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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修

prāpti-bhāvanā

修習所得功德令其現前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引子:為什麼「修」還要分四種?

當代人講「修行」「修心」「自我成長」,往往把這些詞當作同義詞用——彷彿「修」就是「努力變好」的同義詞。可是在阿毘達磨的體系裡,「修」這個字被拆得極細。世親在《俱舍論》裡立出得修、習修、對治修、除遣修四門,《瑜伽師地論》把它表述為得修、習修、除去修、對治修。這四種「修」所對治的對象不同、所依止的法不同,作用也完全不同。把它們攪在一起,就像把手術刀、錘子、創可貼、消毒水都叫「工具」——能修,但總在彆扭。

得修,是這四門之首。它的位置最特殊:不是去維護已經有的,也不是去清掃已經染的,而是讓一種你此刻生命中根本不曾現前、未曾生起的善法,因為你的用功,第一次生長出來

這聽起來樸素,實則是解脫道里最艱難的一類工程——因為它的對象是「無」。


一、得修到底在說什麼?

1.1 字面拆解:「得」與「修」的雙關

「得修」二字,在《俱舍論》裡被刻意同時使用,正是因為它身上有一種精妙的雙關。

- 「得」 這一字,《俱舍論》開篇就說:「得謂獲成就,非得此相違。」得,是獲得、成就的意思。論裡又進一步說明,得只成立於自相續以及擇滅、非擇滅這兩種無為法之上,不依他相續而立。什麼意思?你的「得」只在你自己這條心識流裡算數,不是別人替你擁有的,也不是某個抽象實體獨立存在著的東西。

- 「修」 這一字,《俱舍論》用一個非常日常的比喻解釋:「如花燻苣蕂」——把香花與苦瓜放在一處,苦瓜就被香氣燻透了。修,就是「熏習心」:定地善法在你的心相續裡持續作用,把心燻成一種具備功德性質的狀態。

「得修」把這兩個字疊在一起,含義是:*讓一種善法,先前從未在你生命中成就過,如今因為用功而在你的心相續裡被熏習、獲成就、獲得引發之力*。

1.2 核心條件:必須是「先未得」

《俱舍論》對得修的界義非常嚴格:

「諸所言修,唯先未得令起今得,是能所修……若先未得,用功現前,能修未來,勢力勝故。」

這裡有兩個關卡,缺一不可:

第一關:先未得。 這法在你此前的生命中,從未以這種強度、這種完整度、這種自在度出現過。哪怕你曾經短暫閃過一次、曾經有過一點點苗頭、曾經因為運氣好偶然做到了——只要不是穩定地、徹底地、可引發地屬於你,那都不算「得」,都需要得修。

第二關:用功今得。 你不能靠運氣撞上、不能靠環境偶然托舉、不能靠別人替你營造——必須是經過你自己的精勤努力,讓它現前。

論裡特別點出一個反例:「若法先時曾得棄捨,今雖還得,而非所修,非設劬勞而證得故。」某項能力你曾經有過,後來退失了,今天又回來了——但你今天幾乎沒有費力就拿回了它,那這不是得修。因為得修的關鍵是「用功勝故」——功力強盛、能修未來。

《瑜伽師地論》的表述更簡潔而溫柔:

「未生善法為欲生故,作意修習,是名得修。」

「未生善法」是所緣,「為欲生故」是動機,「作意修習」是動作。

1.3 在四修體系裡的座標

得修不是孤立概念。它的位置必須放在四修的對照裡才看得清。《俱舍論》的頌說:

「立得修習修,依善有為法;依諸有漏法,立治修遣修。」

意思是:得修與習修,依據善的有為法而立;對治修與除遣修,依據有漏法而立。

把它們排成一個矩陣:

| | 未生(未現前) | 已生(已現前) | |---|---|---| | 善法 | 得修 | 習修 | | 不善/有漏法 | 對治修 | 除遣修 |

- 得修:讓一種你生命中從未出現過的善法,第一次被熏習出來。 - 習修:這種善法已經生起了,讓它繼續熏習、增長、不退失。 - 對治修:某種不善法尚未生起,預作防護讓它不生。 - 除遣修:不善法已經生起,把它除去。

