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無受

不領納或不承受諸境。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不受」(apratigraha)是《中論》(龍樹菩薩造,T1564)裡一個高度濃縮的論辯姿態。它的核心並不玄奧——它說的其實是:你當然可以說話,可以用一個詞來指稱某件事;但當你說出這個詞的時候,你心裡並不因為「說出了」就把那件事當真、當作一塊實心的東西抱走。這就是「亦復不受」四個字背後的整片意思。

這一句話拆開來,有三層:

第一層:隨順言說與執取自性是兩件事。 《中論》用了一個很具體的論辯場景:為破斥對方某個主張,你可能順口說出「有」「無」「燃」「可燃」這些詞。但《中論》警告說——說「燃」不等於承認「燃」是獨立存在的實體;說「有」不等於把「有」抓在手裡當作自性。如果你認為「我嘴裡說了一個字,就等於我受了它」,那麼一切破斥他法的人都會自破——因為你在破他時已經「受」了他所說的那個東西。言說是言說,領納是領納;名言經過口,未必經心。這就是「不受」這個詞最初被提出的語境:它處理的是論辯中名言與自性的關係。

第二層:「受」與「受者」本身相依而立,無獨立自性。 這裡《中論》引入了一組術語:「受」指五陰身(即五蘊:色、受、想、行、識),「受者」指人。這一組關係用今天的話翻譯過來是:「被領受的東西」(身體與心理的整個複合體)和「能領受的人」——這兩者並非兩個獨立存在。離人沒有五陰,離五陰也沒有人。它們是由眾緣和合而生的,誰也不能脫離對方單獨站起來。

為了讓人直觀地看到這一點,《中論》給了一個非常具體的比喻

| 能指 | 所指 | |---|---| | 燃(正在燃燒) | 可燃(能被燃燒之物) | | 受者(能領受之人) | 受(五陰身,被領受之物) |

「可燃」不是「燃」——燃料本身並不等於燃燒這件事;就像「受」不是「受者」——五陰身並不等於那個「我」。但是離開燃料你不會看到燃燒,離開受你也找不到一個獨立於五陰的「人」。所以「一」(同一)、「異」(獨立)兩種關係都不能成立,瓶、衣等外法依此觀察,也是畢竟無生、空。

這裡我們要非常小心:此處的「受」不是十二因緣裡那個作為第三支的「受」(感受、領納苦樂),也不是五蘊裡的「受蘊」(感受本身)。在這個論辯語境裡,「受」的含義更接近「領納、執取、拿過來當作實有的東西」。後面要談的「還為受所縛」裡的「受」,用的也是這個意思:被執取所繫縛。

第三層:「不受」是對四句與斷常的全面鬆開。 《中論》把「不受」用到兩件最容易被執取的事上——如來的存在與涅槃的性質

對如來,它展開了四句分別: - 有如來(滅後還存在,或現在存在) - 無如來(滅後不存在) - 亦有亦無如來 - 非有非無如來

對每一句,《中論》都說「亦不受」。也就是說:你不必去挑一個答案站隊,也不必非要在四句之外另立一個第五句。這不是「我不知道」,也不是「我拒絕回答」,而是對這四個選項本身都不領受

對涅槃,《中論》用「無受是涅槃」「不受名涅槃」兩句經說並出。但它立刻設了兩個陷阱來檢驗讀者: - 若涅槃是「有」法(有某種實在性),那它就不可能是「無受」,因為一個有法總是要領受些什麼才能成立——這是 self-contradiction。 - 若涅槃只是「無」(什麼都沒有),那「不受」這個動作就根本沒有發生過,談不上是涅槃——這也是自破。

所以「不受名涅槃」的真正意思是:涅槃不能被任何方式釘死為「是某某」。它不是一種可被領受的法,也不是領受的對象消失後的空白。你如果想問「誰得涅槃」「何時何處得」「以何法說涅槃」,它的相都不可得。

最後還有一個最重要的警告。你以為「不受」是某個人在持守的態度嗎?《中論》直接打破這個假設:「若作意『我不受諸法,便當得到涅槃』,如此之主體還為受所縛。」也就是說——「我不執著」這句話如果變成一個新的主張、被一個「我」緊緊抱著,那就正好是最深的執著。任何「有所受法」,都會被追到「常還是無常」的分別裡。《中論》把這種陷阱點得很透:「不受」不是修來的,「不受」是看清一切「受」原本就沒有自性。

