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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求

kāmaparyeṣaṇā

追求五欲境界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欲求」(kāma-paryeṣaṇī)這個詞,在《瑜伽師地論》裡被列為「三求」之一——另外兩求是「有求」(追求存在/生存)與「梵行求」(追求清淨修行)。三求並立,說明佛學並不把「求」只理解為世俗的物慾追逐;只要心還有所悕求,有所期望、尋求、取得、積集、耽著,就都屬於「樂著戲論」這一大類心理活動。如來之所以與眾生不同,正在於「已棄捨一切悕求」。

但欲求有它自己的特殊性。它以「欲境」為所求對象——色、聲、香、味、觸這五塵,以及由五塵構成的生活形態:財富、地位、伴侶、感官享樂、身份象徵,等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事實是,欲求從來不是「看到對象 → 拿走」的單線動作。它至少包含三層互相嵌套的結構

第一層:欲境本身(事欲)。這是可被求取、積集、受用的對象。論中列得很具體:田事、金銀、牛馬、寶珠、環釧、女色、僮僕。這些是「事欲」——「事」字點明:它們是事,是事情,是世界裡的對象,本身沒有善惡色彩。一部手機、一杯咖啡、一份工作、一個人,從「事欲」的角度看都是中性的存在對象。

第二層:對欲境的分別貪著(煩惱欲)。這是最關鍵、也最容易被跳過的一層。論中明確說:「妄分別貪是士夫欲」——使某個對象真正成為「欲」的,不是對象本身,而是附在對象上的「妄分別貪」。什麼叫妄分別貪?是對對象的執著性識別與貪染——「這個是我需要的」「沒有這個我就不完整」「得到這個我才是我」「別人有我必須有」——這種識別與貪染建立在不如理的取相、取好之上(即把對象的不實相狀誤以為真實,並對其中的悅意之處作意放大)。這一層才使「事欲」變成了「士夫之慾」。

第三層:由貪著引生的喜樂、憂苦與熱惱。對象被貪著地取到,便生喜生樂;對象退失、變壞、被奪、不可得,便憂愁、悲嘆、身心熱惱。論中形容戀著失境如同「愛箭入心」,嚴重時能引生殞歿。這一層是欲求的代價,也是它真正把人捆住的機制。

三層之外,《瑜伽師地論》還從幾個角度對欲求作了進一步刻畫,理解時不能壓扁:

三種欲生。欲求者所趣向的生存形態,按所受用欲境的精粗不同,分成三等:現住欲塵而享有富貴自在(人趣到善知足天)、自行變化欲塵而受用(樂化天)、主要受用他者所化的欲塵(他化自在天)。這三等高低有別,但都是欲生——說明僅靠把欲境做得更精緻,並不能把人帶出欲求這一大門。

悕樂勝欲。這是欲求裡特別隱蔽的一支:有些修行人或布施持戒者,也在求——求往生善趣天上,在妙五欲中歡娛遊戲。論中稱其所求為「最勝欲」。這一類提醒我們,欲求不一定與道德衝突,「做好事求好報」本身也可能是欲求的形式之一。

五種求(按作用分)。攝受求——求取並佔有;受用求——追求對所得的享用;戲樂求——追求遊戲娛樂;乏解了求——因缺乏瞭解而尋求填補;名聲求——追逐名稱聲譽。後面還會從層次與方法分為假名求、第一義求、彼觀察求、無方便求、有方便求,顯示「求」還可以更細地按其所求層次與是否有適當方便來辨別。

愛味、過患、出離——觀察欲求的三重門徑。這是整篇論述最實用的「看」的方式: - 愛味:對未來諸欲先起悕求,繼而勤求,獲得後耽著受用,由此生喜生樂。 - 過患:欲境退失或變壞時,戀著不捨,如愛箭入心,引生憂愁痛苦,乃至殞歿。 - 出離:多聞聖弟子遠離欲中愛味,調伏、斷滅並超越對色、聲、香、味、觸的貪愛。

妙欲 vs. 過患過失相應欲的四句分別。這一點常被今人忽略:論中明確承認有妙欲而非過患欲的情形——即不染汙現行、能令無罪安樂住並可攝受梵行的色聲香味觸。也就是說,並非一切五境都帶過患;使五境成為過患的,是與染汙相應的妄分別貪。這一句「妄分別貪是士夫欲」應貫穿我們理解欲求的始終。

