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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學法

aśaikṣa-dharma

阿罗汉所成就、不待续学的法。机器生成

类型 果位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无学法”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恰恰是“无学”两个字。

它不是“不再学习”,更不是“阿罗汉从此什么都不用做”。这里的“学”有严格的圣道含义:为了断尽烦恼与诸漏、证得尚未证得的圣果,而修习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预流、一来、不还以及阿罗汉向仍有未尽的烦恼、未圆满的果,所以称“有学”;阿罗汉已经诸漏永尽,没有更高的声闻果需要借修学来取得,故称“无学”。

因此,无学不是修行的取消,而是修行任务的完成。就像“毕业”不是否定多年学习,而是表示那一阶段应完成的课程已经完成。不过这个比喻仍不够严密:世间毕业以后,知识和能力可能退失;无学解脱则不是一张可能失效的证书。《瑜伽师地论》以“暂时失念亦不能动”说明其心解脱、慧解脱的坚固——偶有一般意义上的失念,也不会因此重新被根本烦恼系缚。

两部论所界定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

《阿毘达磨俱舍论》的定义极为严格:

“无学法云何?谓无学者无漏有为法。”

也就是:无学者相续中属于无漏而又有为的法。所谓“有为”,是因缘和合、生起作用的法;所谓“无漏”,是它不再与招致生死流转的烦恼相应,不成为继续流转的条件。论中又说:“诸无学法纯善纯白一向无罪。”这里的“纯白”不是颜色,而是纯净无染之义。[《阿毘达磨俱舍论》相关定义及道果说明](https://www.chibs.edu.tw/ch_html/projects/Leezhifu/html/book/b009.htm)

《瑜伽师地论》的分类范围稍宽:阿罗汉诸漏已尽,其所有“出世有为法及世间善法”都可名为无学法。也就是说,它不仅说明阿罗汉的无漏圣道功德,也把其相续中相应的世间善法纳入这一分类。

这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两套论典使用同一个术语时,判摄目的不同:

- 《俱舍论》着重法本身是否无漏,只收“无漏有为法”。 - 《瑜伽师地论》着重这些法属于哪一种补特伽罗的相续,因此明列阿罗汉的出世有为法与世间善法。

若不说明这一差别,直接说“无学法就是阿罗汉的一切善法”,对《俱舍论》而言就太宽;若只说“无漏有为法”,又没有完整呈现《瑜伽师地论》的分类。

五无学蕴:圆满的修行不是一项能力

《瑜伽师地论》以“五无学蕴”统摄无学位的功德。这里的“蕴”是聚集、类别,不是通常所说色、受、想、行、识五蕴。五无学蕴分别是:

1. 戒蕴:已经圆满的清净戒行。它不只是“没有犯法”,也不只是外表守规矩,而是身、语及谋生方式不再由贪、瞋、痴推动,不以伤害、欺骗和掠夺维持自身利益。

2. 定蕴:已经圆满的心一境性与安住能力。它不是压住情绪,也不只是注意力特别强;如果专注仍服务于贪欲、敌意或自我膨胀,那只是专注能力,不是无学定蕴。

3. 慧蕴:如实通达苦、苦的生起、苦的止息及通向止息之道的圣慧。它不是信息丰富、推理敏捷,也不是熟记佛学名相,而是对诸法的无常、苦、无我以及解脱之道不再发生根本颠倒。

4. 解脱蕴:贪、瞋、痴及其系缚已经断除的解脱。它不是暂时心情轻松,不是离职、旅行或结束一段关系后产生的释放感;外部压力解除而烦恼根仍在,只是环境改变,不是无学解脱。

5. 解脱知见蕴:对解脱已经成就的如实知见。它不是“我感觉自己开悟了”,更不是一种自我认证;而是以无漏智如实了知烦恼已断、应修之道已完成,不再把暂时宁静误认作究竟解脱。

这五项有清楚的次第意味:戒使行为不继续为烦恼添柴;定使心有能力如实观察;慧斩断颠倒;解脱是系缚解除;解脱知见则如实知道解脱已经完成。它们不能被压缩成一句“阿罗汉很有智慧”,因为智慧若没有落实为戒的清净、定的稳固和烦恼的实际止息,仍不是论中所说的无学圆满。

