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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

aniyata

性質、果報或時分尚未確定之狀態。機器生成

類型 事相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跨領域的統一含義

佛教裡有一個詞橫跨好幾個領域,卻都指向同一件事——「性質、果報或時分,尚且沒有確定下來」。它不是錯誤,不是「無記到底」,也不是「混沌」。「不定」這個詞,是對那種「還在動、還可塑、還能轉化」之狀態的技術命名。

按庫裡的定義——「性質、果報或時分尚未確定之狀態」——把它拆開來看:性質指本質屬性是否歸此類別;果報指行為後果是否會兌現;時分指在什麼時候兌現。「不定」標記的是:以上這些還沒落定

這道概念的邊界很容易模糊,先劃三條:

- 「不定」不是「不存在」:業的不定是說報應還沒到時候,不是否定因果。 - 「不定」不是「錯誤」:種性的不定是說升沉沒鎖定,不是說修不修都一樣。 - 「不定」不是「任意」:因明的不定是說這條因不能決定宗義,不是說換一個因就立刻能成立。

下面我按它出現的五個領域一處一處走,每一處都保留經典裡的具體比喻與術語,不壓扁成籠統的「不確定」。


一、因明學裡:理由釘不死宗義的「猶豫」

《因明入正理論》一開篇就把「不定」列為似因三大類之一:

「不成、不定及與相違,是名似因。」

這裡的「不定」特指:那個被舉出來當理由的「因」,跟要論證的「宗」,之間的關係還懸著,沒拍板。論裡專立了一個詞叫「猶豫因」,把這個過失的形狀挑明——不是「假因」(那是「不成」),也不是「反因」(那是「相違」),而是「猶猶豫豫,半上不下」的因。

具體開列有六種不定過

1. :立「聲常,所量性故」。所量性在常品(虛空)與無常品(瓶)都共轉,因沒能力單獨指向「常」。 2. 不共:立「聲常,所聞性故」。所聞性在常、無常之外都不立同品,等於孤零零懸在空中。 3. 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聲非勤勇無間所發,無常性故」——無常性在電等同品有、在空等同品無,在異品瓶等遍有,結構錯位。 4. 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聲是勤勇無間所發,無常性故」——鏡像的反例。 5. 俱品一分轉:「聲常,無質礙故」——無質礙於虛空有、於極微無;於瓶樂有一分、於他品一分無。 6. 相違決定:兩組人同時各舉一組互違的因(如「聲無常,所作性故,對聲常,所聞性故」),都各自完整,又互相否證,結果就是「兩個都決定,兩個都決定不下來」。

法稱論師的《正理滴論》繼承了同一框架,把「猶豫」與「不定」互訓:

「有犯三種似因過者,謂不成,相違,不定。」

並指出正因的軌則是「於同品定有,於異品遍無」——一偏離這個軌道,因就掉進「不定」的過裡。

這裡要記住的是:因明的「不定」不是邏輯內容的真假問題,而是論證結構能否單獨釘住宗義的問題。一條因既能掛在同品,也能掛在異品,那它在「證明這件事」上是懸著的——這個「懸」,就是因明所謂的不定。


二、業論與聚類裡:報應的「開放」

《阿毘達磨俱舍論》從兩個面展開「不定」。

第一面:聚。把有情歸為三種聚:

- 正定聚:必入涅槃的那一類。 - 邪定聚:必墮惡趣的那一類。 - 不定聚:性質尚未歸入上面二類之間者。

頌文舉的一個典型例子:造五無間業的聖人「不入正定之列,屬於不定之聚」——因果雖重,但因餘緣未盡,歸屬還沒死封。

第二面:業。把作業按果報何時成熟分:

- 順現法受業:此生作此生熟,時分定。 - 順次生受業:此生作第二生熟,時分定。 - 順後次受業:此生作從第三生以後次第熟,時分定。 - 不定業:果報不一定在某個特定時分成孰,「非定受故立不定名」。

三定加一不定,俱舍再立四種;譬喻師又加異熟這一維(果報到底會不會得),與時分交叉,排出八種業——例如「時分定而異熟不定」(順現等三業未必保證異熟一定得到)、「異熟定而時分不定」(決定得果,但不一定哪一生)……兩維都「定」、兩維都「不定」,共四種狀態。

這裡的關鍵句是:「定」鎖的是時地,「不定」開的是時地。業的不定不是說「作為沒有後果」,而是說「後果當然有,但不會是機械的現前即報——它可以從你根本預想不到的地方、根本想不到的時候回來。」


