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諍訟

vigraha

因意见冲突而争辩诉讼。机器生成

类型 事相难度 入门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诤讼(梵语:vigraha),在一句话中的定义是:修行者或世人在言语、见解上的争执与是非纠纷,源于内心烦恼与片面认知,会破坏团体和合,障碍解脱。

在整条解脱道中,「诤讼」绝非单纯的社交摩擦或性格不合,而是自我执着(我执)与无明在言语上的必然爆发。佛教将凡夫沉溺的状态称为「诤法」,其特点是心中充满烦恼、焦躁与炽热(「有苦、有烦、有热」);而将圣者安住的解脱状态称为「无诤法」或「无诤三昧」。可以说,能否息灭诤讼、迈向无诤,是衡量一个人究竟是在滋养自我 Ego,还是在走向清凉解脱的核心指标。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要精准理解「诤讼」,必须从它的起源、具体表现、解脱道中的定位,以及古典制度中的对治工具四个层次来解构:

1. 诤讼的双重根源:认知局限与内心烦恼

经典指出,诤讼的爆发从来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而是「外在认知的盲区」与「内在烦恼的毒素」相结合的产物: * 认知层面——片面当全体:《长阿含经》使用了极具深意的比喻——「盲人摸象」。群盲摸到大象的牙齿、耳朵或腿,便各执一端,争论大象究竟长什么样。「象身本一体,异相生是非」,事物本身是一个完整而复杂的整体,但众生因为眼界局限,只能接触到事物的局部(「异相」),却妄执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相,遂在「一体」之法中妄生是非、群集诤讼 [10258]。 * 心态层面——烦恼的缠缚:《中阿含经》进一步指出,认知局限只是导火线,真正的推手是内心深处的不善烦恼 [3368, 4154]。包括瞋恚(恚恨、瞋缠)、傲慢(贡高)、嫉妒(悭、嫉)、虚伪(欺诳、谀谄)、不知羞耻(无惭、无愧),以及对胜利的执念(恶欲、恶见) [3368, 4154, 4632]。当人被这些烦恼缠缚时,便会「不敬师,不见法,不护戒」,在大众中发起斗诤 [4632]。

2. 诤讼的具体表现:纠缠于「句」与「义」

在实际生活中或修行团体中,诤讼往往表现为对言语词句与规则的死扣: * 句义之争:争论「我句如是,我义如是」(我的用词才对,我的理解才准) [9492],或是指责他人「句正义不正」或「义正句不正」。 * 戒律与是非之争:争论「是法、是非法,是律、是非律,是犯、是非犯,或轻、或重,可悔、不可悔」 [4631]。诤讼的危险之处,在于它常常打着「捍卫真理」或「维护规则」的旗号,实则是在宣泄个人情绪、追求个人战胜 [3600]。

3. 「诤法」与「无诤法」:解脱道上的分水岭

《中阿含经》对「诤法」与「无诤法」进行了极其严密且深刻的对比,这也是该概念在解脱道中最压轴的义理:

| 维度 | 诤法(凡夫的纠缠状态) | 无诤法(圣者的清凉状态) | | :--- | :--- | :--- | | 快乐来源 | 不求内乐,追求「非圣乐」(凡夫乐、外在欲乐,本质是病本、箭刺) [4334] | 求于内乐,追求「圣乐」(无欲乐、离乐、息乐、正觉之乐) [4334, 4335] | | 言语特征 | 导说虚妄无义之言;即便说真实语,若无益于解脱,仍随俗起是非 [4334] | 导说真实且与义相应(有益解脱)之言,知时而说,不随国俗随意起是非 [4334, 4335] | | 身心体验 | 「有苦、有烦、有热、有忧戚邪行」 [4334] | 「无苦、无烦、无热、无忧戚正行」 [4334, 4335] |

凡夫以为争赢了就能快乐,经典却点破:只要你还处在「诤」的状态里,你的内心就必然伴随着炽燃的焦虑、烦躁与痛苦(「有热、有烦」) [4334]。而真正的解脱(无诤),是从内心熄灭了争胜的欲望,获得了不依赖外境的「内乐」 [4334]。

