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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行

abhijñā-caryā

運用神通攝化眾生的菩薩行。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先把一句話說透:神通行不是菩薩追求超常能力的項目,而是菩薩以六種智通為工具,在定與智慧的統攝下顯示威力、攝受眾生、解除苦惱,並把有情引向正法與解脫的修行。

《瑜伽師地論》把菩薩從“勝解行地”直到“究竟地”的廣大修行,略攝為四類:波羅蜜多行、菩提分法行、神通行、成熟有情行。四者彼此並列,卻又互相貫通:

- 波羅蜜多行,側重福德與智慧等大行的完成; - 菩提分法行,側重趨向覺悟、斷除煩惱的修習; - 神通行,以六種神通為明確行體; - 成熟有情行,側重使眾生善根增長、因緣成熟,最終走向解脫。

所以,神通行在整個菩薩道中的位置,不是“修行之外附帶的神奇現象”,也不是表演性的宗教奇觀,而是連接“自身修證”與“成熟有情”的一種善巧。它必須受菩提心、正見和利益眾生的目的約束;否則,即使有某些超常能力,也不能因此稱為菩薩的神通行。

《瑜伽師地論》所列六通,完整名稱是:

1. 神境智作證通

這是對於形態、境界、往來等獲得自在作用的智通。它只是六通之一,不能拿“飛行、變化”代表整個神通行。

本論又把它分成“能變通”與“能化通”。

能變通,是轉變已有自性之物,使其成為其餘事物。論中列十八變:振動、熾然、流佈、示現、轉變、往來、卷、舒、眾像入身、同類往趣、顯、隱、所作自在、制他神通、能施辯才、能施憶念、能施安樂、放大光明。

這十八項不能被壓縮成“變魔術”。其中既有振動世界、身出水火、流佈光明、示現惡趣與人天境界等威力,也有直接利益有情的作用:

- 對辯才窮盡者施與辯才; - 對聞法後失念者施與憶念; - 說法時令聽眾身心輕安、遠離諸蓋、專心聽聞; - 止息災癘、疾疫等損害; - 以大光明暫息惡趣眾生的苦惱,召集天、龍等眾及他方菩薩,共同成辦有情利益。

由此可以看見本論的重心:真正值得說明的,不是“能做出多驚人的事”,而是這種自在能為眾生做什麼。

能化通則不同。其要義是“無事而有”:依化心隨欲造作原先沒有的事。所化可分為化身、化境、化語;化身可以像自己,也可以不像自己,可以像他人,也可以不像他人。

但它並非無限制的“憑空創造真實生命”。本論特意劃出界限:所化只能造作與根相似的根所依處,並不產生真實之根。換言之,化現之相不等於真實有情的感官與生命系統。這個限定十分重要,它說明佛教論典即使談神通,也仍仔細辨別“顯現出來的相”與“真實成立的根”。

2. 隨念宿住智作證通

這是隨念過去宿住之事的智通,不只是模糊地覺得“似曾相識”,也不等於根據性格推測所謂前世。它所指的是對過去生命經歷及其具體差別的憶念與明知。

放在菩薩道中,它的意義並非滿足身世好奇,而是看見有情長時流轉中的因緣、習氣與苦,從而知道應當如何攝受、教化。若憶念宿住反而增長“我過去多麼特殊”的身份執著,就已經背離它在解脫道中的用途。

3. 天耳智作證通

這是對於通常聽覺範圍之外的聲音獲得明瞭的智通。它不是“很會傾聽”的修辭說法,也不能把錄音設備、遠程通信或算法監聽叫作天耳智通;後者只是技術延伸了感官信息的取得範圍。

對菩薩而言,重要的仍是由此聽聞眾生的求助、苦惱與語言差別,因機給予幫助,而不是擴大自己的信息佔有或滿足窺探欲。

4. 見死生智作證通

這是照見有情死此生彼及其差別的智通,傳統六通體系中常與天眼相關。它不是看見某個人衰老,便一般性地想到“人人都會死”;也不是憑統計模型預測壽命。它所緣的是有情死生流轉的實際差別。

在菩薩行中,這種見知使人不把眼前一段順逆當成孤立事件,並能隨有情的處境與因緣施教。但它絕不是宿命論:佛教說業與緣,不是說眾生被一份不可更改的劇本鎖死。若以所謂前業為理由冷漠地歸罪受苦者,恰恰違背菩薩攝化有情的方向。

