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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行

parārtha-caryā

以利益他者为目的的修行机器生成

类型 行门难度 入门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 ⇢ 二 · 缘生→性空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利他行自世俗善行(第一重)至无所得/同体大悲之利他(第二重)。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利他行,是菩萨以善巧的言说与行动,使有情真正获得利益与安乐,并逐步远离染污、罪过与解脱道上的障碍。

这里最要紧的词,不是“他”,甚至也不只是“善意”,而是“真实利益”。一个行为看起来为别人着想,并不等于它真能利益别人;对方眼下感到高兴,也不等于所得是安乐。利他行因此不是热心的同义词,更不是“只要对方喜欢,我就满足他”。它要求菩萨同时看见:眼前与长远、原因与结果、世间生活与究竟解脱。

《瑜伽师地论》用一句非常凝练的话说明其中的次第:“利益如因,安乐如果。”利益偏重能够引生善果的条件,安乐偏重由此成熟的结果。真正的帮助,有时先表现为一个并不舒服的因:戒除成瘾、承认错误、接受治疗、停止伤害、学习承担责任。它未必立刻令人愉快,却可能成为后来安乐的根本。相反,有些东西即时令人兴奋、轻松或满足,却在增长贪著、欺骗、依赖与放逸;它虽有乐感,却不属于“有利益品”的安乐。

所以,《瑜伽师地论》提出一条清楚的准绳:无染、无罪而有利益的,应当给予;能生染污、有罪而无利益的,即使对方喜欢,也不应给予。这里的“不应给予”并不等于可以粗暴控制别人。菩萨还必须有“善巧方便”:了解对方的处境、根性、承受能力和适当时机,以尽可能少的伤害,引导其离开真正的障碍。只有判断而没有慈悲,容易变成苛刻;只有慈悲感受而没有判断,又容易变成纵容。利他行要求悲心与智慧同时工作。

《瑜伽师地论》从十个门类观察自利与利他,包括纯自利、纯利他、自他兼利,以及利益与安乐、因与果、此世与他世、暂时与毕竟等层次。这说明,判断利他不能只看“这件事是不是做给别人”,还要继续追问:

- 它以什么见地和动机为基础?

- 它实际增长了什么,又削弱了什么?

- 它只有眼前效果,还是也照顾长远后果?

- 它只是缓解一时不适,还是正在减少贪、瞋、痴及其所造诸业?

- 它最终使人更加依赖施助者,还是逐渐获得正见、自主与出离的能力?

论中甚至指出:以邪见行布施,或者自己毁犯戒律却为别人说法,外表虽像利他,仍属于菩萨应当认识并断除的形态。这一辨析很深。利他并不会因为对象是“别人”就自动纯净;错误的见解、不受约束的欲望、对名声的需要,都可能借“帮助别人”之名继续活动。

反过来,利他也不要求把自己毁掉。论中承认“利他共自”:一件事既利益别人,也使自己的善法增长,这并不降低它的价值,反而是菩萨应当勤修的道路。照顾家人而学习忍耐,教导学生而澄清自己的理解,陪伴病人而深化无常观,都可能自他兼利。佛法要放下的是自我中心的执取,不是把自己的身心当作不值得照料的东西。

论中又从五方面说明“利益”的内涵:

第一是无罪利益。它不以伤害、欺骗、掠夺或染污为代价,能够摄受自他、增长善法,也包括劝勉、调伏、安置和建立他人于善法。这里的“调伏”首先是对烦恼与不善倾向的调伏,不是满足权力欲的支配。

第二是摄受利益,即通过适当扶助,使人获得无染污的快乐、生活所需之乐,或安住禅定之乐。佛教并不把衣食、照护、安全和情感支持排除在利他之外。一个人饥饿、受暴或无处容身时,给予现实援助本身就是重要的摄受。

第三是此世利益,即在当下生命中减少伤害、改善身心处境、建立善行。

第四是他世利益,即从业果与生命长程看,使人远离导致苦果的不善业,培植能够引生善趣与安乐的善因。《瑜伽师地论》所列的具体方向,包括劝人远离杀生、不与取、欲邪行、酒类放逸处,以及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绮语、贪欲、瞋恚与邪见。

第五是寂灭利益,即涅槃以及一切能导向涅槃的世间、出世间法。论中特别把这一层判为其余利益的上首与最胜。因为世间帮助能够减轻苦,却未必触及苦不断再生的根;寂灭利益所关心的,是让人逐渐如实认识无常、苦、无我,断除烦恼与执取,最终不再被生死苦的机制牵引。

