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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儀

tri-saṃvara

指菩萨以深意乐所摄持的、等同于一切如来毗奈耶与菩萨禁戒并导向诸法实相的律仪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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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onical Entry

###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在《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的教義體系中,“三律儀”(tri-saṃvara)是一個具有核心地位的修行與教法概念。它不僅僅是指個體修行者在外在行為上的戒律規範,更是被提升至如來教法本體、菩薩行總綱以及契入法界實相的高度。根據經中闡述,“三律儀”在教法本質上等同於“一切如來毘奈耶法”與“菩薩禁戒”,其終極指向則是“同入一切諸法”[chunk:11340][chunk:11442]。在實踐層面,它是菩薩在修行起步階段,必須以“深意樂”去攝持和奉行的根本戒規,是消除一切法障、快速成就清淨境界的決定性前提[chunk:18670]。 ### 二、主要阐述 《大寶積經》從教法功能、經典命名以及實踐路徑等多個維度,對“三律儀”進行了系統而深刻的闡述: 1. 教法性質與宏大功能: 經中將“三律儀”與如來的整體戒律教法(毘奈耶)緊密結合。佛陀在廣大信眾圍繞的莊嚴法會中,所宣說的正是“廣說三律儀品一切如來毘奈耶法”[chunk:11340]。這表明“三律儀”是如來戒律之法的核心體現。該教法具有極其宏大的功能與效用:在自利方面,它能夠“開現一切諸菩薩行,明照法界入諸法門”;在利他與護法方面,它能夠“能淨莊嚴一切佛剎,摧諸邪論降伏魔怨,令眾生界心得歡喜”[chunk:11340]。這證明“三律儀”是大乘菩薩道展開的基石,具有淨化國土、降伏外道魔障、普度眾生的力量。 2. 經典命名與法門等價: “三律儀”直接構成了經名的核心。當尊者大迦葉請問此經法的名稱時,佛陀宣告此經名為“說三律儀”[chunk:11442]。為了全面揭示該概念的內涵,佛陀同時給出了另外兩個等價的名稱:“亦名『宣說菩薩禁戒』,亦名『同入一切諸法』”[chunk:11442]。這一命名方式將“三律儀”與“菩薩禁戒”及“同入一切諸法”完全等同起來,表明持守三律儀的究竟目的,是為了引導修行者平等地契入一切諸法的實相妙理。 3. 菩薩修行的實踐起點: 在佛陀對妙慧菩薩的開示中,指出菩薩若能成就四種法,就能夠“離法障速得清淨”[chunk:18670]。在這四種決定性的法門之中,居於首位的便是“以深意樂攝三律儀”[chunk:18670]。這裡的“攝”字體現了對律儀的攝持、受持與全面奉行;而“深意樂”則強調了持守律儀的內在心態,即必須建立在內心深處真誠、清淨且堅固的誓願之上,而非僅僅流於外在行為的被動約束。只有以深意樂攝持三律儀,才能真正起到遠離法障、速證清淨的效果。 ###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大寶積經》的相關論述中,對於“三律儀”這一核心概念,隨着上下文語境的不同,出現了多種同義或關聯性的表述。這些表述在側重點上存在細微差異,反映了該概念的多維屬性: * 教法規範維度:在強調其作為如來所傳授的戒律規範時,經文使用“一切如來毘奈耶法”[chunk:11340]與“菩薩禁戒”[chunk:11442]來與“三律儀”並提。其中,“毘奈耶法”更側重於教法的傳承體系與客觀規範,而“菩薩禁戒”則更側重於菩薩主體所應奉行的戒律約束。 * 終極實相維度:在指向修行的終極果位與實相契入時,經文將其等同於“同入一切諸法”[chunk:11442]。這表明在該經的語境中,律儀的持守並非與般若智慧相分離,而是直接導向對諸法實相的平等契入。 * 實踐心態維度:在具體修行指導中,經文特別強調“以深意樂攝三律儀”[chunk:18670],將“深意樂”作為“攝三律儀”的限定與前提,區別於一般無深信心的機械持戒。 ###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與“一切如來毘奈耶法”的關係: “三律儀”是“一切如來毘奈耶法”的核心內容與具體展開[chunk:11340]。如來所宣說的毘奈耶法,其根本宗旨與實踐條目皆匯歸於三律儀之中,兩者是總與別、教與行的關係。 2. 與“菩薩禁戒”的關係: 兩者在術語上具有等同性[chunk:11442]。三律儀即是菩薩禁戒的具體化,是菩薩行者在身、口、意三業上所應嚴格奉行的禁制與規範。 3. 與“同入一切諸法”的關係: 這是因果與體用的關係。持守“三律儀”(因)是手段,而“同入一切諸法”(果)則是目的[chunk:11442]。通過對三律儀的清淨持守,修行者得以消除障礙,最終證入一切諸法平等無二的實相。 4. 與“離法障速得清淨”的關係: “以深意樂攝三律儀”是菩薩“離法障速得清淨”四法之首[chunk:18670]。法障是障礙修行者證悟的根本因,而深意樂攝持的三律儀則是破除此障礙、快速恢復自性清淨的最關鍵力量。 ###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關於教法功能: “爾時世尊,在於大眾側塞圍繞法會之中,宣說廣說三律儀品一切如來毘奈耶法,開現一切諸菩薩行,明照法界入諸法門,能淨莊嚴一切佛剎,摧諸邪論降伏魔怨,令眾生界心得歡喜。”[chunk:11340] 2. 關於經典命名與等價概念: “佛告迦葉:『此經名為說三律儀,亦名宣說菩薩禁戒,亦名同入一切諸法。如是名字汝當受持。』”[chunk:11442] 3. 關於修行實踐與離障: “佛言:『妙慧!菩薩成就四法,離法障速得清淨。何等為四?一者以深意樂攝三律儀……』”[chunk:18670]