生起次第。無明觸所引的不如理取相、取好之想,使有情面對境界發起希欲;希欲繼而引生反覆尋思,又造成思慕、愁憂及身心熱惱,最後發展為對種種境界的思求。這是一條從「觸境 → 錯認 → 希欲 → 尋思 → 熱惱 → 思求」的鏈條;它的止息方向,論中歸結為對苦、集與清淨之道的如實正智——也就是說,問題不是「我還能不能要」,而是「我對這整條鏈的見地有沒有如實」。

把這幾層合起來看,「欲求」就不是「想要」那麼簡單。它是一個由對象 + 妄分別貪 + 喜樂憂苦熱惱構成的完整模式,有其生起的次第,有其作用的多支,有其代價的必然,也有其「愛味、過患、出離」三種可觀察的角度。理解到這個完整度,我們才有可能真的用它來照見自己,而不是把它當作一句「少欲知足」的道德口號。


二、生活裡的走查

我們用當代人熟悉的一天來走一遍。先從通勤路上開始。

地鐵車廂裡,你刷著手機。屏幕亮起,通知湧來。這個時刻,事欲層是清楚的——手機裡的內容、APP、推送、視頻,它們是對象,是「事」。它們沒有善惡。但你注意到一個微妙的事:你不是在看內容,而是在「不能不看」。上班路上如果不刷點什麼,會覺得這段路程被浪費了,會覺得「別人都在獲取信息我卻沒有」。這個「不能不看」、這個「別人有我必須有」的識別,就是煩惱欲——妄分別貪。它把一箇中性的工具變成了「士夫之慾」。

按五種求來對照此刻:刷手機這個動作,至少同時是攝受求(關注、收藏、加好友、加關注——把對象納入自己的範圍)、受用求(消費內容、獲得信息、獲得多巴胺式的微小滿足)、戲樂求(短視頻、段子、輕鬆一刻)、乏解了求(用信息流填補早晨未完全清醒的某種空缺)、名聲求(看自己發的內容有多少贊、有誰回應)。五種同時運作,彼此嵌套。

刷到中意的帖子,短暫的喜與樂生起來——這是愛味層。信號突然斷了三站,或者手機沒電,或者這個 APP 當天崩了——焦慮、不快、煩躁,幾乎是按比例升起來的——這是過患層。「愛箭入心」不是誇張的說法:你只要留意過「手機不在身邊時身體的緊繃感」,就知道箭已經在那裡。

生起次第在這裡也是可觀察的:無明觸(眼觸手機屏幕)→ 不如理取相、取好(把信息流的悅意部分放大成「我今天就需要這些」)→ 希欲(想接著刷下去)→ 反覆尋思(已經不是享受而是「再刷一條就停」)→ 熱惱(已經過了站還渾然不覺,或本應睡覺卻停不下來)→ 思求(明早要更早刷、要看更多、要更有效率地獲取)。

這套次第可以原樣搬到親密關係裡。一個對象出現——事欲層是那個人本身,煩惱欲層是「沒有這個人我是不完整的」這個識別。愛味層是相處時的甜,過患層是關係出現裂縫時胸口那個位置真實的物理性的痛——愛箭入心,毫不抽象。論裡說嚴重時能引生殞歿,今天的語言裡我們會說「心碎」「崩塌」「活不下去」——這不是文學修辭,是欲境失壞時貪著者實際承受的心理現實。

也可以搬到職場裡。事欲層是職位、薪水、影響力、辦公環境;煩惱欲層是「我值得」「我必須被認可」「落後就是失敗」;愛味層是升職、加薪、獲獎的當下喜樂;過患層是錯過機會、被邊緣化、被超越時的失眠與自我懷疑;名聲求、攝受求、受用求在這裡都可以逐一對上。

把這一節特別獻給容易被錯配的幾個地方:

最容易錯配的第一處:把問題歸於對象。地鐵裡焦慮了,就「卸載 APP」;關係裡痛了,就「換一個」;職場裡累了,就「跳槽」。這些動作都在事欲層運作。而論中說的是:問題不在對象本身,而在妄分別貪——對象換了一百次,那個「沒有它我就不完整」的識別還在,下一個對象依然會被同樣的模式捕獲。這是「妄分別貪是士夫欲」在今天最直接的提醒。

