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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用

saṃbhoga

领受并享用所得境界或果报机器生成

类型 心所难度 入门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受用」这个词,在日常汉语里太常见了——"这东西挺好受用的",意思是好用、享受。但佛学里的「受用」(梵 saṃbhoga)比"享受"精确得多,也冷峻得多。它说的是:有情对所得境界、果报或已得之法的实际领受与运用。

注意这里面有三层意思,一层都不能少:

第一层:「所得」是前提。 受用不是凭空发生的。你必须先"得"——得到了一个境界、一个果报、一项功德——然后才谈得上受用。没有"得",就没有受用的对象。

第二层:「实际领受」是关键。 得了,不等于受用了。《俱舍论》在讨论退失时,专门区分「已得受用」和「未得受用」——某项功德你已经获得了,但它可能还没有被你真正领受、真正运用。这个区分极其重要:"得"是一个拥有状态,"受用"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事件。 你拥有了,和你正在经验它、正在被它塑造,是两回事。

第三层:心理基础是「受」,但受用不等于受。 《俱舍论》界定受的核心语句是「受领纳随触」——受以领纳为作用,随触而生。受是那个最底层的心理动作:接触到了,领纳了,苦、乐、不苦不乐三种感受现起了。而「受用」比「受」多了一个维度:它强调所得之境或所得之法已经落实为有情的实际享有。受是领纳作用本身,受用是这一作用落实于所得。打个比方:受是舌头碰到汤的那一刹那的味觉信号,受用是你坐下来把这碗汤喝完了、暖了身子、记住了这个味道。

在《俱舍论》的体系里,受用还有一个结构性的位置:论中将「流转所依」「生」「住」「受用」并列为诸法的作用,由这些作用建立前十四界。也就是说,受用不是某个单独的心所或某一种业果,而是有情在流转与生存过程中的一项基本活动——跟"依什么而流转""怎么生起""怎么安住"并列的,"怎么领受所得"。它是有情存在方式的一个维度。

再进一步,论中分析「顺受」有五种形式,把受用展开为一个完整的因果网络:

- 自性顺受:一切受本身——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这是受用的"材料"。 - 相应顺受:一切触——触是受生起的相应条件,没有触就没有受,也就没有受用。 - 所缘顺受:一切境——受所缘的对象,你领受的是"什么"。 - 异熟顺受:能招感异熟果的业——受用的"来源",你过去造了什么业,现在领受什么果。 - 现前顺受:正在现行的受——受用此刻正在发生。

这五种不是五种不同的"受用",而是从五个角度照亮同一个事实:你此刻正在领受的,有它的自性(苦乐舍)、有它的触发条件(触)、有它的对象(境)、有它的业力来源(异熟)、有它的当下现起(现前)。

最后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要点:论中说业不只招感受本身,还能招感「受资粮」——支持该受现行的条件与资具。也就是说,你领受一碗饭的乐受,这碗饭本身、你吃饭的身体、你吃饭的环境,都是"受资粮",都是业所招感的。受用不只是内心那个"感觉",它连带着使这个感觉得以发生的一切条件。

生活里的走查

现在把这个概念放进一个当代人最普通的晚上。

场景:加班到九点,终于走出公司大楼,打开手机叫了一辆车,坐进后座,空调吹着,音乐放着,你"感觉还不错"。

逐步走一遍:

触(相应顺受): 你坐进车里,皮肤接触到凉风,耳朵接触到音乐声波,身体接触到座椅的支撑。这些"触"是受用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些触,后面的领纳不会发生。注意:你并没有"选择"这些触——空调温度是司机设的,歌是算法推的。触已经在发生了。

受(自性顺受): 随触而生的是受——凉风让你觉得舒服(乐受),音乐恰好是你喜欢的类型(乐受),但腰还有点酸(苦受),整体是一种"终于不用站着了"的松弛(不苦不乐受偏向乐)。《俱舍论》说「受领纳随触」,正是这个:触到了,领纳了,苦乐舍自然现起。这一步是被动的、即时的、前反思的。

境(所缘顺受): 你领受的对象——空调风、音乐、座椅、窗外的夜景——这些是"所缘顺受"。受不是悬空的,它总是缘着某个境在领纳。

异熟顺受: 你为什么此刻坐在这辆车里?因为你今天加了班(过去的业),因为你选了这份工作(更过去的业),因为你生在一个有网约车的城市(共业所感的受资粮)。你此刻的乐受不是无因的,它背后有长长的因果链。论中说"顺乐受业""顺苦受业",就是在说:你过去造作的业,决定了你此刻领受的是哪一类果。

受资粮: 这辆车、这个司机、这个App、你坐在这里的身体、你还有钱付车费——这些都是"受资粮",是支持你此刻乐受得以现行的条件。论中特别指出,业不只招感受本身,也招感这些资具。你"受用"的从来不只是那个内心感受,而是一整个使感受成为可能的世界。

现前顺受: 此刻,这个乐受正在现行。不是回忆里的,不是预期里的,是正在发生的。

那么,「受用」在哪里?

