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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慚

āhrīkya

對自身惡行不感羞恥的心所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無慚」二字,字面像在說「不害羞」,但如果只在社交禮儀的意義上理解它,就把這個概念壓扁了。在唯識學列出的五十一個心所裡,無慚屬於「隨煩惱」——不是根本煩惱(貪、嗔、痴、慢、疑、惡見),卻是所有不善意生起時必然伴隨的「氣場」。它是一個被反覆定義得極其精確的概念,但當代人很少真正碰到它的核心。

自性與業用:什麼樣子算是無慚?

《成唯識論》引《瑜伽師地論》給出的經典定義是:

「謂於自、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

拆開來看,這句話裡其實講了四件事:

第一,「不顧自、法」——對自己(自)和對法則(法)都不再有所顧忌。「自」指的是自己的人格、尊嚴、所依止的清淨自性;「法」則指值得崇重的道理、值得尊重的賢善。兩者一起,構成一個人內在的「重量感」。無慚的人失去了這種重量。

第二,「輕拒賢善」——把值得崇敬的人和值得看重的善,輕率地推開、拒絕、貶低。不是沒看到,是看到了也不以為然。

第三,「不恥過惡」——對自己的過錯和惡行沒有絲毫羞恥感。注意這裡的「恥」是內發的,不是別人罵了才有的反應。

第四,「障慚生長,諸惡行」——它的功能是阻礙「慚」這個善心所的生長,並且是諸惡行的溫床。

與慚的正反結構:善那一面長什麼樣

要理解無慚,必須把它和正對面的「慚」放在一起看。同一段經典裡,對慚的描述是:

「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你會看到:慚和無慚同以「自、法」為所依,是一對完美的鏡像:

| 慚(善心所) | 無慚(隨煩惱) | |---|---| | 依自、法力崇重賢善 | 不顧自、法,輕拒賢善 | | 羞恥過惡 | 不恥過惡 | | 止息惡行 | 生長惡行 |

這不是簡單的「有/沒有」關係。慚是一種主動的內在崇敬感——因為尊重自己的人格(自之力),也因為尊重道理本身的尊貴(法之力),所以人對賢者和善法心懷敬意,對自己的過失感到羞恥,進而止息惡行。無慚是這種內在崇敬的徹底失效。

關鍵的「自、法」與「世間」之分

這裡有一個最容易被忽略的細節:唯識學把「羞恥」拆成兩半——慚/無慚 依於「自、法」,愧/無愧 依於「世間」。

經典裡說:「自、法名自,世間名他」——「自、法」是慚的所依,因為那是「自己」這一邊的;「世間」是愧的所依,因為那是「他人、社會」那一邊的。

這句話的實際意思是:

- 是一種向內的羞恥:因為「我」是誰、因為「法」是什麼,所以我不能這樣做。 - 是一種向外的羞恥:因為社會怎麼看我、別人會怎麼評價,所以我不能這樣做。

無慚就是「向內的羞恥」完全失靈;無愧是「向外的羞恥」完全失靈。兩者常常同時出現,但源頭不同。

經典說「不恥過惡」是無慚、無愧的通相——表面看起來一樣,但所依不同,所以必須分為兩法。如果只看到「不恥過惡」這一個面相,就會以為兩法無別,實際上一個是「自己心裡有沒有重量」,一個是「別人眼裡有沒有重量」。

遍噁心性:為什麼說它必然跟惡走

唯識學還有一條很硬的論斷:無慚、無愧遍諸噁心——任何不善心生起的當下,這兩個心所都同時在場,所緣無別。

這背後的邏輯是:當你生起一個不善心(比如貪、嗔、痴、慢),你必然對善有輕拒(這就是無慚),也對世間的非議不以為意(這就是無愧)。這兩件事在噁心裡是結構性的,不是偶爾附帶的。所以這兩法不是「別起的過失」,而是「不善心必然帶出的氣息」。

與貪等的關係:等流,不是同一種

經典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說明:無慚被稱為「貪等分」——是貪等煩惱的「等流果」,不是貪等本身的體性

