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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瞋

rāga-dveṣa

贪、瞋并称,即于可爱境生染着贪爱、于可憎境生瞋恚憎害之二种根本烦恼。机器生成

类型 心所难度 入门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贪、瞋」在佛教里是被精确界定的两个根本烦恼,行相截然相反,却从来不是孤立运转的——它们以「痴」(无明)为根本所依,靠「非理作意」(不合理的认知取向)才能被引生。换句话说,贪瞋不是某一种情绪的别名,而是心识在「增益有自性」的错认下,对境界起反应时的两种基本操作模式。

两条行相:希欲与厌背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给出了最严格的界定:

「要於二種非理作意所引境上,起希欲行相厭背行相者,乃是貪瞋。」

这里有两个关键词。第一个是「行相」——指心识接触境界时那一刹那的运作方式,不是过后滋生的情绪,也不是行为。第二个是「希欲」与「厌背」:

- :在顺心的境上,心向它趋近、抓住、想要更多、想要留住。它的行相是「我要」。 - :在逆心的境上,心向它推拒、排斥、想要它消失、想要对方受苦。它的行相是「我不要」。

请注意,这对概念的外延远比汉语里日常说的「贪心」「生气」宽得多。当代很多人把「贪」想成对钱财的欲望、把「瞋」想成暴怒——这只是最表层、最戏剧化的两个面向。瑜伽行派《瑜伽师地论》展开了非常细密的分类,下面会逐一展开。

与痴的依存:「非异痴而转,亦是依痴」

这一点常被忽略,却是理解贪瞋的关键。《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引《四百论》及其释论说:

「癡於通達真諦極愚蒙故,增益諸法諦實自性而轉。貪等亦唯於愚癡所徧計之諸法自性,增益愛非愛等差別而轉故,非異癡而轉,亦是依癡,癡最勝故。」

疏中以「身根依身」为喻——眼等诸根必须依于身才能运作,贪等烦恼也必须依于愚痴才能转起。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会对某境起「我要」或「我不要」,是因为先把它当作有独立自性的「东西」。一个被错认为实在的可爱之物,自然引发希欲;一个被错认为实在的可憎之物,自然引发厌背。贪瞋是痴的两副面孔。

这也是为什么《瑜伽师地论》在论「离欲」时直接说「离贪瞋痴,心得离欲」——三者并列,因为它们是一个根上长出来的三件事。

严格的成立条件:非理作意所引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还专门点出贪瞋的成立「必须」以「非理作意所引之境」为前提。「非理作意」是不如理的认知参与——也就是不顺着实相而起的「贴标签」「编故事」「投射意义」。这就划出了一条重要的边界:并非任何对境界的好恶反应都叫贪瞋。当心识与实相相应地、如实地照见境界时,所生起的好乐或厌离并不属于贪瞋的范畴。

疏中还点明这一立场与对法宗(《阿毗达磨》一系)不同:对法宗「唯执补特伽罗独立实有」所引之欲不欲相才安立为贪瞋。而此疏所采的中观派则把范围扩得更严——只要是在增益有自性的非理作意所引境上起希欲、厌背,无论执的是法还是补特伽罗,皆属贪瞋。

贪的十个所缘(瑜伽师地论)

《瑜伽师地论》把贪依其所缘分成十种,每一种都对应一种贪的「事」:

1. 取蕴——对自己色身的贪著(当代人的身材焦虑、容貌焦虑正属此类)。 2. 诸见——对自己观点、学说、信仰的贪著(站队、护教、捍卫自己的理论框架)。 3. 未得境界——对尚未得到之物的贪著(想要的房子、职位、关系)。 4. 已得境界——对已有之物的贪著(怕失去已有的东西)。 5. 过去已受用境界——对过去享受过之物的贪著(怀旧、追忆「曾经的美好」)。 6. 恶行——对曾经做过的恶事之贪著(沉湎于某些隐秘的快感、坏习惯)。 7. 男女——对异性的贪著。 8. 亲友——对亲友的贪著。 9. 资具——对钱财、车房、地位、设备的贪著。 10. 后有与无有——对「继续存在」的贪著(求生、求延续)、以及对「不存在」的贪著(怕空虚、怕结束)。

并相应立十名:事贪、见贪、贪贪、悭贪、盖贪、恶行贪、子息贪、亲友贪、资具贪、有无有贪。这十种里,有些大众很熟悉(资具、男女),有些则是容易被忽略的暗流(取蕴、过去已受用、后有)。

六种爱恚杂染

《瑜伽师地论》用「爱恚杂染」一语,把人对境界的爱取与对境界的憎恚组配成六类:

1. 境界贪:对所喜境界起贪爱。 2. 怨憎瞋:对所憎境界起瞋恚(含对怨家有情的憎恨)。 3. 顺教贪:对与己意相顺之教理起贪爱(特别需要警觉——任何学问、修行体系都可能落入此)。 4. 增上瞋:见他人增上安乐、欢喜、兴盛,「不欲其得」,遂杂起嫉妒、不忍、变异与不乐。这是「看他好我不爽」的精确诊断。 5. 有功德贪:对自己有功德的贪著(自矜、自赞)。 6. 有过失瞋:对他人过失的瞋恚(苛责、轻蔑他人)。

论中又以「事贪、事瞋」「贪瞋痴杂染或不杂染」等方式重分,显示贪瞋不仅看所缘(事)也要看染净状态。

瞋的衍生表现

《瑜伽师地论》把瞋恚的展开形态分为几层:

- 瞋恚缠外发——发作到表面,令人「面貌惨裂奋发」,名为忿。这是火爆的当场爆发。 - 内怀怨结——藏在里头化不开,名为。不爆发,但持续折磨。 - ——「不喜他荣」,看见别人好就不舒服。这是增上瞋的具体化。 - ——「深著资具」,对资源抓紧不放、不愿与人共享。

贪瞋之间的关系

《瑜伽师地论》给出一个有趣的心理学事实:贪与瞋互相无——它们不会同时对同一对象生起。我们不会对同一个人既爱又恨到同一程度(即便有人觉得可以,经典认为那是希欲与厌背在不同层面的交替,而不是同时现起)。

但贪或瞋都可以与(高抬自己)和(邪推求)相应。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人在贪著时往往同时自以为是(「我值得拥有它」),一个人在瞋恨时也往往自以为是(「我对他错」)。

对治

《瑜伽师地论》在爱恚杂染部分给出五对治:不净、慈、悲、喜、捨

- 不净对治境界贪与怨憎瞋——以不净观破除对色身的贪著。 - 慈对治怨憎瞋——以与乐之心破除憎恚。 - 悲对治有功德贪与增上瞋——以拔苦之心破除自矜与嫉妒。 - 喜对治有功德贪与增上瞋——以随喜他人功德之心破除自矜与嫉妒。 - 捨对治顺教贪与有过失瞋——以平等心破除教理执着与苛责他人。

并有「弃捨贪、瞋作意」之总说。

但对治到深处,《入中论善显密意疏》给出一个更彻底的转向:因为贪瞋依于痴而转,破除愚痴(增益有自性之无明)即能破除一切烦恼。这条线索后来在禅宗里被点到了极致——《景德传灯录》中说:

「亦無貪瞋可斷,亦無佛道可成。」

这不是说贪瞋不该对治,而是说到了某个层次,连「可断之贪瞋」与「可成之佛道」都是对立的名相;真正的醒觉不在与烦恼作对,而在那能起贪瞋的「自性执」本身消融。这与《入中论》疏的脉络一脉相承。

四祖道信更简练地说:「莫起貪瞋,莫懷愁慮」——这是把贪瞋和愁虑并提,作为任心自在时不应生起的心念。但「莫起」不是压抑——禅宗从不主张压——而是当境界现前时,不与之共谋。


生活里的走查

经典定义讲完了,现在我们把贪瞋放回当代生活的具体场景里走一遍。

场景一:通勤路上的手机

你一上地铁就刷手机。某条短视频让你笑,下一条让你皱眉,再下一条让你心生羡慕。听起来这是「正常反应」,但用《瑜伽师地论》的十种贪去对:

- 看到一个极漂亮的人晒自己的生活——这是未得境界贪。 - 看到自己曾经待过的城市现在的样子——这是过去已受用境界贪(或怀念、或比较)。 - 看到一条骂你不喜欢的人的评论忍不住点赞——这是顺教贪(认同某个阵营)+ 怨憎瞋(对讨厌的人起厌背)。 - 看到朋友升职的帖子,心里「咯噔」一下——这是增上瞋(嫉妒、不忍、变异、不乐四种随眠之相一起现起)。

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贪瞋并不是某一个视频造成的。经典说「要于非理作意所引境上」——是「非理作意」(心里那套「我要比他们好」「他凭什么」的认知取向)把视频变成了可贪可瞋的境。视频本身只是触发器。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以为贪瞋是「情绪」。其实按《入中论》疏的定义,贪瞋是「行相」,是心对境的那一刹那的运作。情绪(忧、喜、惧、恼等)是后果,行相是更前面那一念——是「抓取」或「排斥」本身。如果你只是对某事感到难过,但没有起希欲或厌背,那不是贪瞋在转,而是忧受在转。

场景二:亲密关系里的拉扯

伴侣做了一件事让你不舒服。你嘴上没说,但心里在反复掂量:

- 如果你开始想「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并生起「他应该付出代价」的念头——这是怨憎瞋(对怨家有情起憎恚),或掺杂有过失瞋(对他过失的瞋恚)。 - 如果你开始想「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你却……」并期待对方感恩或补偿——这是事贪亲友贪的混合(你把对亲友的贪与对资具性付出的贪交织)。 - 如果你既离不开又想惩罚对方——这是经典所说贪瞋在不同对象上的交替转起。你对他的依恋是贪(希欲行相),你对他让你受伤的厌背是瞋——这两者轮番上阵,但不会在同一刻同时现起。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以为「我爱他」就不是贪。其实《瑜伽师地论》明说「亲友贪」是十种贪之一。爱与贪的差别不在对象(是人还是物),而在行相。如果你的「爱」里有一种「对方是我的」「对方应该给我」、「失去他我就不完整」的成分,那个「我的」「应该」「不完整」就是贪——因为它的内核是希欲、是抓住,而不是看见。

场景三:职场里的站队与嫉妒

同事拿了一个你早就想拿的项目。你表面恭喜,回去后心里翻涌:

- 增上瞋的典型相貌:「不欲其得」,并杂起嫉妒(嫉)、不忍(凭什么)、变异(情绪起伏)、不乐(持续低落)。 - 同时可能伴随有功德贪——「我也很有能力,怎么不给我」。 - 如果你再往深里看,会发现背后是诸见贪——你对自己的「能力」「应得」「公平」这些见解有贪著。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以为「嫉妒」是单一的坏情绪。经典把它展开为四种心态(嫉、不忍、变异、不乐),并且告诉你它不只是一种反应,而是「增上瞋」的具体化,背后是「我应该比对方好」这种增益有自性的见。

场景四:育儿里的执着

你给孩子规划了一条路,孩子走偏了。你焦虑、愤怒、绝望:

- 亲友贪子息贪的极端形态——把孩子当作自己生命的延伸、希望、依托。 - 已得境界贪未得境界贪混合——既要守住「我的孩子是好孩子」,又要孩子实现「我为他设想的未来」。 - 怨憎瞋对境外移——孩子成了「可憎境」,因为你预设的境与现实境发生冲突。

经典描述的「取蕴贪」(对自己色身的贪著)在育儿里也会延伸——「我的孩子必须健康/成功/优秀」这种执念,表面上是爱,内核是「孩子的成就是我的成就是我的色身/基因/身份的延伸」。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把对孩子的贪著当成「爱」的极致。其实《瑜伽师地论》明确把「子息贪」列为贪的一种——它与慈悲的根本差别就在于行相是希欲还是无所得地给予。

场景五:修行人最容易踩的坑

你自己开始学佛后:

- 顺教贪:对自己认同的法门、教理、上师起贪著,把它当成「我的」「最好的」「唯一正确的」。这时你若听到不同意见,怨憎瞋也立刻起来。 - 有功德贪:对自己的「修行」「境界」「见解」起贪著;常见表现是「我已经懂了」「他们还没懂」。 - 诸见贪:对自己的知见、立场起贪著——这是《入中论》疏末尾那句「若爱著自见,及瞋恚他见,此即繫縛之分別」所直指的。

《景德传灯录》四祖道信那句「莫起贪瞋」在修行语境下尤其尖锐——贪瞋不仅在世俗里转,在「法」上转得最猛烈。一个不学佛的人爱钱是贪;一个学佛的人爱自己的「悟」也是贪,而且更隐蔽,因为它穿着解脱的外衣。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把贪瞋当作概念来读,是学术的事;把它放到当代生活里走查,是用的事。当代人为什么特别需要这一对概念?我想至少有三层理由。

第一层:当代人的「刺激密度」让贪瞋的生起条件变得空前丰沛。

《瑜伽师地论》说贪由「未得境界」「已得境界」「过去已受用境界」等多事而生。当代生活的特征是:让你可以同时看到「未得」「已得」「过去」三件境界。算法把你「未得」的(别人的生活、向往的物质、够不到的关系)不断推到你面前;同时把你「已得」的持续展示出来让你警惕失去;还把你「过去已受用」的(怀旧内容、回忆杀)反复塞回你的视野。这种密度,在传统农业社会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当代脑科学观察到,多巴胺系统的激活往往与「获得」无关,而与「期待获得」相关——这与经典说的「未得境界贪」的行相高度吻合:行相是希欲、是想要更多,而不是已经拥有后的满足。但脑科学也诚实地指出,这种相关性并不等于因果解释,且「期待」「多巴胺」「贪著」三者之间的映射仍有许多未决之处——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多巴胺证明了贪是真的」。