三、瑜伽行派裡:心所的「浮」與定地的「漂」

瑜伽行派裡「不定」用法最密,分兩個維度。

三之甲:六位心所的「不定位」

唯識把一切心所分六位——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唯識三十論頌》用一句話畫出第六位的邊界:

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意思是:不定心所共四種——悔、睡眠、尋、伺;尋有善、惡兩種,伺有善、惡兩種,故云「二各二」。

為什麼這一類叫「不定」?《成唯識論》給的理由非常技術:

「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三條理由——它們既不像觸、作意等「定遍心」(一切心都必然有),又不像欲、勝解等「定遍地」(在某地一切心都決定有),而是可以跟善心相應、也可以跟染心相應;可以此處有、也可以彼處有——性質上不決定,故立「不定」之名

四種不定心所自己的相與業:

- (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先把事情搞砸再翻來覆去地想,是一種把心安住的能力吃掉的運作;反過來,悔也可以變成善——對惡事的追悔本身就是善的起點。 - (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既能讓人崩毀覺照(這是染),也支撐修行人必要的休整(這是淨)。 - :令心怱遽於意言境,麁轉為性。 - :令心怱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

尋、伺合起來的業是「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它們是讓心安住下來,還是讓心安不下來的關鍵機制;其自體是思、慧的一分。

「二各二」是這頌最有意味的四個字:同一個名字下的運作,在不同情境裡可以是善的、可以是惡的——這種「性質上的開放」,就是不定的本色。

三之乙:十二種「不定地」

《瑜伽師地論》另有一組極細的分類,叫「不定地」——指還沒安住到定境的那些心態與境界。論裡列十二種因由,每種都以「……故,名不定地」標出,我把它完整擺出來:

1. 由自性故:五識身——它們生來就是粗動相續的,不可能穩穩定在一個對象上。 2. 由闕輕安故:在欲界諸心心法——沒修到色界以上的輕安相,所以散。 3. 由未發趣故:受欲者——還沒真起過出離心,當然浮。 4. 由散亂故:始業者——雖然修定,但五欲一引就飛。 5. 由太聚故:始業者——稍微往內心一收,又昏沉掉下來(這是說「散」與「沉」兩邊都把人往不定裡拽)。 6. 由未得故:散心相應的諸法——還沒拿到定,怎麼定。 7. 由未圓滿故:未證得「加行究竟作意」——努力的方向對了,但只是初定邊緣,沒圓滿。 8. 由雜染故:證得加行究竟果作意後,於彼定多生愛味——這就是「貪著禪味」反而成了一種染汙。 9. 由不自在故:即由彼染汙心故不得自在——心被染拽著跑,定也穩不住。 10. 由不清淨故:未永害煩惱隨眠——隨眠還在,根子上沒斷。 11. 由出定故:從已得三摩地起而不退失——出了定就出定,狀態結束。 12. 由有退故:從所得三摩地退——好不容易進入又退了出來。

十二種裡有從粗散到細染的階層關係。前五種偏在「凡夫散心」這一面,中間五(六到十)偏在「修行階位的中間地帶」,最後兩種(十一、十二)則是「即便證得也未必能保住」的那個餘憾。合在一起,「不定地」所覆蓋的面非常寬:從手機一響就掉線的五識,到證得三摩地卻退轉的聖者,都在其中。


四、種性論裡:升沉的「開口」

《大乘莊嚴經論》裡有一句極其乾淨的定義,常常被引用:

決定者,遇緣不退;不定者,遇緣退墮。

所謂「種性」,是眾生趨入佛道的那種「底層傾向」。「決定」是說這種傾向已經穩固到遇什麼緣都不會退;「不定」是說這種傾向還沒穩定,所逢之緣會左右它走向——遇淨則升,遇染則退。

經論以此「決定/不定」配「不退/退墮」縱橫兩軸,得出四種品類——有的種性決定又不退、有的種性決定也會退、有的種性雖不定但一直不退、有的種性既不定又會退墮。這就是種性論裡的四種「升沉型態」。

論裡還有幾處值得注意:

- 大乘入正法的八障之一——「悔行」「不定」並列,所謂「不定」即種性趣向未堅之障。這一處把「不定」從「分類」變成「問題」——它是大乘正法入門時要對治的一關。 - 聲聞二不定——即使在小乘種性裡,也有未定種性,「見義不見義」、「見義不斷愛」、「斷愛俱軟根」等品類。 - 「有依及不定」——種性未固、不能普遍緣於大乘的行者,縱然忖度思惟,難契大乘。