4. 平息诤讼的古典智慧与制度:七止诤律

佛教绝非只讲空洞的理论,面对已经发生的诤讼,经典给出了多层次的对治方案: * 心态上的「以忍止诤」:「若以诤止诤,至竟不见止;唯忍能止诤,是法可尊贵。」 [3121, 3130] 面对无谓的挑衅,以「忍默为最上」,不以瞋报瞋 [10374]。 * 观念上的急切断除:看见斗诤升起,要像「火烧头、烧衣」一样,急求方便,用正念、精进与忍辱瞬间扑灭,绝不任其蔓延 [4632]。 * 理想的团体状态:经典以「同一水乳」或「同一乳」来比喻僧团的和合 [9492]。水与乳融合后无法分离,修行者应共同推求正义,彼此融洽,而不是互相排斥 [9492]。 * 制度层面的实操工具(七止诤律):当团体内部出现具体的戒律或见解纠纷时,僧团会严格执行七种止诤程序 [4633]: 1. 面前止诤律:必须当着当事人的面,依法、依律、依尊长教导进行教诃与裁决,不搞背后议论 [4633]。 2. 忆止诤律:当事人若记不清自己是否犯戒,大众和合协助其追忆与核实 [4633]。 3. 不痴止诤律:针对先前因精神失常(痴狂)时所作的行为,清醒后给予免责的定性 [4633]。 4. 自发露止诤律:犯错者在大众面前至心坦白(发露),承诺不再重犯,以此平息纠纷 [4635]。 5. 君止诤律:针对不知羞耻、狡辩耍赖、无理取闹的人,大众联合给予严厉的制度性制裁(君律) [4635]。 6. 展转止诤律:提倡层级解决——先私下(猥处)沟通;若不能解决则提交大众(白众);若仍不能解决,则共同前去请教持经、持律的大德,依法裁决 [4635]。 7. 如弃粪扫止诤律:当双方阵营长期对立、互生憎恨,若细查过错只会引发更大撕裂时,由双方最受尊重的长老带头,各自向对方至心发露道歉,像用土掩埋垃圾一样,将过去的恩怨彻底勾销,重新开始 [4636]。


生活里的走查

现代人的日常生活,几乎是一个被「诤讼」高度充斥的现场。无论是在社交媒体、职场 Slack 频道,还是在亲密关系中,我们都可以严格按照古典定义,对我们的生活进行一次「走查」。

场景一:社交媒体上的「网络论战」与评论区翻车

* 走查过程: 你刷到一则新闻或热点影片,底下评论区吵得不可开交。一方怒斥「作者心术不正」,另一方反驳「是你理解力太差」。 * 映射「盲人摸象」:影片只有 15 秒,剪辑者只截取了事件的某个局部(「异相」)。A 看了局部 A,B 看了局部 B,双方都坚信自己握有「全貌」,于是在评论区群集诤讼 [10258]。 * 映射「句与义」与「内心烦恼」:大家开始扣字眼(「句」),攻击对方的逻辑漏洞。此时支持你打下数百字长文的,真的是对正义的追求吗?稍微内观就会发现,背后是炽热的瞋缠(被对方的言论激怒)、贡高(想证明自己比对方聪明)、以及求胜心 [3368, 3600]。 * 映射「诤法」体验:深夜 1 点,你手心发汗、心跳加速、胃部隐隐作痛,满脑子都是「我等一下要怎么回复打脸他」。这正是经典所言的「有苦、有烦、有热、有忧戚」 [4334]。你以为在争真理,其实已经落入了「诤法」的煎熬中 [4334]。

场景二:职场中的责任推卸与跨部门拉锯

* 走查过程: 项目出了问题,各部门开会撕逼。市场部说是产品部功能没做好,产品部说是市场部定价有问题。大家拿出邮件记录、对话截图,争论「是犯、是非犯,是轻、是重」 [4631]。 * 映射「展转止诤」的失效与重建:在职场中,大家往往跳过私下沟通,直接在百人大群里 @ 所有人(非法的公开攻击)。如果引入「展转止诤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进行一对一的私下沟通(猥处解决);沟通不成,再请双方主管协调;仍无法解决,再提交给懂得业务全貌与公司规章的客观第三方裁决 [4635]。 * 映射「如弃粪扫止诤律」:当两个部门撕得不可开交、严重消耗公司资源时,如果继续穷追「两年前哪句话谁说错了」,只会让业务瘫痪。此时,最优秀的领导者会采用「如弃粪扫」原则——双方负责人同时站出来,承认各自团队的疏失与不足,不再翻旧帐,将过去的过错「如弃粪扫」般掩埋,全力推进新目标 [4636]。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1. 把「无诤」错当成「冷暴力」或「和委屈」: 很多人以为「不争」就是把怒火压在心里、摆臭脸、搞冷暴力(这在佛教中恰恰叫「不语结」,属于引发诤讼的十二种内心烦恼之一) [3368, 4154]。真正的「无诤」是内心根本没有愤怒与胜负欲,安住于清凉的「内乐」 [4334]。 2. 把「忍默」错当成「懦弱愚蠢」: 看见别人不参与争吵,世俗常觉得这人「好欺负」或「没主见」(「愚騃」) [10374]。经典明确指出,不参与无谓诤讼的人,拥有一种最尊贵的力量——「如法忍力」 [10374]。这不是没能力争,而是看透了争吵的虚妄,选择不浪费生命。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社会,我们正面临着史上最严重的「诤讼过载」。

