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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有依

sahabhū-āśraya

俱有依指所依與能依同時存在,前者為後者現行之依止條件。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俱有依(sahabhū-āśraya),拆開就是"俱有"——同時存在——加"依"——依止。所依之法與能依之法必須在當下同時在場,前者作為後者現行的支點。它是瑜伽行派與唯識學在解釋"心識如何現行"時所立的一類依止條件,與"等無間依""種子依"並列為依止三分。

要理解俱有依,先要理解另外兩種依止。唯識學把每一念心生起需要的"支撐"拆成三層看:

- 等無間依:前一念讓後一念接續,譬如前一個念頭過去,後一個念頭才能在它退出的位置上現起——這是異時的依; - 種子依:阿賴耶識中所藏的種子作為親生因,讓現行識能從潛在狀態轉為現實——這是潛能的依; - 俱有依:與現行識同時存在的某種法,讓現行識當下能"立得住"、能"取境"——這是當下支點的依。

三層合起來,一念能起,需要的是:過去的讓它接續、潛藏的讓它親生、當下的讓它有支點。俱有依處理的就是這第三層。

這一層最容易被人忽略。因為它太"自然"——當我們看、聽、想、感受的時候,總以為事情就是直接發生的,沒人停下來問:"這一刻的'看見',是被什麼'同時存在'的東西托住的?"

一、引(攝)發因,不是生起因

這是俱有依最關鍵、也最容易被誤讀的一點:俱有依不是生起因,是引(攝)發因或助伴因

什麼叫生起因?種子生現行,前念生後念,這是 A 直接生成 B,A 的某些成分真的"流進"了 B 裡。什麼叫引(攝)發因?A 的存在讓 B 能夠"被帶起來""現行不中斷",但 A 並不製造 B——眼識不是由眼根"生出"的,眼根的存在只是讓眼識能在當下現行、有地方取境。

《瑜伽師地論》明文說:

「是故世尊於此諸處,依俱有依所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或依助伴因說。」

這一句是破題的鑰匙:佛經裡常說"眼是眼識之因""耳是耳識之因",但那個"因"字按唯識的細分,其實不是"親生"的因,而是"引(攝)發/助伴"的因——眼根現行時,眼識才能現行;眼根不現行,眼識也不能現行。所以佛說"因",是依俱有依所攝的因性而說,不是說眼根真的"造出"了眼識。

二、《瑜伽師地論》:從眼識到受、到識的三個實例

《瑜伽師地論》把俱有依講得很樸素,用三個例子就把"同時存在、不是親造"的模式說清楚了。

第一個例子,眼根與眼識:

「由俱有眼等根為依止故,眼等諸識彼彼境轉,非無依止。」

眼識不是憑空發生的,必須有同時現行的眼根作為依止,眼識才能在種種境相上轉起——絕不是"無依止而得生"。

第二個例子,觸與受:

「由俱有觸為依止故,有諸受轉。」

受的升起需要觸同時現行——冷熱、軟硬、輕重,這些觸在,受才起;觸不在,受也起不來。

第三個例子,能生作意與識:

「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轉,非無依止。」

"能生作意"(manasikāra)是一種讓心朝某個方向去注意、攀緣的"主動注意",識的現起需要這種主動的作意同時在場——沒有"我去看"的這一念,識也不能現起。

論裡再用反例來釘死邊界:

「非已滅眼能為已生眼識所依,耳等亦爾。非已滅觸能為已生受所依止,亦非已滅能生作意能為已生所生識依。」

已經滅去的法,不能作為已生法的所依。這就把"俱有"兩個字釘死了——必須是當下同時現行的,已滅的、過去的、未來的,都不算。

最後,論裡還舉了一對更抽象的:念為所依,擇法為能依。"念"是記憶、憶持,"擇法"是簡擇法義。記憶現行時,簡擇才能現行;記憶退,簡擇也退。這告訴我們,俱有依這種"當下載住"的關係,不只發生在感官層面,也發生在思維層面——它是普遍的依止模式。

