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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

abhisaṃskāra

功用,指有所施力而发起行业或勤求修习的造作性力量。机器生成

类型 心所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 ⇢ 二 · 缘生→性空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造作功用属行蕴,第一重完整安立;大乘遮其自性至第二重(对照八地无功用道)。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功用”不是现代汉语所谓“功能”,也不只是“有没有效果”。在这里,它首先指一种造作性的施力:心有所趋向,因而发起行为、维持修习、成办某事。简单说,就是事情还不能自然成就,所以必须有意识地提起力量去做。

比如,一个人听见批评,习惯性地立刻反击;另一个人虽已生气,却努力停一下,观察感受,不让恶语出口。两者都有造作力量:前者的功用推动旧习,后者的功用则用来修治旧习。功用本身不天然等于善,也不等于精进;它是一种能够发起、形成行与业的施为之力。其方向、所缘和结果,才决定它在解脱道上是助力还是系缚。

《摄大乘论释(无性释)》用一句极简洁的话界说:“行谓功用。”又说:“小功用能起小业,大功用能起大业。”这里至少要把握三层意思。

第一,功用不是静态的能力,而是能力已经进入施作:有所发动,才形成行、形成业。一个人“有能力忍住”与他在嗔心现前时真正摄持身口,是两回事;后者才显出具体的修治功用。

第二,功用有大小之别,所发起的业也随之不同。这不只是说“越努力,成果越大”,更不是世俗成功学。若方向错误,强大的功用也可能积成强大的染污业;若方向如理,持续、专注的功用才能逐步资益善法。功用说明的是造作力量的差别,不自动保证结果正确。

第三,功用并非一个藏在身心背后、永恒发号施令的“我”。它会因条件而生起,也会因条件改变:有时强,有时弱;先前没有,后来出现;所缘改变,作用也随之改变。《大乘庄严经论》正借功用“先无后有”的事实破斥常住实人:若有一个恒常不变的主宰者支配眼等作用,便难以解释作用为何时起时不起。论意不是否认经验中有作用,而是否认必须另立一个常住实体,才能解释作用。

因此,功用要在两个层次上理解:世俗修行中,它确实能够发动和维持善行;究竟观察中,它又只是依因待缘而起,不能被实体化为一个独立、自存的能力或主宰。

这也有助于理解《显扬圣教论》的破析。该论兼用“功能”与“功用”二词,并以“摄不摄相违”“有用及无用”“为因成过失”等方式检验有关主张。这里的重点不是把日常意义上的一切作用全部取消,而是追问:如果把“功用”安立成一种独立、实有、能够自行充当根本原因的东西,它究竟包含什么、不包含什么?它若已有结果,还需不需要作用?若尚无作用,又如何成为因?一旦把关系性的作用凝固成实体,便会发生含摄、效用和因果上的矛盾。论典所破的是不能自洽的实有化,不是缘起层面上可观察的施作与结果。

功用与几个相近概念也不能混成一团:

- “欲”是对修习有所希求,是发动的所依之一;有欲未必已经实际用力。

- “勤”与“精进”是向善法发起、持续不退的力量,比“功用”更带有修道上的方向性。

- “摄心”是把散乱的心收回来;“正持”是如理地任持所修,不让方向走偏。

- “修习”则包括反复熏修、使善法增长的整个过程,不只等于某一次用力。

《大乘庄严经论》因此分别说“依止于欲”,继而“起勤”“起精进”,还要“摄心”与“正持”。这些环节各有作用,不能用一句“努力修行”全部抹平。真正的修习不是蛮力:愿意修是起点,实际发动是下一步,持续不退是一层,收摄散心是一层,正确任持又是一层。

功用在解脱道中的位置,可以概括为:先须发起,久而纯熟,最后超越造作。

凡夫的身心深受习气推动。若不另起如理的力量,旧有贪、嗔、痴并不会因我们听懂几个道理便自行停止。因此,菩萨求佛果不能以“诸佛本来已经成就”“法身本无差别”为理由放弃正勤。《摄大乘论释》指出,若不需要正勤便能证得,那么一切有情早就应当成就。正因尚未证得,正勤之因便不可舍;菩萨又由悲愿推动,为成办有情利乐而“发勤功用”。