這裡的關鍵是:「不定」的種性不是終點,它是個「開口」。正因為開口,才有大乘法可入、才有菩薩種性可言;反過來,連「不定」都不容許、連變好的餘地都不給,反而沒有修行這回事。


五、判教裡:頓、漸之外的第三種

天台判教以頓、漸、不定三種為大綱。智者大師在《妙法蓮華經玄義》、《摩訶止觀》裡有非常細密的展開。

五之甲:顯露不定 vs 秘密不定

《法華玄義》先區分兩種「不定」:

- 顯露不定——同一個時間、同一場說法裡,頓、漸並陳,聽眾因機感不同各自受不同教。如「雖高山頓說,不動寂場,而遊化鹿苑;雖說四諦生滅,而不妨不生不滅……當知即頓而漸,即漸而頓」。一部經裡、一個時辰裡,頓法與漸法並說不悖。 - 秘密不定——如來自在之力下,多處說法互不相聞,此座說頓、十方說漸,「各各不相知聞,於此是顯,於彼是密」。這種不定只在佛的境界成立,「但可智知,不可言辨」

五之乙:《法華》是「定」而非「不定」

玄義裡有一句明判——

「今《法華》是顯露,非秘密;是漸頓,非漸漸;是合,非不合;是醍醐非四味;是定,非不定。」

《法華》的特別在於:它把前四味(華嚴、阿含、方等、般若)中所有或頓或漸或顯或密或定或不定的「種子」全部收攏、全部會歸,所以它本身就被判為「定」——一個把所有不定都收攝後的究竟位。

五之丙:摩訶止觀的兩個比喻

《摩訶止觀》用兩個意象把「不定」的形狀講得特別清楚:

「置毒乳中」喻(出自《大經》):把毒放在乳裡頭,乳就殺人;放在酪、生酥、熟酥、醍醐裡,都殺。也就是說,究竟之機其實在初味裡就已經具足,不必等到究竟之味。每一味都有殺人的可能,所以每一味的「果報時分」都無法給定——這就是不定。

「日照三土」喻(出自《華嚴》):同一太陽先照高山(這是頓)、次照幽谷(這是漸)、次照平地(這是不定)。平地之機,既不是山的頓,也不是谷的漸,其發解之時節、根機俱不可定——故判「平地,不定也」。

《摩訶止觀》進一步把這一對譬成「理之不定、教之不定、行之不定、證之不定」——四種不定縱橫無礙,縱橫自在地都能入圓頓止觀。

五之丁:不定文之代表——六妙門

判教層面落實在觀門上,《摩訶止觀》給出「不定文」的代表文本:

「《六妙門》,以不定意歷十二禪、九想、八背、觀、練、燻、修、因緣、六度,無礙旋轉,縱橫自在。」

不拘次第,不定方隅,從數息一路走到六度、橫豎遍歷一切法門——這是「不定」二字從教理落到實修的形態。


六、不定在整個解脫道里的位置

把這五處合起來看,有一條貫穿的暗線能說清楚。

如果一切都是「定」的,修行這件事就不可能發生。

- 業若全是定業,那麼每一種惡的果報都鐵定在那一瞬間兌現,那就連忍辱、懺悔、忍過去、改造自己的空間都沒有。 - 種性若全是決定,那麼有些眾生永遠不可能成佛、有些眾生永遠不必修——這就取消了「修行」這個行業的存在。 - 心所若全是定遍或定遍地,那麼悔就永遠是悔、尋就永遠是尋——追悔善根無法在那個心所上重新激活。 - 教法若只有頓和漸,沒有不定機,那佛就只能面對「機相齊平」的聽眾(事實上不可能),教化就立不起來。

所以「不定」不是修行的障礙,恰恰是修行得以發生的那個存在論上的開口。

它標記的是——有情、業、心所、種性、教機,都還保有 「尚未定形」 的可能;而正是在這個開口上,修行才站得住腳。這不是從某個宗派的特定立場出發的解讀,而是把庫裡所列五個領域的不定並起來看,自然走出來的一個結構性觀察。


生活裡的走查

下面我挑四個當代場景走一遍,每一處都按經典定義映射,點明大多數人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場景一:公司週會裡那句「因此……所以……」——因明的不定

