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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見

samatā-darśana

照見自他諸法平等的正見。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二 · 緣生→性空 ⇢ 四 · 離言空性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自他平等初依緣生無自性顯(2);唯識轉依之平等性智與圓教平等讀法至離言(4)。初立層 或可議為 3(性空後名言層之平等),今取 2〔判教鏡頭並列不裁決〕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如果讓你用一個詞形容當代人的精神困境,「比較」大概會是熱門候選。我們比學歷、比薪水、比孩子的學校、比朋友圈的精緻度,連修行的功夫都要比誰先開悟、誰的法更「正」。整個生活的底色,被一層又一層的高低上下浸透了。

《大方等大集經》裡所說的「平等見」,正是直接對治這層浸透的見地。它不是一個心態調整的小技巧,而是一種穿透性的智慧——觀一切法而無所取著之聖正見。經文一開頭就把這個見的正反兩面擺得很清楚:若見無分別、平等無二者,是名聖見;可是一旦你重新分判——把凡夫法當作「下、有漏、垢、有為」,把緣覺、菩薩、佛法當作「上、無漏、淨、無為」——這就不是平等見,而是「分別下上」的世俗計度。

這裡要特別小心一個陷阱:平等見不是把一切拉平到「都一樣」。它不是說「既然大家都一樣,那我努力也沒用」,也不是說「既然平等,何必分別善惡」。它的核心是否定性的:對諸法不作下上、有漏無漏、垢淨、有為無為的分別,亦不取著任何一法之相貌。所以經文用一句極重的話壓住它——「正見者,名無所見」。真正的正見,是無所見;只要還「見到」一個什麼,那個「所見」就已經是取著。

那麼,平等見究竟「看見」什麼?經文給出了三個並列的內涵:

第一,皆空。無論是凡夫法還是佛法,從因緣生的角度看,都沒有自性可得——你抓不住任何一個法說「它就是它」。

第二,皆從因緣生。這是在空之外的另一個角度:一切法都不是孤立的、固定的,而是種種條件的暫時聚合。

第三,皆寂靜。寂靜不是冷清,而是諸法本來沒有那個「動盪不安」的部分——你以為它動盪,是因為你在它的相貌上起了顛倒。

三者合在一起就是:當你不再從下上、垢淨這些二元框架去看,諸法就顯出它本來的樣子——空、因緣、寂靜。這個「樣子」,對凡夫法和佛法而言,是平等的。

平等見的觀法,經文層層鋪開,每一層都指向「不取著」這個核心

- 觀無明、愛與解脫等無差別——煩惱與解脫在究竟體性上無二; - 觀貪、恚、痴與空、無相、願平等無二——三毒與三解脫門平等; - 不觀一二,等觀一切法——不落在「一」也不落在「多」; - 由「我及眾生等」次第推展,至如來、佛法、聖眾、大慈、虛空皆平等——從自我的執著一路鬆開,直到虛空都不可得。

注意這個推展的次序:「我」先被拿出來和「眾生」平等——因為「我」是最粗重的執著。然後是「如來、佛法、聖眾」——這些是我們容易抬得很高的對象。再推到「大慈、虛空」——慈悲和虛空看似最為清淨廣大,但只要還把慈悲當作一個獨立的「清淨法」去取著,它就和「我」一樣是戲論。

最後,經文用一句非常精準的話收束——「不住住如是平等,名聖正見」。這句話字面上自相矛盾,卻道破了平等見的本質:真正的「住於平等」,恰恰是不住於任何一處。只要你還把「平等」當作一個可以安住的境界,它就已經被你抓成了一個對象。所以平等見不是「達到了某種穩定的高原」,而是「在任何所緣上都不黏著」的見地本身。

這就連結到《大方等大集經》所說的三法印:空、無相、無願。平等見貫通三印,所以「貪、恚、痴與空、無相、願平等無二」這句話才不會顯得突兀——它是在說,當你真正見到空,就不會在貪恚痴之外另取空;當你真正安住無相,就不會在相貌之外另取無相;當你真正無願,就不會在願之外另取無願。這三條是同一個平等見的三個面向。

