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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聖

pṛthagjanārya

「凡聖」指凡夫與聖者之對舉,為禪宗破執超越之常用相對語。機器生成

類型 事相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凡聖”是“凡夫”與“聖者”的對舉。

凡夫,梵語 pṛthagjana,通常指尚未如實證見真理、仍隨無明與煩惱流轉的人;聖者,梵語 ārya,則指已經親證聖道、生命的見地與受用發生根本轉變的人。就修行次第說,凡與聖確有差別:是否如實知見,是否受煩惱支配,是否已經證入解脫,並不能混為一談。

但禪宗談“凡聖”,往往不是為了給人頒發身份,而是要追問一件更切身的事:當你把自己認定為“凡夫”,把覺者想成遙不可及的“聖人”時,這一組分別究竟幫助了修行,還是已經變成新的束縛?

所以,“凡聖”必須同時從兩個層面理解:

一方面,修行上不能抹平凡聖。迷與悟、煩惱與解脫、隨業流轉與不被境轉,確實不同。《汾陽無德禪師語錄》說“凡聖路殊同啐啄”:凡夫與聖者所行之路有差別;但如小雞出殼時,裡面啐、外面啄,在悟道的關鍵處又不能割成兩個互不相干的世界。它既承認“路殊”,又指出覺悟並非從凡夫身上另外製造一個聖者。

另一方面,從無我、空性與清淨性的立場看,“凡”與“聖”都不是一個固定、自存的實體。《景德傳燈錄》說:

“清淨性中無有凡聖,亦無了人不了人。凡之與聖二俱是名。若知假名不實,即無有當名者。”

這裡不是說世間根本沒有迷悟差別,而是說:我們可以依據修行狀況安立“凡夫”“聖者”,卻找不到一個永恆不變、獨立存在的“凡夫本體”或“聖者本體”。凡聖是依因緣、見地與證量而立的名稱,不是焊死在某個人靈魂上的標籤。

這正是禪宗處理凡聖問題最鋒利的地方:既不把凡聖當成實有,也不把凡聖說成全無。

《景德傳燈錄》緊接著警告:

“見有淨穢凡聖亦是大病;作無凡聖解又屬撥無因果。”

執著“有”,便會把凡聖、淨穢變成堅硬的實體:我天生低劣,他天生高貴;穿某種衣服、說某種話、擁有某種體驗,便是聖者。這會製造崇拜、自卑、傲慢和宗教權威的幻覺。

執著“無”,又會把因果和修證一筆勾銷:既然凡聖不二,那麼貪嗔痴也不用對治,戒定慧也不必修,傷害別人和慈悲利他沒有差別。禪宗明確把這種見解稱為“撥無因果”。它不是超越分別,而是借空性逃避責任。

因此,凡聖有三層相互制約的含義:

第一,就修行事實說,有迷悟、染淨與證量的差別。凡夫容易認境為實、認念為我,受貪嗔痴牽引;聖者則在見地和解脫上已有真實證入。這一層不能廢,否則修行失去方向,因果也無從成立。

第二,就諸法實相說,凡聖都是因緣假立,不具固定自性。凡夫不是註定永遠做凡夫,聖者也不是一個與眾生異質的神秘物種。《古尊宿語錄》說“法身普現凡聖等”“凡聖共有,沙界同源”,強調凡聖不在兩個彼此隔絕的本體世界中。

第三,就禪門當下機用說,連“超越凡聖”也不可執著。若一個人總在心裡維持“我已經不落凡聖”的姿態,這個“不落”反而成了更精緻的聖者身份。《古尊宿語錄》說,即使能夠“截斷凡聖及盡有無”,仍須透過“向上一竅”;《楊岐方會和尚後錄》則說:

“楊岐一訣。凡聖路絕。無端維摩。特地饒舌。”

先說“凡聖路絕”,隨即連善於說法的維摩詰也說成“特地饒舌”。用意不是貶低《維摩詰經》,而是截斷學人對漂亮答案的依賴:若把“凡聖路絕”背成一句終極真理,凡聖之路雖然口頭上斷了,語言崇拜的路又接上了。

這也解釋了禪宗公案為何常不用理論回答。有人問“凡聖相去多少”,禪師便喝;另一處,投子大同禪師“下禪床立”。這些動作不是故弄玄虛,也不是在暗示“只要大喝一聲便開悟”,而是在當時的問答情境中,截斷學人把凡聖當成兩個地點、計算彼此距離的思路。問題者想得到一張地圖,禪師卻讓他回到正在聽、正在看、正在起分別的這一刻。

