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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

yogācāra

修习瑜伽观行的行者。机器生成

类型 事相难度 入门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瑜伽师”首先不是当代语境中教授体式、呼吸或健身课程的“瑜伽老师”。在《瑜伽师地论》的相关脉络里,它指勤修观行、以止观训练自心的比丘行者:他能够把心安住在所缘上,观察心与境的真实情形,并依正确方法调伏烦恼。

这里有几个词必须拆开讲清。

“所缘”不是缘分,也不只是外在物体,而是心当下所面对、忆念、观察的对象。呼吸可以成为所缘,身体的不净相可以成为所缘,慈心可以成为所缘,四圣谛也可以成为所缘。问题不只是“我有没有专注”,还包括“我专注的是什么、怎样理解它、这种理解是否颠倒”。一个人也可以非常专注地嫉妒、算计或者沉迷;专注本身并不自动等于佛法中的正定。

“安住其心”也不是把脑中所有念头强行清空。它是让心不再被每一个声音、画面、欲望和回忆随意牵走,能够持续、清楚而稳定地住于选定的所缘。《瑜伽师地论》说瑜伽师依相称缘、相似缘或无倒缘摄持自心,重点正在于:所取之境及取境方式要适合修习、能够引向理解,并且不违背事实。尤其“无倒”意味着不把无常认作常、不把苦因认作快乐保障、不把缘起的身心执成一个绝对自主的“我”。

“调伏”更不是压抑。压抑是烦恼已经发动,却因为害怕、羞耻或社会压力而把它按到暗处;调伏则是看清烦恼怎样依条件生起,知道何时应止、何时应举、何时应舍,并以相应的善法对治,使烦恼逐渐失去支配力。

因此,瑜伽师的训练有两个不可压扁的方面:

- 奢摩他,即“止”:使散乱的心逐渐统一、安定,论中以九相心住说明这一训练次第。止不是昏沉,也不是逃离现实;如果心只是模糊、迟钝、无所觉知,那是把低活性误认成寂静。

- 毗钵舍那,即“观”:对所缘作如理观察、分别和抉择,见到它的性质、条件与后果。观不是漫无边际地想事情,也不是不断给自己讲道理,而是让认识由含混、颠倒转为清楚、如实。

止令心有能力不被境拖走,观令这颗安定的心不再错误地理解境。只有止而没有观,可能得到安宁,却未必触动无明;只有观念上的分析而没有止,知道许多道理,遇境时仍可能被情绪卷走。瑜伽师所修的是二者相互支持的道路。

《瑜伽师地论》还把修习中的调节概括为止相、举相、舍相。心掉举、过度兴奋、向外奔驰时,应修止相,使它收摄;心昏沉、怯弱、下劣时,应修举相,使它明亮振作;心已经平衡、明净、能够自然住于所缘时,应修舍相,不再过度用力干预。这里的“舍”不是冷漠或放弃,而是不黏著、不躁动的平衡。三者各有对象:该振作时一味放松,会落入昏沉;该安静时不断激励,会使掉举更强;已经平衡还不停修理自己,又会破坏平衡。

论中依作意、习行和断惑进程,将瑜伽师分为三类:

第一,初修业瑜伽师,又有两种。

一是“于作意初修业者”:已经安住一缘、勤修作意,但还没有真正成就所修作意,也未触证心一境性。这里的“作意”不是泛泛的“有一个想法”,而是令心趋向、持续面对所缘的修习活动。知道方法、开始练习,并不等于心已经能够依方法稳定运转。

二是“净烦恼初修业者”:已经获得所修作意,开始为了净除烦恼而修“了相作意”。也就是说,他不再只是训练“心能否住下来”,而开始有系统地辨明所观境的行相,以此进入净惑的实践。

第二,已习行瑜伽师。论中说,他已在了相作意之后,对直到加行究竟作意之间的五种作意善加修习。七作意的完整次第是了相、胜解、远离、摄乐、观察、加行究竟、加行究竟果;“已习行”不是泛指坐禅坐得久,而是说净惑的观行已经经过反复修习,达到相当成熟的阶段。