第二层:当代人的「比较坐标系」让增上瞋变得格外强烈。

《瑜伽师地论》特别点出增上瞋——「见他人增上安乐、欢喜与兴盛而不欲其得」,并杂起嫉妒、不忍、变异、不乐。古代社会里,他人的增上可见度有限;当代社会里,从小学同学到行业大佬,从朋友圈到热搜,所有人的「增上」都在你眼前。增上瞋的触发频率被环境放大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当代人「更有贪瞋」?未必。但当代环境确实让贪瞋更容易被「引」——这恰好是《入中论》疏说的「非理作意所引境」变得更密集。

第三层:当代心理学提供的语言,常常加深而非减轻贪瞋。

常见的当代话术是「你值得拥有」「你要做自己」「要允许一切发生」「情绪没有好坏」。这些话各有其语境下的价值,但如果把它们当成对治贪瞋的方法,往往会变成对贪瞋的合法化包装——把「我想要」说成是「爱自己」,把「我排斥」说成是「设立边界」。其实《入中论》疏已经说得很清楚:贪瞋之所以是烦恼,不是因为它们「不好」,而是因为它们「依于愚痴」——依于把境界错认为有自性的非理作意

当代人需要的,不是「更好地管理情绪」,而是看清情绪生起时的那一行相——是希欲还是厌背,是抓着还是推开,是希欲里有没有「自性」的增益。这一点,是佛教对贪瞋的分析最独特也最深刻的地方。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贪就是欲望,瞋就是愤怒——所以要消灭欲望和愤怒。」

这是把贪瞋窄化成情绪。但经典定义的贪瞋是「行相」,是心识接触境界时那一刹那的运作方式。把欲望和愤怒完全消灭,既不可能,也不是佛教的目的。瑜伽行派说贪由十事而生,这十事本身在生活中无可避免——你会有身体(取蕴)、会有见解(诸见)、会与人建立关系(亲友)。问题不在事,而在心对事的行相。

禅宗说得更明白——「莫起贪瞋」不是说让你变成木头,而是「莫怀愁虑」般的不与之共谋。

误读二:「贪与瞋是独立的两件事,可以分开处理。」

错。《入中论》疏说得非常清楚:贪等烦恼「非异痴而转,亦是依痴」。也就是说,单独处理贪或单独处理瞋而不碰无明,只是在表面打转。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自我管理情绪的方法(数息、记日记、运动、正念呼吸)只能短期缓解——它们对治的是贪瞋现行之后的苦受,而不是生起贪瞋的那一行相所依的痴。

《瑜伽师地论》说「离贪瞋痴,心得离欲」——三者并列,提示它们是一个根上长出来的三件事。

误读三:「无贪瞋可断 = 不用对治 = 随便来。」

《景德传灯录》里那句「亦无贪瞋可断,亦无佛道可成」,是禅宗在某个层次的当机开示,不是给初学者的修行指南。它的语意是取消「可断」与「可成」这一对对立的名相,不是说贪瞋从此可以随便生起。事实上,同一段上下文里还说「不为六尘所染」「句句独契无生」——这是一种更高的、不与境共谋的状态。

对初学者而言,这句话并不直接可用;它需要建立在前面所有功夫的基础上。把它抽出来当口号用,是把对治的层次错置。

误读四:「贪瞋一定是坏事——所以我应该做一个没有贪瞋的人。」

这背后其实是另一种贪——对自己人格形象的贪。《瑜伽师地论》说贪与慢、见可以相应。当你追求「无贪无瞋」的形象时,往往已经是在爱著自见、瞋恚他见了——这正是《入中论》疏末尾那句「此即繫縛之分別」所直指的。

更深的解法不是「做一个没有贪瞋的人」,而是看清:当贪瞋生起时,是什么在行相;当它未生时,是什么让它未生;当它灭了之后,「我」又在哪里。这些看见,才指向烦恼的松动。

误读五:「贪瞋是心理学问题,佛法提供了更好的情绪管理工具。」

这是把佛教心理化、当代化最常见的错位。贪瞋在佛教里是轮回的根源,不是情绪问题。《入中论》疏一开头就说「此地佛子得禅通,及能遍尽诸贪瞋」——菩萨地的目标之一是「遍尽」贪瞋,而不只是「管理」它们。

把贪瞋当作情绪来管理,仍然在轮回里打转;经典的目标是看清那让贪瞋生起的无明,让它们不再生起。这不是情绪管理的层级,是出离生死的层级。

误读六:「贪瞋是对他人或外境的态度——所以我只要换环境就好了。」

《入中论》疏明示:贪瞋「非异痴而转,亦是依痴」。环境只是触发器,不是根。换个没有讨厌的人的环境,没有贪瞋的只是现行;换个让你想要更多东西的环境,贪只是换对象。换汤不换药,是因为根(痴)在内心,不在外境。

