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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證所證

grāhaka-grāhya

能證所證(grāhaka-grāhya),指能認知之智與所認知之境二者之間的能所對待關係。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能所對待在名言層為實有二取(1),唯識/般若說其為緣生假立、性空名言假有(3)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任何一次"知",似乎都自帶一道裂縫:有一個在"知"的這邊,有一個被"知"在那一邊。哪怕是極短暫的閃念——"啊,下雨了"——已經具備了這個兩面結構。佛教沒回避這種顯而易見的結構,反而把它壓到底,在中觀與唯識兩家的論諍裡反覆追過其中到底是什麼。這就是 能證所證(grāhaka-grāhya,"能認知者 / 所認知者")這個名字的來歷。它不指一件東西,它指一種關係——一種在"能認之智"(grāhaka)和"所認之境"(grāhya)之間成立的認知關係。

下面這份素材,主要依據《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入中論》的註釋書,主要作者歸於月稱一系傳統中的註釋傳統)的論述展開。這份疏把"能證所證"按四個層次來談,每個層次都需要慢慢讀,因為我們日常直覺總會把我們拽到錯的那一層。

1. 大爭論:心能不能自知?

第一層是一個真正的派別之爭。在唯識傳統中(比如《成唯識論》、《唯識三十頌》所建立的體系),每一次認識的生起都被分析成多種"分"(aspect)相互配合,其中被特別討論的"自證分",意思就是:當一念識在認一個東西的同時,那一念識也已經在認它自己。這個設置是為了解決一個古老的麻煩——如果每一念認識都需要另一念去認識它,那就會"無窮後退";所以唯識說:識自知,不需要再找一個觀者。

中觀(這裡特指月稱—《入中論》一系的中觀應成派)在疏裡回答得很簡潔:這是一套理論,不是一個發現。以二諦的分析工具去追究"識自體"時,會發現——"於識自體,不見有諸極微及離二相之體性。不可見者即無言說":在識自身的體性裡,既找不到一個"極微"似的認知單位,也找不到一個"離二相"的自我明照;找不到的東西,就沒有"可以作為言說對象"的實體。

疏裡給這種破斥配了三層支撐:

- 《楞伽經》的比喻:劍不自割,指不自觸(劍無法自己割自己,手指無法自己摸自己)。 - 木匠的比喻:木匠、砍木的動作、砍下的木屑,三件事不能壓成一件;所以"作者"(能認)、"作業"(認的過程)、"作用"(已認的狀態)也不能壓成一個自我透明的事件。 - 智藏論師的類比:勝論/部分小乘部派立了一個"無方分極微"(point-instant,沒有空間維度的最小存在),以為能解釋世界的構成,但從來沒有人在分析中真正找到過它。智藏論師說,唯識的"自證"和這個"無方分極微"是同類貨色——都是理論上的方便假設,不是觀察得到的實在。

疏的總結頌就一句話:「是故自證且非有,汝依他起由何知,作者作業作非一,故彼自證不應理。」——所以沒有什麼自我明照的識;你說的"依他起"(唯識立的第三種實相,即依他起的識體本身)也不能靠自證成立,因為作者、作業、作用根本不是一。

請注意:這不是在說"認識不存在"。這是說"認識能自我明照"這種說法,站不住

2. 兩種能證所證——為什麼它們不是同一回事

破完了自證,疏沒停在這裡,而是冷靜地回頭指出來:能證所證這個詞在佛教語境裡其實被用在了兩個位置上,而且它們倆的判別完全不同。這是中觀論述裡最容易溜過去的關鍵區分。

第一種(唯識內部對自證的安立):唯識說識"唯向內觀,離二取相"——意思是說,識在自知的時候,已經不在能取、所取的兩端分裂了,是一個清醒的、無主體的"自己認到自己"。疏對這種狀態作了一個關鍵判斷:口頭上說"離二取相",但你真去"以觀慧審諦觀察"這一說法,會發現——那一剎那你試圖"看"的識,又一次顯出了能認和所認的兩端。所以這種"能證所證",疏叫它"純是宗派假立之能證所證"——是為了說事理方便而立的比喻,不是一個被發現的實在。

第二種(根本無漏智與法性):在瑜伽行者在中道見中、甚至在佛地中成熟的"根本無分別智"(根本無漏智),是另一種東西。疏說:「只要用意觀察,能證之智與所證之法性境,即各別現故」——只要你能做真實的內觀,認的法性之智和被認的法性之境,清清楚楚地各在那裡。這種"能證所證",是真成立的(真實義上的成立)。