第三,已度作意瑜伽师。他安住于加行究竟果作意,已经超过作为方便与过程的诸种作意而住于修果,所以称为“已度作意”。“度”不是从此不再需要注意力,也不是获得某种神秘身份,而是相对于前面仍需用功推进的加行阶段,已经抵达其果位。原论还以另一套尺度说明:初修业从生起修善法的欲乐开始;生起暖、顶、忍、世第一法等顺决择分善根者名已习行;证入正性离生、得谛现观,不再仅随他人的说法而动摇者,名已度作意。两种说明的共同点是:分类依据在实际修证,不在名望、服饰、宗派或知识量。[《瑜伽师地论》卷二十八原文](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1579_028)

瑜伽师的观行最终不是为了获得一种舒服的意识状态,而是为了通达四圣谛。论中以十六行相展开“了相作意”:

- 苦谛观无常、苦、空、无我:观察有为法迁流不住;依赖条件、不能由我完全支配,因而不能成为永恒可靠的依靠;其中没有独立不变的主宰者。

- 集谛观因、集、起、缘:观察苦不是凭空出现,而有其原因、汇聚条件、发生动力及助缘。烦恼既是缘生,就不是“我天生只能如此”。

- 灭谛观灭、静、妙、离:认识烦恼及苦的止息是真实可能的;这种止息是寂静、胜妙,是从系缚中出离,而不只是暂时麻木或换一个更愉快的刺激。

- 道谛观道、如、行、出:认识通向止息的道路;它与实相相应,是必须实际履行的修行,并能令行者从苦及苦因中出离。

这十六项不能被压成一句“看开就好”。苦谛辨认问题,集谛寻找生成机制,灭谛确认解脱可能,道谛落实可行道路。瑜伽师正是把这套认识变成心行的人。

所以,瑜伽师在解脱道上的位置,可以概括为:以戒与正确发心保护修行方向,以止使心堪能,以观如实认识四谛,以四正断持续断恶修善,最后不是暂时管理情绪,而是断除制造苦的烦恼根本。已得作意、进入进一步断除的阶段后,进路又有世间道与出世间道之别:世间道可以依定力暂伏下地烦恼、趣向更寂静的定境;出世间道则以四谛现观断惑,趣向涅槃。二者都可能有高度专注,却不能因为体验同样宁静,就把伏惑等同于断惑。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这样一个当代工作日。

早晨通勤,你打开手机,本想只看一条工作消息,却被推荐内容连续带走。二十分钟后,你的心已经在新闻、短视频、商品和他人的生活之间跳转。

瑜伽师式的第一步不是立刻责备自己“没有自制力”,而是辨认心相:身体是否紧张?心是昏沉,还是掉举?所缘究竟是什么?手里虽然拿着手机,心真正追逐的可能不是屏幕,而是新奇感、被认可的想象,或者逃避今日工作的片刻轻松。

这时若选择以呼吸为所缘,便是在训练“安住其心”。每次被内容牵走,觉察之后重新回来,是摄心,不是失败。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是把“什么都没想”当作止;其实即使杂念仍会生起,只要能及时觉察、不随之发展并重新安住所缘,止的训练已经在发生。

如果心极度兴奋,总想再看一条,就应偏向止相:减少刺激、放松过紧的用力,使心沉静。如果因为睡眠不足,盯着呼吸越来越模糊,则不能继续用“放松”压低清明度,而应修举相:端正姿势、睁眼、忆念修习目的,使心振作。如果心已经清楚、稳定,既不追逐也不昏沉,就用舍相维持平衡,不必不断检查“我现在是不是专注”。

到了公司,主管发来一句:“这个方案还需要再想想。”你立刻觉得自己被否定,脑中开始排演辞职或反击。

此时的“观”不是分析主管的人格,而是观察苦如何形成:一条信息出现;心取出“我不够好”的解释;不安随之生起;为了摆脱不安,又产生防御、怨恨和反复查看消息的冲动。这里最容易犯的错,是把外在事件直接等同于苦的全部原因。佛法并不否认不合理的管理方式,但观行还要看到:外境、记忆、我执、期待、身体疲劳等条件怎样共同促成当下的苦。

若依四谛走查:

- 苦谛:胸口收紧、焦虑、反复猜测和自我否定,都是应如实知道的苦,不必美化,也不必扩写成“我的人生完了”。

- 集谛:苦依条件而起,其中可能有对肯定的渴爱、对负面评价的排斥,以及“我的价值必须由这次方案证明”的执取。

- 灭谛:如果不再抓住这一解释,哪怕主管的话尚未改变,心中的第二轮燃烧也可能止息。这里的灭不是假装事情不存在,而是烦恼不再继续制造额外的苦。

- 道谛:保持正念,分辨事实与猜测,选择合宜语言询问具体修改意见,同时不以攻击、欺骗或自我伤害来处理压力。止观必须落到正语、正业和正命,才不只是内在技巧。

午后加班时,你想靠不断刷新消息逃避困难任务。四正断可以在这里逐项运作:已经生起的拖延与烦躁,设法令其止息;尚未生起的进一步沉迷,改变环境使其不生,例如暂时移开手机;尚未生起的专注、耐心和如实沟通,使之生起;已经生起的片刻清明,则保护它、反复修习,使其增长。四正断不是一句“努力做好人”,而是对已生恶、未生恶、未生善、已生善分别采取不同措施。

晚上回家,伴侣说:“你最近根本不在乎我。”如果立刻把这句话固定成“对方总在无理取闹”,心所取得的是带有成见的相。瑜伽师要像论中“典厨”的比喻那样,善取、善知自心相貌:厨师不仅端出食物,还要知道主人对不同肴膳的反应;同样,行者要知道心碰到哪些“相”会沉、会举、会染著、会散乱。典厨之主譬喻内在奢摩他所摄受的心,种种肴膳譬喻所执取之相。修行不是笼统地告诉自己“别生气”,而是越来越准确地知道:此刻心抓住了哪一个表情、哪一句话、哪一种自我形象;怎样取相会增长嗔恨,怎样如实观察能恢复清明。

于是,你可以先停下反击,感受身体和情绪,待心稍定后再问:“你今天在哪些时刻感到我不在乎?”这并不保证关系问题立即解决,也不等于一味退让。它只是使回应不再完全由嗔恨代笔。止让你不被第一波反应劫持,观让你看见反应背后的执取,戒使你不以伤害性的语言发泄,智慧则帮助你分辨该承担什么、该沟通什么、该放下什么。

这一天的走查仍只是在日常层面模拟瑜伽师的训练结构,不能因此就把一般的情绪觉察等同于论中完整的瑜伽修行。真正的体系还包括依师闻法、选择所缘、持续静虑、净除烦恼以及四谛现观等次第。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最突出的困难之一,不是信息太少,而是心不断被训练成“谁能刺激我,我就跟谁走”。推荐算法会根据停留、点击和购买等行为调整内容,但佛法所关心的问题比“怎样少刷手机”更深:为什么某些刺激一出现,心就把它理解成不可错过?为什么一个评价能迅速膨胀成整个自我价值?为什么明知某种反应会带来痛苦,仍不断重复?

算法可以预测并强化行为倾向,却不能因此与佛法所说的业、烦恼或心识简单画等号。脑科学也能研究注意、情绪调节和习惯形成的相关机制,但关于意识、主观经验及长期禅修作用,仍有许多方法学限制和未决问题。科学研究可以成为有益对照,却不能被说成“已经证明佛法”。瑜伽师的目标也不是单纯优化认知表现,而是审查贪、嗔、痴怎样造成系缚,并走向它们的止息。

这个概念至少给当代人三点重要提醒。

第一,心是可以训练的,但训练必须有方向。注意力像力量:它可以支持慈悲和智慧,也可以服务于欲望、仇恨与操控。佛法因此不把“专注”单独奉为最高价值,而把它放进戒、定、慧和四圣谛的整体方向中。

第二,修行需要诊断,而不是一种方法用到底。焦躁时应止,昏沉时应举,平衡时应舍;已经生起的烦恼与尚未生起的烦恼,处理方法不同。很多当代自我管理的问题,恰恰来自不分状态:疲惫时责令自己更拼命,亢奋时继续增加刺激,已经安定时又焦虑地监控成果。瑜伽师的成熟,表现为越来越能辨认心相并施以相应对治。

第三,修行不能止于“让我感觉好一点”。平静当然珍贵,但解脱道继续追问:这个平静是否依赖特殊环境?烦恼只是暂伏,还是其错误认识已被照破?离开坐垫、进入工作与亲密关系后,贪嗔痴是否仍然原样接管行为?从世间道的寂静走向出世间道的断惑,正是瑜伽师在整个解脱道中不可省略的位置。