此外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層面:平等見並不抹去諸法之名。經文在說如來之見時特別點出——如來「等觀一切法」「平等觀察善不善」,但這並不是說如來把善惡混為一談,而是說如來如實見到善與不善在究竟處的平等,所以能常定不亂、不為三界所攝。佛知一切法平等,悉見空、無相、願、無生滅及凡凡聖聖、世出世間、善惡諸業之真實,故名一切智。這裡的平等是「如實見其平等」,不是「強行取消其名」。 善還是善,惡還是惡,只是你不會再被善惡的標籤牽著跑。

最後,自他關係的平等,是平等見在倫理上的落地:經文從「自己愛重身命、求樂離苦」這個最基本的事實出發,推知一切眾生乃至蟲蟻也同樣愛重身命——這是一種由自推他、由近推遠的平等觀。它進而成為四種布施心的基礎:憐愍、平等、大慈、大悲。其中「平等」是橋——從「我同情你的苦」(憐愍)到「我願你得樂」(大慈)、「我願你離苦」(大悲),中間必須有「我和你在體性上平等」這個見地撐住,否則慈悲很容易退化成居高臨下的憐憫,或者對特定對象的偏愛。

順帶記錄一個語言細節:《大方等大集經》在這段表述中用「陰」而非「蘊」(如「眾生即陰不可得,離陰亦不可得」),這是譯本的用語習慣,並不影響義理。


生活裡的走查

平等見是抽象的見地,但它的試金石恰恰是我們最日常的比較心。我們用幾個場景走一遍。

場景一:早高峰地鐵。 你擠在車廂裡,刷著朋友圈,看到某位老同學曬出米其林餐廳、某位前同事曬出升遷消息。這一刻升起的三種心態,對應平等見的三種錯位:

第一種是自卑:他比我好,我不行。這是「以凡夫法為下、別人法為上」——凡聖差別相已經悄悄建立起來。 第二種是傲慢:他也不過如此,我有的他未必有。這也是分別,只是方向相反。 第三種是麻木:都一樣,誰也別羨慕誰,誰也別看不起誰。這聽起來「平等」,但其實是把一切拉平到自己能接受的中位線,仍然是一個標準在作判斷。

平等見的走法是:允許「米其林」「升遷」這些名相出現,但不在這些名相上起下上之見。它好吃嗎?是,這個名稱指涉了一頓還不錯的飯。他升遷了嗎?是,這個名稱指涉了一個職業事實。但這些名稱有「自性」嗎?它能不能被抽離出做這頓飯的人、做這個決定的機緣、此刻你看到它的因緣——而單獨成立為「一個高人一等的存在」?不能。所以你不需要否認這些事實的發生,也不需要在這些事實上建立任何關於「我」的高低。這不是冷漠,而是看穿了名相背後並沒有一個「實在的等級」在等你比較。

場景二:職場裡的加班與評價。 你連續加了幾周的班,項目上線那天,老闆在彙報裡只提了另一位同事的名字。你的第一反應可能是「我被埋沒了」「他/她搶功了」。這裡的「我」已經悄悄升起——不是身體的我,而是一個「應該被認可的我」的敘事。

平等見在這裡的走法是:先承認「我希望被看見」這個感受是真實的。然後再走一步——這個「希望被看見的我」,是實在的嗎?它是哪裡來的? 它來自過去的獎懲經驗、來自對自我價值的設定、來自和老闆的某種默認契約。這些都是因緣。但你很容易把這個因緣的產物,當成一個恆常的「我」,然後用這個「我」去和「同事」比高低。

平等見不是叫你不要有委屈,而是不讓這個委屈變成一個關於「我是誰、他/她是誰」的實體化判斷。「他/她搶功」「我被忽視」這些敘事之所以會刺痛,是因為你把「我」和「他/她」當作了兩個實在的、有高低的人。一旦鬆開這層實體化,你仍然可以表達事實(「這個項目我也做了很多」),但不會被「我被虧待了」這個故事捲走。

場景三:親密關係裡的「你應該懂我」。 你和伴侶/家人起了衝突,最常見的劇本是:「我為你做了這麼多,你怎麼不懂?」這裡有一個微妙的等式——我把「為你付出」當作了一種資本,而期待「你懂我」是這筆資本的回報。這已經把關係變成了交易。

