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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證現量

svasaṃvittipratyakṣa

與心及心所同時現行之自體證知分位。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二 · 緣生→性空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唯識四分說於緣生層首授(初立第一重);自證體屬依他起,可讀為無自性(究竟第二重)。中觀應成派破自證分屬遮破,PP3 不因此升讀。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要談"自證現量",先把它的名字拆開:自,是"自身";證,是"證知、認得";現量,是"離開分別、不錯亂的直接認知"。三個字合起來的意思是——在識認識某個對象的那一剎那,與之同時、緊貼著生起一個對識本身的直接證知。

這個概念是藏傳因明大師法稱(Dharmakīrti)在《正理滴論》里正式安立的。它之所以成為一個爭議話題,不是因為它模糊,恰恰是因為它太精確——精確到唯識學要拿它當柱石,而中觀學(特別是隨順瑜伽行的一支)要把它整根拆掉。

先看清它在整個框架裡的位置

法稱把正確的認知(正智)先分成兩扇門:現量(直接當下見到)與比量(依理由推知)。現量的總判據是兩條——"離分別"與"不錯亂"。"離分別"指遠離混言(把"這是桌子"和"這是椅子"攪在一起)、遠離詮名(被"桌子"這個名詞概念裹住)、遠離種種顯現中帶起的概念活動;"不錯亂"指沒被眩暈、飛馳中的快速掃視、船上搖晃等干擾所迷。滿足這兩條的,認知的"境"必定是自相(獨一無二的具體這一份),而不是共相(被概念抽出的通用框架)。

在這個總判據之下,《正理滴論》列出了四種現量:

1. 五根現量:眼、耳、鼻、舌、身前五根各自遇到現前境界時,與之緊接同緣而生起的識。 2. 意現量:與五根認識緊接相連的那一念意識。 3. 自證現量:由心王(八識)與心所(與識同行的種種心理作用,如覺、觀、痛、喜等)現行時所生起的、對自體的證知分位。 4. 瑜伽現量:經過正確修習,最終生起的瑜伽行者的認知。

自證現量排在第三。它不像五根現量那樣外向於色聲香味觸,也不像意現量那樣緊跟五根之後去緣。它的工作只有一個對象:識自己。

原文的精確表述

《正理滴論》對它的定義非常精簡,沒有展開唯識學說的"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繁廣體系,只用一句話交代體性:

"自證現量者,謂由心及心所所生之諸自證分。"

意思就是:心王和心所一起活動、緣著某個境界時,與之同時、等無間緣(緊貼前念、毫無間隔的條件)而生起的那個"自我照亮"的分位。它不是事後追認的回憶,不是在另一刻對前識的回想,而是當識正在運作的那一剎那,與之同時發生的自體證知。

唯識學為什麼要立這個概念

識能看見對象,同時也能看見自己——這個主張在唯識學裡是整個架構的支點。原因可以概括為四條:

第一,當下頓照的類比:識生起時,猶如一團火同時照亮自身與瓶子等對象,頓時間既了知對象也了知自體的存在。

第二,記憶的可追溯性:人能回憶"我先前見過這件事"、"我先見過藍色",若當時見青之識從未自證領受過自己,事後就不可能生出這種"我見過"的憶念。憶念之所以能指向過去的見,本身就反推前識曾被自證。

第三,避免無窮後退:如果前一個識要靠後一個識去知道,那麼後一個識又要靠再後一個識去知道,就會無限後退,永遠沒有終點。

第四,不阻礙轉回外境:如果後一個識只去緣前一個識,它就被困在前識上、無法再轉向其他外境去認知。所以必須許有自證分,讓識既可內照自體,也可在下一剎那繼續外向。

這四條理由,特別是後三條,構成了自證現量之所以必須被許的"功能性論證"。

中觀隨順瑜伽行一支的全面破斥

然而,《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即月稱論師《入中論》及其註釋傳統一支的疏釋)明確說:"自證現量是此所破。"它要破的不是一個模糊的說法,而是一個非常具體的設定——"一切識唯向內緣,自識領受自體,且永離能證、所證異相之單純能取相"。

破斥的邏輯有四層:

第一層,作用不能轉於自體的根本困難:一把刀割不動自己,一個指頭觸不到自己,技師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當坐騎來騎,火不能自燒,眼睛不能自見——這些都是作用施加於自體的日常不可能性。心識要自證自體,同樣面臨這個困難。如果改口說"由另一個識去證知前一個識",那等於放棄了唯識的"自證"主張,轉成了他證,與自宗本義自相矛盾。所以"由自證知有依他起(依他起的識可被自證)"這個說法,並不能反過來成立那個"被自證所依的識"本身。

第二層,後念不能作為自證的能立:支持自證者說,"我曾見過青色"的憶念就證明了前識曾被自證。但這種推理有一個隱藏的前提:自證本身,以及"念由自證而生"這個關係,對論敵都尚未被建立。月稱疏以水火做比喻:水火的存在不能由此推出必然有"水珠""火珠",沒有珠仍可由降雨、鑽木等生出。同理,沒有自證,憶念照樣可以由其他因緣生起。這裡不是否認憶念的存在,而是說憶念的存在不能作為自證存在的證據。

第三層,"我見青"的合理解釋並不需要自證:當我們說"我看見了藍色",其實由憶境的力量(記得藍色這一對象)就可以連帶憶及產生此憶的內心——無需另設一個能憶心。從成立"藍色這一對象"也就成立了"那個能緣藍色的識"。識的成立,可以直接由其對象成立,不必藉由一個脫離能所二取之相的自證來證明。

第四層,不能與根本無漏智混同:即使修到見道的根本無漏智(遠離二取相的智慧),它仍然有能證的智與所證的法性——能所還是有別。而自證現量聲稱的,是一切識"唯向內觀、永離二相"。這兩件事結構完全不同,不能用根本無漏智的存在去為一般識的自證做背書。

這裡的"自證"與普通內領受之間最關鍵的分界

這一點容易被忽略,但極為重要:自證現量之所以被稱為"自證",不在於它是某種"內心感覺",而在於它不承認能證與所證之間有區別

比如意識當下知道"我現在很痛"——這看起來很像自證,但是痛覺發生時,能感受的與所感受的還是有內外、自他的差異(苦、樂是被感受到的對象,意識是感受的主體),所以這仍然是一般的意識自證領受(見分對相分的認知),不是唯識意義上的"自證現量"。

唯識學要的那個"自證",是識在緣外境的同時,還把自身當作對象來證知,而且這"以自身為對象"的證知本身,又沒有主體與客體的分裂——是純粹的自體透明。這種設定極不尋常,也正是中觀師集中破拆之處。

兩套體系的正面衝突

唯識的論證支撐體系:識能同時見境與見自 → 用自證先成立遠離異體二取的依他起識 → 再依之成立異體二取空。

中觀隨瑜伽行一支的應對:識即由其各自所量(如青境)成立,無需自證;"自識見自識"在作用上不可能,也無必要。

這一衝突貫穿整個《入中論》及其註釋史。理解自證現量,就不能只知道法稱的安立,還必須知道月稱一支的破斥——這兩件事構成了這個概念真正的輪廓。


生活裡的走查

自證現量聽起來極度抽象,但它要回答的問題其實每天都和你在一起:當你看見、聽見、想到、感到的時候,那個"正在發生"的認知本身,有沒有被你知道?

如果硬把它翻譯成日常語言,可以問三個層層遞進的問題:

問題一:"看見"這一剎那,有沒有同時"知道自己在看"?

你正盯著屏幕讀這段文字。眼識正在起作用。這一刻,你有沒有同時"看見"自己正在看?支持自證者會說:有,識像火一樣,同時照亮屏幕與自己。中觀一支會說:那個"知道自己在看"的,是另一刻的覺知或憶念,它和當下的看並不是一回事。

問題二:你能回憶"我剛才看過那行字",這件事本身是否證明當下曾有自證?

支持自證者說:能回憶的前提,是當時被領受過。中觀一支說:不必。回憶可以由對對象的記憶連帶引起,未必要求前識曾被自證。你記得"我讀了那段話",可能是由"那段話的內容還在你腦海裡"連帶推出來的,不一定等於當時有過自證。

問題三:如果當時沒有自證,今天的這種回憶還能不能成立?