《俱舍論》又補了一條:未來善法唯有得修(因為它尚未生起),現在善法則兼具得修與習修。所以得修的對象可以是「即將生起的未來善法」,也可以是「此刻尚未在你生命中現前、但需要被喚起的善法」。

1.4 一個極其重要的細節:「得」不是實體

這一點常被忽略。論裡花大量篇幅論證:得不是離所依善法之外的一個獨立實體。所謂「成就」,只是假名——是在善根種子「未拔、未損、增長自在」這個位置所建立的標籤。你覺得自己「有」了某種善法,並不是有一個叫「得」的寶物掛在身上,而是你的心相續裡,那種善法的種子已經穩定、自在、不被損害、可以隨時引發。

這就呼應了《瑜伽師地論》裡提出的三種成就:

- 種子成就:善根已種,等待因緣成熟。 - 自在成就:能夠自在地引發它,不被環境動搖。 - 現行成就:此刻它正在作用。

得修所達到的,主要落在自在成就——你能「隨時、隨地、穩定地」讓這個善法現行。

1.5 經典比喻:大王登祚,境土皆來朝貢

《俱舍論》在說明聖道功德時,用了一個壯闊的比喻:

初盡智現在前時,「如大王登祚灌頂,一切境土皆來朝貢」。

初盡智,是斷盡見惑初證真如的那一剎那智慧。當它現前的那一剎那,得修的力量達到頂峰——一切善法,不論九地(欲界乃至有頂),全部「起得來朝」。原本散落在各層級、從未同時現行過的善根,因為得修之力而齊聚。這不是講哲理,是講一種具體的、修行者可驗證的體驗結構:得修的成熟,不是某一項善法的單獨成功,而是整個心相續的整合。

1.6 《瑜伽師地論》裡的禪定操作版

《瑜伽師地論》把得修放進一個非常具體的禪定場景裡:

「如有一,依初靜慮,或修無常想……彼所有餘不現前想;或自地攝、或下地攝;及彼所引諸餘功德,或是世間、或出世間;皆能修彼令其增盛清淨當生,於彼獲得自在成就。」

意思是:你坐在初禪裡,正在修無常想。同時,與無常想同屬初禪或屬於下地的其他想——以及由這些想所引發的種種世間或出世間功德——雖然此刻並未現前,卻都能因你這當下的作意修習,而被熏習得增盛、清淨、當來生起,並最終在你身上獲得自在成就

這段話點出了得修的一個關鍵特徵:它有「連帶引發」的能力。你不需要一項一項單獨修——當某一種核心善法被得修之力喚起,與它相聯繫的整個善法群,都會被牽動。這呼應了剛才那個大王登祚的比喻。


二、生活裡的走查

把得修放在四修的座標裡看清楚之後,我們就可以更準確地走進當代人的生活場景了。得修的對象,是你的生命中「從未曾真正活出來過」的那種善法。要識別它,需要先區分它和另外三種修。

場景一:從零開始的正念

一個從未接觸過正念的成年人,第一次坐下來閉眼呼吸。他在地鐵通勤時聽過「正念」這個詞,知道它的存在,但他的生命裡從未有過這種「覺知此刻、不評判、不追逐」的狀態。這是「先未得」。

第一週,他在導師引導下勉強坐了十分鐘,呼吸跑掉了九分半,念頭像瀑布。他有點沮喪——這「沒用」。但其實在那一分半的覺知裡,得修已經在發生:未生的善法,因為他的作意而第一次現起。

第二週、第三週,他繼續坐——這進入了「習修」的範圍,讓已生的善根持續熏習。

第十二週,他在等紅燈時突然發現自己能「停一下」了,不再被「快遲到了」的焦慮直接驅動——而是先有一個覺察空間。這就是「自在成就」的萌芽。

這裡最容易混淆的是: 把得修錯當成習修。有人以為「我已經練過瑜伽、聽過冥想 App 課程,正念我有過」。但如果你從未真正在你的人生關鍵時刻——比如被老闆罵、被伴侶激怒、失眠到凌晨三點——把覺知活出來過,那個善法對你而言依然是「未得」的。聽過 ≠ 修過,體驗過 ≠ 得過。