這一句的分量很重。它意味著:無慚不是貪,不是嗔,不是痴,而是一種從貪等根本煩惱「流」出來的副產品。但它有自己的獨立面貌——它表現為「對善的輕拒」「對自己的不顧」,是貪等煩惱在人際關係和道德實踐層面留下的樣子。

把無慚當成「貪的一種」是常見的誤讀。它更像是一種氛圍性的失態——不專屬於哪一根煩惱,但伴隨所有煩惱出場。


生活裡的走查

現在我們把鏡頭拉回當代生活。定義是抽象的,但無慚幾乎每天都在你我身邊發生。

場景一:職場裡的「功勞歸屬」

某次會議結束,領導表揚了項目成果。A 跳出來應下了所有功勞,雖然她清楚知道核心方案是 B 在深夜熬出來的。事後 B 懊惱地跟朋友傾訴,朋友卻冷靜地說:「你覺得她不知道嗎?她只是根本不在乎這件事是否正當。」

——這位朋友看得很準。A 這一刻的內心結構是:她不顧自(她作為同行者的尊嚴、作為合作者的本分),不顧法(項目歸屬有其應當,對他人的付出有其應當),所以她輕拒賢善(把 B 的付出和方案本身的正當性輕率推開),並且不恥過惡(事後她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

這正是無慚的現代面相。它不只是「搶功勞」這個行為,而是做這件事時那個人內在的扁平感——一種「我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感到任何重量」的內在狀態。

場景二:親密關係裡的「同一句話的反覆」

一對伴侶相處多年。每次發生衝突,甲都會說出某句話——比如翻舊賬、比如輕蔑地評價乙的家庭、比如把乙最在意的事當成笑料。乙 每次都流淚、震驚、要求道歉。甲 每次都會道歉,也會真的後悔,但下一次同樣的事情再發生時,甲 又會像沒事一樣做出來。

甲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知道。乙 難受嗎?知道。但甲 心裡缺了一項東西——對自己的懊悔所產生的羞恥感,並不會真正改變下一次行為。這種「知道但不在乎」的狀態,是無慚最深的形態之一:它不是認知層面的盲目,是一種內在的失重

場景三:刷手機時的「悄無聲息」

深夜兩點,你本來要睡覺。打開短視頻軟件,看了一條,再看一條,又看一條。三個小時過去了。你知道明天要早起,知道明天有重要的事,知道此刻應該關掉屏幕。但你不停下來——不是因為上癮(雖然也有上癮成分),而是內心深處有一種微小的不在乎:「明天的事、對自己健康的承諾、看過的那些關於自律的文章——它們在此刻都不重要。」

這是無慚在小尺度上的運行:不顧自(對自己的承諾、對自己的健康),不顧法(對那些曾經說服過你的道理),輕拒賢善(把那些「應該」當成耳邊風),不恥過惡(事後不會對此感到真正的羞恥,所以下次還會再來)。

場景四:公共討論裡的「毫無歉意」

某人在網絡上發表了某段明顯傷害特定群體的言論,被指出來之後,他不刪除、不解釋、不反思,反而覺得「這是言論自由」「我就是這麼想的,你們能拿我怎樣」。這不是「勇氣」——勇氣是知道代價之後依然承擔,而這是對錯的羞恥失效

更細微的當代版本:他在私信裡私下承認「我說的確實過分」,但到了公開場合依然不收回——因為他並不內在地認為這件事有什麼需要羞恥的,私下承認只是出於社交策略。這是無愧的成分(不顧世間評價),但其中更深的,是無慚——他對自己所違反的道理本身並無真實敬畏

場景五:作為父母的「被識破」

孩子漸漸長大,會說出父母童年時說過的話、做過的事。這時父母會面臨一個微妙的時刻:是否承認自己當年的錯?有些父母會悄悄承認,會道歉,會改變;有些父母會說「我那時候也這麼過來的」「你懂什麼」。後者的內在狀態,往往伴隨著無慚——他們不羞恥於自己的過失,並且輕拒了孩子所呈現出來的更清醒的善

反過來,父母對孩子說「我這樣做都是為了你好」時,孩子如果覺得虛偽——那種「我覺得你對自己都不真誠」的感覺,其實是在感知父母的無慚。

走查中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這裡需要點破幾個大眾最容易踩的坑:

第一,無慚 ≠ 不是社恐。一個處變不驚、敢於發言的人並不一定是無慚。真正的無慚是有內在重量之後主動拋棄它,而不是從來就沒建立過它。

第二,無慚 ≠ 不害怕後果。無慚的人也會害怕——害怕被抓、被懲罰、被邊緣化。但他不怕的是自己的內心。所以外在的懲罰可以暫時遏制他,卻不能轉化他。

第三,無慚 ≠ 心理疾病。我們不必把所有自我中心、不誠實的狀態都病理化。無慚是一個法義概念,它指向的是道德感受的某種結構性失靈,未必對應任何 DSM 診斷。

第四,無慚 ≠ 沒有良知。一個無慚的人內心深處往往知道對錯——否則不會在被指出時偶爾有些許不安。但這份良知並沒有內化成對他的約束力。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理解了無慚的內在結構,你就能看清為什麼這個概念在今天特別值得拿出來講。

價值多元化的副作用:法感的稀釋

當代社會的一大進步是「價值多元化」——我們不再有唯一正確的活法。但這種多元化的代價之一,是「法」這一維度被悄悄稀釋了。當什麼都可以被商榷、什麼都可以被解構、什麼是「賢善」變得眾說紛紜時,一個人就很難在內心建立穩定的「崇重」對象。

無慚恰好在這樣的文化土壤裡瘋長:當一個人找不到真正值得崇敬的善,他的「輕拒」就是無差別的——連真正值得崇敬的東西也會被他推開。

績效文化與「自」的私有化

另一個當代特徵,是把「自」的高度激烈地私有化——「我」就是我的感受、我的時間、我的產能、我的邊界。結果是,「自」完全被壓縮成「我的利益」,而「自」原本包含的尊嚴感、超越性、人格性反而被掏空。

當「自」只剩利益時,無慚就極易發生——因為利益視角下,任何對善的尊重都可以被重新計算為「值不值」。 需要一個人有超出利益的內在重量感,而這種重量感在當代變得越來越稀薄。

社交羞恥的泛濫與內在羞恥的稀缺

我們活在一個前所未有的「愧」過剩的時代。社交媒體讓每一次失態都可能被截圖、被轉發、被討論。因此現代人對外在評價的敏感度極高——這是「愧」的高度活躍。

但諷刺的是,外在羞恥的豐盛,與內在羞恥的荒蕪,常常同步發生。一個時刻擔心朋友圈形象的人,可能在私下裡對自己的欺騙、敷衍、背叛毫無愧疚。這就是「愧」與「慚」被錯位拆開的當代版本:愧過強,慚過弱,無慚於是有了可乘之機。

算法時代的微無慚

算法時代有一種特殊的無慚:信息流讓人習慣了跨過任何讓自己不舒服的內容。真正值得停下來感受的東西——某段歷史、某個人的脆弱、某種道德複雜性——都可以被一個滑屏的動作略過。這種日復一日的「輕拒」,可能沒有明顯的惡行,但無慚確確實實在積累。

它讓我們逐漸失去對「值得停留的事」的感受力。當一個人不再為任何事感到內在的必要重量時,他已經站在了無慚的一端。

認識無慚,是認識自己內在的某種底線

理解這個概念最大的現實意義,不是為了識破別人,而是為了識破自己

我們每個人都有無慚的時刻——不一定是大惡,可能只是在某個深夜對自己敷衍的某個瞬間。你曾經答應自己的某件事,心裡悄悄知道不會做,但你對自己說「反正也沒人看到」。為什麼「沒人看到」如此重要?因為那一刻你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一類羞恥是隻對著自己的——而這個羞恥,如果你沒有它,無慚就開始生根。

慚的存在,讓我們有一種不對自己睜眼說瞎話的能力。無慚的覺悟,是這種能力的修復起點。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慚」等同於「羞恥感」,而羞恥感是不好的。

這是當代人最常見、最嚴重的誤讀。

現代心理學(尤其是受到某些西方傳統影響的部分)長期把「羞恥」視為有毒的情緒,主張人應該「擺脫羞恥感」。這種主張在治療過度羞恥、羞恥型人格障礙時確實有效——但它處理的是過頭的羞恥,而不是主體的羞恥。