5. 知心差別智作證通

這是了知有情心行差別的智通。重點在“心差別”:不同眾生以及同一眾生在不同時刻,其貪、離貪,瞋、離瞋,散亂、寂靜等心行並不相同。

它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共情,也不是憑表情、語言和行為推斷心理,更不是“我覺得你心裡一定在想什麼”。普通人的心理判斷經常夾雜投射;知心差別智作證通則是本論所說的作證智通,不能把猜測包裝成證量。

它在攝化上的意義,是避免千人一方:同一句法,對剛強者、恐懼者、貪著者、悲傷者,進入內心的方式並不一樣。菩薩知其心行,是為了給予相應教導,不是為了操縱弱點。

6. 漏盡智作證通

“漏”指使有情持續流轉、令心染汙的煩惱因素;“漏盡”不是把情緒壓到沒有感覺,也不是短暫進入寧靜狀態,而是與煩惱斷除、解脫作證相應的智通。

六通中,這一通點明瞭神通行的最終方向。前五通即使廣大,仍不自動等於解脫;超常經驗、深定體驗和煩惱止息並非同一件事。一個人若仍被我慢、貪取、控制慾驅使,即使聲稱具有奇異能力,也不能僅憑此證明漏盡。

這也是六通排列中最值得留意的一點:前五通擴大“能夠知道什麼、聽見什麼、看見什麼、做到什麼”,漏盡智通卻觸及“是誰在貪取這些能力,以及造成輪迴的煩惱是否真正斷除”。解脫道的最後尺度,不是能力越來越大,而是執著是否真正止息。

除了以六通說明神通行的範圍,《瑜伽師地論》還從攝化方式把“神變威力”分為三類:

- 神境神變所攝:以境界、形態與自在作用攝受眾生,如其所應攝入神境智通威力; - 記說神變所攝:記說有情心行差別,如其所應攝入心差別智通威力; - 教誡神變所攝:以正法教誡,使人趨向斷漏與解脫,如其所應攝入漏盡智通威力。

這裡有三個不同層次,不能混在一起:六通回答“神通行包括哪些智通”;能變、能化回答“神境智通如何作用”;神境、記說、教誡三種神變回答“神通如何用於攝化”。《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的相關原文也明確說,神境智通既用於引眾生進入佛教,也用於給予受苦眾生利益安樂。[《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在線文本](https://www.cyut.edu.tw/~fmlee/To_become_Buddha/yoga/yoga37.html)

生活裡的走查

設想一個當代場景:一位家長清晨通勤時收到消息,孩子在學校與同學衝突;上午又發現團隊成員因長期加班瀕臨崩潰;晚上刷手機,看見災區、疾病與戰爭的消息。各種苦同時湧來,他很容易陷入兩種反應:要麼被信息壓垮,要麼迅速麻木。

若借這個場景理解神通行,必須先劃清邊界:下面的生活能力只是幫助我們理解六通“各自解決什麼問題”的類比,不等於普通人已經獲得六種作證通,更不能用心理學、手機或人工智能取代經典所說的修證。

第一步,是面對現實處境的限制

他要趕往學校、聯繫老師、協調會議,也許還要給遠方的親人安排醫療資源。導航、視頻通話和遠程協作使人能跨越距離,看起來很像“往來”與“顯現”。但這只是技術改變信息和身體行動的條件,不是神境智作證通。

神境智通真正提示他的,是一種菩薩式問題:“若我擁有更大的自在,它將被用來展示自己,還是用來減少眾生的困難?”本論十八變中的施辯才、施憶念、施安樂,尤其把答案落在利益上。落實到凡夫可學的層面,他可以幫助慌亂的孩子把事情說清,讓疲憊的同事記起關鍵安排,調整會議環境使大家不再焦躁。這些不是神通,卻在訓練神通行所要求的利他方向。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是把視頻特效、生成式影像叫作“能化”。人工智能可以生成原來沒有的圖像、聲音和虛擬人物,但這是依數據、模型、算力與設備形成的技術結果,不是依化心所起的能化神境智通。尤其不能因為數字人有逼真的眼耳形象,就說它具有真實諸根;這反而可以幫助理解本論為何嚴格區分“根的相似所依”與“真實之根”。類比到此為止,不能據此宣稱科學重現或證明了佛教神通。

