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能取

grāhaka

認識活動中執取境界的主體。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二 · 緣生→性空 ⇢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能取/所取之執於性空層被完整教授(二取空,2);唯識進而安立二取皆識所變之假有(3)。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能取」(grāhaka)這個詞,字面上就藏著一隻手的姿勢——「能」字意味著主動,「取」意味著拿過來。在佛法裡,凡是認識發生的地方——眼識見色、耳識聞聲、意識分別法——都有一個「抓取」的動作發生;這一面,就叫能取。它在認識結構裡是「主體」那一邊,與之相對的「對象」那一邊,叫「所取」(grāhya)。兩下合稱「二取」。

但請注意一個常被錯過的細節:佛法並不是先有一個叫「能取」的實體,再去抓一個叫「所取」的對象。能取這個名號,是因為「有這一面在抓」而得名。它本身不是一個被單獨確立的常住東西,而是一個結構性的面相(aspect)。《攝大乘論本》說得很直白:「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隨前能證別,故施設有異。」——沒有「我」作為別體可依,名稱的差異只是隨所證的不同而方便施設。

這一點,決定了我們後面所有的討論。

1. 二取:永遠是成對的

經典從不單獨談「能取」,必與「所取」並舉。《唯識三十論頌》說:「能漸伏除所取、能取」,主語是「能」,賓語是「所取、能取」二者並列;《攝大乘論本》說:「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順序雖不同,結構卻都是「所取—能取」這一對。

這意味著,修行的對治從來不是「去掉對象、保留主體」。不能說我不再執著外境了,但「我」還清清白白地存在著。那一對,必須一起鬆手。

2. 能取的兩種存在方式:現行與隨眠

能取並非只有當下「正在抓」時才存在。它有兩種存在形態:

- 現行:此時此刻,眼識在看、意識在判別——這是顯現的抓取。 - 隨眠:種子層面的潛伏執著。修行者在加行位(即正式登地之前的準備階段)雖然已經能漸漸伏除現行的二取,但「二取隨眠」——那種細得連覺察都覺察不到的潛在傾向——仍可能未滅。《唯識三十論頌》說:「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只要心還沒真正發動出無所得的智慧、還沒真正安住唯識,那一對的種子就還在土壤裡待命。

這一區分非常重要。它解釋了為什麼一個人「道理都懂」,卻仍會在某個瞬間突然抓得很緊——不是因為他沒學過,是那粒種子沒被徹底燒掉。

3. 「少物」的危險:最細微的能取在哪裡

這是整部論裡最讓我反覆讀的一段:「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你可能在想:我已經放下一切粗顯對象了,我不執著金錢、不執著名聲、不執著這個人——我只剩下「唯識性」這一清淨的東西可安立,可以了吧?

不行。

只要「我」面前還起哪怕一個微細之物——一個清淨的本體、一個空性的真理、一個「我正在覺悟」的狀態——那個「立」的動作裡,就有「能立者」與「所立物」。能取與所取的骨架還在。所以這不算真正安住唯識。

這段話對當代修行者尤其鋒利:最隱蔽的能取,是那個「我已放下」的「我」;最微細的所取,是那個「已被放下」的「放下」。

4. 「智都無所得」:認識結構的根本轉彎

《唯識三十論頌》給出的解藥是:「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關鍵詞是「無所得」。不是「對粗顯對象無所得、對細法還有所得」;不是「對世間法無所得、對佛法還有所得」。智慧本身,對於所緣完全不再形成「所得」,這才叫離二取相。

這裡有一個精微的轉換要把握:「智」還在——並不是把認識能力也一併燒掉——但智的活動方式變了。它不再把所緣「拿過來」變成「我的」所得。所以這不是滅智,而是智的「工作方式」從「抓取模式」切換到「無所得模式」。

5. 能取的三個名字:直稱、安立、功用

《攝大乘論本》從不同角度給同一個面相起了三個名字,必須一併瞭解,才不會把能取窄化成某一種表達:

| 名稱 | 立名角度 | 經典出處 | |------|----------|----------| | 能取 | 直接稱呼,抓取主體這一面 | 《唯識三十論頌》、《攝大乘論本》 | | 見識 | 從諸識的安立上立名——意識及其所依止,被安立為「見識」(認識的一面);阿賴耶識為「義識」(對象方面的根本);其餘識為「相識」(見識生起的緣相) | 《攝大乘論本》「安立諸識成唯識性」段 | | 能受用 / 受者 | 從功能上立名——對境界抓取並受用 | 《中邊分別論》偈:「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 |