唯識學裡,「慚」不是過頭的羞恥,而是一種健康的內在重量感。它不讓人自我貶低,而是讓人忠於自己。一個沒有慚的人,不會自我貶低——但他也不會自我要求。

祛除羞恥感和建立慚,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前者針對過載,後者針對缺失。

誤讀二:把「慚」等同於外在的「要面子」。

很多人在「慚」的位置上填進了「要面子」——但「要面子」是 的範疇,不是

要面子的人,外在舉止得體,內心卻未必真有重量——他可能轉身就做另一套。慚的人,外在可以不講究,但內心對自己有要求。要面子的人害怕被看不起,慚的人害怕對不起自己。

前者是無愧的對立面(太在乎別人眼光),後者是無慚的對立面(在乎自己是誰)。當代社會大量存在的「要面子但無慚」,恰好是愧強慚弱的典型樣本。

誤讀三:把「無慚」等同於「自信」「做自己」。

文化話語裡常把「不在乎別人看法」包裝成美德——「做自己」「勇敢做自己」。

但區分兩種「不在乎」是必要的:

- 出於內在篤定的「不在乎」:我知道我是誰、我的邊界在哪、什麼是我堅持的,所以外界的非議只是噪音。 - 出於內在失重的「不在乎」:我並不真正知道我是誰、什麼是我堅持的,所以外界的評價從一開始就不在我的考量裡。

前者是有慚之後的自信,後者是無慚的面貌。兩者表面相似,骨子裡是反面。

誤讀四:把「無慚」當作「貪」的一種。

經典明確說,無慚是「貪等分」,是其等流,不是其體性。但讀者很容易把兩者混為一談。

差別在哪裡?貪是對所貪對象的執取,無慚是對善本身的輕拒。貪的人可能對善、對賢者很謹慎、很恭敬,只是貪名、貪利;無慚的人則連「善」這個對象本身都不在他視野裡。

誤讀五:以為「無慚」總對應「大惡」。

無慚常以微小面貌出現——一次對自己承諾的違約、一句對朋友無所謂的失約、一個本可幫助但選擇走開的瞬間。它不必是驚天動地的惡行,而是一種對自、對法的微小關閉

但微小的累計就是結構性的。一個人如果長期對微小的善關閉感受力,他會在某一天驚訝地發現自己對大惡也麻木了——因為那條「不恥過惡」的線,早就斷了。

誤讀六:以為「無慚」只發生在壞人身上。

這一點最為關鍵。無慚是所有人內心的某種潛能——它不是某一類人的標籤。

誠實的會計師可能在與家人相處時表現出對承諾的無慚;溫柔的醫生可能在職業倦怠期對患者的痛苦表現出無慚;慈愛的父母可能在某個瞬間對孩子表現出無慚。無慚是一種結構性的失靈,而非身份性的惡名。

這也意味著,修慚對每個人都是必要的——不是因為我們都是壞人,而是因為我們都是人。


結語

無慚是一個看起來平淡、卻觸及人格底座的概念。它不教你如何成佛,不教你如何超脫,它只問你一個樸素的問題:

你對自己有重量嗎?

這份重量來自哪裡?來自「自」——你所是的、你所立志成為的那個人;來自「法」——你所尊重的、你所看重的道理與善。當這兩份重量都在的時候,慚就生起來,無慚就無處落腳。

而當我們偶爾發現自己在某個瞬間對自己輕率、對善輕拒、對過惡不恥——那就是無慚在敲門。敲門聲本身,已經是修行的起點。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無慚(āhrīkya),與慚相對而立,為大乘唯識學所列心所之一,屬隨煩惱之性。其自性為「不顧自、法,輕拒賢善」;其業用為「能障礙慚,生長惡行」。

二、主要闡述

(一)自性與業用

依《成唯識論》(《成唯識論》)所引《瑜伽師地論》,無慚之心所釋雲:「謂於自、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此釋以「不顧自、法」明其無所忌憚之相,以「輕拒賢善」明其鄙棄崇重之德,以「不恥過惡」明其無羞恥之相,以「障慚生長諸惡行」明其業用。