把三層合起來,「不受」一句定義(雖隨順言說而不執諸法有自性,亦不落於斷常、有無及四句之分別)就能站住了。它處理的是名言、主體與對象、斷常、有無、四句分別這五組關係——對每一組,它的態度都是「不把任何一個答案當作實有的東西抓起來」。


生活裡的走查

「不受」是一個論辯概念,但它走的路數其實每天都在發生。我們走一遍幾件具體的事,看看它在日常里長什麼樣。

場景一:通勤路上刷到的壞消息。

手機上彈出一條消息:某公司裁員、某行業緊縮、某個朋友出事了。讀完的一瞬,你心裡會浮起一句話:「這件事是真的。」《中論》不否認這件事發生過——它不阻止你讀這條消息,也不否認那條文字的世俗成立。它攔住的是接下來這一念:這條消息作為「事實」被你一把攥進懷裡,成為你接下來一個小時的全部心情的根據。「他是真的離開了」「行業是真的完了」——你說「真的」的時候,那個「真的」就是「受」。「不受」不是說這條消息不存在,而是說它經過你的時候,你沒有把它從「新聞」升級成「世界的本質」。 它在,不等於它是你接下來一切的根據。

這裡最容易走錯的是:把「不受」讀成「無所謂」「不動心」「冷血」。不是的。「無感」是另一種切斷,《中論》沒說不動、不感;它說不執。悲傷可以有,消息可以傳,只是不要把它舉起來說「這才是真相」。

場景二:親密關係裡的那句「你變了」。

伴侶說:「你變了。」你的本能反應可能是辯護——「我沒有」「我變了」「我也沒變」「大家都變了」——也就是四句分別(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全部上演。《中論》在這裡給的位置是:你當然可以說「我變了」「我沒變」這些話來回應;但你不必把任何一個答案當作「我是誰」的實相,然後拿它去釘死對方、釘死自己、釘死這段關係。

尤其要小心的是那個反向陷阱:你說「我不該執著於『我變了』這句話」,並把這個「不該執著」當成一個更高級的態度抱著不放——這就是《中論》警告的「我不受諸法,便當得到涅槃」反而被受所縛。「不受」不是一種「我已經放下」的成就,而是一種持續的不抓。它不是一個勳章,是一隻手一直沒合上。

場景三:會議室裡的論辯。

你提了一個方案,同事反駁:「這個不可行。」這時你說:「我提出這個方案,是為了討論,不是為了認領它。」——這句話的語法結構,其實正是《中論》裡「隨順言說」的姿態。話是經我口而出的,但我不把它接回去當自己的孩子抱著。你說「這個方案不可行」是為了反駁,我說「是,可行性是我先放下的,所以請繼續討論」——這是「不受」在職場的具體形態。它不是虛偽的謙虛,也不是軟弱的不敢堅持;它是在保持主張的同時,不讓自己和主張物化。

場景四:育兒時的「必須這樣做」。

新手父母最容易陷的一種執:書上說「必須這樣帶孩子」、母親群說「現在都這麼做」、某權威說「三歲前必須如何」——每一個說法都成了「受」。《中論》並不否定這些信息的世俗作用,但「不受」的意思是:你聽見了一個建議,但你不讓它立刻升格為「如果不這樣,孩子就毀了」的自性真理。它經過你,不等於它定義你,也不定義你的孩子。

場景五:自己心裡的「我應該已經覺悟了」。

這是最深的一處。當一個人在靈性學習裡讀了很多「不要執著」「要放下」「不要抓」,他會開始執著於「我已經不執著」——這正是「還為受所縛」的當代版本。把「不受」當作一個新的我執來抱,是最容易塌進去的坑。《中論》給出的破解方式不是去抓住「不受」,而是注意到「那個正在抓『不受』的我」也是同樣需要不被領受的對象——它經過,不被當作自性。

走完這五段,能感到「不受」不要求你停止任何正常活動:讀消息、吵架、開會、帶孩子、做靈脩。它只要求你在每一個「是」與「否」浮起時,留出那麼一寸不被封死的空間——讓那個判斷繼續是判斷,而不必升級為真理的本體。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我們這個時代有幾樣東西,是過去不曾有這麼高濃度的:

第一,是語言的高度物化。 任何一個詞一旦被說出,似乎就立刻有了可以拍照、可以截圖、可以作為定論去傳播的實感。一條推文就是一個身份,一句「他是壞人」就足以定人生死。語言本身已經被壓成了事實。我們在語言裡行動的程度,遠遠超過過去任何時代。「不受」正是為這種語言過載的處境準備的:它不是不說話,它是不讓說出的每個詞都變成鐵釘。