三個名字指向同一只「抓取的手」,但視角不同:「能取」是動作的命名,「見識」是認識結構的命名,「能受用」是生活功能的命名。原文並未把它們簡單規定為一個獨立實體——這是讀經典時容易被忽略的關鍵。

6. 能取與「我」:最後一層澄清

能取不是「我」,也不是「心」。《攝大乘論本》說:「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意思是:所謂「能取」的背後,並沒有一個獨立自存的「我」作為它的體。能取只是認識結構裡的一個面向,被誤認為「我」,是我執的作用,不是能取本身的性質。

這就把能取與西方哲學裡的「主體」(subject)或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劃清了界限。在佛法裡,那個「我思」的「我」,正是要被看穿的對象,而不是要保留的根據地。


二、生活裡的走查

經典的東西要在生活裡走一遍,才知道它不是詞藻。下面我拿幾個當代場景,嚴格按上面講過的結構(能取—所取這對、現行與隨眠兩種形態、「少物」的陷阱)走一遍。

場景一:通勤路上刷手機

早晨地鐵裡,你打開一個短視頻 app——

- 所取:屏幕上呈現的畫面、文字、音樂。 - 能取:你那一隻「看進去、點贊、收藏、轉發」的認識活動。 - 現行:此刻你正在刷,被某條內容吸引,情緒升起。 - 隨眠:你刷完放下手機,過了一會又不由自主掏出來——那不是此刻有對象在拉你,是「二取隨眠」在暗中現行。

走到這步,多數人會做一種「修」:告訴自己「不要刷、不要執取」。這就是經典說的「漸伏除現行」。有用,但請記得:種子還在,所以下班路上還會再發生。

最微細的「少物」陷阱在哪裡?——是那個「我已經覺悟到不應該刷」的覺悟本身。當你在心裡升起「我已經看清這是執著」的時候,那個「我」+「已看清」,恰恰又是一組能取—所取。《唯識三十論頌》那句「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打的就是這一類事。

場景二:親密關係裡的一次爭吵

你和伴侶因為一件小事爭執——

- 所取:對方的那句話、那個眼神、那個你沒被滿足的期待。 - 能取:你那顆「我受傷了」「我被誤解了」「我需要 TA 道歉」的心。 - 現行:當下強烈的情緒反應。 - 隨眠:即使吵完了、表面上和好了,下次再有類似事件,類似反應立刻湧起——那是「二取隨眠」成熟的結果。

多數親密關係裡的痛苦循環,不是對方在攻擊你,是「我」在每一次事件裡重新登場一次。能取的那個「我」一立起來,TA 就開始抓:抓對方的錯、抓自己應得的、抓過去的舊賬——所取面於是無窮無盡。

經典說「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並不是讓你不爭吵。是讓你看見:那個「被 TA 傷害的我」,是所取面被你認作實有(「TA 真的傷害了我」),然後能取面隨之堅固(「我」要反擊/受傷/冷戰)。當所取被看穿,能取跟著就鬆了。

場景三:加班寫報告

你在寫一份季度報告——

- 所取:上司的期待、KPI、報告的格式、那個 deadline。 - 能取:你那個「要完成、要證明自己、要扛住」的主體。

這場景裡最隱蔽的能取,不是「我在寫報告」這件事——而是「報告好壞=我這個人好壞」這條等式。一旦這條等式立起來,所取面就無窮膨脹:每一段措辭、每一次修改、每一個上司的反應,都成了對你這個人的評價。

而那個「我扛住了」「我撐過去了」的「少物」,就是經典警告的陷阱——你在心裡立起了一個「堅強、能幹」的小小形象,把它當成唯識性來守著。「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你守著的不是唯識性,是一個自我形象。

場景四:冥想 20 分鐘

你坐下來,專注呼吸——

- 所取:呼吸的進出、身心的感受。 - 能取:那個「在專注」的心。 - 現行:每一個起念、每一個走神。 - 隨眠:你以為自己在「無所得」地觀,其實早就默默在打分——這一座比上一座好、今天比昨天靜——這打分本身就是新的二取。