(二)與慚之正反對照

論先於善心所中立慚之自性與業用:「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二者同以自、法為所依,以崇重賢善與輕拒賢善為性相之正反。

(三)與無愧之共通與差異

「不恥過惡」為無慚、無愧二法之通相,諸聖教假說為體;若執此為別相,則應體無差別。聖教所說「不顧自、他」之「自、法名自,世間名他」,即以自、法為無慚所依,世間為無愧所依,由此分判二法各別之體。

(四)遍噁心性之成立

不善心時,隨緣何境皆有「輕拒善」與「崇重惡」之義,故無慚、無愧俱遍諸噁心,所緣無別,無「別起」之失;此結構與善心中慚、愧俱遍、所緣無別之論述相應。

(五)與貪等之關係

論說無慚為「貪等分」者,是彼等流,非即彼性——並非等同於貪等自體,乃其等流果。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次條目所依之小結僅出《成唯識論》(瑜伽部·《成唯識論》),故僅就本論之內在用詞特點言之:

本論以「自、法」對「世間」標示無慚與無愧所依之別;以「輕拒賢善」對「崇重暴惡」、「崇重善」對「輕拒惡」之成對詞呈現性相之正反;並以「賢、善」「暴、惡」作為善、惡之概括稱呼。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與慚

慚為無慚之正對治,依自、法力崇重賢善,以羞恥過惡、止息惡行為業;無慚則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礙慚之生長。

(二)與無愧

二法於「不恥過惡」一項上通相無別;然所依各異——無慚依自、法,無愧依世間,由此別為二法。

(三)與貪等

無慚為「貪等分」,乃貪等之等流,而非貪等之自體。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謂於自、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

2. 《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3. 《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關於無慚、無愧「不恥過惡」為通相、「自、法」與「世間」各為所依之釋文。

4. 《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關於不善心時無慚、無愧俱遍、所緣無別之文。

5. 《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關於無慚為「貪等分」乃其等流、非即彼性之文。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對「無慚」之論述,可從其體性、與無愧之差別、遍行與界繫、生起所依及見修所斷等方面加以歸納。

一、體性與定義 論中以頌文標示:「無慚愧不重,於罪不見怖」,並於釋文中詳加解說。就初釋而言,無慚之相為「於諸功德及有德者,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故無慚「即是恭敬所敵對法」,以對治面而言,無慚即是恭敬之敵對法。

二、與無愧之差別 論中明示二法相對:無慚對應於功德德者之無敬崇,無愧則對應於罪法中不見怖畏——「為諸善士所訶厭法說名為罪,於此罪中不見怖畏說名無愧」。關於「不見怖」之釋義,論主設問:是見而不怖名不見怖,抑或不見彼怖名不見怖?指出兩解皆有過——若見而不怖應顯智慧,若不見彼怖應顯無明;故此言不顯見與不見,而是「顯有法是隨煩惱為彼二因」之義。此外論主亦引有餘師之說:以「於所造罪自觀無恥」為無慚,「觀他無恥」為無愧;並說明此二觀境雖異,仍可俱起,僅於觀自觀他時隨應增勝。至於慚愧之相,則是翻此無慚無愧而說:有敬有崇、有所忌難、有所隨屬說名為慚,於罪見怖說名為愧。

三、遍行與界繫 頌雲:「唯遍不善心,無慚及無愧」,釋文雲:「唯二心所但與一切不善心俱,謂無慚、愧,故唯二種名此地法」,可知無慚與無愧唯遍與一切不善心俱行,屬大不善地法。又頌雲「唯於欲色有」,故此二法不通無色界。

四、生起所依與見修所斷 於「十纏」之頌文中,無慚與無愧並列為纏之內容,與嫉、慳、悔、眠、掉舉、惛沈、忿、覆同列。釋文進一步說明:「無慚、慳、掉舉是貪等流,無愧、眠、惛沈是無明等流」,故無慚是貪之等流。此外,於十纏中「無慚等五通見修斷」,因「此通與二部煩惱相應起故」,可知無慚通於見道與修道所斷。

