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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法

性質或類別互異的法。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如果有人告訴你:你今天的狀態和昨天不一樣,你大概會同意。 如果有人接著說:「所以一定有一個叫『昨天的你』的異法,和今天並列存在」——你大概會皺眉:這話聽起來怪,但好像又能這麼說。

《中論》整本論書反覆做的,就是把這種"好像能說通"的話一層層剝開來看。異法(anya-dharma)就是這場工作裡的核心工具之一:與所論之法相異,或經由分別而被指認為「另一法」者。它不是一個實體名,不是在哲學裡另立一個叫"異類之物"的東西;它是一個關係詞——當我們說"這個和那個不同"時,那個被對照出來的"那個",就被稱為異法。

但《中論》並不止步於給這個關係起個名字。它緊接著追問:這個被分別出來的"異",能獨立成立嗎?能自己站住腳嗎?

這就是《中論》對"異"的整套審察。它不是要否定"事物之間有差別"這種樸素感受,而是要追問:我們說話時安立在事物背後的那個獨立的"異",到底有沒有自性? 中觀學派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沒有。它只能依相待、依因緣、依分別而有;一旦離開這些依據,那個獨立的"異"就到哪裡都找不到了。

一、變化的難題:異不能從本法自身生,也不能從另一異法生

《中論》開門見山地說:「是法則無異,異法亦無異。」 意思是說——既不能從當前所論之本法自身讓它變"異",也不能讓另一異法把"異"加給它。

它用了一個我們都會經歷的比喻:壯年與老年。你說"我老了",那麼問題來了:

- "異"如果是本法自己做出的——那就是"老法自己讓自己變老"。這一說就出問題了:老不可能自己當作老的發生作用,否則"老"這個詞就只剩下重複自己。壯也不能自己變成老,壯是壯,老是老,壯自身的任何動作都還是壯的造作。 - "異"如果是另一種異法做出來的——那就要請出"與老相異的壯"來讓老變老。可"壯"本身就是老的對立面,讓它去造作老,等於讓非老去造作老,更荒謬。

所以《中論》在這裡排除的是常識裡潛伏著的兩種執取:一是"異從自己內有"(是法異),二是"異由外來強加"(異法異)。兩種都立不住。

二、乳酪的譬喻:異不能脫離因緣獨立成立

接著《中論》做了一個很接地氣的比喻:乳與酪。生乳放久了會變成酪,這個變化人人都見過。

- 如果說"乳自身就是酪"(是法即異),那就等於說乳當下已經是酪,不必等待其他因緣——可乳還是乳、酪已經是酪的時候,乳並沒有變成酪。 - 如果說"另有異法讓乳變成酪"(異法為異),那就要在乳之外另找一個能造酪的異法。可是離乳(以及它本身的因緣)單獨存在的"那個東西",你找得出來嗎?

《中論》由此歸結為一句:「是法不異,異法亦不異。」 不是乳裡有異,也不是乳之外有異單獨讓乳變酪;異只能在乳與酪的整體因緣流轉中被理解,不能被抽離出來作為獨立實體。

這是《中論》對"異"最樸素的破斥:變化是因緣和合的相續,是過程本身;不是有一個"異"在背後作為變化的本體。

三、相待的難題:異只因另一個異而有

接下來是更核心的一段:「異因異有異,異離異無異。」 什麼叫"異"?必須先有另一個"異"作為參照,這個"異"才能被叫作異。

這是東方哲學裡非常漂亮的一個洞察——異是關係性的,不是屬性性的。它不像是"紅色"那種可以掛在物體上的屬性;它更像"左邊"——沒有相對的"右邊","左"這個字都失去意義。

《中論》舉了兩個例子:

房舍與梁椽:房舍叫異,叫"房子",是與梁、椽、瓦這些構件相對而言的。梁椽壞,房舍就跟著散。房舍並不能脫離梁椽另立一個獨立的"房子自性"。你以為"這棟房子"是一個固定存在物,其實它就是構件按某種因緣和合而成的關係體;離了那關係,"房子"就只是名字。

拳與五指:拳頭握起來的時候,你可以說"拳"是一個獨立的東西。但《中論》說:拳是依五指屈合而立,離五指就無拳。"拳"和"瓶"當然不同,但我們不能因為拳和五指有分別,就進一步把"拳"也當成一個脫離所有其他關係的獨立實體——它仍然是關係凝聚的稱呼。

這一段在當代語境裡特別值得停下來想一想:我們今天說的"個性""邊界""他者",是否也是這種必須靠參照才能成立的"異"?