兩種"能證所證",用同一個名字,背後判然不同。中觀沒有把"所有的認知"抹平,恰恰相反,它在非常精確地劃出"不成立的認知"和"真正成立的認知"之間的差別。

3. 互相成立:水注入水

第二種"能證所證"有一個很奇怪的形態。它被叫做"無分別智"——沒有概念附加、沒有能所抓取的那一剎那。但疏又同時說:「由緣彼境之行相,立為證真實義」——因為那個智有它朝向對象行相("行相"是心的覺相、心的朝向態勢,可以理解成"這一念是怎麼呈現的"),所以我們就把這件事命名為"已證真實義"。

這個結構有名的比喻是:水注入水。能證的智與所證的法性,在那一剎那合得你分不出彼此。然而疏接著說:在名言諦上,仍要依假名安立(假名施設)說成"了知真實義"——可是這個"了知"不是憑自性成立的,不是說有一個叫"智"的東西抓住了一個叫"法性"的東西,而是我們用一個來標一件確鑿在發生的事

更妙的是它內在的一種對望:「由根本無分別智成立所量之法性時,即由此力便能成立能緣之智。」——當根本無分別智讓所量度的法性得以成立的時候,正是這個力,把能緣的智一併成立了。兩者互為前提,不是先後。智與法性互相證成

4. 佛地的特殊形態

到了佛地的層次,疏裡有一筆通常被忽略的精微說明:佛在親證真實義時,智與境雖"一味而轉"——像水注入水,但佛還能為他者說法。這是因為在佛地,如所有智(了知諸法如如之智)與盡所有智(窮盡一切事相之智)各待自境而成立——由此觀待各別境界而立為見勝義諦與世俗諦之相。所以"智境一味"和"能為他開顯種種法"這兩件事,並不矛盾。

這個細節提示我們:成佛不是認識力的喪失,是認識力的完整。不是"什麼都看不見了"——是"在最深的認裡,仍然能量身出現最具差異的表達"。


二、生活裡的走查

這場論諍聽著像書齋作業。如果你肯在地鐵裡坐兩分鐘留意自己的腦袋,會發現它天天在自己心裡打。

場景 1:通勤路上刷手機,突然"我看自己刷"

你正在刷短視頻。突然注意到:"我又刷了一個小時了。"——這一念驚覺發生時,你心裡的能所分裂已經悄悄成立:

- 能觀察 / 能緣:一個時刻在心裡的"我"。 - 所觀察 / 所緣:刷、累、焦慮、貪看下一個的渴。

唯識會想說,這就是自證分在工作——識自己認到自己,無須第二個觀察者。中觀會說:請你真的去"用心去觀"那個"我在觀察"。看那個"我"——在哪兒?什麼顏色?什麼形狀?誰造的?你會發現找到的只是另一種注意、一種情緒、關於"我"的另一個故事。那一層感覺上"很全"的自我明照,經不起仔細看。但是你沒有消失,你仍然在注意

你看見"我看見自己在刷",是名言諦裡的有用事件;那個自我明照的"我"是一個結構嚴密的實存——這是被中觀破掉的部分。這兩者不在一個層面。

普通人最容易在這一點踏空:把這個內觀的"我"當成真實的內在主宰者,於是要麼被它管("我應該更自律"),要麼恨它("我為什麼管不住自己")。兩條路都沒踩到點上。這場內觀,在當代它叫 metacognition(後設認知),在佛教裡只是一種狀態,不是一個

場景 2:冥想裡找"那個觀者"

在偏唯識的冥想傳統和很多現代正念流派裡,有一種常見指導:"注意到思考的那個念。"這件事在你一個人坐著的時候聽起來像是一個可靠的發現——你找到了一個穩定的"內觀者",它反過來認到諸念。這是自證分在描述的事件。

在偏中觀的傳統裡,對應的指導是:別停在那兒。找到那個"觀者"之後,請繼續找它背後那個看著這個"觀者"的東西。再找、再找。你抓不住它——它每次都退到更後面。這在疏的語言裡叫"以觀慧審諦觀察,終不見有能證所證之二相"。不是抓到它所以破,是它每次在你眼前轉化為別的什麼。

