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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部

buddha-kula

密教事續、行續出世間三部之一,攝如來部族尊眾、續典、印咒與供養儀軌。機器生成

類型 事相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佛部”不是“佛教部門”,也不是“所有與佛有關的經典”的總稱。它是密教對尊眾、續典、印契、真言和供養儀軌所作的一種“部族”分類,梵語作 *buddha-kula*,也常稱“如來部”。在《密宗道次第論》所說明的事續、行續體系中,法門先分世間與出世間;出世間再分如來部、蓮花部、金剛部三部,依次判為上、中、下,佛部就是其中的如來部。

這裡的“部”,不能只理解成一張名錄。它更像一整套相互關聯的修法語法:以哪些尊格為核心,哪些續典歸入這一系統,採用什麼印契與部心咒,以何種方式供養,以及修行者如何由本尊觀、持誦和三摩地進入無我與菩提之道。尊像、咒、印和供養不是彼此孤立的配件;它們共同構成一個部族的儀軌身份。

《密宗道次第論》把佛部內部整理為八類,必須逐項看,不能籠統壓成“諸佛菩薩”:

1. 部尊:佛部最高的尊格,本論判為釋迦佛。“部尊續”所呈現的說法情境,是佛薄伽梵在淨居天、十地菩薩所變現的獅子寶座上說法。

2. 部主:主持、統攝本部法門的主尊,本論判為曼殊室利,即文殊師利。相應續典以《曼殊室利根本續》為主,其中不只講文殊的寂靜相,也包括忿怒修法、造像方法,以及有關如來涅槃舍利和住持正法者的授記。另舉《曼殊室利修一勇識續》,說明白色、黃色曼殊五尊等修法。

3. 部妃:與本部相應的女性尊格及其法類,例如光明天女陀羅尼與光明天女經。這裡的“妃”是密教部族及曼陀羅結構中的專門稱謂,不能直接套用世俗婚姻關係來理解。

4. 部頂:屬於佛部“頂”類的尊法。“頂”通常關聯佛頂法門,但在這裡首先應保留它作為八類之一的分類位置,不能在缺少具體續軌依據時自行擴張解釋。

5. 兒女明王:包括男女明王類,材料所列有尊勝明王秘密續、準提陀羅尼、幢頂莊嚴等。“明王”也不能簡單翻成“憤怒的神”;其寂靜或忿怒形相、功能和所攝部族,都須依具體續軌而定。

6. 男女使者:指在本部曼陀羅與儀軌中承擔使者身份的尊類,所舉法門包括多子陀羅尼、賢門陀羅尼、摧伏惡人陀羅尼等。這裡同樣是在說儀軌身份,不是把尊格降為世俗意義上的傳令者。

7. 佛部菩薩:包括八大菩薩各各百八名經、曼殊百名經、彌勒誓願陀羅尼等法類。值得注意的是,曼陀羅中的出現位置不等於唯一、永久的“戶籍”:觀音菩薩通常屬於蓮花部,卻也可以出現在佛部曼陀羅中。因此,“屬於某部”不是說該尊只能在這一部出現。

8. 佛部天、龍、藥叉等:收攝與天龍、藥叉等有關而歸入佛部的續典和儀軌,例如《大雲經》、出生甘露陀羅尼施水法續、救護焰口鬼陀羅尼等。把它們歸在佛部,不表示其中一切非人眾都被說成佛;分類依據是整個法門的所依、說示關係與儀軌結構。

這八類說明,佛部不是單以“主尊是誰”劃分的。它是一座完整的曼陀羅世界:有中心尊格,也有部主、部妃、明王、使者、菩薩及天龍藥叉等不同位置;還有與之對應的續典、印咒和供養規則。

歸類時真正考察的是法門的所依對象和儀軌內容。例如,清淨無垢光明陀羅尼等四種陀羅尼都講把陀羅尼安置在塔中以及建塔儀軌,而其中所說的塔皆為如來塔,所以《密宗道次第論》將它們判入佛部。反過來,藥師相關經法在傳統中有顯教、密教乃至佛部等不同判法;論主雖承認其為密法,卻明說究竟屬於哪一部並無決定。這一點非常重要:古代論師並非見到“佛名”便強行塞入佛部,遇到依據不足或傳承判釋不一之處,也會保留不確定性。