這一問最微妙。支持自證者強調:要有自證,否則憶念無所指向、識也不能轉回外境。中觀一支的回應是:憶念、轉向外境,可以由其他因緣組合完成,不必然要自證作為中介。

走完這三步,你會發現"自證現量"並不是在討論一個平常不被注意的感覺,而是在追問:在每一個認知發生的當下,認知與對認知的知曉,是同一件事,還是兩件事?唯識學堅持是同一件事("自證"),中觀一支的月稱傳統認為這是把兩件事硬捏成了一件。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大眾聽到"自證""內觀""覺知"很容易想到當代心理學或冥想中的"我注意到我在焦慮"、"那一刻我觀察到自己在想什麼"。但這些都是另一層意識去觀察前一層意識——是"他證"或"後唸的觀察",恰恰是中觀一支會承認的,恰恰不是唯識意義上的自證

很多人也容易把它和禪宗講的"覺性"、"昭昭靈靈的本覺"混在一起。但自證現量嚴格說是一個認識論上的概念,是分析識的運作分位;而本覺之類的說法帶有本體論或解脫論色彩,超出《正理滴論》和《入中論》註釋的具體語境。把它們直接等同,會把概念挪進它原本不屬於的軌道。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你可能覺得這是古代哲學家關在屋裡的討論,與自己無關。但事實上,自證現量提出的問題,今天正以新的形式重新出現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只是換了語言。

第一,硬問題與"自我照亮"

當代心靈哲學裡有一個著名的"硬問題"(hard problem of consciousness):為什麼物理過程會伴隨主觀體驗?為什麼不是"在暗中"發生?雖然科學尚未對此給出定論,但圍繞它的諸多模型都涉及"自我指涉"(self-reference)——意識是否天生帶有某種照亮自身的能力。這是一個懸而未決的開放問題。把這個問題映射到佛法語境裡,你會發現,法稱的"自證現量"其實在問一個非常現代的問題:識能否同時為對象又為主體?

需要明確的是:科學目前沒有證明"意識真的能自證",也沒有證明"不能"——這仍是一個開放的理論問題。不同的意識理論(如高階理論、全局工作空間理論、整合信息理論)各有立場,但都還在爭論中。把它們直接宣稱"科學證明了自證現量"是越界的——只能說它們與這個古老的哲學問題有結構上的相似性。

第二,元認知研究

心理學裡有一個成熟的研究領域叫"元認知"(metacognition):關於認知的認知。你是否知道自己在讀這段話?你是否知道自己其實沒讀懂?你對"自己懂沒懂"的判斷準不準?這背後是一整套關於"次級認知如何監測、調控初級認知"的研究。

佛法這邊,自證現量問的是更根本的事情:次級認知和初級認知是不是同一件事?當代元認知研究並不假設它們是同一件事("我知道我在讀"和"我在讀"被處理為兩個系統或兩段時間),而唯識學恰恰主張它們是同一件事。這兩種立場之間的張力,正是自證現量議題的現代投影。

第三,AI 自我模型的反思

今天的大型語言模型可以寫出"我在思考"、"我正在回答你",甚至可以對自身運作做有限的描述。這是不是某種"自證"?當代 AI 研究者大體認為:目前的語言模型對自身的報告是一種對外輸出的文本,並不構成對自身過程的真實自我認知。它是"被訓練出的關於自我的描述",而不是"對自身當下的直接證知"。

這恰恰對應中觀一支的立場——"我見青"這串字可以被語言系統生成出來,但這並不證明真的發生過"自識證知自識"的事件。當代 AI 的反思,意外地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到唯識與中觀雙方所爭論的那種細微差別:輸出的"自我報告"和當下的"自我證知"是兩件事。

第四,冥想中的"觀察者"

當代正念或內觀練習中,常有"只是看著念頭來來去去"的指引——一個"觀察的自我"出現,注視著升起的情緒和念頭。這個體驗很容易被誤認為"自證現量",但它更接近"後唸的覺知",是意識把自己當作對象來觀,仍然有能所的差異。中觀一支會指出:你所經驗到的那個"觀察者",並不是一個無內外的純粹自證——它本身又可以被下一念所觀察,於是構成無盡之鏈,這正是他們破斥自證時所警告的"無窮後退"的世俗版本。