這不是比賽,不是要你輸。是說:不要在第一個觀者那裡停住。很多長時間冥想的人會犯這種錯:找到內觀者,產生寧靜,誤以為"這個寧靜就是我的本性",於是開始定義"開悟就是把這個內觀者到底留住"。這是 Type-1 自證的最大一個陷阱——把"我找得到一個穩當的觀者"當成了究竟。疏的整場討論,就是為了讓你小心這口井。

但同樣,這裡不是要你"努力別看",也不是要你"練成無常觀者"。是練習一種對"內觀者"的懷疑而不慌張

場景 3:創作時被自己卡住

你在寫、做方案、做設計。手在動。心裡另有一小塊在打分:"這段是否夠好?這句是不是太囉嗦?"——這就是工作日常裡的能所結構:做的那個你,與評的那個你。

多數生產力建議會讓你"關掉評判者,專心做"。這是粗陋的處理。疏的解讀更細緻:那個"評"的,本身就是"做"的一部分。它們互相成立,不是統治和被統治。如果你是 watcher 視角(裁判視角)凝視 maker 視角(作品視角),你會越看越緊,整個人的焦慮就反過來影響你做的質量。

但如果你掉過頭來,"評"也變成對象,你會發現是哪些心理狀態在驅動它——困、完美主義、和某次批評的舊怨。當你回頭"看那個評"的時候,"評"就從主宰者降格為另一支緣起的湧現。這個降格不是自我否定,是讓"評"歸位

場景 4:親密關係裡"我清楚你的意思"

"你不瞭解我!" "我瞭解你,是你不懂!"

兩個能所正在對方身上打架,而每個人內部都還在打——自己的"我懂"和"我希望你懂"在內部纏鬥。唯識會想:我心裡這個"懂",就是真正的懂。中觀會想:當我們認真看"我懂"——它由多少預設、印象、防禦、過往未遂構成?那個看起來很清的"明",裡頭是個熱鬧的市場。

實踐上的解:知道這一點之後,你不必說"我不確定了",也不必說"你才是不確定的那個"。只是那個"絕對明白"地拿出來論辯的勁,鬆了一點,對話就有了空間。

場景 5:自拍和選圖

當代生活最密集的一種 Type-1 體驗:拍照、看照片、評照片、調姿態、再拍。看起來完全是自足的——我看見了自己看見了。這套迴路在身體上是拍照(視的延伸)、屏幕上的相分、看屏幕的判分、再傳回身體的姿態調整。

這個流程剝開來:快門、鏡頭、光線、姿勢、手機型號、參照的別人的照片、社交語境、皮膚狀態、那天的飲食。沒有一個"自照"的原子。那個"看見自己看見自己"的感覺,是對一套極繁結構的強烈壓縮

這不是勸你別拍,是勸你下次滑過同一張照片的時候,少信一點那種"我完全看見自己了"的內在幻覺。

場景 6:與 AI 互動時關於"懂不懂"的困惑

每次大模型興起都有一場爭論:機器有沒有"懂"它所說?有人說有——模型內部有 self-attention 的迴環,會形成某種自參照。有人說沒有——只是模式匹配,沒有內明。中觀的 Type-1 / Type-2 區分在這裡有一種解釋力,當然也只是比喻上的參考,並不是論證:某種過程"內部自照"這件事,不能自動保證它在終極意義上真是自照的。這正是疏想破的:自證是一個結構上的聲稱,不是"我感受到了所以它在"的證據。

這種謹慎的懷疑能力,對處理當代 AI 討論特別值錢。我們不該用"它回應得這麼好,所以我信它在懂"——這種推理,正是唯識自證的話術在世俗層面的復活。

(必須顯式說明:我不是在援引神經科學去"證明"中觀。兩者之間最多是結構上的相似。神經科學對"意識是統一、彌散、還是可拆解"連未定。)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1. 那個你一直在監控的"我"已經成為當代精神困境的主導面

當代很大一份痛苦——焦慮、抑鬱、低自尊、完美主義、社交焦慮——來自一個習慣:實時監控自己。"我做得怎樣?別人怎麼看我?我這樣想是不是不對?我這句話是不是過頭了?" 這種全天候的後設認知,是疏裡講的"自證分"在世俗心理層面的擴張版。

中觀的破斥並不是讓你停止觀察自己。它的輕描淡寫而有力的提示是:那個觀察的"我"並不處在特權位置。它沒有"幕後總開關"。這不是虛無主義,是鬆弛。那個無底的"我在看我在看我在看我在看……"的失控螺旋,得到一種不靠打碎就能解決的出路。

