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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境

ṛddhiviṣaya

神通所及的自在境界機器生成

類型 事相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神境」在《阿毘達磨俱舍論》中並不是在說"一切神奇現象",也不是在說"神通"這個籠統的大詞。它有非常精確的三層結構,必須先把這三層拆清楚,才能讀懂後面所有的具體差別。

第一層:神體——殊勝等持。 論中有一句非常簡練的定義:「神體謂等持」。也就是說,"神"這個字所指的,並不是天上的神靈,也不是某種神秘的外力,而是禪定中達到的那一種殊勝的等持——也就是極深、極穩、極有力的心一境性。這一層是「體」,是後面一切神變事的內在根據。

第二層:神境——行、化等神變事。 「境」在這裡不是"境界",而是"所顯現的"——等持所成辦、所顯現出來的事。所以「神境」= 勝等持所顯現出來的神變事。「神境通」這個通名,就是依此體、境關係而立:通於等持之體,通於所現之境。

第三層:神境之果——能變化心與化事。 這一步最容易被忽略。論中明確說:化作、化事本身並不是神境通,而是神境通之果。能變化心(共有十四種,依四根本靜慮而別)才是神境通所引生的具體果報。它們與神境通本身不同——神境通本身在三性上唯善,而定果化的能變化心則屬無記。換句話說,能"產生變化"的那個力量,和"那個力量本身"的性質,是分開的。

把這三層擺在一起看,神境通的全貌就是:

殊勝等持(體,善) → 行、化等神變事(境) → 由十四能變化心所成辦的化事(果,無記)

經典把這個結構拆得很細,所以我們繼續往下走。


「行」——神境之境的第一大類

行,是"前往"的意思,是指能讓自己到達某個地方。神境之行分為三種,這是《俱舍論》最值得記住的層次區分:

1. 運身:直接運舉自身,如鳥乘空而行。這是最樸素的一種"行",通於異生(凡夫也能修得),並不是只有聖者才能。 2. 勝解:對極遠之處作近處勝解,由此迅速到達。這裡的關鍵不是物理意義上的"快",而是心念的"近"——把遠處的對象想成近處,於是身至亦能隨之而至。這種行,亦通於佛以外的其他聖者。 3. 意勢:緣念極遠之處時,身隨即能至,勢用隨意而成。論中以世尊"隨所欲往之處遠近舉心即至"為例,說明這是唯佛具有的行,並據此稱"諸佛境界不可思議"。

這一組區分特別重要,因為它揭示了一個原則:同樣名為"行",在三乘出世聖者乃至凡夫之間,能力的層級與所依的定慧深度是截然不同的

「化」——神境之境的第二大類

化,是"變化"——變出另一個或多個身體顯現於世。這一類比"行"更復雜,論中按所化界地、所化對象作了層層細分:

- 按界地分:欲界所化包括色、香、味、觸四處(除聲),因為欲界有聲處可被直接聽聞,不必化作;色界沒有香、味二處,故色界所化唯色、觸二處。 - 按對象分:每一種界地的化,又分似自身似他身兩種。

身處欲界者能起四種化,身處色界者也能起四種化,合計建立八種化。這八種化,是神境通所成就的具體"果"——它們不是通本身,而是通之所生。

十四能變化心

能變化心的種類數之所以是十四,是依四根本靜慮分別建立的:

- 初靜慮:能起欲界攝化、初靜慮攝化 → 二種 - 第二靜慮:能起自地及下地化 → 三種 - 第三靜慮:自地加下地 → 四種 - 第四靜慮:自地加三下地 → 五種

合計十四。規則是:下地定心不能產生上地之果,上地定心則能起自地及下地之化。化心由淨定引生,同類化心可以前後相續,化心終止後仍還生淨定。這十四種化心屬無記性,與神境通本身"唯善"形成對照。

化身發語另有界地限制:化所發之語,須依自地或下地之心而起。上地化身若要發語,必須藉助初靜慮心,因為上地沒有能夠發動表業的心。若一位化主化作多個身體,只有在化主發語時,各化身才同時發語,音義皆同。