第五,倫理與心理健康

無論唯識或中觀,"看見自己"這件事本身在當代都顯得越來越重要。它直接關係到情緒調節、衝動控制、人格整合——所謂"反求諸己"、"覺察到我在逃避"的能力。但佛法這裡要的不是建議,而是更深的診斷:那"看見自己的看見",究竟是什麼結構?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自證現量就是知道自己在想什麼。"

這是當代最普遍的誤解。"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是普通的內省,是後起的唸對前唸的觀察,能所仍有區別。自證現量嚴格要求能所無異相——這在普通意識經驗中根本找不到對應。把"我注意到我在生氣"當成自證現量,是一種範疇錯誤。

誤讀二:"自證現量是佛教常識,所有宗派都接受。"

事實遠非如此。唯識學與法稱承認自證現量;中觀隨瑜伽行一支則明確把它列為所破。月稱傳統下,自證現量甚至不是"中性說法",而是"應當被破除"的設定。在藏傳體系裡,這也涉及應成中觀與自續中觀對識的本體論承諾的不同。把它說成"佛教一致同意",抹掉了佛教內部最鋒利的一次爭論。

誤讀三:"自證現量等於覺性或佛性。"

禪宗或其他傳統裡的"本覺""覺性""昭昭靈靈"是解脫論或本體論的概念,指向覺悟的究竟本性或修證的核心。自證現量則是一個認識論的概念,指向識在緣境當下對自體的直接證知分位。前者是究竟的、超越性的;後者是分析的、暫時性的——即便唯識師也未曾把它等同於佛性。把它們合在一起,是把兩條完全不同的線索絞成一根。

誤讀四:"自證現量證明了意識可以認識意識,所以科學也支持。"

這是把類比當成了等同。當代神經科學可以討論"對腦活動的內部監測",但這與"識自身當下的直接證知"是兩個層級的問題。自證現量是哲學與宗教修行傳統中的一個具體設定,有它自身的成立條件與破斥邏輯;它是否在科學意義上"為真",目前沒有、也恐怕不會有簡單答案。把傳統概念和當代科學結論直接掛鉤,往往會讓兩邊都變失真。

誤讀五:"中觀破自證,就是否認自我覺察。"

這也是誤讀。中觀一支破的是"一切識唯向內緣、自識領受自體、永離能所異相"這種特殊的設定,而非否認日常的覺知、觀察、反思。當你說"我正在感受焦慮",中觀師會承認這個經驗事實;他只是反對把它作為哲學論據,推到"識真的能當下無二無別地自證自體"。經驗層面有覺知,分析層面可以問覺知的結構——這是兩層。

誤讀六:"自證=自我。"

"自證"中的"自"指的是識自己,不是"我"或"自我"。這背後涉及唯識學對"我"的特殊處理——在唯識體系裡,"我"恰恰是被破斥的對象(五蘊皆空的一部分)。自證現量指向的是識的運作分位,不是某個永恆的自我主體。把自證現量讀成"自我意識",就把分析概念給擬人化了。


最後留一句壓底的:自證現量的提出與破斥,背後真正的問題不是"識能不能看見自己",而是"看見"與"知道自己在看"這兩件事能不能是同一件事。唯識學答"能",而且必須有,否則整個架構立不住;中觀月稱傳統答"不能,也沒必要"。這場爭論穿透了兩千年的唯識與中觀對峙,至今仍以新的形態出現在我們對意識、對心智、對人工智能的反思裡。它不是冷僻的術語課,而是關於"看與知之間,究竟隔著什麼"的哲學追問。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自證現量(svasaṃvittipratyakṣa),依《正理滴論》之安立,謂由心及心所現行時,與之同時、等無間緣而生之自體證知之分位,即識體於緣境同時直接證知自體之現量認識,為藏傳認識論中四種現量之一。然此概念於《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中隨瑜伽行一系,則為所破之法。