关键来了。你坐在车里,刷着手机,脑子里还在想明天的汇报。空调在吹,音乐在放,你的身体确实在领纳这些——受在发生——但你没有受用它。你的心不在这里。这个"所得境界"(车里的舒适)虽然已经得到了,但你并没有"实际领受与运用"它。用论中的话说:你"已得"而"未得受用"。

这就是「得」与「受用」的区分在日常中最精确的映射。你拥有了一切的受用条件——时间、空间、金钱、身体——但你的心没有落实于所得。你在"得"的状态里,却不在"受用"的事件中。

再走一个更容易映射错的场景:刷手机。

你拿起手机,打开短视频App。手指上滑,一个视频,两个视频,三十个视频。四十分钟过去了。

问你:你"受用"了吗?

表面上看,你在领纳——眼睛接触屏幕光线(触),产生各种乐受(好笑)、苦受(无聊)、舍受(无感),对象不断切换(所缘顺受),一切似乎都在发生。但仔细想:这四十分钟里,你真正"实际领受与运用"了什么?你记不住第三个视频是什么。你没有被任何一个内容真正触动到需要停下来想一想的程度。你的受在发生,但没有落实——它没有成为你的"所得之法"被你运用。

论中说受用是"对所得境界、果报或已得之法的实际领受与运用"。那个"实际"二字是要害。刷手机的四十分钟里,受在流水般经过你,但没有一个被你"实际"领受——它们来了就走了,没有落实,没有沉淀,没有成为你生命经验的一部分。这是"有受而无受用"。

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很多人会把"受用"等同于"享受",进而等同于"快乐"。于是觉得受用就是"让自己爽"。但论中的受用包含苦受——你领受一个苦果,你实际经验了它、被它塑造了、从中有所领悟,这也是受用。一个人生了一场大病,他"受用"了这个病——不是享受它,而是实际领受了它、让它在生命中落实了。反过来,一个人天天在舒适里却心不在焉,他"得"了乐受的条件,却从未"受用"过。

再走一个亲密关系的场景:

你的伴侣跟你说了一件事。你听见了(触),你产生了感受(受)——也许有点烦(苦受),也许觉得温暖(乐受)。但你一边听一边在看电脑。你"得"了这段对话——它发生了,信息传递了——但你没有"受用"它。你没有实际领受对方话语里的意思,没有让它在你心里落实,没有运用它来调整你对这段关系的理解。

三个月后你们吵架,对方说:"我那天跟你说过。"你说:"你说过吗?"

你确实"得"了,但你从未"受用"。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的一个核心困境,用受用的术语来说,就是:"得"空前膨胀,"受用"空前萎缩。

你"得"了前所未有的东西:信息、选择、商品、连接、体验的可能性。你的受资粮极其丰厚——物质条件、技术条件、身体条件,历代人类中你大概是最不缺"受用条件"的一代人。但你实际领受了多少?落实了多少?运用了?

算法生活把"得"和"受用"之间的裂缝撕到了最大。推荐系统的设计逻辑是让你不断"得"——新的内容、新的刺激、新的选择——而不需要你"受用"。你不需要实际领受这一个视频,因为下一个已经在等了。你不需要让这一首歌在你心里落实,因为切歌只需要一划。得,变得极其廉价;受用,变得几乎不可能——因为受用需要时间、需要心的在场、需要"这一个就够了"的安定。

这不是在说"手机不好"或"当代不如古代"。而是说:当"得"的成本趋近于零时,"受用"的能力——那种让所得在生命中实际落实的能力——变成了最稀缺的东西。

脑科学里有一个相关的讨论:多巴胺系统更多关联"想要"(wanting),而内啡肽、血清素等系统更多关联"喜欢"(liking)和满足感。Kent Berridge 等人的研究提示,"想要"和"喜欢"在神经层面是可以分离的——你可以不断"想要"下一个刺激,却并不真正"喜欢"或满足于当前这一个。这个发现有其局限:它是在动物实验和有限的人类范式中得出的,"想要/喜欢"的二分远不能涵盖人类经验的全部,更不能直接等同于佛法中"受"与"受用"的区分。但它至少从侧面照亮了一件事:不断追逐下一个"得",和实际安住于当前的"受用",在机制上就不是同一回事。你可以把全部生命花在"得"的循环里,而受用的回路从未被真正激活。

