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我我所執

ātma-ātmīya-grāha

執取我及我所有為實。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二 · 緣生→性空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我我所執是凡夫實執,於性空見下遮破,無正面重立,故止於2。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不只是「自我」

「我我所執」(梵文 ātma-ātmīya-grāha),單從字面就藏著一個關鍵的結構:它不是一件東西,是兩件事。「我」與「我所」是兩種不同的執取對象,卻總是同時運作,像一雙筷子必須成對才夾得住菜。

中文裡若把它譯成「自我執著」或「ego」,就把這一層關鍵結構壓扁了。佛法要拆解的,從來不是抽象意義上的「有一個自我」,而是一種心行——一種在日常每一刻都在悄悄啟動的運作方式:

1. 起一個「我」——把五蘊和合的某種相續,認成「我這個東西」; 2. 圈一圈「我所」——把這個「我」當成圓心,再把身體、財物、伴侶、孩子、名譽、觀點、立場、文化身份,乃至於自己修過的禪、修過的善,一圈圈划進去。

《攝大乘論》用一組詞精準刻畫這兩層的關係:「能取」與「所取」。能取是那個在抓的主體("我"),所取是被抓、被圈進來的對象("我所")。兩者一體兩面,沒有「我」就立不起「我所」,沒有「我所」也就沒有所謂「我」。

所以《心經》一開口的「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不是在解一道哲學題,而是在拆這雙筷子——五蘊(色受想行識)正是「我所」最常被誤認為實有的對象;「照見皆空」,是先鬆開「我所」,再鬆開「我」,苦厄才真正有得度。

它是一種心行,不是一個觀點

很多讀者會把「我我所執」當成一種觀念——比如認為「有一個恆常不變的自我」這個想法。佛法的拆解要更細:執我、執我所,不只是腦子裡偶爾飄過的想法,而是一種習慣性、自動化、幾乎每時每刻都在跑的程序。它的具體動作,至少包括三件事:

- 佔有:「這是我的」「這是屬於我的」 - 比較:「我的比別人的好」「我的不能輸」 - 攀緣:「我要保住它」「我要擴大它」「我要避免失去它」

《攝大乘論》說「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意思是,就連你所聽過的、所思考過的那些「法」(道理、教條、觀念),裡面都可能跑著我我所執的程序;這個程序不斷,連帶對「法」的執取也斷不了。

這是為什麼《心經》緊接「五蘊皆空」之後又說「諸法空相」——所取的法也被拆一遍,能取的我再被拆一遍,最後連「諸法空相」這個認識也不住著(這已經進了《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境地)。

一座舍宅看清它的全貌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用一個非常生活化的比喻,把我我所執的全貌講得最透:

一個造宅的人,會自己心裡嘀咕:「今此舍宅是我所有,不屬他人。」並且還會生起另一個念頭:「我的舍宅比別人家的好。」

這一段短短的描述裡,三種動作都齊全了:

- 佔有——"是我所有,不屬他人":把外在的居所圈進「我所」的範圍; - 比較——"勝過他人":讓「我所」進入與他人的對照座標系; - 攀緣——經中緊接著說,由此執著便生起煩惱,而「由煩惱故,我我所執而為根本」。

注意這個句子裡的主謂——是「我我所執」作為根本(「塵勞門」的根本),使八萬四千煩惱競相生起,住滿這間宅子。

換句話說:煩惱不是你「遇見」了什麼壞事才冒出來的,而是你先搭好了一個「我」和「我的」的地基,煩惱才有了落腳的地方。

它生出恐怖,而恐怖又把它再扎牢

很多概念詞典會告訴你"我執是煩惱的根本",但《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在這裡加了一刀更深的角度:它也是恐怖的根本

經中讓住阿蘭若的出家菩薩日夜思惟:

「世間一切恐怖皆從我生」「恐怖由著我、我愛、我想、我見而生」。

「著我」是抓住「我」,「我愛」是愛戀「我」,「我想」是想著「我」,「我見」是認定「我」——這是一組從粗到細、從抓到戀到想到認的連續排比。它們共同指向一件事:只要「我」與「我所」這一對在地,恐怖就有對象。我的身體可能病,我的事業可能敗,我的伴侶可能走,我的名聲可能毀,我的觀點可能被駁——每一種失去的可能,都是「我所」的地基在搖晃。

所以佛法不是教你硬撐著不害怕,而是從根本上觀察:這個會害怕的「我」,和它圈起來的「我的」,本來就沒有實體

阿蘭若的真正考驗

這一點極為重要,也是最容易誤讀的地方。經中明說:

若住阿蘭若而不能捨離我我所執,不應住在那裡,甚至「不如還住白衣屋舍」。

翻譯成當代語言:

你躲到山裡、海邊、禪修中心、閉關小屋裡去修行——如果「我」與「我所」的程序還在跑,那你只是換了一個清淨一點的地址,這個地址並沒在幫你。甚至因為加了一層「我在清淨修行」的「我所」光環,可能比老老實實在紅塵裡面對問題還糟糕。

這就是阿蘭若修行的真正考驗:不是外在的清淨,而是「我」與「我所」有沒有鬆一鬆

層層遣除的觀行次第

《攝大乘論》給出過一個清晰的、可以實操的次第:

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相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這是一個三步:

1. 知所取非有——先看清「我所」沒有自性:身體、財物、關係、觀念,被一一照見為空(這一層正是《心經》五蘊皆空的功夫); 2. 次能取亦無——再看那個「能抓住這一切的我」也沒有自性; 3. 後觸無所得——連「能所皆空」這個認識,也不必再抓著,進入一種無所得的現量。

先松「我的」,再松「我」,最後連「我在松」也不立。這就是「我我所執」的徹底遣除之序。

它的術語家族

為了避免讀其它經典時被繞暈,整理一下「我我所執」的近親詞(依《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攝大乘論》二經論的用法):

- 我執:偏重於「我」這一頭的執取; - 我所有 / 我所:偏重於「我所」這一頭; - 著我 / 我愛 / 我想 / 我見:四種心行,從抓到戀到想到認; - 遍計所執:對身等法的虛妄構畫; - 能取 / 所取:從認知結構角度的對應; - 不共無明:與「我執」恆時俱行的最深層無明。

值得注意的一點:這兩部經論都未用「人我執」「法我執」這樣的名目來區分。是後來唯識學的整理把它們分了類——人我執對應執"我",法我執對應執"我所"以及更廣的法。讀經典時要記得:原始語境裡,這兩個層次是合在一起談的,且都歸在「我我所執」這一術語下。


二、生活裡的走查

理論講完了,現在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那個「造宅者」的三動作——佔有、比較、攀緣——加上「恐怖」這一層根,把日常生活場景一一走一遍。

場景一:通勤路上搶車位

你早晨開車上班,到了公司樓下發現「你的」車位被別人停了。一瞬間的怒火從哪裡來?

- 佔有:「那個車位是我的」——即使它並沒有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 比較:「憑什麼別人佔我的位子」——把自己擺進了一個「我是被虧待的那個」的對照; - 攀緣:「我今天必須停這裡、不能讓、不能輸」——這個念頭一升起,時間、心情、專注力都被捲進去。

經典對應:造宅者言「此舍宅是我所有,不屬他人」——舍宅不必真產權,"我所有"這個心念成立,執著就成立。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我執=自私,只是"為了我去損害別人"。其實搶車位時你的怒火,主要不是想害對方,而是「我的」地盤被冒犯——這個「我的」比「我去害你」更深、更自動化。

場景二:刷手機、刷朋友圈、刷點贊數

你發了一條精心準備的內容,然後每隔五分鐘看一次數字。看到點贊少,會悶;看到別人點贊多,會比;看到有人曬更好的生活,會不自覺地換算「我是不是不行」。

- 佔有:「我的內容、我的賬號、我的粉絲、我的形象」; - 比較:「我的數據比不過他」; - 攀緣:「我要漲粉、我要做爆款、我要被認可」。

恐怖悄悄接上:「如果我掉粉了、如果不紅了、如果沒有人在意我了——我還在嗎?」

經典對應:「勝過他人」之念、追求不捨、廣造塵勞門——這是經文所講「舍宅」在當代最濃縮的版本。你的手機屏,就是當代那間塞滿塵勞的宅子。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這只是刷一下手機,沒什麼」。問題是刷手機這個動作本身就是一個訓練場——它每一次滑動都在強化我我所執的程序。一次兩次沒事,一千次一萬次之後,「我」與「我的」就被焊得越來越牢。

場景三:親密關係裡的「你是我的人」

戀人之間常說:「你是我的。」聽上去甜蜜,其實正是我我所執的標準標本。

- 佔有:「我的伴侶」,對方的生活、選擇、社交甚至朋友圈,被一一圈進「我所」; - 比較:「他對前任比對我好」「我為這段關係付出了更多」; - 攀緣:「我不能失去他/她」——這個念頭一旦生起,嫉妒、控制、焦慮、佔有、爭吵、冷戰就一起來了。