二、主要闡述

現量在藏傳論典中先以「離分別、不錯亂」為總相安立。所謂「離分別」者,謂離於混言、詮名、種種顯現之識;所謂「不錯亂」者,謂未被眩瞖、速轉、乘舟混亂等迷惑所生之智。現量之境為自相而非共相,現量之智即量之結果,唯以了境為其自性。此下別敘四種現量:(1)五根現量——各根取現境之等無間俱緣境識;(2)意現量——與五根認識相應之等無間緣所生之意識;(3)自證現量——由心及心所所生之諸自證分;(4)瑜伽現量——修習正確境物最終所生之瑜伽識。自證現量居第三,依心王與心所現行而內照自體。

隨順瑜伽行之中觀師據唯識學「識體於緣境同時直接證知自體」之義,主張識能同時見境與見自,遂說幻相「由自證現量成立」;許有外境之自續師則以緣地方、虛空等之根識現量成立幻相,與之異說。

支持自證者提出多項理由:(1)識生時如火同時照自體與瓶等,頓時了知自體及境;(2)若先前見青之識未曾自領受,後來不應生起「先見此事」及「我先見」之憶念,後念反推前識曾被領受;(3)若前識須由後識知,後識仍須由余識知,便成無窮;(4)若後識唯緣前識,則妨其轉向外境,故決定須許自證分。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則一一破斥:(1)以「作用不能轉於自體」之理,舉刀不自割、指不自觸、技人不自乘己肩、火不自燒、眼不自見等為喻,若改由他識證知,又與唯識自宗相違,故僅說由自證知有依他起,不能成立其所依之識;(2)後念不能成為自證之能立,因自證本身及念從自證生之關係對論敵尚未成立,猶如水火不能推知必然有水珠、火珠,無彼珠仍可由降雨、鑽木等生水火;(3)解「我見青色」由憶境之力即可憶及內心,不須另有憶心;由成立青境即能成立能緣青色之識,不須以離二取相之自證成立該識;(4)根本無漏智雖離二取相,仍有能證之智與所證之法性,不能等同於一切識唯向內觀、永離二相之自證。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明說「自證現量是此所破」。根識不論錯亂與否,皆由成立各自所量而成立內心;見青識不是由自證成立,而是由根現量成立。其他意識亦依其所現境安立為意現量。本論所破之自證,是一切識唯向內緣、自識領受自體,且永離能證、所證異相之「單純之能取相」。自證現量之所以不同於一般內心領受,關鍵在於不許能證、所證具有異相;例如意識現知苦樂,仍有能受所受之異相,故不名自證。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一)《正理滴論》以「自證現量」為名,配以「自證分」一語標示其體性。論中未依唯識本支繁廣施設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之四分相攝關係,而僅以「由心及心所所生」標其體,以「自證分」示其分位,措辭簡要,意在凸顯現量證知自體之義。此論未見別譯異名,其「根現量、意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之四分架構亦為本論所特有。

(二)《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所用之完整術語亦為「自證現量」,然間用「自證」「自領受」「自證分」等語;其中「自領受」一語猶能凸顯所破之自證為識唯向內緣、自識領受自體之義。本論立場為順瑜伽行中觀師之見——此處與《正理滴論》之安立形成正面衝突。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自證現量與「根現量」「意現量」「瑜伽現量」並列為四現量,皆以離分別、不錯亂為總相,以自相為境。其與一般內心領受之別,在於不許能所異相;與根本無漏智之別,在於後者雖離二取相而仍具能證所證,故不可混同。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正理滴論》:「自證現量者,謂由心及心所所生之諸自證分。」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離見境之識以外,未見另有能見自體者。」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如劍不自割,指亦不自觸,如是應知心,不自證亦爾。」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自證現量是此所破。」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B0042 · 藏傳論典部

《正理滴論》(法稱著,楊化群譯)為藏傳論典部攝要論。論中對「自證現量」之闡述,見於其總敘現量四種別相之段落,要點如下:

一、現量之總相安立。論主先將正智分為現量、比量二門,現量定義為「離分別、不錯亂」。所謂「離分別」者,謂離於混言、詮名、種種顯現之識;所謂「不錯亂」者,謂未被眩瞖、速轉、乘舟混亂等迷惑所生之智。此下再依此總相,別敘四種現量,自證現量即為其中第三種。現量之境為自相,非共相;現量之智即量之結果,唯以了境為其性故。此為自證現量安立之認識論前題。

二、自證現量之名義。本論用「自證現量」之名,並以「自證分」一語標示其體性。原文作:「自證現量者,謂由心及心所所生之諸自證分。」意即:心王及心所現行時,與之同時、等無間緣而生之自體證知之分位。此乃唯識學所立「識體於緣境同時直接證知自體」之現量認識,正是本條概念所攝之義。

三、自證現量於四現量中之位置。本論所列四現量為:(1)五根現量——各根取現境之等無間俱緣境識;(2)意現量——與五根認識相應之等無間緣所生之意識;(3)自證現量——由心及心所所生之諸自證分;(4)瑜伽現量——修習正確境物最終所生之瑜伽識。自證現量居第三,依心與心所現行而生,為內照自體之現量。

四、自證現量之獨特說明方式。本論未依唯識本支經論繁廣施設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之相攝關係,而僅以「由心及心所所生」標其體,以「自證分」示其分位,措辭簡要,意在凸顯「現量證知自體」之義。此為本論在自證現量上獨特之表達側重。

五、術語用詞記錄。本論對此概念所用之名為「自證現量」,配以「自證分」一語,未見別譯異名。其分類架構(根現量、意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亦為本論所特有之四分現量說。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B0044 · 藏傳論典部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論及「自證現量」時,先在敘述諸宗安立幻相的方式中說,隨順瑜伽行的中觀師謂幻相「由自證現量成立」;許有外境的自續師則說由緣地方、虛空等的根識現量成立。此處所用的完整術語正是「自證現量」,亦間用「自證」「自領受」及「自證分」等語。

本論所破的自證,是一切識唯向內緣,自識領受自體,且永離能證、所證異相的「單純之能取相」。唯識師據此主張識能同時見境與見自,並以自證先成立遠離異體二取的依他起識,再依之成立異體二取空;本論則指出,離見境之識以外,未見另有能見自體者。 自證現量之所以不同於一般內心領受,關鍵即在其不許能證、所證具有異相;例如意識現知苦樂,仍有能受、所受之異相,故不名自證。

對「自識證知自識」之說,本論以作用不能轉於自體加以破斥,列舉刀不自割、指不自觸、技人不能自乘己肩、火不自燒、眼不自見等譬喻;若改由他識證知,又與唯識自宗相違。因此,僅說由自證知有依他起,並不能成立其所依之識。 後文又引「如劍不自割,指亦不自觸,如是應知心,不自證亦爾」,並說以觀慧觀察,終不見自證中能證、所證之二相,故其安立只是宗派假立。

論中詳述支持自證者的主要理由:識生時如火同時照自體與瓶等,頓時了知自體及境;又若先前見青之識未曾自領受,後來便不應生起「先見此事」及「我先見」的憶念。由後念反推前識曾被領受,並在排除他識領受後,遂主張必有自領受之自證。 支持者又以避免無窮與不見餘境二過為理由:若前識須由後識知,後識仍須再由餘識知,便成無窮;若後識唯緣前識,也會妨礙其轉向外境,故主張決定須許「自證分」。

本論答覆,後念不能直接成為自證的能立,因為自證本身及「念從自證生」的關係,對論敵尚未成立;如有水火,不能因此必然推知水珠、火珠,沒有彼珠仍可由降雨、鑽木等生水火。同樣,沒有自證也可以有念生。 自宗對「我見青色」的解釋,是由憶境之力即可憶及內心,不必另有憶心;同理,由成立青境,即能成立能緣青色之識,不須再以離二取相的自證成立該識。

因此,本論明說「自證現量是此所破」。根識不論錯亂與否,皆由成立各自所量而成立內心;見青識不是由自證成立,而是由根現量成立。其他意識亦依其所現境安立為意現量;即使根本無漏智離二取相,仍有能證之智與所證之法性,不能等同於一切識唯向內觀、永離二相的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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