 1. 無有義故:外在的「義」(對象、境)實無所有,故得成唯識; 2. 有相有見故得成二種:在每一識中,「相」與「見」二分,故得成唯識; 3. 種種行相而生起故:識以種種行相而轉,故得成唯識。

其中第二相最直接關聯「色識」與「非色識」的區分:色識為「相」,非色識為「見」

論中具體說:「眼等識以色等識為相、以眼識識為見,乃至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為相,以意識識為見。」

這一段要逐層讀懂: - 眼識:以色等識(其他有色之識)作為所取的相,以「能見」的眼識識作為能取的見; - 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依此類推; - 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即所有五根識所取的境)為所取的相,以意識本身的「識」(能分別)作為能取的見。意識的特點是「有分別、似一切識而生起」——它能分別一切,也能模擬一切五根識的相狀。

這一層功夫告訴我們:唯識學不是簡單地否認物質世界,而是深入到識的內部,看清「相」(被取的對象、顯現的影像)與「見」(能取的主體、能知的作用)是同時成立、不可分離的。色識承擔「相」的功能,非色識承擔「見」的功能,兩者相依而有。

4. 依處與因性:雜染之所以可能的根本條件

論進一步揭示了一個修行論上的關鍵洞察:諸有色識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因性故、為依處故

意思是——顛倒、煩惱、所知障這一切雜染,之所以能夠生起,必須以色識的「如是而轉」為前提條件。論說得很重:

「若彼諸識離如是轉,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若此無者,煩惱障、所知障二障雜染應不得有,諸清淨法亦應無有,是故諸識應如是而轉。」

這段話有三層意思: 1. 如果識不那樣轉(不「一類堅住相續而轉」),就不會在無意義的對象上執著為有意義——也就不會有顛倒; 2. 如果顛倒不生起,煩惱障、所知障就無所依憑——也就不會有二障雜染; 3. 反過來,清淨法的建立同樣依於識的如是而轉——識的狀態是雜染與清淨共同的基礎。

這是唯識學非常重要、也容易被現代人忽略的一個立場:雜染的源頭不在單純的物質,也不在單純的「心念」,而在識的整個運轉方式——尤其是色識那種「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運轉模式。


二、生活裡的走查

唯識學的概念如果只是名詞解釋,就成了咬文嚼字的學問。下面我們用當代人的幾個具體場景,把「色識」的每一層定義嚴格映射進去。

場景一:深夜刷短視頻

「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色識: 你躺在床上,眼睛盯著屏幕,短視頻一條接一條地播。畫面相似、節奏相似、刺激點相似(每隔幾秒一個鉤子),你的視覺接收這些光信號長達十幾分鍾——這就是典型的色識狀態: - 一類:每一幀畫面、每一類刺激都是相似的; - 堅住:你的視線鎖定在屏幕上,不游移到別處; - 相續而轉:連續、不斷、中間沒有真正的中斷。

「非色識」的亂體: 刷著刷著,你忽然意識到「已經凌晨一點了」——這是意識層面的覺察。然後緊跟著生起內疚、焦慮、「我怎麼又這樣」的自我攻擊——這些是末那識和意識的共同運作。這就是非色識作為「亂體」的顯現。

「亂相」與「亂因」的關係: 你的內疚、焦慮並不是憑空冒出來的。它的「亂相」(表現出來的樣貌)之所以可能,是因為前面那段十幾分鍾穩定的視覺輸入(色識)作為「亂因」已經種下。若色識不那樣轉——若你根本沒有打開那個 App——這種特定形態的內疚也就無從生起。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錯以為「色識 = 物質屏幕」→ 不是。屏幕是「色法」,色識是與屏幕相應的那個識——你盯著屏幕時,那個持續接收信號的視覺活動本身。 - 錯以為「錯在情緒(亂體)」→ 不完全是。情緒作為亂體固然需要面對,但更深的問題是它背後的「亂因」——色識的運轉模式。從情緒入手是治標,從色識的輸入模式入手才是治本。

場景二:親密關係中的「我感到被冷落」

色識的層面: 你回到家,看到伴侶面無表情地刷手機,沒有抬頭看你,也沒有打招呼。聽到的是鍵盤敲擊聲、沒有言語回應。這些視覺、聽覺的輸入——面無表情的臉、鍵盤聲——就是與你相應的色識。它們是「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你盯著他看,他沒反應;你又看,還是沒反應。