“凡聖本來無別”因此絕不能被理解成“凡夫當下所有習氣就是聖德”。它說的是凡聖沒有固定自性、同具解脫的可能,並非煩惱與智慧在作用上毫無差別。水與冰不離同一溼性,不等於冰已經能夠像水一樣流動;種子具有成樹的可能,也不等於種子已經遮陰結果。類比只能幫助理解,不能替代佛法對修證的實際要求。

《汾陽無德禪師語錄》一面說“朕兆未生,誰論凡聖”,指出分別尚未萌動處,沒有一個現成的凡聖實體;一面又反覆說“入聖超凡割愛親”,並列舉除無明、息妄念、勤精進等修行。這裡的“割愛”不能粗暴理解為切斷一切人與人的感情,更不能成為冷漠、棄責的藉口;在相關偈頌的脈絡裡,它所指向的是割斷黏著、佔有和以愛為名的自我係縛。慈悲不是執著,盡責也不等於攀緣。真正需要割捨的,是“你必須滿足我,我才愛你”的抓取。

因此,凡聖之辨在整個解脫道中的位置,可以概括為:先借差別發心和修行,再於修行中看破身份執著,最終在不住凡聖之處落實戒、定、慧與慈悲。沒有前一步,所謂“不二”容易淪為空話;沒有後一步,修行又容易變成經營“聖人形象”的事業。

生活裡的走查

設想一個很普通的早晨:你擠地鐵上班,昨夜沒睡好,打開手機,看見同事在群裡展示剛完成的項目,又刷到一位修行者談平靜、覺察和慈悲。幾分鐘之內,“凡聖”這一整套心理結構已經運作起來。

第一步,是發生事實。

車廂擁擠,身體疲憊,手機上出現文字和影像,同事得到稱讚,你胸口發緊。這些是當下因緣,不必急著替它們加上道德身份。禪宗說凡聖問題落在現前見聞,不是要離開生活另找一處清淨境界;聲音被聽見、畫面被看見、情緒正在生起,這就是需要照看的現場。

第二步,是分別與命名。

你心裡冒出:“我怎麼這麼嫉妒,果然是個凡夫。”“那位老師永遠從容,他大概已經是聖者。”到這裡,“凡”與“聖”作為方便名稱本來仍有用途:嫉妒確實顯示煩惱正在活動,平靜與慈悲也確實比嫉妒更接近解脫的方向。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是把某一刻的心理狀態直接變成人的固定本質。準確的說法是:“此刻嫉妒心生起了,我正在受它影響。”不準確的說法是:“我是一個註定低劣的凡夫。”同樣,某人在鏡頭前表現平靜,只能說明我們看見了這一段表現,不能據此判定他已經證聖。聖者不是“情緒管理得很好的人”,更不是網絡人格、職業頭銜或審美風格。

第三步,是身份固化。

如果你相信“我是凡夫,所以我只能嫉妒”,凡夫這個名稱便從診斷工具變成了免責條款。如果你相信“他是聖者,所以他說的一切必定正確”,聖者這個名稱又會變成取消判斷力的權威工具。

這正是“凡聖二俱是名”所要拆解的地方。名稱可以指出傾向,卻不能代替觀察;可以引導修行,卻不能封死人。一個人可以在某些情境中有清明和慈悲,在另一些情境中仍被習氣牽引。《古尊宿語錄》甚至說“聖者起凡情,凡人而乃聖”,正是借名稱的倒用提醒我們:不可依一個僵硬標籤概括活生生的心行。

第四步,是看見“路殊”。

不固化身份,不代表放任嫉妒。你需要承認:繼續刷手機、反覆比較、在腦中貶低同事,會加深痛苦;放下手機,覺察身體,辨認嫉妒背後的匱乏感,不跟隨它說傷人的話,則在削弱煩惱。兩條路的結果不同,這就是“凡聖路殊”在日常中的真實含義。

此時的修行可以很具體:知道嫉妒正在生起;不把它說成“我”;不因羞恥而壓抑,也不替它辯護;觀察它依比較、疲勞、競爭壓力而生;守住不惡語、不暗中破壞同事的底線;若條件允許,把比較轉成學習,把匱乏轉成對自己需要的誠實理解。

這不是假裝成聖者,而是不再把每個念頭都執行出來。凡聖之轉,首先發生在“念頭生起”與“跟著它走”之間。

第五步,是“同啐啄”。

當你真正看清嫉妒並非一個堅固的“我”,而是因緣聚合、來去變化的心行時,鬆脫可能就在當下發生。不是舊的你被消滅,另一個神聖人格從天而降;而是原先緊抓的認同裂開了一道縫。外有善知識、教法和處境的提醒,內有觀察成熟,如小雞內啐、母雞外啄。外在教導不能替你覺悟,內在用功也不必否認因緣與師友的幫助。

