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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法

pariśuddha-dharma

遠離煩惱染汙的清淨之法。機器生成

類型 總綱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日常經驗中,“清淨”往往是一個洗滌與去汙的過程:洗掉手上的泥沙、濾掉水中的雜質、或者通過深呼吸排遣心中的焦慮。我們習慣性地認為,存在一個“原本乾淨的東西”,後來被“髒東西”汙染了,然後需要通過某種手段“把它洗乾淨”。

然而,在《大寶積經》等大乘經典的深層義理中,“清淨法”(Pariśuddhadharma)完全顛覆了這種二元對立的世俗認知。

“清淨法”並不指某種洗滌乾淨之後的特殊狀態,也不是世俗概念裡與“汙穢”相對立的“乾淨”。它指的是“本性皆空、無相且本自清淨”的諸法實相。從整個解脫道的框架來看,“清淨法”既是佛陀所證悟的終極實相(法性維),也是修行者用來破除執著、斷除煩惱的核心對治力(修行維)

要透徹理解“清淨法”,必須從古典經文的三重維度來把握:

1. 實相維:本性空寂與無相清淨(非染非淨)

經典雲:“空無性,以無相故彼得清淨……無住無起、無所建立、本性清淨。” 世俗所謂的乾淨,是建立了“汙染”與“清淨”的對立。但在第一義諦(終極真實)中,一切萬法本身並沒有固定的自性(空無性)。因為沒有固定不變的實體特徵,所以它是“無相”的;正因為“無相”,它才被稱為“清淨”。 這種清淨是“非染非淨”的絕對特質。它不是“把髒東西洗掉”,而是它本來就“無住無起、無所建立”,從一開始就沒有任何能被汙染的實體基礎。眾生之所以覺得痛苦和被汙染,是因為“乘虛妄輪、受虛空輪系縛”,把虛妄不實的概念當作了實體,自己綁住了自己。

2. 唯心與法性維:心法不相應與無垢真實性

我們在生活裡常說:“這件事徹底搞砸了我的心情。”似乎外在的因緣(攀緣)可以直接侵入並汙染我們的內心。 但《大寶積經》指出:“攀緣、因緣與心不相應。以第一義觀察,無有少物可相應若不相應。” 在本質上,外在的因緣、攀緣與心性,並不是像水和墨汁那樣可以混合在一起的實體。心性與法性本來就是“無垢染”的,“本無憂惱、無靜無嬈”。 經典裡更有一句極其深刻的洞察:“黑法體性爾,必當穢淨法。彼不汙心者,佛知彼非處。”在現象界,惡法(黑法)確實具有遮蔽、染汙善法(淨法)的傾向;但從根本實相上看,那些黑法根本無法真正汙染到“本自清淨”的心性本體。佛陀正是洞察到了這種“黑法無法真正汙染心性”的真相。

3. 修行實踐維:對治煩惱與深心信解

如果一切法本自清淨,那修行還有什麼用? 經典給出了清晰的對治邏輯:“能知清淨法,對治於煩惱。” 修行不是去創造一個“清淨”,而是通過如實了知“本自清淨”的實相,來熄滅虛妄的煩惱。當修行者建立起“深心信清淨”的堅定信解——即不再被現象上的染淨、得失所惑,深深確信法性本空本淨時,執著失去了依託,“則一切煩惱盡”。這種基於實相的智慧,能產生不可動搖的斷惑力量。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不把“清淨法”停留於抽象的名詞,我們可以用當代人最熟悉的日常場景——職場中的一次“危機應對”與情緒爆表,來按經典定義逐步走一遍。