最容易錯配的第二處:把「無求」當成答案。一些人聽完佛法,立刻轉向另一種緊張——強迫自己「什麼都不要」「無欲則剛」。但論裡清楚說過:有妙欲而非過患欲的情形存在;並非一切五境都帶過患。佛弟子所調伏、斷滅、超越的是「欲中愛味」與「對色聲香味觸的貪愛」,而不是要把眼耳鼻舌身全部關掉。問題不在看見,而在於看見時心裡那個「妄分別貪」是否還在運作。

最容易錯配的第三處:把修行也變成欲求。這是最隱蔽的一支——悕樂勝欲。讀了些佛書,做了點布施持戒,心裡隱隱開始期待「我應該比別人更平靜」「我應該往生善處」「我應該走在正確的道路上」。注意:這裡有所悕求這件事本身,就是三求共同的特徵。論中說得很冷:「凡有所悕求,皆名樂著戲論。」不是說不能修行,而是要把修行路上的悕求也作為觀察對象。

最容易錯配的第四處:把「求」理解成外在行動。求不僅是「去買」「去追」「去爭」。它更核心地發生在「以妄分別貪黏著欲境」的內在活動裡。一個不去做任何事的人,心裡仍然可以密集地希欲、尋思、熱惱——只是沒有外顯的追求動作而已。這點對當代「內捲」與「躺平」兩種狀態都成立:內捲者外求不停,躺平者內求不息,求的形態不同,機制相同。

最容易錯配的第五處:把愛味與過患分開看成兩件事。其實它們是同一模式的兩面——得即愛味,失即過患。以為只要確保「不失」就安全,但無常是欲境本身的性質(論中明說「無常的諸欲及依之而有的身份都不是可以安住之處」),失是必然的,所以過患是必然的。看見愛味的同時就看見了過患,這才是出離的入口。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的幾個特徵,使「欲求」這一概念不再是古印度修行人的專屬課題。

第一,算法把「希欲→尋思→思求」的鏈條工業化。當代信息流、短視頻、社交平臺的運行邏輯,幾乎是對《瑜伽師地論》所述生起次第的工程化復刻:不確定性的獎勵(不知道下一條是什麼)激活希欲;無限滾動設計使尋思難以終止;推薦算法根據你過往的貪著記錄持續餵養你的取相與取好。這種環境裡,普通人很難靠「意志力」走出這條鏈——因為環境本身就是按讓人走不出來的方式設計的。理解欲求的結構,至少讓我們知道:刷到停不下來不是「我意志薄弱」,而是被一個專門製造希欲的系統所捕獲。知道這件事本身,是出離觀察的第一步。

第二,「名聲求」被空前放大。古代的名聲求限於熟人社會,今擴大到可量化的可見數字——點贊、關注、播放量、粉絲數、收入排名、引用次數。論中說名聲求是一種求,但它在今天的力量遠勝往昔。這並不是說我們要回避這些數字,而是要看見:當數字被妄分別貪黏著時,喜樂與憂苦的波動也跟著被數字決定。明白這一層,可以讓我們在數字起伏裡有一個觀察的支點。

第三,「悅味 vs. 過患」的失衡。當代生活裡,「愛味」被技術與商業不斷強化,「過患」則被延遲、被分散、被掩蓋——購物可以分期,所以失的痛感延後;關係可以通過平臺維持表層聯繫,所以「失」的瞬間被稀釋;消費可以用新的消費覆蓋舊的焦慮,所以過患不斷被新的愛味替換。這種失衡使很多人從未真正與過患照面——一直以為「問題是我還不夠努力得到更多」,從未在失去的當下停一停,看那個愛箭入心的痛到底從哪裡來。

第四,自我提升本身被納入欲求系統。心理學講自我實現,積極心理學講優勢天賦,當代文化講「成為更好的自己」。這些本無過失,但若配上「悕樂勝欲」的識別——「我應該比別人更平靜、更清醒、更自由」——它們就成了欲求的延伸。論中把三求都歸入「樂著戲論」並非否定修行的價值,而是提醒:連追求清淨本身都要被觀察。這點在今天格外要緊,因為「修行」「正念」「自我成長」已是消費市場上的商品,包裝精緻、回報可期,最容易長成新型的事欲與名聲求。