第六步,是連“我修得不錯”也放下。

假如你成功沒有諷刺同事,心裡隨即出現:“我能看破嫉妒,境界比他們高。”凡聖分別換了一件更體面的衣服,又回來了。禪宗所謂“凡聖路絕”,就是連這個站在高處評定自己和他人的位置也一起放下。

但放下之後,不是什麼都不做。你仍然可以向同事祝賀,可以檢討自己的工作方法,可以爭取合理資源,也可以在過度競爭的環境中設立界限。“不拘凡聖自在行”不是失去分寸,而是不再為了證明自己是凡夫或聖者才行動。該道歉便道歉,該努力便努力,該拒絕便拒絕,心裡不另立一座身份紀念碑。

再看親密關係中的場景。爭吵時,你想:“我在學佛,應該包容;對方如此情緒化,太不修行。”表面上你把自己放在“聖”的一邊,實際上傲慢、控制和逃避衝突正在運作。此時真正的凡聖走查不是問誰更像聖人,而是逐項看:我是否如實聽見對方?是否把自己的恐懼包裝成道理?是否願意承擔造成的傷害?是否又借“凡聖不二”縱容羞辱、操控或暴力?

如果關係中存在傷害,“一切平等”“不分別”絕不能取代安全邊界。離凡聖不是要求受害者繼續忍耐,也不是說施害與受害在責任上沒有差別。行為有因果,責任須辨明;所要放下的是對人作永恆本質判決,而不是取消現實中的保護、制止與修復。

育兒也一樣。孩子失控時,父母可能想:“別人家的孩子懂事,我的孩子沒有善根。”這是把暫時的調節困難固化成身份。反過來,把孩子稱為“天生的小菩薩”,也可能忽略他仍需學習邊界、責任與同理心。凡聖是假名,並不表示無需教育;恰恰因為人格和習慣並非固定,耐心引導才有意義。

算法生活還會放大這種固化。平臺偏愛鮮明標籤:覺醒者與普通人、高能量與低能量、有智慧的人與“認知低”的人。標籤越極端,越容易傳播。然而禪宗的凡聖觀恰好提醒我們:可傳播的人設不等於真實證量,一段被剪輯的言論也收攝不了一個人。算法能夠根據行為預測偏好,卻不能因此證明存在一個固定的“凡夫自我”;佛法所說的無我、假名和解脫,也不能簡單等同於計算模型。兩者可以互相照見某些經驗,卻屬於不同的問題領域。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人未必天天使用“凡夫”“聖者”這些詞,卻不斷生活在同一種結構裡:普通人與成功者、清醒者與愚昧者、自律者與失敗者、療愈好的人與“內耗的人”、高認知與低認知。我們一面崇拜理想人格,一面用貶義身份處罰自己。

“凡聖”首先幫助我們拆除自卑。

“我是凡夫”若被當成固定本質,會使人覺得自己不配修行、不可能改變。禪宗說凡聖同源,不是提供廉價安慰,而是從根本上否認“煩惱就是你的本性”。煩惱依因緣而生,便可以依因緣而減弱;迷既非永恆實體,悟才有可能。

其次,它幫助我們防止修行中的傲慢。

修行稍有體驗,人很容易建立新的自我形象:我比家人清醒,我已經放下了,他們仍在執著;我懂空性,所以不必遵守世俗規則。凡聖觀會追問:是誰在佔有這份“清醒”?若所謂覺悟使人更輕慢、更不負責、更不能聽取批評,那麼“聖”的語言很可能只是在保護“我”。

第三,它幫助我們辨別精神權威。

真正的教法可以引導人減少貪嗔痴,但“聖者”標籤不應成為免除查證和問責的護身符。戒律、行為、權力關係和實際傷害仍須考察。說“凡聖不二”不能替任何老師取消倫理責任;說“祖師機鋒不可思議”,也不能為操控和侵犯辯護。禪宗破的是對名相的執著,不是基本的是非判斷。

第四,它讓精進與自我接納不再互相沖突。

如果只講凡聖差別,修行可能變成無休止的自我嫌棄:我還不夠清淨、不夠平靜、不夠像理想中的聖者。如果只講凡聖不二,又可能變成自我縱容:我本來是佛,所以習氣無需處理。完整的凡聖觀允許我們同時說兩句話:“此刻的生命不因煩惱而失去根本價值”;“這些煩惱確實會製造痛苦,需要誠實地修治。”

第五,它把解脫從身份工程轉回當下作用。

《古尊宿語錄》談“入凡入聖”,又說遍處尋覓終不可得,生死亦唯有空名。重點不是讓人獲得一個終極身份,而是檢驗當下:看見時是否立刻攀取,受挫時是否被嗔恨拖走,成功時是否需要貶低別人,面對痛苦時是否能如實照見而不逃避。