場景:深夜,你突然接到領導通知,重要項目出了嚴重紕漏,需要你立刻加班收拾殘局,甚至可能面臨扣績效或裁員的風險。

* 步驟一:觸境——黑法(惡法)與染汙感產生 * 現象:突如其來的危機感、憤怒、焦慮包圍了你。你覺得“我的生活被搞砸了”、“我的心情徹底髒了”。 * 映射:這是現象界呈現的“黑法體性爾,必當穢淨法”。世俗的煩惱與壞消息確實呈現出一種“染汙情緒”的勢頭。 * 步驟二:誤解——受虛妄輪與虛空輪系縛 *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人們往往認為“我的心真的被這個危機染汙了”、“我的平靜被破壞了”,並試圖通過發脾氣、逃避、或者強行壓抑憤怒(試圖“洗掉”煩惱)來解決問題。 * 實相解剖:這是把“加班、扣錢、領導的怒火”這些由種種因緣和合而成的虛妄相,當成了固定的實體。經中所謂的“乘虛妄輪、受虛空輪系縛”,就是指我們被自己腦海中構建的恐懼和概念牢牢繫縛住了。 * 步驟三:觀照——心法不相應(第一義諦) * 實相映射:“攀緣、因緣與心不相應。以第一義觀察,無有少物可相應若不相應。” * 走查:仔細觀察那一刻的“焦慮”:領導的說話聲(聲塵)、手機屏幕上的字(色塵)、公司的危機(外在因緣),與你那個能知能覺的心,真的黏在一起了嗎?沒有。字是字,聲音是聲音,心是心。外境並沒有實體能夠穿透並汙染你的心性本體。 * 步驟四:破相——空無性、以無相故得清淨 * 實相映射:“空無性,以無相故彼得清淨……本無憂惱,無靜無嬈。” * 走查:這一場“危機”,本身就是無數臨時條件(同事的失誤、客戶的要求、時間的錯位)組合出來的現象。它沒有獨立固定的自性(空無性)。當你不給它貼上“這是毀滅我的災難”的標籤時,這個現象本身是“無相”的。沒有可執著之相,那一刻的法性即是“清淨”。 * 步驟五:對治與迴歸——深心信清淨,對治於煩惱 * 實相映射:“深心信清淨,則一切煩惱盡。” * 走查:當你在深層次確信“哪怕事情再糟糕,我的本性也沒有受到半分損害;這只是因緣的聚散”時,內心的恐懼與嗔恨便失去了依附的土壤。你不再花精力去對抗情緒,而是能以極度清明、理智的態度去處理工作文件、溝通解決方案。這就是“能知清淨法,對治於煩惱”。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被高度的“算法生活”與“績效焦慮”所重塑。我們每天都在經歷各種“被汙染”的體驗:刷手機帶來的信息過載與情緒反噬、被 KPI 催生出的慢性焦慮、親密關係中的內耗……

為了應對這些,當代人發明了許多對治手段:心理諮詢、冥想 APP、週末度假、數字斷食。這些手段非常有用,但在機制上,它們大多屬於“洗滌式”的對治——假定我們已經被汙染了,需要通過某種操作“恢復乾淨”。這種方式往往帶來新的焦慮:如果今天沒時間冥想,我是不是就不乾淨了?如果度假結束回到辦公室,我是不是又被汙染了?

“清淨法”提供了另一種根本性的解脫路徑:

1. 從“消除煩惱”轉向“透視煩惱的虛妄”: “清淨法”告訴我們,你不需要去消滅一個真實的汙染,因為“汙染”本身就沒有實體。就像夜半把繩子誤認成蛇,你不需要去“殺蛇”,你只需要“點亮燈”看見那是繩子。確信本性清淨(深心信清淨),就是那一盞點亮實相的燈。 2. 認知科學與算法時代的解毒劑: 我們可以借用當代認知科學與 AI 架構來作對照(注:類比僅用於輔助理解,科學與佛法有本質區別,科學並未證明佛法,且認知科學目前對意識本質仍無定論)。 在現代認知科學中,大腦被看作一個“預測加工(Predictive Processing)”系統:我們感知到的“焦慮”和“世界”,很大程度上是大腦根據過往經驗和情緒預測構建出來的“虛擬現實”。算法推薦和社交媒體正是利用了大腦的這個機制,不斷餵養你的恐懼和慾望。 “清淨法”的智慧在於:它直接揭示了這套“預測模型”的底牌——一切現象都是因緣和合的虛妄建立(乘虛妄輪)。你的心性就像顯示屏,無論是播放恐怖片(煩惱)還是風光片(快樂),顯示屏本身從來沒有被畫面裡的火燒燬,也沒有被畫面裡的水淹溼。理解了“無住無起、本性清淨”,你就能在喧囂的算法時代,獲得一種“不被畫面帶走”的定力。