冥想練習最常發生的錯位是:把「我正在冥想」當作又一件「我」能做的事,能取假裝自己不存在,而所取則偷偷變成「冥想中的境界」。能取—所取並沒有消失,只是換了演員。

《唯識三十論頌》給的那句「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讀到這裡要小心——不是說冥想時要「什麼都不想」。是說智慧活動本身不再把任何東西「拿過來」變成「我」的所得。這是一種活動方式,不是內容上的清空。

場景五:算法推薦下的你

這個場景特別當代:你打開任何一個信息流,算法根據你過去的瀏覽,給你推送了一組內容——

- 所取:屏幕上呈現的、算法挑出的信息。 - 能取:你以為的「我在選擇」、「我在看」,其實是一個被算法訓練過的反應模式。

這一場景讓經典講的「二取」變得更刺眼:在你意識到之前,能取已經被塑造過。你以為的「主動瀏覽」,很大程度上是過去無數次「能取」的統計結果。算法工程師們在做的事,本質上是優化你的能取模式

這是「二取隨眠」在當代的一個新名字——它不再僅僅是阿賴耶識裡潛伏的種子,它是被外部系統(算法、推薦引擎、A/B test)反覆強化過的反應傾向。這不是科學證明了佛法,而是說:佛法描述的那種「被塑造卻看不見」的潛在執著,在當代有了新的、更工業化的版本。

對照要小心的地方:算法分析有它的解釋力(我們確實被推薦系統影響著),但它不能完全等同於「二取」的內涵——算法的對象是行為模式,佛法的對象是認識結構中最微細的「立少物」;算法沒看見的,是人能回過頭來認出這個結構並鬆手這件事。

三個最常映射錯的地方

在走查的時候,請順手點破三個大眾最常做錯的映射:

1. 把「能取」譯成「想法」、「念頭」、「情緒」——這些只是所取面裡的內容物。能取是那個「在起念頭」的認識活動本身。 2. 把「能取」當成「自我」、「我」、「靈魂」——這是經典明確反對的。「能取」是個結構面相,背後沒有一個「我」在主持。 3. 把「離二取」理解成「什麼都不執著,最好別有任何感受、想法」——這是把「無所得」聽成了「無感受」。「離二取相」是認識方式的轉變,不是生命內容的刪除。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能取—所取」這一對,在當代的語境裡其實比在古代更需要被講清楚。原因有四:

1. 我們活在「主體性被極度高估」的時代

現代文化的地基是「我」——我是消費者、我是創作者、我是意見領袖、我是這具身體的主人、這是我的人生。這種高揚主體性的敘事,本身就在反覆強化「能取」那一面:我抓取越多(經驗、金錢、人脈、注意力),「我」就越真實。

佛法沒有否定現象意義上的「我」(那是世俗諦層面),但它指出了一個被忽略的事實:你越用力去抓,「我」反而越緊繃、越容易被冒犯。「能取」的過度運作,就是當代焦慮、孤獨、成就感上癮、被評價恐懼的共同底層結構。

2. 信息過載讓「二取」從未真正停過

古代修行者退到山林,至少對象有限。當代人的對象面近乎無限——微信未讀、郵件未回、推送未看、關係未維護——所取面 24 小時不停。能取也只好不停。

認識這一對之後,不必減少信息也能開始練習——練習的是看見每一次「抓」的姿勢本身,看見了,鬆手就自然發生。這不是壓抑,是看清楚。

3. 自我優化文化讓「少物」陷阱格外危險

「立少物」在古代是修行者的陷阱:心裡立起一個「我已開悟」「我已清淨」的微細形象。當代人則是把這件事工業化了——「我已自律」「我已療愈」「我已心智成熟」「我已 high vibrational」。

這每一個「我已……」,都是經典警告的「現前立少物」。差別只是:古代那個「少物」還相對樸素,當代每個「少物」都包裹著一整套心理學、靈性、商業話語,能取面因此更難被認出來。

4. 算法時代需要看清「能取」的主權

當我們把選擇權讓渡給算法,我們其實是在外包「能取」——讓外部系統來定義我們「應當看什麼、要什麼、是誰」。看清「能取—所取」的結構,恰恰幫我們拿回一項關鍵主權:即便面對再聰明的算法,「抓取」這個動作的發起者仍然是我;我可以不抓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能取」就是「主觀」或「意識」

澄清:在西方哲學裡,subject(主體)/consciousness(意識)是被預設有一個本體在那裡的東西。在佛法裡,「能取」不是意識本身——它是意識在認識活動中呈現出的抓取面向。意識若不抓取(無所得而觀),就只是認識能力本身,而不必是「能取」。所以「能取」與「意識」不是同一個概念,更不是意識的本體。