聖道不是把“凡夫的我”裝修成“神聖的我”,而是逐步照破那個不斷佔有經驗、製造身份並要求世界替它作證的執取。戒使傷害受到約束,定使心不再四散,慧使人如實見到諸法因緣生、無固定自性;慈悲則使這種洞見不淪為冷漠。凡聖之辨正位於這條路上:它先指出方向,繼而拆掉對方向牌的執著。

第六,它給予我們一種更成熟的平等觀。

“法身普現凡聖等”“凡聖共有,沙界同源”,所說的平等不是能力、責任和修證成果完全相同,而是不把任何眾生判定為本質上不可覺悟,也不把聖者神化為另一種存在。真正的平等能夠容納差別:初學者需要次第,成熟者承擔更多責任;行為可以評價,傷害必須制止,但沒有誰應被一個標籤徹底封死。

這也說明《景德傳燈錄》所謂“言凡則全凡,舉聖則全聖,凡聖不相待,個個獨尊”,不能草率解釋成“人人都已圓滿,無須修行”。它首先是在破除以聖壓凡、以凡待聖的依附結構:說凡時,不必把凡夫理解成殘缺本體;說聖時,也不必把聖者理解成靠凡夫襯托才成立的優越者。各依其當下因緣顯現,同時都無固定自性。

常見誤讀與澄清

一、“凡聖不二,就是凡夫已經等同聖者。”

不對。不二是否定兩者具有互相隔絕的固定自性,不是否定迷悟、煩惱、證量和行為後果的差別。《汾陽無德禪師語錄》既說“誰論凡聖”,也說“凡聖路殊”,正好防止只取一邊。

二、“既然凡聖是假名,就沒有真正的修行與證悟。”

假名不等於不存在。地鐵線路、公司職位、法律責任也依條件和約定而立,卻能產生現實作用。佛法說假名,是說事物依因緣成立、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不是說一切皆無。《景德傳燈錄》明確說“作無凡聖解又屬撥無因果”。

三、“凡夫就是壞人,聖者就是道德完人。”

凡聖不能簡單等同於好人與壞人。凡夫也能行善、慈愛、克己;“聖者”在佛教中關乎對聖道的證入,不只是符合社會禮貌或表現得溫和。善惡與凡聖有關,卻不是同一組概念。更不能僅憑氣質、口才、神秘體驗或追隨者數量判斷證量。

四、“凡聖本來無別,所以戒律和倫理都是低層次分別。”

恰好相反。若以“不二”為由輕視因果、縱容貪慾和傷害,正落入古德所斥的“撥無因果”。真正不住凡聖,不會使人更方便地傷害別人,而會削弱替自我辯護的衝動。超越名相不是超越責任。

五、“入聖超凡割愛親”,就是離開親人、切斷感情。

不能這樣窄化。“割愛”在相關偈頌中與除無明、息妄念、勤精進、得解脫相連,重點是割斷愛取和黏著,不是消滅慈愛。若一個人拋棄應盡責任,卻說自己已經超脫親情,那更可能是逃避,而非解脫。佛法要鬆開的,是佔有性的愛、以關係鞏固自我的愛,不是慈悲和照顧。

六、“禪師用喝、起身等動作回答,所以道理和經教都沒有用。”

機鋒有具體的師徒關係、時節和問題背景。它的功能是截斷當時學人的概念追逐,不是提供可機械複製的表演。模仿一喝、保持沉默或說幾句反邏輯的話,並不等於超越凡聖。若沒有戒定慧的基礎,機鋒很容易被誤學成反智和權威姿態。

七、“凡聖路絕”,就是進入一種沒有分別、沒有思考的空白狀態。

禪宗所截斷的是對凡聖兩邊的執取,不是損壞正常辨別能力。離凡聖之後仍能見色聞聲、待人接物、辨別危險、承擔工作。《古尊宿語錄》把“離凡離聖”與“縱橫妙”“自在行”並舉,說明超離的結果是作用自在,不是木石般的遲鈍。

八、“我不把自己當聖者,永遠自稱凡夫,就比較謙虛。”

“凡夫”也可以成為堅固的身份:用來自我貶低,用來拒絕成長,或者用來為習氣開脫。“我就是凡夫,做不到很正常”,表面謙虛,實際可能拒絕負責。禪宗不但破“聖者相”,也破“凡夫相”。

九、“凡聖同源”意味著不需要老師,也不需要法門。”

同源不等於已經成熟。《景德傳燈錄》說“凡聖相繼續”,《汾陽無德禪師語錄》又以“啐啄”說明內在成熟與外在接引的配合。善知識不能把覺悟像物品一樣交給你——所謂“從上諸聖,無一法與人”——卻可以指路、糾偏、創造成熟的條件。沒有任何人能替你證悟,也不意味著所有指導都多餘。

十、“超越凡聖”是一個比聖者更高級的身份。

這是最隱蔽的誤讀。若心裡出現“凡夫執著,聖者尚有階位,而我已經超越凡聖”,三層身份依次建立,執著反而更厚。《楊岐方會和尚後錄》在說完“凡聖路絕”後立即翻轉,正是連“路絕”也不許人佔住。

凡聖這個概念最終不是要我們回答“我現在屬於哪一類”,而是讓我們看清:是誰急著分類?這個分類在當下造成了什麼?它是在幫助我們止惡修善、走向解脫,還是在製造自卑、優越、崇拜與逃避?

