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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群特

統領群眾的傑出人物。機器生成

類型 事相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領群特」,望文生義是「領著一群人、特出於眾」——位居群眾之首的那個位置。它出現在《雜阿含經》(T0099)的開場很有意思:一位事火的婆羅門婆羅豆婆遮在自家門口對佛說「住!住!領群特!慎勿近我門!」——他用這個詞作一種嫌惡的招呼,把佛當成某種「帶著一群人來攪擾的頭兒」。佛沒有被冒犯,反而反問他:你知不知道什麼是「領群特」、什麼是「領群特法」?自言「我善知」,然後為說偈頌。

這是早期佛教經典裡典型的話語重塑:對方丟來一個帶有貶義的標籤,說法者不接招、不對罵,而是把這個詞接過來清洗一遍,重新定義它——你用的那個詞,跟我要說的那個詞,不是一回事。佛在《雜阿含經》其他段落裡對「婆羅門」、「沙門」做過同樣的事;在這一部經裡,他要對「領群特」做同樣的事。

而整部經對「領群特」的論述,恰有兩層綁在一起的義理,缺一不可:

第一層:位居群首而作惡者之相

開場偈頌點題:

住止及行路,為眾之導首,苦切諸群下,恐怛相迫愶,取利以供己,當知領群特。

無論居止還是行路,他都是眾人的導首;以苛刻的手段對待下面的群眾;以恐嚇逼迫之;取利益以供養自己。當知此人,就是領群特。

這首偈頌是總綱,下面是具體展開。經文的列舉是有結構的,按身心語意、親疏內外展開。我們不要急著把它當成古代印度的特殊現象而略過——這個結構其實覆蓋了人作為「帶領者」的所有可能作惡面相。我把它分成六組來走:

一、內心的染汙:瞋恚懷恨、隱覆過惡、犯戒起惡見、虛偽不真實;憋暴貪悋惜、惡欲慳諂偽、無慚無愧。

二、對生命的殘害:一生二生一切殺害而無慈愍心;殺縛椎打;無道以切責聚落城邑。

三、對財物與關係的侵奪:掠護有主無主之物以為己有;自棄薄妻而侵陵他所愛;亦侵掠內外親屬之所愛。

四、語言的顛倒:妄語欺誑;詐取無證財而他索不還;為己為他妄語作證;隱諱覆藏所造惡業;人問以義而答以非義、顛倒欺誑。

五、自尊的膨脹:輕毀智者、愚痴為利;高慢自稱舉、毀壞於他人、作極卑鄙慢;自造諸惡、移過誣謗清白。

六、對恩義的辜負:受人利養而無敬報心;沙門婆羅門如法乞求而呵責不予;父母年老少壯氣謝而不勤奉養;父母尊長兄弟親眷,實非阿羅漢而自顯羅漢德。

經文把具足這些相的人直稱為「世間之大賊」——這個稱呼不能滑過去。佛法裡的「賊」不是指偷東西的人,是指奪人慧命、壞人正信、使人墮落的人。一個佔據群首位置卻用這個位置作惡的人,偷的不是錢包,是眾人的方向感,是社會對「清淨」二字的信心。

第二層:以業非以生定尊卑

但經文沒有停在這份罪狀上。它接著做了一件更顛覆的事。

它先舉婆羅門傳統說法:初上品的人種姓,即便修學婆羅門典籍,若中途習行諸惡業,並不能因其「勝生」(高貴的出身)而免於被呵責——現世就要被責備,後世還要墮入惡道,乃至生於旃陀羅家。經中以世稱「須陀夷」的人為例證。

然後以偈頌總結:

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領群特,業為婆羅門。

後又以同義偈總結:

如是大精進,如是大牟尼,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故領群特,業故婆羅門。

這段話把「領群特」和「婆羅門」放在同一個標準下重新定義:你是不是這個名字,不看你出生在哪裡,看你做了什麼。 而且這句話對婆羅門的衝擊比對「領群特」還大——因為婆羅門就是當時印度社會裡以「種姓純淨」自居的群體,他們的全部身份資本就建立在「以所生故」上。把這個支柱抽掉,整個身份系統就搖了。

這兩層的內在關係

如果只看第一層(罪狀),容易把「領群特」讀成一個貶義詞,類似漢語裡的「匪首」或「惡霸」,讀完就完了。但這樣就漏掉了第二層——而第二層才是佛法在這個概念上真正落子之處。