場景二:從未有過的「能獨自待著而不焦慮」

一個常年用社交填滿時間的人,決定試試每週有一個晚上獨處、不出門、不刷手機、不約人。這是他生命中從未現前過的狀態——從未有的獨處自在

第一次獨處的晚上,他三十分鐘就受不了,打開手機刷了一個小時。這不是失敗,這是「得修」的正常起點:對象尚未生起,他在造因。

第二次、第三次……他開始能在獨處時坐一會兒,不抓取任何東西。這種「能待著、不焦慮、只是與自己共處」的能力,是先未得的善法。他正在得修。

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有人把得修誤解為「逼自己忍耐」。但「忍耐」是壓抑,是另一種造作,不是善法的生起。真正的得修,是讓你真的具備那種從容——不是扛著,是活出來。如果每次獨處後都覺得是熬過來的,那得修尚未真正成就,自在尚未現前。

場景三:從未能給出的「真心的道歉」

一對伴侶,吵了很多年。男方發現,自己從來沒有能力「真誠地、不帶防禦地、不找臺階地向對方認錯」——他所有的道歉都帶著「但是」「你看你也……」「我道歉了所以你不能再生氣了」。這是他生命中從未生起的善法

得修的對象在這裡非常清晰:那一份「無防禦的、能看見對方受傷、願意承擔自己責任的真心道歉」——他從來沒有過。

他開始做一件事:每次想說「對不起」的時候,先停一下,問自己「我現在想說的,是為了讓對方不生氣,還是因為我真的看見我讓她痛了?」這個問句本身是得修的作意。

慢慢地,有一天晚上,他看著伴侶的眼睛,沒有「但是」,沒有辯護,只是說「我讓你很難過,對不起」——那一刻,他生命中一種從未現前的善法,第一次生起了。他哭了出來。這是得修的現前。

易混點: 有人以為得修就是「學會道歉技巧」——準備模板、調整語氣。這是習修的範疇:已有的善法,反覆熏習。得修的難度遠高於此——它要求你先長出那個能道歉的心,技巧只是這個心長出後自然顯出的形。

場景四:從未能擁有的「不比較的滿足」

一個長期在同齡人競爭中生活的人,看到同齡人買房、升職、出國,心裡湧起焦慮。他意識到,自己生命中從未有過「不比較的滿足」這種東西——從不知道什麼是「我已經夠了」

得修的對象:一種「無所得失比較的、內在自足的滿足」——在他過去三十年的人生裡,從未現前過。

他開始做的事是:每天睡前,安靜下來,對自己說「今天我做了什麼值得肯定的事」,無論多小。這種「認領自己的努力而不與他人對照」的練習,是得修的具體作意。

但他發現,前幾周他「想」這件事的時候,自動就冒出了與同事的對比。這不是失敗——恰恰說明那個善法在他生命中真的從未生起。他在正確的地方用功。

幾個月後,他發現在某個平常的週三晚上,做完一頓飯、收拾完廚房,他竟然有一種淡淡的「這就夠了」的感覺升起——不強烈、不戲劇化,但真實。這是得修的一種現前。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有人以為「滿足感」就是「躺平」「不想努力」——所以把得修這種「不比較的滿足」理解為「放棄追求」。但真正的得修不是放棄,是你的內在長出一種新的東西,它能讓你在追求的同時不必靠對比來確認自己。兩者可以並存。

場景五:從未具備的「溫柔地拒絕」

一個總是不好意思拒絕別人的人。他知道要「設立邊界」,讀過很多相關文章,做過很多自我對話——但每次別人一開口,他依然條件反射地說好。這是他生命中從未生起的善法:能溫柔地、不內疚地、清晰地說「不」。

