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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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惡業是指由身、口、意三業所造作的十種不善行為,是導致眾生墮入惡趣的根本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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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onical Entry
By Sutra
T0001 · 阿含部
《T0001》中對「十惡業」有系統且獨特的論述。該經不僅具體列舉了十惡業的內容,還從歷史演變、因果報應、神鬼守護以及末世災劫等多個維度進行了深入闡述。 一、 術語形式與具體內容:在本經中,該概念常被稱為「十惡」[chunk:8884, 8927, 10388]或「十惡業」[chunk:10315, 10389]。經中明確列出了十惡業的具體表現,包括:殺生、盜竊、邪婬、兩舌、惡口、妄言(或稱妄語)、綺語、貪取、嫉妬、邪見 [chunk:8927]。此外,經中還將其細分,如將兩舌、惡口、綺語稱為「口三惡行」[chunk:8884];將非法婬、非法貪、邪見稱為「三惡行」[chunk:8884]。 二、 十惡業的歷史演變與社會根源:本經詳細描述了十惡業在人類歷史中因社會經濟狀況惡化而逐漸滋生的過程。最初因社會貧窮而出現「劫盜」,進而引發「刀兵」與「殺害」。殺害之後,眾生生起「貪取」與「邪婬」,隨後產生「妄語」[chunk:8884]。隨著人類壽命減至千歲,世間開始出現「口三惡行」;壽命減至五百歲時,又興起「非法婬、非法貪、邪見」等惡行 [chunk:8884]。當人類壽命減至十歲時,世間「十善之名」徹底消失,「十惡」充滿世間,不孝父母、不敬師長等極惡之人反而受到尊敬 [chunk:8884, 10388]。 三、 因果報應與地獄難出之喻:經中通過童女迦葉與弊宿婆羅門的對話,論證了造作十惡業必受惡報的真理。造作殺生、盜竊、邪婬等十惡業的人,身壞命終後必入大地獄中 [chunk:8927]。針對「死者未曾回來報告」的質疑,迦葉以盜賊被捕為喻:正如人間的盜賊無法請求守衛放他回家與親人告別一樣,造作十惡、墮入地獄的罪人,在無慈悲心的獄卒看守下,更不可能被允許回到世間向親友通報 [chunk:8927, 8928]。 四、 十惡業對神鬼守護的影響:本經指出,眾生的道德行為直接決定了守護鬼神的數量。若世人行非法行、邪見顛倒並造作「十惡業」,其守護力量會極度削弱。成百上千個造惡業的人,可能僅僅共有一位神祇來守護,如同一個牧人看管成百上千隻牛羊 [chunk:10315]。與之相反,修行善法、具足「十善業」的人,則能得到百千神祇的共同衛護 [chunk:10315]。 五、 十惡業與三中劫災難的關係:經中闡明,十惡業的蔓延是導致世間爆發「三中劫」的根本原因。在刀兵劫中,眾生「但增十惡」,彼此懷毒害心,手執草木皆成刀劍,展轉相害,命終之人多墮入地獄或畜生道中 [chunk:10388, 10389]。在飢餓劫中,因人民「多行非法,邪見顛倒,為十惡業」,導致天不降雨、五穀不成。眾生在飢荒中因常懷慳貪、無施惠心,命終後皆墮入餓鬼道中 [chunk:10389]。
T0026 · 阿含部
在本經中,「十惡業」主要被表述為「身故作三業、口故作四業、意故作三業」的不善行為[chunk:2462],或統稱為「十種不善業道」[chunk:2478]、「十惡業道」[chunk:2516]。 一、 具體內容與定義 經中對這十種不善的身口意行為進行了詳細的定義: 1. 身三業: - 殺生:極惡飲血,心懷傷害,對眾生乃至昆蟲毫無慈愍心。 - 不與取:對他人的財物起偷盜之心並予以奪取。 - 邪婬:侵犯受父母、兄弟、姊妹、親屬或同姓所保護的女子,或侵犯他人的妻子,乃至侵犯有鞭罰恐怖、名假賃至華鬘的女子[chunk:2462]。 2. 口四業: - 妄言:在眾人、眷屬或官府受問時,為了自身、他人或財物而故意說謊(如知言不知、見言不見等)。 - 兩舌:意圖離間他人,在此說彼、在彼說此以破壞他人關係,樂於拉幫結派。 - 麤言:言辭粗暴、惡聲逆耳,使他人苦惱且心不得定。 - 綺語:非時說、不實說、無義說、非法說、不止息說,且違背時宜而不作善意的教導或呵責[chunk:2462]。 3. 意三業: - 貪伺:對他人的財物和生活器具常存覬覦之心,渴望據為己有。 - 嫉恚:心中懷著憎恨嫉妒,生起應當殺、縛、收、免、逐擯他人等惡念[chunk:2462]。 - 邪見:經中在整體稱呼十業時,常以「殺生、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邪見」來指代,顯示意業的最終處包含「邪見」[chunk:2478, 2516]。 二、 因果與業報性質 佛陀強調,凡是「故作業」必受其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而身口意十惡業即屬於帶來苦果與苦報的故作業[chunk:2462]。十種不善業道具有「黑有黑報,自然趣下,必至惡處」的決定性。成就十惡業的人,命終後必然墮入惡處,這是不變的因果規律,絕不可能因為眾人的祈禱、稱歎或求索而改變,就如同沉入深水的大重石,絕不可能因人們的祈求而浮起[chunk:2478, 2479]。 三、 修行上的對治與功德 多聞聖弟子若能遠離、斷除十惡業道(即離殺、斷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斷邪見),並憶念十善業道,內心便會生起歡悅、喜、身止息、覺樂,進而得一心(定)[chunk:2516, 2517, 2518, 2519]。在此「遠離法定」的基礎上,弟子能進一步修持慈、悲、喜、捨四無量心,遍滿一切世間,從而在現法中斷除疑惑,獲得內心止息與昇進[chunk:2516, 2517, 2518, 2519]。 四、 末世的表現 經中還提到一個獨特的側面:在未來久遠人壽減至十歲的時代,社會道德徹底敗壞,行「十惡業道」的人反而會像現今行十善業道的人一樣受到人們的敬重,此時世間完全沒有善名,更無人修行十善[chunk:3037]。
T0310 · 寶積部
在本经中,“十惡業”这一概念有多种术语表述形式,包括“十惡”[chunk:12340]、“十種不善業道”[chunk:15291, 15300]、“十不善業道”[chunk:15513, 15516, 15687, 18474]、“十不善”[chunk:16943]以及“十惡業道”[chunk:15687]。 经中对十不善业道的具体名目有几种略有差异的汉译表述: 1. 在第三一〇卷的相关章节中,将其列为:“一者奪命,二者不與取,三者邪婬,四者妄語,五者離間語,六者麁語,七者綺語,八者貪著,九者瞋恚,十者邪見”[chunk:15291]。 2. 另一处表述为:“害命、不與取、行邪婬、妄語、離間語、麁惡語、綺語、貪、恚、邪見”[chunk:15300]。 3. 在后文偈颂中,则使用了更为常见的译名:“殺生偷盜及邪淫,妄語兩舌與惡口,綺語貪欲及瞋恚,最後第十名邪見”[chunk:16943]。此外,在论及不犯十恶时,也提及了“妄言、兩舌、惡口、綺語、嫉妬、恚、癡”等名目[chunk:12340]。 关于这十种恶业的属性归类,经中明确指出它们是由身、口、意三业所生,即“三種由身起,四種語業生,意能成三惡”[chunk:15292]。具体而言: - 身三业包括:奪命(害命/殺生)、不與取(劫盜/偷盜)、邪婬(行邪欲)[chunk:15291, 15292, 16943]。 - 语四业包括:妄語、離間語(兩舌)、麁語(麁言/麁惡語/惡口)、綺語[chunk:15291, 15292, 16943]。 - 意三业包括:貪著(貪/貪欲)、瞋恚(恚)、邪見(愚癡/癡)[chunk:12340, 15291, 15292, 16943]。 这些行为构成了“由身由言由意惡行之報,是身口意善惡之果”[chunk:12340]。 在果报与危害方面,经中指出,一切众生由于这十种不善业道,而“建立安處邪道、多墮惡趣”[chunk:15291]。造作这些恶业的人是“地獄因道常面現前”[chunk:15687],犯此三事者将“長夜不安,投於地獄餓鬼畜生”[chunk:12340, 15292]。同时,十不善道被明确界定为“能為障礙”之法,会阻碍众生修习解脱与证得菩提[chunk:15513, 15516]。 针对十恶业,经中提出了修持与忏悔的路径。修行者应当“不犯十惡,身行十善亦勸人行”,若能“護斯三業”,则能“生天人間十方佛前,長夜永安無有眾患”[chunk:12340]。对于往昔因愚痴、慢心等所造作的恶业,菩萨应当在三十五佛前,昼夜独处进行殷重忏悔,忏悔的内容便包括“十不善道,若自作、若教他作、見作隨喜”等一切罪障[chunk:18474]。 最后,经中还从空性的角度对十恶业进行了深刻的抉择,指出“既無眾生亦無害,自餘九業亦如是,無有對治諸善惡,以彼自性空寂故”[chunk:16943]。这表明在不坏法体性的前提下,十不善业道的自性本质上是空寂无自性的[chunk:16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