恐怖在最深處:「如果他/她走了,我是誰?」

經典對應:經文說「在家凡夫深著五欲以及妻子、眷屬、奴婢、僕使等,由是因緣招感……恩愛別離、求不得諸苦」——恩愛別離之苦,正是「我所」必須失守時引爆的。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吃醋」「佔有」當成「愛得深」的證據。佛法不是要你不愛,而是要你看清——愛得深不是抓得緊的同義詞。抓得緊常常是「我怕失去我所」的恐懼被誤認作「我愛你」。

場景四:育兒——「我的孩子」

孩子考砸了,你比他更焦慮;孩子被誇了,你比他更開心;孩子不聽話,你會說「我是為你好」「你是我孩子你應該……」。

- 佔有:「我的孩子」——他的成績、他的婚配、他的未來、他的面子; - 比較:「別人家的孩子……」(這四個字幾乎就是經文「勝過他人」的當代版本); - 攀緣:「我不能讓他輸在起跑線」「我不能讓他走彎路」。

恐怖在最深處:「如果他過得不好,我作為父母的價值就沒了;如果他出事了我怎麼辦——我活著的意義在哪?」

經典對應:「眷屬、奴婢、僕使等」即現代意義上的家庭成員;「追求不捨」之苦在育兒裡以「雞娃」「教育規劃」「焦慮陪伴」等當代形式呈現得淋漓盡致。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為他好」是高尚的,就不是執著。其實動機高尚與否和我我所執是否在跑,是兩件事。你一邊真誠地為他好,一邊在用「我的孩子」這個身份餵養「我」——這兩件事可以同時發生。

場景五:職場——「我的事業、我的 title、我的影響力」

升職沒輪到你,你會失眠;裁員名單上有你,你會天塌;同事搶了你的功勞,你會怒火中燒;你在簡歷上「管理 50 人團隊」這一行怎麼也不捨得刪。

- 佔有:「我的職位、我的下屬、我的項目、我的行業地位」; - 比較:「同行裡我算什麼檔次」; - 攀緣:「我不能被超越、不能被淘汰、不能被遺忘」。

經典對應:「追求不捨」「求不得苦」「怨憎會苦」在職場語境下高度同構。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事業心」與「執著」必須對立。其實健康的努力完全可以和「我」與「我所」的程序在跑同時存在——看清它在跑,不需要立刻停下努力,而是不再被它牽著走

場景六:阿蘭若的當代版本——修行本身變成「我的」

這是最隱蔽的一類。

- 你去上了十日內觀,回來心想「我修過禪了」,於是你看沒修過的人,隱隱有一種優越感——這是「我所」從物質搬到了修行上; - 你讀了某部經典、認同了某個學派,把其他學派打成「不對」「不究竟」——這是「我所」搬到了觀點上; - 你甚至開始「修行人」這個身份來定義自己——這是「我」用更精巧的方式重新立了起來。

經典對應:「不能捨離我我所執,不應住阿蘭若,不如還住白衣屋舍」——住山清淨,身在阿蘭若,「我」與「我的」仍在地基裡穩穩立著,那就只是換了一個清淨點兒的地址,問題沒動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修行」當成另一種「我的」收藏品——「我的開悟」「我的師父」「我的法門」「我的境界」——並因此對未修行的人生出一種「我在高處」的姿態。這是我我所執最會躲藏的地方。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算法經濟的燃料,正是「我」與「我的」

當代互聯網的商業模式,有一條隱藏的公式:

用戶停留時長 × 廣告轉化率 = 平臺收入

而用戶的停留時長,恰恰靠的是「我」與「我的」這兩個程序不停地轉。你想被看見——「我」需要曝光;你想被認可——點贊是「我的」成就;你想被羨慕——關注數是「我的」資本;你怕被拋下——焦慮驅動你更頻繁地回到 App。

這裡要點明一個界限:算法不是佛法,算法是當代的技術系統;佛法並不提供關於算法的科學證明。但二者的對照可以啟發我們——算法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精確踩在「我」與「我所」這兩個踏板上。看穿這一點,不是為了攻擊算法,而是為了奪回自己那部分被算法悄悄借走的注意力與心力。

