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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義

mahārtha

大义(mahārtha),指如来圣教中广大重要的义理,或菩萨自他二利的广大行果。机器生成

类型 总纲难度 入门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大义”(mahārtha)不是“大概意思”,也不只是“宏大的道理”。在佛教论书中,它至少有两个彼此关联、但不能混成一团的重心:

一是《瑜伽师地论》所说的如来圣教中广大而重要、能够产生解脱果效的义理;二是《大乘庄严经论》所说的菩萨自利利他之广大行果。

前者在问:一种教说为什么值得学、值得讲,怎样才算把佛法建立得妥当?后者在问:一个人所学的法,怎样真正长成广大而无尽的菩萨事业?

可以把二者理解为一条道路的两端:圣教必须具有真实、重大而能导向胜果的内容;学习者则须把这些义理落实为自他二利,直至成就菩提、广利众生。一个侧重“法所显示的重大意义”,一个侧重“人依此法完成的广大事业”。

《瑜伽师地论》说“广显如来圣教大义”。这里的“大义”不是一堆孤立名词,也不是把艰深术语解释得越多越好,而是佛陀教法中需要展开、彰明的重大义理。所谓“广显”,是把义理的条件、层次、关系与实践后果说明白,使人不仅记得结论,也知道它为什么成立、怎样对治烦恼、如何导向解脱。

论中又以“离诸过、具大义”说明“善建立一切法”。“离诸过”是消极条件:教说不能自相矛盾、错乱对象或引人走向颠倒;“具大义”是积极条件:它必须具有足以使说者、听者的辛劳产生殊胜果效的内容。若讲者讲了许久,听者学了许久,最后既不能澄清知见,也不能减轻贪、瞋、痴,更不能推动修行,便很难说已经显出了此处所谓“大义”。

因此,“大”并不等于篇幅长、声势大或议题抽象。四句话若能准确指出苦及离苦之道,可能具足大义;一部洋洋洒洒的著作若只增加知识优越感,也可能并未触及大义。

这里还必须分清“大义”与“广、略义”。《瑜伽师地论》另说“广、略义应知”,“广”与“略”是表达义理的两种展开程度:可以详说,也可以摄要而说;“大义”则指义理本身重大而有胜果。大义可以略说,也可以广说;广说的内容却未必因此就是大义。篇幅是表达尺度,能否导向殊胜果效才是价值尺度。

到了《大乘庄严经论》,“大义”由教法内容进一步展开为菩萨道的广大行果。论中有一句直接定义:“大义谓自他利行。”这里必须同时保留“自利”与“利他”,不能把大义窄化为单方面帮助别人,也不能把它理解成个人精神成长。

自利行,是功德不断增长,其广大表现在三个方面:不可思量,不能以有限数目计算,并且长期相续而不废。它不是经营一个更完美、更值得赞美的自我,而是持续发展戒、定、慧及一切菩萨功德,使自己逐渐具备不被烦恼牵引、真正能够利益众生的能力。

他利行,则以作意与悲心普遍缘一切众生,并以广大精勤和善巧方便流布“大圣法”,论中解释此即大乘法。利他因而不只是偶发的热心:对象不被亲疏好恶封闭,动力来自悲,实施要有精勤,还须有适应对象的方便。

在另一文脉中,“大义”也可特指自利的“自体果”;在发心、发行、得果的次第中,它又是果位之名:发心时“大取”,摄取一切众生;发行时“大忍”,承担利生过程中的大苦;得果时名“大义”,表示广利众生的事业已经成就。可见同一论中,“大义”有时指整个自他利行,有时侧重自身所得的广大成果,有时则指果位上利生事业的成办。必须依上下文判定,不能拿其中一种用法覆盖其他用法。

《大乘庄严经论》又以七种“大”建立大乘,七支各有明确内容,不能只翻成七个漂亮名词:

1. 缘大:以无量修多罗等广大法为所缘。修学对象不是一条让自己舒服的格言,而是广大圣教。 2. 行大:自利行与利他行皆具足。只顾个人清净或只顾外在服务,都不完整。 3. 智大:同时通达人无我与法无我。不仅看破一个固定主宰的“我”,也不把构成经验的诸法执为独立、恒常、自在的实体。 4. 勤大:于三大阿僧祇劫无间修习。重点是菩萨行的极长远性与不间断,不是短期激情。 5. 巧大:不舍生死而又不为生死所染。不是因厌苦而只求退出,也不是以利他为名重新陷入贪著;它体现悲心入世而智慧不住的善巧。 6. 果大:证得如来力、无所畏、不共法等佛果功德。这里不能泛化成世俗意义上的“获得巨大成功”。 7. 事大:数数示现大菩提、大涅槃。它指佛果所显的广大事业,不只是个人证得后的静态状态。