这五层不是互相排斥的。给一个饥饿者讲玄理而不给饭,不叫高明;只给饭却有意让他永远依赖自己,也称不上圆满。成熟的利他,是先看见眼前具体的苦,再在因缘允许时帮助对方建立善法、智慧与解脱的能力。

在实践门径上,《瑜伽师地论》以四摄事说明如何“饶益于他”:布施、爱语、利行、同事。

布施,是给予财物、照护、知识、时间乃至无畏,使人得到所需的利益或安乐。布施不是随意塞给对方自己想给的东西,而是辨认其真实需要。

爱语,不只是说好听的话,而是以关怀、诚实、合宜、对方能够听进去的方式说话。有时爱语是安慰,有时也是不羞辱人的规劝。若言辞甜美却诱导对方走向染污,它并不因此成为爱语。

利行是四摄之一,含义比一般所谓“做好事”更准确:菩萨以种种爱语,随有情所宜,宣说使其趣向义利的道路,并以行动帮助其进入善法、离开障法。它与作为总称的“利他行”不能简单互换:利他行是整体实践;利行则是四摄中的特定一摄。

同事,是进入对方可以共同经验、共同承担的处境,以相应的方式同行。它不是为了合群而共同作恶,也不是居高临下地远程指挥,而是让教导有可信的生活基础。陪孩子一起收拾而不是只责骂,陪戒瘾者建立新的日程而不是只叫他“自律”,都带有同事的意味。

教化也有次第。《瑜伽师地论》所说的过程包括:指出不善的一面,显示它的过患而帮助离欲;开示真实道理;把人安置于适合的学处并继续教导;对退缩者给予赞励;对如法勇猛实践者表示庆喜。这不是一套机械流程,而是提醒我们:指出错误、讲明道理、建立练习、陪伴挫折、肯定进步,缺一不可。只会批评而不会安置,容易使人绝望;只会鼓励而不说过患,又可能让问题原封不动。

由此看,利他行在整个解脱道中的位置十分清楚:发心使修行不再围绕“我怎样比较清净”;智慧使帮助不沦为盲目的善意;戒使手段不违背目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使悲愿落实为关系中的具体行动;寂灭利益则把一切帮助引向减少执取、最终出离。佛的圆满利他,正表现为宣说出离之道及应当远离的障法;如来依十力观察众生根机,直到所化之事究竟,所作才称圆满。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一个常见场景:你的伴侣或好友长期加班,靠深夜刷短视频、饮酒和冲动购物缓解压力。他最近又向你借钱,准备购买远超负担能力的商品,并说:“我已经这么累了,你如果真在乎我,就别管那么多。”

先看苦,而不是急着评判。他的疲惫、孤独与被工作挤压的感受是真实的。承认这些,不等于赞成其所有应对方式。利他行的起点是摄受有情,而不是抢先证明自己正确。

接着分辨“想要”与“利益”。他想得到钱和一次购物带来的兴奋,这是眼前爱乐;但若借钱会加重债务、隐瞒和依赖,就可能是“有喜乐而无利益”。此时,顺从并不必然是慈悲。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正在这里:把“让对方马上不难受”当成“给他安乐”,把“满足欲望”当成“利益他”。依经典定义,安乐必须放在是否无染、无罪、确有利益的条件下判断。

然后观察利益的五个层次。

无罪利益方面,你不能用羞辱、威胁或欺骗阻止他,也不应通过替他撒谎来遮掩债务;方法本身必须尽量不增长新的恶业。

摄受利益方面,他确实需要休息、陪伴、可承受的娱乐,也可能需要财务或心理方面的专业支持。拒绝那笔借款,不等于拒绝这个人。你可以陪他吃一顿饭、散步、整理账目,或者一起寻找帮助。

此世利益方面,可以先处理睡眠、债务、工作边界与饮酒等现实问题。利他并不因目标指向解脱,就跳过具体生活。

他世利益方面,要看这些选择正在养成什么习性:诚实还是隐瞒,节制还是放逸,感恩还是索取,清醒还是依赖。佛教所谓业的考量,不只是一次行为的奖惩,也是身口意在反复选择中形成的趋向。