四、異相的難題:不能用"異的樣子"來證明"異"

接下來一層更精巧:異相——也就是"異之相狀",即"讓我們能識別出不同的那個特徵"。

《中論》問道:異相能證明異法存在嗎?

- 如果異法本來就異了,那還需要異相來證明它異嗎?——不需要,所以異相是多餘的。 - 如果不異法之中出現了異相,那這個法還能叫"不異法"嗎?——不能,那它就已經是異了。 - 兩邊都安立不下去,異相就無法獨立證明異法。

結論是:異相離異法不可得——你以為有某種"異的樣子"在標識著這個事物是"異",但這個"樣子"本身還是要依異法而說,仍然是關係性的,不能作為獨立的證據。

五、合的難題:異若不可得,依異而說的合也不可得

最後,《中論》把"異"延伸到"合"(組合、聚合):「是法不自合,異法亦不合。」

如果異法不能自性成立,那麼"兩個異的東西合在一起"這種說法也跟著崩了。本法不能和自己合(一個東西合什麼?),異法之間也沒有一個固定的"異"作為它們之間能合的接口。合者、合時、合法,統統不可得。

這是《中論》層層遞進的結構:先破異,次破異相,再破合。一環扣一環,把我們日常以為最穩固的"事物之間有差異、差異之間有組合"這種世界觀,從基礎上一層層鬆動。

術語的邊界

《中論》中用來討論這一組問題的詞:「異法」「是法」「不異法」「異」「異相」「從異」——這些是分析時的不同角度,不是六個不同的實體。是法指當前所論的本法,異法指被比為另一法的對照項,不異法是異相問題的檢測用例,異相是據以判別為異的相,從異則是突出異依所從所待而得名。它們在同一論證裡各司其職,但都不是在另立一個實體性的異類法。


生活裡的走查

這一節要做的,是把上面的哲學走查,落到我們日常的具體場景裡。我會按經典定義一步步映射,並且在映射錯的地方停下來點破。

場景一:換工作後說"我變成了另一個人"

你從互聯網公司跳到傳統制造業,朋友問"你最近怎麼樣",你回:"我現在是另一個人了。"

按經典走查:

- 是法:上一份工作裡的你。 - 異法:你口中"現在的我",被分別為了另一法。 - 走查 1(壯老型):能不能說"上一份工作的我"自己讓自己變成了"現在的我"?不太能——上一份工作的你不會主動拋棄自己,那是因緣流轉和新崗位的選擇共同作用的結果。 - 走查 2(乳酪型):能不能說"上一份工作的我"現在就是"現在的我"?顯然不是,回看從前,你還是能認出那個自己。 - 走查 3(異法型):能不能說是另一異法——比如"新行業"——讓你變異的?新行業本身不能自治"異",新行業要作為一個異法存在,還得看它從何對照而來。

結論:你的"異"其實是在相待中說出來的——和從前的工作、從前的生活方式、從前那個同事對照之後,"現在的我"才被叫作異。這是個關係性的稱呼,不是一個獨立的新實體。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變成了另一個人"理解為真的有一個名叫"新我"的實體和"舊我"並列存在。可以停一下:那個"新我"單獨拿出來,它又由什麼構成?它還是你,是同一條因緣之流在新一段關係網中的顯現,並不是平行存在另一個自我。

場景二:政治觀點撕裂——"我們是不同的人"

家庭聚會上,你和親戚在某個議題上立場相反,對方說:"你們和我們完全是兩種人。"

按經典走查:

- "你們"和"我們"被分別成了兩個異法。 - 走查 1(壯老型):是不是"我"自己內部就完全變成了對方?不是。你還是你。 - 走查 2(異相型):用"立場不同"這個異相來證明對方是異法。如果對方已經是不一樣的人了,那"立場不同"這個相是多餘的;如果對方本來和你一樣,只是因為有了某個論點才異,那"我們是不同的人"這句話就站不住腳——他只是和你的某個看法不同,並非整體異。 - 走查 3(從異型):"我們是兩種人"——之所以出現"異",是因為有一個"我"作為對照;離開這個對照,那個"異"也就鬆了。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在某個議題上不同"擴大化為"從根本上完全不同的人"。這是把議題上的異相,誤解成整體上的異法。經典裡說"異相不能成立異法"——正是這一點的破斥。

