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慾火

kāmāgni

能燒惱身心的慾望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慾火」是佛教用語中以烈火作譬喻,來說明貪慾(愛慾、欲染、邪欲)一旦燃起,其猛烈、無有滿足、不斷增長並燒惱身心的狀態。它不是一個抽象的佛學名詞,而是一組以火喻欲的完整意象系統。古譯經中(特別是《增壹阿含經》與唐譯《大寶積經》)對它有相當豐富的鋪陳,值得逐層看清楚。

1. 慾火的兩個面相:「燒」與「熾然」

《增壹阿含經》用一句「慾火之所燒,心意極熾然」把慾火的兩個作用同時點出:

- 向外燒:慾念驅使人向外追逐,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 - 向內熾然:更根本的,是內在的「心意」被燒得熾熱不安、不得休息

這裡要注意一個常被忽略的點:經文並不把「燒」理解為外在災害,而先落實為心意受欲驅迫、停不下來的狀態。「熾然」這個詞強調的是——慾念一旦起來,它不是可以慢慢欣賞的火苗,而是猛烈到「不可自持」的烈焰。

2. 慾火的四種火喻:熾盛、無厭、燒害、對治

唐譯《大寶積經》以火喻多方鋪陳欲相,至少包含四個面向,每一個譬喻對應慾火的一種性質,不能壓扁成「欲像火一樣」這種籠統說法

| 火喻 | 經文原句 | 所喻之慾相 | |------|---------|-----------| | 焚草木之火 | 「如火焚草木,無有厭足時,愛慾亦如是,終無有滿足」 | 無厭無足:慾望以所得為燃料,愈多愈增,沒有止境 | | 焚薪之火 | 「見欲增苦惱,猶如火焚薪」 | 增長苦惱:慾望不是讓人快樂,而是讓苦惱愈燒愈旺 | | 深坑無煙之火 | 「如火滿深坑,無煙能燒害」 | 隱蔽燒害:慾望的危害常常是看不見煙、聞不到味的,等到發現已被燒傷 | | 劫火 | 「猶如劫火然,一切皆燒盡」 | 燒盡一切:貪慾燎原時,能把一個人的判斷、關係、健康、福報整個燒光 |

另外還有一組對治喻:「滅除諸愛慾,亦如水滅火」——要滅欲這場火,靠的是水,也就是清涼、智慧、出離的功夫,而不是再加柴。

3. 欲的「無足」:八喻並陳

《大寶積經》為了說明愛慾「曾無滿足時」,連續用了八個譬喻,分別指向不同的感官與情境:

1. 渴飲鹹水——越喝越渴(口渴/味) 2. 眾流歸海——百川入海,海不為足(貪聚/所得) 3. 深谷應聲——聲聲入谷,迴音不息(耳/聲) 4. 盛香篋出香——打開裝滿香氣的箱子,香氣源源外溢(鼻/香) 5. 杓撓美食——以杓攪動美食,香氣更散(舌/味) 6. 鏡現面像——鏡中現出面像,影與形不即不離(眼/色) 7. 虛空受風——虛空任由風來,不拒不止(身/觸) 8. 夢中飲水——夢裡喝到的水,醒來口中仍渴(意/妄想)

這八喻覆蓋了色、聲、香、味、觸、意六處,說明一個核心判定:貪求愛慾人,於六處皆難滿足,結果是「復增長愛慾」

4. 慾火的性質判定:「顛倒法」

《增壹阿含經》對慾火的性質有一個關鍵字——顛倒(或「顛倒法」)。

意思是:慾望並不是依事物的真實相狀而起,而是把不淨、苦、無常的東西看成淨、樂、常。所謂「顛倒」,不只是理智上的錯誤認知,更是心態上的認錯對象——把錯的當作對的、把暫時的當作恆久的。

5. 慾火生起的條件:「想像念」

更細緻的是,《增壹阿含經》不只說欲是顛倒,更進一步指出慾火得以持續的具體機制——想像念

「想像念」是什麼?它是心中對對境的取相、構建、鋪陳——把尚未得到的東西在心裡先描繪得極度美好,把已有的東西在心裡不斷放大它的不足。一旦這種想像念運轉,慾火就被持續加薪,越燒越旺。