佛部還有可以實際識別的儀則。在三部供獻中,佛部供物舉至齊頭,蓮花部平胸,金剛部及臍;三部也各有部心咒和契印。《密宗道次第廣論》所述佛部三昧耶印,是兩手掌心向上平置,二食指略屈,而後置於頭上。修習者在每日初座或其餘座的開始,隨自己所修的部族結相應三昧耶印、誦持相應密咒。

但這些姿勢不能脫離儀軌隨意模仿。一個手勢之所以成為“印”,不只因為外形相同,還由於它處在特定的傳承、發心、觀想、持誦和三昧耶關係之中。只照照片擺出手形,至多是複製外觀,並不因此完成了佛部修法。

佛部在整個解脫道上的位置,也不能停在分類學上。《密宗道次第廣論》談佛部持誦者時,修法並非只是把一個莊嚴佛像觀得越來越清楚。行者先對自身與前方本尊抉擇人無我、法無我,取得無自性的定解,繼而修習令色等尋常顯現不現行的三摩地;在佛身及佛心咒字的觀修中,同時觀察自身無我,所觀佛身亦無自性。

材料所引《金剛頂經》相關義理進一步指出:佛的色並非自性成立,佛不是一個可執取的“數取趣”,不是蘊、不是界,也不是能取與所取的二元實體;但這也不等於落入“什麼都沒有”的斷滅見。行者以智慧護持六波羅蜜之種,趣向無我菩提。

所以佛部修法的方向不是製造一個更神聖、更堅固的自我,也不是以“我成為佛”來滿足人格膨脹。它借佛身、咒字、印契和曼陀羅重新組織身語意,同時以空性智慧解除對“我”“本尊”“修法功德”乃至“佛之形相”的實有執著。形相被充分運用,卻不被執為自性實有;這正是它在解脫道中的關鍵位置。

還須分清不同續部體系中的部族數目。《密宗道次第論》討論事續、行續時,主要說佛部、蓮花部、金剛部三部;《密宗道次第廣論》轉入瑜伽部、依據《攝真實經》四品解釋時,則說如來部、金剛部、蓮華部、寶部,分別聯繫毗盧遮那、不動、彌陀、寶生種性。五部體系中的羯磨部,又因“業與作者,二合為一”而與寶部合說。三部、四部或五部不是互相抄錯了,而是所依據的經軌和判教層次不同。談“佛部”時,必須先問它處在哪一套部族系統裡。

生活裡的走查

佛部本來是密教儀軌分類,並不是一種日常心理成分,因此不能像五蘊那樣,把每次刷手機都硬拆成“佛部、蓮花部、金剛部”。比較準確的生活走查,是看一個當代人如何接觸、辨認和理解一項自稱“佛部”的修法。

假設你在通勤時刷到一段短視頻:畫面裡有佛像、梵字、手印和咒音,標題寫著“佛部最強淨化法”。第一步不是立刻跟練,而是辨認“佛部”到底被當作什麼。

先看所依尊格。視頻出現釋迦佛或文殊,並不自動證明它屬於佛部;觀音通常歸蓮花部,卻也可能出現在佛部曼陀羅中。尊像能提供線索,但單憑一張面孔不能定部。

再看續典與儀軌來源。它依據哪一部經軌?是部尊續、部主續,還是明王、使者、菩薩、天龍藥叉等類別?如果只說“這是佛傳的,所以屬於佛部”,分類依據就過於粗糙。佛說法門很多,不能全部納入密教佛部。

第三看儀軌結構。是否有相應的部心、契印、供養和召請次第?供獻舉至齊頭、佛部三昧耶印等,是經典整理中可識別的部族特徵。但這裡最容易映射錯:手舉到頭邊,不等於完成佛部供養;兩手掌心向上、食指略屈,也不因外形相似就自動成為具有修法效力的佛部印。身體動作必須在完整儀軌中理解。