週一例會。同事 A 提出:「我們部門上季度增長慢,是因為團隊規模小。」 反對者 B:「團隊規模大也未必快,你看對面組人多但效率低。」 A:「你說的對,但我們和對面組不一樣。」…… 聽完一圈,你會發現這場討論裡,論證一直沒法釘死——每人都有自己的「因」,每個「因」在另一堆例子(異品)上同時成立。

按因明定義,這就是「猶豫因」的形狀:A 的「因」(團隊規模小)在「增長慢」與「增長快」兩個同品中都有出現(既有人少而慢的部門,也有人多而慢的部門),共轉不定——這個因不能單獨決定「增長慢是因為規模小」。

最常見的映射錯:把「我不確定」當成「不定」。其實「我沒聽到足夠信息」屬於「未緣到」,歸不到因明的不定裡;因明的不定是因的邏輯結構本身沒辦法釘住宗,跟你的情報多寡無關。生活中我們用「這裡有三種可能、誰都沒法決定」這種結構性懸而未決的場景,才對應經典意義的不定。

場景二:一句氣話三年後的餘響——業的不定

你大概有過這種經驗:三年前對一位朋友說了句很不恰當的話,當時沒發生什麼;後來某天這位朋友忽然對你冷淡下來,你問起,對方笑笑說「沒什麼,就想起你之前那句話」。報應顯然有,但它沒有在你說完那句話的那個時點兌現——隔了三年,從一個你根本沒想到的縫隙回來。

按俱舍定義,這是「異熟定而時分不定」的典型——後果當然得到,但不一定哪生、哪天、哪刻。三定業(順現法受、順次生受、順後次受)的硬時點在這裡被打開;它告訴我們 業的「定」未必是日曆上的定,而可能是「一定兌現但時辰未定」的定

最常見的映射錯:把業的不定讀成「業報不存在」/「反正不知道什麼時候」/「那就是沒報」。但業的不定從來不是說「無」——它說的是 「有,但時辰未定」。「反正到時候再說」這種生活態度,等於把「不定」偷換成「不論」,而經典裡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場景三:半夜兩點刷手機——心所的悔、眠、尋、伺

睡前你告訴自己「再看五分鐘」,結果一抬頭兩小時過去了。心裡其實有一個聲音叫「悔」(我剛才怎麼沒停),有一個昏沉的「眠」拽著你往下掉,還有兩個明顯的東西在轉——「」(快速刷過無數標題、念頭粗粗一過)與「」(在某條帖子下細細探究、反覆比對)。這四樣,正好對應《唯識三十論頌》裡那一句:

「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而《成唯識論》說的「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在這種情境裡變得特別具體——同樣的機制,今天可以是半夜瀆時的「染」端,明天也可以是工作裡快速檢索資料的「淨」端;同一個名字、同一組運行,性質不決定在哪一端。這就是不定心所。

最常見的映射錯:把「悔」當成純負面(「我又在浪費時間!」),又把「尋、伺」當成純負面(「我又在分心!」)——但它們都是性質不定的心所,正因為不定,你才有可能翻轉它們:把「尋」從渙散式刷頻,翻轉為有方向的檢索;把「悔」從自我懲罰,翻轉為下次入睡前那一念「不再這樣」的善根。

這是「不定」最貼近現代人的一種實相——你不被它們卡死,它們可以變成別的,只要你在那個不定的窗口裡「動一下」。

場景四:一個朋友「忽然變了」——種性的不定

有位朋友過去三年一直在某個創業項目裡打轉,你們都以為他會一直做下去。但他去年某一次出差回來,慢慢地、你自己都沒注意地,開始跑山裡、讀經、跟一些過去看不上的人往來。再過半年,他跟你說,他要換一種活法。

按《大乘莊嚴經論》的定義,他的種性在那個時點正處不定——「遇緣退墮」原本是退向壞的方向,但反過來,遇緣亦能升進。他的底層傾向不是固定的,所以遇上一個新緣(也許是一趟山行、也許是一場大病、也許是一次重讀),就能往新的方向走。

最常見的映射錯:把「不定」當成「還沒長大」「還不成熟」——不是的。不定意味著這條線還畫得下去,它既可能畫成「他終於找到方向」,也可能畫成「他把自己繞進去」——這個開放性正是不定的實相,而不是它的缺陷。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不確定」是當代生活的一個標籤——職業不確定,關係不確定,身份不確定,信念不確定,身心狀態不確定。很多人把這件事當作這一代人的「病」來談。