常見誤讀與澄清

為了準確把握古典條目的邊界,我們需要澄清幾個極其容易混淆的誤讀:

誤讀一:把“清淨法”等同於世俗的“乾淨、善良、道德高尚”

* 澄清:在《大寶積經》的譯本脈絡中,雖然“淨法”有時與“黑法(惡法)”相對(如“黑法體性爾,必當穢淨法”),但作為終極實相的“清淨法”,是“非染非淨”的。世俗的“乾淨”與“善良”依然是在二元對立中建立的相(有相);而“清淨法”是因為“空無性、以無相故彼得清淨”。如果執著於一個實有的“乾淨”或“道德優越感”,那本身就是一種未破除的相,並非真正的清淨法。

誤讀二:既然“本性清淨、心法不相應”,那我就算幹了壞事,心也沒被汙染,所以不需要修行和遵守戒律了?

* 澄清:這是極其危險的落空見(惡取空)。經文非常明確地指出了現象與實相的兩個層面:在現象界,“黑法體性爾,必當穢淨法”,造作惡業必然會產生遮蔽、引發痛苦的業報。經典在讚歎清淨法的同時,特別強調佛陀“能說於業報”。“彼不汙心者,佛知彼非處”是佛陀所證悟的第一義諦實相,而不是凡夫在煩惱未斷時用來逃避業報的口頭禪。凡夫若未生起“深心信清淨”的實證智慧,依然會被“虛妄輪”所繫縛,受苦受報絕非虛言。

誤讀三:以為“本性清淨”是指在我們的身體或大腦深處,藏著一個像“靈魂”一樣乾淨的實體(如“清淨的靈魂”)

* 澄清:佛法講“本性清淨”,基石是“空無自性”(prakṛti-śūnyatā)。它恰恰否定了任何固定不變的實體(神性或靈魂)。“清淨”的原因是“空無性、無相、無住無起、無所建立”——是因為沒有任何可以被固定、被抓取的東西,所以才沒有任何東西能被汙染。若以為心裡藏著一個“固體的清淨小人”,則是典型的將“無相清淨”誤解讀成了“有相實體”。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在《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的脈絡中,「清淨法」(pariśuddhadharma)是一個融通了實相論與修行論的核心概念。它不僅指代能夠對治眾生煩惱的清淨善法,更根本性地指向諸法本自清淨、非染非淨的終極實相。清淨法的核心要義在於,諸法的清淨並非通過洗滌或消滅汙染而獲得,而是源於其「本性皆空」與「無相」的本質。這種清淨超越了世俗中汙染與清淨的相對對立,具有無住、無起、無所建立的本然特質。眾生因受虛妄與虛空的繫縛而產生迷惑,無法了知此本自清淨的真相;而諸佛則因證悟此清淨法,得以對治一切煩惱,顯現無上的真實性。

二、主要闡述

《大寶積經》對「清淨法」及諸法清淨本性的闡述,主要從以下三個維度展開:

首先,是「本性空寂與無相清淨」的實相維度。經中明確指出,一切諸法的自性是寂靜的,其本性並無任何可以執著的自性。正因為諸法「空無性」,所以它們在實相中呈現為「無相」之一相。經文強調,正是「以無相故彼得清淨」。這種清淨絕非相對於「汙染」而設立的相對概念,而是超越了染淨二元的「非染非淨」之本性。它不因任何染淨之別的建立而存在,具有「無住無起、無所建立、本性清淨」的絕對特質。然而,世間眾生由於「乘虛妄輪、受虛空輪系縛」,在虛妄的流轉中產生種種迷惑,因而無法如實了知諸法本自清淨的本來面目。

其次,是「心法不相應與無垢真實性」的唯心與法性維度。在探討心與外境、因緣的關係時,經中指出,攀緣、因緣與心在本質上並不真正和合,也不真正相應。若以第一義諦進行觀察,實際上「無有少物可相應或不相應」。這一論述深刻揭示了心性與法性的本然清淨,說明心在根本上是不受外在因緣和攀緣所繫縛的。基於此,佛所見到的真實性,即是「諸法無垢染」的境界。諸法在本質上「本無憂惱、無靜無嬈」,本自遠離一切垢染,這便是佛陀所證悟並宣示的「真實性」。

