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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法樂住

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

於現世安住禪定之樂。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現代人的語境裡,“快樂”往往被賦予了一種向外索求的動詞屬性:必須擁有一場旅行、一次成功的升職、一頓豐盛的大餐,或者屏幕上源源不斷的新鮮刺激,心腦血管系統才能分泌出轉瞬即逝的多巴胺。然而,古印度佛典中記錄的“現法樂居”(梵語:*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在阿含經中亦常譯為“現法樂住”、“現法喜樂住”或“現法安樂住”),卻提供了一種截然相反的生命範式。

從字面拆解,“現法”(*dṛṣṭa-dharma*)指的就是當下、現世、親眼所見的此時此刻,而非虛無縹緲的來世或虛構的未來;“樂”(*sukha*)是指離諸逼迫、清涼無惱的安樂與喜悅;“居”或“住”(*vihāra*)則代表心靈常穩安置的處所與境界。合起來,“現法樂居”指的就是:修行者在當下的生命體驗中,通過禪定、持戒、正念與智慧等修持,使心靈脫離貪嗔痴的燒灼,所親身體驗到的清淨、安穩與喜悅狀態。

要準確把握這個概念,絕不能將其窄化為“世俗的娛樂”或“消極的避世”,必須透視古典經論中賦予它的三個核心層次與嚴格邊界:

1. 結構內涵:以“戒”為基,以“增上心(禪定)”為體,以“無惱”為相 * 戒律(屍賴)為前提:古典文獻特別強調“學具戒”與現法樂居的因果關聯。不持戒者即便身處清涼深山,也會因內心的愧疚、悔恨或妄念而產生熱惱,心定不下來;唯有守護清淨戒行,心無虧欠,才能依次生起“歡悅、喜、止身、覺樂、心定”,進而如實知見。 * 增上心(禪定/四增上心)為核心體驗:在《中阿含經》中,“現法樂居”幾乎總是與“增上心”或“四增上心”緊密綁定。這裡的“增上心”即指超越尋常散亂心的高階心靈狀態(如四禪定)。通過禪定,心離貪慾與惡不善法,產生極深的安穩與定樂。 * “不苦、不礙、不惱、不熱”的清涼境界:與世俗依靠外部刺激引發的“熱惱之樂”不同,現法樂居的特徵是《雜阿含經》所描述的“不苦、不礙、不惱、不熱”。它不是情緒激盪的狂喜,而是一種身心極度通透、毫無壓迫感與負擔的清涼。

2. 跨越階次的普適性:從在家居士到阿羅漢乃至如來 大眾常誤以為這種高級的心靈狀態是出家人或深山隱士的特權,但經典明確劃定了它的寬廣邊界: * 在家弟子的現法樂居:在家白衣弟子通過踐行“居家八法”(如方便建業、正命自活、淨信、戒具足、惠施等),或通過“念僧(攀緣如來眾)”、“念戒(自念屍賴)”使惡欲與憂戚熄滅、心靖得喜,就能獲得“增上心,現法樂居”,甚至以此證得須陀洹果(初果)。 * 聖者與如來的示範:極具深意的是,即便到了諸漏已盡、無求無證的阿羅漢甚至如來境界,“現法樂居”依然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佛陀雖已功德圓滿,仍會“住無事處、山林樹下……隨順燕坐”,其目的之一正是“為自現法樂居故”,之二則是為了慈愍後世眾生,令其效仿。而阿羅漢比丘修習“四念處”,目的之一也是為了在當下生命中維持“現法樂住”。

3. 外在顯現:身心一體的殊妙狀態 現法樂居絕非枯木死灰般的沉悶,古典經文記載,獲得現法樂居的佛弟子,在生理與精神面貌上會呈現出“樂行端正,面色悅澤,形體淨潔,無為無求”的殊妙狀態。這種由內而外散發出的安詳與從容,甚至能讓世俗君王產生由衷的讚歎。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不讓“現法樂居”淪為抽象的教條,讓我們放下一個現代人最熟悉的日常場景——晚高峰通勤與加班後的夜生活,嚴格按照經典定義,來走查一次心靈在“世俗熱惱”與“現法樂居”之間的真實映射。