兩層之間有一個極關鍵的勾連:正因為第一層的「領群特」如此可怕,所以第二層的「以業定名」才如此必要。 位置的影響力越大,作惡的後果就越深,越不能用「他本來就是這個位置」來為他開脫。一個被「所生」賦予位置、又被「行業」證明不清淨的人,必須被剝去那個位置的光環——這就是「不以所生故」這句話的真正重量。

在解脫道的位置上,這一條對應的是見真——看清名相、位置、外相都不是真實的「我」,更不是真實的「實質」。你被叫什麼是別人給的標籤;你做什麼,才是你走過的路。它同時對應斷染——佔據高位本身就是一種危險的染著,它讓人誤以為自己有豁免權。它還對應修善——真正值得追求的不是某個頭銜,而是每一個行業的清淨。

「領群特」這個詞因此不是描述一種職業,而是解剖一個位置——尤其是當這個位置被高貴化、神聖化、被認為理所當然的時候。


二、生活裡的走查

讓我們走進當代場景,按經典的定義,逐項比對看看。

場景一:企業裡的「領群特」

部門主管、項目負責人、CEO——任何「位居群首」的位置。把經文的六組罪狀一一映射進去:

「苦切諸群下,恐怛相迫愶,取利以供己」——主管用高壓、KPI 末位淘汰、不斷製造危機感來管理團隊;把利潤留給自己、把壓力傾倒給下面。這在當代職場幾乎是一種「默認的領導風格」,但經典不認為這是風格,是惡相。

「瞋恚懷恨、隱覆過惡、虛偽不真實」——會議上笑臉迎人,背後對某個下屬記恨在心;出了問題掩蓋過去,把功勞歸自己、把責任推給別人。

「自造諸惡,移過誣謗清白」——項目失敗是因為執行的人不行,不是我戰略錯了;下屬被客戶投訴,是下屬個人素質問題,不是我管理失誤。

「受人利養而無敬報心」——拿著公司的薪水、團隊的成果、股東的信任,卻從來不覺得這背後是別人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

「實非阿羅漢而自顯羅漢德」——在朋友圈、領英、訪談裡把自己包裝成有遠見、有擔當、有溫度的人,實際上私下是另一個樣子。經典說這是「父母尊長兄弟親眷」前的偽裝,也就是說,這份裝是在所有親近關係裡都演了一遍。

場景二:公共領域的「領群特」

媒體人、意見領袖、自媒體大 V、學者——任何擁有話語權、能引導大眾方向的位置。

「人問以義而答以非義、顛倒欺誑」——公眾來問一件有倫理爭議的事,本該誠實分析,卻給出煽動性、簡化過、迎合立場的答案,把黑說成白,把是說成非。

「輕毀智者、愚痴為利」——為了流量點贊,把專業、理性、深度當成「無聊」;嘲笑那些有真才實學的人,捧那些會表演的人。

「沙門婆羅門如法乞求而呵責不予」——這一條在當代可以讀成:對真正在做奉獻的公益人、修行人、社會工作者,本該給予支持,卻反而嘲諷、潑冷水、不屑一顧。

「高慢自稱舉、毀壞於他人、作極卑鄙慢」——把自我包裝成榜樣,把異己者描繪成敵人;用最卑微的方式互相踐踏,卻用最高尚的語言包裝。

場景三:家庭裡的「領群特」

父、母、家中長輩——任何在家裡「為眾之導首」的位置。

「父母年老少壯氣謝而不勤奉養」——這條經文直接點出,不需要再繞。

「自棄薄妻而侵陵他所愛,亦侵掠內外親屬之所愛」——當代版的家庭掠奪:以「追尋自我」為由拋下伴侶;婚外情不只是出軌,是對家庭情感資源的掠奪;對內(自己家)和對外(岳家/婆家)的親屬都同樣消耗。