但修道也不是把“用力”无限放大,直至永远绷紧。随着观行成熟,原先必须刻意维持的善法逐渐纯熟,能作而没有沉重的“我正在作”。《大乘庄严经论》以菩萨八地得无生而说“断功用”,把它标为修道上的重要转折;《摄大乘论释》又说诸佛“一切所作皆无功用”。

这里的“无功用”不是瘫软、放任或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再依赖分别计度和刻意施力,利生事业却能相续成办。论典甚至同时强调:利益之业虽不待功用,内在的信、欲、意乐之修仍相续不断,“常修无懈废”。因此,它不是从努力退回懒散,而是从笨重的刻意造作,转成无碍、纯熟、不待勉强的作用。

可以借学习语言作一个有限的类比。初学时,每句话都要查词、想语法、纠正发音;熟练以后,对话可以自然流出。但佛教所说的无功用远不只是技能自动化:技能自动化仍可能伴随我执、烦恼和无明;菩萨道所说的断功用,与无生法忍、对真如的体证及不退转的利他行相连。类比只能帮助理解“由刻意而纯熟”,不能把两者等同。

所以,功用不是解脱的终点,却是尚未到达无功用地时不可跳过的桥。未修而谈无功用,常常只是随顺习气;经过长久正修而不待造作,才是修道成熟。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一个很当代的场景:晚上加班回家,你已经疲惫,伴侣发来一句:“你是不是根本不在乎这个家?”与此同时,手机还不断推送工作消息。

第一步,是旧习的功用已经发动。

你看见那句话,身体紧绷,心中迅速取出“被误解”“被指责”的相,随即想证明自己、反击对方。手指已经开始输入:“我这么累还不是为了这个家?”这里不能笼统地说成“情绪来了”。从功用的角度看,是一组有方向的造作力量正在形成:注意力黏住指责,旧有防御习惯取得主导,语言行为即将被发动。

大众容易映射错的地方是:只有消息发出去才算“行动”。其实,功用不只指外在动作。内心反复排演指责、强化委屈、搜集对方以往的过错,也都是造作过程;即使一句话没发,某些倾向仍可能在反复施作中得到加固。

第二步,修治的欲生起。

你想起自己不愿再让争执沿旧路线发展,愿意看清此刻发生了什么。这是“欲”——对较善、较清明的回应有所希求。但仅有“我应该冷静”的愿望,还不等于已经完成了功用,更不等于精进。

第三步,起勤、起精进。

你把已经写好的反击删掉,暂时将手机放下,允许自己先不回复。这个动作看似很小,却是逆着强大惯性另起一股力量。你一次把心拉回来,是起勤;在冲动再次出现时仍愿意继续摄持,而不是立刻投降给旧习,才显出精进。

这里也容易误解:功用大小不是由动作是否轰轰烈烈决定。在强烈嗔心中守住一句伤人的话,外表只是“没按发送”,内在却可能需要很大的修治力量。反之,连续发表许多漂亮的修行感言,未必有多少对治烦恼的真实功用。

第四步,摄心。

你不再同时刷工作群、看短视频、脑补争吵,而把注意收回当下:胸口发紧,呼吸很浅,心里既愤怒又害怕不被理解。摄心不是压住感受,也不是命令自己“佛弟子不该生气”;它是先不让心被多个刺激拖走,使你能够如实看见当前的身心活动。

第五步,正持。

收心之后还要正确任持。若你表面不回复,心里却不断想着“我比对方有修养”,这可能只是把嗔恨换成慢心。若你用“诸法皆空”取消伴侣的真实痛苦,则是拿义理逃避关系。正持意味着继续依如理方向观察:这份委屈因疲劳、期待、记忆和语言刺激而生;它不是永恒的“我”,但也不是一句空话便可抹去。你可以承认双方的苦,同时不让苦成为伤人的许可证。

第六步,形成新的业行。

你回复:“我看见这句话时很委屈,也知道你可能已经孤单很久了。我现在太累,怕说重话。我们洗漱后认真谈十分钟,好吗?”这并不保证对方马上满意,却显示功用已经从防御性的业,转向诚实而尽量不伤害的沟通。