《瑜伽师地论》也没有把瑜伽师塑造成孤立的精神英雄。初修业者请问瑜伽以前,要以四处正念安住:专求领悟,深生恭敬,唯求胜善,纯为安立自他善根。这里排除了炫耀、猎奇和争胜的学习心态。另一方面,“善达瑜伽诸瑜伽师”面对初学者,应怀慈愍,以柔软言词赞叹、勉励,使对方不舍静虑、成就胜观。真正的教授者不是用神秘权威制造依赖,而是在慈愍中帮助学人获得修行能力。

这也说明“瑜伽师”既可以侧重受教、实修的行者,也可以指已经通达修法、能够教授初学者的人;但能指导别人,并不是靠自称获得的身份。论中“轨范师”与善达瑜伽者可以同为请法对象,却没有因此被判定为完全相同的职分。

常见误读与澄清

一、“瑜伽师就是练身体瑜伽的人。”

不是。此处所说的是以所缘训练自心、勤修止观的佛教比丘行者。“瑜伽”在这里落实为相应于正理的观行、安住与调伏,不能仅依当代最常见的体式课程来理解。身体姿势可以辅助修习,但不是定义的核心。

二、“瑜伽师就是唯识理论专家。”

不准确。《瑜伽师地论》确实建立了庞大的教理体系,“瑜伽师”也可在特定分类中指能持论者之一类;但本概念的核心仍是勤修观行。会解释阿赖耶识、三性等名词,不等于已经能够安住所缘、调伏自心或净除烦恼。知识可以指导修行,却不能代替修行。

三、“安住其心,就是停止思考。”

不是。止所对治的是散乱、掉举等不堪能状态,不是把一切认知活动消灭。观更需要明了、分别与抉择。无念若只是昏沉、迟钝或短暂空白,并不等于正定,更不等于智慧。

四、“观,就是旁观情绪,不作判断。”

这只触及一部分。瑜伽师的观包含如理分别:苦谛要观无常、苦、空、无我,集谛要观因、集、起、缘,灭谛要观灭、静、妙、离,道谛要观道、如、行、出。若完全取消辨别,便无法分清烦恼与对治、颠倒与无倒、世间道与出世间道。

五、“调伏自心,就是所有问题都怪自己。”

不是。佛法不要求否认外在伤害、不公或危险。调伏是使心不在外境之上继续添加贪嗔痴,并以清明采取合宜行动。面对侵害,设定边界、求助、离开危险环境,都可能是正当行动;不报复与不自我欺骗可以同时成立。

六、“舍就是看淡一切、没有感情。”

不是。舍相是心已平衡时的不加扰动,与麻木、冷淡和逃避责任不同。教授瑜伽者还被要求具慈愍、说柔软语,这正表明平等舍与关怀并不冲突。

七、“初修业、已习行、已度作意,是学习年限或师资等级。”

不是。三者依所修作意是否成就、净惑观行是否熟习,以及是否安住修果来区分。修得久、讲得多、弟子多,都不能单独证明属于哪一阶段。

八、“得到禅定,就等于解脱。”

不能这样说。论中明确保留世间道与出世间道的区别。定能使烦恼暂时不起,也能成为胜观的有力基础;但解脱所要求的是如实现观四谛、断除烦恼,而不只是获得宁静、喜乐或异常专注的经验。

九、“瑜伽师只需独自摸索,不必受教。”

与材料不符。初修业者要以正确动机请问善达瑜伽者或轨范师;教授者则要慈愍、柔软地指导,使学人不舍静虑并成就胜观。师承在这里不是取消个人观察,而是减少错认境界、误用对治和以烦恼冒充证悟的风险。

十、“普通在家人既不是比丘,这个概念就与自己无关。”

就这一定义而言,应尊重论典的具体语境:它所说的瑜伽师是比丘行者,不应为了迎合当代用法而抹去身份与戒律背景。但在家人仍可从其训练原则中受益,例如守护所缘、辨认沉掉、依四正断调整行为、学习以四谛观察苦。不过,借用原则不等于已经具足论中“瑜伽师”的全部身份、生活方式与修证内容。