第五,對「妙欲」的承認其實是一種解放。當代話語裡有時把慾望汙名化到一種「無慾才是好人」的程度——這其實是在用另一種緊張取代欲求的緊張。論中的「妙欲」概念明確指出:存在不染汙現行、能攝受梵行的五境。這不等於「縱慾」,而是說清淨不必以自我壓抑為代價;調伏不是消滅,而是讓妄分別貪不再主導我們對境的反應。這一點對很多在「放縱—自責」循環裡疲憊的人尤其重要。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欲求 = 想要 = 應該消除。 澄清:欲求不是簡單的「想要」。它是一個由對象、妄分別貪、喜樂憂苦構成的完整模式。問題不在「想要」這個動作,而在模式中的妄分別貪那一層。而妄分別貪是可以被調伏、斷滅、超越的——這是一個有次第的功夫,不是簡單壓制。

誤讀二:欲求主要是性慾、食慾等生理慾望。 澄清:事欲範圍很廣,田事、金銀、牛馬、寶珠、環釧、女色、僮僕,名聲、地位、影響、娛樂、信息、掌控感,都可以成為欲境。當代生活裡,強度最大的可能反倒是名聲求與攝受求(佔有與地位),而非生理慾望。把欲求窄化為生理慾望,會讓我們錯失真正在起作用的支線。

誤讀三:避開對象就能解決欲求。 澄清:這是最常見的「治標」誤讀。事欲被換了一百次,妄分別貪(沒有它我就不完整)若沒被看見,新對象很快會被同樣的模式捕獲。論中明言「妄分別貪是士夫欲」——使對象成為欲的,是那層識別與貪染,不是對象本身。

誤讀四:修行越高,求得越少,最後徹底無求 = 解脫。 澄清:論中說如來「已棄捨一切悕求」,但這是描述境界,不是提供方法。「無求」不應被讀成冷漠或斷念。它意味著希欲不再被妄分別貪驅動,而不是不再有清晰的意願與行動。多聞聖弟子的出離,是「遠離欲中愛味,調伏、斷滅、超越對色聲香味觸的貪愛」——是有具體動作的功夫。

誤讀五:欲求的止息 = 不再有喜怒哀樂。 澄清:論中說過患引生憂愁痛苦,但沒說喜樂本身要被取消。愛味—過患這一對之所以是問題,是因為它們都建立在妄分別貪之上,使心被對象牽著走。當妄分別貪被調伏,喜與悲仍可以有——只是不再以「得失」為軸心。

誤讀六:把「愛味、過患、出離」當作順序發生的三件事。 澄清:這是觀察諸欲的三個角度,可以在同一境上一次完成——看見愛味、預見過患、問自己此刻可否有出離的觀察。這不是說要等到失去了才看過患,而是當下就能作此觀察。

誤讀七:欲求既然屬於「樂著戲論」,那做任何事都是在造業。 澄清:論中說的是「凡有所悕求」皆屬此範疇,但同時承認「妙欲而非過患欲」存在,並說如來已棄捨悕求而非棄捨一切作為。這裡有一種微妙的分別——行動與悕求不是一回事。抱著妄分別貪去做的事,與如實了知後去做的事,性質不同。

誤讀八:把「不染汙現行」的妙欲理解為「正面的愛好」。 澄清:論中的標準是不染汙現行、無罪安樂住、能攝受梵行。這三條缺一不可——它不只是「我喜歡」,而是這種喜好與染汙不相應、與過患不相應、且能支持清淨生活。這是相當嚴格的標準,不能隨手給自己貼標籤。


最後想說的話:

「欲求」這個概念之所以值得認真對待,不是因為它要我們過得苦兮兮,而是因為它指出了我們以為在追求的東西,其實在用我們。每一次「我必須要」,背後都有一套已經在運作的識別與貪染;每一次如願的喜樂與失落的痛苦,背後都是同一套機制的兩副面孔。看見這一層,不是為了悲觀,而是為了把心力從被牽著走的疲憊裡稍微抽回一點。

《瑜伽師地論》給出的方向不是消滅對象,不是壓抑自我,而是在愛味處見過患,在過患處見出離。這條觀察的路徑,對兩千多年後的通勤、屏幕、親密關係、職場、自我提升,依然是合用的——只要我們還願意停下幾秒鐘,看一看那個希欲、尋思、熱惱的鏈條,此刻是不是又在我們心裡悄悄轉動。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欲求」(kāma-paryeṣaṇā)是對欲境及其受用的希求,表現為期望、尋求、取得、積集並耽著諸欲。《瑜伽師地論》將其列為三種求之一,與「有求」「梵行求」並列;凡墮入欲求者,其所趣不出三種「欲生」。第一種是現住欲塵而享有富貴自在,範圍包括人趣、四大王眾天乃至善知足天;第二種是樂化天自行變化欲塵而受用;第三種是他化自在天主要受用他者所化欲塵,同時也能受用自己所化者。這裡以「欲塵」稱所受用的欲境,以三種欲生概括欲求所趨向的生存形態。