場景三:分手時說"我們是兩個世界的人"

親密關係結束時,一方說:"我們是兩個世界的人。"

按經典走查:

- 把"兩個世界"當成兩個異法。 - 走查 1(房舍型):你們曾經共同構成的"關係",就像房舍一樣——是依共同的時間、記憶、習慣、對話這些"梁椽"而立。梁椽還在的時候,房舍在;散開時,房舍散。但你不能因此把"兩個世界"當作兩個獨立的宇宙實體。 - 走查 2(拳與五指型):把"兩個世界"想像成兩個獨立的拳——但那其實是從同一段因緣和合中分別出來的兩個相。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我們不同"實體化為"根本是兩個世界"。這是把關係性的差異凝固成實體性的隔閡。一旦把異法當作獨立的物體,"我跟你之間不能溝通"就變成了宇宙論級別的斷言,而不是兩個人在某些角度上不契合的具體事實。

場景四:算法推送的"不一樣"

你刷短視頻:算法給你看的,全是"和你口味不一樣的"內容——有時候還會故意推你不喜歡的領域,讓你"看見不同的世界"。

按經典走查:

- 算法的"異"建模,本質是相待的差異——你和"另一類用戶"的畫像之間,算法計算出差異;這個差異作為對照而生。 - 走查 1(異相型):算法標記你"愛看科技",又標記另一類用戶"愛看情感"——這個相不是事物自身的屬性,而是無數次比較後被訓練出來的統計性差別。 - 走查 2(合型):算法把所有這些"異"合在一起,給你一份"個性化推薦"——但你的真實興趣並不是一個個離散的"異法"的拼合,而是流動的、情境的、模糊的。

值得點破:算法給我們看的"異",表面上像一個固定的"異法"("你屬於這一類"),但它其實是無數相待比較的產物,與《中論》拳與五指的比喻恰好對應——你以為"我"是一個獨立存在的標籤(拳),其實它由無數次點擊、停留、劃過的細節(五指)屈合而成。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古典哲學聽起來抽象,但異法這套分析在當代幾乎無處不在,因為今天的世界就是一個不斷製造"異"、不斷讓我們執取於"異"的世界。

第一,身份政治的過載。今天的公共話語裡,"我是 X,不是 Y" 的句式被極度放大。我是誰,幾乎定義於我不是什麼。這種身份建構的邏輯默認了"異"是自性成立的——有一個"我們",有一個"他們",兩者是獨立的實體。異法的審察能讓我們看到:所謂"我們",是相對於"他們"的相待之異;離開"他們","我們"這個堅固感也會鬆動。這不是要取消差異,而是讓我們對差異保持恰到好處的清醒——差異是關係的,不是實體的。

第二,自我敘事的執著。當代人有一種強烈的願望:要"活成自己"。這種願望常常是以"我不再是從前的我"的形式落實——彷彿有一個獨立的新我可以被鑄造出來。異法的乳酪之喻提醒我們:變化不是"我變成了另一個人"那麼戲劇性的斷裂,而是因緣相續、連續中有變易。一味把"異"實體化,反而會讓我們對自我產生一種錯覺——要麼困在過去("我還是以前的我"),要麼隔斷連續("我和過去完全不一樣")。

第三,AI 與分類思維。我們正生活在一個所有事物都被算法分類的時代。推薦算法把人分類,社交平臺把內容分類,新聞算法把立場分類。每一類都像一個"異法"。但《中論》對異相的破斥可以提醒我們:類別是被相待定義出來的。"科技愛好者"這個類別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非科技愛好者"作為對照;這個類別的邊界並不是事物自身的屬性,而是無數次比較、訓練、統計之後浮現出來的結果。這不是要否定分類有用,而是提醒我們:分類是工具,不是本體。