第二步,是理解事情並非只從今天開始

孩子的衝突可能積累了數月,同事的崩潰可能來自長期超負荷,親密關係中的一句重話也常帶著多年形成的防禦模式。回顧這些歷史,有助於我們理解隨念宿住智通為何關乎“長時因緣”,但普通的聊天記錄、童年記憶和家庭史都不是隨念宿住智作證通,更不等於憶知過去世。

正確的生活映射不是“替別人編一個前世故事”,而是學習不把眼前行為當作無因無緣的孤立事件。越能看到習氣的積累,越少用一句“他就是壞”把人釘死。

第三步,是聽見被噪聲淹沒的求助

孩子說“我沒事”,語氣卻在顫抖;同事在群裡只發了一個“收到”,實際上已經無力承擔。認真傾聽可以作為理解天耳智通之利益方向的入口,但它仍是通常感官與經驗範圍內的傾聽,不是天耳智通。

大眾最容易犯的錯誤,是把“我能聽出你的弦外之音”直接抬高成超常證量。真正謹慎的做法是詢問、核實,並允許自己的判斷出錯。

第四步,是看見一件事正在把人帶向哪裡

持續霸凌會使關係惡化,長期加班會損害身心,無止境刷災難信息會加深無力感。我們可以觀察這些行為的後果,卻不能把風險評估叫作見死生智作證通。見死生智所見的是有情死此生彼的差別,範圍遠超通常因果判斷。

不過,它給日常修行一個嚴肅提醒:不要只問“這一刻舒不舒服”,還要問“這種選擇正在形成什麼習氣,把生命推向何種方向”。這不是宿命論,正因為因緣仍在相續形成,當下的善行、止惡與修心才有意義。

第五步,是辨別對方此刻真正能接受什麼

孩子需要的可能不是訓誡,而是安全感;同事需要的可能不是勵志,而是減輕任務;伴侶在盛怒時,正確道理也未必能進入他的心。這樣的因機回應,可以幫助理解知心差別智通在菩薩道中的作用,但同理心、心理諮詢和行為分析仍不等同於知心差別智作證通。

算法可以依據點擊記錄預測人的偏好,卻既不能由此證明它“知心”,也不能把概率標籤當作一個人的內心真相。人的經驗、意識與主體性如何得到充分解釋,仍是科學與哲學中的開放問題。更何況,商業算法常以提高停留時間為目標,而菩薩知心是為了解除執著、利益有情;兩者目的可能正好相反。

第六步,是回到煩惱是否減少

處理完一天的事情後,這位家長也許獲得了所有人的稱讚,卻開始沉迷於“只有我能救大家”的自我形象。這時漏盡智通所指出的問題才真正顯出鋒芒:幫助別人時,貪、瞋、痴和我慢是否也在暗中增長?

普通人當然不能因為某次放下情緒,就自稱漏盡;但可以誠實檢查:我是在解除痛苦,還是借別人的依賴確認自己重要?我是在說法,還是在贏得服從?我是在理解對方,還是在控制對方?

最後再用三種神變檢查整個過程:

- 如果只是以非同尋常的境界引起注意,屬於神境攝化的方向; - 如果準確指出對方的心行差別,使他意識到自己的狀態,接近記說攝化的功能; - 如果進一步給出可實行的正法,使他減少煩惱、趨向解脫,才進入教誡攝化的核心。

三者不是三場表演,而是一條逐漸深入的攝化路線:先令其注意,再令其被理解,最終令其能夠修行。真正的落點始終不是“他相信我很厲害”,而是“他的苦是否減少,是否更能親自走向覺悟”。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社會並不缺少“類神通”的技術經驗:衛星讓人看見遠方,網絡讓聲音瞬間傳遍世界,數據庫保存個人過去,算法預測偏好,人工智能生成形象與語言。人的信息能力迅速擴大,但煩惱並沒有按同樣速度消失。

神通行因此提出一個極具當代性的追問:能力擴大之後,誰在使用它,為何使用它,它把眾生帶向哪裡?