欲求不僅指外在求取行為,也包括以妄分別貪黏著欲境的內在活動。因此,欲境本身、對欲境的分別貪著,以及由這種貪著引出的喜樂、憂苦與熱惱,均是論中說明欲求時不可分割的層次。

2. 主要闡述

《瑜伽師地論》又以「悕樂勝欲」說明欲求:有情或僅修少分布施、少分持戒,便祈望生於善趣天上樂世界,在妙五欲中歡娛遊戲;其所企求者稱為「最勝欲」。然而,無常的諸欲及依之而有的身份都不是可以安住之處。論中進而總攝欲求、有求、梵行求,指出凡有所悕求,皆屬「樂著戲論」;如來則已棄捨一切悕求。

論中從「愛味、過患、出離」三方面觀察諸欲。所謂諸欲愛味,是對未來諸欲先起悕求,繼而勤加追求,獲得之後耽著受用,並由此生喜生樂。所謂諸欲過患,是欲境退失或變壞時,由於戀著不捨,如愛箭入心,遂引生憂愁痛苦,嚴重時乃至殞歿。所謂諸欲出離,則是多聞聖弟子遠離欲中愛味,調伏、斷滅並超越對於色、聲、香、味、觸的貪愛。

在欲求所緣與能緣的分析上,論中明確區分「事欲」與「煩惱欲」。事欲是可被求取、積集和受用的對象,如田事、金銀、牛馬、寶珠、環釧、女色、僮僕等;煩惱欲則是隨逐事欲的愛味,是依耽著識而生的種種妄分別貪。煩惱欲能使心沉沒而成下劣;當事欲變壞、散失時,又會引發諸漏以及愁、嘆、憂、悲等苦惱。由此可見,論中的「欲」既可指所貪之事,也可指能貪的煩惱。

欲求還可依其作用分為五種:「攝受求」,求取並佔有對象;「受用求」,追求對所得對象的享用;「戲樂求」,追求遊戲娛樂;「乏解了求」,因缺乏瞭解而有所尋求;「名聲求」,追逐名稱聲譽。論中另從求的施設及方法,列舉「假名求、第一義求、彼觀察求、無方便求、有方便求」,顯示「求」還可依所求層次、觀察活動及有無適當方便而分別建立。

對於欲境與過患的關係,論中以四句分別「妙欲」和「過患過失相應欲」:其一,有妙欲而非過患欲,如不染汙現行、能令無罪安樂住並可攝受梵行的色聲香味觸;其二,有過患欲而非妙欲,如不可愛、不可樂、非悅意的五境以及煩惱欲;其三,亦有同時兼具二者者;其四,也有二者俱非者。論中並說「妄分別貪是士夫欲」,表明構成欲染的關鍵是妄分別貪,不能僅因對象屬於外在五境,便不加分別地一概判定。

就生起次第而言,無明觸引發不如理的取相、取好之想,使有情面對境界發起希欲;希欲繼而引生反覆尋思,又造成思慕、愁憂及身心熱惱,最後發展為對種種境界的思求。外道由於不能如實了知諸漏、無明觸所生之受及邪想,因而發起欲求;論中將其根本歸結為對於集諦、苦諦以及清淨之道缺乏如實正智。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現有材料僅列《瑜伽師地論》(瑜伽部,《瑜伽師地論》),未提供其他部類經典或同經異譯本,因而不能據此列舉部類之間或異譯本之間的對應詞差異。就本論內部而言,相關表述各有側重:「欲求」是三求之一,著重能求的趨向;「欲生」指欲求所趣的三類生處;「欲塵」「事欲」偏指所受用、可求取的欲境;「煩惱欲」「妄分別貪」偏指對欲境的分別與貪著;「妙欲」及「過患過失相應欲」則依欲境是否悅意、是否與染汙及過患相應而作四句分別。這些是同一論中不同分析門類的用語,不應逕行互換。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欲求與「有求」「梵行求」共同組成三求:欲求以諸欲及欲生為所趣,有求與梵行求則是另外兩門悕求;三者凡有所悕求,皆被攝入「樂著戲論」的說明中。