平等見在這裡的走法是:你和對方,是兩個獨立的、實在的、互相虧欠的個體嗎?當你觀察「我為你做了什麼」這個念頭時,你會發現它也是因緣——你當時的能力、你當時的意願、對方當時的需要,三者交會而產生了那個「付出」。它不是一個固定的、可以儲存和兌現的東西。一旦把它實體化為「我的付出」,就自然期待對方實體化為「我的虧欠」,衝突由此而生。

平等見不是叫你別付出,而是不把付出當作資本,從而也不期待回報當作義務。付出仍然是付出,回應仍然希望有,但「我」與「你」之間那條比較與算計的線,被鬆開了。

場景四:帶孩子時的「比較焦慮」。 孩子三歲,你看到別人家的孩子已經能背唐詩、認字,自己的孩子還在玩泥巴。心裡那個聲音又升起:「我的孩子是不是不行?」

這裡最容易踩的坑是:把孩子的發展當作一個可以和自己「教育能力」掛鉤的指標。你焦慮的不是孩子本身,而是「孩子表現 = 我的教育成果 = 我這個父母好不好」這條等式。你把孩子的「比較」,變成了自己的「比較」。

平等見的走法是:孩子當下的狀態,是因緣——他的氣質、他今天的狀態、你們今天給他的環境。你不必否認「別人家孩子在學什麼」這個事實,也不必否認你希望孩子好。但你觀察一下,那個「我的孩子是不是不行」的焦慮,背後站的是哪一個「我」?這個「我」是不是一個實在的、需要靠孩子的表現來證明存在的東西?當你鬆開這個「我」,孩子仍在玩泥巴,你也仍在陪他玩——但這一刻沒有上下比較的滋味。

場景五:刷演算法推薦的內容。 當代生活裡最隱蔽的「下上分別」,是演算法悄悄完成的——它根據你的行為,把你歸進一個「這類人」的群體,同時把另一些人劃成「那類人」。你讀的、看的、關注的,都在強化這個分類。你以為自己在選擇,其實在被分類。

這不是說平等見要你拒絕演算法(那是另一個話題),而是要你看見:當你被分類時,你心裡會升起一種微妙的「歸屬感」和「對他者的距離感」——「我們這群人是這樣想的」「他們那群人不理解我們」。這就是「以凡夫法為下、別人法為上」的最當代表達,只是它被包裝成「社群認同」。

平等見在這裡的提醒是:你被歸進的那個類別,是實在的「你」嗎?它是因緣——你的點擊、你的情緒、你的時間。但它能不能單獨成立為「你這個人」?不能。所以你可以繼續刷、繼續關注、繼續討論,但不必把那個「我們/他們」的邊界當真。

順手點破幾個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把「平等」理解為「水平線」:以為平等見是要把所有東西拉到同一個高度。其實平等見根本不在「高度」這個維度上運作——它取消的是「高度」這個維度本身。 - 把「平等」理解為「不在乎」:以為不比較就是冷漠、不投入。其實平等見的「無所取著」,是「取了但不黏」——你可以全力以赴,但不把全力以赴的對象當作恆常不變的存在。 - 把「無所見」理解為「看不見」:以為聖正見就是閉上眼睛、否定一切。其實「無所見」是「不被所見之物束縛」——你看得見,但不被看見的東西定義。 - 把「平等」理解為「對所有人都一樣」:以為見到流浪漢和老朋友要起同樣的情緒、見到垃圾和見到佛像要一樣恭敬。其實平等見的「平等」不在情緒強度上,而在「對諸法不取著」的見地深度上。該慈悲的仍然慈悲,該遠離的仍然遠離,只是不在這些對象上建立「我是慈悲的人」「我是清淨的人」這種敘事。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平等見不是古代叢林裡的特產,它的當代迫切性,可以從三個維度來看。

第一個維度:比較文化的內捲化。 當代社會最隱蔽也最具破壞力的特徵之一,是全面比較化。學業比較、收入比較、外貌比較、育兒比較、養老比較、修行比較——幾乎每個領域都被裝上了一套排行榜。社群媒體和演算法把這個過程自動化、隱蔽化:你不需要刻意去比,內容會自己送過來。

這種比較文化的心理成本是巨大的。研究和臨床觀察都指出,長期處於社會比較狀態的人,會出現自我價值感的波動、嫉妒與羞恥的交替、以及一種「永遠不夠好」的慢性焦慮。這不是個人心理素質的問題,而是結構性的——當環境不斷供給比較素材時,任何人都很難完全免疫。