寂灭利益方面,如果因缘成熟,还可以陪他看见:疲惫之后急于抓住刺激,是怎样从不适生起渴爱,又怎样因短暂满足而加强下一轮追逐。这里不是急着给他贴上“贪”的标签,而是帮助他亲自辨认苦如何发生、执取如何延续。能够看见这一机制,才开始触及解脱道。

再以四摄事落实。

布施,不一定是把钱借给他,也可以是给予时间、陪伴、信息和切实资源。真正的布施按需要施设,不按自己的救世冲动施设。

爱语,可以这样表达:“我知道你已经撑得很辛苦,也理解你很想让自己好受一点。但这笔钱可能让你之后更难。我不愿意资助这次消费,不过我愿意陪你把眼下的压力和账务一起理清。”这不是固定话术,重点是同时保留关怀、诚实与边界。

利行,是进一步帮助他进入有效的改变:列出债务、暂停容易诱发冲动的支付方式、寻找可信赖的咨询或支持、安排较健康的休息。利行不是替他把人生接管过来,而是帮助善法真正发生。

同事,是在合理范围内一起做。例如陪他制定一周的下班计划,自己也放下手机散步半小时,或在他接受专业帮助的过程中给予稳定支持。共同实践比站在道德高处发号施令更容易产生摄受力。

最后依教化次第检查:是否明确指出冲动消费、酒精依赖或欺瞒的过患?是否解释了背后的因果,而非只说“你不应该”?是否建立了可实行的学处,如消费限额、如实记账、不酒后下单?他退缩时,是否给予鼓励而不是讥讽?他有所改善时,是否真诚庆喜,而不是暗示功劳都属于你?

同样的走查也适用于育儿。孩子哭闹着要无限刷手机,立刻答应会带来眼前喜乐,却未必有利益;一把夺走并加以羞辱,方法又可能增长瞋恨与对抗。利他行要求父母既设边界,又理解孩子对刺激、陪伴和自主感的需要,安排替代活动,说明规则,并在孩子学习节制时陪伴和肯定。这里最常见的错误,是把“调伏”误解为让孩子服从自己。经典语境中的要点,是令有情离开障法、进入善法;若成人只是维护权威,便已经偏离利他的准绳。

在职场里也是如此。替同事长期掩盖失误,看似讲义气,却可能让他失去学习和承担责任的机会;当众揭短虽然指出了问题,却未必是善巧。较合宜的做法,可能是私下说明影响、协助修正、建立复核机制,并在涉及公共安全或严重伦理风险时依正当程序报告。真实利益既不等于包庇,也不等于惩罚欲。

走查到最后,还要回看自己:我是真的希望对方离苦,还是需要成为“不可缺少的好人”?我给出的帮助是否让他更有能力,还是更依赖我?我拒绝他的要求,是出于清醒和慈悲,还是借“为你好”发泄控制欲?利他行不仅观察受助者,也不断照见施助者心中的贪、瞋、痴。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极擅长把“喜欢”伪装成“有益”。推荐算法不断学习什么能使人停留、点击和购买,却不必对一个人的长远安乐负责。某项内容能够准确迎合欲望,只说明它善于捕捉注意,并不说明它能减少迷乱。以佛法的尺度看,参与度、即时满足和真实利益是三件不同的事。

这并不是说算法必然有害,也不是说现代技术可以被简单等同于佛教所说的贪爱。技术系统、商业制度和人的烦恼属于不同层面的解释;类比只能帮助我们观察,不能冒充证明。但它确实提醒我们:能够预测一个人想要什么,并不等于知道什么能使他离苦。

利他行也能校正当代关系中的两个极端。

一个极端是讨好:把不拒绝、不冲突、随时满足需求当作爱。结果常常是双方边界崩溃,帮助者耗竭,被帮助者也未增长自主能力。

另一个极端是冷酷的“为你好”:未经理解便替别人决定,以羞辱、强迫或剥夺为手段,并把反抗解释为对方愚昧。它表面强调长远利益,却遗失了爱语、同事和善巧方便。

佛法所说的利他,既不同于迎合,也不同于专断。它要求真实利益,也要求方法相应;要求指出过患,也要求摄受、鼓励与庆喜;要求帮助别人离开障法,却不能借此合理化自己的瞋恨和权力欲。

它还能帮助我们理解“照顾自己”与“帮助别人”的关系。许多人在家庭、医疗、教育和公益工作中,把耗尽自己当作道德证明。但一个人若长期睡眠不足、怨气深重、判断失准,所谓付出未必还能稳定利益他人。自他兼利不是较低级的妥协,而是菩萨应当勤修的正常形态。维持身体、训练能力、接受督导、设置边界,都可能是让利他长期可持续的条件。

不过,自我照顾也不能被包装成永远逃避承担。“这对我的能量不好”若只是拒绝一切不适,它同样可能服从眼前安乐而舍弃真实利益。利他行给出的不是现成口号,而是一套反复审查因果的智慧:这个选择在增长什么?它让自己和别人更自由,还是更受贪著、恐惧与依赖支配?