神經科學界對「自我」和「擁有感」有大量研究(如默認模式網絡 DMN 的活動與社會比較、損失厭惡的神經迴路等),但必須同時指出:這些研究描述的是大腦的相關機制,並不直接證成「我」無自性的佛學結論;佛法談的是心行的本質與可解脫性,與神經科學的層級不完全等同。我們可以用這些當代發現做類比——讓我們更容易看見那個程序在哪裡跑——但不能把它當成「科學證明了佛法」。

焦慮時代的根,正在「我的」

當代社會的一個明顯特徵:焦慮感高度瀰漫。各種焦慮背後,幾乎都能摸到「我」與「我的」這條根:

- 健康焦慮——「我的身體」不能垮; - 經濟焦慮——「我的存款、我的房產、我的養老」不能少; - 關係焦慮——「我的伴侶、我的孩子、我的父母」不能出事; - 身份焦慮——「我的階層、我的學歷、我的形象」不能掉; - 意義焦慮——「我的人生、我的價值、我的故事」不能空虛。

恐怖從「我所」的地基里長出來——這是經文「世間一切恐怖皆從我生」的當代驗證。它不是要你取消這些關切,而是邀請你去看:那個會焦慮的「我」,和它圈出來的「我的」,真的有那麼實嗎

比較文化的系統化

古代的「比較」主要發生在熟人社會:你比鄰居多一點少一點,偶爾一比。當代的「比較」被系統化、24 小時在線、跨國界、跨階層地推到你面前。朋友圈、微博、小紅書、抖音、B 站……你不用主動比較,算法把別人的「高光時刻」主動送到你眼前。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說「勝過他人」之念是一切塵勞門的根本之一——這個觀察在比較文化系統化的當代,意義比古代更突出。

精神健康議題與「我」的固化

抑鬱、焦慮、身份危機、自戀、空心感——這些當代議題雖然不是「我我所執」可以單獨解釋的,但「我」的過度凝固化確實是一條共有的暗線:

- 當「我」被定義為「我擁有的東西」的總和——一旦「我的」動搖,「我」就崩; - 當「我」被定義為「我在他人眼中的樣子」——一旦評價變,「我」就崩; - 當「我」被定義為「我的成就、我的職位、我的能力」——一旦失去,「我」就崩。

佛法的回應不是教你不工作、不擁有、不努力,而是邀請你看見「我」與「我所」之間那條被默認為實有的捆綁,並嘗試有意識地鬆動它。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我執 = ego(西方心理學意義上的自我)」

這是最常見也最隱蔽的誤讀。西方心理學講的「ego」是人格結構的一個部分,是中性的功能描述;而佛法的「我執」是需要被看破的執取。兩者不在一個層次。

更關鍵的是,西方心理學的討論很少觸及「我所」這一層——即「我」被進一步擴展到「我的所有物、我的身份、我的觀念、我的關係」。佛法的拆解之所以要從「我」拆到「我所」,正是看到了這一層在當代被嚴重放大的現實。

誤讀二:「我我所執 = 自私 / 損人利己」

很多人把佛法的「破我執」理解為「不要自私、要無私、要為別人」。但經文裡那個造宅者,他並沒有明確想害別人——他只是念念不忘「這是我的、勝過別人的」。換句話說,我我所執可以在完全不損人的情況下運作——你甚至可以是個好人、慷慨的人、愛人的人,「我」與「我的」的程序照樣在你心裡跑得歡。

所以佛法的拆解,不是先做道德審判,再去修;而是先看清那個程序本身在不在跑,再看它在跑的時候抓著什麼。兩者是不同的手術。

誤讀三:「只要想通道理,執著就會消失」

「我執」不是一種「錯誤的觀點」。它是一套在身體、情緒、行為裡都深深紮根的程序。你以為想通了「諸法無我」,下次同事搶功時還是會怒火中燒——這很正常,不是因為你「修得不夠」,而是因為心行的轉化需要的不是觀念的更新,而是反覆的觀照與練習

《攝大乘論》給出的「觀影唯是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的次第,本身就是一種實修方法,而不是哲學命題。它要求你真的坐下來、真的去觀、真的在每一念上去鬆一鬆,而不是在腦子裡想想就算。

誤讀四:「放下我執 = 不要努力、不要擁有、不要關係」

這是「修行誤讀」裡最普遍的一種。

放下我執,不是放下責任、放下努力、放下愛。經文裡講得很清楚:菩薩觀身如空聚落、畢竟空寂,不是因為不愛惜身體,而是為了「令眾生出生死海,到達彼岸」——離執與利生同時成立。

把它翻譯成當代的話:

你可以努力工作、認真育兒、深愛伴侶、追求專業成長——同時觀察這一切背後那個「我」與「我的」的程序,知道它不是實有的、不是永恆的、不是你必須死抓著的。

努力和放下,不是對立項。

誤讀五:「我執和我所執是兩個獨立的東西」

不是。它們是一對。經典中常常合併稱為「我我所執」——這表明它是一個複合的心行,不是兩個互不相干的現象。

誤以為「我只執我所、不執我」或「我只執我、不執我所」,會讓你在修行上遺漏一半。那種「我對人很超脫,但一涉及我的錢、我的房子、我的名聲就破功」的人,往往就是在「我」上看似鬆了、「我所」上其實緊得很。

誤讀六:「照見五蘊皆空」等於虛無主義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聽起來像是要否認一切存在,因此被人誤讀為虛無主義或厭世。

但《心經》緊接其後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明確指出——空,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沒有恆常獨立的自性。無常、無獨立自性,與「存在」並不衝突,與「好好活」更不衝突。

佛法要破的,是那個把無常當常、把假合當實的執取;不是要把現象本身擦掉。

誤讀七:「修行夠久了,我執應該就沒了」

《攝大乘論》說「我執恆隨逐一切種無有」——我執恆時隨著一切種子不間斷。這個描述是對治一種隱秘的傲慢:以為「修到某個階段就再也不會被它絆倒」。

修行不是一場清除了我執的勝利,而是一種反覆識別它、反覆鬆一鬆它的功夫。每一次念起「我的」的時候,看見了,就松一點——這就是實修。每一次看見「這是我在執」然後放下一點點,都是功夫。不是「終於沒有我了」,而是「能越來越快地認出它、越來越不那麼被它牽著走」。


結語

「我我所執」聽起來像一道哲學考題,實際上它每天都在你的通勤路上、手機屏幕上、親密關係裡、職場焦慮裡、育兒糾結裡、修行得意裡跑過。

它不是要你修成一個「無我」的超人;而是邀請你看見這一對心行如何運作,然後在每一次念起的當下,能多鬆一鬆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最後說:修習此法,可以「遠離一切我我所執」,永斷對五欲世樂的貪著,成就不壞信心,於無上道不退轉,六度萬行速得圓滿。

經文沒有說這一天會立刻到來。它說的是——只要持續修習,路就在那裡

而修習的起點,常常就是下一次你心裡升起「這是我的」的那個瞬間,你能溫柔地看見它,然後知道——它不必是你。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我我所執」(ātma-ātmīya-grāha)指對「我」與「我所有」兩種對象的執著心行,是凡夫於自身及自身所屬之物所起的佔有、比較與攀緣之念。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與攝大乘論本皆以此術語為論述核心,視其為煩惱生起、恐怖發生、染法執取之根本。

主要闡述

一、以舍宅為喻說明其具體形態。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以造宅者自念「今此舍宅是我所有不屬他人」,並以自己舍宅勝過他人為念,由此形成執著並生起煩惱;經文明言「由煩惱故我我所執而為根本」,以此為八萬四千「塵勞門」競相生起、充滿宅中之根本。

二、與「追求」及在家生活相連。同經以舍宅為「煩惱生處」,指出在家凡夫深著五欲及妻子、眷屬、奴婢、僕使等,由是因緣招感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怨憎會、恩愛別離、貧窮諸衰、求不得等苦;諸苦以大小煩惱為根本,煩惱又以「追求」為本,故經中說「若滅追求,無量煩惱悉皆斷盡」。在此論述中,我我所執表現為對舍宅、財寶、五欲及眷屬關係的佔有、比較與追逐。

三、從恐怖逐層追溯其根本。同經令住阿蘭若的出家菩薩日夜思惟,世間一切恐怖「皆從我生」,反覆以「著我」「我愛」「我想」「我見」為恐怖之根本、住處及因;又說恐怖從分別、煩惱而生,而「一切煩惱我愛生故」。此連續排比顯示,該經不只就執我、執我所生煩惱立論,更將種種恐怖逐層歸結到我、著我、我愛等心行。

四、以阿蘭若修行作為檢驗。同經明示,若住阿蘭若而仍「不能捨離我我所執」,便不應住在那裡,甚至「不如還住白衣屋舍」。因此住處本身並非充分條件,能否捨離我我所執才是阿蘭若修行在此段中的實際要求。