場景映射:從“刷手機的刺激”到“現法樂居的清涼”

* 第一步:邊界澄清——這是現法樂居(大眾最易映射錯的地方) 晚上九點,結束了一天高強度的加班,你疲憊地擠上地鐵。為了犒勞自己,你打開手機開始刷短視頻、購物軟件,或者決定下車後去吃一頓重口味的深夜燒烤。在這個瞬間,神經系統獲得了強烈的刺激,你感到短暫的放鬆與快感。 * 錯映射點:很多人會把這種“卸下工作壓力後的娛樂與享樂”當成“當下的快樂(現法樂)”。 * 義理剖析:這在佛法中被稱為“欲樂”或“刺激樂”。它的本質是受“匱乏與補償”驅使的熱惱。短視頻刷新時的多巴胺刺激,伴隨著信息的過載與專注力的渙散;燒烤帶來的味覺刺激,隨後帶來的是胃部負擔與身體的熱惱。它的底層是貪慾的燃燒,離開刺激後會陷入更深重的空虛與焦慮,完全不具備“不苦、不礙、不惱、不熱”的特徵。

* 第二步:在家弟子的現法樂居走查(基於持戒與念戒/念僧) 現在,我們換一種應對方式: 1. 戒律的防護(自念屍賴):在工作中,你不說假話、不搶奪他人功勞、不背後挑撥是非(具足口業與身業之戒)。踏上地鐵時,內心沒有因欺瞞或虧心產生的隱秘不安與悔恨(無愧、無悔)。 2. 正命與收攝(居家八法與念清淨):你關掉充斥著焦慮與誘惑的社交媒體,安住在自己憑藉正當職業(正命自活)安身立命的踏實感中。你開始在心中憶念那些擁有清淨智慧、遠離貪嗔痴的聖者(念僧/攀緣如來眾)。 3. 心息相依與身心生樂:隨著貪慾與憂戚的熄滅,一種從內心深處升起的“靖與喜”開始瀰漫。你感到緊繃的肩頸自然松沉,身體的壓迫感消失(止身、覺樂),身心呈現出一種“面色悅澤、形體淨潔”的鬆弛狀態。這種不需要依賴外部消費與刺激、由內心清淨與安定自然溢出的甘甜狀態,就是在家弟子的“現法樂居”。

* 第三步:高階與聖者維度的走查(基於四念處與禪定) 如果你進一步修習“四念處”: * 當你在繁忙嘈雜的地鐵車廂裡,將注意力收回到對呼吸的覺察上(身念處),或者如實觀察身體的疲勞與內心的起伏而不作任何對抗與黏著(受念處、心念處)。 * 此時,嘈雜的外界環境不再構成心靈的障礙(不礙),內心的焦躁被清涼取代(不熱)。哪怕身處最擁擠的世俗漩渦,你的心靈也坐擁著一片“無事處”與“安隱樂”。這就是阿羅漢比丘藉由“四念處”維持的“現法樂住”在當代生活中的微縮顯發。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人的精神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源於一種“未來貼現”與“外部依賴”的生存模式

我們習慣於把安樂錨定在未來:“等我升職加薪了就好了”、“等我買了大房子就好了”、“等到了週末/假期就好了”。在這種邏輯下,“當下”淪為了通往未來的工具與犧牲品,當下永遠是焦慮、忍受與匱乏的。與此同時,現代商業文明又製造了無窮無盡的“消費型快樂”,將快樂與外部物質捆綁在一起,人們為了獲得短暫的刺激,不得不投入更劇烈的內捲與消耗中,陷入“焦慮—消費—更焦慮”的惡性循環。