第四看分類是否允許交叉和未定。如果視頻聲稱“某尊只要出現在佛部曼陀羅,就永遠只屬於佛部”,觀音的例子已經足以說明這種說法太僵硬。如果它聲稱“藥師法當然百分之百屬於佛部”,也忽略了傳統論典明確保存的不同判法。

第五看它把你帶向哪裡。若整套內容只承諾財富、控制他人、迅速滿足慾望,卻完全不談皈依、菩提心、戒律、空性、慈悲和對我執的鬆解,那麼即使借用了佛部的圖像與詞彙,也還不能據此斷定它呈現了佛部在解脫道上的完整意義。經典所示的佛部持誦,最終須進入自身與本尊皆無自性的觀照,並以智慧護持六波羅蜜,趣向無我菩提。

再設想一個更貼近日常修行的場景。你在加班後身心疲憊,想借本尊觀修讓自己安定下來。你先依傳承進入儀軌,以相應尊格、印、咒和供養攝持散亂的身語意。莊嚴佛身成為專注所緣,咒字讓散亂言語歸於一處,印契令身體參與憶念。到這裡,佛部提供的是一種有結構的整合。

但修法若停在“我終於抓住一個絕對可靠的神聖形象”,執著只是換了一件宗教外衣。因此還須觀察:疲憊的“我”不是固定實體,只是眾多因緣暫時聚合;所觀佛身雖然清淨莊嚴,也不能被執為獨立自存的實體;“我在修”“佛被我觀”“功德歸我所有”這些能取、所取的對立,同樣要在空性中鬆開。佛部修法由此不是逃離現實壓力,而是借清淨形相進入對無自性與菩提行的訓練。

親密關係中也可以看到一個相關但只能類比、不能等同的提醒。我們常把伴侶固定成“他就是這種人”,把自己固定成“我永遠不被理解”。佛部空性修持所針對的,正是這種把因緣和合之人執成自性實體的習慣。不過,不能因此說一次關係溝通就是佛部修法;它最多幫助我們理解:空性不是否認對方存在,而是不把任何人釘死成一個不可改變的本質。真正的佛部儀軌仍有自身的傳承、次第與修持要求。

算法生活也提供了一個有限的類比。推薦系統會把內容歸類、賦予標籤,卻可能因語境變化而交叉歸類;密教部族也不能只憑表面關鍵詞判斷。但二者並不等同:算法分類主要服務於預測和分發,佛部分類則組織尊眾、續典與修道儀軌,並以解脫和菩提為究竟方向。這個類比只幫助理解“分類依關係網絡而非單一名稱”,不能反過來說密教部族就是一種古代推薦算法。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首先,佛部教我們尊重傳統的精確性。當代信息傳播喜歡把複雜事物壓縮成一個標籤:“文殊就是智慧”“明王就是憤怒能量”“結印就是特殊手勢”“某咒就是宇宙頻率”。佛部的八類結構提醒我們,每個尊格、續典和儀軌元素都有自己的位置;離開具體經軌與傳承,僅靠現代心理詞彙對譯,往往會把法義削薄。

其次,它幫助我們理解密教為何重視“形式”。現代人容易走兩個極端:一端把儀軌當成迷信外殼,認為只要心好便不需要形式;另一端則迷信外形,以為複製咒音和手勢就能獲得神秘力量。佛部所顯示的是中道式的理解:形式能夠調御身語意,因此不能輕視;形式又緣起無自性,因此不能執著。印、咒、供養、觀想都有作用,但它們的作用來自完整的修道關係,不是機械按鈕。

第三,它能糾正“密法只追求特殊體驗”的想像。佛部以佛身和咒字為所緣,卻把修行推向人法無我、能所皆空和六波羅蜜。換句話說,莊嚴經驗不是終點。如果一次修法讓人變得更傲慢、更迷戀身份、更輕視其他法門,便與其解除自性執、趣向無我菩提的方向相背。

第四,它提供一種面對多元傳統的成熟態度。相同材料在三部、四部、五部體系中可能有不同位置;藥師法的歸部也可以“無決定”。這並不是教義混亂,而是提醒我們:分類依所釋經軌、傳承與修法語境成立。成熟的學習不是急於製造唯一答案,而是知道哪些結論確定、哪些需要限定語境、哪些應誠實保留。