最後,是「對治煩惱與深心信解」的修行實踐維度。在具體的修行指導中,「清淨法」被賦予了強大的對治功能。經雲:「能知清淨法,對治於煩惱」。佛陀正是因為能夠徹底了知這一清淨法,從而對治一切煩惱,並能如實宣說業報,因此被世間尊稱為「無比」。對於修行者而言,若能產生「深心信清淨」的堅定信解,便能產生強大的斷惑能力,使「一切煩惱盡」;若能在此基礎上不斷修持,則在佛法中無有任何人能夠擊難或動搖其信念。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大寶積經》(唐譯本)中,雖然整體思想統一,但在不同語境和章節中,對於「清淨」這一概念的表述存在著細微而重要的術語差異:

1. 「清淨法」與「淨法」的交替使用:在強調對治煩惱、彰顯佛陀功德的語境中,經文使用「清淨法」這一專有名詞,如「能知清淨法,對治於煩惱」;而在討論善惡相對性、闡述法體不受染汙的語境中,則使用「淨法」與「黑法」的對稱,如「黑法體性爾,必當穢淨法」,以此說明黑法(惡法)與淨法(善法/清淨法)在現象上的對立與在本質上的不相染。 2. 「本性清淨」與「深心信清淨」的側重不同:在闡述客觀法性時,經文使用「本性清淨」,強調諸法無住無起、無所建立的客觀實相;而在闡述主觀修行與信位功德時,則使用「深心信清淨」,強調修行者對清淨法性的主觀確信是斷除煩惱的起點。 3. 「無垢染」與「非染非淨」的語境差異:在描述佛陀所證的真實境界時,經文采用「諸法無垢染」的表述,側重於遠離憂惱與垢穢的清淨相;而在進行深層的空性哲學思辨時,則採用「非染非淨」的表述,旨在破除對「淨」這一概念的執著,迴歸無相的本然。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空無自性」及「無相」的關係:空無自性與無相是清淨法的理論基石。諸法並非在空無自性之外另有一個清淨的實體,而是因為「空無性」所以呈現為「無相」,又因為「無相」而「得清淨」。三者互為表裡,統一於諸法的本性之中。 2. 與「心、因緣、攀緣」的關係:在世俗層面,心似乎隨著因緣和攀緣而流轉,產生染汙;但在第一義中,心與攀緣、因緣「不相相應」,「無有少物可相應或不相應」。這說明心性本淨,攀緣等外境無法真正動搖或汙染心的本性。 3. 與「黑法(惡法)」的關係:黑法代表了世俗的染汙與惡行。經中指出「黑法體性爾,必當穢淨法」,表明在現象界黑法具有染汙淨法的趨向;但從根本上說,「彼不汙心者,佛知彼非處」,即黑法並不能真正汙染那本不接受汙染的心性,佛陀對此有著清晰的了知。 4. 與「煩惱」的關係:煩惱是清淨法的對治對象。了知清淨法是「對治於煩惱」的前提;而修行者通過「深心信清淨」,則能達到「一切煩惱盡」的最終解脫狀態。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闡釋本性清淨與空無相之關係:「空無性,以無相故彼得清淨……無住無起、無所建立、本性清淨。」 2. 闡釋心法不相應之第一義:「攀緣、因緣與心不相應。以第一義觀察,無有少物可相應若不相應。」 3. 闡釋佛所見之真實性:「諸法無垢染……本無憂惱、無靜無嬈,本自遠離垢染,是名真實性。」 4. 闡釋清淨法對治煩惱之功德:「能知清淨法,對治於煩惱,能說於業報,是故名無比。」 5. 闡釋深心信清淨之效用:「深心信清淨,則一切煩惱盡,若能如是修,無人能擊難。」 6. 闡釋黑法與淨法之關係:「黑法體性爾,必當穢淨法。彼不汙心者,佛知彼非處。」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中阿含經》論「清淨法」時,所用術語並非單一,而呈現「淨法」「清淨法」「白淨法」「善法」並用之貌,各依脈絡而有微細分際。