在需要方向時,承認凡聖之別;在身份固化時,看見凡聖是假名;在實際生活中,不住兩邊而認真修行、承擔因果。如此,凡不是絕望的判決,聖也不是可供佔有的頭銜。所謂“凡聖路絕”,不是把道路炸燬,而是走到最後,發現路上從來沒有一個固定的“我”由凡處搬遷到聖處——有的只是無明漸薄、智慧漸明,執取漸松,慈悲漸能自在現前。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凡聖」即凡夫(pṛthagjana)與聖者(ārya)之對舉,為禪宗常見之相對語。禪宗論此對待,重點不在建立階位、判攝身分,而在顯示此對舉如何於當下見聞、取捨、機用中被截斷或超越,故名相之「實」與「權」須一併呈現。

二、主要闡述

(一)凡聖本來無別:《古尊宿語錄》謂「自古及今,未曾有一個凡夫聖人出現目前」,明善惡無形無相、又「無我」,則凡聖之名無從實立。《景德傳燈錄》載雲居智禪師雲:「清淨性中無有凡聖,亦無了人不了人。凡之與聖二俱是名。若知假名不實,即無有當名者」,明凡聖乃隨名言假立。《汾陽無德禪師語錄》亦云:「朕兆未生,誰論凡聖」,意指一念未動,凡夫與諸聖本來同體;又云「從上諸聖,無一法與人」,明所謂聖者並無別法可授。

(二)凡聖路斷、截斷兩邊:《古尊宿語錄》以「離凡聖」、「凡聖不存」、「凡聖俱盡」、「凡聖路絕」等語反覆表達超離兩邊;偈頌中亦見「凡聖俱歇滅」、「大展長空,凡聖路絕」、「直道逈超凡聖外」等表述。《楊岐方會和尚後錄》楊岐上堂雲:「楊岐一訣。凡聖路絕。無端維摩。特地饒舌」,直言對立路徑已由「楊岐一訣」截斷;然下半轉以維摩詰之善說為「特地饒舌」而加否定,明若執此語為究竟,仍是名言分別,故連「絕」之語亦須當下超越。

(三)當下作用能出入凡聖而不為所限:《古尊宿語錄》載一剎那間可入華藏、解脫、清淨、穢淨,亦可「入凡入聖」,而遍處尋覓終不可得,生死亦唯有空名,故凡聖乃當下作用所歷之境,非固定可得之物。然即使能「截斷凡聖及盡有無」,本經亦警示猶須透過「向上一竅」,明截斷凡聖本身亦不可成為新住著。

(四)超離並非否定日用中的自在顯現:原文有「不拘凡聖自在行」、「離凡離聖縱橫妙」,亦說大道坦然,「凡聖路坦然,各自看謀略」,故離凡聖與縱橫行用同時並陳,重在不受凡聖名相拘礙。「妙絕凡聖」又與見色聞聲、身土交映、本有天真相連,說明其表述落在現前見聞與全體顯彰之中。

(五)凡聖平等、同源、共有:《古尊宿語錄》載「法身普現凡聖等」、「凡聖共有,沙界同源」、「情與無情及聖凡,解脫門開同一路」,皆以「等」與「同一路」表達不作差別之面向;又說沙門須於一切時「與凡聖等、與解脫等」。《景德傳燈錄》偈頌雲:「了知凡聖同途。迷悟本無差別。涅槃生死一如」;又云:「河沙凡聖體通同。迷來盡似蛾投焰。悟去皆如鶴出籠」,以河沙數之凡聖同一妙體,迷悟只在轉身之間。

(六)凡聖之施設不可全廢:《景德傳燈錄》載龍冊子興明悟大師雲「凡聖相繼續」,明凡聖相續不斷、彼此相承;龍華慧居禪師雲:「言凡則全凡,舉聖則全聖,凡聖不相待,個個獨尊」,言凡舉聖各住本位,互不相待而各自圓成。《汾陽無德禪師語錄》則雲「凡聖路殊同啐啄」,承認凡聖所踐之路確有差別,然在小雞出殼、啐啄同時之悟道關鍵一瞬,凡聖並無不同;又云「凡聖不能明得盡,現前相貌有些些」,明凡聖之分限不可窮盡言詮。