引入 AI 與現代神經科學的對照,能幫我們更深刻地理解這種困境: 從腦科學與算法生活的角度來看,現代互聯網算法本質上是一套精準操縱人類多巴胺獎賞迴路的機制。它通過不確定的反饋(如刷不到底的推薦流、點贊數),誘發內心的“渴望與攀緣”。現代人的神經系統長期處於高交感神經興奮的狀態,這在佛法看來就是典型的“熱”與“惱”。 科學界的侷限在於,儘管神經科學能夠通過腦功能磁共振(fMRI)觀測到禪修者在進入深度禪定時,默認模式網絡(DMN)的抑制與副交感神經系統的激活,但科學至今無法用物質指標完全還原或解釋“無所求的內生喜樂”與“解脫體驗”的主觀質感(Qualia),更無法為人類如何擺脫慾望的枷鎖提供一套包含倫理(戒)、專注(定)與洞察(慧)的完整生命解脫方案。

“現法樂居”的智慧,恰恰給當代人開出了一劑解毒良藥:

1. 破除“來世/未來許諾”,重塑當下的生命主權 現法樂居極度強調“現法”(當下)。它告訴當代人:解脫與安樂不需要等待任何外部條件的湊齊,也不需要寄託於遙遠的未來。通過當下的收攝與清淨,每一個此時此刻都可以是安穩的住處。

2. 從“索取型快樂”轉向“內生型安隱” 世俗的快樂需要消耗資源、依賴外部條件(因緣具足才樂,條件散壞則苦);而現法樂居是一種“無所求樂”與“離欲樂”。它不依賴龐大的物質消耗,只需要內心的清淨與專注。這種安樂是自給自足的,不隨外部環境的劇烈動盪而崩潰。

3. 提供了一套可持續的身心恢復系統 對於高壓下的當代人而言,現法樂居不僅是一種修證境界,更是一套極其高明的身心重構機制。通過戒律切斷惡業與愧疚的消耗,通過正念與禪定阻斷精神的散亂與內耗,身心自然能夠恢復清淨與充沛的生命力。


常見誤讀與澄清

在理解和實踐“現法樂居”的過程中,當代人極易產生以下幾個典型的誤讀,必須予以嚴格澄清:

* 誤讀一:現法樂居就是“今生享樂主義”或“當下即是,及時行樂” * 澄清:世俗的“及時行樂”是以縱慾、滿足貪嗔痴為手段的,其本質是放逸,隨之而來的是身心的沉淪與無明(熱惱與後世苦);而“現法樂居”是以“具足戒律(屍賴)”、“離欲”與“正念禪定”為前提的。它是離欲產生的清涼樂,而非縱慾帶來的刺激樂。正如經中所言,真正的現法樂住能讓人“晝夜增長善法”,並導向後世的安隱與解脫。

* 誤讀二:現法樂居是消極避世、什麼都不幹的“躺平” * 澄清:經典明確指出,在家居士若能“方便建諸業(勤奮建立事業)、積集能守護、正命自活”,並且“起正事”,同樣能獲得“現法喜樂住”與“常心樂於無上正法”。現法樂居消解的是內心的貪婪、焦慮與計較,而非正當的生命作為。它是一種“無為無求”的心境,而非行動上的廢退。

* 誤讀三:現法樂居只是初學者或凡夫需要的過渡體驗,聖者不需要 * 澄清:這是對聖者生命的嚴重誤解。古典經文反覆強調,即便如來已經無求無證,依然會為了“自現法樂居”而入林燕坐;諸漏已盡的阿羅漢比丘,依然精勤修習“四念處”以維持“現法樂住”。這表明,現法樂居不僅是修行的手段,更是聖者在現實肉身生命中展現解脫體驗、維持身心寂靜與喜樂的常態性生命樣式。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現法樂居」(梵語: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在經典中亦常譯為「現法樂住」,是指修行者在當下的生命(現法)中,通過禪定、持戒、正念等修行實踐,所親身體驗到的安樂、清淨、無惱與喜悅的住處或心境。這一概念不僅是如來與阿羅漢等聖者在證悟後,於當下生命中維持心靈寂靜與喜樂的重要修持方式,也是在家與出家弟子通過實踐相應法門,在現實生活中即可達成的現世安隱與清涼體驗。