五、觀身與遣執並行。同經以多種譬喻觀察身體,稱身如空聚落,其中「無主宰」,又言其「畢竟空寂」,所謂實體性的構畫是「遍計所執妄搆畫」,如谷響般虛妄顯現。然經中同時說明出家菩薩如此觀察並非不愛惜身體,而是欲令眾生出生死海、到達彼岸,使離執與利生之目的同時成立。

六、修行之果與術語範圍。同經始終使用「我我所執」一名,未立「人我執」「法我執」等異名;相關表達還包括「我所有」「著我」「我愛」「我想」「我見」「遍計所執」。世尊將所說內容稱為「三十七觀」及「所觀法要」,說修習、教他、解說、書寫、受持、讀習此法,可「遠離一切我我所執」,並永斷對五欲世樂的貪著,成就不壞信心,於無上道不退轉,六度萬行速得圓滿。

七、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而斷法執。攝大乘論本明示:「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即在所聞所思之法中遠離我我所執,便能斷除法執。此處以前者為執取實我與我的心行,後者為由前者所生起之對法的執著,顯示我我所執乃法執之親因。

八、以我執配屬於不共無明,明其隨逐一切種而不間斷。論中以頌明我執之相續性與不共無明之必然性:「無想生應無我執轉成過;我執恆隨逐一切種無有」;意謂若不立不共無明,則生於無想天者應無我執現行而構成過失,同時我執恆時隨逐一切種子而無有間斷。又說:「真義心當生,常能為障礙,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揭示真義心生起時常為不共無明所障,不共無明與一切分心行俱行。

九、由能取所取之觀門,層層遣除我我所執。頌雲:「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相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菩薩於定位先觀影像唯是心所現,滅除義相後審觀唯是自心之想;如是安住內心,先知所取非有,次知能取亦無,最後觸證無所得。此即層層遣除能取、所取——亦即我與我所有——的觀行次第。

十、由我執不有故無別依,明施設種姓之施設而非定實。論雲:「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隨前能證別,故施設有異。種姓異、非虛、圓滿、無初故,無垢依無別,故非一、非多。」意謂我執本不實有,故於其中無有別別之依止;隨順先前能證之差別,故施設種姓之異。種姓之差別非虛妄、圓滿、無有初後,然所依之依止無別,故非一亦非多。此明我執之不實與施設種姓差別之關係,並藉此顯「非一非多」之理。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條目所引兩部經論所用核心術語均為「我我所執」與「我執」,未見以「五陰」「藏識」之類其他異名稱謂此概念者。

一、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本緣部·《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以「我我所執」為固定術語,配以「我所有」「著我」「我愛」「我想」「我見」等近義表達,並使用「遍計所執」以指對身等法的妄構畫。「塵勞」為該經描述煩惱時所用術語之一,與「煩惱」並用。該經未以「人我執」「法我執」之名分別立目。

二、攝大乘論本(瑜伽部·《攝大乘論本》)所用核心詞為「我我所執」與「我執」,未採用其他異譯,配以「不共無明」「真義心」「種」「法執」「能取」「所取」等術語,以敘述我執與不共無明之俱行及其對真義心之障礙,並以能取所取之觀門為遣除我我所執之具體法門。

兩部經論所用術語雖有重疊,但論述側重不同:前者重在以舍宅、身等譬喻與在家生活敘述我我所執之相貌、恐怖之根源及遮止之果;後者重在以瑜伽行派的觀行次第與種姓施設等論理框架論說其與法執、不共無明、能取所取之關係。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與「煩惱」之關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明言「由煩惱故我我所執而為根本」,以其為八萬四千塵勞門之根本;又說「若滅追求,無量煩惱悉皆斷盡」,以我我所執與追求互為因果。

二、與「恐怖」之關係:同經以「我」「著我」「我愛」「我想」「我見」為恐怖之根本、住處及因,反覆排比以明我我所執為一切恐怖所從生之根源。

三、與「法執」之關係:攝大乘論本以「我我所執」為「法執」之親因,前者斷則後者亦斷。

四、與「不共無明」之關係:同論以我執恆隨逐一切種不間斷,作為不共無明必須存在的論據之一;不共無明與一切分心行俱行,常障礙真義心之生起。

五、與「能取」「所取」之關係:同論以能取、所取之觀門層層遣除我與我所之執,先知所取非有,次知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六、與「種姓」施設之關係:同論以「我執不有故」明施設種姓之差別乃依能證之差別而施設,所依之依止無別,故種姓非一非多。

七、與「遍計所執」之關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以「遍計所執」指對身等法的妄構畫,以此說明身體觀察之對象為虛妄顯現如谷響。