(七)由凡入聖之修行歷程:《汾陽無德禪師語錄》以「入聖超凡割愛親」一句反覆宣說,凡十數聯,以「割愛」為樞紐:須「六根永滅邪思漏」、「速除痴騃無明苦」、「斬釘截鐵勤精進」、「心同朗月添群象」,方得「光明解脫身」、「圓通自在人」。偈中以「愚人」、「高人」、「下人」、「應供人」、「大人」等稱謂區隔階位,又云「識得愚人是智人」、「一種為僧利濟人」,顯示凡聖之轉不在外馳,而在心識之翻轉。本經以倒裝之「入聖超凡」句式區別於通行之「超凡入聖」。

(八)機鋒中截斷凡聖之見:《景德傳燈錄》多以非言說方式回應離凡聖之問:灌溪志閒禪師對「今日一會抵敵何人」答以「不為凡聖」;問「如何是離凡聖底句」,師只指「嵩山安和尚」;問「凡聖相去多少」,師便喝;投子大同禪師處同問「凡聖相去幾何」,師「下禪床立」。投子大同禪師更直言「有佛有法有凡有聖亦不存,坐繫縛汝諸人」,明凡聖之執乃繫縛之由;又謂「凡聖攝不得」,凡聖二字收攝不下此一大事。翠巖永明大師被問「不帶凡聖當機何示」,則答「莫向人道翠巖靈利」,意謂不落凡聖之見始堪示人。

(九)凡聖名稱可互換、轉用:《古尊宿語錄》「聖者起凡情,凡人而乃聖」以倒用、橫拈、扶邪、顯正並列,呈現凡聖名稱可以互換、轉用,不宜依字面固守。

(十)執有執無皆為大病:《景德傳燈錄》同段又警示:「見有淨穢凡聖亦是大病」,而落於另一端,「作無凡聖解又屬撥無因果」,是故凡聖既不可執有,亦不可執無。

三、不同部類與表述差異

各經用詞雖皆舉「凡聖」為對,然表述形態互異:

(一)《古尊宿語錄》用語最為豐富,除「凡聖」外,見「聖凡」、「凡夫聖人」、「凡人而乃聖」、「聖者起凡情」等異形;又以「凡聖不存」、「凡聖俱盡」、「凡聖路絕」等動詞短語構成鮮明術語群。 (二)《景德傳燈錄》多以「不為凡聖」、「凡聖相去幾何」、「凡聖相繼續」等問答句式呈現,偈頌中以「凡聖同途」、「凡聖體通同」作收束。 (三)《汾陽無德禪師語錄》以「凡聖」對舉為骨幹,以「入聖超凡」倒裝句法(區別於通行之「超凡入聖」)為特色,別出「割愛」作為由凡入聖之關鍵動詞,並以「朕兆未生,誰論凡聖」、「凡聖不能明得盡」、「凡聖路殊同啐啄」三句架構其義。 (四)《楊岐方會和尚後錄》直用「凡聖」二字,未見其他異名(如「聖凡」、「凡聖二途」、「聖凡情量」等變體);皆為上堂短句,無長行義解;以「凡聖路絕」與「凡聖同舉」雙管齊下,一截斷對立之路,二並舉而收歸。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與善惡:凡聖與善惡常並舉,《古尊宿語錄》「善惡無形無相」、「無我」,故善惡與凡聖皆非實體。 (二)與淨穢、迷悟:《景德傳燈錄》「見有淨穢凡聖亦是大病」,淨穢、凡聖、迷悟皆為相對之見,落於「有」邊為大病,落於「無」邊為撥無因果,須兩頭皆離。迷悟之轉則見「迷來盡似蛾投焰。悟去皆如鶴出籠」。 (三)與有無、佛祖:《古尊宿語錄》「凡聖不存,佛祖何立」,連佛祖之名亦須勘驗。 (四)與法身、解脫:《古尊宿語錄》「法身普現凡聖等」、「凡聖共有,沙界同源」、「與凡聖等、與解脫等」,明凡聖、法身、解脫同根同源。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清淨性中無有凡聖,亦無了人不了人。凡之與聖二俱是名。若知假名不實,即無有當名者。」(《景德傳燈錄》) -「見有淨穢凡聖亦是大病;作無凡聖解又屬撥無因果。」(《景德傳燈錄》) -「朕兆未生,誰論凡聖。」(《汾陽無德禪師語錄》) -「入聖超凡割愛親。」(反覆宣說)(《汾陽無德禪師語錄》) -「凡聖路殊同啐啄。直教點鏑不遺時。」(《汾陽無德禪師語錄》) -「凡聖不能明得盡,現前相貌有些些。」(《汾陽無德禪師語錄》) -「楊岐一訣。凡聖路絕。無端維摩。特地饒舌。」(《楊岐方會和尚後錄》) -「凡聖同舉。罷釣收綸。不如歸去。」(《楊岐方會和尚後錄》) -「自古及今,未曾有一個凡夫聖人出現目前。」(《古尊宿語錄》) -「法身普現凡聖等。」(《古尊宿語錄》) -「凡聖共有,沙界同源。」(《古尊宿語錄》) -「聖者起凡情,凡人而乃聖。」(《古尊宿語錄》) -「不拘凡聖自在行。」「離凡離聖縱橫妙。」「凡聖路坦然,各自看謀略。」(《古尊宿語錄》) -「妙絕凡聖」與見色聞聲、身土交映、本有天真相連。(《古尊宿語錄》) -「情與無情及聖凡,解脫門開同一路。」(《古尊宿語錄》) -「凡聖不存,佛祖何立。」(《古尊宿語錄》) -「凡聖俱歇滅。」「大展長空,凡聖路絕。」「直道逈超凡聖外。」(《古尊宿語錄》) -「了知凡聖同途。迷悟本無差別。涅槃生死一如。」(《景德傳燈錄》) -「河沙凡聖體通同。迷來盡似蛾投焰。悟去皆如鶴出籠。」(《景德傳燈錄》) -「有佛有法有凡有聖亦不存,坐繫縛汝諸人。」「凡聖攝不得。」(《景德傳燈錄》) -「言凡則全凡,舉聖則全聖,凡聖不相待,個個獨尊。」(《景德傳燈錄》) -「凡聖相繼續。」(《景德傳燈錄》) -「不為凡聖。」「嵩山安和尚。」「喝。」「下禪床立。」「莫向人道翠巖靈利。」(《景德傳燈錄》) -「入凡入聖……生死亦唯有空名。」(《古尊宿語錄》) -「截斷凡聖及盡有無」猶須「向上一竅」。(《古尊宿語錄》) -沙門須於一切時「與凡聖等、與解脫等」。(《古尊宿語錄》)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汾陽無德禪師語錄T1992 · 諸宗部