这七项的汉译原文释义可见《大乘庄严经论》卷一相关段落:[《大乘庄严经论·缘起品》](https://www.cyut.edu.tw/~fmlee/To_become_Buddha/T1604/T1604_01.html)。其中“行大”把自利利他置于修行结构之中,“巧大”使菩萨不落沉溺生死与独取寂灭两边,“果大”与“事大”又说明:大乘并不以个人得到某种安宁为终点。

论中还有一个容易误会的特色说法:“大义依大我”。这里的“大我”绝不是重新建立一个宇宙性的真我。论文明说,菩萨了知世间唯是诸行,实无有我,先灭除染污身见所成的自我执取;然后以一切众生为自己,依此作利益众生之事。“大我”是破除狭隘自我中心以后,对众生承担范围的扩大,不是本体论上另造一个永恒自我。

这也标出了“大义”在解脱道上的位置:它不只是入口处的正确解释,而是贯穿闻、思、修、证的尺度。闻法要听见足以离苦的重大义理;思惟要建立不颠倒的见地;修行要使功德和智慧成熟;菩萨道则进一步把离苦的方向扩大到一切众生。智慧使人不被“我”和“法”的实体感捆住,悲愿使这种自由不退缩为私人所有。两者合起来,大义才从“值得理解的道理”成为“能够成就的广大行果”。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这样一个当代场景:你在通勤途中收到工作消息。团队上线的产品采用了容易诱导用户沉迷的机制,数据很好看;与此同时,你答应晚上陪伴孩子,伴侣也已经因你长期加班而疲惫。你心里立刻出现几种声音:“这不是我决定的”“先保住绩效再说”“只要产品成功,别的问题以后处理”。怎样用“大义”走查这件事?

第一步不是寻找一句能替自己背书的佛教格言,而是回到《瑜伽师地论》的尺度:我现在采纳的解释,是否“离诸过、具大义”?

“行业都这样”也许能暂时减轻羞愧,却没有处理用户受损、团队责任和自己的贪惧,不能导向殊胜果效。“一切皆空,所以不必在意”则是用空义取消因果与责任,明显不是善建立佛法。真正具大义的问题是:这里有哪些苦及苦因?我的贪著、恐惧和自我保护怎样参与其中?怎样行动,才能减少伤害,同时训练自己不再被这些烦恼支配?

这一步对应的是圣教大义,而不是“广、略义”。你可以用三分钟提醒自己,也可以事后作一小时分析;详略不是关键,关键是有没有触及烦恼、因果与离苦。

接着依七种大义逐项检查:

缘大:不只盯着本周数据或个人职位,也把戒、悲心、业果、无我、自他关系等广大法义纳入观察。但缘大并不是信息搜集越多越好;收藏许多佛学文章而不用来照见当下,仍只是资料囤积。

行大:同时检查自利与利他。自利不是“保住我自己”,而是增长诚实、定力、智慧和承担能力;利他则包括用户、同事、家人及其他受决策影响的人。最常见的映射错误,是把迎合所有人叫作利他。若你的迎合助长了欺骗或沉迷,它未必真正有利于对方;若你耗竭自己到充满怨恨,也未必能使利他相续。

智大:观察“我不能反对上级”“这个项目就是我的价值”“用户只是转化率”等实体化想法。人无我不是否认这个具体的人,而是看见所谓“我”由身体、感受、记忆、角色、关系和持续变化的条件暂时成立,并没有一个必须不惜代价维护的固定核心;法无我则进一步看见“绩效”“成功”“用户增长”等事物也依众多条件而立,并非自性坚固。这里最容易错成“什么都不存在”。无我是破除独立、恒常、自在的实有执,不是否认缘起中的人、痛苦与责任。

勤大:你不期待一次勇敢发言便完成菩萨道。今天提出风险,明天改一项指标,之后继续培养不以操控注意力换增长的能力;回家后也如约陪伴家人。经典以极长时间说明其无间修习,重点正在于:善行不能只靠情绪高昂时偶尔发生。