更深一层说,利他行使修行免于成为精致的自我经营。若禅修、持戒和闻思只服务于“我更平静、我更高级、我不被别人打扰”,解脱道便可能被重新收编进我执。菩萨道把一切所学带回有情的现实苦难之中:智慧要成为能够沟通的语言,禅定要成为不被情绪拖走的稳定,持戒要成为别人可以信赖的安全,布施要成为可感受到的扶助。

与此同时,利他又反过来磨炼智慧。真正进入他人的处境,我们才会发现单凭善意远远不够:同一种帮助对甲可能有益,对乙可能造成依赖;同一句劝告在此时能被接受,在彼时只会激起防御。菩萨所修的“善巧”,正是在不放弃利益准绳的同时,尊重因缘差别。

而寂灭利益把利他推到最深处。世间的援助能够减少许多真实的苦,绝不应被轻视;但只要无明、渴爱和执取仍在,苦就会以新的对象和形式再生。因此,菩萨既帮助人得到生活所需,也在适当因缘下帮助他看见苦的根源。不是把所有问题粗暴地解释成“你放不下”,而是在现实照护的基础上,使人逐渐具备观察身心、选择善法和松开执取的能力。

《瑜伽师地论》说如来以利他作为自义,这揭示了菩萨道非常深的一层:自利与利他并非永远对立。凡夫常从坚固的“我”和“别人”出发计算得失;随着我执减轻,众生离苦不再只是外加的道德任务,而成为智慧与慈悲自然展开的方向。利他不是牺牲一个真实的我去成全许多真实的他,而是在缘起中看见自他相依,从而不再把自己的安稳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常见误读与澄清

第一,利他不是“让别人开心”。

开心可能是安乐的一种表象,却未必属于有利益的安乐。纵容成瘾、协助欺骗、替人逃避责任,都可能换来短暂喜悦,却增长后续苦因。经典的次第是“利益如因,安乐如果”,不是以即时情绪作为唯一标准。

第二,利他不是“凡是为别人做的事都是善”。

《瑜伽师地论》明确辨析:以邪见行施、自己毁戒却为人说法,外观虽朝向他人,仍有应断的一面。对象是别人,不能净化错误的见地和手段。行为要同时接受动机、见地、戒行和实际后果的检验。

第三,利他不是讨好,也不是没有边界。

拒绝无益的要求,有时正是利他的一部分。但拒绝应尽量与爱语、说明、替代方案和持续关怀相连。只有拒绝而没有摄受,未必善巧;只有满足而没有判断,也未必慈悲。

第四,利他不是“我知道什么对你好,所以你必须听我”。

菩萨要观察根机、时机和承受能力。普通人尤其应承认自己的判断有限。在医疗、心理、法律、财务等专业领域,善意不能代替专业能力;必要时帮助对方接触可信赖的专业支持,比擅自诊断或强行干预更负责任。若涉及紧迫危险,则应依现实中的安全规范寻求适当援助。经典所说的善巧,绝不是任意支配他人的许可证。

第五,“有利益而暂时令人痛苦”不等于可以合理化伤害。

治疗、戒除成瘾、承认过错等过程可能伴随不适,但这与以羞辱、暴力或报复制造痛苦不同。判断不能只凭施助者宣称“我是为你好”,还要看手段是否无罪、是否必要、是否相称、是否尊重对方,并看它实际在增长善法还是增长恐惧与瞋恨。

第六,利行不等于利他行的全部。

“利他行”是总称,也可称“他义行”;“利行”是四摄事之一,特别着重以种种爱语,随有情所宜宣说趣向义利之行;“饶益于他”则侧重四摄事给予利益、安乐,或兼给二者的作用。它们彼此相关,却不能不加区别地当成同一个词。