By Sutra

T0310 · 寶積部

在《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中,“三律儀”是一個具有核心地位的修行與教法概念。該經從教法性質、經典命名以及菩薩實踐等多個維度,對“三律儀”進行了深刻的闡述。首先,在教法性質與功能上,經中將“三律儀”與如來毘奈耶及菩薩行緊密結合。經文記載,佛陀在廣大信眾圍繞的法會中,所宣說的正是“廣說三律儀品一切如來毘奈耶法”[chunk:11340]。在這裡,“三律儀”的教法被等同於“一切如來毘奈耶法”(即一切如來的戒律之法)。其核心功能在於“開現一切諸菩薩行,明照法界入諸法門”,並能起到“能淨莊嚴一切佛剎,摧諸邪論降伏魔怨,令眾生界心得歡喜”等廣大作用[chunk:11340]。這表明在該經的語境中,“三律儀”不僅僅是個人的戒律規範,更是開顯菩薩行、淨化佛土、降伏魔怨的宏大教法。其次,在經典的命名與同義術語的關聯上,“三律儀”直接構成了經名的核心。當尊者大迦葉請問此經法之名時,佛陀宣告此經名為“說三律儀”[chunk:11442]。更為重要的是,佛陀同時給出了另外兩個等價的名稱:“亦名『宣說菩薩禁戒』,亦名『同入一切諸法』”[chunk:11442]。這一命名方式揭示了該經對“三律儀”的獨特界定:其一,“三律儀”在術語上與“菩薩禁戒”具有等同性,指涉的是菩薩所應奉持的戒律;其二,“三律儀”的究竟指向是“同入一切諸法”,即通過律儀的持守,最終導向對一切諸法實相的平等契入。最後,在菩薩的具體修行實踐中,“三律儀”是消除法障、成就清淨的關鍵起點。在佛陀對妙慧菩薩的開示中,指出菩薩若能成就四種法,就能“離法障速得清淨”[chunk:18670]。在這四法之中,居於首位的便是“以深意樂攝三律儀”[chunk:18670]。這裡的“攝”字體現了對律儀的攝持與奉行,而“深意樂”則強調了持守三律儀必須建立在內心深切、真誠的意願與誓願之上,而非流於外在的形式。綜上所述,《大寶積經》中的“三律儀”概念,在術語上與“一切如來毘奈耶法”、“菩薩禁戒”及“同入一切諸法”相通。它既是如來戒法的核心,也是經名之所在;在實踐上,菩薩必須以“深意樂”來“攝”此三律儀,以此作為遠離法障、速證清淨的首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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