需要特别说明:佛教所说“小功用起小业、大功用起大业”,不能机械理解成“一次克制就获得小果,克制一百次就必然开悟”。业果牵涉动机、对象、习惯、条件等复杂关系,不能像积分系统那样线性计算。这个例子只展示:施力的方向与强弱,会参与塑造行为和习惯。

第七步,数数修习。

第二天遇到相似刺激,你可能还是会生气。这不证明昨晚的修习无效。《大乘庄严经论》所说“正修”“数修”,正提醒我们:如理修行还须反复修习,善法才会得到资益、积集。每一次看见冲动、收摄其心、重新选择,都是在削弱旧路线、熟悉新路线。

第八步,出现相对的“不待用力”。

经过长期练习,有一天你再看到尖锐信息,仍能觉察不适,却不必经历一场激烈的内心拔河,就自然知道先听清对方、再表达自己。这可以帮助我们体会“无功用”的方向:善巧已较为纯熟,不必每次都靠沉重意志强行扳动。

但这仍只是日常层面的相似经验,不能宣称已经等同菩萨八地的“断功用”,更不能等同诸佛无功用的利生事业。前者仍可能退失,也可能只是在某种关系技巧上熟练;论典中的断功用则属于深层修证的转折,不能用“我现在做事很自然”来自我认证。

刷手机也能作同样的走查:算法推送提供外缘,习惯性的好奇与逃避提供内缘,手指继续下滑是已发动的造作;想停止只是欲,真正锁屏是起勤,几分钟后又想拿起时继续守护是精进,把注意带回呼吸或手头工作是摄心,记得停止刷屏不是为了自我惩罚、而是恢复清明与自主,是正持。算法可以放大某些倾向,却不能独自承担全部责任;个人也不是脱离环境、凭“意志力”便能解决一切。功用始终在因缘网中发生。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很容易把人推向两个极端。

一个极端是意志崇拜:仿佛只要足够努力,任何事都能做到;失败便证明不够自律。功用的教法并不支持这种残酷的个人主义。功用会随因缘而生,身心状况、教育、关系、经济压力、创伤经验乃至所处环境,都会影响一个人当下能够发动多大的力量。承认缘起,能让努力少一点傲慢,也让失败少一点自我羞辱。

另一个极端是宿命化:我就是这种性格,算法已经控制了我,原生家庭决定了我,业力如此,做什么都没有用。功用的教法也不允许这种放弃。正因为造作力量可以“先无后有”,可以由欲、勤、精进、摄心、正持等条件逐步建立,旧习便不是绝对命令。缘起不是“什么都注定”,恰恰因为事物依条件而成,改变条件才可能改变方向。

它还帮助我们重新理解“自律”。真正的修治并非持续紧绷,更不是把自己分裂成一个暴君和一个被管束者。若只会强压,功用越大,内在冲突也可能越重。《大乘庄严经论》把起勤、精进与摄心、正持并说,就是提醒我们:用力必须有方向、有收摄、有正确任持。否则,焦虑也可以很勤奋,嗔恨也可以很专注,执著甚至可以多年不懈。

在解脱道上,功用更揭示了一条很重要的次第:不能拿最高处的语言,取消脚下该走的路。

听见“一切所作皆无功用”,凡夫很容易浪漫化为“顺其自然”。问题在于,我们所谓的“自然”,往往只是最熟悉的贪嗔痴自然流出。爱刷手机便自然刷下去,爱发怒便自然发怒,害怕冲突便自然逃避——这叫习气顺流,不叫无功用智。

反过来,若把修行永远理解为咬牙用力,又会执著一个“我在修、我能修、我修得比别人好”。修行本来为松开我执,最后却可能用精进装饰我执。因此,解脱道既不否定前期的发勤功用,也不把功用绝对化:该努力时不借空性偷懒,修习成熟时也不抓住努力感不放。

这条道路大致呈现为:以闻思辨明方向,以正勤发动修治,以反复熏习资益善法,以智慧观察施作者、所作与作用皆依缘而起;及至深位,舍离沉重的分别造作,利他事业反而不受阻碍。功用由此既是药,也是一种终须超越的药筏。