第五,佛部把“佛”從崇拜對象重新帶回修道方向。佛身可以被觀想,佛心間可以安立咒字,但最終連佛身之色也不可執為自性有。這裡有一種深刻的教育:真正尊敬佛,不是把佛變成一個滿足自我願望的絕對他者,而是循佛所示,鬆開對自身、世界和修法的實有執著,以智慧和方便利益眾生。

這一點也能解釋為什麼密教的形相世界如此豐富,卻不必與空性相沖突。空性不是把一切形相抹成白紙;正因為諸法依緣而起、無固定自性,佛身、曼陀羅、印、咒和供養才能作為修道方便被建立、運用和轉化。若執其為實有,就被方便束縛;若以“都是空”之名否定修持、因果和戒行,又落入斷滅。佛部的深處,是令方便與智慧互相成全。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佛部就是所有佛教經典和所有佛像的總類。

不是。佛部是特定密教部族體系中的一部,收攝相應尊眾、續典、印咒和儀軌。經典由佛所說、內容提到佛,均不足以單獨證明它屬於佛部。

誤讀二:佛部和如來部一定是兩個不同部族。

在所據《密宗道次第論》《密宗道次第廣論》的相關語境中,兩名經常互出,基本指向同一部族系統。但個別釋文又可能對“如來行者”和“佛部行者”作不同配當,所以閱讀時仍應依具體段落,不能把所有出現處機械合併。

誤讀三:佛部永遠只是三部之一。

不準確。在事續、行續的出世間三部體系中,它與蓮花部、金剛部並列;進入瑜伽部的部族說明時,則常以如來部之名與金剛部、蓮華部、寶部等並列。部族數量隨所依據的根本經與解釋體系而異。

誤讀四:判為“最上”,就是所有佛部法都比其他部法更高級。

《密宗道次第論》確實在特定三部判攝中依次說上、中、下,但這種等級屬於該論解釋事續、行續部族的具體框架,不能脫離語境變成對所有傳統、所有修行人和所有法門的普遍價值排名。對實際修行者而言,相應的根器、傳承、戒律與教授遠比拿分類製造優越感重要。

誤讀五:某尊屬於某部,就絕不會出現在其他部的曼陀羅。

不對。觀音雖屬蓮花部,也可以出現在佛部曼陀羅中。部族歸屬與曼陀羅中的具體出現範圍不是簡單的一對一排他關係。

誤讀六:部尊、部主是同一個意思。

不是。在本論八分類中,部尊為釋迦佛,部主為曼殊室利。部尊與部主各有明確位置,不能因為二者都是重要尊格便合併。

誤讀七:會做那個手勢,就會佛部修法。

印契不是孤立的手勢。它要與皈依、發心、本尊觀、持咒、供養、三昧耶及相應儀軌共同成立。只複製兩手平仰、食指略屈並置於頭上的外形,不等於獲得傳承,也不等於完成修法。

誤讀八:修佛部就是把佛觀成一個永恆實體。

恰恰相反。佛部持誦者不僅觀自身無我,也觀佛身無自性,觀察佛非蘊、非界、非能取所取;同時又不落入“根本沒有佛”的斷滅論。它以清淨佛身作方便,以人法無我作智慧。

誤讀九:佛部就是《十住毗婆沙論》所說的“佛家”。

兩者不是同一概念。《十住毗婆沙論》沒有以“佛部”建立密教部族分類;它所說的“諸佛家”“佛家”,是從哪些法能夠出生諸佛、使人住於佛家並紹繼三寶種來立義。論中並列善與慧、般舟三昧與大悲、般舟三昧與無生法忍、六波羅蜜,以及般若與方便等多種解釋。

這個區別不是字眼考據,而關乎義理方向:密教佛部回答的是“某些尊眾、續典和儀軌屬於哪一個部族系統”;《十住毗婆沙論》的佛家回答的是“什麼法能夠生長佛道,怎樣才算不汙佛家”。前者是部族與修法分類,後者是菩薩行的根本條件,不能因“佛部”“佛家”都含一個“佛”字便混為一談。

