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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遍知

prahāṇapari-jñā

以斷除煩惱為體的遍知機器生成

類型 果位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斷遍知」這三個字,拆開看是「斷」+「遍知」。表面讀來像是「靠斷除而得到的全面瞭解」,但真正讀進《阿毘達磨俱舍論》和《瑜伽師地論》後會發現,這個詞的著眼點極為特殊——它不是說「我去斷」的那個動作,也不是說「我懂了什麼」的內容,而是說當煩惱真的被切斷、離系得已經到手之後,那個狀態本身所取得的一個專屬名稱。

把它翻成現代話:「斷遍知」是煩惱斷除後,憑著特定條件被正式安立起來的那份「遍知」。「遍知」(parijñā)也不是日常說的「什麼都知道」,而是特指一種在殊勝位才被命名的認識形態。論裡說「諸斷總立九種遍知」——九個特定的斷果位,才配得上「遍知」這個名字;其餘的斷,雖然也是斷,但不叫遍知。這是讀這個概念的第一個關鍵:斷和遍知之間,不是因果順敘(先斷後知),而是一種「以斷為依而安立知」的關係——斷是實質,知是名稱。

(一)兩層詞義拆解

斷(prahāṇa)—— 不是「忍一忍」「壓下去」

《瑜伽師地論》分辨了三種斷的形態,要先把它們分清楚,因為整個斷遍知是建立在「離系斷」之上的:

- 諸纏斷:煩惱現前發作時被截斷,比如怒火衝上來那一瞬間被壓下去,或者貪念浮起時被觀察後消退。這是當下、顯現的切斷。 - 隨眠斷:煩惱沒現前時,那個潛伏在識流裡的種子、習氣、慣性也被連根拔起或削弱到不再能生起現行。 - 離系斷:等同於隨眠斷,特別強調「離系」——煩惱不再能繫縛你。

斷遍知所依據的,是後兩者;前者的「纏斷」雖然也是斷,但只是暫時對治,不能叫遍知。論裡明說「斷後六根對境,能安住於舍、正念、正知,不再對可愛、可瞋、可痴之法生起貪、瞋、痴」——這就是離系斷的狀態,不是壓住情緒,而是它自然不再生。

遍知(parijñā)—— 不是「全部知道」

「遍知」在佛教辭彙裡常常容易被誤讀為「全知」。在斷遍知這個語境裡,它有兩個清晰的邊界:

1. 它不由諸根所攝——不是眼耳意等感官對境的認識,不是「我看到了」「我理解了」那種認知。 2. 它就特定斷果位安立——煩惱斷了、離系得到了,才在這個殊勝位被命名為遍知。它是對「已斷之事」的確認和標記,不是對象性的「認識」。

簡單說:斷遍知 = 煩惱真的離了 + 條件具足 → 那個狀態所取得的名字。名字背後是實實在在的解脫果位。

(二)九種遍知的具體結構

《俱舍論》和《瑜伽師地論》都說九種遍知,但組合方式略有不同。下面以《俱舍論》為主,《瑜伽師地論》做對照,因為《瑜伽師地論》把義理講得更透。

第一組:見道所斷六種

「見道」是聖者第一次真正看見四聖諦的那個階段,煩惱在那裡是頓斷的——不是慢慢磨,是當下見到法的真實面貌,與見惑(對四諦的錯誤認識)相應的煩惱整批被切斷。

把「三界 × 四諦」做一個組合,原本可以是十二種斷,但論中把它合併為六:

| 界別 | 所斷煩惱的所屬 | 遍知名 | |---|---|---| | 欲界 | 苦諦、集諦所斷(合) | 第一遍知 | | 欲界 | 滅諦所斷 | 第二遍知 | | 欲界 | 道諦所斷 | 第三遍知 | | 色界、無色界(合) | 苦諦、集諦所斷(合) | 第四遍知 | | 色界、無色界(合) | 滅諦所斷 | 第五遍知 | | 色界、無色界(合) | 道諦所斷 | 第六遍知 |

《瑜伽師地論》採取的拆分更細:把苦集分開、滅分二、道分二,總共還是六,但每種各居一位。這裡的義理是:所斷的煩惱,依「繫於哪一界」與「對應哪一諦」兩個維度被精確分類。欲界系煩惱和色無色界系煩惱對治不同,所以分開列。