非色識的層面: 接下來,意識、末那識開始工作:「他不愛我了」「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我們完了」——這一連串的判斷、聯想、情緒,就是非色識的「亂體」顯現。

相依之理: 如果那個色識不那樣轉——如果他抬頭對你笑了一下——後續這一整套判斷和情緒很可能根本不會生起。色識亂因若無有者,非色識果亦應無有。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錯以為「色識是對方的臉/表情」→ 不是。色識是你看到那張臉時你的識的運轉。臉是色法,與臉相應的識才是色識。 - 錯以為「是對方的錯」→ 唯識學不討論「誰對誰錯」,它關心的是識的運轉如何在自身內部製造了顛倒。你的識以那種方式轉,「亂」就生起;即便換個對象、換個情境,只要識的運轉模式不變,「亂」就會以另一種形態再現。

場景三:通勤路上的疲憊

色識的層面: 地鐵車廂裡,你反覆看到人臉的局部(對面乘客的側臉、手裡翻動的手機屏幕),反覆聽到報站聲、剎車聲、車門開合聲。這些視覺、聽覺刺激相似、持續、不中斷。

非色識的層面: 你感到疲憊、煩躁、「又是這一程」。這種疲憊感並不指向具體的對象,而是瀰漫性的,是意識對一系列色法輸入的整合反應。

「若無餘亦無」: 如果你沒坐地鐵,而是走在公園的小路上,聽到的是鳥叫、看到的是樹葉——色識完全不同,非色識生起的疲憊感也就完全不同。色識的狀態決定了非色識能呈現什麼內容。

場景四:長期加班後的「意義感喪失」

色識的層面: 連續三個月,每天對著同一塊屏幕、同一份表格、同一棟寫字樓。視覺、聽覺、觸覺(鍵盤、椅子)高度重複、單一、穩定。

非色識的層面: 某個週日下午,你忽然問自己:「我做這一切到底是為了什麼?」這種對意義的追問,是意識的深層運作。但它的發生,與前面三個月那種極度單一、穩定的色識運轉密切相關。

唯識學的洞察: 意義感喪失不是「突然冒出來」的。它有一個深層的因——識長期以那種方式轉。當色識的內容極度單一、極度相續、缺乏異質性的滋養時,非色識(特別是意識的深層運作)就會以「亂體」的形態顯現:空、倦、無意義。

當代延伸: 這裡可以做一個有節制的類比。當代腦科學發現,長期單一、重複的感官刺激會降低神經系統的可塑性,引發倦怠感、動機下降——這與唯識學所說的「色識一類堅住相續而轉,則非色識之亂體顯現」有結構上的呼應。但要說明的是:腦科學的發現並不「證明」了佛法,兩者是不同層面的觀察。腦科學描述神經機制,唯識學探討識的運轉與雜染的關係,它們的關切點不同,可以相互參照,但不能相互替換。

場景五:AI 與算法推薦裡的色識

這是當代獨有的場景: - 算法推送給你一連串相似的內容(同一類新聞、同一類視頻、同一類商品),你持續點擊、持續看——色識的「一類堅住相續而轉」被技術放大了; - 你以為「是我自己在選」,但實際上你的色識輸入模式被算法塑造了; - 接著非色識層面的判斷、立場、情緒也隨之定型(所謂的「信息繭房」)。

唯識學的「亂相為因、亂體為果」在這裡有一個非常當代的對應:色識的輸入模式(亂因)決定了你後續所有判斷、情緒、立場(亂體)的可能形態。 當你只從「我為什麼會這麼想」(亂體)入手去反思,往往已經晚了——更深的問題是「我的色識在接收什麼樣的輸入」(亂因)。

當然,這裡也要點明:這是一個結構上的類比,不是等同。唯識學的「色識」有它特定的本體論與修行論語境,不能簡單等同於「視覺輸入」。但這個類比有助於我們理解,為什麼唯識學要在「亂體」(情緒、判斷)之外,特別強調「亂因」(色識的運轉)。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這個概念

1. 當代人的「雜染」形態變了,但根本結構沒變

古代人的雜染,多半是慾望、嗔恨、執著於具體的對象——親人、仇敵、財產、地位。當代人的雜染,更多以信息焦慮、意義缺失、注意力渙散、關係疏離的形態出現。這些形態看起來很新,但唯識學提供的分析框架仍然適用:

- 信息焦慮:色識長期接收高刺激、低營養的信息流(短視頻、推送、彈幕),非色識隨之呈現焦躁、空虛; - 意義缺失:色識被切割成無數碎片,無法形成穩定的「一類」,非色識也就無法整合出連貫的意義; - 注意力渙散:色識無法「堅住」,頻繁跳轉,非色識隨之無法深入; - 關係疏離:色識層面的人際接觸越來越被中介化(視頻通話、文字消息),非色識的「見」(能取、能分別)變得抽象、扁平。

「色識」這個概念提醒我們:這些當代困境的根源,往往不在表層的情緒或想法(亂體),而在更深層的感知模式(亂因)。

2. 「治標」與「治本」的區分

當代人處理心理困境時,主流方式是「治標」:認知行為療法教你識別想法、修正想法;正念冥想教你觀察情緒、不被情緒帶走。這些方法有用,但它們主要工作在「亂體」層面——想法、情緒、認知。

唯識學提供的「色識」視角,則指向「治本」:如果顛倒的因是色識的「一類堅住相續而轉」,那麼改變色識的輸入模式,比單純調整情緒反應更根本。具體來說: - 不是隻在「我焦慮了」之後做呼吸練習,而是先問「我的色識在持續接收什麼」; - 不是隻在「我又陷入刷手機」之後自責,而是設計生活結構讓色識的輸入有更豐富的異質性; - 不是隻在「我又對伴侶起疑心」之後解釋情緒,而是覺察「那一刻我的色識鎖定了什麼」。

這不是說治標不重要,而是說當我們只工作於亂體時,永遠是在下游打撈;色識的視角讓我們有可能向上游回溯

3. 與當代腦科學、認知科學的對話空間

當代腦科學與認知科學有一些發現,與唯識學的「色識」概念有結構性的呼應: - 神經可塑性:長期穩定的感官輸入會塑造神經迴路,這對應於「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色識對識流的影響; - 注意力網絡:持續的注意力鎖定與特定的神經激活模式相關,這與「堅住」的特徵有結構相似; - 預測編碼:大腦不斷以先前的輸入預測當前的輸入,這可以視為「一類相續」的某種神經機制; - 具身認知:認知與身體感知不可分離,這呼應了「色識」作為與色法相應的識的立場。

但必須反覆強調:這些是結構上的類比,不是等同。腦科學描述神經機制,唯識學探討識的本體與修行;前者屬於物質科學的範疇,後者屬於內明的範疇。把腦科學當成「科學的佛學」是一種簡化,也是一種僭越。但反過來,完全忽視當代科學對識的探索所提供的參照,也是不必要的封閉。唯識學的智慧經得起與現代科學的對話,因為它的關切比任何單一學科都更深。

4. 修行論上的意義

從修行的角度看,「色識」概念的實踐意義在於:雜染有它的因和依處,這意味著雜染不是無因而生、不可斷的

論中說:「若彼諸識離如是轉,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如果識不以那種方式轉,顛倒就不會生起。這不是否認雜染的真實性,而是說——雜染是依條件而起的,條件可以被改變,雜染也就可以被轉化

這就是為什麼唯識學修行不只是「觀心」(觀察非色識),還要「轉識」——改變識的整個運轉方式,包括色識的運轉方式。具體怎麼轉?唯識學提供了豐富的修行體系,從止觀到轉依,那是另一個大主題,但「色識」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是修行論的起點:要先看清雜染的因,才能著手對治。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色識 = 物質身體」

這是最常見的誤讀。有人看到「色」字,就以為色識指物質性的身體或肉身。

澄清:色識是「識」,不是「色」。它是與色法相應的那種識。具體而言,是你看到顏色時那個視覺的識、聽到聲音時那個聽覺的識——它是認識活動本身,不是被認識的對象。身體是色法,與身體相應的識(特別是身識、意識對身體的覺知)才是色識的範圍。

誤讀二:「色識 = 簡單的五種感覺」

有人把色識等同於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這五根識。

澄清:五根識確實被收攝在色識的範圍內(論中說「與眼等五根相應之有色諸識為體者相攝」),但色識的概念比五根識更寬。它強調的不是「五種分類」,而是「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運轉特質。所以即使一個視覺活動,只要它不符合「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特徵,就不能完全套用色識的描述;而反過來,色識的邏輯也指向那種穩定、持續、相似地鎖定在物質對象上的識流。