不過,《十住毗婆沙論》的“佛家”能為佛部修行提供一面很好的檢驗鏡。論中說善如父、慧如母,二法和合而生諸佛;又說般若為母、方便為父,二法出生諸佛。受戒後若不能護持,乃至只發空願卻不如說而行,便有“欺佛、汙佛家”之義。由此反觀佛部:若只追逐印咒、本尊和神異感受,卻不培養善、慧、般若、方便、持戒和實際利他,那麼即使熟悉許多佛部名相,也未必真正走在出生佛果的道路上。

歸根到底,佛部既是一套嚴密的密教分類,也是一條由清淨形相通向無自性智慧的修道路向。它從尊眾、續典、印咒和供養開始,卻不終於儀軌知識;它以佛身攝持身心,卻不把佛身執成實體;它建立莊嚴的部族世界,最終是為了鬆開能取與所取,引導行者以智慧護持六波羅蜜,趣向無我菩提。若只看到它的名錄,便失去了它的修道生命;若只談空性而忽略其精確儀軌,又失去了它作為密教佛部的具體面貌。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佛部(buddha-kula),密教部族分類之一,為事續、行續所攝出世間三部中判為最上之一部,攝如來部族之尊眾、續典、印咒與供養儀軌。

主要闡述

《密宗道次第論》先以事續與行續各分世間、出世間二類;出世間分如來部、蓮花部、金剛部三部,依次判為上、中、下。本論於佛部內部又分八類:一部尊、二部主、三部妃、四部頂、五兒女明王、六男女使者、七佛部菩薩、八佛部天龍藥叉等。部尊為釋迦佛,部主為曼殊室利;「部尊續」所述情境,是佛薄伽梵在淨居天、十地菩薩所變獅子寶座上說法。

佛部各類續典方面:部主續以《曼殊室利根本續》為正,內容包括曼殊室利寂靜、忿怒多種修法、塑像方法及如來涅槃舍利與住持正法者的授記;另舉《曼殊室利修一勇識續》說白色、黃色曼殊五尊修法。部妃續舉光明天女陀羅尼與光明天女經。男女明王類列尊勝明王秘密續、準提陀羅尼、幢頂莊嚴等;男女使者類列多子陀羅尼、賢門陀羅尼、摧伏惡人陀羅尼等。佛部菩薩則舉八大菩薩各各百八名經、曼殊百名經、彌勒誓願陀羅尼等。佛部天龍藥叉等續,舉大雲經、出生甘露陀羅尼施水法續、救護燄口鬼陀羅尼等。

判定法門歸入佛部時,著重其所依對象與儀軌內容:清淨無垢光明陀羅尼等四陀羅尼因皆說安置於塔中的陀羅尼及建塔儀軌,一切所說之塔皆為如來塔,故立為佛部所攝。藥師相關經法則記錄顯教、密教及佛部等不同說法,論主明言自宗許為密法,究竟屬何部則無決定,並未強行歸類。

佛部亦有特定儀則上的識別:供獻時,佛部須「齊頭供獻」,蓮花部平胸、金剛部及臍而獻;三部各有部心咒與契印。

《密宗道次第廣論》論佛部,置於密教諸部族及瑜伽部修道脈絡中。於三部之中,以尊勝等為佛部,觀自在等為蓮花部,金剛摧壞等為金剛部;修習者每日初座或其餘座首,隨所修部結該部三昧耶印、誦持密咒。佛部之印為兩手平仰、略屈二食指而置於頭上。

瑜伽部道次第中,本論依《攝真實經》四品說部族:第一品所說「如來及如來部」,即毘盧遮那種性;其餘為金剛部、蓮華部及寶部,分別配不動、彌陀、寶生種性。

就持誦者修法而言,本論說先於自身與前尊抉擇人法無我,獲得無性定解,專修色等不現之三摩地。所引《金剛頂經》稱「佛部持誦者」住于吉祥佛性,於三千世界中修習佛身,於佛心間修自咒字;觀自身無我,是人法空性,並觀彼佛身亦為無我;觀察佛之色非自性有、佛非數取趣、非蘊非界、非能取所取;以慧護持六波羅密種,趣向無我菩提。