神境的五種成就來源

除了依修定所得的"修得神境通"之外,《俱舍論》又以成就來源概括五類神境,原文總攝為:「神境五修生,呪藥業成故」,即:

| 來源 | 說明 | |---|---| | 修習 | 修定所得,唯善,是六通意義上的神境通 | | 生得 | 生而即有;人趣沒有生得的神境通 | | | 由咒術之力 | | | 由藥物之力 | | | 由業報之力 |

後四種來源(生、咒、藥、業)所成之"神境",在三性上可能為善、惡或無記,與修得神境通"唯善"不同。這是大眾最容易混淆的地方之一:當我們聽到"神境"二字時,要先問這是"哪一類"——它是不是由修習解脫道慧而來?若不是,那它就不在六通意義上的"神境通"範疇之內。

神境通在整個解脫道里的位置

最後一點是定位:六通皆由解脫道慧所攝。前五通(含神境通)依四靜慮而起,可以緣自地及下地。神境通在唸住所攝方面,通於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前三念住(不通法念住);在三性上唯善

這就清楚地把神境通放到了整個解脫道的位置上:它是解脫道慧之所攝,是定慧之副產物,而非解脫本身。它的"用",在《俱舍論》體系裡主要在折伏外道、令眾生起信;而真正斷煩惱、究竟解脫,仍是漏盡通之事,不是神境通的事。


生活裡的走查

神境通是一種非常具體的出世成就(依四靜慮而生、由解脫道慧所攝),絕大多數當代人並未現量證得。所以這裡的"走查",是把它的結構用當代熟悉的場景走一遍,幫助我們看見——這套結構在我們日常的"專注—行動—影響"經驗中,是如何被映射、被錯位、被無意識實踐的。這是結構層面的對照,不是把當代經驗等同於神境通

場景一:一次深度創作裡的"體—境—果"

假設你在深夜寫作、畫畫或編程,進入了一個高度專注的狀態——那種外界聲音消失、時間感扭曲、文思/筆觸/代碼"自己"湧現出來的狀態。

按《俱舍論》的結構來走查:

- 神體(勝等持):那個高度專注、心一境性的內在狀態本身。它是"善"的——清淨、穩定、無貪無瞋。 - 神境(行、化等神變事):從那個專注中所顯現出來的文字、形象、旋律、邏輯結構。它們"出現"在你眼前,好像不是被強行擠出來的。 - 神境之果(能變化心與化事):你最終按下保存鍵、寫下那個具體句子的"那一念"。這一念可以是中性的(無記)——它只是把內在狀態"化"為外在產物。

為什麼經典要特別區分這三層?因為在生活中,我們最容易犯的錯誤是:以為產物(果)就是能力(通)本身。一篇好文章不是寫作能力本身,一次漂亮的項目不是工程師能力本身。能力是那個內在的"等持"——它在任何產物中都是同一個;而產物則可善可惡、可記無記。所以經典把"神境通"定在等持這一層,唯善;把化事定為果,無記——這個區分對我們當代人也有用:判斷一個人的能力,看他專注時的內在狀態,而不是他一次產出的好壞。

場景二:三種"行"在日常裡的層級

《俱舍論》把"行"分為運身、勝解、意勢三種,背後其實是一個心念對身體與世界的主導力逐級遞增的結構。我們當代生活的某些場景,可以讓我們感覺到這個結構:

- 運身(異生亦得):出門、通勤、出差。身體實實在在地移動,從 A 點到 B 點。這種"行"最樸素、最物質。 - 勝解(其他聖者亦得):你在會議室裡與海外同事視頻對話。你"到了"對方的現場——但不是飛機把你送過去的,是心念把遠處勝解為近處。當代的遠程協作、虛擬現實,其實都是在用技術手段模擬"勝解"的某些功能;真正的"勝解行"則是定慧之力所成就,無需中介。 - 意勢(唯佛):舉心即至,無需中間步驟。在當代經驗裡,最接近這種描述的,是某些"心念一動,世界似乎立刻回應"的神秘體驗——但必須說,這些都不能與意勢行等同。意勢行是佛的境界,《俱舍論》明確稱"諸佛境界不可思議"。普通人在生活中偶發的"巧合",既不是運身、也不是勝解、更不是意勢——它只是因緣和合的顯現,不是定慧所生。