為什麼《俱舍論》把苦集合、又把色無色界合?《俱舍論》的邏輯是:見苦與見集所斷的煩惱相性相近(同是染慧為主),合為一種;色界和無色界雖然層次不同,但同屬「上界」,對治之道大類相同,故合立。細節差異在此不展開,重點是:這六種遍知對應的是見道位對見惑的六個精確面向。

第二組:修道所斷三種

「修道」是見道之後,用已經看見的法去反覆修行的階段。這裡的煩惱(修所斷)不能頓斷,要「數數修道」慢慢磨。三種遍知依三界次第而立:

1. 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欲界所有修所斷煩惱全斷,加上先前見道所斷的諸斷,總集而立。 - 「五順下分結」是五種把眾生往下(向欲界、向惡趣)牽引的結:身見、疑、戒禁取、欲貪、瞋恚。 - 這一個遍知對應的果位是不還果(阿那含)——不再返回欲界受生。

2. 色愛盡遍知——色界所有修所斷煩惱全斷。 - 「色愛」是對色界(仍帶形質的禪天)的貪愛。 - 為什麼這個要單獨立?因為對治色界煩惱所用的進路和對治欲界不同。

3. 一切結永盡遍知——無色界所有修所斷煩惱全斷,並總攝先前諸斷,總集而立。 - 「一切結永盡」意味著三界一切結都徹底斷盡。 - 對應的果位是阿羅漢果——無學位,再沒有可學的了。

這三個名稱要記住:《俱舍論》用的是「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色愛盡遍知、一切結永盡遍知」;《瑜伽師地論》則用「下分結斷、色愛盡、無色愛盡」(另一處又寫「色貪斷、無色貪斷」)。同樣的內容,不同譯師的措辭。

(三)五緣:不是斷了就叫遍知

這一節是整個概念最容易被忽略、卻最關鍵的部分。論中明說:並非凡有斷法便立即取得遍知之名。 斷,要配上特定條件,才在九個殊勝位被命名為遍知。

條件有五,義上總攝:

1. 無漏離系得:取得了不雜染的解脫果。沒有這個,得再多也只是世間的戒定。 2. 缺有頂:沒有滯留在「有頂天」(三界最高處)。論中這是用來區分「已超越」與「還卡在某處」的界線。 3. 滅雙因:滅掉了「雙因」——即見所斷煩惱中兩類根本性的繫縛(分別是「見取」與「疑」,或某些版本寫為染汙慧相應的兩種)。論中說滅雙因意味著見惑的核心部分已經斷除。 4. 越界:全離某一界的煩惱等法。從欲界越到色界、從色界越到無色界、從三界越出去。 5. 離俱系:從同時繫縛多處的煩惱中解脫出來。論中說它的作用已含攝在滅雙因和越界中,故不另列。

把這五緣記成一句話:有解脫的果 + 不再卡在高處 + 核心見惑已斷 + 真實跨越了某個界——這四件事同時具足,那個斷才被命名為遍知。否則,即使已斷,仍只是「斷」,不是「遍知」。

這層「有名字 vs 沒名字」的區分,讀到後面會發現非常重要——它關係到「自認為解脫了」和「真實解脫」的差別。

(四)遍知不是累積品,是動態位

這是《俱舍論》特別精彩的一段,也是當代讀者最容易理解錯的部分。

我們直覺會想:「我修了第一種,再修第二種,再修第三種……應該像集點一樣,越來越多吧?」——錯。論中說:

- 異生(凡夫)一個遍知也不成就——連名字都掛不上。 - 聖者入見道後,到「集法忍」這一步仍不成就遍知;從「集法智」起,依次成就一、二、三、四、五種。 - 入修道後,到「道類智」這一步,在還沒有全離欲界染的狀態下,最多同時成就六種——前六種都掛在身上。 - 但是! 一旦全離欲界染(六種裡和欲界有關的那幾種加上先前諸斷),論中說「總集為順下分盡一種」——多個斷被合併、壓縮成一個總名。 - 色愛永盡而還沒全離無色愛時,身上只掛兩個:下分盡 + 色愛盡。 - 住無學位(阿羅漢)時,只掛一個:一切結永盡遍知

為什麼會合並?因為同時具足「越界」與「得果」兩個條件——一旦越了界、得了果,先前那些分散的遍知就被收攏成一個更高的總名。

這個動態告訴我們:遍知不是收藏品,不是越多越好;它是對當下所處解脫位的標記。到了阿羅漢,前面六個名字都被「一切結永盡」這一個總名所攝。遍知隨位變化,不是固定累積。