「無慚無愧」——做了這些事,沒有一點慚愧;周圍的人也沒有一點譴責;整個系統默許了「領頭的就可以這樣」。

「實非阿羅漢而自顯羅漢德」——在家裡扮演一個好父親、好母親、好兒女,在外面是另一個人;或者,在外面看起來德高望重,回家卻是施暴者、控制者。

場景四:宗教與靈性圈的「領群特」

上師、法師、教主、靈性導師——任何在信仰場域佔據高位的人。

經文把「沙門婆羅門」單獨點出來(沙門婆羅門如法乞求而呵責不予),不是隨意一提——這是對宗教內部的尖銳批評。

「妄語欺誑、詐取無證財」——以靈性為名斂財;以「加持」、「消業」、「前世因果」等無法驗證的說法換取供養。

「為己為他妄語作證」——為同門掩蓋醜聞,替組織背書不實之事。

「高慢自稱舉」——聲稱自己已證得某個境界,能看穿他人的「業力」、「輪迴」、「天賦使命」。

「實非阿羅漢而自顯羅漢德」——這條經文在上下文裡直接對應的就是宗教場景。一個假冒的解脫者比一個公開的惡人更危險,因為他讓人誤以為解脫是這個樣子。他毀壞的不只是自己的名聲,是眾人對「道」的信心。

走查時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走查到這裡,要停下來點破幾個常見的映射錯誤——這些錯誤讓我們即便讀了經文,也仍舊看不見身邊的「領群特」:

錯誤一:把「位居群首」理解成「有頭銜」。經文的重點不在頭銜,在「作惡」——位置只是讓作惡的影響放大的條件。一個沒有頭銜的人也可以在自己小小的群體裡當領群特;而一個有頭銜的人未必是。一切取決於他在那個位置上的行業。

錯誤二:把這份罪狀清單當成「道德指控」讀。這不是世間法律層面的指控,而是從「心性」和「行業」層面的透視。它不是說「做這些事會被罰」,而是說「做這些事的人,他的整個存在方式已經偏離了清淨的方向」——而一個佔據高位卻偏離清淨方向的人,他的偏離會傳染給他所帶領的人。

錯誤三:把「不以所生故」讀成現代平等主義。這是最常見的誤讀,下一節會展開。

錯誤四:把「業」讀成「業績」。「業」不是現代職場的 KPI。一個人業績很好但行業不清淨,他的「業績」在業的層面完全不算數;反過來,一個人在世人眼中無所作為,但每一個起心動念都朝著清淨,他的「業」正在累積。業不看結果看意向,看清淨看染著。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對「以所生定名」的普遍執著

這一代人比任何前世代都更焦慮於「出身」——不是古典意義的種姓,而是學校、學歷、家庭背景、戶籍、第一份工作的平臺、父母的階層。我們在自我介紹的前五秒內,就習慣於交代這些。一份漂亮的履歷表,其實就是一張「所生故」的延伸身份證。

佛法在這裡做的是一次徹底的解構:你所生的那些東西,從來不應該是你身份的支柱。 一個真正站得起來的人,他的站起來是因為他做了什麼、走過了什麼、修過什麼,不是因為他被生在哪裡、長在哪裡、進了哪個名校。

這對一個被「原生家庭」四個字壓得喘不過氣的當代人來說,是真正的解脫語言——不是說原生家庭不重要,而是說它不是你,更不是你必須成為的那個人

對「領導力文化」的隱疾

當代的領導力文化幾乎把「領群特」這個詞作為終極褒獎來用——CEO 培訓班、領導力教練、「如何成為更好的領導者」……這些課程都在默認一件事:位置本身是好的,只是坐上去的人需要被訓練得更好。

但《雜阿含經》這段經文揭示了一個被遮蔽的事實:位置不是獎勵,是試煉。 一個在低位清淨的人,佔到高位往往就開始汙染;一個在低位就已經汙染的人,佔到高位會汙染得更快、更廣。經文中的「領群特」不是「還沒修好的領導者」,而是「位置已經把汙染放大到極致的人」。

這不是反對人們去承擔責任,而是說:承擔責任之前,先看看自己的心是不是真的清淨。清淨不在位置上修,在每一個當下的選擇裡修。 一個從來沒有對下屬發過一次脾氣、從來沒有推卸過一次責任、從來沒有掩蓋過一次過失的人,他坐到任何位置上都不會變成經文裡描述的那種「領群特」。

對「假冒清淨」的警覺

這一代人在靈性消費上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活躍——心理學、冥想、正念、各種靈性傳統、各種身心靈課程。這個市場的興盛伴隨著的,是「假冒清淨者」的興盛:他們用最溫柔的語言包裝最深的控制,用最深的「覺察」術語掩蓋最粗的慾望。