AI与算法生活可以提供一个谨慎的对照。推荐系统会依过往行为预测下一次点击,人的习惯也常表现出相似的路径依赖;刻意改变环境、延迟反应、重复新选择,可能改变后续行为概率。但这只能说明某些行为机制具有可塑性,不能证明佛教关于业、无我、菩萨阶位或佛果的全部义理。脑科学对于意志、习惯与意识的解释也仍有许多争论,而且实验中的任务表现,不等于佛教所说的烦恼断除与智慧证得。把科学当作对话材料可以,拿它替佛法“盖章”则过头了。

功用真正带给当代人的,不是“你还要更拼”,而是一种有层次的担当:不把自己幻想成全能主宰,也不把自己交给惯性;知道一切依缘,却仍愿意在可以着力之处,如理地着力。

常见误读与澄清

第一,功用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功能”。

手机有拍照功能、器官有生理功能,这些“功能”偏向能力或作用范围。论典中的功用在核心修道语境里,更突出有所施力、发起行与业、勤求修习的造作力量。《显扬圣教论》部分偈颂虽使用“功能”一词,也不能因此把所有文本语境都翻成现代产品说明书式的“功能”。

第二,功用不等于外在行动。

计划、取舍、反复强化某种心行,也属于造作的发动过程。一个人端坐不动,内心仍可能以很大功用经营怨恨;另一个人忙于照顾病人,行动很多,内心却未必充满紧绷的自我计度。不能只看身体动没动。

第三,功用不天然等于正精进。

功用能够发动善业,也能发动染污业;“正勤”“精进”则在修道语境中具有断恶修善、持续不退的明确方向。强迫自己赢过别人、精心报复、长时间沉迷,也可能有很强的造作力量,却不能因此称为正精进。

第四,“大功用起大业”不是努力必然成功的保证。

它说明功用差别与所起业行差别相关,不是许诺只要投入够多,世界就必须按个人愿望回报。佛教因果从来不是单因论;方向是否如理、其他条件是否具足,都不能省略。

第五,无功用不是懒散,也不是躺平。

诸佛“一切所作皆无功用”,并不是诸佛无所作为;恰恰是在不待刻意施力、没有分别造作阻碍的情况下成办利益。《摄大乘论释》同时说信、欲、意乐之修相续,“常修无懈废”。若一个人仍被习气牵着走,却以“无功用”为不修、不改的理由,那是尚未发勤便预支果位语言。

第六,“断功用”不是把一切因果作用消灭。

《大乘庄严经论》把八地得无生后的“断功用”与“断慢”并列,是修道阶位上的转折,所断的是先前那种有意勤作、分别造作的修治方式;并非眼不见、耳不闻、悲愿不起、利他事业中止。若把它理解成彻底无作用,便会与诸佛无功用而能作利益之业相冲突。

第七,破斥实有功用,不等于否认世俗功用。

《显扬圣教论》的逻辑检验以及《大乘庄严经论》对“实人”的破斥,都在防止我们把作用背后再安立一个常住实体,或把功用本身当成自性成立的终极原因。缘起中的作用可以成立,自性成立的作用则经不起追问。这一区别与佛教常见的二谛视角相应:世俗层面不坏因果和修行,胜义观察则不见独立自存的作者、作用与所作。

第八,无我并不取消责任。

没有一个常住主宰,并不意味着“不是我做的,所以不用负责”。恰恰因为身心相续会受每次造作熏习,当下所发动的方向才格外重要。责任不必建立在永恒灵魂上;它可以建立在行为会影响自己与他人的缘起事实之上。

第九,不能把技能熟练直接等同于菩萨无功用行。

熟练司机不必逐项思考便能换挡,资深照护者能自然回应病人,这些经验可以比喻“不待刻意”的一面。但凡夫的自动化也可能只是深固习气;菩萨八地的断功用则与得无生、断慢及所契真如相连。两者只能类比,不可等同。

归根到底,“功用”讲的是修行中一个极其诚实的问题:在智慧与慈悲尚未自然现前时,我们要不要用力?答案是要;但必须如理地用力,而不是盲目用力。用力之后,要反复修、正确持、观察它依缘而生,不把功劳凝固成一个“能修的我”。待道路真正成熟,又须放下对造作和用力感的依赖。