三、《成唯識論》:從"依"到"嚴格所依"的收緊

《成唯識論》接過同一概念,做了一件關鍵的事——把"依"和"嚴格意義下的所依"區分開

廣義的"依",凡是有生滅的法仗因托緣而得生住,任何所仗托都可以叫依——王依臣、臣依王,互相撐住也叫依。這種依,門檻低。

嚴格意義的"所依",必須同時具備三義:決定、有境、為主

- 決定:決定性存在,不是可有可無、可換可不換; - 有境:能令心、心所取到自己的所緣(境界),讓"能緣"和"所緣"之間有合法的橋; - 為主:在相關的現行裡處於主導位,能統攝其他支分。

按這三義篩下來,能做嚴格所依的就只剩內六處——意根與五色根。色等外境無所緣、心所不為主,都不能徑直稱為所依。所以《瑜伽師地論》裡說"眼根為眼識之所依",按《成唯識論》的嚴格框架,那其實是依"嚴格所依"說的;其他場合佛說"依",可能只是廣義的仗托。

四、八識各有其俱有所依:一張系統表

《成唯識論》進一步把每一識當下的"所依"具體列出來,構成一個八識俱有所依的系統表。這張表是唯識學裡相當精緻的一張圖:

- 前五識(眼耳鼻舌身識)有四種俱有所依:五色根、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 - 五色根 → 同境(所取的境界相同); - 第六識 → 分別(能作概念性辨別,"這是花,那是樹"); - 第七識(末那) → 染淨(帶著染汙或清淨的自我色彩,"我喜歡/討厭"); - 第八識(阿賴耶) → 根本(作為最根本的載持)。 四者缺一,前五識不轉。這一條非常要害:眼識現行不只是"眼睛在",還需要第六識來分別、第七識來賦予自我色彩、第八識來作為根本載持——少任何一支,前五識就現行不起來。佛經裡偏說"前五識依五根",是因為五根是不共依,又必與五識同境,關係最近、最相順,所以單舉為言,並不是說前五識只靠五根。

- 第六意識兩種俱有所依:第七識與第八識。 為什麼前五識不算?前五識能跟意識"俱取明瞭境",但不是決定性的——沒有前五識,意識照樣現行(譬如在夢裡、在思維抽象命題時)。佛經裡偏說意識依第七識,是因為第七識是染淨依,又同屬轉識,關係較近、較相順。

- 第七識(末那)的俱有所依唯是第八識。 論據很硬:「藏識若無,定不轉」——第八識若不在,第七識絕不可能現行。第七識恆與第八識俱時轉,恆依染汙,所以它唯一的所依就是阿賴耶。

- 第八識(阿賴耶)的俱有所依亦唯是第七識。 反過來也成立:第七識若沒有,第八識也定不轉。論中談到某些階位說"無末那",是依"無有覆染汙末那"而說,不是全無第七識——就像"無阿賴耶"不是真的沒有第八識,是依某種深位的轉換說。色界裡的阿賴耶識也依五根,但五根不是恆定存在,所以不攝入它的俱有所依。

- 心所的俱有所依,隨相應識而立,再加自己相應的心——心所不能獨立於識,識也不能脫離相應的心所單獨跑。

由這張表可以推出一個非常重要的結論:唯識的"識現行"是一個多支協同的事,不是某一識單獨冒出來的。我們以為最簡單的"看見",其實是色根、第六、第七、第八四支同時到場才完成的。

五、與等無間依、種子依的清晰對照

- 等無間依:異時之依,前念讓後念接續; - 種子依:潛能之依,藏識中的種子作為親生因讓現行起; - 俱有依:當下之依,讓現行能"立住"而不中斷。

第三種最容易被忽視,因為我們總是本能地把"現行"想成"自己生出來",忽略了它還需要"當下的支點"。


生活裡的走查

這一節我們用幾個當代場景,把俱有依的三層("非親造、同時在場、支點")走一遍,並順手點破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場景一:晚上關燈刷手機,眼睛盯著屏幕

眼前這一刻的"看見屏幕",按《瑜伽師地論》和《成唯識論》,至少需要這四支同時現行:

1. 眼根(色根):眼睛作為生理器官在運行,瞳孔、視網膜、視覺神經在當下工作——這是同境的所依。 2. 第六識:你心裡有概念——"這是微信圖標""這是短視頻""這是小紅書"。沒有第六識的分別,你看到的只是一團光信號,認不出"它是什麼"。 3. 第七識:你在看的同時,還有一個隱微的"我"——"我在看""這個我喜歡""這個我懶得看"。這是染淨所依,讓看變成了"我的看"。 4. 第八識:作為最根本的載持,你這一期的身心連續性、記憶庫、習慣傾向都靠它撐著——為什麼你一打開就自動滑向短視頻,因為過去燻下的種子和當下的根身都在這一念裡被它持住。

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大眾最容易說"是眼睛在看"。按唯識,這只是四支之一。眼睛單獨是不能"看"的——它只是同境的支點,分辨是誰在做、染淨色彩是誰賦予的、根本載持是誰在撐,都要一起到位。 - 還有人把這四支說成"硬件+軟件+用戶+系統"——這種類比有啟發,但不精確:硬件/軟件是構成性的生起(屬於生起因),而眼根對眼識的關係不是構成性的,是引(攝)發/助伴性的,眼識不能被還原為眼根。

場景二:被人說了一句刺耳的話,心裡湧起一陣難受

經典裡"由俱有觸為依止故,有諸受轉"在這裡走得很貼切。

- :對方的話接觸到你的耳朵、經過神經、落到心裡——這一"接觸"是當下的,不是過去時的; - :苦受、樂受、捨受在這一觸上當下轉起; - 作意:同時還有一個"能生作意"——你的注意力被這句話"抓"過去了。

按唯識,受不是憑空生起的,也不是過去某次傷痛的"重現"——它是當下觸現行時同時現起的。觸不在,受也不起;觸起了,受也起了。這也是為什麼"事情過去很久了,我還是難受"——並不是那一觸還在,而是當下的作意(注意力、回憶)又在製造新的觸,新的觸又引(攝)起新的受——一念接一念,等無間依和俱有依在這裡交織在一起。

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大眾很容易說"這句話傷了我"——把它當成過去對現在的單向因果。唯識的拆解是:過去那句話本身已滅,不能作為當下受的俱有所依(《瑜伽師地論》明文:"非已滅……能為已生……所依")。當下受的俱有所依是當下新起的觸與作意。這個差別看似微小,但修行上關係很大——它意味著你能下手的地方不在過去那件事,而在當下的觸與作意

場景三:週末午後決定"要不要出門"

一個決定的過程,是"能生作意與識"的俱有依關係在跑:

- 能生作意:你心裡有個朝向——朝"出門"的方向想,或者朝"不出門"的方向想; - :基於這個作意,識去取種種境相——出門的好處、不出門的舒服、外面的天氣、剩的工作量……

識不是"自己想出來"的,而是被當下的作意帶出去的。換一個作意(譬如"先睡一會兒再說"),同一個識就跑向另一組境相。

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心理學常講"潛意識決定意識","看不見的偏好影響選擇"。這種講法有道理,但按唯識,它屬於種子依的層面——過去燻下的種子作為潛能影響現行。俱有依講的是當下讓這一念能現行起來的支點,是作意。也就是說,"無意識驅動"和"當下作意"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 還有人說"我根本沒想清楚就決定了"——按俱有依,那種"沒想清楚"也仍然有作意在場,只是一種比較分散、被動的作意(不是聚焦的審慮作意)。識照樣有支點,只是支點本身是糊的。

場景四:閱讀一段難的哲學文字

這是"念為所依,擇法為能依"的典型場景:

- :你對前文概念的記憶、對術語的把握、對作者思路的隨順——這一念"記住前文"的現行正在跑; - 擇法:基於這個念,簡擇法義、對比概念、推出結論——擇法的現行正在跑。

念一退,擇法也跟著退。讀到後面忘了前面,"理解"立刻塌方。所以讀難書需要反覆喚起念作為當下的俱有所依,而不是"硬讀"。

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大眾容易說"我理解力差"。唯識的拆解是:理解力差往往不是"擇法本身不行",而是"念現行不穩"——記憶、憶持的所依沒立住,能依(擇法)也跟著飄。這是修學方法上的重要提示:治擇法之弱,先治念之弱——背熟術語、複述前文、慢讀重讀,比"再多想一遍"更管用。