經文裡「實非阿羅漢而自顯羅漢德」這一條,在當代比在古代更為刺眼。因為古代的「阿羅漢」有客觀的驗證標準(斷結、證果),現代的「心靈導師」沒有任何外部驗證。一個人說自己「已經療愈」、「已經開悟」、「已經接納了自己」,你沒有辦法直接判斷——只能看他怎麼做、怎麼對待身邊的人、怎麼處理利益和名聲。

這是「領群特」這個概念給當代人最迫切的提醒:不要被位置的光環和話語的優美所迷惑,看他的業。 一個真正清淨的人,他的清淨不是表演出來的,而是每一個當下選擇都自然朝向清淨。一個表演清淨的人,他的業總是在某個角落露餡。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領群特」當作中性詞,理解為「團隊領導」

這是最表層的誤讀。中文的「領袖」、「領導者」是中性甚至褒義的詞,但《雜阿含經》裡的「領群特」帶著強烈的譴責——它是經文中斥責為「世間之大賊」的那類人。經文沒有單獨描述一個「好的領群特」是什麼樣,它整段就是在說一個佔據位置作惡的人。

澄清:當佛陀對那位事火婆羅門說「你知不知道什麼是領群特」的時候,他的意思是你用的那個詞,跟我要說的那個詞,不是同一個。婆羅門的「領群特」是罵人話,佛陀的「領群特」是對人性的解剖。

誤讀二:把「不以所生故,業為領群特」讀成現代「人人生而平等」

這是一個跨文化的誤讀。現代平等主義的根基是天賦人權:每個人都應當被平等對待,因為某些權利是先驗的、不可剝奪的。這是世俗倫理和憲政的基石,本身沒有錯。

但佛法的這句話不是這個根基。它的根基是業力:你怎麼做決定你是什麼,不是你生在哪裡決定你是什麼。這比平等主義更徹底,也更嚴厲——因為它對每一個當下選擇都嚴肅以待。一個高貴出身的人做了不清淨的事,他就不再是高貴的;一個低微出身的人做了清淨的事,他就是清淨的。這跟「被平等對待」是兩件事。

澄清:佛法支持一切眾生離苦得樂,但它不把「被平等對待」作為終極價值。終極價值是清淨,不是平等;是行業,不是身份。 這兩套語言在當代很容易被混淆,因為它們都反對種姓歧視;但它們反對的理由完全不同——一個基於權利,一個基於業力。

誤讀三:把「業」讀成「業績」或「命運」

中文「業」這個字很容易被讀成「事業」、「業績」、「前世命運」。但佛法裡的業(karma)是意志性的行為及其留下的力量。它不是被動的命運(否則就沒有解脫的可能),不是外在的功績(否則就只是世間評價)。

業的判斷標準有兩個核心:

- 意向性(cetana)——這個行為是出於什麼心?出於慈悲還是出於恐懼?出於清淨還是出於貪著? - 真實性——這個行為的後果是否被正視?做了就承當,還是做了就掩蓋?

一個行善出於炫耀的人,他的業在染著那一面;一個行善出於真實慈悲的人,他的業在清淨那一面。一個作惡的人只要還在否認,他的業還在被加持;一個作惡的人真誠懺悔,他的業開始被轉化。

澄清:把「業」讀成業績,是把佛法世俗化;把「業」讀成命運,是把佛法宿命化。業是活的,是可以轉化、可以清淨的,這是整個解脫道的入口。

誤讀四:以為「領群特」和「婆羅門」是同一個詞的不同譯法

從經文的對舉結構看,領群特和婆羅門是兩個不同的社會類別:婆羅門是宗教/祭司階層(brāhmaṇa),領群特則是「位居群眾之首」這個更廣的位置描述——可以包括政治、軍事、家族、宗教等任何帶領一群人的角色。經文把它們並列,是因為它們都依賴「以所生定名」的傳統身份系統。佛法在這裡是一次性拆解了兩種不同的世俗權力支柱。