誤讀三:「亂相 / 亂體」是善惡意義上的「亂」

有人看到「亂」字,以為這裡說的是善惡的亂、倫理的亂。

澄清:這裡的「亂」是顛倒、雜染的意思,特指認識論上的顛倒(在無意義處執為有意義)和由此引發的雜染。不是善惡評價,而是識的迷誤狀態。色識本身不是「壞」的,亂相、亂體是描述雜染如何生起的術語。

誤讀四:「色識為因」是說物質決定意識

有人從唯物論的角度解讀「色識為因」,以為這是說物質(色)決定意識(識)。

澄清:唯識學恰恰反對物質決定論。它說的「色識為因」,是在識的內部指出色識與非色識的相依關係——色識是顛倒雜染之因性與依處,但色識本身也是識,不是物質。論中說「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意思是眼等有色之識究極而言都是識的顯現,離識無獨立自性。所以「色識為因」不是物質決定論,而是識的內部結構分析。

誤讀五:「色識不重要,可以忽略」

有人以為既然唯識學重視「識」,那麼具體的感知層面(色識)就不重要,關鍵是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這些更深的層面。

澄清:恰恰相反。《攝大乘論釋》專門立「色識」這個概念,正是要凸顯它的根本地位:「諸有色識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因性故、為依處故」「色識亂因若無有者,非色識果亦應無有」。沒有色識的「如是而轉」,雜染就無從生起;沒有色識的轉化,清淨也無所依。 色識不是可以忽略的次要層面,而是雜染生起與轉化的關鍵節點。

誤讀六:「色識」只在唯識學裡講,其他宗派不重視

這個誤讀需要謹慎澄清。「色識」作為術語,確實主要在唯識學語境(《攝大乘論釋》)中有專門的系統闡述。但其他宗派對「識與色法的關係」並非沒有討論——例如在部派佛教裡,「色」與「識」的關係是重要的論題;在如來藏系經典裡,「色」與「心」的關係也有豐富的闡發。只是作為專門術語系統的對舉結構,「色識」確實是唯識學的獨特貢獻。把它說成「唯識學獨有、別無相關討論」是準確的;但說成「其他傳統完全忽視這個問題」就過了。


結語:在感官相續裡,看見自己

「色識」不是一個冷僻的術語。它指向一個非常具體的、當代人每天都在經歷的事實:我們的感官與物質對象之間,存在著一種穩定、持續、相似、相續的關聯模式——我們盯著屏幕看、我們聽著環境聲、我們觸摸物體——這種關聯模式不是中性的、透明的,而是雜染生起的真正源頭。

唯識學不否認感官的當下顯現,也不否認物質世界的相對存在。它深入一步,問:在這種顯現裡,識是如何運轉的?這種運轉模式與雜染的關係是什麼?

當你下次再發現自己陷入某種反覆的、內耗的模式——刷手機停不下來、對伴侶反覆起疑、對工作意義反覆追問——你可以試著不直接去處理那個情緒(亂體),而是先回看一下:那一刻,我的色識在鎖定什麼?那個鎖定是如何「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的?

這不是說光靠覺察就能解決一切,而是說回看本身就是修行的開始。《攝大乘論釋》說「是故諸識應如是而轉」——它不是在陳述一個宿命論的事實,而是在指出:識是可以這樣轉、也可以那樣轉的。當你看清它此刻是這樣轉的,你就已經在為另一種轉法留出空間了。

色識的智慧,歸根結底是這樣一個邀請:在你最習以為常的感知活動裡,看見自己更深一層的樣子。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色識」(rūpa-vijñāna),於《攝大乘論釋》(玄奘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玄奘譯世親釋)》)中,特指與色法相應之諸識,即「一類堅住相續而轉」之有色識。此與「非色識」(即無色之諸識)對稱而立,以「亂相」與「亂體」之關係,顯示二者互為因果、無餘俱無之相依深義,從而成立唯識之深旨。

二、主要闡述

(一)術語特點與界定

論中以「色識」稱有色之諸識,與「非色識」對稱而立。此處「色識」並非泛稱一切識,而是特指「一類堅住相續而轉」之諸識——以相似故名一類,多時住故名堅住,故諸有色識乃相似多時相續而轉。此與眼等五根相應之有色諸識為體者相攝。