本經論述「凡聖」,以「凡」「聖」對舉為骨幹,並以「入聖超凡」一語總括凡夫轉為證悟聖者之歷程。今依原文歸納如下:

一、凡聖本來無別——雲:「朕兆未生,誰論凡聖。」意指一念未動、朕兆未萌之際,凡夫與聖人並無二致;此語安於「祖燈」「自受用三昧」之究竟境,強調凡聖之別乃後世施設。又同段雲:「從上諸聖,無一法與人」,明所謂聖者並無別法可授,凡夫與諸聖本來同體。此處以「諸聖」稱歷代祖師,與後世所稱「證悟聖者」相通。本經不另立「聖者」異稱,直以「聖」「諸聖」為之。

二、由凡入聖之修行要徑——以偈頌反覆宣說「入聖超凡割愛親」一句,凡十數聯。此語以「割愛」為樞紐:須「六根永滅邪思漏」「速除痴騃無明苦」「斬釘截鐵勤精進」「滅除妄念絕煩塵」「心同朗月添群象」,方得「光明解脫身」「圓通自在人」。偈中以「愚人」「高人」「下人」「應供人」「高賢德行人」「大人」等稱謂區隔凡聖階位,又云「識得愚人是智人」「一種為僧利濟人」,顯示凡聖之轉不在外馳,而在心識之翻轉。此處用「入聖超凡」一詞,別於他處常見之「超凡入聖」語序,乃本經獨特之倒裝句法,須留意。

三、凡聖不易截然劃分——雲:「有頭無角實堪嗟,百劫難逃這作家。凡聖不能明得盡,現前相貌有些些。」意謂凡聖之界並非黑白分明,現前凡夫身相之中,已有聖者之「些些」相貌混融其間。「凡聖不能明得盡」一句,明示凡聖之分限不可窮盡言詮,與第一段「誰論凡聖」前後呼應。

四、凡聖路殊而啐啄同時——雲:「頭頭萬象顯靈機。句句微亡絕慮思。凡聖路殊同啐啄。直教點鏑不遺時。」「凡聖路殊」承認凡夫與聖者所踐之路確有差別,然「同啐啄」則謂在小雞出殼、啐啄同時的悟道關鍵一瞬,凡聖並無不同;又同段雲:「從前垂手接初機。正示繁言免妄思」,顯示接引初機凡夫須「垂手」「繁言」之方便,與接引已熟者有別。

總結而言,本經以「朕兆未生,誰論凡聖」立其本,以「入聖超凡割愛親」示其行,以「凡聖不能明得盡」顯其不可測,以「凡聖路殊同啐啄」明其終歸一致。術語方面,本經以「凡聖」「諸聖」「入聖超凡」為主,別出「割愛」一詞作為由凡入聖之關鍵動詞,並以倒裝之「入聖超凡」句式區別於通行之「超凡入聖」。