误读七:「爱与贪的差别是看对象是不是人。」

错。前面已经说过,《瑜伽师地论》把「亲友贪」「子息贪」明列为贪的一种。爱与贪的差别在行相,不在对象。爱一个人时如果内核是希欲(「我要他」「他应该怎样」),那是贪;爱一个人时如果内核是无所得地给予,那是慈悲。对象本身不决定。

误读八:「瞋就是生气——生气一下没关系。」

瞋不只是生气。它的外显形态可以是忿(当场爆发)、恨(内怀怨结)、嫉(不喜他荣)、慳(深著资具,不愿与人)。最隐蔽的瞋其实是恨——它不外发,但持续折磨。它在「没关系,只是有点不爽」里被悄悄放过。


最后回到《景德传灯录》那句话:「若愛著自見,及瞋恚他見,此即繫縛之分別。」这是《入中论》疏与《瑜伽师地论》两条线索交汇的明点:贪瞋最深的形态,不是对财色的爱取,不是对仇敌的愤恨,而是爱著自己认为对的东西、瞋恨别人认为错的东西

这个形态在当代尤其常见,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见」解释世界、判断他人、维护立场。把这一层贪瞋看穿,整个烦恼的结构就开始松动——不是靠压抑,而是靠看清行相、看清所依的痴、看清境界本无可得。

这是贪瞋这条功课,最终指向的地方。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1. 定义与核心要义

贪、瞋并称,为佛教所立根本烦恼之二。贪即于可爱境生起染着希求之贪爱;瞋即于可憎境生起厌背瞋恨之瞋恚。二者以烦恼自性之姿,与无明、慢、见、疑等并列,为染污有情心识、驱使其造作善恶诸业之根本力量。

2. 主要阐述

藏传论典部《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对贪瞋之生起理则作深入辨析。其疏首先标举「此地佛子得禅通,及能遍尽诸贪瞋」,明贪瞋为菩萨所应断尽之根本烦恼。继而引《四百论》及释论云:「痴于通达真谛极愚蒙故,增益诸法谛实自性而转。贪等亦唯于愚痴所徧计之诸法自性,增益爱非爱等差别而转故,非异痴而转,亦是依痴,痴最胜故。」以身根依身为喻,说明余一切烦恼皆依愚痴乃转。由此明示贪瞋并非独立于痴外别转之法,而是以增益有自性之愚痴为先,方能引生。

此疏更严格界定贪瞋之成立:「要于二种非理作意所引境上,起希欲行相及厌背行相者,乃是贪瞋。」即贪瞋必须在由非理作意所引发之境相上,以「希欲」为行相者为贪,以「厌背」为行相者为瞋。此疏并特别指出此与《对法》(阿毘达磨)宗之安立不同:「唯执补特伽罗独立实有所引之欲不欲相,犹不安立为贪瞋。故安立贪瞋之理亦不相同。」

就断除之理,疏引《七十空性论》说诸法实执为生死根本无明;引《六十正理论》云「若得随一处,即被惑蛇咬,若心无所住,即不被彼咬」,释论亦云:「若有法可得,定生贪等无量烦恼,必不可遮。所以者何?若彼法与意相顺,即随贪着难以遮止。若不相顺,则生愤怒亦难遮止。」又引《入行论》:「凡有所得心,若稍有所住,诸离空性心,灭已复当生,如无想等至。」由此反复强调:执境有自相即生贪瞋,境若无自性可得则烦恼不生。终归于「若能破除愚痴即能破除一切烦恼。故于能治愚痴缘起性空之论应当恭敬」之结论。

末后以颂云:「若爱着自见,及瞋恚他见,此即系缚之分别。贪瞋分别增长不息,是为系缚,非是解脱。」直指爱着自见、瞋恚他见之贪瞋分别为系缚生死之根本。

瑜伽部《瑜伽师地论》 对贪瞋有极为详密之分类与辨析。本论将贪、瞋列入六种烦恼自性:一贪、二瞋,与无明、慢、见、疑并列。论中指出无明可与一切烦恼相应,贪与瞋则「互相无」,即二者不相应;但贪或瞋皆可能与慢、见相应,染爱或憎恚之时,均可伴随高举或邪推求。

就生起所缘而言,本论详列贪由十事而生:取蕴、诸见、未得境界、已得境界、过去已受用境界、恶行、男女、亲友、资具,以及后有与无有;相应建立事贪、见贪、贪贪、悭贪、盖贪、恶行贪、子息贪、亲友贪、资具贪、有无有贪等十名。