二、主要闡述 在阿含部經典中,對於「現法樂居」的實踐主體、修持方法及具體表現,有著多角度的豐富論述: 1. 如來與聖者的示範:如來雖然已達無求無證之境,但仍選擇「住無事處、山林樹下……隨順燕坐」,其核心原因之一即是「為自現法樂居故」,之二則是為了慈愍後世眾生,令其效仿修行。侍者阿難雖無他心智,卻能準確預知並向他人宣說如來每日所行的「現法樂居」狀態。此外,諸漏已盡、心善解脫的阿羅漢比丘,依然會修習「四念處」,其目的之一正是為了「現法樂住」或「現法安樂住」,這顯示出它是聖者在當下生命中維持禪定喜樂的重要方式。 2. 出家比丘的修持:對於出家比丘而言,若能成就「大人八念」並獲得「四增上心,現法樂居」,便能超越物質匱乏的痛苦,以糞掃衣、乞食、樹下止、草座為樂,隨處遊行皆得安樂,且能晝夜增長善法,必得阿那含或究竟智(阿羅漢果)。 3. 在家弟子的實踐:現法樂居並非出家人的專利。在家白衣聖弟子若能通過「攀緣如來眾」(念僧)使惡欲與憂戚熄滅、心靖得喜,即是得「第三增上心,現法樂居」;通過「自念屍賴」(念戒)達到同樣效果,則是得「第四增上心,現法樂居」。若能善護此法,可被記別為得須陀洹果。此外,若居家生活能成就「八法」(如方便建諸業、積集能守護、正命自活、淨信、戒具足、惠施等),便能「現法得安隱,現法喜樂住」,並在後世同樣獲得喜樂。 4. 沙門與婆羅門的清涼體驗:沙門與婆羅門等修行者,若能安於生命、生起不害之正想,便能達到「現法樂住」的狀態,其特徵為「不苦、不礙、不惱、不熱」,且在身壞命終後能往生善趣。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不同的經典部類中,該概念的術語呈現與修持搭配存在細微差異: 1. 核心術語的差異:《中阿含經》(《中阿含經》)統一使用「現法樂居」這一表述;而《雜阿含經》(《雜阿含經》)則主要使用「現法樂住」,並根據語境衍生出「現法喜樂住」與「現法安樂住」等譯名。 2. 與「增上心」的結合:《中阿含經》高度強調「現法樂居」與心靈昇華的關聯,常將其與「增上心」或「四增上心」並提,表述為「增上心,現法樂居」或「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而《雜阿含經》則多將其與「八法」或「四念處」等具體修持法門相結合。 3. 音譯詞的使用:《中阿含經》在論述念戒得現法樂居時,使用了音譯詞「屍賴」來指代戒律(如「自念屍賴」);而《雜阿含經》在類似論述中則直接使用意譯詞「戒具足」。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持戒(具足戒/屍賴)的因果關係:獲得現法樂居必須以「學具戒」為前提。不學具戒者即使住遠離處,也會因誣謗戒律而無法生起歡悅、喜、止身、覺樂,導致心不定,無法如實知見;而學具戒者修行精勤,得「增上心,現法樂居」,能依次生起歡悅、喜、止身、覺樂、心定,從而如實知見。 2. 與禪定及四念處的關係:禪定具足住能使修行者「心常致喜樂」;而阿羅漢比丘修習「四念處」的目的之一,即是為了在當下生命中維持「現法樂住」。 3. 與外在顯現及其他安樂的關係:獲得現法樂居的佛弟子,在外表上會呈現出「樂行端正,面色悅澤,形體淨潔,無為無求」的殊妙狀態,令世俗君王由衷讚歎並斷定其必得「增上心,現法樂居」。此外,經中還提到「起正事」能常心樂於無上正法,並以詩偈描繪了「無為安隱樂」、「不起安隱樂」、「無事亦得樂」以及「得離貪慾樂」等不同層面的安樂境界,這些均與現法樂居(住)的體驗相通。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中阿含經》:「增上心,現法樂居」;「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如來「為自現法樂居故,亦為哀愍後世人故」;「學具戒已,便得增上心,現法樂居」。 2. 《雜阿含經》:「現法得安隱,現法喜樂住」;「安於生命,起不害想,得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阿羅漢比丘「修四念處……為現法樂住故」。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中阿含經》論述此概念時,一律使用「現法樂居」一詞,而非「現法樂住」,此為本經獨特之用語形式。全經中該詞幾乎恆與「四增上心」及「易不難得」連用,構成固定句式:「得此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意謂成就四種增上心(即四禪)後,於現世法中安住樂居,輕易可得而無困難。