《十住毘婆沙論》並未直接以「佛部」作為密教部族分類的專門名稱,而是集中論述「諸佛家」「佛家」及「佛子」等語,藉由能出生諸佛、使人受生佛家,以及紹繼三寶種等意義,說明何者可稱為諸佛之家。

其中以「善、慧」為諸佛家:善如父,慧如母,二法和合,為一切善法之根本,諸佛由此出生;引《經》語說二法俱行能成正法。又列「般舟三昧及大悲」名為諸佛家,分別配為父與母;復說般舟三昧為父、無生法忍為母。又聲聞人以「諦、舍、滅、慧處」為諸佛家,虛妄、慳貪、狂亂、愚痴即汙此家。另有人以六波羅蜜為諸佛家,違背六事即為汙染。或以般若波羅蜜為母、方便為父,二法出生諸佛,違背此二法便是汙佛家。

論中又藉「不汙諸佛家」辨明佛家之義:有人主張發無上道心後迴向聲聞、辟支佛道,即名汙諸佛家;論主駁斥此說,指此等人能度生死、得諸無漏根力覺道,亦是佛子。偈義又從持戒與實行說明:受佛戒時即生佛家中,若不能護持、後來破戒,便是欺佛而汙佛家;若受戒不破、不欺諸佛,則名不汙。並將戒說為「三學」——戒學、心學、慧學,破此三學亦名汙佛家。更廣而言,空自發願而不如說行、欺誑眾生,乃至於一切法中不能如說而行,皆稱「欺佛」。與此相對,菩薩應堅住薩婆若,雖遭種種因緣乃至大地獄苦,求一切智之心仍如大山不動。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各經論用詞不一:《密宗道次第論》與《密宗道次第廣論》兼用「佛部」與「如來部」二名,有時以「佛部」說三部之攝(如來部、蓮花部、金剛部),有時於瑜伽部根本經四品中作「如來部」,兩名所指體系相同而名稱互出。

《密宗道次第廣論》引《攝真實經》四品作「如來及如來部」,又引釋文作「佛部行者」;引《最勝大疏》別「如來行者」與「佛部行者」之不同配當——前者本性仁賢等分行,後者貪慾行。

《十住毘婆沙論》不採「佛部」之名,而以「諸佛家」「佛家」「佛子」立說,與前二論之部族分類異趣;同一概念可配「善、慧」,或「般舟三昧、大悲」,或「般舟三昧、無生法忍」,或「諦、舍、滅、慧處」,或「六波羅蜜」,或「般若波羅蜜、方便」,並列記錄而未裁定唯一說法。

部族數目隨所釋經軌而有別:《密宗道次第廣論》於三部修法中列佛部、蓮花部、金剛部;瑜伽部根本經四品則說如來部、金剛部、蓮華部、寶部,五部之中根本經僅說其四,羯磨部因「業與作者,二合為一」而與寶部合說。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佛部與蓮花部、金剛部並列為出世間三部,於《密宗道次第論》判為上、中、下三等。三部各有部尊、部主、印咒、供養高度:佛部「齊頭供獻」,蓮花部平胸,金剛部及臍;佛部之印為兩手平仰、略屈二食指而置於頭上。