1. 演算法经济与同温层:无限放大「盲人摸象」

现代资讯架构(演算法推荐、社交媒体同温层)本质上是一个「盲人摸象制造机」。演算法不断推送符合你偏好的局部资讯(「异相」),让你坚信自己看到的局部就是世界的全貌。当不同同温层的人在网络上碰撞时,极化现象不可避免,整个社会陷入了永无休止的「诤讼」。

从认知科学与脑科学的角度来看,当人进入争吵状态时,大脑的大脑皮质(理性)往往被杏仁核(情绪与威胁感知)劫持,身体分泌皮质醇与肾上腺素,进入「战或逃」模式。这精准印证了佛经对「诤法」生理与心理特征的描述——「有热、有烦」 [4334]。

*(注:科学研究解释了大脑的神经化学机制,但佛法的「无诤」并非单纯的神经调节,而是直指拔除「我执」与「胜负心」的解脱智慧,二者层次不同。)*

2. 精力管理与心理卫生:从「非圣乐」回归「求于内乐」

当代人的精神内耗,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内心的「争胜」。我们急于在每场讨论中证明自己是对的、在每段关系中占据上风。这种寻求外在认同与战胜快感的快乐,在佛教中被称为「非圣乐」(凡夫乐)——它的本质像毒药、像溃疡(病本、痈本、箭刺之本) [4334],带来的是短暂的亢奋与长期的空虚。

学习「无诤法」,是当代人最顶级的精神自卫术。当你明白「若以诤止诤,至竟不见止」 [3121, 3130],你就不会再把宝贵的精神能量投掷到无意义的论战中。正如经文所言,当你内在有充沛的清凉(「求于内乐」) [4334],你就不需要靠「争赢别人」来确认自己的存在感。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无诤就是老好人、懦弱妥协,不敢坚持原则和真理?

澄清:绝非如此。 第一,《长阿含经》特别澄清,看见不参与诤讼的人,不要以为他是「愚騃」(笨拙懦弱) [10374]。这是一种具备「如法忍力」的大智慧 [10374]。 第二,佛教的「无诤」绝不意味着糊涂抹平或不敢面对事实。僧团的「七止诤律」提供了极其严密、客观的法律化程序 [4633]:它要求「面前止诤」(当面澄清) [4633]、要求「自发露」(坦白罪错) [4635]、对蛮不讲理者实施「君止诤」(制度惩处) [4635]。佛教反对的是带着瞋恨心、胜负欲的个人角力(诤),而非反对基于正知正见的秩序维护与事实澄清

误读二:只要我是对的(「真实、不虚妄」),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跟人争个明白?

澄清:这是最常见也最隐蔽的陷阱。 《中阿含经》给出了极其震撼的定义:如果你说的话确实是事实(「真实、不虚妄」),但如果你的动机与时机「无义相应」(对解决问题没有实际建设性帮助,对彼此的解脱和善念没有好处),或者带有贡高慢心,那么你发起的争论依然属于「诤法」! [4334] 圣者论议的标准是:不仅内容要真实,更要「知时」、「与义相应」、「无诤无贡高」 [3600, 4335]。理直气壮地用「真理」去刺痛别人、宣泄傲慢,依然是烦恼的产物。

误读三:「如弃粪扫止诤」就是各拉五十大板、模糊是非?