十无学支:八正道完成后的果位形态

五无学蕴又由十无学支展开。前八支是八正道在无学位的究竟清净,后加无学正解脱、无学正智:

- 无学正见:对四圣谛及诸法实相的见解已经圆满,不再落入根本颠倒。 - 无学正思惟:离欲、无瞋、无害的意向已经清净;不是积极思考,也不是让头脑永远没有念头。 - 无学正语:远离虚妄、离间、粗恶和无义之语,言说不再成为烦恼的工具。 - 无学正业:身行清净,不以杀害、侵夺、邪行等伤害自己与他人。这里的“业”不是职业,而是身体造作。 - 无学正命:不以欺骗、伤害和邪曲方式取得生活所需。它关心的是如何维持生命,不等同于“找到喜欢的工作”。 - 无学正精进:对于断除不善、增长善法的努力已经圆满;不是紧绷、好胜或工作过量。 - 无学正念:对身、受、心、法如实明记、不忘失,不随境界颠倒而转;不是泛指“活在当下”。 - 无学正定:与正见等道支相应的清净等持,不是任何形式的高度沉浸。 - 无学正解脱:心已从烦恼及诸漏的系缚中解脱。这是实际脱缚,不只是理解“应该放下”。 - 无学正智:如实了知解脱已经完成的无漏智,与解脱知见相应;不是一般聪明,也不是事后替自己的境界作解释。

最后两支尤其不能混在一起:“正解脱”是锁已经打开;“正智”是如实知道锁已打开,并且没有把一时松动误当成永久开启。

它在解脱道上的位置

无学法不是修行入口,也不是一套供初学者直接模仿的性格标准,而是声闻解脱道的完成形态:

凡夫位尚未现证圣道,相关诸法在《瑜伽师地论》的这套三分法中属于“非学非无学”;预流、一来、不还乃至阿罗汉向,已经进入圣道却尚未究竟,所有相关功德称“学法”;阿罗汉诸漏已尽,其圆满功德才称“无学法”。

所以,凡夫偶尔很平静,不因此具有无学定;一个人看破某件事,不因此具有无学慧;能够原谅一次伤害,也不等于瞋的根已经永断。无学法是以“诸漏已尽”为背景建立的果位术语,不能从某个孤立的良好状态倒推出圣果。

无学法与阿罗汉也不是同一个概念:阿罗汉是成就这些法的补特伽罗,无学法是其所成就的功德法。正如“医师”是人,“医术与相应能力”是其所具之法,二者关系密切,却不能互换。

它与涅槃也不能简单画等号。《俱舍论》特意把无为涅槃排除在“无学法”的严格定义之外:无学法是无学者的无漏有为法;涅槃则是无为。阿罗汉由无学道断尽诸漏、现证涅槃,但“通向并证知涅槃的无漏功德”不等于“无为涅槃本身”。一个是完成解脱的清净道果功能,一个是烦恼止息的无为境界。

生活里的走查

先说明边界:下面用生活场景走查,是为了让我们看见十支与五蕴所指的方向,并不是说普通人在一次情绪处理中就成就了“无学法”。凡夫可以修习相似的善法,有学圣者可以具有尚待圆满的道支;只有诸漏已尽时,才严格称为无学法。

设想一个当代场景:晚上加班后,你在通勤路上看到主管发来一句:“明天单独谈谈你这个项目。”你立刻心跳加快,脑中浮现被否定、降职甚至失业的画面,随后想在工作群里讥讽同事,或者把责任推给别人。

可以依十支逐步走查:

1. 正见的方向:先看清眼前真正发生的事。事实只是收到一条信息;“我一定会失业”“这证明我毫无价值”是心添加的判断。更深一层,还要看见苦不只来自一句话,也来自对地位、评价和自我形象的抓取。这里不是用“都是假的”否认现实风险,而是分辨事实、感受、推测与执取。