第四,關係裡的邊界感。當代親密關係裡,"邊界"是一個高頻詞。但"邊界"有時被錯認作一種固定的東西——好像兩個人之間有一堵實體牆。異法的房舍之喻可以讓我們重新理解邊界:邊界不是牆,是梁椽之間相互依存的方式。兩個人之間哪些是共有的梁椽,哪些是各自分擔的梁椽,這些是動態的、關係性的。一旦把邊界當作獨立的異法來執取,關係反而會變得僵化。

第五,認知的顆粒化。我們這個時代受的訓練,往往是把世界拆成離散的"東西"——這叫那塊、這好那壞、這是朋友那是敵人。異法的訓練則相反:它不是讓我們否認事物之間的差別,而是讓我們看穿差別的邊界——差別是關係性的,不是實體性的;差別是過程性的,不是固定性的。這種思維方式,能讓我們在面對複雜問題時,少一點"非此即彼"的反射,多一點"互相依存"的整體感。

最後要提醒一句:異法這套分析不是要取消事物的差別,也不是要我們變得"沒有立場"。它是方法論層面的清醒——看到差別本身是有條件的、有依據的、關係性的。一旦執取差別的自性,我們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把語言上的對比,錯認為本體上的對立。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異法 = "另一種東西"

很多人第一眼看到"異法"兩個字,會以為這是一個哲學概念,指"另一種類的事物"——比如"聲是異法"(聲音是另一種東西)。這是一個相當嚴重的誤讀。

澄清:異法不是一種實體分類,而是一種關係分析。它不是把世界分成"這種法"和"那種法",而是審察"異"這個關係本身能否獨立成立。《中論》從頭到尾要破的,正是這種把"異"實體化的思路。

誤讀二:異法否定差異

有人會把這套分析理解為"一切無差別"——既然異法沒有自性,那事物之間就沒有差別了。

澄清:經典從未否認緣起層面的差異——乳確實不是酪,壯確實不是老,拳確實不是瓶。經典破的是自性層面的異——那個被我們假設為"獨立存在"的"異類本體"。差別是有的(是緣起的、有為的),但那個被執取為"有個獨立的他者實體"的異法,是沒有的。

誤讀三:異法 = 對方 / 他者

後現代語境裡,"他者"(the Other)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很多人會把異法直接對應到他者。

澄清:異法和他者有部分重疊,但關注點不同。"他者"這個概念往往是肯定他者的獨立存在,要我們去尊重他者的差異性。異法則是雙向審察——既審察"自己"的異法化(我是不是把別人當成了固定的異類?),也審察"異"這個範疇本身(異作為一個獨立實體,根本站不住)。異法的訓練,與其說是"承認異類",不如說是"看穿異類的固化"。

誤讀四:異法 = 中道

有人會順勢推論:既然是法不異、異法也不異,那是不是某種"中道"?

澄清:《中論》對"一"和"異"都不取執,是因為這兩邊各有過失。但"不取"不等於"建立第三條"。真正的結論是:異是緣起而有的關係稱呼,不是有自性的實體,也不是可以擺到中間位置的新東西。把它理解為"中道",反而又立了一個新的異法。

誤讀五:講異法是為了"包容"

當代心靈雞湯會把這些古老的哲學分析翻譯成"要包容不同"——既然異法沒有自性,那我們就該接納所有的差異。

澄清:這是一種過度柔化。異法分析不是為了給"包容"提供哲學背書,而是為了鬆開執取。它不直接告訴我們"該怎麼做",它先要讓我們看到:那個被你執取的"異"——不論是別人的身份、別人的立場、別人的生活方式——其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堅固。這之後你怎麼對待它,是另一個層面的事。

誤讀六:異法 = 相對主義

有人會推論:既然異是相待的,那就沒有絕對的異,差異是相對的——這不就是相對主義嗎?