一、「淨法」就修道進退而立論()。尊者舍梨子告諸比丘,辨「比丘、比丘尼淨法衰退」與「淨法轉增」:前者未聞法者不得聞、已聞法者便忘失、所修法者不復憶;後者則未聞者得聞、已聞者不忘失、所修法者常憶念、知而復知。其下即列自觀之法——觀「增伺、瞋恚心、睡眠纏、調貢高、疑惑、身諍、穢汙心」七項染汙之有無,及「信、進、念、定」之具足、「惡慧」之有無。比丘見己染汙未斷,便應「以速求方便,學極精勤,正念正智,忍不令退」,經以火燒頭衣、急求救護為喻。可見此處「淨法」側重於信、進、念、定等善之增長與染汙之斷除。

二、「清淨法」繫於如來「大人根智」之觀察()。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之心,見有人本成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後時復觀其人「滅善法,生不善法」,若「善法已滅,不善法已生,餘有善根而不斷絕,從是善根當復更生善」,即說「此人得清淨法」。經以穀種為喻:穀種「不壞不破,不腐不剖,不為風熱所傷,秋時密藏」,居士又「善治良田」、復「隨時雨溉」,穀種便得轉增長。相對而言,「餘有善根而未斷絕,必當斷絕」,則此人「得衰退法」,猶穀種雖完好而「雨不隨時」,便不得增長。前說三人:第一人得清淨法,第二人得衰退法,第三人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後說三人:第一人得衰退法,第二人得清淨法,第三人即於現世得般涅槃。此處「清淨法」之關鍵在「善根不斷絕,當復更生善」,與「衰退法」(善根終必斷絕)相對而立。

三、「白淨法」於如來記別弟子果報時出現()。經中佛告阿難,記提惒達哆(Devadatta 於本經譯作「提惒達哆」,與一般通行的「提婆達多」譯名不同)以放逸故墮地獄,「住至一劫不可救濟」。如來自言:「若我見提惒達哆有白淨法如一毛許,我便不一向記……必至惡處、生地獄中。」此處「白淨法」即與穢汙、罪惡相對之純淨善根,雖「如一毛許」亦足以破一向決定之記。

四、至於如來正盡覺與白淨法之辨析(),經將法分為「穢汙眼、耳知法」「雜眼、耳知法」「白淨法」三類,論如來於穢汙法與雜法「滅斷拔絕根本,終不復生」,於白淨法則自證「如是我白淨,如是境界,如是沙門」。又以「善除黑白」形容如來所說法之上上微妙,信弟子由聞法而「知斷一法」、於諸法得究竟,得以「靖信世尊」。此處「白淨法」與「黑白」之喻相應,作為穢汙、雜染之對立面而出。

綜觀《中阿含經》,「清淨法」之概念以「淨法」論修道之增損,以「清淨法」論善根之延續不斷,以「白淨法」論如來他心智與正盡覺所照之純淨。三詞同指遠離煩惱染汙之法,卻因各段脈絡而各有論述側重,並以「提惒達哆」、「穢汙/雜/白淨」三分、「大人根智」等獨特術語表述,此即本經之多詞並用與立論特點。

增壹阿含經T0125 · 阿含部

《增壹阿含經》本段以偈頌形式論及「清淨法」,其表述置於生死流轉之苦迫情境中,具有勸修之意。首先,經文鋪陳諸天、人間、龍眾、地獄四趣之苦相:諸天採華時心意散亂,如洪水漂沒村落而不得度脫;天中玉女顏貌端正,卻因愛著花鬘而命終;人間哀痛失子,復亦趣於死亡;龍女追隨,七頭勇猛之龍亦遭金翅鳥所害;地獄眾生備受苦痛。如是遍舉四趣之憂悲苦惱,皆由「無常之所壞」所致。其次,經文點出此等苦患之根本原因——「四諦之妙法,如實而不知」。眾生不了四聖諦的真實義理,故於「有生亦有死」的長流海中輪轉不絕,無法解脫。此處「長流海」以生死流轉喻為大水,乃本經之說法。正因如此,經文以「是故當起想」作轉折,勸導:應當發起正思惟,「修諸清淨法」,由此「必當離苦惱,更不受有患」。此即本段「清淨法」一詞之出處,亦為全偈勸修之結論。就術語形式而言,本經此處所用為「清淨法」三字連稱,以複數「諸清淨法」呈現,未見其他異名。經中亦未對「清淨法」另作定義或分類,而是直接作為修行之對象。從文脈觀之,此處「清淨法」與「四諦之妙法」相對應:四諦為所應如實了知之真理,清淨法則為所應修習之行法,二者構成「知」與「修」之雙軌。末句「更不受有患」之「有」字,係指有情之存在或三有之報。修習清淨法之果,在於離諸苦惱,不再受生於染著之有為生死中。此一表述顯示本經之「清淨法」與離欲、解脫之實踐密切相關。整體而言,《增壹阿含經》此段以遍歷諸趣之苦相為前導,以不了四諦為苦因,以「修諸清淨法」為離苦之方,以「更不受有患」為究竟之果,層次分明。