第七,利他不只等于物质慈善。

布施财物当然重要,但利他还包括爱语、教导、调伏、安置于学处、陪伴实践、鼓励退屈者和庆喜进步者。反过来说,也不能因为重视教法就轻视物质需要。面对饥饿者先给予食物,面对受暴者先协助安全,正是摄受利益的落实。

第八,利他不是只顾“他世”而忽略此世。

此世利益、他世利益和寂灭利益都是论中明确辨析的层次。改善贫困、疾病、孤独和现实伤害,不是“不究竟所以不重要”;但若只求眼前舒适而完全不问行为如何塑造身口意,也是不完整的。菩萨道既不逃离现实,也不把现实改善误认作烦恼已经断尽。

第九,利他不是自我牺牲竞赛。

自他兼利属于应当修学的形态。照顾自己的身体、戒行与判断力,可以是持续利他的条件。不过,是否真在“自他兼利”,仍需诚实检验:是在维护必要条件,还是以自我照顾为名躲避应负的责任?答案不能只靠口号,要从长期结果和烦恼增减中观察。

第十,利他不是把别人改造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真正的方向是使有情离开障法、增长善法并趋向自由,而不是使其更顺从施助者。若帮助令人越来越不敢思考、不能选择、离不开“恩人”,就应警惕其中可能混入控制与自我重要感。

第十一,利他不能脱离智慧,却也不能等待自己完美以后才开始。

没有智慧,善意可能办坏事;但若以“我还没有足够智慧”为由永远不行动,又会使慈悲停留在观念里。较稳妥的道路是从能力所及、后果可观察的事情开始:少伤害,守信用,认真倾听,提供适当资源,承认自己的无知,并根据结果修正方法。

利他行最终要训练的,不是一套“好人形象”,而是一种越来越准确的慈悲:既能贴近一个人当下的苦,又不被他当下的欲望牵着走;既愿意给予安乐,又懂得栽培安乐之因;既处理衣食、关系与现实困境,也不忘一切苦最深的根仍在无明与执取。

所以,真正的利他常常朴素而艰难:该给的时候给,该拒绝的时候温和拒绝;该说过患时不逃避,该鼓励时不吝惜;不拿“究竟真理”跳过眼前痛苦,也不以眼前舒适遮蔽长远因果。它不是替众生活,而是帮助众生逐渐获得如实看见、善于选择并最终出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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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利他行(parārtha-caryā)是菩萨以布施、言说、教导、调伏等善巧方便,使有情实际趣入无罪的利益与安乐之行。《瑜伽师地论》以“利他行”为主要术语,又称“他义行”;“利行”则特指菩萨运用种种爱语,随有情所宜宣说趣向义利之行,从而“饶益于他”。因此,利他不仅是利益他人的意愿,也包括足以令其进入善法、离开障法的实际作为。

其根本准绳并非顺从有情一时的爱乐,而是所施设之事是否确有利益、能够导向安乐。论中以“利益如因,安乐如果”说明两者次第:无染、无罪而有利益者应当授与;能生染污、有罪而无利益者,即使为对方所喜,也不应授与。

二、主要阐述

《瑜伽师地论》把自利、利他合为十门观察,即纯自利利他、共自利利他、利益种类、安乐种类、因摄、果摄、此世、他世、毕竟及不毕竟自利利他。利他行由此须从利益与安乐、因与果、现世与后世、暂时与究竟等方面分别判断,不能仅依行为表面是否面向他人而定。

论对“纯利他”的辨析尤其谨慎。以邪见行施,或自己毁犯尸罗而为他人说法,外观虽似利他,仍是菩萨应知、应断的形态。另一方面,已得静虑者因悲愿力舍静虑而生欲界,已得自在者以变化利益有情,以及牟尼自事已办而广作利益,也称纯利他;这些形态则多属应修。除应断者外,凡与纯自利相违而又兼具自利的行为,称为“利他共自”,菩萨应勤修学。

利益与眼前安乐并不必然同时出现。菩萨只应给予属于“有利益品”的安乐;有利益之事纵然暂时伴随忧苦、有情不愿接受,仍应以善权方便授与。无利益之事纵然伴随喜乐、正合有情欲求,也应方便削夺,使其后来决定获得安乐。

利益的种类依无罪、摄受、此世、他世、寂灭五相建立。自他摄受、增长善法,以及劝勉、调伏、安置、建立他人于善法,属于无罪利益;引生无染污乐、众具乐或住定乐,属于摄受;此世与他世利益依四种法受分别;涅槃及能得涅槃的世间、出世间涅槃分法属于寂灭相,并为其余诸相的上首、最胜。