这便是功用在解脱道上的完整位置:它不是值得终身供奉的英雄意志,而是帮助我们逆转习气、积集善法、趋向证悟的必要力量;它的圆满,不是“我终于变得无比用力”,而是智慧与悲愿成熟到不再需要一个紧绷的我居中推动,利益之行仍能无碍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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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功用」(abhisaṃskāra)为瑜伽行派所论之概念,指有所施力而发起行业或勤求修习的造作性力量。据《摄大乘论释(无性释)》,「行谓功用」,凡俗行业因功用大小而有差别,小功用起小业,大功用起大业。 此概念既可正面指称用力修习之相,亦可于特殊情境中以「无功用」表示不待施力造作之境,如诸佛「一切所作皆无功用」。

二、主要阐述

《摄大乘论释(无性释)》从三个层面展示功用与无功用的差别。其一,以小功用起小业、大功用起大业说明行业因功用差别而异; 其二,以诸佛为无功用的特殊情形,诸佛之业不因功用差别而成为彼此不同的业; 其三,菩萨求佛果时不可舍离正勤,面对「诸佛法身无始时来无别无量,何须更作功用」之疑,释文指出若有情因佛之证得而舍弃求佛果的正勤之因,便不能成就证得,故求佛果而发起勤勉用力的功用,此即「发勤功用」; 其四,「无功用」并非停止修习,而是利业不待着力造作,同时内在信欲与意乐之修仍相续不断,常修无懈废。

《显扬圣教论》对功用的论述采取以逻辑过失(因明式破析)为核心的方法论,并不从正面定义其体性,而是透过列举承认此范畴所引生的矛盾与过失加以检破。论中以四句式结构展开逻辑破析:「功能无有故,摄不摄相违,有用及无用,为因成过失」 及「功能无体性,摄不摄相违,有用及无用,为因成过失」, 显示对功能的检验着眼于含摄范围的逻辑自洽性与因果上的可用性,二者皆破。又以「觉、我、因、功用、自在等各二,有因及无因,当知十种过」之偈, 将功用纳入统一的哲学检验体系,作为一组被检视的哲学范畴之一,其设立本身即构成需要逐一破析的论题。

《大乘庄严经论》呈现修习过程中由有意勤作而至断除造作的两个层面。其一,论中虽未在正修次第的偈文直接使用「功用」,却以「正修」「数修」说明修习须如理修行且反复修习,能资益善法,积集而名为「聚」,并以成就自利、他利而名为「业」; 其二,以「依止于欲」而后「起勤」「起精进」,并须「摄心」与「正持」,总摄为「十治修」,显示发勤用力并非散乱造作,而是含有收摄其心与正确任持的修治作用; 其三,在破斥实有之「人」时直接使用「功用」,讨论眼等诸根作用如何生起,指出若主张眼等功用自然生起,则人在眼等方面不作事业而仍有作用;若主张以「人」为缘而使功用生起,则眼等诸根自身便全然没有功用, 并进一步以常住之人无法解释功用「先无后有」破除实人假设; 其四,以「断功用」标示修道中的转折,至八地得无生时,与「断慢」并列而说「断功用」,偈文并续以诸佛与佛子「一体同如」说明其所契之同一真如。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三部论典虽同属瑜伽部,然用词各异。《摄大乘论释(无性释)》明确使用「功用」、「小功用」、「大功用」、「无功用」及「发勤功用」等语,并以「行谓功用」作直接界说;修证语境中配合「正勤」、「勤求」与「常修无懈废」说明,原文未另立其他同义译名。

《显扬圣教论》对此概念的指称并不单一,兼用「功能」与「功用」二词。chunk 33545 与 chunk 33882 使用「功能」,chunk 33612 则使用「功用」。两词于汉语中皆涉作用、能力之义,但分别承担不同的分析位置——「功能」见于四句式偈颂的独立破析,「功用」则见于多范畴并列的归类架构。此一用词差异本身即值得记录。