2. 正思惟的方向:观察自己正准备以什么意向回应。是想报复主管、伤害同事、保住面子,还是愿意不以瞋恨和伤害解决问题?正思惟不是强迫自己“保持正能量”,而是让离贪、无瞋、无害成为行动的方向。

3. 正语的方向:不在群里散布未经证实的消息,不用刻薄语言羞辱别人,也不编造材料推卸责任。可以如实说:“我看到消息后有些担心,明天我会带上项目资料,我们具体谈。”温和不等于讨好,如实也不等于把愤怒原样倾倒给别人。

4. 正业的方向:不删改记录,不破坏同事工作,不用身体上的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自保。大众常把正业误解成“选择正确职业”;其实这一支主要说身体行为,职业生计另属正命。

5. 正命的方向:进一步检查,自己是否长期靠欺骗客户、损害他人或不正当操控维持收入。一次谈话如何应对属于正语、正业;整个谋生方式是否邪曲,才是正命的重点。

6. 正精进的方向:已经生起的恶意,不继续喂养;尚未生起的报复行为,避免让它成形;已经生起的诚实、克制和善意,加以维持;尚未成熟的清明,设法培养。正精进不是凌晨继续加班来证明自己,也不是用意志把焦虑压进身体。

7. 正念的方向:清楚知道身体正在紧绷,感受是苦受,心中有恐惧和瞋意,脑内出现灾难化故事。正念不是只盯着呼吸求平静,更不是沉浸在当下刺激里;它要对身、受、心、法保持不忘失的如实观察。

8. 正定的方向:心不被通知、想象和怒气不断拖走,能够稳定地审视资料与自身反应。若只是高度专注地编造推责方案,那虽有集中力,却不是正定,因为它没有与正见、正思惟和其他正道支相应。

到这里,普通修行者仍只是在练习道的方向。无学位还多出两项决定性的完成:

9. 正解脱不是“这次忍住没骂人”,而是引发系缚的贪、瞋、痴根本断除。环境仍可能出现批评,身体也可能有疲惫或疼痛,但心不再被“我必须靠评价成立”“别人伤我,我就必须反击”这一类烦恼结构捆住。

10. 正智不是事后告诉自己“我已经放下了”,而是无颠倒地知道烦恼确已断除。凡夫最容易在这里映射错误:一次没有生气,可能因为压抑、麻木、疲惫、讨好或暂时转移注意;这些都不能证明瞋恚已经永尽。

同一场景也可依五无学蕴回看:

- 没有说谎、伤害或以邪曲方式自保,对应戒的方向。 - 心能安住而不被恐慌卷走,对应定的方向。 - 看清苦、执取及反应链条,对应慧的方向。 - 贪瞋痴的系缚真正止息,才是解脱蕴;普通人的一次松开,只能说是与解脱方向相似的经验。 - 对系缚是否已经究竟止息如实了知,才是解脱知见蕴;不能凭强烈体验自行认证。

这个走查最重要的不是把自己包装成圣者,而是发现:佛法所说的圆满,不只是“感觉好一点”。它同时检验认识是否如实、动机是否无害、言行是否清净、谋生是否正当、心是否稳定、烦恼是否真断,以及对解脱的判断是否可靠。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第一,它纠正了当代人对“成长”的单一想象。

算法生活容易把成长变成不断增加:更多知识、更多技能、更多关注、更多效率;无学法却让人看到,解脱道的完成主要表现为某些东西终于不再发生——不再由贪瞋痴取得方向,不再因境界而颠倒,不再制造导致流转的系缚。它不是人格升级到无限强大,而是苦的发动机制已经止息。

第二,它区分了“状态改善”与“结构解脱”。

冥想、运动、休假、药物治疗或良好关系,都可能帮助人稳定情绪,其中一些对现实生活非常重要;但佛教所说无学解脱,判断标准不是主观舒适度,而是诸漏是否永尽。心理健康治疗有其临床目标,佛教解脱有其宗教与修道语境,二者可以对话,却不能互相取代。