這一層走查告訴我們:同樣是"前往某處",在佛法體系裡有截然不同的層級——從身體的移動,到心念的勝解,到舉心即至。我們當代的科技(飛機、VR、視頻)是在外境上模擬前兩層,但它們所模擬的"行"與神境通中真正的"行",體性完全不同:前者是技術與工程的產物,後者是定慧的產物。

場景三:化——專注如何"化"為影響

經典中"化"分欲界化與色界化、似自身化與似他身化,合計八種。我們當代生活中當然沒有真實的"化身",但這個結構可以幫我們看見專注如何在不同層面"化身"為影響

- 欲界化(色、香、味、觸四處,除聲):可見、可觸、可感受的具體影響——你寫的一封郵件、你說的一句話、你做的一頓飯、你送的一個禮物。它們有具體的形態,能被對方接收到。 - 色界化(唯色、觸二處):更無形、更精神性的影響——你營造的某種氛圍、你的在場本身、一種"被這個人的氣質所感染"的狀態。這些不是具體的物件,而是一種"色"與"觸"的傳遞。 - 似自身化 vs 似他身化:你呈現的樣子像你自己(似自身化),還是藉由你而呈現的像是另一個人(似他身化)?比如老師在課堂上以"他自己"的身份講解(似自身化),又比如演員在舞臺上呈現為劇中人(似他身化)。

經典說"化作、化事不是神境通本身,而是通之果"。在我們當代的映射裡也是一樣:你所產生的這些"化"——郵件、禮物、氛圍、舞臺形象——不是你內在專注力的全部,它們只是專注力的某種外顯。認識這一點,能讓我們對自己的"影響"少一份執著——你的影響不是你;你內在的"等持"才是你。

場景四:"唯善"與"無記"的對照

經典說神境通本身唯善,能變化心無記。這個區分映射到當代生活中,可以這樣走查:

- 當我們處於高度專注的等持狀態時,那個狀態本身是清淨的、善的——無論你是醫生專注手術、程序員專注代碼、藝術家專注創作,那種專注的是清淨的。 - 但是,從這種專注中湧現出的具體輸出,可以是中性(無記)的——一段代碼可以被用於善的目的,也可以被用於惡的目的;一幅畫可以治癒人,也可以被用作欺騙的工具。

這就是為什麼經典要把"通本身"和"通之果"分開:專注的清淨不等於產出的清淨;定慧的善不等於一切應用的善。這一區分對當代人的意義在於——它提醒我們,培養專注力是根本(這是"通"),但如何運用這種專注力產生的結果(這是"果"),是另一個獨立的倫理問題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我們當代人對"神境通"的最大興趣,往往不在它的義理,而在它的奇異性——能飛、能化、能分身、多麼令人嚮往。但《俱舍論》對神境通的討論,從頭到尾都不是在渲染奇異性,而是在做一個非常冷靜的結構分析:什麼是體、什麼是境、什麼是果,什麼屬於修習、什麼屬於咒藥業。這一套分析,對當代人的價值不在於讓我們去追求神通,而在於幫我們看見幾個重要的東西:

第一,幫助我們分清"修行的根本"與"修行的副產品"。 神境通在整個解脫道里,是由解脫道慧所攝、依四靜慮而生的副產物。它的"用"主要在折伏外道、令眾生起信,而真正的斷煩惱、解脫生死,是漏盡通之事。這一點對當代人非常重要——我們容易把"修行的副產品"誤認為"修行的根本"。今天很多人追求各種神奇體驗——打坐時的特殊感受、某種"開悟"的瞬間、某種超常的直覺——但這些可能只是"化事",是果,不是通;甚至可能連"果"都不是,只是定境中的某些覺受。把神境通的結構看清楚,能讓我們在面對這些體驗時保持清醒:體驗不等於能力,能力不等於解脫

第二,幫助我們識別"附佛外道"與"真修行"的差別。 經典明確區分了五種成就來源:修習、生得、咒、藥、業。當代一些號稱"神異"的展示,往往不是修習解脫道慧所生,而是來自咒術、藥物、或某種業報。這些"神境"在三性上可以為善、可以為惡、可以為無記;而真正的、由解脫道慧所攝的修得神境通,則唯善。這一區分在今天仍然有效——當我們遇到任何號稱"神異"的現象時,要問三個問題:它是否依清淨的定慧而生?它的性質是還是可能為惡為無記?它是否有助於斷煩惱、趣解脫,還是僅止於令人驚奇?