代表性原文引用

一、「由煩惱故我我所執而為根本」——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明我我所執為八萬四千塵勞門之根本。

二、「若滅追求,無量煩惱悉皆斷盡」——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明斷追求即斷無量煩惱。

三、「世間一切恐怖皆從我生」及「一切煩惱我愛生故」——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明一切恐怖與煩惱皆從我、我愛而生。

四、「不能捨離我我所執,不應住阿蘭若」——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明阿蘭若修行之實際標準為能否捨離我我所執。

五、「身如空聚落,無主宰,畢竟空寂,遍計所執妄搆畫」——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明觀身遣執之具體內容。

六、「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攝大乘論本,明我我所執為法執所斷之先導。

七、「無想生應無我執轉成過;我執恆隨逐一切種無有」——攝大乘論本,明我執恆隨逐一切種不間斷,作為不共無明存在之論據。

八、「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攝大乘論本,明由能取所取之觀門層層遣除我我所執之次第。

九、「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故非一、非多」——攝大乘論本,明我執不實與施設種姓之關係,並顯非一非多之理。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B0044 · 藏傳論典部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將「我我所執」置於破除諸法自性見的脈絡中說明。論中引述具足別解脫戒乃至修行十二杜多功德者,若仍「見有所得,住我我所執」,即名「破戒似善持戒」;並特別提醒,不應僅以通常所許的「薩迦耶見」理解此語,而應理解為尚未斷除「執我我所有自性」。因此,此處的我我所執不只是一般的我見,而著重於將我及我所有執為有自性;若有所得見未除,屍羅終不能清淨。

本論以「寔有」「勝義有」「真有」「自性有」「自相有」「自體有」等並列語形,說明俱生執所認定的存在方式:若認為諸法之體性並非依名言分別增上安立,即是執實有。所破之「我」,被界定為不依仗他、不由分別安立的諸法體性;此體性於補特伽羅上不可得,名「補特伽羅無我」,於眼耳等法上不可得,名「法無我」。二無我是依所依法之補特伽羅與法而分,並非由兩種不同的所破而分。

就術語與結構而言,本論明確區分「俱生我執薩迦耶見」「俱生我所執薩迦耶見」及「俱生法我執」。俱生我執薩迦耶見所緣是依蘊假立之「我」或「補特伽羅」,其行相是執彼我為寔有。俱生我所執薩迦耶見所緣則是「我所法」,其行相為執我所自相有;論中又說「執我我所行相而轉」,意指對我與我所二者起自相有之執,並非僅顯示其所緣境。

本論進一步釐清,見眼等為我所,是「執我所為寔有」,並非把眼等本身直接等同於我所執的所相事;否則薩迦耶見與法我執即無差別。俱生法我執則緣自他相續所攝的色蘊、眼耳等,以及非相續所攝的器世等,執其為真寔。論中把這兩種我執說為繫縛生死的無明,並指出從法我執引生補特伽羅我執;破除此無明,必須見其所執為空,通達所執之我不存在,不能僅以攝心不散亂代替通達無我。

論中亦記述他說時使用「五取蘊」「五蘊」「蘊」等詞,而非「五陰」;使用「阿賴耶識」,並稱人我為「補特伽羅」,未以其他譯名替代。其所述相關主張包括:有說一切執我皆依五取蘊而起,有說唯心為我,亦有說於識上安立我名,或以阿賴耶識為補特伽羅;這些內容皆作為所述諸家安立而陳列。

最後,本論以觀察我與蘊的關係顯示我執所依並非有自性的實法:我不是離蘊別有異體,諸蘊總體或各別亦不是我;蘊不以自性依於我中,我亦不以自性依於蘊中,我也不是以自性能有諸蘊。由此呈現其核心辨析:我與我所雖可隨名言假立,卻不應被執取為自性成立、勝義可得的實法。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T0159 · 本緣部

本部經以「我我所執」一語貫穿其對煩惱根源之闡釋,主要透過三層面向加以論述。

一、以「八舍宅」之喻明其為煩惱根本。經中以有人造八舍宅、以諸寶物莊嚴,復起「今此舍宅是我所有、不屬他人」之念為喻,明「如是執著能生煩惱,由煩惱故我我所執而為根本,八萬四千諸塵勞門更相競起充滿宅中」。此處以舍宅喻在家凡夫所依之身及所受用,明其深著五欲、妻子眷屬、奴婢僕使皆悉具足,由是因緣招感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怨憎合會、愛別離、貧窮諸衰、求不得苦等眾苦,如影隨形、響應聲般世世相續不絕;經復明言「如是眾苦非無所因,大小煩惱而為根本」,故一切煩惱以追求為本,滅追求則無量煩惱悉皆斷盡。