誤讀二:「所取是錯的,能取是對的」

澄清:經典從不說「只要去掉對象、留下主體就好」。這是把「我」藏起來的修法,恰恰是「立少物」陷阱的真實藏身處。《唯識三十論頌》和《攝大乘論本》都明確說:能取與所取,二取俱離

誤讀三:「無所得」就是「什麼都不做」或「冷漠」

澄清:「智都無所得」中的「智」還在,只是智不再把所緣拿成「我」的所得。這是一種活動方式——有見、無所得、無所得之中照常行事。經典沒有把「無所得」等同於放棄、消極或冷漠。

誤讀四:「能取」就是「我」,所以講能取就是講自我

澄清:方向恰恰相反。講「能取」,是為了讓你看清沒有一個叫「我」的東西在主持抓取。「能取」只是認識結構裡的一個面向,不是自我。《攝大乘論本》那句話——「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就是在打掉「能取背後有我」的錯覺。

誤讀五:把「能取」當成心理學裡的「自我」(ego)

澄清:心理學裡的 ego 是個體心理學(特別是精神分析傳統)描述的一個結構性概念,含義與「能取」部分重疊但不等同。心理學認為 ego 有適應功能,佛法則認為能取本身就需要被看穿;ego 是「被分析的對象」之一,能取則是「二取」結構裡的一個面,需要在認識層被根本鬆動。兩者不能簡單互換。

誤讀六:「能取」就等於佛教講的「心」或「識」

澄清:在唯識學裡,「識」(vijñāna)有八種: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這些「識」本身不能簡單等於「能取」。「能取」是這些識在認識活動中表現出的抓取面向。「見識」一詞指意識及其所依止,但「能取」比「見識」更廣——也包括「能受用」「受者」這些功能面相。


寫在最後

能取,是一個結構性的字眼,不是一個實體性的字眼。它說的是:每一次認識發生時,都有一隻「抓取的手」存在。這一隻手的姿勢被認作「我」、被認作「實在的我」、被認作「應當被守護的核心」,就產生了整套痛苦的結構。

看清它,不是否定它——你不需要否認「我正在看」「我正在選」「我正在感受」。看清,是看見「我」沒有你以為的那麼堅實。看見之後,抓取還在,但不再那麼緊繃;對象還在,但不再那麼壓迫。

《唯識三十論頌》的結尾說:「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這不是一個遙遠的境界描述,而是每一次你鬆手時,都曾短暫觸到過的狀態——在那幾秒裡,沒有「我」在抓,沒有「物」被所得,認識只是清清楚楚地在那裡發生。

能取講的,就是這件事。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能取(grāhaka)是與「所取」相對而言的認識主體面相,即在認識活動中對所緣有所執取、取得或受用的一面。就《唯識三十論頌》與《攝大乘論本》的共同表述而言,能取並非被單獨確立為一個常住實體,而是在「所取—能取」的相待結構中得名;修證也不是僅遣除對象一面而保留能取主體,而是依次或同時遠離二取,趨向無所得。

2. 主要闡述

《唯識三十論頌》主要從修行階位及二取的伏除說明能取。在加行位,修行者「能漸伏除所取、能取」,表明所取與能取都是對治對象;二者合稱「二取」。但伏除現行取相併不等於潛在執著已經窮盡:在尚未生起相應之識、希求安住唯識性時,仍有「二取隨眠」未能伏滅。因此,能取既可表現為當下的執取活動,也能以隨眠的形式潛伏。

該論又以「有所得」檢驗二取是否真正遠離。即使心前只安立一個微細之物,並稱其為「唯識性」,只要仍有可取得之物,便仍保存著取得者與所得之物的結構,不能算作真實安住唯識。故能取不限於對粗顯外境的執取;對所安立的「少物」尚有所得,也屬於二取未離。

與此相對,「智都無所得」標誌認識結構的根本轉變:智慧對於所緣不再形成所得,因而「離二取相」,方稱安住唯識。此處並非否定所取之後另存一個純粹能取,而是能取相與所取相一併遠離。

《攝大乘論本》以次第方式說明二取的遣除:「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先知所取非有,繼而知能取亦無,最後觸證無所得。能取在此明確是所取的相對面,其無性須與所取之非有一併顯明。