《金刚经》有一句广为传诵的话:「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这句话常被理解为"不要执着",但从受用的角度看,它指向一个更深的悖论:你越"住"——越紧抓、越追逐下一个所得——你越不能真正受用。 因为受用要求心落实于当前所得,而"住"恰恰是心不肯落实、不断攀缘下一个对象的状态。无所住,不是什么都不领受,而是不被"得"的惯性裹挟,让心真正安住于当下的领纳——那才是受用得以发生的条件。

《心经》说「照见五蕴皆空」,受蕴是五蕴之一。从受用的角度理解:当你照见受本身也是缘起的、无自性的——它随触而生,依境而现,由业所感,没有一个是"我"在"享受"——你反而能够真正受用。因为不再有一个贪着的"我"在抓取乐受、排斥苦受,领纳变得完整、清晰、不扭曲。这不是麻木,是更充分的受用。

在解脱道上,受用的位置是这样的:凡夫的问题不是"没有受用",而是受用被无明和贪爱扭曲了——乐受一起就贪,苦受一起就嗔,舍受一起就痴。所谓修行,不是取消受用,而是让受用变得如实:苦就是苦,乐就是乐,不苦不乐就是不苦不乐,领纳清楚了,不添加贪嗔痴的戏论。到了这个程度,你才真正在"受用"你的生命——而不是被生命"受用"(被境界牵着走)。

论中讨论退失时区分"已得受用"和"未得受用",这在修行上有极切实的意义:你可能"得"了某种定力、某种见地、某种功德——你在理智上知道它,在名义上拥有它——但如果你没有实际受用它,它就不稳固,就可能退失。已得而已受用的功德,比已得而未受用的功德更难退失。这就是为什么"知道"和"做到"之间有那么大的距离:知道是"得",做到是"受用"。你读了一百本关于正念的书,你"得"了正念的知识;但你今天有没有哪怕五分钟实际领受了你的呼吸?那五分钟才是受用。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受用就是享受,就是"让自己舒服"。

不是。受用包含苦受和不苦不乐受的领受。一个人实际领受了他的苦果——不逃避、不麻木、不让它白白过去——这是受用。受用的核心不是"乐",是"实际"。实际领受了,落实了,就是受用,无论领受的是苦是乐是舍。

误读二:受用就是"受"(vedanā),二者可以互换。

不能。《俱舍论》的术语层次很清楚:受以领纳为用,是五蕴中的受蕴,是心所之一;受用则偏重这一领纳作用落实于所得境界或所得之法。受是心理动作本身,受用是这个动作完成了一个"对所得的实际享有"。有受不一定有受用——心不在焉时,受在流水般经过,但没有落实为受用。

误读三:受用是一种单独的心所或一种特定的业果。

不是。论中明确说,受用"并非专指某一种业果,也不是另立一种心所"。它是从有情活动的作用着眼的一个描述——跟流转所依、生、住并列——表示有情在生存过程中对境界或所得的领受享用。它是一个"作用"层面的概念,不是一个"实体"层面的概念。

误读四:"受乐受"是"有一个受在领受另一个乐受"——套娃式的无穷后退。

不是。论中专门澄清了这一点:「受乐受」并不是说另有一个受去领受当前的乐受,而是就乐受自身现前而说。乐受自己就是那个领纳,不需要第二个领纳来领纳它。这是一个常见的语法误读:把"受乐受"读成"受(动词)+乐受(宾语)",好像有一个主体在享用一个客体。实际上,"受乐受"是"乐受现前"的意思——领纳本身就是乐受,不是领纳"之外"还有一个乐受被领纳。

误读五:受用是"得到了就应该享受"——一种消费主义的佛学背书。

恰恰相反。论中分析受资粮时指出,你受用的一切条件——身体、环境、资具——都是业所招感的。这意味着受用不是"我应得的",而是因果的呈现。进一步,五种顺受的分析告诉你:你此刻的受用,有它的触(条件)、境(对象)、业(来源),没有一个独立的"我"在"享受"。真正理解受用,不是更理直气壮地消费,而是更清楚地看见:领纳正在发生,条件正在支撑,因果正在流转——而那个以为在"享受"的"我",只是这整个过程中的一个错觉。