(二)頌文總攝

論以一頌總攝其義:「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將「亂相」配屬「色識」,「亂體」配屬「非色識」,以「如其次第」明二法之對應關係。

(三)相依之理

釋文闡明:「亂相即是亂因,色識為體;亂體即是諸無色識」,指出色識為諸顛倒雜染之因性與依處,非色識為其體性。又進一步強調:「色識亂因若無有者,非色識果亦應無有」,明色識與非色識乃互為因果、無餘俱無之相依關係。

(四)唯識性之安立

論在安立諸識成唯識性時,先由教理顯示「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明色法不離識性。次以三相安立唯識性:其一由「無有義故」得成唯識;其二由「有相有見」故得成二種;其三由「種種行相而生起」故。其中第二相即以色識為相、非色識為見之相依義——眼等識以色等識為相、以眼識識為見,乃至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為相,以意識識為見,由此意識有分別、似一切識而生起故。

(五)依處之建立

論釋明:諸有色識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因性故、為依處故,即「為彼因性」之義。若彼諸識離如是轉,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若此無者,煩惱障、所知障二障雜染應不得有,諸清淨法亦應無有,是故諸識應如是而轉。此明色識作為非色識之依處與因性,二者相依而有、不可分離,遂成唯識之深義。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按現存部類材料,本條目之論述僅見於瑜伽部之《攝大乘論釋》(玄奘譯世親釋,《攝大乘論釋(玄奘譯世親釋)》),其他部類或譯本中是否對「色識」有獨立專門之闡述,於現有材料中未見,待考。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與「非色識」對舉:色識以亂相(亂因)為體,非色識以亂體為性,二者相依俱轉,無餘俱無。

(二)與眼等五識之關係:眼等五識皆為色識之攝,以其與色根相應、有色為體故。

(三)與「唯識性」之關係:色識作為非色識之依處與因性,二者相依而有、不可分離,遂成唯識之深義。

(四)與「顛倒」之關係:諸有色識為顛倒等雜染法之因性與依處;若離此轉,則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

(五)與二障之關係:若色識之因性依處無有,則煩惱障、所知障二障雜染應不得有,諸清淨法亦應無有。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

「亂相即是亂因,色識為體;亂體即是諸無色識」。

「色識亂因若無有者,非色識果亦應無有」。

「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

「有相有見故得成二種」——「色識為相、非色識為見」:眼等識以色等識為相、以眼識識為見,乃至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為相,以意識識為見。

「諸有色識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因性故、為依處故」。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攝大乘論釋(玄奘譯世親釋)T1597 · 瑜伽部

本部《攝大乘論釋》以「色識」與「非色識」對舉而立,闡明色法與識心相對相依之二法。茲據原文歸納其論述要點如下:

一、術語特點與界定。論中以「色識」稱有色之諸識,與「非色識」(即無色之諸識)對稱而立。此處「色識」並非泛稱一切識,而是特指「一類堅住相續而轉」之諸識——以相似故名一類,多時住故名堅住,故諸有色識乃相似多時相續而轉。此與眼等五根相應之有色諸識為體者相攝。

二、頌文總攝。論以一頌總攝其義:「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將「亂相」配屬「色識」,「亂體」配屬「非色識」,以「如其次第」明二法之對應。

三、相依之理。釋文闡明:「亂相即是亂因,色識為體;亂體即是諸無色識」,指出色識為諸顛倒雜染之因性與依處,非色識為其體性。又進一步強調:「色識亂因若無有者,非色識果亦應無有」,明色識與非色識乃互為因果、無餘俱無之相依關係。

四、唯識性之安立。論在安立諸識成唯識性時,先由教理顯示「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明色法不離識性。次以三相安立唯識性:其一由「無有義故」得成唯識;其二由「有相有見」故得成二種;其三由「種種行相而生起」故。其中第二相即以色識為相、非色識為見之相依義——眼等識以色等識為相、以眼識識為見,乃至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為相,以意識識為見,由此意識有分別、似一切識而生起故。

五、依處之建立。論釋明:諸有色識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因性故、為依處故,即「為彼因性」之義。若彼諸識離如是轉,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若此無者,煩惱障、所知障二障雜染應不得有,諸清淨法亦應無有,是故諸識應如是而轉。此明色識作為非色識之依處與因性,二者相依而有、不可分離,遂成唯識之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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