论述欲相时,本论特别以「贪爱」及「分别俱贪」为核心。贪爱之所以显为集谛相,在于它是愿与不愿的所依,且能遍生起;其遍起又分位遍、时遍、境遍,遍依各种受、三世境,以及现法后法、内身、已得未得境界而转。论中又说,虚妄分别本身亦是欲相,故即使弃欲出家而仍于诸欲妄分别,亦须加以弃舍。

在爱恚相对之架构中,本论使用「爱恚杂染」一语,列出境界贪、怨憎瞋、顺教贪、增上瞋、有功德贪、有过失瞋六类。其中特别指出,怨憎瞋是对怨家有情发起憎恚;增上瞋则见他人得增上安乐、欢喜与兴盛而不欲其得,遂杂起嫉妬、不忍、变异与不乐。另以事贪、事瞋,以及贪瞋痴杂染或不杂染等方式重分六种。

对治方面,六种爱恚杂染配以不净、慈、悲、喜、舍五种对治;异门则说不净、慈与三种无颠倒作意,乃至「弃舍贪、瞋作意」。另论离欲时说「离贪瞋痴,心得离欲」,并解释离此三者亦即离相关烦恼事。

本论又以「贪不善根」「瞋不善根」标示二者能起一切不善法之根本作用。瞋恚缠外发,可令面貌惨裂奋发,名为忿;内怀怨结则名为恨。嫉、悭等随烦恼亦分别呈现染污、不喜他荣及深着资具之样态,使贪瞋之衍生表现获得更细密之名相说明。

此外,本论亦用「爱恚着安足处」概括对恩、怨有情之爱着与瞋恚,并说修入出息念者可于三世境所发爱恚净修其心。

史传部《景德传灯录》 将「贪瞋」置于禅者安心与任心自在之教示中。四祖道信告法融:一切烦恼业障本来空寂,一切因果如梦如幻,修行者不应另作观行,也不必刻意澄心,而是「莫起贪瞋,莫怀愁虑」,由此达到荡荡无碍、任意纵横。此处并未分别解说贪与瞋之相状,而以「贪瞋」二字并称,与「愁虑」并列,作为任心自在时不应生起之心念。

本录另一段以更彻底之否定语式说明:「亦无贪瞋可断,亦无佛道可成。」其语境先说禅师之体已离无明,追问烦恼从何处生,又说地狱与天堂一相、涅槃与生死只是空名。因此,「无贪瞋可断」并非另列断除贪瞋之方法,而是与「无佛道可成」相对成句,同时取消可断之烦恼与可成之佛道。其后又以众生与佛平等、不为六尘所染、句句独契无生等语,描写此一自然惺惺、不受染着之状态。

除「贪瞋」之外,本录另出现「憎爱」一词。偈中以居住八十年之房舍为喻,说迁移之事「涉有憎爱」;若任其自然摧毁,则「彼此无相碍」。此段着眼于对旧舍有所憎、有所爱所造成之牵涉与障碍,并未使用「贪爱」「瞋恚」之完整名称,而以「憎爱」概括相反之取舍情感。

3.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各经所用术语有所不同:

- 《瑜伽师地论》 除用「贪瞋」外,常用「贪爱」「憎恚」「爱恚」「贪不善根」「瞋不善根」等术语形式。其中「贪」之异名有「染爱」;「瞋」之异名有「憎恚」。在爱恚杂染框架下,则以「爱」代贪、以「恚」代瞋,构成「境界贪、怨憎瞋」等复合术语;另于事贪、事瞋等分类中又以「贪瞋」并称。

- 《景德传灯录》 正文以「贪瞋」简称为主,未见在所引原文中展开为「贪爱与瞋恚」;另出现「憎爱」一词概括相反之取舍情感。「莫起贪瞋」是直接劝止生起,「亦无贪瞋可断」则说本无可断之贪瞋,「涉有憎爱」则从具体迁舍譬喻指出憎爱使事情有所牵涉,待舍自然摧毁,彼此便无碍。

-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之表述与前二经不同之处在于:疏中严格区分「生贪瞋之因」(即非理作意)与「贪瞋之行相」,并以「希欲行相」与「厌背行相」分别界定贪与瞋。而《瑜伽师地论》所代表之对法宗则「唯执补特伽罗独立实有所引之欲不欲相,犹不安立为贪瞋」,故二者安立贪瞋之理不相同。