误读六:既然受用强调"实际领受",那就应该"活在当下"——跟当代正念流行文化说的一样。

有交集,但不等同。当代正念文化中的"活在当下"往往被简化为一种注意力管理技术:把注意力拉回此刻,你就"活在当下"了。受用确实要求心的在场,但它不只是注意力问题。受用背后有完整的业果论(你的受用是异熟果)、有完整的缘起论(触、境、受、受的资粮构成一个因果网络)、有完整的修行论(受用的清净与否取决于是否离贪嗔痴)。把受用缩减为"注意力回到当下",丢掉了它的因果深度和伦理维度。一个人可以注意力完全在当下地刷短视频——他"活在当下"了——但他并没有受用,因为他的领纳没有落实为对所得之法的实际运用,只是在贪爱的惯性里流转。


最后说一句。受用这个词最打动我的地方,是它对"得"的不信任。它说:你以为你拥有了,但你真的领受了吗?你以为你经历了,但它真的在你生命里落实了吗?你以为你活过了这几十年,但你受用了它吗——还是它只是经过了你?

这不是责备。这是一个邀请:让你已经得到的,真正成为你的。让领纳落实。让心在场。让这一碗汤暖到身子。让这一句话落进心里。让这一生不只是"得"了,而是受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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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与核心要义

「受用」(saṃbhoga)在《阿毘達磨俱舍論》中,指有情对于境界、果报或已经获得之法的实际领受、享用与运用。其心理作用的基础是「受」:受以领纳为义,随触而生,能领纳所接触的境界;「受用」则进一步突出所得之境或所得之法已为有情实际领受。二者意义相关而层次有别,不能在所有语境中径直互换。

2. 主要阐述

第一,在诸法作用与诸界建立的论述中,本论将「流转所依」「生」「住」「受用」并列,由这些作用建立前十四界;在还灭方面,亦作相应的建立。这里的「受用」并非专指某一种业果,也不是另立一种心所,而是从有情活动的作用着眼,表示有情在流转与生存过程中对境界或所得的领受、享用。它与流转所依、生、住共同成为说明诸界差别的依据。

第二,就心理作用而言,本论以「受领纳随触」界定受:受的作用是领纳,并依随触而生。受与想、行等共同列入五蕴,称为「受蕴」;从处、界的分类说,受等心所又属于法处、法界。由此可见,本论说明心对境的领纳时,主要使用「受」与「领纳」;强调有情实际享有所得境界时,则使用「受用」。受是领纳作用本身,受用则偏重这一作用落实于所得境界或所得之法。

第三,在业果论中,「受」有时不只指受心所或受的异熟果,还可依特定语境兼摄支持该受现行的条件。本论指出,业并非唯独招感受,也能够招感作为其助缘的「受资粮」,所以在解释有关「顺受业」的语句时,可将「受及资粮」合称为「受」。这说明果报的领受不仅涉及苦、乐、不苦不乐等受的现起,也涉及使这种领受得以发生的资具与条件。不过,这只是该段对「受」字范围的专门说明,不宜据此认定一切「受」字都包含受资粮。

第四,本论列举「顺受」的五种形式,即自性顺受、相应顺受、所缘顺受、异熟顺受与现前顺受。自性顺受是一切受,相应顺受是一切触,所缘顺受是一切境,异熟顺受是能够招感异熟的业,现前顺受则是正在现行的受。这五种名称分别从受自身、与受相应之触、受所缘之境、能感受果之业,以及受的现前状态立名,显示「受」与触、境、业及异熟之间的不同联系。

其中,「受乐受」并不是说另有一个受去领受当前的乐受,而是就乐受自身现前而说。相关段落的重点在「异熟顺受」:业能够招感乐受、苦受或不苦不乐受的异熟果,因而分别称为顺乐受、顺苦受、顺不苦不乐受。此处所说的「顺」,着重表示业与其所招感之受果的关系。

第五,在退失的分类中,本论以所得功德「已得受用」或「未得受用」作为判别条件之一。这里的「受用」意义尤为明确:某法虽已获得,还须区别是否已经实际领受或运用。论中据此说明三种退,并分别涉及佛以及利根、中根、钝根者的差别;佛仅有其中最后一种退,其余根性则各有相应情形。该段显示,「得」与「受用」并不完全相同:已经获得之法,可能已经受用,也可能尚未受用。