脑科学可以研究注意、情绪调节及长期训练与身心状态的相关变化,AI也可以模拟冷静、慈悲或富有洞察力的语言;但行为表现与语言输出本身,不能证明贪瞋痴已经断尽。科学目前如何界定主观意识、第一人称体验及宗教意义上的解脱,仍有方法和哲学上的限制。因此,这些材料最多帮助我们理解某些训练现象,不能被说成“科学证明了无学果”,更不能由一个脑部指标或一段漂亮回答认证圣果。

第三,它给“终点”一个不以自我膨胀为核心的定义。

世间成就常让“我”拥有更多身份:我是专家、领导者、成功者、疗愈者。无学法所标记的完成,却不是建立一个最完美的自我品牌,而是我执和烦恼的系缚失去根基。真正的圆满不需要时时展示“我已经圆满”。

第四,它使戒、定、慧不再彼此割裂。

只讲戒,可能变成道德控制;只讲定,可能把宁静当解脱;只讲慧,可能停在概念聪明。五无学蕴显示,真正的完成必须落实为清净行为、稳定心力、如实智慧、实际解脱以及对解脱的无倒知见。任何一项被抽掉,都会留下可被误认的空缺。

第五,它帮助我们理解修行为什么既需要努力,又不能永远停在用力。

有学位需要精进,因为烦恼尚未断尽;无学位之所以“无复所学”,不是懈怠,而是应办之事已办。修行的终点不是永远紧张地管理自己,而是造成系缚的根已经拔除。此前的戒定慧像渡河时真实需要的舟楫;到达彼岸不是憎恨舟楫,而是它的任务已经完成。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无学”就是不用学习、不必持戒修定

恰好相反。它之所以叫无学,是因为戒、定、慧已经修至究竟,而不是从未修学。把无学理解成“不守规则也可以”,等于把毕业理解成“从来没有上过课”。

误读二:无学法就是阿罗汉这个人

阿罗汉是成就者,无学法是其所成就的法。人、法不能混为一谈。在三宝的论述中,《俱舍论》会以“学无学法”说明能成立圣僧的功德基础,也会以“尽智等及彼随行”说明“佛无学法”;但论中特别辨明,这不是说无学法就是佛的全部体性。

误读三:无学法就是涅槃

《俱舍论》的严格定义明确说它是“无漏有为法”,而涅槃是无为法。无学道与无学智使阿罗汉证得、安住于解脱,却不能因此把能证之法与所证的无为涅槃混成一个概念。

误读四:“世间善法”都自动属于无学法

按《瑜伽师地论》的分类,是阿罗汉相续中所有的出世有为法及世间善法名为无学法;这不表示凡夫做一件善事,那件善事也成了无学法。分类不仅看行为表面,还看它属于何种补特伽罗、处于何种道果阶段。

按《俱舍论》更须收窄:只有无学者的无漏有为法才在其严格定义内,不能把一切世间善法都装进去。

误读五:情绪不明显,就是“无喜无忧、安住上舍”

《瑜伽师地论》所说六恒住,是阿罗汉面对色、声、香、味、触、法时,不再由贪瞋痴生起染著性的喜忧,安住于上舍。它不是情感迟钝、解离、压抑,也不是对他人痛苦漠不关心。论中同时说阿罗汉能安住慈、悲、喜、舍等梵住;可见舍与慈悲并不冲突。舍是心不被染著摇动,不是心被冻住。

误读六:无学者成了没有任何身心活动的人

无学法仍称“有为法”,正说明阿罗汉在有余依涅槃期间仍有因缘所生的身心活动,可以说话、行走、教导、入定,也会领受由身体条件产生的感受。已经止息的是烦恼系缚和继续流转的动力,不是把活人变成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

误读七:一次高峰体验可以证明自己已得无学

强烈宁静、无我感、光明感或时间感消失,都可能是重要经验,但经验强烈不等于烦恼永断。无学法的判准是三学究竟、诸漏已尽,且有无颠倒的解脱知见。越是急于借一次体验建立“我是证悟者”的身份,越值得检查其中是否仍有取著。

误读八:既然阿罗汉“无别果可求”,便不会再行善或利益他人

“无别果可求”只表示没有为了断漏、取得更高声闻果而必须完成的修学,不表示善法消失。《瑜伽师地论》所列圣住、天住、梵住以及慈悲喜舍,正显示无学位不是一片消极空白;《俱舍论》所谓“纯善纯白一向无罪”,也在强调其功德性质。