第二,是 AI 與算法正在把「判斷」外包出去。 當一個算法已經替你決定「這是不是你喜歡的內容」「這條信息是不是真的」「這個人是不是危險」,你已經在被一種你沒見過的「受」系統所領受——不是你領受了什麼,而是你被一種遠方的結構領受了。這種時代的危險,是「領受」這件事變得不在場、不自覺。「不受」在這裡有它新的必要性:你不必拒絕算法(隨順言說),但你可以在心裡為「這是不是真相」保留那麼一寸不被外包的空間。這不是否認算法有用,而是不讓算法的結論性替你領受你全部的世界。

第三,是身份的固化。 當代人的自我敘事越來越緊:你是某個標籤的持有者(某種性別、某種職業、某種立場、某種心理診斷)。每一個標籤都要求被領受、被認領、被當作「我是誰」的實質。「不受」給的是一種反向能力:你能持有一個標籤,但你不讓它成為你。這就是《中論》「受/受者」相依而立的那種觀察的當代版本——沒有「人」獨立於這些標籤,也沒有標籤獨立於那個借標籤而立的人。當你拆掉「標籤=我」的等號,就接近了《心經》那句「照見五蘊皆空」所給的空——不是空無,是無自性。這裡要說明的是:《中論》給出的「受=五陰身」與《心經》所說的「五蘊皆空」使用了同一個觀察對象(五蘊),但《中論》的「不受」更聚焦於「不執名言/不取自性」的論辯姿態,《心經》的「空」則是從緣起無自性直入實相——兩者相通而不等同。

第四,是斷常兩端的來回擺盪。 一個新聞讓你極度悲觀(常:會一直壞下去),過兩天又有反轉,你又極度樂觀(斷:其實沒事)。當代情緒的最大特徵就是這種斷常震盪——而《中論》說「凡有所受法,即落斷常之分別」——你接住什麼,什麼就立刻被釘成永恆或絕滅。「不受」恰恰是對這種震盪的一種緩衝:你對任何當下的判斷,都不再把它接成「永恆真理」或「絕對災難」。這一份緩衝不是麻木,而是不讓單次事件吞掉全部未來。

最後要說的是:當代腦科學也觀察到類似現象——人有一種「確認偏誤」與「執著於敘事」的傾向,會讓某個判斷固化成自我的一部分(self-referential processing)。這種觀察與《中論》的論說有表面相似——人確實容易把所受之物編入自我。但腦科學目前能描述的是機制、是相關,不是「無自性」這個本體論層面的結論;類比不等於等同,科學並未「證明」佛法,但它在描述層面給了「不受」一個可以交談的當代參照系。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不受」當成「不說話」「斷滅言說」。 很多人看到「不受」,就以為修行人應當沉默寡言、離群索居。這恰恰是《中論》一開始就拒絕的解讀——它說「亦復不受」的前提正是「隨順言說」。你可以照常說話、照常討論、照常使用「有」「無」「燃」這些詞;「不受」管的是說話時的領納姿態,不是言語本身。口裡說有,心裡沒把它當真;這就夠了

誤讀二:把「不受」當成「我不執著」的成就。 這一條是最深的陷阱,也是《中論》專門設的警策。你如果在心裡建起一面旗幟,寫著「我已經不執著了」「我比他們看得開」「我放下了」——這一刻你已經重新領受了一切。所謂「不受」不是修來的新自我,而是一種持續的、連同「不受」這個動作也不去抱住的開放。「不受」如果變成主張,它立刻翻成「受」

誤讀三:把「受」讀成五蘊裡的「受蘊」(vedanā,苦樂感受)。 中文裡「受」字太常見,容易讓人直覺想到「感受」「領納苦樂」。但《中論》此處的「受」不是感受本身,而是執取、領納為實有。把它讀成「不要有感受」,就會變成一種壓抑式的修行:麻麻木木、不悲不喜、什麼都無感。這不是《中論》所說的「不受」。悲可以有,喜可以有,只是不要讓任何一種情緒被升格為「這是世界真相」