6. 對治:知顛倒 + 除想像念

《增壹阿含經》給的對治方法極其精準,且有一個反直覺的提醒:

「設知顛倒者,加心而熾盛」——如果只知道欲是顛倒的,卻又起心去面對它、注視它,慾火反而會更熾盛。

所以「知道顛倒」不夠,還必須接上「去除想像念」這個動作——一旦去掉那些讓慾火持續的想像,欲意就「便自休」,自然止息。

完整的對治偈是:

「知欲顛倒法,心意極熾然,當除想像念,欲意便自休。」

這八個字其實構成了一條路:知其顛倒 → 察覺心意熾然 → 去除想像之念 → 欲意自休。不是壓抑,不是對抗,而是把那個讓火持續的「加薪動作」停下來。

7. 慾火與出離、與惡趣

《大寶積經》還有兩條重要的連結:

- 與出離:經中把「離諸慾火」與「發心出家」對舉——「若發心出家,離諸慾火者,應速隨我法」;反之,「不發出家心,不遠離慾火,安心在居家」。這是經文針對特定出家勸發語境的表述,需放在其原文脈絡中理解,不宜擴大為對在家生活的全盤否定。 - 與惡趣:經說欲「為地獄因,障生天道」,並以「地獄猛焰鐵丸、鋒刃刀山、毒箭諸苦」說明邪欲、欲染所招感的後果。這強調的是欲染不僅燒當下,更能牽引到極苦的果報。

8. 與相鄰概念的分界

「貪慾」「愛慾」「欲染」「邪欲」是更廣的欲法名稱;「慾火」則是其中突出熾盛、無厭、燒害的那一面,是譬喻性的稱呼。它不是慾望本身,而是慾望熾盛成災時的狀態


生活裡的走查

我們把上述每一條經典定義,依序放到當代生活的場景裡走一遍。

場景一:刷短視頻到深夜

- 「心意極熾然」:你原本只想滑兩分鐘,結果一小時過去,心意一直被某種「再看一個」的東西驅迫,停不下來。這就是慾火的「熾然」——內在意願被牽著走,而不是你決定它。 - 「焚薪之火」:你滑得越久,並不快樂,反而是疲憊、空虛、煩躁——這就是「見欲增苦惱,猶如火焚薪」,燃料加得越多,苦惱越旺。 - 常見映射錯誤:以為「我只是沒自制力」——其實這可能正是慾火在燒你。

場景二:消費與升級

- 「火焚草木,無有厭足時」:買了新手機,又想耳機;換了車,想換車位;升了艙,想衝頭等。每一件「得」到的東西,成了下一輪欲的燃料。 - 「眾流歸海」:所有錢、所有追新款的注意力都流向那個永遠填不滿的「我還想要」。 - 常見映射錯誤:以為「有錢就好了」——經文特別強調,所得愈多,欲反而「復增長」,並不會自動平息。

場景三:親密關係裡的執著

- 「渴飲鹹水」:渴是情感上對被愛、被肯定的渴望;喝下的鹹水是每一次希望被滿足;結果是「越喝越渴」。 - 「深谷應聲」:對方一句冷淡的話,你心裡反芻無數次,越迴盪越大。 - 「夢中飲水」:苦苦追求的某種「在一起就會好」的想像,其實可能從未真正滿足過。 - 常見映射錯誤:把這種灼熱感當作「愛的證明」——慾火的熾然恰恰不是愛,而是,是未得之苦與已得之空交織出的焦灼。

場景四:加班與成就

- 「火滿深坑,無煙能燒害」:你看不見自己正在被燒。同事都加班,你不加班覺得「不應該」;項目一個接一個,你感覺「也還行」。但深層的疲憊、意義感的流失、關係的疏離,正是無煙的燒害。 - 「劫火」:長期下來,判斷力、健康、與家人的關係都被波及,像劫火一樣把一切燒盡。 - 常見映射錯誤:用「應該」與「慣性」合理化熾然——把受欲驅迫當作勤奮,看不見心意其實已經極度熾然。

場景五:育兒裡的「為你好」

- 「想像念」在這裡特別明顯:父母為孩子設計的路徑(學區、補習、未來的「應該」),很多時候不是孩子現在的需要,而是父母心中構建出來的劇本。 - 慾火的燃料正是這些想像——想像孩子將來會感謝我、想像我必須現在鋪好一切——結果往往讓親子雙方都被燒到。 - 常見映射錯誤:把「出於愛的安排」與「慾火的想像念」混為一談。