巧大:既不因组织复杂而同流,也不以“我很清净”为由立即抽身、把后果全留给别人。你可以先收集证据,提出替代设计,设置使用提醒和退出机制,与愿意改进的同事合作;若确实无法避免严重伤害,再考虑拒绝或离开。这里“不舍生死而不染”不是永远留在有害环境,而是即使进入复杂处境,也不以贪、瞋、名望和自我标榜作为行动主轴。

果大:在这个生活片段里,不能把一次项目改善冒充经典所说的佛果功德。你能做的只是依因地修习,方向指向如来力、无所畏、不共法等广大果德。把升职、影响力或“成为更好的自己”叫作果大,是用世俗成功替换佛果。

事大:同样不能把一场公益活动等同于经典所说数数示现大菩提、大涅槃。日常善行是朝向广大佛事业的训练和因缘,不是佛果事业本身。严格区分因地实践与果地成就,反而能使人既认真又不自我神化。

最后回看“大取—大忍—大义”的次第:你发心时,愿意把受影响的人纳入考虑,是“大取”的微小练习;执行改变时,承受误解、阻力和自身不适,是“大忍”的微小练习;但不能因为事情略有改善,就宣称已经成就果位“大义”。在生活中可以学习其方向,却不能抹平修道位次。

这一遍走查下来,大义没有替你提供一个机械答案。它做的是扩大问题的真实尺度:从“怎样让自己过关”,扩大到“怎样在智慧中完成自他二利”;从一次选择,扩大到长期熏修;从当下的善意,扩大到最终能够成熟众生的能力。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很擅长制造“重要感”。热搜说这件事重要,算法以点击量暗示什么值得注意,组织用指标规定什么算成果,个人则用焦虑不断为任务加粗。大义提供了一把不同的尺:不是看一件事获得多少注意,而是看它是否离过、是否具足真实义理、是否能使烦恼减少并产生自他二利的胜果。

这把尺首先能防止佛法被消费成知识。一个人可以熟记宗派、术语和经论出处,却仍把所学用来压服别人、装饰身份。那可能“广闻”,却不必然具大义。《瑜伽师地论》把大义与说听双方的胜果联系起来,正提醒我们:佛法的深度最终要在见地是否澄清、烦恼是否松动、行为是否转变上接受检验。

其次,它纠正“自我成长”叙事的狭窄。许多当代修习被包装成让自己更平静、更高效、更有竞争力。佛教当然不否定身心调适,但《大乘庄严经论》的“大义”不止于个人状态优化。自利是为了增长真实功德与智慧;利他则把作意与悲心普遍推向众生。若冥想只使人更高效地操控他人,安静只是烦恼得到更精致的工具,那还不是菩萨道意义上的广大自利。

再次,它为“关怀世界”提供智慧边界。只有悲心而缺少无我智慧,利他容易变成控制、救世主情结或自我耗竭;只有空性语言而缺少悲愿,又容易把不介入包装成超脱。“不舍生死而不染”的巧大,正把两方面保持在一起:愿意进入众生的现实困难,又不靠执著、占有和自我证明维持行动。

AI与算法生活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种张力,却只能作为类比。推荐系统常把人的复杂需要压缩成可预测的偏好,大义则要求不断扩大所缘、后果与责任的范围;AI能够整理大量佛学名相,却不能仅凭文本流畅便保证“善建立”,更不能替一个人完成戒、定、慧与悲行。这个对照不表示技术必然有害,也不表示科学已经证明佛法;技术系统的社会后果仍受设计、制度和使用方式影响,意识、伦理动机及主观经验等问题也远未被单一学科穷尽。

大义真正提供的是方向感:知识要回到离苦,个人修养要进入自他二利,自他二利要由无我智慧保护,漫长的因地实践要指向菩提与成熟众生,而不能以短期成效冒充究竟成果。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大义就是一篇文章的“大意”。