場景五:用 AI 與它對話

這是個能讓我們"外化"地看俱有依的當代場景,但類比有邊界,要點明。

- AI 模型正在運行時,它的"識別"也需要"當下的支點":硬件在跑、token 在流動、上下文窗口裡的前文作為某種"短期記憶"在撐著回答的接續——這裡能隱約看到等無間依(上一 token 讓下一 token 接續)的影子。 - 但 AI 沒有第七識那種"我"的染淨色彩(除非訓練數據裡嵌入了這種東西),也沒有第八識那種貫穿生死的根本載持——它沒有"宿住"、沒有"種子作為親生因"的因果結構。

所以可以借這個類比讓"俱有依"的"當下支點"顯得具體,但不能說 AI 的工作機制"就是"俱有依,更不能說"科學證明了唯識"——它們在結構上有某種同構的影子,但 AI 是人造工程系統,唯識是在描述有情心識的實然結構;至於人腦神經活動是否就是俱有依意義上的所依,唯識和神經科學各自有各自的解釋框架,目前沒有公認的對應關係,這是一個開放的問題,謹慎為宜。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把俱有依吃進去,至少有三種當下受用。

第一,讓我們對自己的"心念怎麼起來"少一些幻覺。我們習慣性地以為"我想到了什麼",好像"想"是一個孤立事件;唯識把它拆成"過去接續 + 潛能親生 + 當下載住",讓一念起變得多層、協同、有支點。當我們覺得"莫名煩躁""莫名想刷手機""莫名不想工作",把當下能識別的支點(哪種觸?哪種作意?哪個"我"在賦予染淨色彩?)拿出來看一看,會比"我就是這樣的人"多出許多可以下手的地方。

第二,分清"過去"和"當下",把修行從回憶拉到現場。"非已滅觸能為已生受所依"這條反例非常要緊——它告訴我們,過去那件事本身不是當下難受的所依,當下新起的觸與作意才是。這意味著你不需要回到過去去解決情緒問題,你需要在當下的觸與作意上工作。這對很多被"過去的創傷"困住的人,是一條相當具體的出路——不是否認過去,而是把下手處放對地方。

第三,看清"我"的運行需要幾支。第八識作為根本載持、第七識賦予自我色彩、第六識提供分別、前五識取境——這一張系統表告訴我們,自我的"我"不是一個單一的東西,而是多支協同生起的。這不是說"我"不存在,而是說"我"的當下呈現需要這些支點;某些支點退了(譬如深度定中或某些階位),"我"的樣子也會變。這對破除對自我的固化執著,有方法上的意義。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俱有依當成"原因"或"因果關係"裡的"因"。 這是最常見的誤讀。唯識裡"因"分得很細:種子依是生起因(親生),俱有依是引(攝)發因/助伴因(非親生)。說"眼根是眼識的因"是依後一種因性說的——眼根不製造眼識,只是讓眼識能在當下現行。把它當成"原因 → 結果"的因果鏈,等於把引(攝)發因讀成了生起因,會讓整套唯識的因果分析失去精度。

誤讀二:把俱有依當成"環境""背景""條件"。 "環境/背景"是泛泛的仗托,屬於廣義"依"。嚴格所依必須具備決定、有境、為主三義,能令心與心所取到自己的所緣。所以並不是"任何同時存在的東西"都是俱有所依——旁邊有人走過、桌上放了杯水,這些是廣義依,但不是嚴格意義下的所依。把俱有依讀成"環境",等於把那張精緻的八識所依表糊掉。

誤讀三:忽略《瑜伽師地論》和《成唯識論》的不同側重。 兩部論講同一概念,角度不同:

- 《瑜伽師地論》把依止三分(等無間、種子、俱有)講得很清楚,重在用眼根-眼識、觸-受、作意-識的例子說明俱有依的因性(引(攝)發/助伴,非生起); - 《成唯識論》不立三分,而是從"依"與"嚴格所依"的廣狹二義入手,給所依加了三義限定(決定、有境、為主),然後系統列出八識各自的俱有所依,重在建立各識現行所須的具體依止

讀這兩部論如果只看一部,容易把概念講窄或講糊。

誤讀四:以為前五識只靠眼根(耳識只靠耳根)。 按《成唯識論》,前五識各有四種俱有所依——色根只是其中之一,另需第六、第七、第八識同時到位,缺一不轉。佛經裡偏說五根,因為五根是不共依,又必同境、相順,但不是唯依。把前五識簡化成"感官在跑",丟掉了第六識的分別、第七識的染淨、第八識的根本載持——結果就是用"神經活動 = 看見"的簡化版來理解自己。

誤讀五:把"俱有"理解成"相同"或"互依"。 "俱有"是"同時存在",不是"同一個東西",也不是"互相依賴"。所依與能依是兩類不同的法——眼根是色法,眼識是心法;觸是心所,受也是心所,但性相不同。它們同時在場、各有自性,不能糊成一個。


俱有依這一概念真正在說的,其實是一個相當樸素的道理:任何一念現行,背後都不是孤零零的一件事。有過去的接續,有潛能的親生,還有當下同時在場的支點。當代的我們,習慣把"我想到""我感受到""我決定"看成原子事件;唯識把它打開,讓我們看見那個原子事件背後還有多層、協同、當下的依止——這也正是修行的下手處不在遠處、不在過去,而在當下一刻的支點上。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俱有依」(sahabhū-āśraya),是瑜伽行派及唯識學派所立心識生起之依止條件之一。其核心意涵為:所依之法與所生之法須同時俱有現存,而非先後異時,故名「俱有」;此同時存在之法,即為能生現行法的依止。俱有依屬於攝引發因或助伴因,而非直接之生起因,因為所依並非從能生現行法中產生,只是令其得以往取自境或現行不斷。

主要闡述

《瑜伽師地論》之說

《瑜伽師地論》將心識的依止區分為「等無間依」「種子依」「俱有依」三類。論中明言:「彼所依者,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以等無間依為意,以種子依為阿賴耶識所藏之一切種子,而「俱有依」另作一類加以闡明。

就俱有依之體性而言,論主以眼根與眼識之關係為例:「由俱有眼等根為依止故,眼等諸識彼彼境轉,非無依止」,說明眼識現行之時,必須以同時存在之眼根為依止,方能於種種境相上轉起,絕非無依止而得生。此處之因屬攝引發因而非生起因,因為眼識並非由眼根直接產生,只是依於同時存在之眼根方得現行。

此原則進一步推廣至受與識之生起:「由俱有觸為依止故,有諸受轉;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轉,非無依止」——受依同時存在之觸而轉起,識依同時存在之能生作意而轉起,三者皆為非無依止之具體例證。

論主特別申明世尊說法之密意:「是故世尊於此諸處,依俱有依所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或依助伴因說」,明確指出經中之所以說眼等為眼識等之因,乃是依俱有依所攝之引發因或助伴因而言,並非真正的生起因。

論中又以反例限定俱有依之範圍:「非已滅眼能為已生眼識所依,耳等亦爾。非已滅觸能為已生受所依止,亦非已滅能生作意能為已生所生識依」,反覆強調已滅之法不能為已生法之所依。此外,論亦以念與擇法之關係,揭示依止之普遍模式:「念為所依,擇法能依;餘隨所應,當知亦爾」,說明所依與能依的安立,可隨其所應之差別而類推。

《成唯識論》之說

《成唯識論》論「俱有依」,先列舉諸家異說,再以區分「依」與「所依」作為定義關鍵。廣義的「依」,是有生滅法仗因托緣而得生住,凡所仗托皆可稱依;嚴格的「所依」,則須具備「決定、有境、為主」三義,能令心、心所取自所緣。因此,所依限於內六處;色等無所緣,心所亦非主,均不得徑稱所依。論中並提醒,聖教有時以「依」稱「所依」,或以「所依」稱「依」,只是隨宜假說。