《大乘庄严经论》的具体用词呈现两类:一为修习时的「起勤」「起精进」「摄心」「正持」等操作性语词,不宜仅以一个抽象的「功用」取代其分别表述; 二为破斥实人时的「功用」, 以及八地所得无生之后明文标出的「断功用」。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功用」与「正勤」、「精进」、「修习」等概念关系密切。据《摄大乘论释(无性释)》,「正勤」、「勤求」与「发勤功用」连用,鲜明呈现有意修习、精进造作的一面; 「无功用」则与信、欲、意乐之修相续不断并列,利业不待着力造作,内在修习仍以意乐恒常修习而不懈废。 《大乘庄严经论》中,「功用」与「作事业」相连,指能够发动、成办作用的活动; 而「欲」、「勤」、「精进」、「摄心」、「正持」总摄为「十治修」,显示功用与修治之关联。 「断功用」与「断慢」并列出现于八地得无生之位,标志造作性作用的断除,而诸佛与佛子「一体同如」。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行谓功用……小功用能起小业,大功用能起大业。」 2. 「诸佛……一切所作皆无功用。」 3. 「若有情因佛之证得而舍弃求佛果的正勤之因,便不能成就证得……不应断除正勤之因。」 4. 「佛法界普为证得之因,使诸菩萨由悲愿缠心而勤求佛果……求佛果而发起勤勉用力的功用。」 5. 「虽于利益之业无须功用,却仍对佛教生起殊胜信解……以意乐恒常修习而不懈废。」 6. 「功能无有故,摄不摄相违,有用及无用,为因成过失。」 7. 「功能无体性,摄不摄相违,有用及无用,为因成过失。」 8. 「觉、我、因、功用、自在等各二,有因及无因,当知十种过。」 9. 「如理修行且反复修习……能资益善法,积集而名为聚,并以成就自利、他利而名为业。」 10. 「依止于欲,而后起勤、起精进,并须摄心与正持,总摄为十治修。」 11. 「若主张眼等功用自然生起……若主张以人为缘而使功用生起。」 12. 「若谓常住之人是功用生起的因缘,便无法解释功用何以先无后有……实人不可得。」 13. 「至八地得无生时……断慢、断功用。」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攝大乘論釋(無性釋)T1598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無性釋)》論「功用」,主要以「有所施力而發起行業或勤求修習」為義,並由凡俗行業、求證佛果及諸佛利生三個層面,顯示「功用」與「無功用」的差別。

其一,本論直接以「行謂功用」解釋「行」,並依用力大小說明業的差異:小功用能起小業,大功用能起大業;由於功用有別,所起之業亦異。此處「功用」不是僅指抽象功能,而是能發起、形成業行的施為之力,並可依其大小而說有差別。

其二,本論以諸佛作為「無功用」的特殊情形。世間之行因功用大小不同而有業的差異,諸佛則「一切所作皆無功用」,所以佛業不因功用差別而成為彼此不同的業。由此可見,本論不只正面使用「功用」,也以「無功用」表達諸佛所作不待分別施力、不由功用大小而呈現差等。

其三,論中另說菩薩求佛果時不可捨離正勤。面對「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何須更作功用」的疑難,釋文指出:若有情因佛之證得而捨棄求佛果的正勤之因,便不能成就證得;若可以離開正勤而得佛果,一切有情本來便都應已得。因此,不應斷除正勤之因。

其四,功用在求果利生的脈絡中,具體表述為「發勤功用」。佛法界普為證得之因,使諸菩薩由悲願纏心而勤求佛果;其目的在於成辦一切有情的利樂,所以求佛果而發起勤勉用力的功用。此處本論把「正勤」、「勤求」與「發勤功用」連用,鮮明呈現有意修習、精進造作的一面。

其五,本論亦以「無功用」與持續修習並列描述:雖於利益之業無須功用,卻仍對佛教生起殊勝信解,與信、欲相應,並以意樂恆常修習而不懈廢。故「無功用」在此不等於停止修習或懈怠,而是利業不待著力造作,同時內在信欲與意樂之修仍相續不斷。

就術語形式而言,《攝大乘論釋(無性釋)》明確使用「功用」、「小功用」、「大功用」、「無功用」及「發勤功用」等語,並以「行謂功用」作直接界說;在修證語境中又配合「正勤」、「勤求」與「常修無懈廢」說明。以上是本論自身的用詞,原文未在這些文段中另立其他同義譯名。