得修的對象很具體:那種「拒絕時心裡沒有自我攻擊、也不傷害對方」的穩定能力。

他開始修的方式是:每次想說好但其實想說不好時,先停頓,讓那個停頓本身成為修——那個停頓裡,未生的善法在醞釀。

容易混的: 他以為得修就是「練習說『不』的句式」。句式是習修。心能在說「不」時保持安穩、不內疚——這才是得修的核心。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把得修放在當代生活的背景裡看,有三個迫切的理由。

3.1 當代人的「未生善法」格外多

古代社會裡,很多善法是「環境自動給」的——比如生活在宗族裡,「孝」是浸泡出來的;生活在農耕節奏裡,「耐心」是被季節教的;生活在熟人社會裡,「羞恥心的邊界」是社區維護的。

當代社會的特點是:環境不再自動給。人的很多關鍵善法,變成了必須主動修才能出現的「未生」狀態。

- 專注力——被信息流淹沒。 - 深度共情——被屏幕隔著。 - 內在滿足——被比較敘事稀釋。 - 獨處的能力——被通知、點贊、消息填滿。 - 無比較的愛——被算法化的「展示」持續侵蝕。 - 不抓取的從容——被「下一條」無限延後。

當代人的很多痛苦,不是「已有的善法在退失」(那是習修和除遣修的事),而是「這種善法在我生命中從未真的長出來過」。得修的對象因此格外多。

3.2 算法時代的「假得」陷阱

算法特別擅長製造一種「我已經修過了」的錯覺。刷了一晚上冥想 App、看了一週情緒管理視頻、轉發了三十條「自我成長」金句——很多人會以為自己「已經在修了」。

但這都不是得修。得修的關卡很清楚:那善法在你的心相續裡是否真的成就了?你能在凌晨三點被痛醒的那一剎那,讓那種善法現行嗎?能在被上司當眾羞辱的那一刻,讓它現行嗎?能在看到伴侶崩潰的那一剎那,讓它現行嗎?

如果答案是不能,那它在你的生命中依然是「未得」,無論你看過多少相關內容。算法給出的「已經修過」的感受,是當代人最容易混淆習修與得修的地方。

3.3 「用功勝故」——得修沒有捷徑

得修的對象是「先未得」的善法,所以它不可能靠偶爾撞上一次就擁有。《俱舍論》嚴格到這種程度:你曾經有過、再拿回來、沒有費力——那也不算得修。

這其實是一種慈悲:得修告訴你,別再用「我有過」「我體驗過」「我懂這個道理」來自我安慰。在你沒有用夠的功之前,那個善法對你的生命而言就不是真的屬於你。

當代人最稀缺的就是「用功」——不是忙碌的「努力」,而是有方向、有方法、持續地朝向一個未生善法的精勤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4.1 誤讀一:「得修 = 努力得到新東西」

這是最常見的當代化誤讀。如果把「得修」理解為「努力習得新技能」,那它和「學習」就沒什麼區別了。

澄清: 得修的對象是善法,不是任意技術。技術可以是中性的——學會開車、學會編程,不屬於得修的對象。得修的對象是生命中那種讓心清淨、自在、有力的品質——覺知、慈悲、耐心、不比較的滿足、溫柔拒絕的能力、獨處而不焦慮的能力。這種「善法」一旦在你的心相續裡成就,是可以引發、可以反覆現前的;而技術可能遺忘、可能荒廢。

4.2 誤讀二:「得修 = 第一次體驗到」

很多人把「得修」理解為「第一次體驗到那種狀態」。但《俱舍論》明確:單次體驗不算得。你偶然撞上一次不叫得修,得修的「得」必須達到自在成就——你能穩定地、可引發地讓那種善法現行。

澄清: 第一次體驗是好消息,說明因緣到了;但從「撞上一次」到「屬於你」,中間隔著持續的用功。這是從「種子成就」走到「自在成就」的路。

4.3 誤讀三:「得修 = 習修」(最普遍的錯誤)