(五)遍知與遍智:「知」與「斷」的先後相資

《瑜伽師地論》在「無我觀察」那一脈絡裡,把「遍智」與「斷」並列:

- 遍智:先以「法住智」(對緣起法的智慧)對諸行觀察無我、無我所、無相互系屬,取得決定的遍智——這是「知」的完成。 - :再反覆修習,舍除相應的隨眠——這是「斷」的完成。 - 關係:未得遍智者先令得遍智;已得遍智而未永斷者,則於先所得遍智數數修習而得永斷。

所以「知」是「斷」的前導——沒有看清,就斷不乾淨;「斷」使「知」落到實處——看清了不去斷,知也只停留在觀念層。

這層關係在當代特別要記住:斷遍知既需要遍智(看清楚)作為前導,也需要真正的斷作為依據——兩者缺一,遍知不成立。

(六)內道 vs 外道:為什麼只有「正斷遍知」

《瑜伽師地論》對舉內外道時,使用了「斷遍知論」與「正斷遍知」這兩個詞,非常關鍵:

- 外道也宣說斷遍知,但論中指出:他們「只能隨分舍欲取,或隨分處理見取、戒禁取,不能就一切取安立正斷遍知」。特別是我語取(對「我」這種見解的執取)還沒捨離,所舍的諸取將來還可能再取,所以只能算「分斷」,不是全斷、永斷、究竟。 - 內法大師則與此相違——能就一切取施設正斷遍知,是全斷、永斷、究竟。

這一段對當代讀者特別重要:斷遍知不是某個派別的「進階獎勵」,而是對「真實解脫」這件事本身的標準設定。 凡是還留著根本性的「我」之執取、凡是所斷還可能再起的,都還不到正斷遍知。

二、生活裡的走查

斷遍知是阿毘達磨層次的概念,但它所說的事——「我以為我斷了,實際上斷了沒?」、「我以為我懂了,實際上懂了沒?」——在當代生活裡非常具體。

場景:一位長期自我修養的城市人

想像一位 40 歲出頭的都市專業人士,做了十年正念練習、看了不少心理學和佛學書籍、上過一些工作坊,自己覺得情緒管理「還不錯」。

某天和一位多年不見的老同事重逢,老同事劈頭說:「你現在氣質跟以前完全不一樣了,以前你看起來總是憋著一股煩躁,現在好像鬆了。」他心裡一動:「我這算不算『斷了』?」

讓我們用斷遍知的三層結構走一遍:

第一層:纏斷的層次——日常情緒的當下截斷

他能做到的是:怒火上來時覺察到,呼吸三次,讓它過去;焦慮湧起時注意到身體反應,給自己一段空間。這就是諸纏斷——煩惱現前時能截斷。

但他自己也觀察到:同樣的觸發點,火還會再起。比如每逢季度考核、團隊有人犯錯,某種深層的不耐煩還是會浮上來,只是他應對得快。

按斷遍知的標準:纏斷不等於離系斷,不叫遍知。

第二層:隨眠斷的層次——習氣、模式、潛臺詞

他開始往更深的層次看:「我是不是對某類人、某類情境有結構性的反應?」比如他發現自己對「權威的隨意評價」特別敏感,會議上被高層一句不鹹不淡的話刺到,回家就會悶一晚上。

更深處還有一個模式:他隱約覺得,自己所有的努力都在維護某種「我是有用的人」的形象——這已經接近《瑜伽師地論》說的我語取還沒捨離的狀態。

按斷遍知的標準:這一層還沒真斷,連離系的邊都沒摸到,更談不上遍知。

第三層:遍智前導——看清楚

他讀到《瑜伽師地論》「遍智及斷」那段,明白了一件事:光修不觀不行,觀得不深也修不下去。他需要先用「法住智」去觀察:哪些反應真的是煩惱?哪些其實是合理的邊界感?哪些是「我」這個設定自動生成的?