認知行為治療(CBT)和正念認知治療(MBCT)最近幾十年走的路,嚮往的方向和中觀殊途同歸——"你不是你的想法"。中觀嚴格的、理性的說法會是:你甚至不是觀察想法的那個意識,在最實在的意義上。這並不抹殺"你能觀察想法"的能力,它重新安排那個能力所承受的壓力

2. 處理"絕對確定"的當代認知暴政

Type-1 的能證所證,本質上是一種絕對確定的認知聲明:"它就是這樣的,而我(我的系統)就是直接地、原子地看見了它。" 當代政治、身份的論辯裡到處都是這種結構:"我清楚你是這個意思"/"我明白你就是不在乎我"/"我就是看見了這一切"。當中觀請你做的那種"用觀慧審查自己的認知事件",應用到日常,它不是要把你扔進相對主義的泥塘。

它只是輕輕鬆開了"絕對確定"那根釘子。這個鬆動不是摧毀,是解放。"我清楚你是這個意思"——這種話在大多數真實場景裡都被這種審核軟化一點,對話就有空間。

3. 冥想中不踩進形而上學陷阱

很多當代冥想者最後都陷進一個共同的形而上學境地:觀者 vs 所觀的對峙。真我、假我、純粹的見證者、被見證的現象——這套形而上學環境裡,Type-1 經常壓過 Type-2,於是冥想變成追逐"找到那個真我"的任務,或者相反——把"破掉那個觀者"當成成就。前者是把自證當成究竟,後者是把"破自證"當成一種新的自我證明。兩個錯。

中觀給我們一個不羈絆的中間路徑:你坐著,你注意,你允許注意本身在被注意,但你不要為這種狀態做形而上學的凝固。這是古典語言,翻譯成當代是:"我去掉了對自我觀察理論的執持。" 你保留技術(看著你的心),但放下理論(不要把"看著"這件事理論化成一種形而上學)。

4. 與認知科學並行而不重合

當代對意識的研究一直在追問:"大腦是不是在建模自己?" 默認模式網絡、元認知遞歸、自我預測的處理架構——這些看起來像 Type-1 結構。Crick 和 Koch 那一代問的是"自明照的神經相關物在哪裡"。Enactivism(生成主義)和 active inference(主動推理)的當代派別則說:沒有那裡。自我建模只是網絡湧現出來的"那裡有一個觀察者"的覺得,不是。

中觀,憑藉完全不同的工具(不是儀器,是分析哲學與禪定),到達了結構相似的診斷:沒有自我明照的認知原子,只有"覺得有一個自我明照"的呈現。兩套分析可坐在一起,但不能互相證明。必須顯式說明:神經科學對意識是統一、分裂還是錯覺,至今未定。結構上的相似不能用來對任何一方投票。這點我得反覆強調。

5. 不依賴"自我"的倫理,更穩

當代倫理的一個進路(尤以同情心倫理學、去人類中心倫理學為代表)已經能做到:有道德,不需要一個形而上學的"自我"奠基。中觀同樣:在你破掉"自證分"這種想像中後,善並不消失。事實上,當善不再依賴"這是真我之所行"的形而上學糖衣,它反而更不自我,更不焦慮,也就更靠近中觀歷代所說的那種成熟的善。但要注意——這不是說"無我 = 更好"是佛教被現代科學所證的那種事。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 1:把"能證所證"等同於"自我意識"

最常見的現代誤讀是把它讀成 ego / self-consciousness 半對半錯而重錯的那半。中觀談的"能證所證"不是"人格中的自我意象",而是認知事件的結構性聲稱——即"此一認識能自我明照"(Type-1 自證分)。自我意識是心理學議題,自證是認識論議題。二者在當代經驗裡深度糾纏,但分析上必須分開

誤讀 2:中觀"破"了自證 = 中觀否定了"有認知"

這是最危險的簡化,會把佛教讀成"什麼都不能知道"的悖論迷思。中觀沒有否認認知。它否認的是"自明照的認知"。它肯定的是"認真實的無分別智所對的法性"。這兩件事中間隔著 Type-1 / Type-2 的判別,正是這個工具讓這個澄清變得乾淨。

誤讀 3:"無分別智" = 無所不知 / 無所不認

。"無分別"是沒有概念附加(沒有"這是一棵樹"這種分別心),不是說沒有邊界。它是一種特別擅長處理一件事的認知模式:認出諸法如如。其他事(盡所有智)由別的智慧處理。把"無分別"浪漫化為"無窮",是當代的一個常見浪漫化變形。