場景六:刷手機爭吵/政治對立

- 六處輪轉:不只是視覺(色)讓你上火,聽到一句(聲)、聞到某種氣氛(香、指情境)、嚐到滋味(味,指涉入感)、身體被牽動(觸),以及意念層面一直在推理反駁(意)——每一處都在加柴。 - 「夢中飲水」:在網上爭論贏了一個點的爽感,醒來什麼都沒解決,反而累了。 - 常見映射錯誤:把熾然當作「正義感」。

走查的「四個看清」

每一個場景都可以按這四個動作看一遍:

1. 看清熾然:我的「心意」此刻是不是被某種驅迫點著了? 2. 看清無厭:我得到了,是不是反而想得更多? 3. 看清想像念:是哪個心裡的劇本讓這火持續? 4. 看清顛倒:我把這個東西當成「我必須得到才會好」——這是不是認錯了對象?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1. 當代的慾火有一個結構性的放大器

從前的人生活在相對穩定的感官環境裡——一個村莊、一日三餐、一生一處。而當代人被設計進一個六處全面點火的系統:

- (色):高解析度、個性化、無限滾動的視覺流; - (聲):隨選音樂、播客、不斷推送的通知音; - (香):行銷大量使用嗅覺設計,咖啡、香氛、外帶餐的氣味都被工業化; - (味):外送平臺讓你不必飽,隨時可開啟下一輪味覺刺激; - (觸):穿著、按摩、座駕、住宿,每一項都被分成無數等級; - :演算法根據你的每一次停留、每一次細看,持續投餵你內心已經偏好的東西

這六處不是分開加柴,而是同時、持續、個性化地加。這意味著,我們這一代人的慾火,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接近經文所說的「劫火」——因為它燒的不只是某一對象,而是整個認知結構。

2. 「知顛倒」在大眾心理學裡被嚴重低估

心理學常說「覺察」(awareness)就好,但《增壹阿含經》特別提醒:「設知顛倒者,加心而熾盛」——光是覺察到「我在被欲推著走」,若是繼續「加心」(再去注視、再去分析、再去品味那個感覺),反而會讓火更旺。

這正好對應當代常見的現象:「我又刷了三小時,我好崩潰」「我又在購物車裡加了好多東西,我知道這不好……」——知道卻沒停,為什麼?因為「知」沒有接上「去除想像念」這個動作。

對治的當代版本也許是:知道是顛倒之後,不要再為那個想像供電——不去描繪「得到會怎樣好」、不去反芻「得不到有多慘」、不去盤算「下一個該是什麼」。一旦想像唸的供電切了,欲意就會像風中搖曳的燭火,自己熄掉。

3. 它不是禁慾,而是看清「火」的物理

「慾火」這個譬喻的力道在於——它把慾望物理化了。火是有物理的:它會燒你,它要燃料,它無煙也能燒害,它能燒盡一切。

把慾望當作火來看,而不是當作「我的需求」「我的品味」「我的自由」來看,這本身是一個強大的轉向。它讓我們回到一個簡單的問題:我現在手裡這把火,是在幫我,還是在燒我?

這不是禁慾。禁慾常常是把火硬壓,反彈更大;經文給的是水滅火——找到那個清涼的東西(正念、出離、智慧的觀照),讓火自然不再燒。

4. 它給「內捲」一個重新命名的機會

當代人不喜歡「貪慾」「愛慾」這些帶宗教色彩的詞,但每個人都熟悉自己被捲進去的那種過熱感——加班、競爭、購物、刷屏、關係裡的算計。把它們叫作「慾火」,不是汙名化,而是給出一個更精準的描述

- 熾然,是它停不下來; - 無厭,是它永遠不夠; - 無煙燒害,是它在你還覺得「還好」的時候已經在傷你; - 劫火,是它真的可能燒盡你最重要的東西。

當你能這樣命名它,你就從「我自願」這種自我敘事裡出來了——不是自願,是著火了。而火,是可以滅的。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以為慾火=性慾