不是。“大意”通常指内容摘要;《瑜伽师地论》的“大义”指如来圣教中广大、重要且能产生殊胜果效的义理。它关心的不是把文字缩短,而是把解脱意义建立起来。

误读二:大义就是讲得宏大、抽象、玄妙。

“大”不以声势或术语密度衡量。能准确指出烦恼及其对治、使闻思修产生胜果,才契合这里的方向。玄谈若不触及执著,可能恰好把人带离大义。

误读三:“广显大义”与“广义、略义”是一回事。

不是。“广显”是展开彰明重大义理;“广、略义”是详说与略说两种表达层次。大义可以广说,也可以略说,二者不能因字面相近而混同。

误读四:自利和利他是两个可以任选其一的路线。

《大乘庄严经论》明说“大义谓自他利行”,七种大义中的行大也明确要求二者具足。没有智慧、定力和功德,自称利他容易盲目;只求自己清净而不顾众生,又没有完成菩萨行的广大性。

误读五:利他就是满足别人当下的要求。

经典所说的他利以作意与悲普缘众生,并以精勤方便流布大乘法。它关心真实、长远的利益,不等于讨好、纵容或替别人承担一切。悲心还必须与智慧、因果判断和善巧方便同行。

误读六:“大我”是在无我之外另立一个最高自我。

恰好相反。“大义依大我”的前提是了知唯有诸行、实无有我,灭除染污身见;所谓“大我”,是以一切众生为己而扩大承担,并非承认一个常一主宰的实体。离开这一限定,把“大我”解释成宇宙真我,便改写了论文本义。

误读七:不舍生死,就是菩萨应当永远忍受伤害。

巧大的完整定义是“不舍生死而不染”。它既不以厌离为由放弃众生,也不以慈悲为由让贪著和伤害不断复制。离开有害关系、设立边界、寻求制度保护,有时正是减少自他损害的善巧;关键在于是否由清醒与悲心引导,而非由报复或自我神化推动。

误读八:普通人做了一件好事,就已经成就“大义”。

日常善行可以是自他利行的因地练习,但论中果位意义上的“大义”,是广利众生之业已经成就;七种大义里的果大、事大更有明确的佛果内涵。尊重因果次第,不会贬低小善,反而使小善免于被自我夸大吞没。

归根结底,大义所问的不是“这句话听起来多么伟大”,而是:它是否准确显示了离苦之道?是否使理解变成修行?是否让自利不再封闭于自己,让利他不再缺少智慧?是否从有限善意,逐渐长成能够承担无边众生、又不被我执与法执染污的广大行果?

当这些问题真正进入生活,“大义”便不再是古论中的庄严名词,而成为衡量闻法、思惟、选择与修行方向的一把深刻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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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大义」(mahārtha)为佛学重要术语,于不同经论中所指略有差异:在《瑜伽师地论》中,特指如来圣教中广大而重要的义理,并作为「善建立一切法」的正面条件之一;在《大乘庄严经论》中,则统摄菩萨自利、利他之广大行果,其内涵涵盖无量功德、成熟众生及大乘七种「大」义等。两部论书虽皆以「大义」一词立说,但其侧重点不同:前者着重圣教义理的建立,后者着重菩萨行果的广大。

二、主要阐述

(一)《瑜伽师地论》的论述

1. 广显如来圣教大义:论中以「广显如来圣教大义」说明颂文旨趣。此处「大义」直接隶属于如来圣教,所指不是零散名相,而是圣教中有待广为显发的重要义理;「广显」表明论述方式在于展开、彰明此义。

2. 具大义为善建立之条件:论中以「善建立一切法」说明法的成立,继而解释「善建立」在于「离诸过」与「具大义」。「大义」在此不仅是内容广大,也与教说能否妥善建立一切法相连。论中进一步从说者、听者的劬劳应具殊胜果效申明其意义,若能说、能听而无胜果,便是徒然废弃各自所作之业。

3. 广、略义与大义的区分:论中另列「诸地、相、作意、依处、德、非德、所对治、能治、广、略义应知」。此处使用「广、略义」术语形式,从广说与略说两面标示所应知之义,与「大义」字面不同,不宜混同。

4. 列举中的大义:另有一处在连续列举中直接出现「大义」,前后为「黑异熟等、大义、后难得」,仅将「大义」列作论说项目之一,未提供界说或展开内容。

(二)《大乘庄严经论》的论述

1. 自他二利中的大义:论中以自他二利说明发大志意之所为:弘誓胜愿与历经无量劫之胜行皆甚难起、难成,故须发大志意以成就他利与自利。其中愿行为他利,能成名闻之因;「大义」属自利,是「自体果」。