這就是「未得遍智者先令得遍智」——先去弄清楚法,再談斷。

第四層:越界與得果——實際的跨越

這位元都市人忽然領悟到一個簡單的事實:他這十年做的,更多是「在欲界裡把火壓得更小」,而不是「從欲界越出來」。他把斷遍知對應九種的結構往自己身上一照,發現自己卡在第一組六種見道遍知都沒成就的位置上,更別提修道的三種。

這個「卡住了」的看見,本身是一種遍智的萌芽——他現在看清了自己的位置。但從看清到真斷(五緣具足),中間還隔著整個解脫道的全程。

走查的關鍵發現

這位都市人在走查過程中,自然地經歷了三個當代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1. 把纏斷當遍知:能壓住情緒不等於斷了。當代正念文化尤其容易讓人把「覺察到情緒」誤認為「情緒沒了」。 2. 把讀書上課當遍智:看了書、上過課不等於遍智。遍智要對諸行無我、無我所、無相互系屬取得「決定」認識,不是聽懂道理。 3. 把局部鬆動當全斷:對某些煩惱有改善,不等於對「我」這個根設定的執取有鬆動。後者沒動,前面再多的鬆動,都還在「分斷」層次。

按《瑜伽師地論》內外道對舉的標準,這位都市人所有的鬆動都還在「分斷」,還不到「正斷遍知」。但這個看清自己還沒到的本身,是朝向遍智的正確一步。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斷遍知這個概念,對當代人的價值有三層:

第一層:保護我們不在「自我感覺良好」裡迷失

當代是個高度概念化的時代。我們讀過的、學過的、看過的,比上一代人多了幾個量級。但讀過不等於懂了,懂了不等於斷了,斷了不等於永斷。

斷遍知最銳利的地方,是它在「斷」和「知」之間畫了一道硬界線,並且明確說:凡是不具足那五緣的斷,都不叫遍知。 這對當代人的實用意義是:給自己一個誠實的標尺——不是「我感覺我放下了」,而是「條件具不具足、是否全斷永斷、是否可能再起」。

第二層:給出動態而非靜態的自我定位

當代人最焦慮的,往往是「我現在到底在哪裡」——是入門了?進步了?卡住了?斷遍知的九個位次和它們隨聖者位次動態變化的特性,提供了一種不依賴成就感的自我定位方式:你可以同時知道自己離某些遍知還遠,也知道前面的斷是實在的。

特別是「六種遍知同時具足,後來合併為一」這個動態——它告訴我們:曾經具足的東西,不會因為合併而消失,它被包含進更高位的遍知中。 這對當代修行者很重要:你已經走過的路不會作廢。

第三層:守住「正斷」的標準,避免自我矮化也避免自我膨脹

《瑜伽師地論》對內外道的對舉,看起來像古代宗教爭議,但實質上是在設定「什麼才配叫正斷遍知」的標準:全斷、永斷、究竟;對一切取施設;不留根本性的我執;所斷不會再起。

對當代人而言,這個標準是一把雙刃劍:

- 一方面,它保護我們不自我矮化:「我修了一陣子,怎麼還有煩惱?是我不行嗎?」——答:不一定要到處才是修,斷有諸纏斷、隨眠斷、離系斷三層次,能往前一步都是實在的。 - 另一方面,它保護我們不自我膨脹:「我跟著某個上師、某個傳統,已經『開悟』了」——但如果所斷還可能再起,如果我語取還在,那就還沒到正斷遍知。

這個標準不為任何宗派服務,它服務於「真實解脫」這件事本身。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遍知」就是「什麼都知道」

澄清:斷遍知中的「遍知」不是全知。它是對「已斷之事」的專屬命名,不由諸根所攝,不對境認知。把它當成「我什麼都懂」是雙重誤讀——既錯了「知」的對象(它不是對外境),也錯了「遍」的範圍(它只在九個殊勝位成立)。

誤讀二:「斷遍知是我去斷的那個動作」

澄清:斷遍知是斷完成後、依斷而安立的知。斷本身由無漏道和諸淨近分(接近解脫的清淨階段)來做;斷遍知是那個斷的果所取得的名字。這個區分很細但很重要:把斷遍知理解成「斷的動作」,會讓人以為只要用力去斷就叫遍知——其實斷了還要條件具足才叫遍知。

誤讀三:「我修到第五種遍知,比修到第一種厲害」

澄清:遍知不是累積品。論中明說,到阿羅漢位反而只成就「一切結永盡遍知」一種——前面的都被合併進去了。位次越高,能同時掛的遍知名越少,但內涵越深。 用「集點數」的心態去看,會完全錯過這個動態結構。