如果能力受貪慾支配,它會變成更精準的誘導;受瞋恨支配,會變成更高效的傷害;受愚痴支配,會把概率誤當真相,把仿真誤當生命,把信息量誤當智慧。能力本身不會自動決定其倫理方向。

菩薩道則把能力放回一個完整結構中:以波羅蜜多培育布施、持戒、忍辱等福慧資糧,以菩提分法趨向覺悟,以神通行攝受教化,以成熟有情為利他結果。若離開前後這些環節,神通很容易從方便變成新的執著對象。

更深一層說,神通行也糾正了我們對“幫助人”的淺薄理解。真正的幫助不只是替人解決眼前問題:

- 能施安樂,處理當下的苦; - 知心差別,選擇對方能夠接受的方法; - 記說神變,使人看見自己的心; - 教誡神變,令其獲得能夠自行修習、斷除煩惱的道路。

菩薩不是把眾生永久變成被救援者,而是使眾生漸漸具備走向解脫的能力。這正是“攝化”與普通控制最根本的差別。

同時,神通行也給宗教生活設置了一條防騙與自省的尺度。一個人宣稱自己能見、能知、能變,並不因此證明他已經解脫,更不構成他應被無條件服從的理由。應當觀察的是:他的言行是否增長他人的貪、恐懼與依賴,是否借神秘權威獲取財色名利,還是確實導向持戒、智慧、慈悲和煩惱的減輕。

從解脫道看,最深的神通不是把世界變成滿足自我的形狀,而是不再被自我中心牽著走;不是知道別人心裡的一切,而是斷除自己借“知人”而控制人的慾望;不是逃離生死景象,而是在如實知見中不再製造流轉之因。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神通行就是表演飛行、變物。

神境智作證通只是六通之一;其內部才有能變與能化。即使在十八變中,施辯才、施憶念、施安樂、息除災疫與放大光明利益眾生,也佔有明確位置。把神通行縮成視覺奇觀,既窄化了六通,也抹去了攝化有情的宗旨。

誤讀二:能變與能化只是兩種說法。

二者界限不同。能變是轉變已有自性之物,使其成為餘物;能化以“無事而有”為要義。化身、化境、化語屬於能化,而十八變屬於能變,不能混列。

誤讀三:化現出的眼耳就是真實感官。

本論明確限制:所化只能形成與根相似的根所依處,並不產生真實之根。外觀相似不等於真實功能,更不等於真實有情。

誤讀四:會共情就是知心差別智通,記憶力好就是宿住通。

共情與心理推斷仍可能錯誤;知心差別智作證通不是主觀猜測。記住童年或擅長回憶,也不是隨念過去宿住的作證智通。日常能力可以幫助理解其利他功能,卻不能冒充經典所說的證量。

誤讀五:天耳就是遠程通信,見死生就是大數據預測。

技術通過設備採集和傳輸信息,算法依據既有數據作概率推斷;天耳智與見死生智則是經典修證體系中的智作證通。兩者可以有限對照“能力擴大後的倫理問題”,不能被說成彼此等同,更不能聲稱科技已經證明佛法。

誤讀六:有前五通便說明已經解脫。

六通的第六項特立漏盡智作證通,正說明“能力”與“斷惑”必須區分。前五通所代表的廣大知見和自在,不能代替煩惱的斷除。神奇經驗也可能成為我慢與貪著的燃料。

誤讀七:漏盡就是沒有情緒、對一切冷淡。

漏盡針對的是造成染汙與流轉的煩惱,不是把慈悲、感受和清明一併消滅。麻木可能只是防禦或耗竭,不能冒充解脫。

誤讀八:神通越大,菩薩層次必定越高。

《瑜伽師地論》把神通行放在菩薩四行的整體中理解。若缺乏波羅蜜多、菩提分法和成熟有情的方向,僅憑異常能力不能判定菩薩行,更不能判定究竟證果。

誤讀九:神通攝化就是用震撼手段迫使別人信佛。

本論說的攝化不只包括神境神變,還包括記說神變與教誡神變。顯示境界至多是令人生起注意或信受的方便;使人認識心行、接受正法、修習斷漏,才把攝化推向解脫。用恐懼、崇拜或依賴控制人,與成熟有情不是一回事。

誤讀十:既然不能驗證,就可以隨意神秘化。

恰恰相反。面對神通主張,既不必先入為主地嘲諷,也不應取消辨別。經典術語要按其自身定義理解;現實中的個人主張則要考察證據、倫理後果、是否牟利、是否製造依附。沒有可靠依據時,最穩妥的態度是保留判斷,而不是替任何人認證證量。