归根到底,瑜伽师不是一个装饰性的称号,而是一种把解脱道落实到心上的生命形态:他一次次看见心怎样被境牵引,学习让它安住;看见认识怎样发生颠倒,学习如实观察;看见烦恼怎样依条件增长,学习以善法对治。止使心不散,观使见不倒,四正断使善法增长,四谛则把全部训练导向苦的止息。能否称为瑜伽师,关键不在说了多少“心灵”的话,而在这颗心是否正被持续、正确而慈悲地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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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瑜伽师」是勤修观行、能令心安住于所缘并加以调伏的比丘行者。《瑜伽师地论》以此类修行者为核心立名,卷首即将「瑜伽师所作」列为所说法门之一;至出离地,又连续设问瑜伽师的种类、所作及相关修习次第,显示此词兼指修习主体及围绕其建立的实践体系。

论中所谓瑜伽,落实于对心的安住、观察与调伏。瑜伽师或依相称缘,或依相似缘,或依无倒缘摄持自心,并须坚持静虑而不舍离。因此,其核心不只是具有某种名号,而在于实际勤修止观,依所缘如实训练自心。

二、主要阐述

依修习深浅,论中将瑜伽师分为三种。第一是「初修业瑜伽师」,其中又有「于作意初修业」与「净烦恼初修业」两类;第二是「已习行瑜伽师」;第三是「已度作意瑜伽师」,即已安住于加行究竟果作意位者。 已得作意的瑜伽师进入「少分乐断」以后,其进趣分为世间道与出世间道二途。 这些类别以作意、习行及断惑进程为分别依据,并非仅依身份或所学法门区分。

就应作之事而言,瑜伽师先须生起希愿与乐欲,继而修习止相、举相、舍相,再修集能够对治不善法的善法。论据此宣说四正胜、四正断,并称这些是瑜伽师「唯有尔所正应作事」。 其止观训练各有具体轨则:修止依九相心住,修观则依四行、三门及六事差别展开。

观行的重要内容,是对四圣谛分别作四行观察。于苦谛观无常、苦、空、无我;于集谛观因、集、起、缘;于灭谛观灭、静、妙、离;于道谛观道、如、行、出。如此观察总称「了相作意」,表明瑜伽师的观行以逐项明了诸谛行相为其具体内容。

论中也详述初学者与教授者之间的轨则。初修业者在请问瑜伽以前,应于四处正念安住:专求领悟、深生恭敬、唯求胜善,以及纯为安立自他善根;其后方往诣善达瑜伽者、轨范师等请问。 善达瑜伽的瑜伽师面对初业者,则应怀慈愍,以柔软言词赞叹、勉励,使其不舍静虑,并令其成就胜观。 因而「瑜伽师」既可指受教修习者,也可指通达修法、能够教诲他人的教授者。

为说明摄心方法,论以「典厨」设喻:典厨之主譬喻为内奢摩他所摄受的心,种种肴膳譬喻所执取之相。瑜伽师必须善取并了知自心相貌,才能获得内心寂止,进而趣向究竟涅槃。 此喻突出其修行并非泛泛思惟,而是持续辨识心相、依相摄心的过程。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现有材料仅列《瑜伽师地论》(瑜伽部,《瑜伽師地論》),未提供其他部类经典或同经异译本,故不能据此列举跨部类或异译之间的词语分歧。就本论内部而言,则可见若干相近而侧重点不同的称谓:

一、「瑜伽师」是主要称名,既指勤修观行、调伏其心的比丘,也可在沙门众的分类中指能持论者之一类。

二、「修瑜伽师」泛指实际修习瑜伽的行者,常出现于说明其应作之事、四谛观行及其他修习内容的语境。

三、「善达瑜伽诸瑜伽师」着重于已经通达瑜伽、能够指导和教诲初学者的人;其职责包括解说修法,并以慈愍柔软之言赞励学人。

四、「瑜伽行者」与瑜伽师同属修行主体的称谓,在论述修止、修观及教授瑜伽时使用。

这些是同一论典内随语境而见的称名差别;现有材料没有显示「瑜伽师」在不同汉译本中存在可供核对的异译,亦不宜据此推定各称谓完全等同或具有固定等级关系。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瑜伽」是瑜伽师所修之行,「瑜伽师」则是承担该修行的人;「瑜伽师所作」统摄其应行的发愿、摄心、对治与观谛等实践。 「奢摩他」与「毗钵舍那」构成其修习的两面:前者体现为九相心住及内心寂止,后者体现为依四行、三门、六事差别观察,并对四圣谛作十六行观。