澄清:相對主義仍然把"相對"作了一種新的固定立場——主張一切都是相對的,然後把這個主張再當成絕對。《中論》的分析不是建立相對主義,而是審視我們對"異"的執取方式。它不站到"相對"這一邊,也不站到"絕對"那一邊。它的工作是拆解——把"異"這個堅固的觀念拆到只剩下緣起的流動。


小結

異法不是一個概念,是一整套審察——審察我們日常無意識安立的"異"那個東西,到底有沒有自性。

它告訴我們:異不是屬性,是關係。不是因為 A 自身裡有"異"這個屬性,所以 A 才異於 B;而是因為有 B 這個參照,"異"才被叫作異。一旦離開所依、所待、因緣,離從異無異

它告訴我們:異不是實體,是過程。乳之所以被說成"異"於酪,是因為因緣流轉在這個過程中被命名。乳並不自帶"我將來要異"的本事,酪也不能單獨作為"讓乳變異的異法"。

它告訴我們:異不是結論,是起點。異法分析不是要我們得出"一切無異"的結論,而是要我們反過來再看自己身上那些被認為天經地義的分別——分別心的根據是什麼?異相的來源在哪裡?異法的自性真有其事嗎?

這套審察並不輕鬆。它要求我們在沒有問題的地方看見問題——這恰恰是《中論》最深刻的訓練。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異法」(anya-dharma)在《中論》中,指與當前所論之法相異,或經由分別而被稱為另一法者。它常與「是法」「不異法」「異」「異相」相對而說。全論的重點並非承認一種具有固定自性的異類實體,而是審察「異」能否由自身、他法、異相、因緣關係或諸法之合而獨立成立。

《中論》對「一」與「異」都不作確定執取。以去法與去者為例:若二者是一,則能去之人與所用的去法混同;若二者相異,也不能在同一去者之外另立一個自性獨立的異去法,因為一去者中不可得二去法。故「一」與「異」均不能被執為固定關係。

2. 主要闡述

首先,就法的變化而言,《中論》說:「是法則無異,異法亦無異。」若以壯年與老年說明,壯不能自作老,老也不能自作壯。若主張「即是法異」,便等於說老法自身又使老成為老,產生老自作老的問題;若主張「異法異」,則應由與老相異的壯來作老,同樣不能成立。因此,所謂異既不能被安立為本法自身所生的異,也不能被安立為另一異法施加於本法的異。

其次,乳與酪的譬喻從因緣轉變顯示同一困難。若「是法即異」,乳自身便應當就是酪,不必等待其他因緣;然而乳與酪在所見性質上有種種差別,不能說乳當下即是酪。若另說「異法為異」,則須在乳之外另找一個能作酪的異法,但離乳及其因緣又無別法可單獨成為酪。故論中歸結為「是法不異、異法亦不異」,顯示兩邊皆不可定執。

再次,在相待與因緣關係上,論說:「異因異有異,異離異無異。」某法之所以稱為異,是相對於另一異法而得名;一旦離開其所相待者,便沒有獨立的「異」可得。眾緣所生之法也不異於其因緣,如房舍依梁椽等構件而有,梁椽等敗壞,房舍亦隨之敗壞,不能把房舍另立為脫離諸緣的固定異法。

若異能夠離開它所從屬、所相待的對象而自行成立,它便應不待特定關係,對其他一切事物也普遍成為異;但實際情況是「離從異無異」,異只能依特定對待而說。論以拳與五指為喻:拳依五指屈合而立,離五指便無拳之異可得;不能因為拳與五指有分別,便進一步設立一種使拳也獨立異於瓶等事物的實體性「異法」。

此外,《中論》還審察以「異相」證明異法的主張。異相若由對總相的分別而有,仍是眾緣所生;異相不能離異法獨存,而須依異法才被說為異相。但若異法已經先被認定為異,便不再需要異相使其成為異;若異相存在於不異法中,該法又不能稱為不異法。異法與不異法兩處都無法安立異相,則此法、彼法及異法的分別,也不能由一個獨立的異相成立。

最後,依異而說的「合」同樣受到審察。異法之間本應有所合,但見等諸法的異相既不能成立,其合也失去依據。論中又說「是法不自合,異法亦不合」:本法不能與自身相合,異法之間也不能憑固定異性而合;由此,合者、合時與合法皆不可得。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現有材料僅列中觀部《中論》(《中論》),未提供其他部類經典或同經異譯本的對應段落,因而無「五陰/五蘊」一類可逐項對照的譯語分歧。《中論》內部所見用語包括「異法」「是法」「不異法」「異」「異相」與「從異」等。其中「異法」指相對於所論之法而被分別為另一法者;「是法」指當前所論的本法;「不異法」用於檢驗異相能否存在於非異之法;「異相」指據以判別為異的相;「從異」則突出異依其所從、所待對象而得名。