這是最常見的窄化。經文中六處貪求(色、聲、香、味、觸、意)說得很清楚:慾火是六處的欲,不是某一處的欲。性慾是其中一塊,但把慾火只當成性慾,會錯過對消費慾、成就欲、認可欲、掌控欲——這些更隱蔽也更持續的「焚薪之火」的覺察。

誤讀二:以為對治就是「壓抑」

很多人讀到「離諸慾火」「除想像念」,直覺反應是「那就是要我忍住、不去想」。但《增壹阿含經》恰恰反過來提醒:「加心」反而會讓火更熾盛。壓抑通常就是「加心」的一種形式——你不斷告訴自己「不準想」,其實正不斷在想。

對治不是壓抑,而是去除想像念——切斷讓火持續運轉的內在描繪。火需要燃料,想像念就是燃料;燃料一斷,火自然熄。

誤讀三:把女色譬喻擴大成對女性的汙名

《大寶積經》有一段專門以「死狗、死蛇、燒糞穢、彩畫瓶盛毒、繒彩裹利刀」等喻說女色,傳統上讀者容易把它擴大成對所有女性的否定。

這一段應按經文自身語境理解:它是針對當時勸發出家的特定場合、對「耽欲」之人所做的警覺性譬喻,所警惕的是耽欲者內心把女色理想化、顛倒化的傾向,而不是對女性本身的價值判斷。若把這段話脫離語境、擴大為對女性的普遍貶抑,是經外引申,非經文本意。

誤讀四:「水滅火」就是情緒壓制或理智說教

「滅除諸愛慾,亦如水滅火」中的「水」,不是冷漠、不是說教、不是反覆告訴自己「這不對」。在這個譬喻裡的特質是清涼與溼潤——它對應的是經文中「出離心」「正知見」「休息」的功夫,而不是對抗。一杯水澆在火上,是溫柔而徹底地讓火失去燃燒的條件。

誤讀五:把「知顛倒」理解為「純粹理性上的認知」

《增壹阿含經》說得很清楚:「設知顛倒者,加心而熾盛」——僅止於知道是不夠的,甚至是有危險的。真正的「知」,必須是一種能帶來止息的領悟,而不只是標籤。當代很多人對自己說「我知道我又在物慾裡了」——但若這種「知道」沒有切斷想像唸的供電,火反而會更旺。

誤讀六:把「慾火」當成遙遠的古代問題

我們活在一個被設計來持續點火的時代:演算法是最現代的「焚草木之火」,把每一次的「得」(瀏覽、按贊、購買)變成下一輪欲的燃料。以為慾火是古代修行人才擔心的問題,是把經文當古董的態度。把慾火當成描述你我此刻正在經歷的事,才是把這些經文讀活。


最後一點溫柔的話:

讀「慾火」這樣的概念,最容易掉進兩個陷阱:一個是覺得自己罪大惡極,怎麼燒成這樣;一個是覺得它跟我無關,我只是看看。

都不是。火不需要你認罪,也不需要你無感——它只需要你看清楚它正在燒你哪裡,然後把想像唸的燃料輕輕放開。這不是一夜之間的事,但每一個「看清熾然」的瞬間,都已經是水開始接觸到火的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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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慾火,指以烈火譬喻貪慾的生起、熾盛與危害。《增壹阿含經》以「慾火之所燒,心意極熾然」概括其基本形態:欲既能如火向外燒害,也能令內在心意熾然不寧。《大寶積經》則將慾火與出離相對,稱「若發心出家,離諸慾火者」,並以焚草木、焚薪、深坑之火及劫火等譬喻,顯示愛慾無有滿足、不斷增長且能招致苦惱與惡趣。兩經都以火說明欲的猛烈與燒害,但各自著重的對治方向不同:《增壹阿含經》著重知其顛倒併除想像念,《大寶積經》著重滅除愛慾與遠離慾火。

二、主要闡述

慾火首先表現為心意的熾盛。《增壹阿含經》說慾火使「心意極熾然」,又以「熾盛」「熾心」描述慾念燃起後猛烈而難以止息的狀態。慾火所燒並非僅指外在災害,而首先落實於心意受欲驅迫、不得休息。