歸根到底,神通行講的不是“一個修行人能夠突破多少自然限制”,而是:當菩薩擁有足以改變他人處境的能力時,如何讓每一種能力都成為慈悲與智慧的工具。六通規定了它的完整行體,能變與能化說明神境智通的具體層次,三種神變說明攝化的方式,而漏盡智通最終守住解脫的方向。

如果一種力量使眾生更清醒、更自由、更能斷除煩惱,它才接近菩薩神通行的精神;如果它使人更崇拜能力、更依賴權威、更遠離正見,那麼無論外表多麼不可思議,都已經偏離了這條道路。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神通行」是《瑜伽師地論》將菩薩自「勝解行地」乃至「究竟地」的一切修行略攝為四行時所立的一種行,即以威力品所說菩薩所有「六種神通」為具體內容的修行。與之並列者為「波羅蜜多行」「菩提分法行」及「成熟有情行」。因此,本論所謂神通行並非泛指奇異能力,也不是僅就某一種神通而言,而是以六通為行體,並著重說明菩薩如何依此顯示威力、攝受教化及利益有情。

其核心要義有三:第一,六種神通構成神通行的明確範圍;第二,神通的作用依定自在而起,並有嚴密的類別與界限;第三,神通不止表現變現境界,更用於說法、除苦、施與憶念與辯才,以及成辦有情利益。

2. 主要闡述

《瑜伽師地論》依次列舉六通為:「神境智作證通」「隨念宿住智作證通」「天耳智作證通」「見死生智作證通」「知心差別智作證通」與「漏盡智作證通」,合稱諸佛菩薩的「神通威力」。神通行因而以這六種智作證通為完整內容,而非只以神境變化為代表。

論中對「神境智作證通」說明最詳,並分為「能變通」與「能化通」。能變神境智通包括十八變:振動、熾然、流佈、示現、轉變、往來、卷、舒、眾像入身、同類往趣、顯、隱、所作自在、制他神通、能施辯才、能施憶念、能施安樂及放大光明。多種作用皆以「依定自在」為所依,例如振動世界,令身出水火,流佈光明,以及示現惡趣、人、天等諸境界。

所謂「能變」,不只指形質或境界的改變。十八變中有多項直接以有情利益為內容:對於辯才窮盡者,能施與辯才;對於聞法而失念者,能施與憶念;菩薩說正法時,又能令聽法者身心輕安、遠離諸蓋,專心聽聞。能施安樂還包括止息災癘、疾疫等損害。放大光明則能使惡趣有情暫息苦惱,召集天、龍等眾以及他方菩薩,從而成辦無量有情的利益之事。由於這種神通能夠轉變已有自性之物,使之成為其餘事物,故稱「能變神境智通」。

「能化神境智通」則以「無事而有」為要義,即依化心隨欲造作原先未有之事。其所化可分為化身、化境與化語;所化之身可以與自身相似,也可以不相似,又可以與他身相似或不相似。不過,論中同時規定其界限:所化只能造作與根相似的根所依處,並非產生真實之根。這一限定顯示,本論雖廣說神通所能化作的形態,卻仍區分化現之相與真實諸根。

除依六通說明神通威力外,本論還以「神變威力」統攝其攝化作用,略分為三種:「神境神變所攝」「記說神變所攝」及「教誡神變所攝」。三者如其所應,分別攝入「神境智通威力」「心差別智通威力」與「漏盡智通威力」。由此可見,神通行一方面以六通為行體,另一方面又從運用方式上表現為神境、記說與教誡三類神變:既有境界與形態的示現,也有對心行差別的記說,以及與斷漏、教誡相應的攝化。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現有材料僅列《瑜伽師地論》(瑜伽部,《瑜伽師地論》),未提供其他部類經典或本論異譯本的對應段落,故不能據此列出跨部類或同經異譯的用詞分歧,也不以其他典籍的習稱替換本論術語。

就本論自身的表述而言,應特別保留以下用詞:正式總名作「神通行」,其內容作「六種神通」;六通的完整名稱作「神境智作證通」「隨念宿住智作證通」「天耳智作證通」「見死生智作證通」「知心差別智作證通」「漏盡智作證通」。其中「隨念宿住智作證通」「見死生智作證通」「知心差別智作證通」不可徑改為其他經典可能採用的簡稱或異名。