平等見對這種困境的對治,不是叫人「不要比」(這違反人性,也不實際),而是從根本上鬆開「比」這個動作所依賴的預設——也就是預設有一個固定的「我」可以被放在高低軸上。當這個預設被看穿,比較仍然會升起(情緒是情緒),但不會再被它牽著跑。

第二個維度:身份政治的極化。 當代公共討論的一個顯著特徵,是群體認同的強化——「我們 vs 他們」、「我們這邊才是對的」、「他們那邊不可理喻」。這種極化的心理機制,恰恰是平等見所對治的對象——以凡夫法為下、別人法為上的現代版本。

平等見不是要取消所有差異、要求所有人都認同同一套價值(那是另一種極化),而是看穿「我們/他們」這個邊界的實體性。它告訴你:「我們」這兩個字背後,沒有任何一個實在的「我們」在那裡——它只是因緣和合的暫時聚合。同樣,「他們」也是。這個看穿,不會讓你放棄立場或不再關心正義,但它會讓你的關心不被「我們 vs 他們」的火焰吞噬。

第三個維度:AI 時代的「被分類」焦慮。 人工智慧和大數據的普及,帶來一個新的精神困境——你正在被一個你看不到的系統持續分類。你的瀏覽、你的位置、你的購買、你的人脈,都被用來建構一個「你是誰」的模型。這個模型比你自己更精確(這是當代技術的現實),但它不是你。它只是一個因緣聚合下的功能性描述。

平等見的當代意義之一,就是為這種「被分類」提供一個內在的立足點。你被模型歸進了某個類別——「高消費潛力」「中等風險」「傾向左翼」——這些都是因緣的描述,但沒有一個是你的「自性」。當你能安住在這個見地上,你就不會被模型的標籤定義,也不會在看到模型對你的描述時感到被冒犯或被簡化。

需要誠實點明的是:平等見對上述困境的對治,是見地上的對治,不是直接的解決方案。它不會讓你停止被分類、不會讓你立刻從比較焦慮中解脫、不會讓公共討論不再極化。它提供的是一種內在的立足點——在一切外在條件變動時,有一個不被牽動的地方。這也是為什麼經文把它叫「聖正見」而不是「善心態」——它是見地,是對實相的理解,不是技巧。

順帶說明:佛法的平等見不等於腦科學或心理學的某個具體結論。我們可以注意到一些現象學上的呼應(比如長期自我關注與焦慮的相關性),但佛法的見地有它自己的傳承與驗證方式,不應被化約為科學命題,也不應被聲稱為「科學已證明」。


常見誤讀與澄清

平等見這個概念在當代的傳播中,至少有六種常見的誤讀值得仔細澄清。

誤讀一:「平等見 = 一切平等,所以什麼都不必做。」 這是把平等見當作了一種犬儒主義的盔甲。「既然一切平等,那我何必努力?何必關心?」——但這種「何必」本身,已經是一種新的分別(把努力判為「有必要」、把不努力判為「更平等」)。平等見從未取消因緣法則,也不取消努力本身。它取消的是「努力背後的那個『我必須比別人強』的敘事」。你可以仍然努力,但這個努力不再被一個比較性的「我」所驅動。

誤讀二:「平等見 = 取消一切差別,連善惡都不分。」 這是把「不取著相貌」誤讀為「不承認相貌」。經文在說如來之見時已經點明:如來「平等觀察善不善」,並未抹去善不善之名。平等見的「無所見」,是不被善惡的標籤牽著跑,而不是看不見善惡的發生。你仍然可以判斷一個行為是善是惡,只是不再把「我是善良的人」或「他是邪惡的人」當作實在的標籤去執持。

誤讀三:「平等見 = 對所有人都要一樣好。」 這是把「眾生平等」誤讀為「情緒強度的等量分配」。經文所說的眾生平等,是在體性上的平等——你推知一切眾生都愛重身命、求樂離苦,這個「知」是見地。它不在於你對每個人付出多少時間或情感——那是具體的、因緣而生的。它在於你內心是否還在某種「高等人/低等人」的框架裡運作。一旦這個框架鬆開,你對每個人的態度仍然會因緣不同,但不會再被「我對他比對她更好」這種分別所困擾。