澄清:「如弃粪扫止诤律」有着严格的适用前提 [4636]。它只适用于当冲突已经演变成两大阵营长期的情绪化对立、若继续追查历史细节只会引发更多瞋恨与仇恨的极端情况 [4636]。此时,重点已经不是「谁在三年前多说了一句话」,而是「如何停止集体流血」。 更重要的是,这种止诤要求双方的领导者或长老带头向对方至心发露、自我反省 [4636],是以极大的谦卑和勇气来掩埋仇恨(「如弃粪扫」),而不是居高临下地「各拉五十大板」。对于具体的个人违规,僧团依然会采用「面前」与「自发露」等律法来精准处理 [4633, 4635]。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诤讼」(梵语:vigraha)在佛教经典中,主要指修行者或世人在言语、见解、教法或戒律上所产生的争执、是非纠纷与言语冲突。其本质是因内心烦恼(如瞋、慢、嫉等)及对事物局部的片面认知(如盲人摸象)而起的无谓纷争。诤讼不仅破坏僧团的和合与圣众的清净,更会导致自他受苦、非义非饶益。因此,息灭诤讼、安住于「无诤」是修行与维护正法的重要课题。

二、主要阐述 根据经典论述,诤讼的根源、危害以及平息方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维度: 首先,在诤讼的根源与本质方面,经典指出世人之所以竞相诤讼,是因为认知上的局限性。如《长阿含经》以「盲人摸象」为喻,说明众生因仅接触事物的局部(「异相」)而误以为是全体,遂于「一体」之法中妄生是非、群集诤讼。而在《中阿含经》中,则进一步将诤讼的根源指向内心的不善烦恼,包括恚恨、瞋缠、不语结、悭、嫉、欺诳、谀谄、无慙、无愧、恶欲、恶见等。当修行者被这些烦恼缠缚时,便会「不敬师,不见法,不护戒」,进而在大众中发起斗诤。 其次,在诤讼的具体表现与危害方面,诤讼往往表现为对教法「句」(言词)与「义」(义理)的分歧,如争论「我句如是,我义如是」,或争论「是法、是非法,是律、是非律,是犯、是非犯,或轻、或重,可悔、不可悔」等。其危害极其严重,不仅会以言语破坏最尊贵的圣众,还会导致「不益多人,多人有苦,非义非饶益,非安隐快乐」。 最后,在平息诤讼的途径上,经典提出了多种对治方法: 一是「以忍止诤」。经典强调「若以诤止诤,至竟不见止;唯忍能止诤,是法可尊贵」。面对愚痴者的瞋恨与争执,应以「忍默为最上」,不予报复、不以瞋报瞋。 二是「僧团和合与共同推求」。当比丘因教法见解产生分歧时,不应简单判定是非,而应共同推求,进行「谏、呵、止」,「尽共和合,勿生诤讼」,如同水乳交融般共同受持正法。 三是「急切断除」。若在内外见到斗诤,应如「火烧头、烧衣」般,急求方便,以精勤、正念、正智和忍辱来断除,并重护彼心,常无放逸。 四是「七止诤律」。《中阿含经》详细制定了平息僧团纠纷的七种具体步骤,包括:面前止诤律(依法在当事人面前进行教诃)、忆止诤律(大众和合给予忆律)、不痴止诤律、自发露止诤律(在大众中至心发露)、君止诤律(针对无道无理之人给予君律)、展转止诤律(私下解决,若不能则白众,再不能则求助持法长老)、如弃粪扫止诤律(双方长老带头向对方至心发露以断斗诤)。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不同的经典与译本中,对于「诤讼」这一概念的用词与侧重点存在一定差异: 在《长阿含经》(《長阿含經》)中,主要使用「诤讼」一词,侧重于因认知局限(如盲人摸象)而产生的言语与见解之争,并强调「无诤讼者」并非愚笨,而是具备「如法忍力」的修行者。 在《中阿含经》(《中阿含經》)中,相关术语的形式更为多样,包括「鬪诤」、「诤讼」、「诤论议」、「增诤」以及「诤法」等。该经对「诤法」与「无诤法」进行了系统的对比定义,指出「诤法」具有「有苦、有烦、有热、有忧戚邪行」的特征,而「无诤法」则具备「无苦、无烦、无热、无忧戚正行」的特征。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诤讼」与多个佛教修行概念密切相关: 1. 与「和合」相对立:僧团的生命力在于「和合」。「诤讼」是破坏和合的根本原因。经典以「同一受,同一师,同一乳」或「同一水乳」来比喻僧团的和合,要求比丘们「尽共和合,勿生诤讼」。 2. 与「忍辱(法忍)」相辅相成:面对诤讼,修行者应展现「如法忍力」。在众人陷入诤讼时,「不报者为胜」,「忍默为最上」。唯有忍辱才能真正平息怨结与斗诤。 3. 与「无诤法」相对立:「诤法」追求非圣乐(凡夫乐),导说无义相应之言;而「无诤法」则追求圣乐(无欲乐、离乐、息乐、正觉之乐),导说与义相应之言,不随国俗法起是非之争。 4. 与「七止诤律」为对治关系:「七止诤律」是僧团内部为了解决因「诤讼」而产生的戒律与教法纠纷所制定的制度性工具。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长阿含经》:「诸盲人群集,于此竞诤讼,象身本一体,异相生是非。」 2. 《长阿含经》:「尽共和合,勿生诤讼……自炽然,快得安乐。」 3. 《中阿含经》:「若以诤止诤,至竟不见止;唯忍能止诤,是法可尊贵。」 4. 《中阿含经》:「无诤法者,求于内乐……无苦、无烦、无热、无忧戚正行。」 5. 《中阿含经》:「若比丘起诤,在猥处解决;若不能解决则白众;若仍不能解决,则共同前往持经、持律、持母的比丘处,依法律解决。」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長阿含經T0001 · 阿含部