誤讀四:把「不受」讀成「虛無主義」或「否定一切」。 《中論》明確排除了「無」作為涅槃的等同項——若涅槃只是「無」,那「不受」根本沒發生過。它反問「若無是涅槃,云何名不受?」所以「不受」不是虛無,它是對「有」「無」兩端同時不領受。你今天聽到一句話、看到一個人、經歷一件事——它發生過,它可以再次發生,你不必去論證它的「自性」是否存在。這就是中道:不取有,不取無,也不取一個名為「中」的第三種自性。

誤讀五:把「不受」讀成「不在乎」。 這是把論辯姿態偷換成情緒態度。《中論》沒有談「在乎」與「不在乎」這組對立;它談的是「執」與「不執」。你可以深愛一個人,但不必把這個人當作永恆不變的自性——這兩件事不矛盾,是同一種「不受」的兩個面。

誤讀六:把「燃/可燃」的比喻讀成時間上的先後。 《中論》用「燃」與「可燃」比喻「受者」與「受」,不是為了說「先有燃料,後有燃燒」這種時間因果——它是為了說「燃料」與「燃燒」是相互依存而立的兩個名,不能獨立成實體。如果誤讀成「先有五陰,後有人」或反之,就走回了常見或斷見。相依不是因果,是結構上的不可分離


把這一切再合起來,「不受」是一個看似清淡、實則極其徹底的姿態。它要求你做到的事不是很多:說話可以照常,判斷可以照常,關係可以照常——只是在每一個「是」「否」「對」「錯」「有」「無」浮起時,記得那一寸不被釘死的空間。讓它經過你,但不把它當作「你」。

這就是《中論》那句「無受是涅槃」「不受名涅槃」最樸素也最難的翻譯:涅槃不是讓你得到一個東西,是讓你不被任何東西釘死——包括不被「不被釘死」這件事釘死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不受」(apratigraha),依《中論》之論說,指於論辯中雖隨順世俗名言而稱說諸法(如「有」「無」「燃」「可燃」),實不領受、不執取所言之法有自性可得。此「不受」非僅不用名言,亦非於諸法不起言說,而是名言雖經於口,仍不將所稱之法認作實有之自性、決定之存在。同時,「不受」亦體現於對涅槃、如來等不作斷常、有無、四句之分別執取。

2. 主要闡述

(1)論辯中之「不受」立場

《中論》指出,為破斥某種主張,可以隨順世俗言說而說「有」「無」乃至「燃」「可燃」,然而稱說並不等於領受或承認其為實有。論者雖使用這些名言,仍「亦復不受」。若以為口中一說便是「受」,則說破他法者反將自破。

(2)「受」與「受者」無獨立自性

《中論》從「受」與「受者」之關係說明諸法無自性。此中以「受」為五陰身,以「受者」為人;離人無五陰,離五陰亦無人,二者皆由眾緣而生,不能各自獨立成立。一切餘法亦當依此方式觀察破除。 本經以「可燃」非「燃」為喻,如同「受」非「受者」;然離「受」亦不得另一個獨立之「受者」,故一、異等關係皆不能成立,瓶、衣等外法亦畢竟無生、空。

(3)「不受諸法」仍可能為受所縛

《中論》警策:若作意「我不受諸法,便當得到涅槃」,如此之主體仍「還為受所縛」。這表明若「不受」本身又成為由「我」執持之主張,或成為取得涅槃之法,則仍未脫離「受」之繫縛。 凡「有所受法」,即落斷、常之分別;所受之法隨即被追問為常還是無常。

(4)涅槃之「無受」與「不受」

《中論》以「無受是涅槃」「不受名涅槃」為經說用語,但不把涅槃判作一個有法:若涅槃是有法,便不應說無受是涅槃,因為沒有一種有法能完全不受而成立。 亦不把涅槃等同於「無法」;偈中反問:「若無是涅槃,云何名不受?」並說明不能把從未有過「不受」之無徑稱為無法意義上之涅槃。 此處「無受」「不受」之術語形式,並非另立一個可執取之「無」,而是阻止將涅槃分別規定為有或無。

(5)如來與涅槃之四句分別

《中論》以「不受」用於如來與涅槃之四句分別:如來滅後或現在,對「有如來」「無如來」「亦有亦無如來」「非有非無如來」皆說「亦不受」。正因為不領受此等分別,便不應分別涅槃為有、無等;進一步追問誰得涅槃、在何時何處、以何法說涅槃,其相皆不可得。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條目所依據之材料出於《中論》(中觀部·《中論》)一部,於此一部經內可見之術語使用特點如下:

- 本經使用「五陰」一詞,乃「五蘊」之異名,於相關文獻中亦常以「五蘊」為說。二者指同一概念,唯譯名不同。 - 於涅槃之論說中,本經並用「無受」與「不受」兩種表述形式。「無受是涅槃」「不受名涅槃」並列出現,其作用相同,皆不另立可執取之「無」。 - 於「受」與「受者」之論說中,本經以「燃」與「可燃」為喻;此「可燃」即「所燃」之異名形式,喻「所受之五陰」,與能受之「人」(受者)相待而立。

由於材料僅涉及《中論》一部經,暫無不同部類間之表述差異可供比較;同經異譯本之具體對照亦未在所提供材料中呈現。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不受」與「受」相對而立。《中論》以「受」釋為五陰身,以「受者」釋為人,二者相依而立、無獨立自性;故「不受」即是於如此相依之法不執取為有自性。

「不受」亦與斷、常之見相對。凡「有所受法」,即被追問為常還是無常;「不受」則跳出此斷常分別。

「不受」又與涅槃之「有」「無」分別相對。「不受名涅槃」並非於涅槃立一個新主張,而是以「不受」之姿態,阻止將涅槃分別規定為有或無、是有法還是無法。

此外,「不受」還與「我」之執見相關。若以為有一個「我」在行「不受」、以「不受」求涅槃,則「不受」反成「受所縛」。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 「亦復不受」(論者雖稱說諸法,仍不領受其為實有): - 「受」「受者」關係,離人無五陰,離五陰無人: - 「可燃」非「燃」,如「受」非「受者」: - 「我不受諸法,便當得到涅槃」,如此之主體仍「還為受所縛」: - 「有所受法」,落斷常之分別: - 「無受是涅槃」「不受名涅槃」: - 「若無是涅槃,云何名不受?」: - 如來涅槃四句皆「亦不受」: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增壹阿含經T0125 · 阿含部

《增壹阿含經》論「無受」之義,係置於辨析佛陀教法與外道異學教法異同的對話脈絡之中。經文記載,眾多比丘入舍衛城乞食之餘,往詣外道異學之村共論義。外道問道人謂:「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而說此法:『汝等比丘,盡當學此法,悉當了知,以了知已,當共奉行。』我等亦與諸弟子而說此法……沙門瞿曇與我等有何等異?有何增減?」 比丘聞此語,未作是非之辯,從坐起而去,還詣世尊所,具白此因緣。

世尊遂教示比丘答外道之方:當以層層設問辨其究竟歸趣。其問首先為「為一究竟?為眾多究竟乎?」繼之「為是有欲究竟?為無欲究竟?所謂彼究竟者,謂無欲究竟」,又問「有恚究竟?為無恚究竟?……無恚究竟」,再問「有痴究竟?無痴究竟?……無痴究竟」,又問「有愛究竟?為無愛究竟?……無愛究竟」,最後問:「有受究竟?為無受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受究竟。」

就「無受」一詞而言,本經所用術語即為「無受」,與「有受」對舉而說,經文斷以「無受究竟」為定論——以「無受」為究竟之質性。本經所論「無受」之義,循文脈觀之,乃與「無欲」「無恚」「無痴」「無愛」並列,共同構成「究竟」之相狀:欲、恚、痴、愛、受五項,皆以「無」為究竟,非以「有」為究竟。

此處論述之獨特側面在於:本經並非孤立地闡釋「無受」之義,而是將「無受」安置於一組平行結構之「有/無」對舉之中,與其他四「無」共構為佛陀教法之整體標幟,藉以區別佛陀教法歸趣與外道教法歸趣之根本差異。換言之,外道教法之究竟為「有受」(有欲、有恚、有痴、有愛),而佛陀教法之究竟為「無受」(無欲、無恚、無痴、無愛)。

本經之論述結構採取「問答—判定」式:先以「有受究竟?為無受究竟?」之雙重設問,繼以「所謂彼究竟者,無受究竟」之確定語句收束,直指「無受」為究竟。文字簡潔而判斷明決,未作進一步之理論展開。經末以「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智者?」一句未竟而止,似為傳譯或抄錄之闕文,然就「無受」概念之闡述而言,核心要義已具足於前文之斷語中。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對「無受」一詞的論述要點如下:

一、核心定義與雙重用語

論中以「不受」與「無受」二詞並用,表達「不領納、不承受諸境」之義。如釋提桓因難問:「若一切法皆無所受,云何言是佛所受神力?」();須菩提亦言:「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行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亦有偈頌雲:「有受法故有諸論,若無有受何所論?有受無受諸見等,是人於此悉已除。」()