這兩個概念在日常語言裡常被混用。習修是善法已生,讓它繼續;得修是善法未生,讓它生起

澄清: 一個很有用的自我檢查——當你決定「要修」某樣東西時,先問:它在我生命中是否曾經真正活出來過? 如果答案是從來沒有,那這就是得修的對象,你需要作意讓它生起;如果答案是曾經有過、現在退了,那重點是習修,讓它繼續熏習、增長。兩種修的用力方式略有不同:得修的初始階段要創造那種善法出現的因緣(環境、導師、共修),習修則更接近重複與鞏固。

4.4 誤讀四:「得修是為了積累功德」

很多解讀會把得修放在「功德銀行」的框架裡——你修一項得一項功德,攢夠了可以兌換更好的果報。

澄清: 《俱舍論》裡講的「修未來,勢力勝故」——得修之力能修未來功德——但這裡的「未來」是指向你心相續裡未來將生起的善法,不是指向某種外在的、跨生的福報結算。得修的對象始終是你自己這條心識流裡善法的成就。

4.5 誤讀五:「得修需要很長時間才有結果」

澄清: 得修的對象不同,所需時間可以差異巨大。一個粗重的未生善法(如從無到有的覺知力),可能需要長期作意;一個相對輕的未生善法,可能一次真誠的作意就能讓它現前。但無論時間長短,關鍵判斷標準不是時間,而是自在成就是否達成——你能「隨時、隨地、穩定」地讓它現行嗎?

4.6 誤讀六:把得修當成「自我提升項目」

當代語境裡,「得修」很容易被翻譯成「personal development」「self-improvement」——一種為了讓自己變得更好的項目。

澄清: 得修的真正位置在解脫道里。它的對象——「未生善法」——指向的是讓心清淨、自在、解脫的方向,而不是世俗意義上的「更優秀、更有競爭力、更有市場價值」。如果一種「善法」的成就,讓你在世間競爭中更如魚得水、但心並不因此更自在,那它很可能不是得修的對象,而只是某種世俗技能的習得。


結語:把一種從未活過的善,活成你的生命

得修這個名字聽起來技術、聽起來冰冷,但它指向的事情非常溫柔——讓你生命中某種從未真正活出來的善,第一次真正地、屬於你地活出來

它不是學習新技能,不是改善自我形象,不是把生活過得更高效。它的對象是那些讓你的心真的變得不同的東西:從未有過的覺知、從未真正給過的真心道歉、從未抵達的不比較的滿足、從未生長出的獨處自在。

《俱舍論》用大王登祚、境土皆來朝貢的比喻告訴你:當這種修達成時,它不是某一項善法孤立成功,而是整個心相續的整合——所有散落的、未被喚起的善,因為這一次真正的得修,齊聚於你。

當代人最大的迷思,是以為「修」就是「努力」二字。得修提醒你:在努力之前,先看準那善法是否真的曾屬於你。如果從未——那麼你要做的,是回到《瑜伽師地論》那句話——「未生善法為欲生故,作意修習」。

作意,是起點。生起,是方向。屬於你,是終點。

這條路上的每一步,都不是別人能替你走的——因為《俱舍論》從一開始就告訴你:「得」不依他相續而立。那條路上的得,只能是你自己的心相續裡,長出來的東西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得修,是以先所未得、未生的善法或功德為對象,作意用功,使之現起、增長並獲得成就的修習。《阿毘達磨俱舍論》限定為“先時未得、用功今得”:若某法過去曾得而後舍失,如今雖重新獲得,卻因並非多用功力而證得,不名得修;先未得法由用功現前,方能憑其強盛勢力修未來功德。《瑜伽師地論》則說:“未生善法為欲生故,作意修習,是名得修。”二論均以“未得”或“未生”為關鍵,但各自在不同的法義體系中說明其範圍與作用。

二、主要闡述

《俱舍論》先辨“得”與“非得”:“得謂獲成就,非得此相違。”得包括未得或已失之後今獲,以及得後不失而成就;非得則與之相反。得、非得只依自相續及擇滅、非擇滅二滅而立,不依他相續或非相續而立。然而,本論不承認“得”為離所依法之外的別實體;所謂成就,只是假名,依善根種子未拔、未損、增長自在之位而建立。生得善與加行得善所說之“得”,也都但假非實。