澄清:不要把它們當成同義詞。婆羅門對應的是「以血統為神聖」這一條線;領群特涵蓋的是「以位置為依據」這一條線。兩者都是「不以所生故」這把刀要切開的對象。

誤讀五:以為這只是古代印度的種姓問題

這是當代讀者最容易有的自我安慰式誤讀:「這跟我沒關係,那是古代印度才有的種姓問題。」

但實際上,任何把身份建立在「所生」上的系統,都是這段經文要對話的對象

- 一個靠家庭背景在職場立足的二代; - 一個靠學歷光環在專業領域建立權威的人; - 一個靠「我比你們都早來」在組織里佔據位置的人; - 一個靠種族、性別、地域、語言建立優越感的人。

形式不同,結構相同:用出生的標籤替代行業的清淨,作為身份的唯一依據。

澄清:佛法的洞見是跨越文化的,因為它針對的是人心的結構,不是某一個時代的社會制度。每一個時代都會發明自己的「所生」——種姓、階層、學歷、國籍、文化資本——而每一次發明都會有人用這個標籤把自己和他人隔開。佛法對這個結構的拆解是恆常的。


結語

「領群特」這個概念在《雜阿含經》中只有短短的一段,但它在當代的迴響可以延伸到每一個我們自稱頭銜的瞬間。它不是要我們放棄責任、放棄領導、放棄承擔,而是要我們在每一個承擔的當下,誠實地問自己:我佔據這個位置,是為了什麼?我用這個位置在做什麼?我配不配這個位置?

這個問題不是一次性的,是每一個當下都要重新問的。因為位置本身不會讓人清淨,行業才會。

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領群特,業為婆羅門。

——放在當代,可以這樣讀:

不要用你被生到哪裡、長成什麼樣、進入什麼圈子,來決定你是誰。 不要用頭銜、學歷、平臺、第一份工作,來決定你值不值得被信任。 你做過的每一個選擇、走過的每一段路、對待過的每一個眾生,才是。

這個標準不寬容——它不因為你出身好就放過你,不因為你業績亮眼就認可你。但它自由——它讓每一個當下都可以重新開始,讓每一個被出身壓住的人都可以站起來。

位置不是身份,業才是。 這是「領群特」這個概念留給我們的最重要的一句話。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領群特」系位居群眾之首者之稱。本條目依《雜阿含經》(阿含部·《雜阿含經》)為據,論述此概念有兩層要義:一、詳列居於群首而作種種惡行之相,揭示其「世間之大賊」之本質;二、破斥以出生判定尊卑,主張「不以所生故」得名,「業為領群特」——是否為領群特,由其行業決定,不由所生處決定。

二、主要闡述

(一)居首作惡之相

《雜阿含經》(《雜阿含經》)以婆羅豆婆遮婆羅門事火、於門邊對佛作「住!住!領群特!慎勿近我門!」之呵斥開場;佛反問婆羅門是否知「領群特」及「領群特法」,自雲「我善知是領群特及領群特法」,遂為說偈。經中偈頌大量列舉領群特之相。經雲:「住止及行路,為眾之導首,苦切諸群下,恐怛相迫愶,取利以供己,當知領群特」——身為眾之導首之人,所行惡相涵蓋極廣:

瞋恚懷恨,隱覆過惡,犯戒起惡見,虛偽不真實;憋暴貪悋惜,惡欲慳諂偽,無慚無愧;一生二生一切殺害而無慈愍心;殺縛椎打,無道以切責聚落城邑;掠護有主無主之物以為己有;自棄薄妻而侵陵他所愛,亦侵掠內外親屬之所愛;妄語欺誑,詐取無證財而他索不還;為己為他妄語作證;隱諱覆藏所造惡業;人問以義而答以非義,顛倒欺誑;輕毀智者,愚痴為利;高慢自稱舉,毀壞於他人,作極卑鄙慢;自造諸惡,移過誣謗清白;受人利養而無敬報心;沙門婆羅門如法乞求而呵責不予;父母年老少壯氣謝而不勤奉養;父母尊長兄弟親眷,實非阿羅漢而自顯羅漢德——如此種種惡行者,經稱為「世間之大賊」。

(二)以業非以生定尊卑

本經末段舉婆羅門典所說:初上種姓雖習婆羅門典,而於中間習行諸惡業,不以勝生得免障呵責,現法受呵責、後世墮惡道,生旃陀羅家;並引世稱「須陀夷」之例為證。結義頌反覆宣說:

「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領群特,業為婆羅門。」

後又以同義偈總結:

「如是大精進,如是大牟尼,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故領群特,業故婆羅門。」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條目所依據之材料僅出於《雜阿含經》(阿含部·《雜阿含經》)。經中對此概念一律使用「領群特」「領群特法」之術語,未見別譯或異名之記載。在同一經中,領群特與婆羅門以同一標準(業)並列論述,二者之判定皆依行業而非出生——此為本經獨特之論述結構。其他部類或譯本對此概念之表述是否另有差異,本條目所據材料未見,不予論列。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本經中,領群特與婆羅門並列對舉,二者於「以業定名」的命題中處於同等地位:婆羅門非因所生而名,領群特亦非因所生而名;二者皆由行業而定。經中亦以「世間之大賊」斥責具諸惡相而自稱阿羅漢德之領群特,並對比「須陀夷」之例,說明行業決定現法受呵責與後世生處。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 「住止及行路,為眾之導首,苦切諸群下,恐怛相迫愶,取利以供己,當知領群特。」 - 「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領群特,業為婆羅門。」 - 「如是大精進,如是大牟尼,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故領群特,業故婆羅門。」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本經(劉宋求那跋陀羅譯《雜阿含經》)以「領群特」一詞為核心,透過一位事火婆羅門與佛陀的問答,層層揭示此詞在本經中的特殊用法與深義。

一、敘事脈絡:婆羅門以「領群特」稱呼佛陀

經文開頭敘述佛陀晨朝著衣持鉢,入王舍城乞食,次第乞食至婆羅豆婆遮婆羅門舍。婆羅門手執木杓、盛諸飲食、供養火具,住於門邊,遙見佛來即喚:「住!住!領群特!慎勿近我門!」婆羅門以「領群特」稱呼佛陀,並伴隨驅逐之意(「慎勿近我門」)。佛隨即反問:「汝知領群特、領群特法耶?」婆羅門坦承不知,並反問佛是否知此義,佛答:「我善知是領群特及領群特法。」由此引出佛陀的偈頌開示。

二、佛陀重新定義「領群特」:以惡業為本質

佛陀以偈頌形式,先大量列舉「當知領群特」的惡行特徵,依次為:

瞋恚心懷恨、隱覆諸過惡、犯戒起惡見、虛偽不真實;憋暴貪悋惜、惡欲慳諂偽、無慚無愧心;一生二生殺害眾生、無有慈愍;殺縛椎打聚落城邑、以無道切責;住止及行路為眾導首、苦切群下、恐怛迫愶、取利供己;掠取聚落空地有主無主之物;自棄薄妻、侵陵他所愛、侵掠內外親屬善知識之所愛;妄語欺誑、詐取無證財、妄語為他作證;作惡隱諱覆藏、以非義答義、輕毀智者;高慢自稱舉、毀壞他人、自造過惡移誣他人、不敬報恩、呵責來乞之沙門婆羅門而不與、不勤奉養年邁父母;實非阿羅漢而自顯羅漢德——如是等士夫,當知領群特。

以上種種惡業構成本經所謂「領群特」的核心內涵,並非以外相或種姓為據,而是以內心與行為的染汙為其本質。

三、否定以「種姓」定「領群特」之見

經文進一步以須陀夷為例:雖初上種姓生、習婆羅門典,若於其間習行諸惡業,現法受呵責,後世墮惡道,生旃陀羅家。佛陀以此明示:「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領群特,業為婆羅門。」 此處將「領群特」與「婆羅門」並舉對照,說明二者名義皆非由出生決定,唯由業行決定。

四、結頌重申業力為本

末尾重頌:「如是大精進,如是大牟尼,不以所生故,名為領群特。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故領群特,業故婆羅門。」 以「大精進」「大牟尼」之崇高修行者為例,再次強調「領群特」之名義不由出生決定。

本經用詞特點

本經專用「領群特」一詞,未見其他同義譯名並用。經中以「領群特」與「領群特法」並稱,顯示本詞可同時指人與法;其結構作「領群特」,與「婆羅門」「沙門」「羅漢」「旃陀羅」「婆羅門剎利」並列為人稱。經中佛陀以此詞為切入,先順婆羅門之口稱呼佛陀本人,繼而翻轉其義,使之不再僅指外相之標幟,而成為以惡業為實質的批判性概念,並與「婆羅門」對舉,最終歸結於「以業為本」的平等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