《長阿含經》論「諍訟」,主要從僧團內部對法義的爭辯、因所見不同而起的是非,以及偈頌中對不報不瞋之德的讚嘆三個層面展開。

一、諍訟的發生場景與僧團處理方式:經中以比丘間對「句」(文句)與「義」(義理)的看法不同為典型情境。若比丘說法,有比丘認為「句不正,義正」或「句正,義不正」乃至皆正,聞者不可遽斷是非,應先互相詢問「何者為是?何者為非」,並須「諫彼比丘,呵而止之」,共同推求,使大家「盡共和合,勿生諍訟」,所期者在「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如來正法自熾然,快得安樂。可見本經對諍訟的立場,重在透過勸諫與推求使僧團歸於和合,而非分辨勝負。所用的專門術語即「句」與「義」,用以分判法義的兩個面向,這是本經處理諍訟時的特色用語。

二、以譬喻揭示諍訟之所由生:經中以盲人摸象之喻指出:「諸盲人群集,於此競諍訟,象身本一體,異相生是非。」象之全身本為一體,但因各人所觸所見部分不同(異相),便生出種種是非之爭。此喻顯示:諍訟往往源於所見片面、各執一端,忽略了所爭之事原本具有整體性。這是本經從觀察角度切入諍訟根源的獨特表述。

三、從偈頌勸修層面高舉不諍為最上之力:經中以偈頌反覆宣說「夫人有二緣,為己亦為他,眾人為諍訟,不報者為勝」、「見無諍訟者,不謂為愚騃」,指出無論為自或為他而起諍訟,能不與之相較、不隨之爭辯者,方為真正的勝利者;見到無諍訟之人,不應視其為愚癡。經中更進而以「忍」為最上之力:「愚自謂有力,此力非為力,如法忍力者,此力不可沮」,以如法之忍對治瞋恚,於瞋不瞋、忍默不退者乃「戰中最勝」。這是本經從德行修持角度對治諍訟的側面。

小結:《長阿含經》對「諍訟」的論述,兼攝僧團處事、譬喻觀理、偈頌勸修三個面向:以「句」「義」之分處理法義之諍,倡和合推求;以盲人爭象之喻點明諍訟源於各執異相;以忍耐不瞋之偈頌高舉不諍為最上。三者皆歸向同一指向——息諍和合、安住於如來正法而得安樂。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中阿含經》對「諍訟」概念有多面論述,所用術語並非單一:除「諍訟」外,另有「鬪諍」、「諍止諍」、「諍論議」、「諍法」、「諍本」等形式,呈現此概念在不同語境中的不同意涵。

一、以忍止諍的核心教說。經中反覆強調「若以諍止諍,至竟不見止;唯忍能止諍,是法可尊貴」,明確指出以爭鬥止息爭鬥終無止境,唯獨忍辱方能真正止息諍訟。此偈頌在經中重出,並展開說明:即便碎身至斷命、奪象牛馬財、破國滅亡盡,彼猶故和解,況汝小言罵,不能制和合;若思真實義,怨結必得息。瞋向慧真人、口說無賴言、誹謗牟尼聖者,是下賤非智之行。