該論還從諸識的安立解釋能取。阿賴耶識被安立為「義識」;意識及其所依止被安立為「見識」;其餘諸識則作為見識生起的緣相而稱「相識」。當「似義」顯現時,相識能作見識生起的依止事。由此,能取的主體面不只以「能取」直稱,也通過「見識」來表達,並被納入「安立諸識成唯識性」的說明。

另一角度是受用功能。所引偈以「緣識」與「受者」相對,並說「能受用、分別、推心法」;「能受用」或「受者」遂從對境受用、分別與推求的作用面表示主體一方。《攝大乘論本》又以多種理證成立唯識無義,包括三種勝智隨轉妙智及三因緣;能取無性是在這一論證脈絡中與所取非有共同呈現的。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條所據兩部文獻均列於瑜伽部,所給材料未包含其他部類或同經異譯本,故無可據以並列的部類異說或異譯詞形。兩論之間仍有如下表述側重:

- 《唯識三十論頌》以「能取」「所取」為直接對舉,合稱「二取」;從潛在勢力說「二取隨眠」,從顯現形態說「二取相」。二取未離稱「有所得」,徹底離相則說「智都無所得」。

- 《攝大乘論本》除直接使用「能取」外,又從諸識安立的角度稱主體面為「見識」,與「義識」「相識」共同說明;從作用角度則稱「能受用」或「受者」。這些名稱分別著眼於取境、見取及受用功能,原文並未把它們簡單規定為一個獨立實體。

- 《攝大乘論本》還以「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說明其中沒有由我執成立的別依,並說「隨前能證別,故施設有異」;因此,其表述不把能取直接等同於一個實有之「我」。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所取」是能取最直接的相對概念:所取表示被取、被認知的一面,能取表示取境的一面,二者合稱「二取」。二取既有現行之相,也有「隨眠」這一潛在形態。

「有所得」與「無所得」顯示二取的存離:仍安立少物而有所取得,即表明能取—所取結構尚存;智於所緣都無所得,則二取相俱離。

「見識」關聯能取的識之安立,「義識」關聯似義或所取方面的根本安立,「相識」則作為見識生起之緣相;三者共同構成《攝大乘論本》說明唯識性的術語組合。「受者」「能受用」則側重能取對境的功能,並與分別、推求並列。

能取與「我執」亦不可徑直等同。《攝大乘論本》以我執不有、其中無別依說明其無獨立實體依止,而名稱差別依所證之別施設。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 《唯識三十論頌》:「能漸伏除所取、能取。」 - 《唯識三十論頌》:「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 《唯識三十論頌》:「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 《攝大乘論本》:「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 《攝大乘論本》:「相識是此見識生緣相故,似義現時能作見識生依止事。」 - 《攝大乘論本》:「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 - 《攝大乘論本》:「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隨前能證別,故施設有異。」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B0044 · 藏傳論典部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對「能取」的論述,主要在「能取—所取」的相待關係、能取實有分別,以及世俗名言中能取者的安立三方面展開。

一、就認識活動而言,本論以「能取」指向取境之心,以「所取」指向被取之外境或境相。論中引《現觀莊嚴論》所說「遠所取分別,未離能取故」,解作獨覺道雖能斷除執所取實有的分別,仍未斷除執能取實有的分別;故此處的「能取」不僅是認識主體,尤其是被執為實有的內心。

二、本論強調,不能把能取與所取割裂為兩個各自獨立的實體。若依能破外境實有的正理,則同一正理亦可用來通達能取並無實性;若依無外境之說,能取心亦非離開所取而另有實體。因此,所謂尚未斷「能取分別」,是就總許心為實有而言,並非在異體的能取、所取之中,只破所取而保留能取為實有。

三、本論以「所取能取」並稱二者,又用「二取」作總稱,並以「執所取實有」「執能取實有」「不斷能取內心之實執」等語,標示分別與執著的層次。論中據此說明所取、能取之實執有斷與未斷的差別,並指出將能取內心執為實有,正是尚未徹底通達無我義的一種表現。

四、在唯識相關的表述中,本論說「不見能取離所取」,意謂不能見到一個脫離所取而獨存的能取;又說「若離所取無能取」,直接表明離開所取便無從安立能取。即使提出「二空依他事」,本論仍追問此事由何而能證知,顯示其論證始終緊扣能取與所取的相依關係。