佛教裡這個「不定」,提供了 另一種讀法:不確定未必是病;它也可能是修行發生的那個開口。我們習慣用「必須確定、必須穩定、必須可控」當默認前提,反而是把「定」當成最基本的良善。但上面五個領域並起來看,佛教對此其實持一種更寬鬆的立場——某些事情保持「不定」,就是事情本來的樣子。

幾個當代可參照的對照(請把它當作類比,不要等同):

- 強化學習裡有一個「非確定性回報」的概念——一個動作的後果,AI 不總是當下就能拿到,可能會在幾步以後、另一種狀態下兌現,因此訓練算法不能只看局部反饋。業的不定在結構上非常相似:報應是有,但不是機械的 episodic reward。 - 生成式模型在解碼時的「採樣」溫度——調低了輸出就穩定、單一、確定;調高了就浮動、發散、不定。心所的不定有點像那個溫度——同一種生成機制,在不同溫度下指向善或染。值得提醒的是,這只是一個對照,佛教意義上的「向善翻轉」涉及發心、戒、定、慧等整組機制,不是調一個參數就完成的事。 - 人類大腦裡的「預測不確定」(predictive uncertainty)——神經科學已經確認,對環境預測越不穩定,相關的基底節、前額葉活動越頻繁;這種「不確定處理」本身是一種資源,而不是負擔。種性的不定在結構上跟這種內在可塑性是對得上的,但同樣要記著:神經可塑性是描述層面的事實,向善、向覺悟的轉化才是佛教意義上的奮鬥目標。

當代最迫切的不是把「不定」治掉,而是認出不定的真實形狀。

認出來之後你會發現: - 業的「不定」讓你不必把當下的壞感覺當成結局——有重塑的空間就有意義。 - 種性的「不定」讓你不必把當下的自己當成未來——人還可以繼續長。 - 心所的「不定」讓你不必把自己某個當下的心相當成你這個人——那個悔、那個散亂、那點昏沉不是定義你的東西,因為它們性質本來就不定。 - 判教的「不定」讓你不必把單一方法當成唯一出路——有的法恰恰是不拘次第的六妙門式自由旋轉。 - 因明的「不定」讓你不必把別人的話當成釘好的事實——理由還沒釘死的時候就別當結論聽。

所有這些都指向同一種意義上的自由:正因為事情還沒有被釘死,你才有參與其走向的可能。


常見誤讀與澄清

最後是幾條最常見的誤讀,每條都對應它原典裡真正講的那件事,差別挺要緊。

誤讀 1:「不定 = 不確定 = 沒辦法」

這是最表層也最傷人的簡化。經典裡的「不定」是一組有結構的技術概念:因明的「猶豫因」有六種具體形態;業的不定按「時分 × 異熟」兩維切成八種;不定心所有悔、眠、尋、伺四種明確對象;種性的不定有「決定 × 退/不退」四種品類;判教的不定由「顯露」與「秘密」兩條線分清。它從來不是「沒辦法」,而是一種被精確定義的開放狀態

誤讀 2:把「不定」讀成「既然不定,所以幹嘛都行」

種性的不定反而加重了修行的迫切——因為它「遇緣退墮」,所以要刻意去護住、提住、續上那幾個向上的緣。這不像「一切隨緣」那種雞湯,反而比「命已定」更累——因為責任就在每一刻所逢之緣上。換句話說,正是因為不定,向善的修行才那麼緊迫而不能擺爛。

誤讀 3:把唯識的「不定心所」誤當「無自性」

這是兩個層次的事。「不定心所」說的是悔、眠、尋、伺在善染之間來回不定,性質沒鎖定;「無自性」說的是一切法都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前者屬心所分類,後者屬存在論結構。兩者不是一回事——唯識明確講過,心所可以暫時「不定地」在善染之間浮,而每個具體心所還是有自體的相用。

誤讀 4:把業的不定當「報應不爽」的反例

實際上報應不爽業的不定完全可以同時成立:報應是因果不虛(「異熟」確定),而不定的是它的兌現時機(「時分」未定)。所以「種瓜得瓜」是真,但什麼時候得不一定在瓜剛種下的那一秒——這是「異熟定而時分不定」的俱舍細分。誤以為「不定」就推翻了因果,是把經文裡的兩維壓扁成了一維。