归根到底,无学法要表达的不是“这个人终于什么都不必管了”,而是:戒已经不再勉强,定已经不再脆弱,慧已经不再颠倒,解脱已经不再退回系缚,对解脱的知见也不再误认。它位于解脱道的终点,却把修行一路以来真正要完成的事照得最清楚——不是增加一个神圣身份,而是让制造苦与流转的根本条件彻底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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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与核心要义

「無學法」(aśaikṣadharma)是就圣道修学已经究竟的阿罗汉所成就之法而立名。「無學」并非没有戒、定、慧等功德,也不是否定修行,而是说已无为断尽诸漏、证得更高圣果而应继续修学之事。《阿毘達磨俱舍論》将其严格界定为无学者相续中的「無漏有為法」;《瑜伽師地論》则说是阿罗汉诸漏已尽所有的「出世有為法及世間善法」。两论都以三学圆满、诸漏永尽为核心,但所列法的范围与组织方式有所不同。

2. 主要阐述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说明「學」的内容,其自体即戒、定、慧。有学圣者为求漏尽,学意未满,仍常乐修学;无学者已证究竟果,无别果可求,也无为得别果而应修之学,故称「無學」或「阿羅漢」。因此,无学法所表示的是圣道修学在果位上的完成。

该论又从法性说明无学法「純善純白一向無罪」。无学法属于无漏法,不染污,也不招感白异熟,与流转法性相违;这突出其无漏、纯善而无罪的功德性质。

在三宝论述中,《俱舍论》以「佛無學法」指「盡智等及彼隨行」。归依佛,可解释为归依能成就佛的无学法:由于这些法殊胜,其所依身得名为佛,或由得此法而能觉知一切。但论中特别辨明,原论所说只是无学法「能成於佛」,并非主张无学法就是佛的全部体性,也不排除佛的所依身;另有余师则以如来十八不共法总释所归依的佛。

论僧宝时,《俱舍论》称能成僧者为「學無學法」。由成就这些法,僧被安立为四向、四果八种补特伽罗。若依所证事相分别,实事唯五,因为后三果向通常不离此前已得之果;但倍离欲、全离欲者住见道时,另有不摄于前果的情形。无学法由此被置于八圣补特伽罗及向果次第之中说明。

《瑜伽師地論》以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三科判摄诸法:预流、一来、不还等有学补特伽罗所有的出世有为法及世间善法名学法;阿罗汉诸漏已尽,所有出世有为法及世间善法名无学法;其余堕于异生相续之法,名非学非无学法。

该论又以「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统摄无学功德。五蕴为戒蕴、定蕴、慧蕴、解脱蕴、解脱知见蕴;十支则从无学正见、无学正思惟等展开,直至无学正解脱、无学正智,表示圣道诸支在修学圆满后的究竟清净。

在果位的具体描述上,《瑜伽师地论》说,金刚喻三摩地之后,一切烦恼品粗重种子永害,行者得究竟解脱,成阿罗汉,「已具成就十無學法」。其于空、无愿、无相及灭尽定等圣住,诸静虑、诸无色住等天住,以及慈、悲、喜、舍等梵住,皆能随乐安住;又成就六恒住法,于色、声、香、味、触、法无喜无忧,安住上舍。贪、瞋、痴无余永尽,先住有余依般涅槃界,乃至于无余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

该论还以五相显示有学与无学的差别:无学智名「無上」,有学智名「有上」;无学能以善清净圣慧眼观佛法身,并以善圆满、无颠倒行奉事如来,有学尚未达到这一圆满程度。无学由证极清净道,能离依外欲所生愁叹苦恼、内不护根、爱味乐住、放逸、外道邪见以及取、行杂染品等过失,究竟安住最寂静涅槃界,名「住聖所住」,于一切有情中为最胜。在谛、舍、善修道、寂四依处上,无学皆成就第一;其心解脱、慧解脱不为忘念陵杂,乃至「暫時失念亦不能動」。