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華嚴)T0278 · 華嚴部

《六十華嚴》(東晉佛馱跋陀羅譯《大方廣佛華嚴經》)論「清淨法」之要點如下:

一、本經論「清淨法」所用之術語形式 本經於論說清淨法之概念時,主要使用「淨法」、「清淨」以及獨特之「白淨法」等表述。相較於其他經典或譯本或僅用「清淨」、「淨法」等詞,本經特出地以「白淨法」一詞來稱說清淨圓滿之法,此為本經獨特之術語形式,宜於多譯名歸一之條目中特別標記。

二、「淨法」乃諸佛所起——本源之清淨 本經描述如來昇兜率天宮寶莊嚴殿時,言此殿由「過去修習善根所得,一切如來威神護持,不可數那由他阿僧祇善根所生,一切諸佛淨法所起,一切眾生所共莊嚴,無量功德之所成就」。此處將「淨法」明確歸於「一切諸佛」,顯示清淨法乃諸佛果地所證所起之法,非眾生染汙心行所能造作,具有究竟清淨之法性本源。

三、清淨之體性——離一切惡、無汙 承接前段描述,本經緊接指出此殿「離一切惡,清淨業報,一切樂觀,無有厭足」,又言「清淨無汙」。由此可見,本經從「離惡」與「無汙」兩個側面界定清淨法之體性:一者,清淨法必然遠離一切惡法,以善淨之業行為其因;二者,清淨法本身湛然無汙,不為煩惱所染。此外並強調清淨法為眾生所共同莊嚴觀察,能令見者無有厭足。

四、獨特之「白淨法」——月喻 本經以偈頌形式論說佛法自在時,連用多種譬喻,其中以月為喻,特出地使用「白淨法」一詞:「譬如十五日,圓滿明淨月,最勝亦如是,白淨法圓滿」。此處以十五夜圓滿明月之皎白明淨,比擬「最勝」者之「白淨法圓滿」。「白淨法」一詞不僅強調清淨,更以「白」突出其皎潔無染、光明清朗之相,並以「圓滿」凸顯其究竟具足之德。此一表述為本經於清淨法論說中之特殊用語。

五、清淨法之普遍照耀——日喻 本經又以日光普照為喻:「譬如虛空中,淨日光明耀,普照於一切,佛自在亦然。」此以淨日在虛空中光明照耀、無所不照,比擬清淨法之自在遍照,能普遍照耀一切世間而無所偏遺。由此可知,本經不僅視清淨法為自性離染之法,更強調其「普照」之功用,能令一切蒙其法光。

六、清淨法之無障礙性——虛空喻 承前日光之喻,本經進一步以虛空為喻:「譬如虛空性,一切無障礙,世間燈如是,自在無障礙。」此將清淨法之體性比喻如虛空之無障礙自在,不為任何執著所拘,凸顯清淨法超越一切能所、內外之對待與障礙,而得究竟自在之特性。

七、清淨法為三世之所依——水輪喻 本經偈頌末後更以大水輪為喻:「譬如大水輪,世界所依住,智慧輪亦然,三世佛所依。」此將清淨法歸於「智慧輪」之攝,視其為三世諸佛之所依住,顯示清淨法不僅是諸佛所起之法,更是諸佛智慧之所依、為一切世間之根本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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