誤讀 5:把判教的「不定」讀成「教法可以隨便混合」

天台判教的「不定」是有嚴格邊界的概念——既能開出「顯露」與「秘密」兩個亞型,又能由《法華》明判《法華》本經自身「是定,非不定」,同時把《六妙門》這種特定文本作為「不定文」的代表。它不是取消差別,是承認因機而施、法無定相這一教法事實。把它讀成「佛也搞不清該教啥,所以隨便講」,是把這個概念錯成了「無記」,與原典判的方向正相反。


小結

「不定」這個詞在佛教裡從來不止一個意思——它出現在因明的過失表裡,出現在業的報應表裡,出現在唯識的心所分類裡,出現在種性的升沉裡,出現在天台判教的三教大綱裡。同一根線穿起的是:事情尚未落定的那一刻,那種「還可能往別處去」的狀態。這一根線,是解脫道默默成立的開口,是修行這件事得以存有的那個「尚可」之處。

認出來這個狀態、護住這個狀態、不急著把它釘死——這是「不定」概念贈給當代人最具體的禮物。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不定」(aniyata)一詞貫穿佛教經論,其核心義涵為「性質、果報或時分尚未確定之狀態」。此概念因部類不同而呈現多元面貌:在因明學中指因能否成立宗義懸而未決;在業論中指果報時分未定的業;在判教中指教法施設不拘頓漸之機;在瑜伽行派中既指尚未安住定境之「不定地」,亦指六位心所中善惡性質隨緣而轉之「不定心所」。

主要闡述

因明方面

《因明入正理論》將「不定」列為似因三類之一,與「不成」「相違」並列,並開展為六種不定過:共、不共、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俱品一分轉、相違決定。其病在於因於同品、異品之共轉、一分轉、不共,或另有相違決定之因並存,令宗義無由決然成立。經文特立「猶豫因」一語以標明不定之病。

《正理滴論》亦將「不定」與「不成」「相違」並列為三種似因過,文中「猶豫」與「不定」義通。論中明示相違決定雖為猶豫之因,然於比量中不成立,故不於因之性相中詳述。正因之界定為「於同品定有,於異品遍無」,背離此軌則者即落於「不定」之過。

業與聚方面

《阿毘達磨俱舍論》從業與聚兩方面展開。「不定聚」與正定聚、邪定聚並列,指性質尚未歸入正定或邪定之攝者。「不定業」之得名,因其果報不一定於特定時分成熟,與順現法受、順次生受、順後次受三定業相對而立,總成四種業。譬喻師以時分與異熟兩維度交作定、不定之四種組合,總成八種。

瑜伽行派方面

《瑜伽師地論》將「不定」列為生雜染四相之一,與「差別」「艱辛」「流轉」並列。其詳盡發揮集中於「不定地」之十二種情況:由自性故、由闕輕安故、由未發趣故、由散亂故、由太聚故、由未得故、由未圓滿故、由雜染故、由不自在故、由不清淨故、由出定故、由有退故。

《成唯識論》以「不定」總攝六位心所之第六類。「不定」之得名,源於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可相應,既非如觸等之「定遍」,亦非如欲等之「定遍地」,故以「不定」為名。

《唯識三十論頌》亦於六位心所中列「不定」一類,以頌文「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明列其所攝法數為六——悔、睡眠、尋(善、惡)、伺(善、惡)。

種性方面

《大乘莊嚴經論》以「不定」與「決定」對舉,定義為「不定者,遇緣退墮」,以明種性趣向尚未固定,隨所逢之緣而有退墮之可能。又列「不定」為大乘入正法八障之一。聲聞種性中亦有「二不定」之品類。另以「有依及不定」指種性未固、不能普遍緣於大乘之行者。

判教方面

《妙法蓮華經玄義》以「頓、漸、不定」為判教三種,與舊說同名異義。詳辨「顯露不定」與「秘密不定」兩種義相:顯露者如高山頓說而不妨寂場、說四諦生滅而不妨不生不滅;秘密者則如來於法得最自在,頓漸顯密互不相知。經文明判「今《法華》是顯露,非秘密;是漸頓,非漸漸;是合,非不合;是醍醐非四味;是定,非不定」,以此經為「定」而非「不定」之列。