3.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毘昙部《阿毘達磨俱舍論》的定义用语是「無學者無漏有為法」,着重「无漏」与「有为」,并明确不把无为涅槃列入无学法;其相关表述包括「佛無學法」「盡智等及彼隨行」及「學無學法」。

瑜伽部《瑜伽師地論》则说阿罗汉所有「出世有為法及世間善法」为无学法,范围表述中明列世间善法;又以「十無學支」「五無學蘊」「聖住」「天住」「梵住」及「六恒住法」系统组织无学位功德。

现有材料仅涉及上述两部论,未提供同经异译本,因而不能据此列举「五陰/五蘊」等异译分歧;在所据《瑜伽师地论》文本中,用语为「五無學蘊」。

4.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无学法与「學法」相对:有学仍以增上戒、心、慧求证漏尽,无学则三学究竟、无复所学。它又与「非學非無學法」相区别;《瑜伽师地论》以异生相续中的其余诸法归入后一类。

无学法与阿罗汉关系密切:阿罗汉是诸漏已尽、修学究竟的补特伽罗,无学法则是其所成就之法。与涅槃的关系上,《俱舍论》严格辨名:涅槃不名学,因为无学与异生也可成就;亦不名无学,因为有学与异生也可成就,故无为涅槃不摄入其所定义的无学法。《瑜伽师地论》则从果相说明无学由一切漏永尽而得究竟解脱,此解脱于一切乐中最为第一且具无罪性;其善解脱心、诸法及所依身,最终于无余依般涅槃界任运自然究竟寂灭。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阿毘達磨俱舍論》:「無學法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為法。」

《阿毘達磨俱舍論》:「諸無學法純善純白一向無罪。」

《阿毘達磨俱舍論》释佛无学法为:「盡智等及彼隨行。」

《瑜伽師地論》以「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总标无学功德,并说阿罗汉「已具成就十無學法」。

《瑜伽師地論》说明无学解脱的坚固性:「暫時失念亦不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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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對「無學法」的論述散見歸依、業果、修道諸品,核心定義明確而層次分明。

一、定義與體性。論中直接設問「無學法云何?」,答曰「謂無學者無漏有為法」,與「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漏有為法」對舉而立。據此,無學法之體性有二限定:一是「無漏」,簡別有漏法;二是「有為」,簡別涅槃。論中特設難問:「云何涅槃不名為學?」答以「無學異生亦成就故」;又問「此復何緣不名無學?」答以「有學異生亦成就故」。涅槃為學、無學及異生所共,非有為無漏,故不攝入学法或無學法任何一邊。此處術語形式值得注意:論以「無學者無漏有為法」九字為無學法之完整界定,非泛稱一切聖者所證,亦非以涅槃當之。

二、得名之由。論云「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意謂已無另一果位尚須修學方得,故稱無學。相對而言,前七聖者(四向三果)「為得漏盡,常樂學故」得有學名,學之內容即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學,以戒定慧為自體。無學與有學之判,不在所證真如有異,而在學事已竟與未竟。

三、佛無學法之內容。論於歸依佛處明言:「何等名為佛無學法?謂盡智等及彼隨行」。盡智為斷惑最後解脫道所生,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等」字兼攝無生智等其餘無學功德,「彼隨行」則指與此諸智相應俱起之心所法。論又簡別:「非色等身,前後等故」,謂佛之無學法不攝色身,以色身於佛佛前後無差別,不足以標佛之所以為佛。

四、無學法與佛身之關係。論中設難:「若唯無學法即是佛者,如何於佛所惡心出血,但損生身成無間罪?」毘婆沙師釋為「壞彼所依,彼隨壞故」。然論主尋本論,謂「不見有言唯無學法即名為佛,但言無學法能成於佛」。是故本論立場:無學法為成佛之因、成僧之因,而非逕等同於佛體或僧體。歸依佛者,「謂但歸依能成佛無學法」;歸依僧者,「謂通歸依諸能成僧學無學法」。此處「能成」二字是本論用語之關鍵,表示無學法於佛、僧為能立之因,非即體之稱。