4.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贪瞋与其他烦恼有密切依存关系。《入中论善显密意疏》明示贪瞋「非异痴而转,亦是依痴」,以愚痴为根本所依。《瑜伽师地论》则指出无明可与一切烦恼相应,贪与瞋互相无(即二者不相应),但贪或瞋皆可与慢、见相应。瞋之衍生表现有忿(缠外发而面貌惨裂奋发)、恨(内怀怨结)、嫉(不喜他荣)、悭(深着资具)等随烦恼。贪之衍生表现则有事贪、见贪、贪贪、悭贪、盖贪等多种。对治方面,《瑜伽师地论》以不净、慈、悲、喜、舍五种对治爱恚杂染六类。《景德传灯录》则以「憎爱」一词与「贪瞋」并用,分别代表对相反对象之取舍情感;在禅者安心语境中,贪瞋与愁虑并列,为不应生起之心念。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此地佛子得禅通,及能遍尽诸贪瞋。」 -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引《四百论》释:「痴于通达真谛极愚蒙故,增益诸法谛实自性而转。贪等亦唯于愚痴所徧计之诸法自性,增益爱非爱等差别而转故,非异痴而转,亦是依痴,痴最胜故。」 -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要于二种非理作意所引境上,起希欲行相及厌背行相者,乃是贪瞋。」 - 《入中论善显密意疏》:「若爱着自见,及瞋恚他见,此即系缚之分别。贪瞋分别增长不息,是为系缚,非是解脱。」 - 《景德传灯录》(四祖道信):「莫起贪瞋,莫怀愁虑。」 - 《景德传灯录》:「亦无贪瞋可断,亦无佛道可成。」 - 《景德传灯录》:迁舍之事「涉有憎爱」,若任其自然摧毁,则「彼此无相碍」。 - 《瑜伽师地论》:贪、瞋列入六种烦恼自性,与无明、慢、见、疑并列。 - 《瑜伽师地论》:「贪由十事而生:取蕴、诸见、未得境界、已得境界、过去已受用境界、恶行、男女、亲友、资具,后有与无有。」 - 《瑜伽师地论》:「离贪瞋痴,心得离欲。」 - 《瑜伽师地论》:瞋恚缠外发,名为忿;内怀怨结,名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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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善顯密意疏B0044 · 藏傳論典部

本疏對「貪瞋」之論述,核心在於揭示其與根本煩惱愚癡之依存關係,並據此嚴格界定貪瞋之成立所緣與行相。

首先,疏中以頌云「此地佛子得禪通,及能遍盡諸貪瞋」,顯示貪瞋為菩薩所應斷盡之根本煩惱。隨後就貪瞋之生起理則,引《四百論》及其釋論云:「癡於通達真諦極愚蒙故,增益諸法諦實自性而轉。貪等亦唯於愚癡所徧計之諸法自性,增益愛非愛等差別而轉故,非異癡而轉,亦是依癡,癡最勝故。」明確指出貪等煩惱「非異癡而轉,亦是依癡」——以身根依身為喻,說明餘一切煩惱皆依愚癡乃轉。由此可知,貪瞋並非獨立於癡之外別轉之法,而是以增益有自性之愚癡為先,方能引生。疏中區分「生貪瞋之因」(即非理作意)與「貪瞋之行相」,顯示其對貪瞋所緣與行相之細密辨析。

更進一步,疏中明確界定貪瞋之成立:「要於二種非理作意所引境上,起希欲行相及厭背行相者,乃是貪瞋。」即貪瞋必須在由非理作意所引發之境相上,以「希欲」為行相者為貪,以「厭背」為行相者為瞋。疏中並特別指出此與《對法》(阿毘達磨)宗之安立不同:「唯執補特伽羅獨立實有所引之欲不欲相,猶不安立為貪瞋。故安立貪瞋之理亦不相同。」此乃明顯區別疏所採立場與對法宗之差異。

就斷除之理,疏引《七十空性論》說諸法實執為生死根本無明;引《六十正理論》云「若得隨一處,即被惑蛇咬,若心無所住,即不被彼咬」,釋論亦云:「若有法可得,定生貪等無量煩惱,必不可遮。所以者何?若彼法與意相順,即隨貪著難以遮止。若不相順,則生憤怒亦難遮止。」又引《入行論》:「凡有所得心,若稍有所住,諸離空性心,滅已復當生,如無想等至。」疏由此反覆強調:執境有自相即生貪瞋,境若無自性可得則煩惱不生。終歸於「若能破除愚癡即能破除一切煩惱。故於能治愚癡緣起性空之論應當恭敬」之結論。

末後以頌云:「若愛著自見,及瞋恚他見,此即繫縛之分別。貪瞋分別增長不息,是為繫縛,非是解脫。」直指愛著自見、瞋恚他見之貪瞋分別為繫縛生死之根本。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將「貪、瞋」列入六種煩惱自性:一貪、二瞋,與無明、慢、見、疑並列。論中指出無明可與一切煩惱相應,貪與瞋則「互相無」,即二者不相應;但貪或瞋皆可能與慢、見相應,染愛或憎恚之時,均可伴隨高舉或邪推求。此處本論明用「貪」「瞋」,並以「染愛」「憎恚」說明其現行狀態。