《摩訶止觀》以「置毒乳中」喻與「日照三土」喻論「不定」:毒性既置於乳,殺人之功已具,不必待後味方起作用;日照平地之機緣不齊、未可定其階位,皆「不定」之相。其觀門之代表為《六妙門》,「以不定意歷十二禪、九想、八背、觀、練、燻、修、因緣、六度,無礙旋轉,縱橫自在」。又以「理之不定、教之不定、行之不定、證之不定」明其融攝。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因明入正理論》以「猶豫因」一語標明不定之病;《正理滴論》以「猶豫」與「不定」互訓,二者義通。

《唯識三十論頌》以「悔」「眠」為略稱,相當於《成唯識論》之「惡作」「睡眠」。

《妙法蓮華經玄義》以「不定」與「頓」「漸」並列,復有「顯露不定」「秘密不定」之細分;《摩訶止觀》則以《六妙門》為「不定文」之代表,以「置毒」「日照」二喻為骨幹。

《大乘莊嚴經論》之「不定」特指種性之未固,以「遇緣」一詞界定其隨外緣而定升沉之特質,與其他部類用語有別。

《瑜伽師地論》用「不定地」一詞統攝尚未安住定境之種種心態與境界,與其他部類用詞有別。

《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與《因明入正理論》同屬因明體系,然二論對「相違決定」之處理方式不同:《因明入正理論》將其列為六種不定過之第六;《正理滴論》則以「不成為比量推理之對象故」而不於因之性相中詳述。

與相關概念之關係

「不定」之相對概念為「決定」(如《大乘莊嚴經論》以「決定/不定」對舉種性)、「定」(如《妙法蓮華經玄義》判《法華》「是定,非不定」)。「不定」與「猶豫」互通(《正理滴論》《因明入正理論》皆用之)。

在判教上,「不定」與「頓」「漸」三者並列;在心所分類上,與「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並列為六位;在因明上,與「不成」「相違」並列為似因三類;在業論上,與「順現法受」「順次生受」「順後次受」三定業相對而立;在種性上,與「不退」對舉以明升沉。

代表性原文引用

《因明入正理論》:「不成、不定及與相違,是名似因。」

《瑜伽師地論》:列十二種「……故,名不定地」之由。

《成唯識論》:「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唯識三十論頌》:「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阿毘達磨俱舍論》:「順樂受等各有定不定異,非定受故立不定名。」

《大乘莊嚴經論》:「決定者,遇緣不退;不定者,遇緣退墮。」

《妙法蓮華經玄義》:「今《法華》是顯露,非秘密;是漸頓,非漸漸;是合,非不合;是醍醐非四味;是定,非不定。」

《正理滴論》:「有犯三種似因過者,謂不成,相違,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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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B0042 · 藏傳論典部

《正理滴論》乃法稱所造之因明論典,此處所論之「不定」,乃似因過之第三種,與「不成」、「相違」並列為三種過失。論中將「不定」置於因三相之辨析脈絡中考察,呈現獨特之論述進路。

一、三種似因過之並列 論雲:「有犯三種似因過者,謂不成,相違,不定。」此乃全論對「不定」之直接歸類。又云:「如是三相中之每一相,皆各有二過,即不成或猶豫。」此處「猶豫」與「不定」義通,皆指因之性質、果報或時分尚未確定之狀態。

二、「相違決定」之歸處 論雲:「相違決定,亦說為猶豫之因,何故於此處不敘述之?以其不成為比量推理之對象故。」論主明示,相違決定雖亦為猶豫之因,然於比量中不成立,故不於因之性相中詳述。

三、正因性相中「不定」之不生 論雲:「於敘述果因、自性因、未緣到因之性相時,既然無相違決定,於他處更無相違決定可言。」此明果因、自性因、未緣到因三種正因之性相中,無相違決定之過,「不定」之過亦無從安立。

四、自性因之「量」與「不定」之邊界 論中界定自性因之量:「所謂於何物而無何性者,是說於其境物,自性乃非能周遍,此為自性因之量。」若自性於境物能周遍,則因之性質不能確定,「不定」之過即由此生。

五、未緣到因與自性因之疑惑 論雲:「此未緣到因與自性因,雖為相互成立相違之義,但於對其一生起疑惑。」此「疑惑」即猶豫之表現,亦即「不定」之另一種形式。

六、因之總體界定 論末歸納:「因者,謂於同品定有,於異品遍無,其原理雖無差別。」此為正因之界定,背離此軌則者,即落於「不定」之過。

七、果因、自性因之例證 論舉果因之例:「凡有煙必有火,若無火則煙亦無,譬如灶房及他處。」舉自性因之例:「凡有所作性必有無常性,若無無常性則所作性亦無,譬如瓶及虛空。」此二例明正因之構成軌則,以顯「不定」之過當如何避免。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中對「不定」之論述,主要在業與聚的兩方面展開。