2. 大义即自他利行:论中直接界定「大义谓自他利行」。自利行是功德增长,其量在思度、数数与时节三方面皆不可限量;他利行则以作意与悲普遍缘一切众生,并以广大精勤方便流布「大圣法」(即大乘法)。

3. 偈颂中的大义:偈颂以「大体及大义,无边及无尽」并举;另以「明净及普摄,大义亦无尽」表明其具有普遍摄持与无尽的特征。

4. 种性与大义:大义是四种成就之一,菩萨种性为大菩提、大智、大定与大义之因;其中「为大义因」的具体解释是「成就无边众生」。

5. 发心、发行、得果次第中的大义:大依是依止大菩提而发心,大行是为自他利益而起行,大果是证得无上菩提;相应又说发心时「大取」,发行时「大忍」,得果时则名「大义」,即广利一切众生之业已得成就。

6. 大义依大我:论中以「大义」直称「利益一切众生」。菩萨了知世间唯是诸行、实无有我,灭除染污身见所成的自我执取;同时以一切众生为自己,称为「大我」,依此而作众生利益事,名为「大义依大我」。

7. 七种大义:论中又用「七种大义」一语:缘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其中行大明说自利利他行皆具足,事大则指数数示现大菩提、大涅槃。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两部论书同属瑜伽部系统,但对「大义」的具体所指存在明显差异:

1. 《瑜伽师地论》(《瑜伽師地論》):以「大义」指如来圣教中广大而重要的义理,并与「善建立」相关,强调义理建立的正面条件。同时另用「广、略义」术语形式,二者并存而不混同。

2. 《大乘庄严经论》(《大乘莊嚴經論》):以「大义」统摄菩萨自他二利的广大行果,兼摄无量功德的自利与普遍济益众生的利他。其用法形式多样:既可单指自利之自体果,也可指自他利行全体;既可作为种性所成就的对象,也可作为得果位之名称;又有「七种大义」的总称形式与「利益一切众生」的直称用法并行。此外,《大乘庄严经论》中另立「大我」与「大义依大我」之特色术语,其义由正文限定为舍自我见而以一切众生为己,并非另立一般性的我义。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大义」与以下概念关系密切:

1. 与「广、略义」的关系:两词皆见于《瑜伽师地论》,但所指不同。「大义」用于圣教根本而重大的义理及「善建立」所具条件;「广、略义」则是论述义理时广略两种表达层次,二者为相关而不同的术语。

2. 与「自利、利他」的关系:《大乘庄严经论》以「大义」直接界定为「自他利行」,可作为自利之自体果,也涵盖利他之成熟众生。

3. 与「大乘七种大」的关系:《大乘庄严经论》以「大义」总称缘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七种「大」,是「七种大义」的总称。

4. 与「大我」的关系:《大乘庄严经论》立「大我」与「大义依大我」,表明大义以大我为所依,即以一切众生为己而作利益事。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 《瑜伽师地论》:「广显如来圣教大义」 - 《瑜伽师地论》:「善建立一切法……离诸过、具大义」 - 《瑜伽师地论》:「诸地、相、作意、依处、德、非德、所对治、能治、广、略义应知」 - 《瑜伽师地论》:「黑异熟等、大义、后难得」 - 《大乘庄严经论》:「大义谓自他利行」 - 《大乘庄严经论》:「大体及大义,无边及无尽」 - 《大乘庄严经论》:「明净及普摄,大义亦无尽」 - 《大乘庄严经论》:「为大义因……成就无边众生」 - 《大乘庄严经论》:发心「大取」,发行「大忍」,得果「大义」 - 《大乘庄严经论》:「大义依大我」 - 《大乘庄严经论》:「七种大义:缘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大義」的首要表述,是以「廣顯如來聖教大義」說明頌文的旨趣。此處「大義」直接隸屬於「如來聖教」,所指不是零散名相,而是聖教中有待廣為顯發的重要義理;「廣顯」則表明論述方式在於展開、彰明此義。原文以「大義」為固定術語,並未另用「大意」、「要義」等名稱代替。

《瑜伽師地論》又以「具大義」說明「善建立」一切法的成立條件。論中先說「善建立一切法」,繼而解釋「善建立」在於「離諸過」與「具大義」;因此,「大義」在此不僅是內容廣大,也與教說能否妥善建立一切法相連。「離諸過」與「具大義」並列,呈現其正面條件:所建立之法既須免離過失,也須具有重大的義理內涵。