五、術語特點 此論用「無慚」一詞,與「無愧」對舉,以「恭敬所敵對法」釋其體,以「貪等流」明其因,並置於「大不善地法」與「纏」之類別中論述。論中亦以「不重」、「不見怖」等頌文簡稱與無愧共說,須參照釋文方能區辨。

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將「無慚」列為二十種煩惱中隨煩惱之一,與「無愧」並舉,屬於根本煩惱之外的不善心所,文中以偈頌形式將其與誑、諂、害、憍、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一同列舉。

一、定義與體性。本論直接界定無慚之自性雲:「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即對自身所依之自法增上力無所顧惜,輕視拒斥賢善之德為其自相。論中並以釋文展開:「謂於自、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揭示無慚之人不僅輕拒賢善,更對自身過惡毫不羞恥。

二、業用與對治。無慚之作用為「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為業」,其功能恰與「慚」相違。論中先界定慚雲:「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以「崇重賢、善」對治「無慚」,並以「羞恥過惡」為慚、愧之共通相狀,可見無慚即是慚之直接對治所遣之染汙心所。

三、與無愧之配對關係。論中以無慚、無愧對比,強調二者同為不善心所、俱遍惡心。原文雲:「不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不善心時,隨緣何境,皆有輕拒善及崇重惡義故,此二法俱遍惡心,所緣不異,無別起失」,明二法雖各自有別,但同遍一切惡心,所緣無異。論又辨「自、他」之別:「諸聖教說不顧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間名他」,以自法為自、世間為他,故無慚依自法力不顧,無愧依世間力不顧。

四、所用語詞特色。本論用「無慚」一詞,未見異譯;於定義中特別採用「自、法力」與「世間力」之配對架構,區分無慚(依自法力)與無愧(依世間力),並以「輕拒賢善」與「崇重暴惡」對揚,形成術語上的嚴整對比。「慚」對「無慚」、「愧」對「無愧」、「善品」對「惡品」之結構,全文一致沿用。

五、論中對體性別異之辯證。論中亦設問是否「不恥」即為無慚、無愧之別相,若然則二者應無差別;論主答以二者「崇重、輕拒若二別相,所緣有異,應不俱生」之難,但因所緣不異,故得俱遍惡心,此辯證亦為理解無慚心所之關鍵論證脈絡。

大乘莊嚴經論T1604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論述此概念時,於術語上有一特殊用法:討論障礙心所時徑稱「無羞」與「有羞」(chunk:32922、32928),而於論及對治功德時則轉用「慚」「有慚」(chunk:32931、32934),可知經中將「羞」與「慚」視為相通之概念,以「無羞」指代「無慚」之惡心所。

一、無羞的性質與定位:經雲「無羞者,是菩薩有羞障」,明示無羞為菩薩修習有羞(慚)所對治之障礙心所。又於有羞四相之「治障」相中,謂「離無羞,此即是羞自性」,即以遠離無羞作為有羞之自性。

二、無羞所招之十二種過失(chunk:32927、32928):偈頌總標「煩惱不斷、三害、六呵、墮難、退苦」之次第,釋文逐一展開: (一)煩惱不斷:若有此障,煩惱即不能斷。 (二)三害:由煩惱不斷而生——自害(不正思惟,自惱故)、他害(瞋及捨,惱他故;經中特別釋「捨者」:菩薩應化眾生,捨而不化,是謂為惱)、俱害(破屍羅,自他俱惱故)。 (三)六呵責:起三害已,於現法得六種呵責,由疑、悔、失利、失護、棄捨、治罰、惡名,隨其次第引發自呵責乃至十方人呵責。 (四)三種過失:退墮諸難處、退失已得及未得善法、從彼生大苦受。

三、有慚之對治功德(chunk:32931、32934):經以「有衣翻有垢,凡夫無慚故;天衣更無垢,菩薩有慚爾」為喻,顯有慚菩薩「如空不可汙」之清淨相。其行相有四:不忍(於一切過惡不忍)、不行(於一切過惡不行)、忍(於一切功德能忍)、行(於一切功德能行)。又以「慈母愛子」為喻,謂菩薩以慚護眾生,觀察眾生及化生之事業,皆由慚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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