在修的總分類中,《俱舍論》立得修、習修、對治修、除遣修四種。得修與習修依善有為法建立:未來善法只有得修,現在善法則兼有得修與習修;對治修與除遣修依有漏法建立。因此,有漏善法可具四修,無漏有為法具得、習二修,其餘有漏法則具治、遣二修。本論又以“熏習心”解釋修:定地善法能在心相續中極力熏習,使心成為功德之類,如花燻苣蕂。

得修亦用於說明聖道所修功德。諸道在獲得某地及離染該地之時,能夠修此地與下地無漏功德;唯初盡智現前,能遍修九地有漏功德。論以大王登祚灌頂、境土皆來朝貢為喻,說明初盡智令一切善法“起得來朝”。在斷惑關係上,所治過失與能治功德各分九品,由強道對治弱障;未斷稱成就,已斷稱不成就,而此成就仍是假立,並非實物。

《瑜伽師地論》從修的業用說,八種修業之首為“修故得”:“若先未得殊勝善法,修習令得,名修故得。”從應修法的分類說,則以善、不善及已生、未生分別四修:未生善法欲令生起是得修,已生善法繼續修習是習修,已生不善法令其除去是除去修,未生不善法預作防治是對治修。

在禪定實踐中,行者依初靜慮修無常想等時,對其餘未現前而屬自地或下地的諸想,以及由此所引、或世間或出世間的功德,也能修令增盛清淨、將來生起,並於彼獲得自在成就。《瑜伽師地論》又以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分析“得獲成就”的假立;其中自在成就指對相關法具有自在引發之力,與得修所得的狀態相應。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毘曇部《阿毘達磨俱舍論》通行用語為“得修”,並以“先未得令起今得”“用功得者”為嚴格條件;與之並列者稱“習修、對治修、除遣修”,所依分類為“善有為法”與“有漏法”。

瑜伽部《瑜伽師地論》則依論述層次使用三種相關說法:其一,“得修”,側重為令未生善法生起而作意修習;其二,“修故得”,側重以修為因、以得為果;其三,在禪定操作的四修語境中亦簡稱為“修”,並以“自在成就”表示修後所得的引發能力。該論與《俱舍論》的並列術語亦有一處字面差異:《俱舍論》作“除遣修”,《瑜伽師地論》作“除去修”。現有材料僅涉及玄奘所譯兩論,未提供同一論典的異譯本,故無可據以列舉的同經異譯用詞分歧。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得修與“得”相關而不相同:“得”或“成就”表示所得狀態,得修則表示令未得善法成為所得的修習。《俱舍論》說得是獲與成就的假名;《瑜伽師地論》則由種子、自在、現行三種成就說明其假立。

得修與習修以未得、已得相別:前者令未得善法生起,後者使已得或現前善法反覆熏習。除遣修針對已經生起的不善或有漏所治法,對治修則建立能治,或防止未生不善法生起。《俱舍論》還記載外國諸師於四修外增加防修、觀修,引“善防善護”及“觀發毛爪”為證;迦溼彌羅論師則分別將二者攝入對治修、除遣修。本論並列記述此異說而未另立共同名稱。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阿毘達磨俱舍論》:“諸所言修,唯先未得令起今得,是能所修……若先未得,用功現前,能修未來,勢力勝故。”

《阿毘達磨俱舍論》:“立得修習修,依善有為法;依諸有漏法,立治修遣修。”

《瑜伽師地論》:“若先未得殊勝善法,修習令得,名修故得。”

《瑜伽師地論》:“未生善法為欲生故,作意修習,是名得修。”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尊者世親造、唐玄奘譯,毘曇部)於「四修」框架中安立「得修」一名。論中明言修有四種:一得修、二習修、三對治修、四除遣修,並以頌「立得修習修,依善有為法,依諸有漏法,立治修遣修」判其體性——得修與習修二者依「善有為法」而立,對治修、除遣修則依「諸有漏法」而立;故得修之體即善有為法,此為本論界定得修最直接的術語形式。