誤讀四:「我已經看開了,所以遍知了」

澄清:要看清三件事—— 1. 看開是纏斷、隨眠斷、還是離系斷?哪一層? 2. 條件具不具足?有沒有真實跨越某個界?有沒有取得無漏離系得? 3. 所斷會不會再起?如果所斷還可能再起,按《瑜伽師地論》的標準,還沒到正斷遍知。

「看開」是個文學詞,不是阿毘達磨的斷。斷遍知要求的是結構性的、可驗證的、五緣具足的斷,不是主觀感受上的鬆動。

誤讀五:「任何靈性傳統的修煉到了極致都算斷遍知」

澄清:論中明說,外道只能「隨分」斷,不能就一切取施設正斷遍知——特別是我語取未舍、所斷可能再起。所以斷遍知不是某個文化圈的內部獎勵,而是對真實解脫的標準設定。這個標準不在文化層面運作,在實質層面運作——你真的把煩惱全斷了、斷得不能再起了、連「我」的執取都鬆動了,那就是斷遍知;沒到,說得再漂亮也不是。

誤讀六:「斷遍知是高階修行人才需要懂的,普通人不用管」

澄清:斷遍知的義理是阿毘達磨層次的,但它的精神是面向每一個認真對待自己的人——「我以為我斷了,真的斷了嗎?」 這個問題,每個嘗試過自我修養、戒菸戒酒戒拖延、修復關係的人都問過。斷遍知提供的是這個問題的精確版答案:要看斷的層次(纏/隨眠/離系)、看條件(五緣)、看位次動態、看有沒有結構性的越界。

不需要成聖才能用這個概念看自己。它首先是一面鏡子,不是獎章。


斷遍知這個概念,在整個解脫道的位置是這樣的:它是從「道」(能斷的無漏道與諸淨近分)到「果」(煩惱真實斷除、離系得到手)之間那座橋的名字。 道做完了它的工作,斷是真實發生的事,遍知是那個斷被精確標記、被命名、被辨認的認知活動。三者缺一,解脫的整幅圖畫都不完整。

當代人讀這個概念,最容易讀過、讀淺。讀過,是因為它術語密集、不易親近;讀淺,是因為「斷」和「知」在現代漢語裡都被讀得太輕。佛教這裡說的「斷」,是那種根性的、習氣層的、跨界的、不再起來的斷;說的「知」,是那種不由感官、就斷果位安立、不被概念誤導的知。 兩個字都重,所以讀起來要慢一點、停一停,讓它的重量沉下來。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斷遍知(prahāṇapari-jñā)是就煩惱等法已斷、離系得已經成就,並具足相應條件而安立的遍知。《阿毘達磨俱舍論》說“諸斷總立九種遍知”,表明這裡的“遍知”不是泛指認識所緣,而是“煩惱等斷”“法斷”或“離繫得”在殊勝位中所得的名稱。《瑜伽師地論》亦明言九遍知皆屬“斷遍知攝”,其核心在於由通達四諦或永遠超越諸界而斷煩惱,不是由諸根所攝的一般認知。

二、主要闡述

兩論都以九種說明斷遍知,並分為見道方面的六種與修道方面的三種,但前六種的組合方式不同。

《俱舍論》所說見諦所斷六遍知,依欲界及色、無色二界組分別建立。欲界見苦、見集所斷合為一種,見滅與見道所斷各為一種,共三種;色界、無色界合為一組,也依苦集、滅、道建立三種,合計六種。修道所斷的三種則依三界次第安立:欲界修所斷盡,並總攝先前諸斷,名“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色界修所斷盡,名“色愛盡遍知”;無色界修所斷盡並總攝先前諸斷,名“一切結永盡遍知”。色界與無色界分別建立,是因為二者對治不同。

《俱舍論》又指出,並非凡有斷法便立即取得遍知之名。六種見道忍果須具三緣:取得“無漏離繫得”、缺有頂、滅雙因;三種修道智果除前三緣外,還須“越界”,即全離某一界的煩惱等法。論中也提到“離俱繫”,但認為其作用不出滅雙因與越界,故不另列;若依義總括,安立遍知共有五緣。

遍知的成就隨聖者所住位次而變化,並非九種固定逐項保存。異生不成就遍知;聖者入見諦後,至集法忍仍未成就,此後從集法智等位逐次成就一至五種。入修道後,自道類智起,在尚未全離欲界染等情況下可成就六種;全離欲界染時,多種斷總集為順下分盡一種;色愛永盡而尚未全離無色愛時,成就下分盡與色愛盡二種;住無學位則只成就一切結永盡遍知。不還果與阿羅漢果之所以各將多種斷總立為一種遍知,是因同時具足“越界”與“得果”二緣。煩惱等斷只在九種殊勝位取得遍知之名,而斷由道力所得;能斷之道說為“無漏”及“諸淨近分”。