在神境智通內部,本論分別使用「能變通」與「能化通」,二者判別的關鍵用語不同:能變是轉有自性之物而令成餘物;能化則是「無事而有」。在攝化作用的分類中,本論又使用「神境神變所攝」「記說神變所攝」「教誡神變所攝」,並分別聯繫「神境智通威力」「心差別智通威力」「漏盡智通威力」。這些層次不同的術語不宜相互混稱。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神通行與「波羅蜜多行」「菩提分法行」「成熟有情行」同屬菩薩諸地修行的四種略攝。四者為並列的概括項目;其中神通行由六通界定,而神通中施辯才、施憶念、施安樂、息除損害及召集眾會等作用,又實際指向有情利益與攝化。

「六種神通」是神通行的行體,「神通威力」則是諸佛菩薩六通之威力的總稱。「神境智作證通」只是六通之一,其下再分能變與能化,故不能用神境變化概括全部神通行。「十八變」屬於能變神境智通的具體展開;化身、化境、化語則屬於能化神境智通的類別。

「神變威力」著重神通如何用於攝化,並以神境、記說、教誡三種所攝加以說明。這三種神變與六通並非兩個互不相干的體系,而是依其所應,分別攝入神境智、心差別智及漏盡智三種通的威力。因此,六通說明神通行所具的範圍,能變與能化詳釋神境智通的作用形態,三種神變則顯示其攝化運用。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本論概括菩薩諸行時,以「波羅蜜多行」「菩提分法行」「神通行」「成熟有情行」四者並列,並明確以威力品所說「六種神通」說明神通行。

六通的代表性列名為:「神境智作證通、隨念宿住智作證通、天耳智作證通、見死生智作證通、知心差別智作證通、漏盡智作證通。」

論釋能化神境智通,以「無事而有」概括其義;釋能變神境智通,則指出由能轉有自性之物而令成為餘物,故名能變。

關於神變威力,論列「神境神變所攝、記說神變所攝、教誡神變所攝」,並如其所應攝入神境智通威力、心差別智通威力與漏盡智通威力。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將「神通行」定位為菩薩四行之一。論中明言:菩薩自勝解行地乃至究竟地,於一切菩薩地中略有四行——波羅蜜多行、菩提分法行、神通行、成熟有情行。而神通行之體性,即「如前所說威力品中,菩薩所有六種神通」,是以前文威力品所廣釋之神通品類為其內容。

論中於神通之展開,首重「定自在」一語。凡諸神變,皆雲「佛菩薩依定自在」而起,往來、卷舒、眾像入身、同類往趣、隱顯、所作自在、制他神通、能施辯才、能施憶念、能施安樂、放大光明,無不以此為所依。此即表明神通行非散心幻術,乃三摩地自在力之所發。

就品類而言,論將神境智通分為「能變」與「能化」二門。能變神境智通者,「能轉所餘有自性物令成餘物」,即就已有之物而轉變之,如卷一切雪山王如一極微、舒一極微令如雪山王等;能化神境智通者,「無事而有,是名為化」,以化心隨欲造作未曾有事,化為身、化為境、化為語。此「能變」「能化」之對舉,為本論特有之術語框架,他經多泛稱神足、如意,未必如此細分。

「同類往趣」一科尤見菩薩攝化之善巧:佛菩薩依定自在,往趣剎帝利、婆羅門、沙門、長者、居士諸眾,乃至四大王天至色究竟天,皆「同其色類,如彼形量,似彼言音」,隨彼名義而為說法,化事既終,欻然隱沒。此非僅示現奇跡,乃以神通為方便而接引眾生,與成熟有情行相攝。

「制他神通」一科則顯神通之勝用有階位差別:如來神通普能制伏一切具神通者;究竟菩薩一生所繫或最後有之神通,除如來及等類菩薩外悉能制伏;諸餘菩薩則除入上地、等類菩薩外悉能制伏。是知神通行於菩薩地中有深淺階次。

此外,論又總攝一切神變為三種:神境神變所攝、記說神變所攝、教誡神變所攝,並謂此三如其所應攝入神境智通威力、心差別智通威力、漏盡智通威力。此處「心差別智通」即他心通之異名,「漏盡智通」則屬無學聖者,三者合觀,可見本論將神通行攝於更廣之三通威力結構中,非僅限於神境一途。

綜言之,《瑜伽師地論》以「定自在」為神通行之體,以「能變」「能化」為神境智通之兩翼,以同類往趣、施辯才、施安樂、放光明等為攝化之方便,以三神變威力為總攝,將神通嚴整地安立於菩薩地修證體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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