实践方面,论以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摄事说明“饶益于他”:或给予利益,或给予安乐,或兼给利益与安乐。 此世、他世的乐利行,则包括劝他远离杀生、不与取、欲邪行及酒类放逸处,并远离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绮语以及贪欲、瞋恚、邪见。

教化过程可依有情状况次第展开:诃责黑品、显示过患而令离欲,开示真实道理,安置于学处而加以教导;有情退屈时予以赞励,如法勇猛修行时则表示庆喜。 佛的利他行以宣说出离之道及应当远离的障法为圆满表现;如来依十力而行利他,直至一切所化之事究竟,所作方称圆满,并以利他作为自义。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现有材料仅列瑜伽部《瑜伽师地论》(《瑜伽師地論》),未提供其他部类经典或同经异译本,故无从列举跨部类、异译之间的词语分歧。就本论内部而言,相关表述各有侧重:“利他行”为总称;“他义行”被直接解释为“利他行”;“利行”着重以爱语随宜宣说义利;“饶益于他”侧重四摄事给予利益、安乐的作用。这些是同一论中不同语境的用词,不能据现有材料视为异译差别。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利他行与自利行相对而又相摄:有纯利他,也有“利他共自”;是否兼具自利,不决定其应断或应修,仍须考察见、戒及实际利益。 利益与安乐则为因果关系,前者偏于能引生善果的条件,后者偏于所得结果。 四摄事是利他的实践门径,其中“利行”既为四摄之一,也具体表现为令有情趣向义利的教导。 寂灭利益以涅槃及其能得之法为最胜,显示利他行既包括现世、后世的乐利,也包括毕竟出离。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他义行”释为“利他行”;“利行”即以种种爱语,随宜宣说趣向义利之行。

“利益如因,安乐如果。”

“饶益于他”由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摄事施设,可与有情利益、安乐,或兼与二者。

如来成就十力而作利他,至一切所化之事究竟,所作圆满,并以“利他”为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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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利他行,最大特色是將自利、利他交織為四重分類:純自利、自利共他、純利他、利他共自,並逐一判定菩薩應斷應修。純自利指為己樂求財、悋法、貪天報、耽定樂住而棄捨利眾生事,菩薩應知應斷;純利他中,以邪見、無因見、無果見修行施等而為他說法者亦應斷,唯悲願捨定還生欲界、得自在已於十方作眾生義利、自事已辦依如來力無畏作無量利益事者,方名應修之純利他。其餘與純利他相違之利他諸菩薩行,則歸入「利他共自」,菩薩應勤修學。

論中又以五相建立「利益種類自利利他」:無罪相、攝受相、此世相、他世相、寂滅相,將利他行納入自他兼攝的框架——令他人攝受增長善法、勸勉調伏安置建立,屬無罪相;引無染污樂、眾具樂、住定樂,屬攝受相;又依四種法受(現樂當苦、現苦當樂、現樂當樂、現苦當苦)判此世他世利益;涅槃及世出世間涅槃分法為寂滅相,「望餘一切無上最勝」。另立五樂(因樂、受樂、苦對治樂、受斷樂、無惱害樂)攝「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在智的層面,論以「智依處差別」將諸智分為二依處:隨順斷世俗智、正能斷勝義智、所作究竟智依自利行;他心智(知他意樂界及隨眠)與十力智(知一切種別所知)依利他行依處,由十力智「能正於他起一切種教誡教授、能斷一切有情疑惑、能善安置一切有情於善趣果及解脫中」。

論又釋「他義行」即利他行,謂佛菩薩為欲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其具體施設為令離欲(訶責黑品諸行、示現過患)、示現(示四種真實道理令受學白品行)、教導(安置學處令正受行)、讚勵(稱讚策勵退屈之心)、慶喜(如實讚悅令其歡喜)。

至於佛果位,論明言如來四無畏中「前二稱歎自利行滿,後二稱歎利他行滿」;又說如來成就十力「行利他行,即用利他以為自義」,與聲聞弟子成就五力「行自利行」得阿羅漢果形成對照——如來以一切所化事究竟、入無餘依般涅槃界時,於所作事方得圓滿。此即《瑜伽師地論》利他行之歸趣:利他即如來之自義,自他二利在佛果上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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