《瑜伽師地論》將九遍知概括為兩類建立因緣:由通達四諦而斷,依所通達之諦及所繫界的同異建立六種;由永度諸界而斷,依永度劣界、中界、妙界建立三種。該論並從斷惑過程說明:對治道生起,使煩惱不再生而得無生法,稱斷其相應;相應既斷,也不再緣取境界,故亦可從所緣說斷。見道所斷由諦現觀頓斷,修道所斷須數數修道而漸斷;煩惱斷又分“諸纏斷”與“隨眠斷”,“離繫斷”即隨眠斷。斷後六根對境,能安住於舍、正念、正知,不再對可愛、可瞋、可痴之法生起貪、瞋、痴。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俱舍論》將前六種按欲界三種、色無色界合立三種排列,使用“見諦所斷”“見苦、見集、見滅、見道所斷”等語;後三種稱“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色愛盡遍知”“一切結永盡遍知”。

《瑜伽師地論》則將欲界與色、無色界分別配對:苦集所斷分二種,滅所斷分二種,道所斷分二種;後三種說為“下分結斷”“色愛盡”“無色愛盡”。同論另一處又將後二者表述為“色貪斷”“無色貪斷”,並說九遍知是六現觀中“一”所得之果,但該段沒有進一步指明是哪一種現觀。

此外,《瑜伽師地論》在內外道對舉處使用“斷遍知論”與“正斷遍知”。外道雖宣說斷遍知,卻只能隨分舍欲取,或隨分處理見取、戒禁取,不能就一切取安立正斷遍知;我語取仍未捨離,所舍諸取將來亦可能再取,故不稱全斷、永斷、究竟,內法大師則被概括為與此相違。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斷遍知與“遍智”既相關又有區別。《瑜伽師地論》在無我觀察中說“遍智及斷”:先以法住智於諸行無我、無我所及無相互系屬取得決定遍智,再反覆修習,舍除相應隨眠而成畢竟斷。未得遍智者先令得遍智;已得遍智而未永斷者,則數數修習先得遍智以成永斷,顯示知為斷的前導,修習使所知落實為究竟斷。

“善遍知”著重觀察所除之相及其出離,從而善能遍知識;“通達智”與“善清淨見”分別標示相關的通達與清淨面向。“離繫得”是《俱舍論》說明斷遍知成立的重要內容與條件;“諸纏斷”“隨眠斷”“離繫斷”則是《瑜伽師地論》分析斷煩惱形態的術語。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阿毘達磨俱舍論》:“諸斷總立九種遍知。”

《阿毘達磨俱舍論》所列修斷三名:“五順下分結盡遍知”“色愛盡遍知”“一切結永盡遍知”。

《瑜伽師地論》以九遍知為“斷遍知攝”,並以“諸纏斷”“隨眠斷”“離繫斷”辨析煩惱之斷。

《瑜伽師地論》又以“斷遍知論”“正斷遍知”標舉對一切取全斷、永斷而至究竟的要求。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斷遍知」一詞,指以斷除煩惱為體性的遍知。其論述要點如下:

一、九種遍知之總立 世親總立九種斷遍知,以貫攝種種有漏法之斷事。

二、九種之分類 六為見諦所斷煩惱之斷所立,三為修道所斷煩惱之斷所立。

(一)見諦所斷六遍知:欲界繫見苦與見集所斷合立一遍知,見滅與修道所斷各立一遍知,故欲界得三遍知;色、無色二界亦各三,合為六遍知。

(二)修道所斷三遍知: 1. 欲界繫修道所斷等斷立一遍知,「應知即是五順下分結盡遍知」; 2. 色界繫修道所斷等斷立一遍知,「應知此即是色愛盡遍知」; 3. 無色界繫修道所斷等斷立一遍知,「即一切結永盡遍知。此亦並前合立一故」。