第三,幫助我們理解"等持"在當代生命中的真實位置。 《俱舍論》把神境通的根本建立在"勝等持"上——也就是極深、極穩、極有力的心一境性。這與當代心理學研究的"flow(心流)"狀態、深度冥想研究中的"專注吸收"狀態,在結構上有相似之處:都是內在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主體感與時間感的弱化、某種"自發性"的湧現。但必須明確:結構相似不等於等同。當代心理學所說的 flow,其體性並非清淨的勝等持,它不必依四靜慮而生,也不必由解脫道慧所攝。它可以是任何一種活動(運動、遊戲、工作)中的專注狀態。所以,當我們用"心流"來類比勝等持時,要清楚這只是一個結構上的類比,而非體性上的等同。

當代對神境通概念的真正需要,不在於追求神通本身,而在於——通過這套精緻的"體—境—果"結構,重新認識我們自己的專注力、影響力、外在表現的內在根據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神境通"當成"一切神異現象"。

澄清:神境通是六通之一,有嚴格的體性定義——它由解脫道慧所攝、依四靜慮而生、唯善。世間某些神異現象(如咒術所成、藥物所起、某些天生異能),雖然也可以稱為"神境",但它們不在六通意義上的"神境通"範疇內。經典用「神境五修生,呪藥業成故」明確分出了五類來源,其中只有"修習"所成才是六通意義上的神境通。

誤讀二:把"化身"、"化事"當成神境通本身。

澄清:這是最常見的混淆之一。論中明確說:化作、化事本身並不是神境通,而是神境通之果。能變化心(十四種,屬無記)引生化身、化事,但化身、化事與神境通本身是因果關係而非同一。把這個搞反,就會把"神異的產物"誤認為"神異的能力",進而執著於外相、忽略內在的修持。

誤讀三:以為三種"行"是所有修行人都能成就的。

澄清:三種行的有情差別是經典明確指出的:

- 運身:通於異生(凡夫也能修得) - 勝解:通於佛以外的其他聖者 - 意勢唯佛具有

意勢行——"舉心即至"——是佛的境界,論中據此稱"諸佛境界不可思議"。我們當代人最容易犯的錯,是讀到"神境通"便以為三種都行,從而對自身產生不切實際的期待,或對他人產生不切實際的評判。

誤讀四:把神境通等同於"特異功能"或"超能力"。

澄清:神境通在《俱舍論》體系中是一種出世成就,體性是清淨的勝等持,由解脫道慧所攝。它不是"普通人的超能力",也不是"開發人體潛能"的產物。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以深定出世慧為前提的;離開了這兩者,即使有某種"神異"顯現,也不是神境通。

誤讀五:以為神境通能直接斷煩惱。

澄清:在六通體系中,真正斷煩惱、究竟解脫的是漏盡通,不是神境通。神境通能折伏外道、令眾生起信,但它本身不能斷惑。《俱舍論》把這一點放在六通的整體結構裡——前五通依四靜慮而生,能緣自地及下地;而漏盡通則是解脫道慧之所成,是出世間的究竟智。當代人最容易犯的錯,就是把"神異能力"誤認為"解脫",把"能飛能化"誤認為"已斷煩惱"。經典告訴我們:神通不是解脫,神通只是解脫道上可能出現的副產物。

誤讀六:把神境通與人天的"福報"混為一談。

澄清:神境通的體是勝等持,唯善;但人天福報的範圍更廣,包含各種世間善業所感得的果報。某些眾生由過去世修習禪定之力,生到天界後能自然顯現某種"神異",這種"生得"神境屬於五種來源中的"生得",人趣沒有生得神境通。當代人容易把"天生的某種直覺"、"偶爾的預知感"誤認為神境通——其實這些多半是因緣和合的顯現,與依四靜慮而生的修得神境通,體性完全不同。