佛部菩薩並不限於通常所屬部族者:觀音菩薩雖屬蓮花部,佛部曼陀羅中亦可具有。

瑜伽部體系下,「如來部」對應毘盧遮那種性,與金剛部(不動)、蓮華部(彌陀)、寶部(寶生)並列。

《十住毘婆沙論》之「佛家」與密教「佛部」分屬不同語境:前者就出生諸佛之根本法門而立,後者就部族分類而立,不應逕行等同。

代表性原文引用

《密宗道次第論》:清淨無垢光明陀羅尼等四陀羅尼,皆說安置於塔中的陀羅尼及建塔儀軌,而一切所說之塔皆為如來塔,故立為佛部所攝。

《密宗道次第論》:觀音菩薩雖屬蓮花部,佛部曼陀羅中亦可具有。

《密宗道次第廣論》:以尊勝等為佛部,觀自在等為蓮花部,金剛摧壞等為金剛部;佛部之印為兩手平仰、略屈二食指而置於頭上。

《密宗道次第廣論》:佛部持誦者住于吉祥佛性,於三千世界中修習佛身,於佛心間修自咒字;佛之色非自性有、佛非數取趣、非蘊非界、非能取所取。

《十住毘婆沙論》:善如父,慧如母,二法和合,為一切善法之根本,諸佛由此出生。

《十住毘婆沙論》:以般若波羅蜜為母、方便為父,二法出生諸佛,違背此二法便是汙佛家。

《十住毘婆沙論》:受佛戒時即生佛家中,若不能護持、後來破戒,便是欺佛而汙佛家;破戒學、心學、慧學亦名汙佛家。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密宗道次第論B0057 · 藏傳論典部

《密宗道次第論》以「佛部」為事續、行續所攝出世間三部之一。論中先說事續與行續各分世間、出世間二類;出世間又分如來部、蓮花部、金剛部三部,依次判為上、中、下。其後論述時主要採用「佛部」一詞,亦以「如來部」表述三部分類中的相應部族,顯示本論在不同語境中並用二名。

佛部內部又分八類:一部尊、二部主、三部妃、四部頂、五兒女明王、六男女使者、七佛部菩薩、八佛部天龍藥叉等。部尊為釋迦佛,部主為曼殊室利;「部尊續」所述情境,是佛薄伽梵在淨居天、十地菩薩所變獅子寶座上說法。這一八分類,是本論具體整理佛部尊眾與續典的基本框架。

本論判定某些法門歸入佛部時,著重其所依對象與儀軌內容。例如清淨無垢光明陀羅尼等四陀羅尼,因皆說安置於塔中的陀羅尼及建塔儀軌,而一切所說之塔皆為如來塔,故立為佛部所攝。至於藥師相關經法,論中記錄顯教、密教及佛部等不同說法,並明言自宗許為密法,但究竟屬何部「則無決定」,並未強行歸類。

佛部各類續典中,部主續以《曼殊室利根本續》為正,內容包括曼殊室利寂靜、忿怒多種修法、塑像方法,以及如來涅槃舍利與住持正法者的授記;另舉《曼殊室利修一勇識續》,說白色、黃色曼殊五尊修法及其他儀軌。部妃續則舉光明天女陀羅尼與光明天女經,分別說咒、利益、咒義、修法及詳細儀軌。

在男女明王類,本論列尊勝明王秘密續、準提陀羅尼、幢頂莊嚴等;男女使者類則列多子陀羅尼、賢門陀羅尼、摧伏惡人陀羅尼等。佛部菩薩並不限於通常所屬部族者:論中特別說,觀音菩薩雖屬蓮花部,佛部曼陀羅中亦可具有,並以八大菩薩各各百八名經、曼殊百名經、彌勒誓願陀羅尼等為例。佛部天龍藥叉等續,則舉大雲經、出生甘露陀羅尼施水法續、救護燄口鬼陀羅尼等,顯示此類涵蓋由佛說示、關涉天龍藥叉或施食施水儀軌的法門。

佛部亦有特定儀則上的識別:供獻時,佛部須「齊頭供獻」,其餘二部則分別平胸、及臍而獻;三部又各有部心咒與契印,並依次顯示。此處「佛部」不僅是續典及尊眾的分類名稱,也落實為事行部修法中供養高度、召請、部心與部印的具體差別。

密宗道次第廣論B0068 · 藏傳論典部

《密宗道次第廣論》論「佛部」,主要置於密教諸部族及瑜伽部修道的脈絡中說明。其最直接的分類,是於佛部、蓮花部、金剛部三部之中,以尊勝等為佛部,觀自在等為蓮花部,金剛摧壞等為金剛部;修習者每日初座或其餘座首,隨所修部結該部三昧耶印、誦持密咒。佛部之印為兩手平仰、略屈二食指而置於頭上,並誦相應咒語。由此可見,本論不僅以佛部為名相分類,亦將其落實於尊格歸屬、身印、密咒及日常修持次第之中。