「作意」既是修习活动,也是区分瑜伽师阶段的重要依据:初修业、已习行及已度作意,表示修行由初学至安住加行究竟果作意的进程。 「静虑」则是瑜伽师不可舍离的修习基础;教授者的重要职责之一,正是令初业者不舍静虑而成就胜观。 「轨范师」与善达瑜伽者同为初修业者请法的对象,但现有材料只并列其教授关系,未将二者判定为完全相同的身份。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论以「勤修观行」概括瑜伽师的基本特征,并说其能于所缘「安住其心」,依相称、相似或无倒之缘调伏自心。

关于修行责任,论称瑜伽师「唯有尔所正应作事」,其内容依次涉及生希愿乐欲、修止举舍三相及修集对治善法。

关于教授者,论称「善达瑜伽诸瑜伽师」,并要求其以慈愍、柔软言词赞励初业学人,使之「不舍静虑」而成就胜观。

关于观谛行相,论列苦谛「无常、苦、空、无我」,集谛「因、集、起、缘」,灭谛「灭、静、妙、离」,道谛「道、如、行、出」,总摄为「了相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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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善顯密意疏B0044 · 藏傳論典部

本疏論「瑜伽師」一詞,係環繞中觀宗破斥自性執而展開,主要有以下數端:

一、引經明瑜伽師之修觀行相。疏引經云:『諸瑜伽師依師教,所見大地骨充滿,見彼三法亦無生,說是顛倒作意故。』()顯示瑜伽師為依師教修觀之行者,定中見大地充滿骨鎖,並通達「三法無生」。又疏引他經云:「諸瑜伽師諸法如是,餘欲求得瑜伽智者,於所說法性亦應如是信解。」()區分已成就之「瑜伽師」與「欲求得瑜伽智」之修行人,可見瑜伽師為已通達法性之成就者。

二、明瑜伽師通達諸法皆無自性。疏云:「我等是依聖教說瑜伽師通達諸法皆無自性,非依自智而作是說。」()又云:「彼於世俗中不見少法是有自性,於勝義中亦不見故。」()指出瑜伽師於世俗、勝義二諦中皆不見少法有自性,此通達係依聖教量而立。

三、明瑜伽師以修慧證入真實義。疏云:「諸瑜伽師由修所決擇之真實義故,證聖道時,以根本智不見戲論境相之理而見真實義。無始所習執著諸法實有之分別,皆得息滅。」()此處以「修所決擇」標示瑜伽師慧學之特色,以「根本智」為證入真實義之正智,並以「息滅分別」為證聖道之相,復以「如眩翳人塗以安膳那藥,令毛髮等相皆歸息滅」為喻,說明瑜伽師之證果乃息滅戲論相、非轉變所取境。

四、明瑜伽師以七相推求而得定解。疏云:「若車有自性,以七相推求,於七相中定當有所得。但瑜伽師都不能得此車是有。」()又云:「故瑜伽師生是定解,言車有自性,唯是由無明翳障蔽慧眼者之所妄計。其自性實無所有。」()顯示瑜伽師依如理正觀推求,於七相皆不得車之自性,遂生「車無自性」之定解,並由此「速易悟入真實義性」。

五、瑜伽師與眩翳之喻的對應關係。疏中以眩翳人見毛輪等為喻,說明瑜伽師亦被「無明眩翳障蔽慧眼」()。瑜伽師之特殊在於:彼依聖教修觀,已得塗藥息相之果,故於世俗、勝義中皆不見少法有自性。

六、術語形式。本疏一律稱「瑜伽師」,未見別譯異名。相關術語有「瑜伽智」、「修所決擇」、「根本智」等,用以標示瑜伽師之慧學層次與證入階位。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瑜伽師」為修習止觀瑜伽行之行者的通稱,全論圍繞此概念建立了極為系統的修行階位與教學框架。

一、基本定義與行相。論中稱「比丘勤修觀行,是瑜伽師」,其核心行持為於所緣境安住其心、勤修止(奢摩他)與觀(毘鉢舍那)。瑜伽師之行相分三層:於「相似緣」安住其心(於本所知事不能和合現前觀察,然與本事相似而生,以唯智、唯見、唯正憶念而緣);於「緣無倒」安住其心(隨應解了所知境界,如實無倒能遍了知);「不捨靜慮」(無間加行、殷重加行,於時時間修習止相、舉相、捨相,由此麁重息滅,觸證所依清淨、所緣清淨、心遍清淨、智遍清淨)。