小結:神境通不是用來"羨慕"的,也不是用來"追求"的。它在《俱舍論》中的真正價值,是作為一個精緻的結構標本——讓我們看見一個"能力"的體(等持)、境(神變事)、果(化心與化事)三層如何區分;讓我們看見同樣名為"行"卻有凡夫、聖者、佛陀三個層級;讓我們看見同樣名為"神境"卻有修習、生得、咒、藥、業五種來源。這套結構分析,對任何時代、任何文化背景下的修行人,都是一面冷靜的鏡子——照見我們自己在追求什麼,所追求的究竟是什麼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神境」(ṛddhi-viṣaya)在《阿毘達磨俱舍論》中主要依「神境通」而說明,是六通之首,與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住通、漏盡通並列。論中將名稱拆分解釋:「神」不是泛指一切神異現象,其體是殊勝等持;「境」則是此等持所成辦、所顯現的神變事。因此,「神境通」是依能成辦神變的等持及其所成辦之境而立名。

其核心在於體、境與果的區別:勝等持是「神」之體;行、化等神變事是「神」之境;能變化心及其所造化事則是神境通所引生的果,不能與通本身混同。

2. 主要闡述

在六通的總體體系中,六通皆由解脫道慧所攝。前五通依四靜慮而起,可以緣自地及下地。依有情所能到達的世界範圍,聲聞能及二千世界,麟喻能及三千世界,佛則能及無數世界。通的獲得方式亦有差別:未曾修習者由加行得,過去曾經修習者則可由離染得。就唸住所攝而言,神境通通於身、受、心三念住;就善、惡、無記三性而言,神境通本身唯屬善性。

神境之境分為「行」與「化」兩大類。「行」有三種。第一是「運身」,即直接運舉自身,如鳥乘空而行。第二是「勝解」,即對極遠之處作近處勝解,由此迅速到達。第三是「意勢」,緣念極遠之處時,身體隨即能至,其勢用隨意而成,故稱意勢。三者並非一切有情皆能具足:運身通於異生;勝解亦通於佛以外的其他聖者;意勢則唯佛具有。論中以世尊隨所欲往之處遠近舉心即至,顯示佛的意勢行,並稱「諸佛境界不可思議」。

「化」依所化界地分為欲界化與色界化。欲界所化包括外在的色、香、味、觸四處,不包括聲處;色界沒有香、味,故色界所化只有色、觸二處。欲界化與色界化又各自分為似自身、似他身兩種。身處欲界者可起四種化,身處色界者也可起四種化,合計建立八種化。論中特別指出,化作、化事本身並不是神境通,而是神境通之果。

神境通之果所攝的能變化心共有十四種。依四根本靜慮分別建立:初靜慮有欲界攝與初靜慮攝二種化心;第二靜慮能起自地及下地化,故有三種;第三靜慮有四種;第四靜慮有五種。下地定心不能產生上地之果,上地定心則能起自地及下地之化。化心由淨定引生;同類化心可以前後相續,化心終止後仍還生淨定。此定果化心屬於無記性,故須與唯善的神境通本身分別。

化身發語另有界地限制。化所發之語,須依自地或下地之心而起;上地化身若要發語,必須藉助初靜慮心,因為上地沒有能夠發動表業的心。若一位化主化作多個身體,只有在化主發語時,各化身才同時發語,而且諸身所發音聲及其表義皆相同。

除依修定所得的神境通外,本論又以成就來源概括五類神境,即由修習、生得、咒、藥、業而成,原文總攝為「神境五修生,呪藥業成故」。其中,人趣沒有生得的神境通。除修所得神境通已有特定性質外,其餘由生、咒、藥、業所成者,在善、惡、無記三性上皆可能有所不同。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現有材料僅列毘曇部《阿毘達磨俱舍論》(《阿毘達磨俱舍論》),未提供其他部類經典或同經異譯本,故不能據此列出跨部類及異譯本的逐項用詞分歧。就本論自身而言,須注意數個相近用語並非同義互換:「神體」專指等持,「神境」指等持所成辦的神變事;「化」或「化事」是通之果,而非通本身;「神境通」在三性中唯善,「能變化心」則屬無記。此外,本論既以「神境通」指六通之一,又以「神境五修生,呪藥業成故」從來源列舉五類神境,後者範圍包含修習、生得、咒、藥與業所成,不宜一概等同於由解脫道慧所攝的修得神境通。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神境通與天眼、天耳、他心、宿住、漏盡共同構成六通,但在境事上以行、化為主要內容。它與四靜慮的關係在於:修得的前五通依四靜慮生起,十四能變化心也按四根本靜慮及其所能化的界地建立。