誤讀 4:這是"純哲學"與修行無關

把疏讀精會發現,每個哲學動作都帶一個坐墊上的配對物。Type-1 自證的設定,是冥想裡最隱蔽的一種攀緣——以為找到了一個穩定的觀者,把它當成"我"或當成"佛性"。疏裡那場論諍的存在,就是為了在坐墊上保護你。它確實不是"純哲學"。

誤讀 5:"能所雙亡" = 一片虛無 = 什麼都沒有

禪和某些通俗佛教裡常聽到"能所雙亡"——能認的一方和所認的一方都滅了。這種話經常被俗解成"世界消失了"。疏的立場不是這樣。疏的立場是關於能認—所認關係的透明性,不是關於任何東西的消失。根本無漏智清清楚楚在認("即各別現故"),是把能所之間的那種自我透明的小型自誇消化掉。世界沒消失;消失的是神氣活現的那層自欺

誤讀 6:"破斥唯識"就是"唯識不對 / 不行"

疏裡的批判是哲學分析,不是派系撕扯。藏傳佛教裡很多老師本人在內學體系裡能同時承認唯識建構的價值中觀應成派批判的鋒利;這種並容,幾乎是藏傳哲學內部的標準姿態。"破"的對象是一個理論結構(自證分),不是一個傳統整體。把它讀成派系對立是無聊的。

誤讀 7:一切"觀察自身"的事都是自我證成的自我明照

不對。觀察自心(毘婆舍那、內觀)是佛教修行裡極珍視的事。疏駁的是一個理論——"內觀是形而上學的自我明照"——不是那個動作。這個動作保留,理論預設被剝掉。


收尾:這條線索帶回到今天

能證所證這場論諍,其實是一道經過無數次研磨而變得精準的哲學問題——當一次"知"發生的時候,認的那一邊與被認的那一邊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是原子化的、自我密封的?還是互相依賴、不能被孤立成單一事件的?

中觀(《入中論善顯密意疏》)走第二條。它把第一條以"自證分"的形式作為有用的世俗假設保留在名言諦中,而從究竟上把它拆開。它詳細論證:有一種認識真實的方式是確鑿存在的——那種方式叫做根本無分別智,它所認識的法性,二者各別現故

這種審計能力,今天仍然非常珍貴。走在街上、在工作中、與伴侶爭吵、坐著內觀、看一張自拍——同一問題在每一場景中都在發生。差別在於:你是把答案揣在口袋裡走,還是把問題揣在口袋裡走。能證所證建議你把問題帶著。事物、表象、自己的念,都進入這種帶問題而不賣答案的關係之中。

這是一種被洗掉自誇的、對"知"本身的方向感。它不是一種新奇的體驗,也不是一種證詞。它是一個修過的姿勢,讓你帶著一個不再為自身負擔的"知"去過日子——所以省得下來一些力氣,去做真正可以做的事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能證所證(grāhaka-grāhya)為佛教認識論中的重要範疇,指能認知之主體(智)與所認知之客體(境)二者之間的認知關係。此概念在中觀宗與唯識宗的論諍中尤為關鍵,涉及認知是否真實成立、自證是否可能等核心問題。

主要闡述

據《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之論述,能證所證之討論主要從四方面展開:

一、破斥唯識宗「自證」所立之能證所證。疏中以二諦論釋為據指出:「於識自體,不見有諸極微及離二相之體性。不可見者即無言說。」以觀慧審諦觀察識之自體,終不見有能證所證之二相。 智藏論師更以小乘部之無方分極微作類比:唯識自證與無方分極微同為宗派之假立,純屬施設,非實有法。 楞伽經亦以「劍不自割、指不自觸」之喻,明「心不自證」。 頌文總結雲:「是故自證且非有,汝依他起由何知,作者作業作非一,故彼自證不應理。」 又以木匠斫木為喻:作者、作業、作用三者非一,故識體不能自證自體。

二、區分兩種能證所證之安立。疏中明確區分:其一,「諸識唯向內觀、離二取相而有能證所證」,此唯識宗之安立,「唯是宗派假立之能證所證,即以觀慧審諦觀察,終不見有能證所證之二相」;其二,根本無漏智(根本無分別智)離二取相,與法性有真實之能證所證,「只要用意觀察,能證之智與所證之法性境,即各別現故」。 前者純屬宗派假施設,後者由親證法性而真實成立,二者全不相同。