一、如來自證之現法樂居。經中兩處明確記載佛陀自述住無事處、山林樹下、高巖寂靜之地隨順燕坐,其目的有二:「一者為自現法樂居故,二者為慈愍後生人故」。此二義並舉,表明現法樂居既是如來自身受用禪定之樂,亦為後世弟子樹立典範。另於阿難未曾有法中,提及如來「晡時從燕坐起」後所行即為「現法樂居」,可見此詞在日常語境中亦指佛陀禪坐之安樂狀態。

二、成就大人八念與四增上心為因。佛告阿那律陀:若成就大人八念(無欲、知足、遠離、精勤、正念、定意、智慧、不戲),復得四增上心,則「現法樂居,易不難得」。經中更以王臣好衣、好食、好屋、好床四喻,說明得此樂居者隨心自在,如王取衣著之無礙。進一步指出,成就此法者「於二果必得其一,或於現世得究竟智,或復有餘得阿那含」,將現法樂居與現世證果直接關聯。

三、戒學為現法樂居之基礎。經中對比不學具戒與學具戒之二比丘:不學者雖住遠離處、修行精勤、得增上心現法樂居,然因誣謗世尊戒及智梵行者,遂不生歡悅、不止身、不覺樂、心不定,終不見如實。學者則不誣謗三處,由歡悅生喜、止身、覺樂而心定。此處顯示現法樂居非孤立之定境,須以戒清淨為前行,否則定樂退失。

四、白衣聖弟子亦得現法樂居。經中佛告舍梨子:白衣聖弟子念如來、念法、念僧、念屍賴(戒),各得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此處將現法樂居之範圍由出家眾擴及在家聖弟子,以四不壞淨(佛、法、僧、戒)為所緣,心靖得喜,惡欲與不善法即滅。

五、外相驗證。頻婆娑羅王觀察佛弟子「樂行端正,面色悅澤,形體淨潔」,推知其「得離欲,得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以色身安泰為現法樂居之外在表徵。

六、偈頌中略稱「現法樂」。經末偈雲「於現法樂故,亦為後世樂」,將現法樂與後世樂對舉,顯示此樂兼攝現世受用。另「受法現樂、當來亦受樂報」亦以「現樂」指稱現世所受之樂報,與現法樂居義相通而用語略簡。

綜上,《中阿含經》以「現法樂居」為標準術語,核心句式為「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涵蓋如來自證、比丘修道、白衣念處三層,並以戒學為基、四禪為體、現世證果為果。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論「現法樂住」,用語形式頗有層次,並非單一固定詞組。經中至少出現以下幾種表述:「現法安、現法樂」、「現法樂住」(chunk:6250、6497)、「現法安樂住」、「正受現法安樂住」,以及偈頌中的「安隱樂」「安樂」(chunk:10817、10825)。其中「正受」一詞標明此樂與三摩地(等至)直接相關,是《雜阿含》特有的修辭組合,他經多徑稱「現法樂住」而不加「正受」。

就適用對象而言,本經將此概念展開為在家與出家兩個面向。在家面向見於欝闍迦婆羅門問法一經:佛說在家人以四法得「現法安、現法樂」,即方便具足(精勤工巧業處營生)、守護具足(如法所得錢穀不令王賊水火所奪)、善知識具足(不落度、不放逸、不虛妄、不兇險之知識能令憂苦不生、喜樂不失)、正命具足(財物等入等出,稱量周圓)。此處「現法安樂」偏重世間生活的安穩與秩序,尚未涉及禪定。

出家面向則以禪定為核心。經中明言比丘「得四增心法,正受現法安樂住,不勤而得」。「四增心法」即四靜慮(四禪),是《雜阿含》對禪定的慣稱;「不勤而得」形容已熟練者任運入定,不須勉強。偈頌進一步描繪此境:「若處不放逸,不起安隱樂」「無事亦得樂,無作亦無憂」,以「無事」「無作」點出定中無所營求的安樂特質。另一偈則雲「禪定具足住,心常致喜樂」,直接將「現法樂住」的樂歸因於禪定具足。