神境通與等持的關係是體用關係:殊勝等持為神之體,行、化等事為其所成辦之境。它與化心、化身、化事的關係則是因果關係:神境通能引生變化心,變化心復成辦化事;所以化雖由通而起,卻不能稱為通本身。

三種「行」之間體現能力層次及有情差別:運身可通異生,勝解通於其他聖者,意勢唯佛所有。五種成就來源則說明「神境」一語還可依成因作更廣的分類;其中修得與定、通相連,而生得、咒成、藥成、業成另依各自因緣建立。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神體謂等持。」此句直接界定「神」之體為能成辦神變事的殊勝等持。

「神境五修生,呪藥業成故。」此頌按來源總攝修習、生得、咒、藥、業所成的五類神境。

論中又以世尊隨遠近「舉心即至」說明唯佛所有的意勢行,並據此表明「諸佛境界不可思議」。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大方廣佛華嚴經(四十華嚴)T0293 · 華嚴部

《大方廣佛華嚴經(四十華嚴)》論「神境」,並未固定使用「神境」一詞,而主要採用「神通境界」「神通自在」「種種神變」「諸佛境界」等語。其中最直接的界定,是以「諸佛菩薩神通境界」指稱二乘所不能及的廣大境域;經文又以「無如是神通自在故」說明,能否自在運用神通,是能否知見、證入此境的重要差別。這些用詞正顯示,本經所說之「神境」,重在神通所行、智眼所見及自在證入的整體境界,而非僅指單一神異現象。

此境界有鮮明的階位與善根條件。經文說,上首聲聞雖與如來同在逝多林中,仍不能見如來廣大神變,原因包括過去未修見佛神通的善根,未得普遍嚴淨一切佛剎的神通智,亦無見佛神通清淨智眼、甚深三昧、廣大神力加持、不可思議解脫門及神通自在。因此,他們對此不能聞、信、知、見、憶念、觀察、思惟、證入,也不能為人開示,使其安住、證入諸佛境界。本經藉此突出:神通境界雖現前遍在,仍須相應的菩薩善根、智眼、三昧與加持方能領受。

本經又以「師子頻申廣大三昧神通境界」集中展示神境的廣闊性。其內容包括:在一切佛剎與極微塵中顯現諸佛出興及剎土成壞;一身普現十方剎海,光明遍照佛世界;於一切境界中普現三世諸佛種種神變,如觀掌中般明瞭;並於一切佛剎極微塵中,顯現極微塵數佛及種種神通境界,歷經劫海而相續不斷。此處的自在不只是空間上的遍現,也貫通三世、剎海、微塵與劫海;然而普賢仍明言,這些清淨名句微妙法門皆屬如來智慧境界,非在會菩薩所能全然證知,所宣說者只是少分境界。

經文並以「入於廣大不可思議神通境界」描述菩薩受正法光明照耀後的現證與作用。菩薩於念念中化出充滿十方法界的莊嚴雲,包括光明網、妙音樂、菩薩行願身、如來自在種種神通妙變化、菩提場及清淨佛剎等;這些神變能開覺眾生、稱歎佛德、演說業果與菩薩行願,並顯示諸佛成正覺及轉法輪。由此可見,本經的「神境」不僅呈現自在變化,更與說法、加持、開覺眾生及顯示佛德相連;其外現形式則常稱為「神變大莊嚴雲」或「種種神變」,具有念念出生、充滿法界而相續不絕的特色。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神境」為六神通之首,與天眼、天耳、他心、宿住、漏盡並列,統攝於解脫道慧。