一、不定聚之說 卷中頌文雲:「正邪不定聚,聖造無間餘。」此以「聚」為分類,區別為正定聚、邪定聚與不定聚三類。不定聚指性質尚未歸入正定或邪定之攝者。偈中並言,造無間業而有餘緣之聖者不入正定之列,屬於不定之聚。此處「不定」兼指性質與歸趣尚未確定之義。

二、不定業與定業之對立 論中將「不定」主要用於業之分類。論曰:「順樂受等各有定不定異,非定受故立不定名。」明不定業之得名,因其果報不一定於特定時分成熟。定業則有三種:順現法受(此生造即此生熟)、順次生受(此生造第二生熟)、順後次受(此生造從第三生後次第熟)。三定業加不定業,總成四種業。

三、不定業之細分 或有師說,不定受業又可分為兩種:異熟有定與異熟不定,連同三定業合成五種。此乃對「不定」內部之進一步區別。

四、毘婆沙師與譬喻師之異說 論中先述有餘師之說:順現法受業,餘生亦得熟;隨初熟位而立業名,否則「強力業異熟果少」。毘婆沙師不許此義,謂或有業果近而勢非勝,或有相違,如外種經三半月葵結實,麥要經六月方結實,業之時分本有差別。

復次,譬喻師立四句,以「時分」與「異熟」兩維度交作定、不定之四種組合: (一)時分定而異熟不定——順現等三業未必定得異熟; (二)異熟定而時分不定——不定業決定得異熟; (三)二俱定——順現等定得異熟; (四)二俱不定——不定業非定得異熟。 由此則順現受、順次生受、順後次受各有定、不定二種,不定業亦有定、不定二種,總成八種。此即以時分與異熟交叉分析「不定」之時間與果報兩個面向。

五、本論用詞特色 本論以「不定」對「定」,以「時分」「異熟」兩維度論述業之果報是否確定。術語上用「順現法受」「順次生受」「順後次受」標示三種定受業,以「不定業」通稱時分或異熟尚未確定之業。又以「聚」為定性之類別,「不定聚」表性質尚未確定之聚類。本論之「不定」概念兼攝性質、果報、時分三者之未決定性,與定業、定聚相對而立。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不定」這一概念的論述,主要從兩個層面展開。

首先,在論述「生雜染」時,將「不定」列為四相之一,與「差別」、「艱辛」、「流轉」並列,共同說明有情生死雜染的相貌,此處的「不定」係作為生雜染的內涵之一而被提出。

其次,全文最詳盡的發揮集中於「不定地」的分類,列舉了十二種情況,每種皆以「……故,名不定地」之句式標示其成立之理由:

一、由自性故——指五識身,以自性散動故不定。 二、由闕輕安故——指在欲界諸心心法,因缺少定地的輕安故不定。 三、由未發趣故——指受欲者,未曾發起出離之趣向故不定。 四、由散亂故——指始業者雖修習定,而於五欲其心流散故不定。 五、由太聚故——指始業者於內境界略聚其心,便生沉沒故不定。 六、由未得故——指散心相應諸法故不定。 七、由未圓滿故——指未證得加行究竟作意故不定。 八、由雜染故——指雖證得加行究竟果作意,而於彼定多生愛味故不定。 九、由不自在故——指即由彼染汙心故,不得自在故不定。 十、由不清淨故——指未永害煩惱隨眠故不定。 十一、由出定故——指從已得三摩地起而不退失故不定。 十二、由有退故——指從所得三摩地退故不定。

此處「不定地」是本論用以統攝尚未安住於定境之種種心態與境界的專門術語,涵蓋範圍甚廣:自凡夫散動之五識、未修之散心,至修行過程中加行未究竟、雖得而退、雖證而起愛染、未斷煩惱隨眠等情形,皆攝屬之。論中運用「加行究竟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三摩地」、「輕安」、「煩惱隨眠」等術語,以界定各類不定的具體內容,顯示本論對修行階位的細密區分。

值得留意者,本論用「不定地」一詞表達此概念,與概念定義中「性質、果報或時分尚未確定」之義相呼應:或由自性之散動未伏,或由修行階位之尚未證得,或由煩惱未斷之不淨,或由出定退失之不穩,皆屬「尚未確定、尚未安住」之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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