三、別立色、無色修道所斷之因 論主自問:何以色、無色界修道所斷別立遍知,非見所斷?答:「以修所斷治不同故。」

四、諸斷之四緣 論標斷之四緣:「遍知所緣故,斷彼能緣故,斷彼所緣故,對治起故斷。」

五、立九遍知之緣 有漏法斷雖多體位,由四緣故立九遍知,即頌所說「得無漏斷得,及缺第一有,滅雙因越界」。

(一)三緣立六忍果: 1. 得無漏離繫得——成就無漏之離繫得; 2. 缺有頂——已缺三界最上之有頂; 3. 滅雙因——滅除見苦、見集所斷之遍行因。 論雲:「諸斷要具如是三緣立遍知名,闕則不爾。」如異生位雖亦得斷而無無漏斷得、未缺有頂,故雖得斷不名遍知;聖位從入見諦至苦類忍現行以前,亦未具足三緣;至後法智、類智位中三緣方具,方於一一位建立遍知。

(二)四緣立三智果: 於前三緣加「越界」一緣。「言越界者,謂此界中煩惱等法皆全離故。」

又有立「離俱繫」亦是一緣,故立遍知緣「總有五種」。然其與滅雙因及越界緣,「用無別故,雖義有異而不別說」。「雖諸越界位皆滅雙因,而滅雙因時非皆越界」,故滅雙因外別立越界緣;「滅三地雙因未立遍知故」。

六、相關提示 頌曰:「無漏能斷惑,及諸淨近分。」

七、術語特徵 本論以「斷遍知」、「遍知」為通稱;以「見諦所斷」(亦作「見所斷」)、「修道所斷」(亦作「修所斷」)分類;又以「忍果」、「智果」分攝六、三種;並立「缺有頂」、「滅雙因」、「越界」、「離俱繫」等名以判分位之別。文中獨特側面在於:以三界、見修二位之斷,配合四緣之緣別,總立九種斷遍知,並各以專名標定(色愛盡、一切結永盡、五順下分結盡等)。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於「斷遍知」(以斷除煩惱為體之遍知)之論述,可歸納為以下數端:

一、九遍知以斷遍知為體、不攝於根。經文明言:「此九遍知,斷遍知攝故,非根所攝。」其九者為:(一)欲繫苦集見所斷斷、(二)色無色繫苦集見所斷斷、(三)欲繫滅見所斷斷、(四)色無色繫滅見所斷斷、(五)欲繫道見所斷斷、(六)色無色繫道見所斷斷、(七)下分結斷、(八)色愛盡、(九)無色愛盡。此即以「見所斷」配四諦,再以「下分結斷」與「色、無色愛盡」攝盡一切煩惱之斷盡遍知。

二、遍知由二緣建立。經雲:「遍知略由二緣而得建立。一、通達諦斷故;二、永度界斷故。」由「相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立二遍知;由「相不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立四遍知;又由永度劣界、中界、妙界各立一遍知,合前共成九遍知。此處之「分」與「界」皆為斷煩惱所觀之相與所度之界。

三、煩惱斷有頓漸之別。經中區分見斷、修斷:「見斷煩惱頓斷,非漸」,由現觀智諦現觀故,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之見斷煩惱;「修斷煩惱漸次而斷,數數修道方能斷故」。

四、纏斷與隨眠斷之兩類。「諸煩惱斷,當知多種,略則為二:一、諸纏斷,二、隨眠斷。」現行貪瞋乃至邪見之斷屬於纏斷;而「離繫斷,即是隨眠斷」,指根本隨眠之永斷。

五、六現觀得九遍知果。經問答雲:「六現觀得九遍知」,一一對應前述九遍知之建立;「此六現觀,誰得幾遍知果?答:一得九遍知果,餘不得彼果」,明唯有一人圓滿成就九遍知之果。

六、遍智與斷皆具三相。「由三種相,於諸行中,應知無我遍智及斷:一、於內遍智,二、於外遍智,三、於內外遍智。斷亦如是,隨其所應。」由法住智得決定遍智,數習此故捨彼相應之隨眠,得畢竟斷。此中以「法住智」與「決定遍智」之銜接,顯示遍知於斷煩惱之實際進程。

七、內外師於斷遍知施設之別。經以「斷遍知論」之施設判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之不同。外道師唯以「本契出家捨欲」之故於欲取立斷遍知;視情境節,於見取、戒禁取亦能隨分施設;至於「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故於我語取不能施設斷遍知;又彼雖暫捨而當來還取,「未永斷故」。內法大師則「當知一切與上相違」,於一切取皆能施設究竟之斷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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