就「修」之得名,本論釋「脩名何義?謂燻習心」:以定地善法於心相續中極能燻習,令成德類,喻「如花燻苣蕂」,故獨名為修;此處等引善之體為三摩地及其自性俱有法。得修既屬四修之一,亦在此「燻習令成德類」之義下成立。

本論界定「所修」之判準尤為關鍵:「諸所言修,唯先未得令起今得,是能所修」——必是先前未得、今以功力方得現前者,乃名所修;若法先時曾得而後棄捨,今雖還得,亦「非所修」,以其非設劬勞而證得故。又「若先未得,用功現前,能修未來,勢力勝故;曾得而起,不修未來,非多功起,勢力劣故」:以初得之用功現前為能修未來,取其勢力殊勝;曾得再起則不修未來,以功力少而勢力劣。是知本論所謂得修,正取「先未得、今用功令現前」此一初得之勢用,而非泛指一切重現之法。

論中復以聖道現起之相狀形容此初得之盛勢:唯初盡智現在前時,力能遍修九地有漏,不淨觀等無量功德能縛眾惑斷無餘故,「如能縛斷,所縛氣通」;又喻「自心今登王位,一切善法起得來朝」,「譬如大王登祚灑頂,一切境土皆來朝貢」,以顯初得之時眾善並起。

與「得」相關之名相,本論於〈得〉處另有界定:「得謂獲成就,非得此相違,得非得唯於自相續二滅」——得即獲與成就,非得為其相違,且得、非得唯就自相續及二滅(擇滅、非擇滅)而說。此「得」義為得修之「得」字提供本論內部之訓釋:得修之得,即此「獲、成就」義,就自相續而轉。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將「得修」置於「四修」的整體框架中加以界定。論中明言:「略有四修。一、得修,二、習修,三、除去修,四、對治修。」四者各有所對:得修針對「未生善法」,習修針對「已生善法」,除去修針對「已生不善法」,對治修針對「未生不善法」。

就「得修」本身而言,論中給出的基本定義為:「未生善法為欲生故,作意修習,是名得修。」 此即修習所得功德令其現前之義——善法尚未生起,行者以作意為方便,修習令彼善法得以生起。論中用語為「作意修習」,而非泛稱「修行」或「用功」,顯示其重視心所法中「作意」一法在修習中的樞紐地位。

論中進一步以具體觀行舉例說明得修的內涵:「如有一,依初靜慮,或修無常想,乃至或修死想,彼所有餘不現前想;或自地攝、或下地攝;及彼所引諸餘功德,或是世間、或出世間;皆能修彼令其增盛清淨當生,於彼獲得自在成就。是名得修。」 此段揭示得修有三個要點:第一,所依為「初靜慮」等定地,非散心位之泛修;第二,所修對象不僅限於當前現前之想(如無常想、死想),更包括「餘不現前想」——即屬於自地或下地所攝、尚未現前的其他善想;第三,範圍擴及「彼所引諸餘功德」,不論世間或出世間,皆能修令「增盛清淨當生」,並「於彼獲得自在成就」。

由此可見,《瑜伽師地論》所說「得修」的核心義涵,不僅是令未生之善法初次生起,更包含令已修所引之功德增盛、清淨、當來生起,且於彼獲得自在。此較一般將「得修」僅解為「令未生者生」更為寬廣。

論中又以「習修」作為對照:「即於彼彼無常等諸善想作意思惟,或於善法由習修故,皆現修習,是名習修。」 習修重在已生善法之反覆現前與串習,而得修重在未現前功德之引發與成就。二者一為「令生」,一為「令熟」,構成善法修習的前後兩階段。

此外,論中將四修總攝為二:「防護受持修」與「作意思惟修」,其中「修身,名防護修;修戒,名受持修;若靜慮地作意修,若諦智地作意修,總名作意思惟修」,而「初作意修,名為修心;第二作意修,名為修慧」。 得修既以「作意修習」為體,即攝於此「作意思惟修」中,與定慧二學相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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