誤讀四:「平等見 = 我也不比別人差 / 我也不比別人好。」 這兩句話聽起來「平等」,但其實仍然在比較。「我也不比別人差」這句話的潛臺詞是「我其實可能比別人差,但我努力不去想這個事實」——這恰恰是「以凡夫法為下」的反向版本,仍然是分別。「我也不比別人好」則是把自己的位置壓低,同樣是比較。這兩句話都不是平等見,因為它們都預設了一個固定的「我」在高低軸上。平等見裡沒有這個「我」的位置問題。

誤讀五:把平等見和政治/社會意義上的「平等」混淆。 佛法的平等見,是見地上對諸法體性的觀察;社會政治意義上的平等(人人平等、機會平等、待遇平等),是制度與倫理上的訴求。兩者不是同一件事,也不互相取消。佛法的平等見可以支撐一種對社會平等的真誠關懷(因為它從根本上看到每個眾生體性的平等),但它不能被化約為某一種政治立場。同樣,社會平等的訴求也不能用「你應該有平等見」來消解——前者是制度問題,後者是見地問題,層次不同。

誤讀六:把「平等見」和「平等心」混為一談。 這是一個在修行傳統裡也常見的混淆。平等心通常指一種禪修所培育的平衡心態——對怨親苦樂、順逆境界不起分別的等持之心。這主要是定(samādhi)層面的功夫。平等見則是慧(prajñā)層面的見地——觀一切法皆空、皆從因緣生、皆寂靜而不取著相貌。兩者密切相關(定慧不二),但所對治的、所立足的層次不同。把「平等心」的功夫當作「平等見」的全部,是窄化了這個概念;把「平等見」當作只是「修個平等心就好」,則是忽略了它的見地深度。

澄清這些誤讀之後,平等見的本來面目反而更清晰了:它是一種不黏著的、如實的、深透的觀照。它允許一切名相出現,但不讓任何一個名相成為實在;它允許一切情緒升起,但不讓任何一個情緒成為「我」;它允許一切因緣運作,但不讓因緣的產物變成永恆。它不是一個可以被持有的境界,而是一種始終在觀、始終不黏的見地本身

《大方等大集經》用一句話為這個見地下了一個非常精準的註腳——「不住住如是平等」。不執著於任何一處,而安住於這個不執著——這就是平等見的聖正見,也是當代人在比較、分類、標籤、極化的時代裡,最需要、也最不容易守住的那一點清明。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大方等大集經》將「平等見」界說為「見無分別、平等無二」,亦稱「聖見」「聖正見」「正見」。其要義在於不對諸法作下上、有漏無漏、垢淨、有為無為等分別,亦不取著任何一法之相貌,故經雲「正見者,名無所見」。

主要闡述

本經從多個層面鋪陳此義。

第一,平等見否定凡聖差別相:若以凡夫法為下、有漏、垢、有為,以緣覺、菩薩、佛法為上、無漏、淨、無為,即非平等見;真正的平等見,是觀凡夫法乃至佛法皆空、皆從因緣生、皆寂靜,並觀我與無我亦無差別,不見上中下法。

第二,平等見的具體觀法包括:觀無明、愛與解脫等無差別;觀貪、恚、痴與空、無相、願平等無二;不觀一二,等觀一切法。又由「我及眾生等」次第推展,說至如來、佛法、聖眾、大慈、虛空皆平等,並以「不住住如是平等」名為聖正見。此處的平等貫通了煩惱與解脫、世間與佛法、自與他等諸面向,其共通要點皆為不著、不取、不見差別相。

第三,就如來之見而言,本經使用「如來等觀一切法」「平等觀察善不善」等語,說如來因等觀諸法而常定不亂、不為三界所攝;佛知一切法平等,悉見空、無相、願、無生滅及凡聖、世出世、善惡諸業之真實,故名一切智。此平等觀並未抹去諸法之名,而是如實見其平等。

第四,本經另以「眾生平等」「法平等」「清淨平等」「一切法清淨平等」展開相關義理。所謂法平等,是觀「不離眾生有法,不離法有眾生」,並說眾生體性、我體性、一切法體性與佛法體性相即;如此觀時,眾生即「陰」不可得,離陰亦不可得,和合與離和合亦不可得,因而住於無相。