就八識而言,前五識各有四種俱有所依:五色根、第六識、第七識與第八識;四者分別具有同境、分別、染淨、根本之用,缺一則前五識不轉。聖教偏說前五識依五根,是因五根為不共依,且必與五識同境,關係較近而相順。第六意識有第七、第八二種俱有所依;五識雖能與意識俱取明瞭境,卻非決定存在,故不列為所依。聖教偏說意識依第七識,是因第七為染淨依,又同屬轉識,較近相順。

第七識的俱有所依唯是第八識,因「藏識若無,定不轉」。阿賴耶識的俱有所依亦唯是第七識,因第七若無,第八亦定不轉;論據包括藏識恆與末那俱時轉,以及藏識「恆依染汙」。論中所說某些階位「無末那」,是依無有覆染汙末那而說,並非全無第七識,正如「無阿賴耶」並非無第八識。雖有色界的阿賴耶識亦依五根,但五根並非恆定存在,故不攝入其俱有所依。

心所的俱有所依隨相應識而立,並另加其自相應之心;識種雖可有廣義的依,卻不能現取自境,故無嚴格的所依。由此可見,本論以同時存在尚不足以成立「俱有所依」,更以決定性、有境性與主導作用加以限定。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兩部論典在「俱有依」之概念上雖有交集,但各有側重與術語差異:

1. 依止分類之異:《瑜伽師地論》將依止分為等無間依、種子依、俱有依三類;《成唯識論》則不立此三分,而是直接從「依」與「所依」之廣狹二義入手,以決定、有境、為主三義限定所依。

2. 對象之異:《瑜伽師地論》以眼根與眼識、觸與受、作意與識等現例為說,重在明俱有依之因性(攝引發因、助伴因);《成唯識論》則系統列舉八識各自之俱有所依,重在建立各識現行所須之具體依止。

3. 術語之異: - 《瑜伽師地論》沿用「阿賴耶識」之名,標示俱有依之因果屬性用「攝引發因」「助伴因」; - 《成唯識論》並用「阿賴耶識」「藏識」「異熟識」「第八識」稱第八識,稱第七識為「末那」「染汙意」或「第七意識」,稱前六或前七現行識為「轉識」,論述概念時主要使用「俱有依」「俱有所依」二式,並明辨廣義「依」與嚴格「所依」不可混同。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等無間依:指前念與後念之間,後念以前念為依,屬異時之依;俱有依則強調同時存在,與等無間依形成對照。《瑜伽師地論》明以「意」為等無間依。

2. 種子依:指現行識以阿賴耶識中所藏之種子為親因,屬能生因;俱有依則不屬能生因,而為引發因或助伴因。《瑜伽師地論》以「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為種子依。

3. 引發因與生起因:俱有依屬攝引發因、助伴因,不屬生起因;《瑜伽師地論》特別強調經中說眼等為眼識之因,是依俱有依所攝之引發因或助伴因而說。

4. 所依:在《成唯識論》中,俱有所依為所依之具體落實,須具備決定、有境、為主三義;廣義之「依」則不必具備此三義,凡所仗托皆得名依。

代表性原文引用

- 「彼所依者,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 「由俱有眼等根為依止故,眼等諸識彼彼境轉,非無依止。」 - 「由俱有觸為依止故,有諸受轉;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轉,非無依止。」 - 「是故世尊於此諸處,依俱有依所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或依助伴因說。」 - 「非已滅眼能為已生眼識所依,耳等亦爾。非已滅觸能為已生受所依止,亦非已滅能生作意能為已生所生識依。」 - 「念為所依,擇法能依;餘隨所應,當知亦爾。」 - 「廣義的『依』……嚴格的『所依』,則須具備『決定、有境、為主』三義……」 - 「第七識的俱有所依唯是第八識,因『藏識若無,定不轉』。阿賴耶識的俱有所依亦唯是第七識,因第七若無,第八亦定不轉……」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俱有依」的論述,主要集中於辨析諸識生起之依止條件。此論將心識的依止區分為多種類型,明確提出「彼所依者,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將依止分為等無間依與種子依兩類,「俱有依」則另作一類加以闡明。