五、無學法之業果屬性。論於四業分別中引《大空經》佛告阿難陀語:「諸無學法純善純白一向無罪」。此語用以釋「非白」之密意:無漏業不招白異熟,故說非白;然就無學法自身而言,其性純善純白,非謂有過失。本論復引「本論亦言:云何白法?謂諸善法無覆無記無異熟者,不墮界故、與流轉法性相違故」,以無異熟、不墮界、與流轉相違三義顯無學法雖屬有為而不落三界流轉。

六、證得無學法之次第。論述阿羅漢向之極位為金剛喻定,即斷有頂第九品惑之無間道;此定「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盡智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由金剛喻定(最後無間道)至盡智(最後解脫道),即是由有學入無學之轉捩。論又依阿羅漢名之建立,謂「即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以所作已辦、堪受供養二義攝無學果位之功用。

綜上,本論以「無學者無漏有為法」為無學法之嚴格定義,以盡智及其隨行為佛無學法之實內容,以「能成」而非「即是」定無學法與佛、僧之關係,以純善純白一向無罪、不墮界、與流轉相違顯其業果屬性,以金剛喻定後盡智生為證入無學之時刻。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無學法」之論述,散見於聲聞地、攝異門分及攝決擇分諸處,層次分明。

一、總相定義。論中明言:「云何無學法?謂阿羅漢諸漏已盡,若出世有為法,若世間善法,是名無學法。」 此定義將無學法攝為二類——出世有為法與世間善法,並以「諸漏已盡」為判定標準。與之對舉者,學法謂預流、一來、不還有學補特伽羅之出世有為法及世間善法,因其仍須「精進修學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非學非無學法則攝一切異生相續中法。三者並列,界限分明。

二、具體內容為「十無學法」。論述阿羅漢證果時云:「已具成就十無學法,謂無學正見、正思惟,乃至無學正解脫、正智。」 又於生圓滿處簡別云:「聖法略有二種:一、有學法,二、無學法。今此義中,意取無學所有聖法,謂無學正見,廣說乃至無學正智。」 可見本論以八正道加正解脫、正智合為十支,冠以「無學」之目,為無學法之核心術語形式。

三、取無學法之理據。論中解釋何以生圓滿獨取無學法:「由諸有學雖有聖法,而相續中非聖煩惱之所隨逐現可得故。」 有學聖者相續中猶有非聖煩惱隨逐,故不取;無學則煩惱究竟盡,方為圓滿所依。

四、證得無學法之過程。論述阿羅漢由「金剛喻三摩地」無間永害一切煩惱品麁重種子,心於彼究竟解脫,證得畢竟種姓清淨;於諸煩惱究竟盡中發起盡智,由因盡故當來苦果畢竟不生,即起無生智;爾時成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辦,無復所作,證得自義,盡諸有結。

五、無學法成就者之功德相。論中廣說阿羅漢成就十無學法後,於諸住及作意中能隨己心自在而轉,隨樂安住聖住(空住、無願住、無相住、滅盡定住)、天住(諸靜慮、諸無色住)、梵住(慈悲喜捨住);又具足六恒住法,眼見色乃至意了法,無喜無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領受貪瞋癡無餘永盡,不造諸惡,習近諸善,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度生死海已到彼岸。 又說阿羅漢「恒住無雜染住」,乃至失念亦不堪生諸煩惱,無喜無憂無欣無慼,名為最勝,說名第一真實福田。

六、無學法與佛不共法之簡別。論中列舉阿羅漢雖證無學,猶有誤失、暴音、忘念、於有依涅槃起差別想、出定則不名定、七種退失等過,如來於此一切永無;如來三業智前行、智隨轉,無無記業。 此處顯示本論以無學法為聲聞極果,而與如來十八不共佛法有別。

七、破似正法見。論中破斥謂阿羅漢於現法中於食、物務、蘊、界、處等不如實知之邪執,明言「不順是不如理虛妄分別,非阿羅漢現法不順」,世尊說阿羅漢是不順者「定是密語」,指其於滅後不順諸行、不了執著而言。 此段護持無學聖者現量智之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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