這些詞在同一論證中各有側重,但材料未顯示它們是若干不同實體的專名,也未記錄另有其他名稱專指一種實體性的異類法。因此,本條僅依《中論》原有詞形分別說明,不據經外資料增設同義詞或判定譯名優劣。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異法」首先與「是法」構成檢驗異從自身或從他者成立的兩端:「是法異」把異歸於本法自身,「異法異」則把異歸於另一法,二者均在壯老、乳酪等論證中受到審察。

它與「不異法」的關係集中體現在異相問題:若異法本來已異,異相成為多餘;若不異法中含有異相,不異之名又不能成立。 它與「因緣」及「從異」的關係,則表現為異僅依相待而有:如房舍依梁椽、拳依五指,離開所依與所待,不能另得固定的異。 它與「合」的關係是:若異與異相不可自性成立,依異法而設的合、合者、合時與合法也無從獨立建立。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是法則無異,異法亦無異。」此句總舉本法自身與另一異法兩端皆不能使異自性成立。

「是法不異、異法亦不異。」乳酪之喻據此排除本法即異及另有異法為異兩種執取。

「異因異有異,異離異無異。」此句直接表明異因相待於異而有,離開相待對象便無異可得。

「是法不自合,異法亦不合。」此句把對異法的審察推進到合,指出本法不自合,異法也不能以自性之異成立其合。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論T1564 · 中觀部

《中論》對「異法」的論述,貫穿多品,以破斥「異」之實有為核心目標。此本以「是法自異」與「異法異」之雙重詰問展開:「為即是法異?為異法異?是二不然」,並以壯老、乳酪為喻加以遮破——若老即是老,則乳應即成酪,不須因緣;若壯與老異,壯應能作老;然「壯不作老,老亦不作壯」,二俱有過。此即《中論》之獨特進路:不僅破「一」,亦破「異」,「去去者是二,若一異法成,二門俱不成,云何當有成」;又「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異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

關於「異」之存在條件,《中論》明示「異因異有異,異離異無異;若法從因出,是法不異因」——差異必依另一差異而立,離所異之法則無異可言。「汝所謂異,是異因異法故名為異。離異法不名為異。何以故?若法從眾緣生,是法不異因,因壞果亦壞故」。如舍依樑椽而得,舍不異樑椽;樑椽壞,舍亦壞。又如「若離從異有異法者,則應離餘異有異法。而實離從異無有異法,是故無餘異。如離五指異,有拳異者,拳異應於瓶等異物有異。今離五指異,拳異不可得,是故拳異於瓶等無有異法」。

至於「異相」(差異之相狀),《中論》以四句雙遮破之:「異中無異相,不異中亦無;無有異相故,則無此彼異」。「異相從眾緣生」,「離異法不可得」。「異法中無異相。何以故?先有異法故,何用異相?不異法中亦無異相。何以故?若異相在不異法中,不名不異法。若二處俱無,即無異相,異相無故此彼法亦無」。

「異」之執著會引生種種過患。《中論》指出,若執異,則「凡物皆以異故有合,而見等異相不可得,是故無合」;「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是二相先異,然後說合相」;「是法不自合,異法亦不合,合者及合時,合法亦皆無」。「法之自體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異法亦不合,以異故,異事已成不須合故」。又若異則不至、不燒、不滅,墮於常住之過。

就勝義層面,《中論》從「性」(自性)之有無兩端雙破異之可能:「若諸法有性,云何而得異?若諸法無性,云何而有異?」;「若法實有性,云何而可異?若法實無性,云何而可異?」;「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又「成壞若一者,是事則不然;成壞若異者,是事亦不然」,以成壞之例同破一異。

術語方面,此本以「異」一字兼攝動詞(相異)與形容詞(不同),與「一」對舉為「一異」;以「異法」指所異之對象,以「異相」指差異之相狀,以「從異」與「餘異」區別衍生之異與獨立之異。全品未見獨立之「異法」專題,而是將「異」嵌於觀察者(如「去者」)、合相(合者、合時、合法)、自性(性)、成壞等脈絡中逐一遮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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