顯揚聖教論T1602 · 瑜伽部

《顯揚聖教論》在論述「功用」一概念時,採用以破為立的進路,層層推究若將功用施設為實有所將招致的論理過失。此論所用術語兼出「功能」與「功用」二詞,於本論偈頌脈絡中意義互通,皆指有所施力而發起行業或勤求修習的造作性力量。

第一,論以「功能」一詞立破。先標「功能無體性」,指出若功用被施設為具有自體性,便引生「攝不攝相違」之過——即功用與所造作行業之間,究竟是攝入關係還是不攝入關係,二義不能同時成立;進而論究「有用及無用」之相違,以及「為因」一項亦自成過失,由此構成層層相違之論式。此段以偈頌形式反覆推破,揭示將功用實體化所必然導致的邏輯矛盾。

第二,另一段偈頌以同一結構再度論究「功能」,首句作「功能無有故」,同樣以「攝不攝相違、有用及無用、為因成過失」的論式收束,呈現為定型化的破執格式。兩段文字「功能無體性」與「功能無有故」措辭雖略有出入,所破所立則完全一致,足見此論於「功用」一項的論述是經反覆推敲而固定的偈頌形式。

第三,此論亦將「功用」與「覺、我、因、自在」等概念並列,作為審察過失的對象。經文明言「覺、我、因、功用、自在等各二」,意即對此五項各從兩方面審察,「有因及無因,當知十種過」,共成十種過失。於此,「功用」被列為五個被觀察的概念之一,與「覺」「我」「因」「自在」並列,顯示其在論中是作為一組典型所執對象,被納入同一觀察框架之下加以推破。

綜觀三段原文,此論於「功用」並未正面施設定義,而是從反面切入:先假設功用為實有(功能有體性/有故),再推導其必然招致「攝不攝」「有用無用」「為因」三層過失,從而證成功用不可施設為真實自性。又,「功用」一詞於本論中亦以「功能」之異名出現,二者於瑜伽部此論中語義相通,這一術語並用現象本身即為多譯名歸一所應記錄之信息。

大乘莊嚴經論T1604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對「功用」的論述,呈現出修習過程中由有意勤作而至斷除造作的兩個層面。首先,論中雖未在正修次第的偈文直接使用「功用」一詞,卻以「正修」「數修」說明修習並非一次而止,而須如理修行且反覆修習;此等修習能資益善法,積集而名為「聚」,並以成就自利、他利而名為「業」。由此可見,與功用相應的修習側面,具續續修治、資益善法及成辦利益等作用。

其次,論中以一組更具操作性的語詞說明修行的發動與維持:「依止於欲」,而後「起勤」「起精進」,並須「攝心」與「正持」,總攝為「十治修」。其中「欲」是修習所依,「勤」與「精進」顯示有意發起並持續用力,「攝心」與「正持」則表明此種用力並非散亂造作,而是含有收攝其心與正確任持的修治作用。此處本論的具體用詞是「起勤」「起精進」「攝心」「正持」,不宜僅以一個抽象的「功用」取代其分別表述。

論中又在破斥實有之「人」時,直接使用「功用」一詞,討論眼等諸根作用如何生起。若主張眼等功用自然生起,便會導致人在眼等方面不作事業而仍有作用的過失;若主張以「人」為緣而使功用生起,則眼等諸根自身便全然沒有功用。此處「功用」與「作事業」相連,指能夠發動、成辦作用的活動,而論旨在檢驗其生起是否須依一個實有之人。

進一步說,若謂常住之人是功用生起的因緣,便無法解釋功用何以「先無後有」;若以人的壞滅為緣,則人即成無常;另立一個既不住亦不壞的人,也不成立。論據此說「實人不可得」。因此,本論並未將功用安立為常住主體所支配的作用,而是藉功用前後生起的問題,破除實有之人的假設。

最後,本論以「斷功用」標示修道中的轉折:至八地得無生時,與「斷慢」並列而說「斷功用」。這表明先前有勤作、有修治的造作性作用,在此階位被斷除;偈文並續以諸佛與佛子「一體同如」說明其所契之同一真如。故本論對此概念的核心用語,一方面是修習時的「起勤」「起精進」等有意用力,另一方面則明文稱為「功用」,並以「斷功用」表示八地所得無生之後不復依此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