在瑜伽部道次第中,本論又依《攝真實經》四品說部族:第一品所說「如來及如來部」,即毘盧遮那種性;其餘為金剛部、蓮華部及寶部,分別配不動、彌陀、寶生種性。此處與「佛部」相關的術語形式主要作「如來部」,又引釋文作「佛部行者」,顯示本論在不同段落中兼用「佛部」與「如來部」,不可僅據單一名稱理解。論中並記述《最勝大疏》之說:如來行者為本性仁賢的等分行,佛部行者則是貪欲行;又將如來及諸部依次配說身、智及波羅密等項目,但原文所列關係止於引述,不另作裁斷。

就佛部持誦者的修法而言,本論說先於自身與前尊抉擇人法無我,獲得無性定解,專修色等不現之三摩地。所引《金剛頂經》稱「佛部持誦者」住於吉祥佛性,於三千世界中修習佛身,於佛心間修自咒字;繼而觀自身無我,是人法空性,並觀彼佛身亦為無我。其觀察包括佛之色非自性有、佛非數取趣、非蘊非界、非能取所取,亦非全無佛;以慧護持六波羅密種,趣向無我菩提。此段凸顯佛部修法並非只在形相上觀佛,而以佛身、咒字、無我、空性與三摩地相連貫。

本論對部族數目的敘述隨所釋經軌而有差別:三部修法中列佛部、蓮花部、金剛部;瑜伽部根本經四品則說如來部、金剛部、蓮華部、寶部,並說五部之中根本經僅說其四,羯磨部因「業與作者,二合為一」而與寶部合說。故本論中的「佛部」宜依具體語境記錄,既可專指三部之一,也以「如來部」之名出現在瑜伽部部族體系中。

十住毘婆沙論T1521 · 釋經論部

《十住毘婆沙論》在所引原文中,並未直接以「佛部」作為密教部族分類的專門名稱,而是集中論述「諸佛家」「佛家」及「佛子」等語,藉由能出生諸佛、使人受生佛家,以及紹繼三寶種等意義,說明何者可稱為諸佛之家。因此,就本經用詞而言,應明確記錄其術語形式為「諸佛家」或「佛家」,不可逕將原文改寫成「佛部」。

其一,論中以能出生諸佛的成對法門解釋「諸佛家」。一說以「善、慧」為諸佛家:善如父,慧如母,二法和合,為一切善法之根本,諸佛由此出生;並引《經》語說二法俱行能成正法。此處特別以父母譬喻構成「家」的意義,著重諸佛生起所依的根本法。

其二,論中又列舉不同說法,以「般舟三昧及大悲」名為諸佛家,並分別配為父與母;復說般舟三昧為父、無生法忍為母。這些說法仍沿用父母和合而生諸如來的結構,但所舉法門不同,顯示本論是在並列記錄「諸佛家」的多種解釋,而未在此裁定唯一說法。

其三,論中藉「不汙諸佛家」辨明佛家之義。有人主張,發無上道心後迴向聲聞、辟支佛道,不能住世繼三寶種,即名汙諸佛家;論主駁斥此說,指出此等人能度生死、得諸無漏根力覺道,亦是佛子,並引佛告比丘為「我子」、從佛心生口生而得法分之語。因此,本論不以趣向聲聞或辟支佛道本身判為汙染佛家。

其四,論中續錄多種對「佛家」內涵的界定:聲聞人以「諦、捨、滅、慧處」為諸佛家,虛妄、慳貪、狂亂、愚痴即汙此家;又有人以六波羅蜜為諸佛家,違背六事即為汙染;另有人以般若波羅蜜為母、方便為父,二法出生諸佛,違背此二法便是汙佛家。原文在此使用「六波羅蜜」「般若波羅蜜」「方便」等術語,並以「出生諸佛」作為名家的共同理由。

其五,偈義又從持戒與實行說明汙與不汙:受佛戒時即生佛家中,若不能護持、後來破戒,便是欺佛而汙佛家;若受戒不破、不欺諸佛,則名不汙。論中並將戒說為「三學」,即戒學、心學、慧學,破此三學亦名汙佛家。更廣而言,空自發願而不如說行、欺誑眾生,乃至於一切法中不能如說而行,皆稱「欺佛」。與此相對,菩薩應堅住薩婆若,雖遭種種因緣乃至大地獄苦,求一切智之心仍如大山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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