本經另一獨特側面,是將現法樂住與不害(ahiṃsā)連結。經說沙門、婆羅門「安於生,生不害想,不捨離、不覺、不吐」,即能「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命終生善趣。此處以四組否定(不苦、不礙、不惱、不熱)形容樂住的身心狀態,強調離害即離熱惱,樂住不只是定中受樂,更是日常不起害唸的清涼。

最值得注意的一條,是阿那律對「已漏盡阿羅漢何以仍修四念處」的回答:「不得者得,不證者證,為現法樂住故」。這表明在本經的框架中,現法樂住並非僅屬有學位的修行目標,而是阿羅漢持續修習四念處的理由之一——解脫已完成,但禪樂仍可「不得者得」,作為現世安住之用。此說賦予現法樂住一個超越功利解脫的獨立價值:它既是通向解脫的手段,也是解脫者自願安住的境界。

綜觀全經,《雜阿含》對現法樂住的論述兼具世間與出世間、在家與出家、戒(不害)與定(四增心法)多重維度,術語上以「現法樂住」「現法安樂住」「正受現法安樂住」互見,較他經用語更為豐富多變。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現法樂住」為禪定修證中核心而可退失的一層功德,與不可退的果位解脫形成嚴格對舉。

一、定義與術語形式。本論一律使用「現法樂住」四字,指於現世(現法)安住靜慮等持之樂。論中引經雲「四種增上心所現法樂住」,將現法樂住繫屬於四種增上心(四靜慮)。又引經「有修等持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得現樂住」,以「現樂住」為「現法樂住」之略稱。頌文則簡化為「現法樂」:「為得現法樂,修諸善靜慮」。此處「善靜慮」之「善」字,論釋雲「善言通攝淨及無漏」,即有漏淨定與無漏定皆攝在內。

二、現法樂住可退,果性解脫不退——本論最核心的論述框架。論中引佛告慶喜(阿難)之經:利養等障亦能障阿羅漢,「而不說退阿羅漢果,但說退失現法樂住」。又引「不動心解脫身作證,我定說無因緣從此退」,以果性解脫為絕無退理。由此建立判準:所退者唯是現法樂住(靜慮等持),非阿羅漢果性。論中設問「如何不動法退現法樂住」,答以根本靜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有退緣。

三、「時愛解脫」與現法樂住之關係。論釋「時愛解脫」雲:彼根本靜慮等持要待時方現前,故名「時解脫」;行者「為獲得現法樂住,數希現前故名為愛」。即愛著現法樂住、數數希求定境現前,正是「時愛」之得名由來。另有師說此定是「所愛味」,論中並列存之。

四、退與不退依根性而分。論雲:「由利等擾亂過失,有於所得現法樂住退去自在,謂諸鈍根;若諸利根則無退失。故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無退,故名退不退法。」鈍根阿羅漢遇利養等擾亂則退失現法樂住,利根則否,由此立「退法」與「不退法」之種性差別。論又辨「不退、安住、不動」三名之別:非練根得者名「不退」,練根所得者名「不動」,此二所起殊勝等至設遇退緣亦無退理;「安住」者但能於已住勝德中無退失,不能更引餘勝德生,設引生已從彼可退。

五、修因與所依地。頌雲「為得現法樂,修諸善靜慮」,論釋謂經中但舉初靜慮者乃「舉初顯後,理實通餘」,四靜慮皆能得現法樂住。論又釋經不言「後法樂」之故:「以後法樂非定住故,謂或退墮、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此即現法樂住之「現法」限定義——唯約今生安住而言,後世之樂非決定可得,故不立名。

六、經部師立場之引述。論中記經部師說「從阿羅漢亦無退義」,並評「彼說應理」,然此「無退」之對象,論中辨析仍指果性解脫而非現法樂住——現法樂住之可退,鈍根者實有退失,此為本論自宗所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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