二、諍訟作為應斷除的心垢。經中將「諍訟」與「恚恨、瞋纏、不語結、慳、嫉、欺誑、諛諂、無慙、無愧」並舉,謂賢者之心不生此諸惡法,亦無惡欲、惡見,而向增伺盡、無餘涅槃。

三、諍論議與聖慧之辯的差別。經中區分兩種議論:一者「雜意懷貢高,非聖毀呰德,各各相求便,但求他過失,意欲降伏彼,更互而求勝」,此非聖人之論;二者「有法亦有義,諸聖論如是」,慧者之論「無諍無貢高,意無有厭足,無結無有漏」。

四、諍法與無諍法的判別準則。須菩提族姓子以「苦、煩、熱、憂慼邪行」四相界定「此法有諍」,以「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界定「此法無諍」。凡夫之樂、病本、箭刺之本為有諍;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為無諍。導說不真實、虛妄、無義相應者有諍;真實、不虛妄、與義相應者無諍。隨國俗法而是非者有諍,不是不非者無諍。經末囑「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

五、鬪諍的根源與止息法門。經中詳述鬪諍起因於「瞋惱、不語結、慳、嫉、諂誑、無慚、無愧、惡欲、邪見、惡性不可制」等結使,並施設七種止諍律以斷諍根本:面前止諍律、憶止諍律、不癡止諍律、自發露止諍律、君止諍律、展轉止諍律、如棄糞掃止諍律。以「火燒頭、燒衣」之喻,勸令速求方便、正念正智、忍而不退以斷此諍。

此經對「諍訟」的論述,兼融法義辨析(諍法/無諍法)、止諍實踐(七止諍律)與心垢對治(忍辱為本),形成完整的修學體系。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諍訟的兩層論述】

《雜阿含經》對「諍訟」的論述,主要從「現前止息之法」與「過去感果之報」兩個層面展開。

一、現前止息:依正思惟自省察而令諍休息

舍利弗對比丘們教說,當比丘間「諍起相言」,涉及犯罪比丘與舉罪比丘雙方時,若雙方皆不依正思惟自省察,則將「長夜強梁,諍訟轉增,共相違反,結恨彌深」,所起之罪不能以正法、律止令休息。

經中特別提出「正思惟自省察」的雙向修法,分就犯罪者與舉罪者兩方開示:

犯罪比丘應思惟:「我不是、不類、不應作罪,令彼見我;若我不為此罪,彼則不見」,以自責己過為本,並以「如己輸稅」為喻——視放下罪責如同繳納稅賦後之釋然,不再執著計較。

舉罪比丘亦應思惟:若彼長老比丘不作此不類罪,我便不會見其過;我見其罪而舉,本為不喜故舉,若不自省,則使「長夜諍訟轉增不息」,不能以正法、律止所起罪。故應「當自去之,如己輸稅」,捨去執舉之心。

此經獨特之處,在於將止息諍訟的關鍵,置於「雙方各自內自觀察」而非外相仲裁。所謂「如己輸稅」之喻,為本段獨有的譬喻形式,比喻放下罪責或舉罪之心,如同納稅後的卸責釋然。經末舍利弗總結:諸比丘有罪及舉罪者,當依正思惟自內觀察,「得不諍訟,所起之諍,能以法、律止令休息」。

二、感果之報:過去好起諍訟者受苦無量

佛告諸比丘:過去世於此舍衛國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比丘者,因「好起諍訟,鬪亂眾僧,作諸口舌,令不和合」,致使先住比丘厭惡捨去,未來者亦不來;緣斯罪故,已於地獄中受無量苦,地獄餘罪猶令今得此身續受斯苦。

此段以具體案例顯示「鬪亂眾僧」之業報嚴重,並以大目揵連所見為證,佛囑比丘「當受持之」。此為本經從業感因果的另一側面,補現前止息法之不足。

三、所用術語

本經以「諍訟」為主詞,並輔以「諍起相言」「強梁」「共相違反」「結恨」「鬪亂眾僧」「作諸口舌」「不和合」等術語,呈現諍訟由生起到增長、由口舌到僧團離散的完整面相。所謂「長夜強梁」一詞,凸顯執見積習之久遠;「如己輸稅」一喻,則為本經止息諍訟之獨特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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