就生起所緣而言,本論詳列貪由十事而生:取蘊、諸見、未得境界、已得境界、過去已受用境界、惡行、男女、親友、資具,以及後有與無有;相應建立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等十名。這顯示本論不只泛稱貪愛,亦依其所著之事細分術語。

論述欲相時,本論特別以「貪愛」及「分別俱貪」為核心。貪愛之所以顯為集諦相,在於它是願與不願的所依,且能遍生起;其遍起又分位遍、時遍、境遍,遍依各種受、三世境,以及現法後法、內身、已得未得境界而轉。論中又說,虛妄分別本身亦是欲相,故即使棄欲出家而仍於諸欲妄分別,亦須加以棄捨。

在愛恚相對的架構中,本論使用「愛恚雜染」一語,列出境界貪、怨憎瞋、順教貪、增上瞋、有功德貪、有過失瞋六類。其中特別指出,怨憎瞋是對怨家有情發起憎恚;增上瞋則見他人得增上安樂、歡喜與興盛而不欲其得,遂雜起嫉妬、不忍、變異與不樂。另以事貪、事瞋,以及貪瞋癡雜染或不雜染等方式重分六種,顯示本論兼從境事、對象及染淨組合辨析貪瞋。

對治方面,六種愛恚雜染配以不淨、慈、悲、喜、捨五種對治;異門則說不淨、慈與三種無顛倒作意,乃至「棄捨貪、瞋作意」。另論離欲時說「離貪瞋癡,心得離欲」,並解釋離此三者亦即離相關煩惱事。

本論又以「貪不善根」「瞋不善根」標示二者能起一切不善法的根本作用。瞋恚纏外發,可令面貌慘裂奮發,名為忿;內懷怨結則名為恨。嫉、慳等隨煩惱亦分別呈現染污、不喜他榮及深著資具的樣態,使貪瞋的衍生表現獲得更細密的名相說明。

此外,本論亦用「愛恚著安足處」概括對恩、怨有情的愛著與瞋恚,並說修入出息念者可於三世境所發愛恚淨修其心。故本論記錄此概念時,除「貪瞋」外,尚常見「貪愛」「憎恚」「愛恚」「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等術語形式,各依煩惱自性、欲相、雜染、著處與修治脈絡而用。

景德傳燈錄T2076 · 史傳部

《景德傳燈錄》論「貪瞋」,首先將它置於禪者安心與任心自在的教示之中。四祖道信告法融,一切戒門、定門、慧門及神通變化皆自具足,不離自心;一切煩惱業障本來空寂,一切因果如夢如幻。在此前提下,修行者不應另作觀行,也不必刻意澄心,而是「莫起貪瞋,莫懷愁慮」,由此達到蕩蕩無礙、任意縱橫。此處並未分別解說貪與瞋的相狀,而以「貪瞋」二字並稱,與「愁慮」並列,作為任心自在時不應生起的心念。

本錄另一段以更徹底的否定語式說明:「亦無貪瞋可斷,亦無佛道可成。」其語境先說禪師之體已離無明,追問煩惱從何處生,又說地獄與天堂一相、涅槃與生死只是空名。因此,「無貪瞋可斷」並非另列斷除貪瞋的方法,而是與「無佛道可成」相對成句,同時取消可斷的煩惱與可成的佛道。其後又以眾生與佛平等、不為六塵所染、句句獨契無生等語,描寫此一自然惺惺、不受染著的狀態。

除「貪瞋」之外,《景德傳燈錄》還出現「憎愛」這一相近而不同的用語。偈中以居住八十年的房舍為喻,說房舍近來損壞,本擬遷移,但遷移之事「涉有憎愛」;若任其自然摧毀,則「彼此無相礙」。此段著眼於對舊舍有所憎、有所愛所造成的牽涉與障礙,並未使用「貪愛」「瞋恚」的完整名稱,而以「憎愛」概括相反的取捨情感。

就術語記錄而言,本錄正文的主要形式是簡稱「貪瞋」,未見在所引原文中展開為「貪愛與瞋恚」;另有「憎愛」一詞。兩種表述的語勢亦有差別:「莫起貪瞋」是直接勸止生起,「亦無貪瞋可斷」則說本無可斷之貪瞋,「事涉有憎愛」則從具體的遷舍譬喻指出憎愛會使事情有所牽涉,待舍自然摧毀,彼此便無礙。 綜合而言,本錄不以分類、定義或逐項對治為重,而以「不起」「無可斷」及「無相礙」三種表述,呈現貪瞋或憎愛在安心語境中的位置;此一歸納僅依本錄所引文字,不另增設其他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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