俱有依的核心定義,是指所依之法與所生之法同時俱有存在,而非已滅失者。論中以眼根與眼識之關係為例闡發:「由俱有眼等根為依止故,眼等諸識彼彼境轉,非無依止」,意即眼識現行之時,必須以同時存在之眼根為依止,眼識方能於種種境相上轉起,絕非無依止而得生。此處所說之因,屬於攝引發因而非生起因,因為眼識並非由眼根直接產生,只是依於同時存在之眼根方得現行。

此原則進一步推廣至受與識之生起:「由俱有觸為依止故,有諸受轉;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轉,非無依止」——受依同時存在之觸而轉起,識依同時存在之能生作意而轉起,三者皆為非無依止之具體例證,而此處之觸與能生作意,俱為各各法的俱有依。

論主特別申明世尊說法之密意:「是故世尊於此諸處,依俱有依所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或依助伴因說」,明確指出經中之所以說眼等為眼識等之因,乃是依俱有依所攝之引發因或助伴因而言,並非真正的生起因。此為《瑜伽師地論》區辨引發因與生起因的重要一環。

至於「俱有」之特質,論中以反例加以界定:「非已滅眼能為已生眼識所依,耳等亦爾。非已滅觸能為已生受所依止,亦非已滅能生作意能為已生所生識依」,反覆強調已滅之法不能為已生法之所依,以此限定俱有依必須是當下同時存在之法,而非先後異時之法。

此外,論中亦以念與擇法之關係,揭示依止之普遍模式:「念為所依,擇法能依;餘隨所應,當知亦爾」,說明所依與能依的安立,可隨其所應之差別而類推,此亦屬俱有依原理之延伸。

就術語而言,《瑜伽師地論》沿用「阿賴耶識」之名,對依止則分為「等無間依」、「種子依」、「俱有依」三類,以「攝引發因」、「助伴因」標示俱有依之因果屬性,與其他論典之分類既有交集亦各有側重。

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論「俱有依」,先列舉諸家異說,再以區分「依」與「所依」作為定義關鍵。廣義的「依」,是有生滅法仗因託緣而得生住,凡所仗託皆可稱依,如王臣互相依;嚴格的「所依」,則須具備「決定、有境、為主」三義,能令心、心所取自所緣。因此,所依限於內六處;色等無所緣,心所亦非主,均不得逕稱所依。論中並提醒,聖教有時以「依」稱「所依」,或以「所依」稱「依」,只是隨宜假說。

就八識而言,論定前五識各有四種俱有所依:五色根、第六識、第七識與第八識;四者分別具有同境、分別、染淨、根本之用,缺一則前五識不轉。聖教偏說前五識依五根,是因五根為不共依,且必與五識同境,關係較近而相順。第六意識有第七、第八二種俱有所依;五識雖能與意識俱取明瞭境,卻非決定存在,故不列為所依。聖教偏說意識依第七識,是因第七為染淨依,又同屬轉識,較近相順。

第七識的俱有所依唯是第八識,因「藏識若無,定不轉」。阿賴耶識的俱有所依亦唯是第七識,因第七若無,第八亦定不轉;論據包括藏識恆與末那俱時轉,以及藏識「恆依染汙」。論中所說某些階位「無末那」,是依無有覆染汙末那而說,並非全無第七識,正如「無阿賴耶」並非無第八識。雖有色界的阿賴耶識亦依五根,但五根並非恆定存在,故不攝入其俱有所依。

心所的俱有所依隨相應識而立,並另加其自相應之心;識種雖可有廣義的依,卻不能現取自境,故無嚴格的所依。由此可見,本論以同時存在尚不足以成立「俱有所依」,更以決定性、有境性與主導作用加以限定。

術語方面,本論並用「阿賴耶識」「藏識」「異熟識」與「第八識」,稱第七識為「末那」「染汙意」或「第七意識」,稱前六或前七現行識為「轉識」;論述概念時主要使用「俱有依」「俱有所依」二式,且明辨廣義「依」與嚴格「所依」不可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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