其次,慾火具有無厭無足之相。《大寶積經》說:「如火焚草木,無有厭足時,愛欲亦如是,終無有滿足。」慾望如火以草木、薪柴為燃料,所得愈多,反而愈加增長;經中並以渴飲鹹水、眾流歸海、深谷應聲、鏡現面像、夢中飲水等多重譬喻,說明貪求之人於色、聲、香、味、觸、意諸境皆難滿足,結果是「復增長愛欲」。

再次,慾火能增長苦惱並造成廣泛燒害。《大寶積經》稱「見欲增苦惱,猶如火焚薪」,又以無煙而能燒害的深坑之火及燒盡一切的劫火形容欲的危險。該經有關女色的長偈,使用死狗、死蛇、燒糞穢、彩瓶盛毒、綵繒裹利刀等譬喻,強調外相端嚴與內在可畏的反差,並說耽欲者實無安樂。這是該經特定段落對女欲與女色的表述,應依其原文語境陳列,不擴充為經外的一般論斷。

慾火還與惡趣之因相連。《大寶積經》說欲「為地獄因,障生天道」,並列舉捶打、阿鼻地獄猛焰鐵丸、鋒刃刀山及毒箭等苦,說明邪欲、欲染所招感的現世與後世苦果。

在對治方面,《增壹阿含經》先指出欲是顛倒法,但僅知顛倒而繼續「加心」,仍會使其更加熾盛;故須「當去諸熾心,欲意止休息」。另一偈進一步說:「知欲顛倒法,心意極熾然,當除想像念,欲意便自休。」其方法由知欲之顛倒,進至去除使欲持續燃起的想像念,令欲意自行止息。《大寶積經》則用「水滅火」說明滅除愛慾,並以發心出家、遠離慾火作為出離之機。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阿含部《增壹阿含經》(《增壹阿含經》)直接使用「慾火」,主要詞組為「慾火之所燒」「心意極熾然」,並以「顛倒/顛倒法」「熾盛/熾然/熾心」「想像念」「欲意」構成認識與止息慾火的語彙系統。其論述中心在心意如何熾然,以及如何由知顛倒、除想像念而使欲意休息。

寶積部《大寶積經》(《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在勸發出家處直接稱「慾火」,以「離諸慾火」「不遠離慾火」與出家、居家相對;其他段落更多使用「愛欲」「欲染」「邪欲」等名稱,並以「火焚草木」「火焚薪」「火滿深坑」「劫火」「水滅火」鋪陳欲的無足、危害及滅除。其範圍又涉及六處貪求、女色譬喻及地獄果報。

現有材料只列《增壹阿含經》與唐譯《大寶積經》,未提供同經異譯本,因而無法據此列舉同經異譯的用詞分歧;兩部經之間可確認的差別,是前者偏重「心意—顛倒—想像念—欲意」,後者偏重「愛慾—無足—燒害—遠離/滅除」。此處僅並列兩經表述,不判定其高下,也不將其調和為單一體系。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貪慾」「愛慾」「欲染」「邪欲」是慾火所指涉或相鄰的欲法名稱;「慾火」則是突出其熾盛、無厭與燒害作用的譬喻性稱呼。「顛倒法」說明《增壹阿含經》對欲之性質的判定,「想像念」是該經要求除去的生起條件,「熾心」與「欲意」分別表示熾盛之心及應當止息的欲向。「六處」是《大寶積經》所列貪求愛慾的活動範圍,色、聲、香、味、觸、意皆可成為愛慾增長之緣。「出家」在該經中與「離諸慾火」相連;「惡趣」則與欲染、邪欲所招的苦果相連。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增壹阿含經》:「慾火之所燒,心意極熾然。」

《增壹阿含經》:「知欲顛倒法,心意極熾然,當除想像念,欲意便自休。」

《大寶積經》:「如火焚草木,無有厭足時,愛欲亦如是,終無有滿足。」

《大寶積經》:「見欲增苦惱,猶如火焚薪……滅除諸愛欲,亦如水滅火。」

《大寶積經》:「若發心出家,離諸慾火者,應速隨我法,離難甚難得。不發出家心,不遠離慾火,安心在居家,安住於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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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壹阿含經T0125 · 阿含部