三、能緣智與所緣真實義之相待安立。通達勝義諦之無分別智,其行相與所緣境真實義之自性不生相應,如水注水,「由緣彼境之行相,立為證真實義」。 雖然能證之智與所證之境其體性皆自性不生、由假名施設而立,然依名言諦說為「了知真實義」:非由自性說為了知,是依假名安立。 此能所關係互相觀待:「由根本無分別智成立所量之法性時,即由此力便能成立能緣之智。」

四、佛地能證所證之特殊安立。佛地親證真實義智與境自性不生之勝義雖一味而轉,仍能為他說法。 如所有智、盡所有智各待自境而成立,由此觀待各別境界而立為見勝義諦與世俗諦之相。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條目僅依《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一部藏傳論典之論述編寫,無多經多譯本之對照資料。疏中常用術語包括:「自證」(又作「自證分」,指唯識宗所說識體自知之能所關係)、「二取相」(能取所取之二相)、「根本無漏智/根本無分別智」、「法性」、「行相」(心的行相,即能緣之覺相)、「依他起」、「真實義」等。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能證所證與「自證分」(唯識宗所立識體自知之能所關係)密切相關,但二者在中觀宗之判定下截然不同:自證分被視為宗派假施設,不見於真實觀察;能證所證則分為宗派假立與真實成立兩種。 與「二取相」(能取所取之二相)相對:根本無分別智離二取相而有真實之能證所證。 與「行相」(心的覺相)、「法性」、「真實義」等概念構成能所觀待之關係結構,其中行相為能緣之覺相,法性為所證之境,真實義為所通達之自性不生。

代表性原文引用

- 「於識自體,不見有諸極微及離二相之體性。不可見者即無言說。」 - 「是故自證且非有,汝依他起由何知,作者作業作非一,故彼自證不應理。」 - 「只要用意觀察,能證之智與所證之法性境,即各別現故。」 - 「由根本無分別智成立所量之法性時,即由此力便能成立能緣之智。」 - 「由緣彼境之行相,立為證真實義。」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B0044 · 藏傳論典部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對「能證所證」的論述,主要從破斥唯識宗「自證」所立的能證所證,與辨明中觀宗根本無分別智的真實能證所證兩方面展開。

一、破斥唯識「自證」所立之能證所證。疏中以二諦論釋為據指出:「於識自體,不見有諸極微及離二相之體性。不可見者即無言說。」以觀慧審諦觀察識的自體,終不見有能證所證之二相。 智藏論師更以小乘部之無方分極微作類比:唯識自證與無方分極微同為宗派之假立,純屬施設,非實有法。 楞伽經亦以「劍不自割、指不自觸」之喻,明「心不自證」。 頌文總結雲:「是故自證且非有,汝依他起由何知,作者作業作非一,故彼自證不應理。」 又以木匠斫木為喻:作者、作業、作用三者非一,故識體不能自證自體。

二、區分兩種「能證所證」。疏中明確區分:其一,「諸識唯向內觀、離二取相而有能證所證」,此唯識宗之安立,「唯是宗派假立之能證所證,即以觀慧審諦觀察,終不見有能證所證之二相」;其二,根本無漏智(根本無分別智)離二取相,與法性有真實的能證所證,「只要用意觀察,能證之智與所證之法性境,即各別現故」。 前者純屬宗派假施設,後者由親證法性而真實成立,二者全不相同。 此中所用術語「二取相」即能取與所取之二相。

三、能緣智與所緣真實義的相待安立。通達勝義諦之無分別智,其行相與所緣境真實義之自性不生相應,如水注水,「由緣彼境之行相,立為證真實義」。 雖然能證之智與所證之境其體性皆自性不生、由假名施設而立,然依名言諦說為「了知真實義」:非由自性說為了知,是依假名安立。 此能所關係互相觀待:「由根本無分別智成立所量之法性時,即由此力便能成立能緣之智。」

四、佛地能證所證之特殊安立。佛地親證真實義智與境自性不生之勝義雖一味而轉,仍能為他說法。 如所有智、盡所有智各待自境而成立,由此觀待各別境界而立為見勝義諦與世俗諦之相。

本疏常用術語:「自證」(又作「自證分」,指唯識宗所說識體自知之能所關係)、「二取相」(能取所取之二相)、「根本無漏智/根本無分別智」、「法性」、「行相」(心的行相,即能緣之覺相)、「依他起」、「真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