二、無受相與如之等同

論中明確指出「無受相」與「如」(實相)乃同一所指之兩種表述:「諸法實相,亦名無受,亦名如。」()並進一步分辨其表述側重:「諸法中不可著,故名無受;諸戲論不能破壞,故名為如。」()可知「無受」側重於對諸法之離著,「如」側重於其離戲論、不可破壞之性,二者皆指向諸法實相;又云:「畢竟空即是無受相。」()

三、無受三昧與二乘、菩薩之別

論中區分二乘之「無受」與菩薩之「無受」:「聲聞、辟支佛漏盡時,得諸法不受。菩薩久來知一切法不受,皆如無餘涅槃畢竟空,是故說『不與二乘共』。」()二乘雖得「無受三昧」,然因習氣未斷而不清淨,如摩訶迦葉聞菩薩伎樂不能自安;菩薩以「十八空」觀一切法空故,所證之無受勝於二乘。

四、十八空觀為無受之因

論引先尼梵志之例:「不受色,不受受、想、行、識。何以故?諸法自相空故,不可得受。」()須菩提自說因緣:「取相著故,生諸結使」,故以十八空觀諸法皆空,於一切法無所受。又云:「般若波羅蜜自性不可得故不受。何以故?無所有性是般若波羅蜜。」()

五、無受之具體應用

論中列示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行色,不行受、想、行識;不行色相,不行受、想、行、識相……不行色、受、想、行、識空,不行色、受、想、行、識無相,不行色、受、想、行、識無作」();成就無所有般若波羅蜜時,「不受色法乃至識,不受一切法若善若不善、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漏若無漏、若有為若無為,如是一切法皆不受」()。

六、術語特點

論中以「五眾」一詞指稱五蘊之聚合,如「於五眾乃至一切種智,如來不可得」();同時亦直接使用「色、受、想、行、識」之列舉形式。此論復立「無受三昧」之名以標示此定境。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對「無受」之闡釋,皆以「執受」為對立面而立論,顯示二者互為相反之概念。據本論所載,「無受」意為不領納、不承受諸境,此概念於正文中出現於兩處語境,茲分述如下。

一、無表色之分類

論雲:「無表無執受,亦等流情數,散依等流性,有受異大生,定生依長養,無受無異大,表唯等流性,屬身有執受。」此段以「無執受」與「無受」二詞並用,論述無表色(不可見無對之業色)之體性。文中標舉無表色為「無執受」——即不具備心識之領納;同時以「有受」與「無受」對舉,揭示二者之關鍵差別繫於大種:「有受異大生」,謂具執受之色法由差別之四大種(異大)所造;「無受無異大」,謂不具執受者則無別別大種之差別可言。由此可見,執受之成立與大種之異別性相連,無表色既屬無受之類,故其體性中無大種異別之相。

此外,文中亦指出:散(散善)所生之無表依等流性而立;定生(定心所生)之無表依長養而立;表色(顯色、形色)唯屬等流性;「屬身」即屬於根身者方有執受。此明顯示執受須以屬身之根色為所依,外部之色及無表皆不具此相。

二、福業之類別

論雲:「制多捨類福,如慈等無受。」此處將「無受」用於福業之分類:制多(塔)捨施所感之福,與慈(慈無量心)等定心所引之福,同判為「無受」之類。蓋此等福業非依有執受之根身而感果,故不具「屬身有執受」之相,而歸於無受。此與前段「屬身有執受」之原則前後呼應。

三、術語特色

本論中「無受」與「無執受」並用,語境有別而義相貫通:「無執受」多用於直接標示色法之體性,謂其不為心識所領納;「無受」則或就大種之異別而立名(如「有受異大生,無受無異大」之對舉),或就福業類別而區判(如「制多捨類福,如慈等無受」)。此顯示「無受」一詞在本論中兼攝「不具心識領納」與「無大種差別」二義。

相關術語如「情數」(有為法之數)、「等流性」(等流之性,謂同類因所生之流類)、「長養」(增長長養)、「異大」(不同之大種)等,皆為毘曇部阿毘達磨體系特有之名相分類,反映本論對色法與業用之嚴密剖析。「執受」一詞為本論通篇所立之標準術語,專指心與根身間之攝持關係,此亦為本論與他部共許之義。

相關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