《增壹阿含經》對「慾火」之論述,集中體現於兩段偈頌之中,以燃燒之喻直指貪欲對身心的侵逼,並由問法、滅法兩端展開。

一、慾火之相狀:經文明言「慾火之所燒,心意極熾然」,將「欲」與「火」直接合稱為「慾火」,指出此火焚燒之處並非外在皮肉,而是內在的「心意」,使心意達到「極熾然」之烈焰狀態。此處值得注意的是,經中以「心意」而非「心」、「識」、「意根」等名稱來標示被燒所對象,突顯慾火之為害乃在於整個心意識之躁動不安。

二、欲之體性——顛倒法:經中進一步指出欲之實質為「顛倒法」,原文作「知欲顛倒法,心意極熾然」,此一表述將「欲」定性為顛倒、邪見之屬,而非中性之心理活動。換言之,欲之生起本身就是心意之顛倒顯現,與「心意極熾然」並列為慾火之兩大面相:一是所燒之火相,二是所依之顛倒性。

三、滅慾火之方:經中對治之道分為內外兩層。外則有「願說滅此義」之請法,表明須由如來開示滅除之方,方能「多有所饒益」,廣利眾生。內則自修之要,在於「當除想像念」——此即修行下手處。經以「想像念」一詞指稱欲之所以熾然不息之因,蓋欲非實有,乃由心念之想像、分別、執取所構,故當正念觀察而斷除此等虛妄之念。

四、滅後之果:原文「欲意便自休」一句,明示斷除想像念之後,「欲意」自然止息而安住。「休」字之意,並非僅是暫時之平息,而是究竟之寂止,與前文「滅此義」相呼應,構成「慾火—熾然—顛倒—想像念—欲意休」之完整對治次第。

綜合而言,《增壹阿含經》以「慾火」一詞直喻貪欲之害,以「心意極熾然」描寫其猛利之相,並冠以「顛倒法」以明其體性,復以「除想像念」為修證之鑰匙。其所用「心意」「想像念」「欲意」等術語,皆平實淺白,偏重於日常心念之觀照,與其他經典側重於蘊、處、界等法相分析之進路有所不同。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概念名稱與用詞】本經論及此概念所用之核心詞彙為「慾火」,並輔以「欲」、「愛欲」、「渴愛」、「五欲」、「貪求」等異名同義之表述。其中「慾火」一詞直接出現於勸出離之教說中,明確指向能燒惱身心之慾望,此即本經最為貼合此概念之直接用語。

【慾望之生起——非由外境、由妄念生】本經指出:慾望非由外境(所謂「事」)所生起,而是由虛妄之念(「妄想起」)所生。凡夫於不實之法妄起貪欲,而「人尊」(即佛)則如實了知此理。此一論述強調慾望之根源在於內心之虛妄分別,而非外在對境本身;亦即「欲」之起,乃「妄」之果,非「事」之果。

【慾望無有厭足之相——慾火之熾盛】本經以一連串譬喻密集地說明慾望之不可滿足:其一,如乾草遇火,轉燒愈盛;其二,如諸河流入大海,終無滿足;其三,如渴者飲鹹水,終不能除渴;其四,如火焚燒草木,無有厭足;其五,如深谷響隨聲無休息;其六,如盛香篋受香無簡擇;其七,如杓撓美食,舌貪美味無止足;其八,如鏡現面像,無有厭足;其九,如虛空受風,曾無厭足;其十,如夢中飲水,終不能除渴。經文總結:「貪求愛欲人,復增長愛欲,觀於諸境界,愛無厭足時。」此即慾火焚燒之具體相貌——慾望不但不因追逐而止息,反而更為熾盛。

【慾望之過患與喻火、水滅之對治】本經指出:見欲增長苦惱,猶如火焚燒薪木。而對治之法則是「滅除諸愛欲」,其效如「水滅火」——以水熄火,象徵以正法對治貪欲。本經即以「火—薪」喻欲之苦惱,以「水—火」喻滅欲之對治。

【慾火與出離、居家之取捨】本經進一步將「慾火」與出離(出家)直接連結:「若發心出家,離諸慾火者,應速隨我法,離難甚難得。不發出家心,不遠離慾火,安心在居家,安住於實法。」亦即:若人發出離之心,則應追求遠離慾火之出世法;若人未發出家心、不遠離慾火,則可安住於居家而修習實法。此段以「慾火」一詞最為直接地表達了此概念——能燒惱身心之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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