3.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本条所据材料仅见毘曇部《阿毘達磨俱舍論》(《阿毘達磨俱舍論》),没有提供其他部类经典或本论异译本的对应文字,故不能据此列出同一概念在不同经论或异译本中的实质分歧。就本论自身的用词而言,应辨明以下层次:论中采用「五蕴」「受蕴」,不作「五陰」;说明受的本义时用「受」「领纳」,说明实际享有所得时用「受用」;业果语境另有「顺受」「异熟顺受」「受资粮」等名称;退失语境则用「已得受用」「未得受用」。这些差异属于同一论中随论述对象而改变的术语形式,不应当作不同译本的异说。

4.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受」与「受用」关系最为直接。受以领纳为用,是五蕴中的受蕴,并摄于法处、法界;受用则指这种领纳落实为对所得境界或已得之法的实际享有。

「触」是受所随而生的条件,在五种顺受中又被称为相应顺受;「境」是受的所缘,故称所缘顺受。二者分别从相应条件与所缘对象说明受的发生。

「业」与「异熟受」构成果因关系。能招感相应受果的业称异熟顺受,并依其所感而说顺乐受、顺苦受或顺不苦不乐受。业还可能招感支持受现行的受资粮,因此特定语境中的「受」可以兼摄受及其资粮。

「得」与「受用」则是所得之法的两个不同方面:得表示法已经获得,受用表示所得已经实际被领受或运用,故本论能够进一步区分已得而已受用、已得而未受用等情况。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本论界定受的核心语句为:「受领纳随触。」此语表明受以领纳为作用,并随触而生。

诸法作用的相关列举为:「流转所依」「生」「住」「受用」。其中「受用」与流转、生、住并列,参与诸界的建立。

业果论述中的代表性术语包括:「受资粮」「受及资粮」「自性顺受」「相应顺受」「所缘顺受」「异熟顺受」「现前顺受」,以及「顺乐受」「顺苦受」「顺不苦不乐受」。这些名称分别显示受与助缘、触、境、业、异熟和现前状态的联系。

退失分类所用的关键表述是:「已得受用」「未得受用」,明确区分已经获得之法是否已被实际领受、运用。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對「受用」一詞之論述,散見於兩處偈頌,雖屬片段,然其義涵與作用脈絡皆可由此窺見。

一者,就二十四諦之建立而言,論頌云:「或流轉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四,還滅後亦然。」此中明示:前十四諦(苦、集等流轉所攝之真實法),不僅為流轉之所依,亦為「生、住、受用」三者之建立;而後十諦(滅、道等還滅所攝之真實法),其建立亦復如是。此處「受用」與「生」「住」並舉,三者同為流轉門中真實法所具有之功能面向——亦即,眾生於流轉生死之際,諸法既能生起,又能相續安住,且能對所感之境界果報領受並享用之。此一「生住受用」之架構,顯示受用乃流轉所攝真實法不可或缺之面向,而非僅為修道還滅後之獨有境界。

二者,就退墮之分類而言,論頌云:「應知退有三,已未得受用,佛唯有最後,利中後鈍三。」此處以「已得受用」與「未得受用」之別,作為區分三種退之準繩。所謂退之三種差別,即依眾生或已領受享用其所得功德、或尚未得受用其功德而立。頌文復明:佛陀之退,唯有「最後」一種(即未得受用之退),蓋因佛已究竟圓滿受用一切所應得之功德,故無已受用之後退失之理。至「利中後鈍三」一句,則就利根之補特伽羅而言,其退又分中、後、鈍三品之差別,仍以受用之已得與否為判攝之樞紐。

綜上可見,《阿毘達磨俱舍論》論「受用」一詞,其核心義涵為「領受並享用所得境界或果報」,與概念之通解一致。論中所採之術語形式,不另立異名,直接以「受用」二字表之,未見以其他異譯取代;其運用範疇則涵蓋流轉門真實法之功能建立,以及聖凡修道位次中退墮差別之判攝兩個層面。前者凸顯受用於生死流轉中即已成就之事實,後者則以受用為衡量功德得與未得、已失與未失之基準,二者皆緊扣「領納享用所得果報」之核心意趣。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受用」一詞,主要有以下幾個層面的用法:

一、「受用」作為分析綱目之一。本論多次將「受用」列為分析事相的綱目,與數、處、量、壽、因緣果等並列;又在「處、及與事、求、受用、正行」之綱領中並列;於「眼等、與地等……受用、護」中亦列為條目;於「攝、制立、尸羅、無逸……受用、甚深、說、喻事」中為修學次第之一支。

二、「婬欲受用」:依界趣而有差別。本論詳述「婬欲受用」於諸趣的差別:地獄有情長時無間多受極猛利苦,男女互不起欲,更無二二交會之事;鬼、傍生、人中依身苦樂相雜,故有婬欲,男女展轉二二交會,不淨流出;欲界諸天雖行婬欲而無不淨,然於根門有風氣出,煩惱便息。又隨天階漸高,交會方式漸減:四大王眾天與三十三天「二二交會」熱惱方息,時分天「唯互相抱」,知足天「唯相執手」,樂化天「相顧而笑」,他化自在天「眼相顧視」。北拘盧洲「無我所故,無攝受故」,一切有情無攝受妻妾,亦無嫁娶;除樂化天及他化自在天外,大力鬼及欲界諸天皆如三洲人有嫁娶之事。

三、世間與出世「受用」之勝劣對比。本論以婆羅門與沙門的「受用」作對比:婆羅門受用「障道塗飾、香鬘、莊嚴具等」,又「現受用歌舞、作倡、戲笑等事」,更「現受用婬欲等法」,故是下劣;沙門「受用無罪正聞思修所成智慧」,故是勝妙。此處「受用」側重於能受用之法的性質,勝劣之判在於染淨。

四、「受用」於飲食知量。本論於「知量」科中,將受用之過程區為「受取」與「受用」兩階段:於受取中善知量者,謂於時、處、物、量皆如法而受;於受用中善知量者,則對所受之物,於時、處、所、量皆善知而用,勿令飢惱、勿不順斷、勿令諸界起不平等。

綜上,《瑜伽師地論》中「受用」一詞涵蓋三義:領納享用境界(婬欲等)、領納運用所受之物(飲食等)、以及作為觀察事相之綱目;其語義隨上下文而有側重,但皆不離「領受而享用」之核心。

辯中邊論T1600 · 瑜伽部

《辯中邊論》論「受用」,並未將它限定為單一、孤立的心理活動,而是依不同論述脈絡,分別呈現為雜染運作中的一環、善法成果的一項,以及能受與所受境之間的作用關係。其用詞除完整的「受用」外,也見單稱「受」,又有「受用法成熟」與「受用成熟他」等複合表述,應依各段原文分別記錄,不宜強行合併為同一義項。

一、在說明世間雜染時,論中將「受用」列入一系列使世間受惱的作用或環節,與「覆障」「安立」「將導」「攝」「圓滿」「三分別」「引起」「連縛」「現前」「苦果」等並列,並總攝其由「虛妄分別」而有。此處「受用」的獨特側面,是它被置於雜染的連續結構中,並非泛指安樂享受;原文又以「三、二、七雜染」概括相關雜染差別,故小結宜保留其與虛妄分別及惱亂世間的關聯,而不另加超出本文的因果次第。

二、在另一組頌文中,「受用法成熟」與富貴、善趣、不捨有情、增德、趣入、解脫、施等諸善、無盡、無間及所作善決定等內容相連。此段以「障」統領若干項目,顯示「受用法成熟」是在所列障礙所對應的善法成果脈絡中提出。論中採用的確切術語是「受用法成熟」,不可僅改寫成一般所說的享受果報,因為原文特別將「受用」「法」「成熟」結合成一項表述。

三、與前段相應的簡略列舉中,論文又用「饒益、不害、受、增德、能入、脫、無盡、常起、定、受用成熟他」作概括。此處既單列「受」,又另說「受用成熟他」,說明本論在相關語境中區分簡稱的「受」與帶有成熟意涵的「受用」複合語;其中「他」明示此項表述涉及成熟他者,但原文未在所給文塊中進一步解釋其具體方式,故不宜外推。

四、論中另以「能受、所了境,用門義名處」說明「處」的名義。此處「能受」與「所了境」相對:一方著重能夠領受,另一方著重被了知的境;二者由「用門」之義而名為「處」。這一表述顯示,本論談領受時亦使用「能受」而非一概使用「受用」,並將領受能力、所緣境界與作用門徑並舉。就多譯名歸一而言,本論可記錄的原詞形式包括「受用」「受」「能受」「受用法成熟」及「受用成熟他」;各詞所屬脈絡不同,不應彼此任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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