楊岐方會和尚後錄T1994B · 諸宗部

本部《楊岐方會和尚後錄》對「凡聖」之論述,皆見於上堂公案之短句中,未作義理層面之系統發揮,而以禪門機鋒之語句形式呈現。

一、核心句:「凡聖路絕」 載楊岐上堂雲:「楊岐一訣。凡聖路絕。無端維摩。特地饒舌。」此為本部論及凡聖對待最為關鍵之語。「凡聖路絕」直言凡夫與聖者之對立路徑,已由「楊岐一訣」而截斷。然此句下半轉雲「無端維摩。特地饒舌」——以維摩詰之善說為「特地饒舌」而加以否定。此一轉語之意,在於:若執著「凡聖路絕」此語為究竟,則仍是名言分別;故連「絕」之語,亦須當下超越。此即禪門「轉處不留情」之機用。

二、「凡聖同舉」之另一表達 載另一上堂語:「凡聖同舉。罷釣收綸。不如歸去。」「同舉」二字,顯示凡聖之名相在本部並非全然破斥,而是以「同舉」之方式並列呈現。隨即以「罷釣收綸」喻止息一切分別之機用,收拾語言之鉤索;末以「不如歸去」作結,暗示歸返日常本分,不再於凡聖名相上盤桓。此與前條「凡聖路絕」相對照,顯示本部對凡聖對待之處理,乃雙管齊下:一者截斷對立之路,二者並舉而收歸。

三、用語形式之觀察 本部凡提及凡聖,皆直用「凡聖」二字,未見其他異名(如「聖凡」「凡聖二途」「聖凡情量」等變體)。其論述方式皆為上堂短句,無長行義解,且與「楊岐一訣」「維摩饒舌」「瞿曇未瞥地」等人事典故交織運用。蓋楊岐之教法,凡聖對待並非獨立之哲學命題,而是上堂接機時截斷學人思慮之工具。

四、與其他對待之並置 同段中,楊岐上堂亦以「風不鳴條。雨不破塊」「風霜刮地。寒葉飄空」等世相為喻,問「作麼生是衲僧應時應節底句」,拍禪床一下雲「直待彌勒下生時」。可見凡聖之別被置於時節、機用之脈絡中:凡聖差別不離當下應機之節拍,而此節拍又須透過「一句」「一拍」當下截斷。本部此處並未就凡聖之內容作定義,而是以動作性之語句(拍禪床、捩轉面)顯示截斷之機用本身。

景德傳燈錄T2076 · 史傳部

《景德傳燈錄》論「凡聖」,核心在破執名相之病。雲居智禪師明示「清淨性中無有凡聖,亦無了人不了人。凡之與聖二俱是名」,凡聖不過是隨名言而起的假立;「若知假名不實,即無有當名者」。同段中又警示:「見有淨穢凡聖亦是大病」,而落於另一端,「作無凡聖解又屬撥無因果」,是故凡聖既不可執有,亦不可執無。

在機鋒問答中,本經多以非言說的方式回應如何離凡聖之見。灌谿志閑禪師對「今日一會抵敵何人」答以「不為凡聖」;有人問「如何是離凡聖底句」,師只指「嵩山安和尚」;有人問「凡聖相去多少」,師便喝;投子大同禪師處同問「凡聖相去幾何」,師「下禪床立」。凡此皆以動作取代言詮,示凡聖之分不可從言語中求。

投子大同禪師更直言「有佛有法有凡有聖亦不存,坐繫縛汝諸人」,明凡聖之執乃繫縛之由。又謂「凡聖攝不得」,凡聖二字收攝不下此一大事。翠巖永明大師被問「不帶凡聖當機何示」,則答「莫向人道翠巖靈利」,意謂不落凡聖之見始堪示人。

然而,本經亦非全然否定凡聖之施設。龍冊子興明悟大師答「忽遇楚王還進也無」時雲「凡聖相繼續」,凡聖相續不斷、彼此相承。龍華慧居禪師雲:「言凡則全凡,舉聖則全聖,凡聖不相待,箇箇獨尊」,言凡舉聖各住本位,互不相待而各自圓成。

至於偈頌中,則以凡聖同體作收束。一偈雲:「了知凡聖同途。迷悟本無差別。涅槃生死一如」;另一偈雲:「河沙凡聖體通同。迷來盡似蛾投焰。悟去皆如鶴出籠」,以河沙數之凡聖同一妙體,迷悟只在轉身之間。凡此皆顯示《景德傳燈錄》論凡聖既破其執,又不廢其相續,以名相之實與權、迷悟之轉一併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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