同一段進一步從說法與聽法的成果申明其意義:為說者與聽者所付出的劬勞,應當具有殊勝果效;若非如此,能說與能聽便只是徒然廢棄各自所作之業,虛設功勞而終無所得。依此文脈,「具大義」亦表現在聖教並非空設言說,而能使說、聽雙方的努力獲得勝果。原文著重的是義理、建立與果效之間的聯繫,未另行列舉「大義」的具體內容。

此外,論中另列「諸地、相、作意、依處、德、非德、所對治、能治、廣、略義應知」。這段使用的是「廣、略義」的術語形式,即從廣說與略說兩面標示所應知之義;它與原文明言的「大義」字面不同,不宜逕自混同。由此可見,《瑜伽師地論》在用語上同時保留「大義」與「廣、略義」:前者用於聖教根本而重大的義理及「善建立」所具條件,後者則是論述義理時廣略兩種表達層次。

另一處在連續列舉中直接出現「大義」,其前後為「黑異熟等、大義、後難得」。此處僅將「大義」列作論說項目之一,未在該原文塊內提供界說或展開內容;因此可確定的是,《瑜伽師地論》確實沿用「大義」這一術語,但不能僅據此排列而推定它與相鄰諸項的具體關係。

總括而言,《瑜伽師地論》以「大義」稱如來聖教中廣大而重要的義理,並以「廣顯」說其彰明方式,以「具大義」說善建立一切法所不可少的正面條件,又藉說者、聽者劬勞而有勝果,顯示此義並非徒設。其可記錄的特定用詞正是「大義」;至於「廣、略義」,則應作相關而不同的術語分別保存。

大乘莊嚴經論T1604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以「大義」統攝菩薩自利、利他之廣大行果,並從發願修行、種性、成果、眾生觀及大乘名義等側面反覆申明。其核心不是抽象名理,而是以無邊功德成就自身、以廣大事業成熟眾生。

一、論中先以自他二利說明發大志意之所為:弘誓勝願與歷經無量劫之勝行皆甚難起、難成,故須發大志意以成就他利與自利。其中願行為他利,能成名聞之因;「大義」屬自利,是「自體果」。此處明確以「大義」標示菩薩自身所得之廣大成果。

二、論中又直接界定「大義謂自他利行」。自利行是功德增長,其量在思度、數數與時節三方面皆不可限量:不可思度、不可數知,又畢竟恆行而無時間分際。他利行則以作意與悲普遍緣一切眾生,並以廣大精勤方便流布「大聖法」;論中隨即解釋「大聖法者,大乘法故」。因此,「大義」兼攝無量功德的自利與普遍濟益眾生的利他。

三、偈頌以「大體及大義,無邊及無盡」並舉,將大義置於善法、世間與出世間、成熟及神通等廣大成就的脈絡中;另以「明淨及普攝,大義亦無盡」表明其具有普遍攝持與無盡的特徵。這些是本論描述大義時所用的固定語彙。

四、從菩薩種性說,大義是四種成就之一。妙寶性依真、色、形、量四種成就,菩薩種性亦相應成為大菩提、大智、大定與大義之因;其中「為大義因」的具體解釋是「成就無邊眾生」。故此處的大義突出種性所支持的廣大成熟眾生能力。

五、從發心、發行、得果的次第說,大依是依止大菩提而發心,大行是為自他利益而起行,大果是證得無上菩提;相應又說發心時「大取」,攝一切眾生,發行時「大忍」,忍一切大苦,得果時則名「大義」,即廣利一切眾生之業已得成就。此處特別把大義安置於果位及利生事業的完成。

六、論中亦以「大義」直稱「利益一切眾生」。菩薩了知世間唯是諸行、實無有我,滅除染污身見所成的自我執取;同時以一切眾生為自己,稱為「大我」,依此而作眾生利益事,名為「大義依大我」。本論在此所用的特色術語是「大我」與「大義依大我」,其義由正文限定為捨自我見而以一切眾生為己,並非另立一般性的我義。

七、在解釋大乘時,論中又用「七種大義」一語:緣大、行大、智大、勤大、巧大、果大、事大。其中行大明說自利利他行皆具足,事大則指數數示現大菩提、大涅槃。此處「大義」是七種「大」的總稱,與前述單稱利益眾生或自他利行的用法並存,正是本論術語形式上應予區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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