第五,在自他關係上,本經將平等落實為「憐愍、平等、大慈、大悲」四種布施心:由自己愛重身命、求樂離苦,推知一切眾生乃至蟲蟻亦同樣愛重身命,故不應惱害、奪命或教他斷命。此處「眾生清淨平等」同時以無我、無眾生、無命及一切眾生體性平等來說明;既知眾生體性平等,即知一切法體性及佛法體性。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條目所依據之《大方等大集經》(大集部·《大方等大集經》)述說平等見時用「陰」而非「蘊」,如「眾生即陰不可得,離陰亦不可得」,與其他經論中較常見之「五蘊」用詞不同。此外,本經在表述此義時交互使用「聖見」「聖正見」「正見」三名,指涉同一內涵而未作細分。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平等見與本經中的「正見」「聖正見」「如來之見」「一切智」相互關聯:正見、聖正見為因地之平等觀,如來之見則為果地之等觀;二者皆以「無所見」「不住」為其內涵。又平等見貫通三法印之空、無相、無願,故本經以「貪、恚、痴與空、無相、願平等無二」及「空無行智印、無相、無願」表述其入法。

代表性原文引用

- 「若見無分別、平等無二者,是名聖見。若分別下法凡夫、上法學者……非平等見。」(界說平等見之正反兩面) - 「正見者,名無所見。」(直示平等見之無所取著) - 「我及眾生等……如來、佛法、聖眾、大慈、虛空皆平等,不住住如是平等,名聖正見。」(次第推展至諸法平等) - 「如來等觀一切法,常定不亂,不為三界所攝。」(如來之平等觀) - 「不離眾生有法,不離法有眾生;眾生體性、我體性、一切法體性、佛法體性相即。」(法平等)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大方等大集經T0397 · 大集部

《大方等大集經》曇無讖譯本中,「平等見」即照見自他諸法平等之正見,其論述集中於正見、聖見的內涵界定。

一、以「無顛倒」釋平等。經中從法義層層推演:性淨者不合煩惱,不合煩惱者即不顛倒,不顛倒者即是平等;平等者即是真實,真實者不生不滅。將「平等」安置於性淨、真實、不生不滅、從因緣、不去來等連環定義之中,明言「平等者即是真實」。

二、平等見的三層具體內容。其一,觀無明愛與解脫等無有差別,是名正見;觀貪恚痴、空、無相、願平等無二,不見於相,見無相相,是名聖見;不觀一二,等一切法,名聖正見。其二,建立一組連環等式:觀我及眾生等,眾生等故如來平等,如來等故佛法平等,佛法等故聖眾平等,聖眾等故大慈平等,慈平等故虛空平等,以「不住住如是平等」名為聖正見。其三,例示「如一切法,聲亦如是;如聲,即是聖見、即是正見」,推廣至一切法皆為聖正見;聖正見者亦無生出,故無從聽法之主體可得。

三、最詳細的界定出現於五百比丘得阿羅漢之會。經先破三類偏見——眾生見、命見、空見;我見、斷見、空見;有見、無見、空見;乃至佛見、法見、僧見與空見,凡取著者皆非正見,不取著者方名正見;正見即是「見無分別、平等無二」。接著自問「云何名為平等見耶」,列舉凡夫法下、學法為上,凡夫法漏、學法無漏,凡夫法食、緣覺無食,凡夫法垢、菩薩法淨,凡夫有為、佛是無為,凡夫有我、涅槃無我等對立,皆名「非平等見」。唯有觀凡夫法乃至佛法無有差別、凡夫法空至佛法空、凡夫法從因緣生至辟支佛法亦從緣生、凡夫法寂靜至菩薩法寂靜、我與無我無有差別者,方名平等見與正見。最終以「正見者名無所見,無所見者即是正見」收束,乃至不見一法、一法相貌、一法光明,「是名佛法之正見」。

四、如來之平等觀。經中另以如來為例,說「如來等觀一切法」,心常定不亂,不為三界所攝,諸根四大亦如是;以平等觀察善不善,如是業為諸眾生得定之因。

術語方面,本經直接使用「平等見」、「正見」、「聖見」、「聖正見」、「佛法之正見」等名稱,並列使用凡夫、學、緣覺、辟支佛、菩薩、佛等階位名,作為對比以顯平等之義,未見與他經明顯不同的譯名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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