論中對「神境」一詞作出明確界定:「神名所目唯勝等持,由此能為神變事故。諸神變事說名為境。」 即「神」指殊勝之三摩地(等持),由定所發之種種神變事相,即名為「境」。此為本論對「神境」概念最核心的術語界定——神境非泛指神通所至之處所,而是特指由勝定所起之神變事本身。

神境所攝之事分「行」與「化」二種。

「行」復分三種:一、運身,謂乘空而行猶如飛鳥;二、勝解,謂於極遠方作近思惟便能速至;三、意勢,謂於極遠方舉心緣時身即能至。三者之中,意勢唯佛世尊獨有,勝解兼通其餘聖者,運身則並及異生(凡夫)。論引佛言「諸佛境界不可思議」以證意勢行之不共。

「化」復分二種:欲界化與色界化。欲界化所化外四處而除聲(即色、香、味、觸四境,不化聲);色界化唯化色、觸二處,以色界中無香、味故。二界之化又各分屬自身、屬他身,故總成八種化。論中進一步辨析:化非即是通本身,而是「通之果」。

關於神境通之生起方式,本論以頌明之:「神境五修生,呪藥業成故。」 謂神境通由五種修所生,此外亦可由呪術、藥物、業報而成。相較之下,他心通由修生及呪術成,又加佔相;宿住、天眼、天耳三通由修生及業成。除修所生者外,餘皆通三性(善、不善、無記)。人道眾生唯無生得(非生來即有),地獄眾生於初生時能知。

此外,頌文總說六通之性攝:「四俗他心五,漏盡通如力」,謂前四通為世俗性,他心通攝五性,漏盡通如十力。六通中五通依四靜慮而起,以自地及下地為所緣境。

論中又設問:「神境等五各有異耶?」 即神境通與其餘五通在修習生起上是否各有差別,答以肯定,遂有上述各通生起方式之分別說明。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神境」有明確界定:從一種變作多種,乃至於梵世身得自在而轉,皆名「神境」。論中又依次分辨「神境」「神境智」「神境智作證」:神境是自在轉變、示現之境;具大威德、由修所成且屬修果之智,名「神境智」;此智於神境能領受、能示現。其智種子由生緣攝受,勢力增長並相續隨轉,則名「神境智作證」。因此,本論不是泛稱「神通境界」,而以「神境智作證通」作為六神通之一,術語層次尤為分明。

在六種神通威力中,本論首列「神境智作證通」,其餘為隨念宿住智作證通、天耳智作證通、見死生智作證通、知心差別智作證通及漏盡智作證通。就神境智通而言,又略分「能變通」與「能化通」兩類,顯示神境自在既包含轉變已有之物,也包含隨欲化作未曾有事。

「能變神境智通」具十八種差別:振動、熾然、流佈、示現、轉變、往來、卷、舒、眾像入身、同類往趣、顯、隱、所作自在、制他神通、能施辯才、能施憶念、能施安樂及放大光明。這些作用多依「定自在」而起;例如振動廣大世界,身出火水,流佈光明,令眾會現見上下諸趣,乃至施予辯才、憶念與暫時身心安樂,息滅災癘疾疫,或放光利益諸世界有情。論中並以能將有自性之物轉成餘物,說明何以名為「能變」。

「能化神境智通」則以「無事而有」為要義,即以化心隨欲造作種種未曾有事。其類別包括化身、化境及化語;所化之身可似自身或不似自身,也可似他身或不似他身,但所化根只是與根相似的根所依處,並非真實之根。此處顯示本論對「變」與「化」有清楚區別:前者轉變已有之物,後者令本無之事顯現為有。

本論又以「神境神變」稱神境所攝的神變威力,並與「記說神變」「教誡神變」並列為三種神變;三者如其所應,分別攝入神境智通、心差別智通及漏盡智通威力。這是本論在「神境」之外所用的相關術語形式。

神境亦具有度化作用。獨覺濟度下劣愚昧者時,可以身相而不以語言說法,示現種種神通境界,使心懷誹謗者生起歸向。具神通的修觀行者遇適當時機,則能示現、安住、行他利或善作問記。由此可見,本論所說神境不僅是修成果智所及的自在境界,也是在相應時機示現並利益有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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