二、就「恐怖」之因推原於「我」。經列舉菩薩種種恐怖之境後,總結一切恐怖之根本皆歸於我:經文明言「一切恐怖皆從我生……一切恐怖我為根本故,一切恐怖我愛生故,一切恐怖我想生故,一切恐怖我見生故;一切恐怖我為住處,一切恐怖因我生故,一切恐怖分別生故,一切恐怖煩惱生故,一切煩惱我愛生故」。其中尤為獨特者,經文緊接此段,針對出家菩薩住阿蘭若之修行人提出嚴格要求:「若我住在阿蘭若處,不能捨離我我所執,不應住是阿蘭若中,不如還住白衣屋舍」——此語於本部經中別具一格,顯示此經認為僅身處閒寂處所並不足恃,若未能斷除我我所執則其住阿蘭若毫無意義,反不如歸返白衣屋舍。

三、與三十七觀之修行相結合。經於敘述三十七觀等出家所觀法要之後,世尊告彌勒菩薩言:修如是行者名為「出家佛子所觀法要」;若有佛子發菩提心、為求無上正等菩提住阿蘭若,修習此三十七觀、自修教他、解說書寫受持讀習,則能「遠離一切我我所執,永斷貪著五欲世樂,速能成就不壞信心」,乃至「現身必得究竟成滿一切如來金剛智印,於無上道永不退轉,六度萬行速得圓滿,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知此經將斷除我我所執與三十七觀之實踐合為一體,視之為速證無上菩提之關鍵。

四、術語特色。本部經指稱此概念之核心術語即「我我所執」,並與「我愛」「我想」「我見」並舉,以「煩惱」為其直接所生之法,以「八萬四千諸塵勞門」形容其展現之廣;另於三十七觀之敘述中亦用「遍計所執」一詞形容眾生之妄構,此一術語與瑜伽行派常見用語相通,於本部經中亦可見其思想色彩。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本論《瑜伽師地論》在所引原文中,以「我我所執」一詞指稱此概念,與今所析之主題用語完全一致,未見別譯異名。

從經文脈絡觀之,「我我所執」並非孤立地被討論,而是作為「已得趣入補特伽羅」第七種「已趣入相」的一環而呈現。 經文先總說此類補特伽羅「為性塵垢微薄,煩惱羸劣」,顯示其煩惱勢力已然薄弱;雖仍「起諸纏」,但「不長時相續久住」,表明其煩惱雖暫起而能速滅,非久住不去之相。 於此前提之下,經文繼而指出此種行人具有「無諂無誑」的質地,並能「制憍慢我我所執」——亦即能夠調伏對自我的執著,以及對「我所有」之物的執取,不令其隨煩惱而熾盛。

值得注意的是,「我我所執」在此處與「憍慢」合言,且以「制」字貫之,顯示本論將此二者視為趣入聖道者所必須對治、所必須加以節制的煩惱。 其用語形式為「我」與「我所」之並列複合,與一般所見「我執」「我所執」分立、或合稱「我我所執」的慣用形式相符,並無特殊變體。 此一「能制」之語,正面描述趣入者對此執已有相當程度之伏斷能力,而非僅僅意識到其過患而已。

更就整段結構而言,此段列舉「已得趣入補特伽羅」之「已趣入相」,自第五相至第八相次第施設多項準則。 第五相側重於受持讀誦請問思惟觀行求善法中具有深猛欲樂;第六相側重於一切無罪事業修集善品加行正方便中能善修集、堅固發起、長時發起、決定發起;第七相則別從煩惱微薄、無諂無誑、能制我慢我執、好取功德、憎背過失等心行方面加以施設;第八相更就善巧藏護其心、不自輕蔑於廣大所應證處、信解增多猛盛等方面施設。 其中第七相特別強調於煩惱羸劣之性地上,能制憍慢與我我所執、好取功德、憎背過失,呈現出趣入者於內心調伏方面的具體行相。

綜觀本論此處所論,「我我所執」被安立為趣入補特伽羅所應調伏之煩惱,其與「憍慢」並舉,以「能制」形容趣入者對此執之伏斷能力。 經文未對「我我所執」之內涵另作獨立界說,而是將其置於整體趣入相的脈絡中,以「能制」之表述,間接顯示此執為已趣入者所應超越的煩惱障之一。

相關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