五、本論論及識與境時,說識緣自相、共相,識中即有相顯現;所現之相是該識的「現境」,該識則是對境不欺誑的「能量」。此處雖未每次都直接使用「能取」一詞,卻具體說明瞭取境之識如何相對於所量、現境而成立。論中又區分「能受」與「所受」,並說受心具有二者的異相,不同於「永離能證所證之異相」而僅具單純能取相的自證說。

六、在世間名言與假我安立的脈絡中,本論另以「能取者」稱作者我,以「所取事」稱所作五蘊;其語式為「由此取故,名能取者」「由取此故名所取事」。能取者與所取事不可說為一體,否則作者與作業便應成為一。本論並依世間共許,依止五蘊、六界、六處安立我為「能取者」,安立五蘊為「所取」之業,而我為作者。

七、就多譯名歸一而言,本論的固定用詞是「能取」「所取」「能取者」「所取事」「二取」,並使用「五蘊」而非「五陰」。其中「能取」多指取境之內心或認識一方;「能取者」在假我段落則特指世間名言中依蘊、界、處而安立的作者我。兩種語境須分別記錄,不宜逕行混同。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能取」一詞作為核心術語,未見與其他經論不同的異譯形式。論中從多個層面對能取加以論述。

一、十八界中的能取、所取差別:論中明列十八界中能取、所取的分配,謂「五及一少分,唯所取;十二及一少分,亦是能取」,其中「十及一少分,由助伴故能取;一及一少分,獨能取」,區分了須由助伴方能取與獨自能取的差別。

二、五事框架下之分判:論中以五事(相、名、分別、正智、真如)為所緣,說「分別、正智亦是能取,亦是所取」。依取的行相別立「有言有相取」、「無言有相取」、「無言無相取」三種取所行義,並以有相取由世俗名言燻習取果、能令雜染;無相取由勝義智見燻習取果、能令清淨。所謂無相取,乃「言說隨眠已遠離故,此取雖復取無相界,不取相故,成無相取」。

三、菩薩貫穿因性之觀察:論中以兩種相貫穿因性,其一為「觀察能取所顯」,即觀察此無我智,遠離言說自性、分別、應捨相、有剎那等;其二為「彼如實通達所顯」,謂「觀察所取、能取二種,如理作意思惟為因,各別內證決定智生」。

四、四取中之能取所取:論中依在家品與外道法中諸出家品建立四取,問答明辨「若所取、若能取、若所為取,如是一切總說為取」,所取為欲、見、戒禁、我語四者,能取則為「四種欲貪」。

五、能取作為雜染行路:論中以「自性」與「行路」二相總攝一切雜染,自性為欲貪,行路則為「內外處,能取、所取有差別故」,能取、所取之差別構成雜染流轉所依之路。

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論述「能取」的概念,主要依據其獨特的四分架構來展開。所謂能取,即認識活動中執取境界的主體,與「所取」(被認取之境相)相對而立。

一、所取與能取的二分結構 論中明言「眾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揭示眾生之心性由二分合成,無論內外皆有所取與能取相互纏縛,由此產生種種差異之見,或為量、或為非量,或為現量、或為比量,皆因能所交纏而起。此中「能取」即能緣之心識主體,其活動構成了所謂的「見分」。

二、四分的歸納層次 《成唯識論》對心識的分析採用四分架構:相分(所量)、見分(能取相)、自證分、證自證分。四分可攝為三者,以第四攝入自證分;可攝為二者,以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三者皆屬能緣性故,皆為見分攝,此中「見者」即「能緣」之義;可攝為一者,則見分、自證分等「體無別故」。論中以「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即能量及果,此三體無別」之頌,明示所量(即相分)、能量(能取相之見分)與自證分三者雖分三位,其體性實無別。

三、能取的究竟空性 論中引《入楞伽》頌雲:「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相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顯示修觀次第:先觀所取(外境)為非有,進而觀能取(內心)亦無,最後觸證無所得之境。可見《成唯識論》對能取的論述,既從認識論層面建立四分架構以說明其作用,又從勝義空性層面揭示能取終歸不可得。

四、術語特色 值得注意者,本論在陳述心識二分時,以「所取—能取」之對稱為基本表述,並以「見分」作為能取的具體名稱;此外又用「能緣」一詞來統攝見分、自證分等能取之性,又以「能取相」標示見分所取之對象。此種以四分區析能取所取、用「見分」為能取主體之表述,乃《成唯識論》獨具之術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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