欲求與「欲生」是趨求與所趨的關係;與「事欲、煩惱欲」是求取對象和貪著煩惱的關係;與「愛味、過患、出離」則構成從耽著受用、變壞生苦到調伏超越的觀察次第。「妙欲」不必然等同於過患欲,因為論中承認不染汙現行、無罪安樂且能攝受梵行的五境;真正使欲成為士夫之慾者,被表述為「妄分別貪」。欲求與無明觸、邪想、不如理取相及反覆尋思相連,而其止息方向則與如實了知苦、集及清淨之道相關。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瑜伽師地論》以「欲求、有求、梵行求」並列三求,並以「樂著戲論」總說凡有所悕求者;又以「諸欲愛味、過患、出離」建立觀察諸欲的三重門徑。

關於欲的自性,論中使用「事欲」與「煩惱欲」二名,分別指可求取、積集、受用之事,以及隨逐其愛味而生的妄分別貪。關於欲染的關鍵,則有「妄分別貪是士夫欲」之說;關於欲求的作用,又列「攝受求、受用求、戲樂求、乏解了求、名聲求」五種。這些原文名相共同顯示:欲求既涉及所緣的欲事,也涉及能緣的分別貪,並在求取、受用及境界退失時呈現相應的心理與苦惱過程。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三種求」——欲求、有求、梵行求——為總框架來安立「欲求」一義。論中明言:「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欲求者,一切皆為三種欲生,更無增過。」 三種欲生即:現住欲塵而富貴自在(人及四大王眾天乃至善知足天)、自變化欲塵而富貴自在(樂化天)、他化欲塵而富貴自在(他化自在天)。 欲求所攝眾生,其追求範圍即以此三類欲生為極限,不再上超。

本論對欲求的獨特展開,在於將「欲」細分為「事欲」與「煩惱欲」二種自性。事欲指穀、財等所依處——田事、金銀、牛馬、珠環釧、女色、僮僕;煩惱欲則謂「於事欲隨逐愛味,依耽著識,發生種種妄分別貪」。 事欲是外在對象,煩惱欲是內心貪染,二者相須而立。論中又以「毒蛇首」喻諸欲中所有愛味,以「毒蛇」喻諸欲境,謂愚夫貪著受用如蛇所螫,聖弟子則「遠離諸欲所有愛味,如毒蛇首,終不愛染而受用之」。

欲求的發生機制,論中給出一條完整的緣起鏈:「無明界所隨六處諸界為緣,起無明觸;此無明觸以為緣故,於諸境界起不如理執取相好所有諸想;此想為緣,於諸境界發起希欲;希欲為緣,起彼隨法多隨尋思;由彼隨法多隨尋思以為緣故,發起思慕愁憂所作身心熱惱;身心熱惱以為緣故,於諸境界種種品類思求差別皆可了知。如是當知依欲求故,安立諸界。」 此處用詞為「希欲」而非「欲求」,希欲是欲求生起過程中的中間環節,由不如理想觸發,終至種種品類思求差別。

論中又將欲求開為五種:「一、攝受求,二、受用求,三、戲樂求,四、乏解了求,五、名聲求。」 此五目涵蓋了從佔有、受用、娛樂、匱乏中求解、到求名聲的完整光譜,為本論獨有的細分。

在價值判斷上,本論將欲求、有求、梵行求三門所攝一切追求,總判為「樂著戲論」,唯如來「棄捨一切所有悕求,故無戲論」,正梵行求所攝之弟子亦無戲論。 欲求所攝者的典型心態是:「我因少分布施、少分持戒,當得往生善趣天上樂世界中,以妙五欲而自賞納,歡娛遊戲。」 論中以眾鳥翱翔虛空、遍虛空無安足處為喻,謂此類眾生「於其所得無常諸欲及身分中都無安住」。

此外,論中述及外道「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於其眾苦不如實知」,由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 此處欲求與有求、邪梵行求、無有求並列,皆源於對集諦、苦諦的闕乏正智。

術語方面,本論稱五欲對象為「欲塵」(非「五欲」或「欲境」獨用),稱追求五欲之行為「欲求」,稱欲界受生為「欲生」,稱欲中愛味為「毒蛇首」,稱外在資具為「事欲」,稱內心貪染為「煩惱欲」,稱欲求生起之中間環節為「希欲」。此等用語為本論特有之術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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