二、三種瑜伽師之階位。論立三品:(一)初修業瑜伽師,復分「於作意初修業」(安住一緣,勤修作意,乃至未得所修作意,未能觸證心一境性)與「淨煩惱初修業」(已證得所修作意,欲淨煩惱,發起了相作意);(二)已習行瑜伽師,除了相作意,於其餘乃至加行究竟五作意中已善修習;(三)已度作意瑜伽師,住加行究竟果作意位中,超過加行方便所修作意,安住修果。已得作意之瑜伽師,此後唯有世間趣與出世間趣二途。

三、瑜伽所作(瑜伽師之功用)。修瑜伽者有四種瑜伽所作:所依滅(麁重俱行所依漸次而滅)、所依轉(輕安俱行所依漸次而轉)、遍知所緣、愛樂所緣。二者互為上首,或遍知、愛樂所緣增上力令所依滅轉,或所依清淨增上力令遍知所緣、愛樂所緣得善清淨。

四、師資授受之儀軌。初修業者欲求受學瑜伽行,應先四處安住正念(專求領悟無難詰心、深生恭敬無憍慢心、唯求勝善非顯己能、純為安立自他善根非求利養恭敬名聞),然後往詣「善達瑜伽」之軌範師、親教師或餘尊重所,偏覆左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請問瑜伽。善達瑜伽諸瑜伽師則以慈愍柔軟言詞讚勵慶慰,稱揚修斷功德,呵斥放逸,勸令精勤修習。教誨內容依根性而別:貪行以不淨觀調伏,瞋行以慈愍觀調伏,尋思行以阿那波那念調伏。

五、了相作意與四聖諦觀。修瑜伽師於四聖諦以十六行了知:苦諦以無常、苦、空、無我行,集諦以因、集、起、緣行,滅諦以滅、靜、妙、離行,道諦以道、如、行、出行,是名了相作意。

六、瑜伽師作為僧團中之身份類別。論於「善知沙門眾」中列舉:善知此是少年、長年、耆年,此持經者,此持論者,「善知此是瑜伽師等」,瑜伽師與持經者、持論者並列為沙門眾中之修行類型。

七、全論綱目中的位置。本地分以問答體總標出離地中諸品,其中「瑜伽師所作」「幾種瑜伽師」「瑜伽修」「修果」等皆為獨立科目,顯示「瑜伽師」非泛稱,而是本論組織修行道次第的核心範疇。

攝大乘論釋(玄奘譯世親釋)T1597 · 瑜伽部

本論釋以「瑜伽師」一詞指稱修習瑜伽觀行的行者,並廣泛以此作為譬喻,用以成立「所取唯有識」之義。

一、瑜伽師所見各異之喻

本論釋首先以瑜伽師為例,說明唯識的道理:如同瑜伽師於一物中,有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此處「一物」指同一對境,「種種勝解」指行者內心不同的觀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則說明不同的觀察所得皆可安立。同一外塵,由於瑜伽師心行的差異,所見各各不同,由此推知所緣取之相並非外境實有,而是隨心識變現而成立。

二、偈頌之義

偈頌部分進一步闡明瑜伽師心行之差異:「難斷難遍知,應知名共結,瑜伽者心異,由外相大故」。此頌說明煩惱結縛難斷難遍知,「瑜伽者心異」指瑜伽師心中所現境界各異,其原因在於行者各觀外相之不同,「大故」意即勝異,外相之種種差異引生觀解之差別。偈頌續云:「淨者雖不滅,而於中見淨,又清淨佛土,由佛見清淨」,指出雖同一境界,瑜伽師以清淨心觀之亦得見清淨之相;清淨佛土由佛以清淨心所見,非外境有實在淨穢之別。

三、總結頌

總結頌重頌前義:「諸瑜伽師於一物,種種勝解各不同,種種所見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識」。此頌明確以瑜伽師為例,得出「所取唯有識」之結論。同一物上瑜伽師所見各異,可見所取之相並無定實,唯隨行者心識變現,故所取唯有識。

四、術語形式

本論釋中對此概念之術語形式一致使用「瑜伽師」或「瑜伽者」二詞,未見其他異名,專指修習瑜伽觀行、能於一物中成種種勝解的修行者。透過瑜伽師所見各異的現象,反顯外境非實、所取唯有識之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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