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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二邊

bhavābhavānta

「有無二邊」(bhavābhavānta):執諸法實有與執諸法全無之兩種邊執,離此即中道。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二 · 緣生→性空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阿含(雜阿含·迦旃延經)離有無二邊而說緣起中道,立於第一重;中觀以性空破二邊顯中道,讀至第二重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有無二邊」是佛教中觀系對「錯誤地理解諸法真實義」所立的兩個極端:一邊是增益為實有——把本來因緣和合而生、無固定自性的東西,硬抓成「它本來就是這樣、永遠就是這樣、有一個內在實在的本質」;另一邊是損減為全無或全非有——把因緣所生的一切掃成「本來就什麼都沒有,一切都是幻象,因果也是假的」。兩邊的執取方式不同,但都是「定」——是把流動的、因緣所生的東西,用一個固定的判斷釘死在某處。

這兩個極端不是孤立的,它們會自然地滑入兩種更深的世界觀:執實有會墮入常見——認為有某種永恆不變的實體;執全無會墮入斷見——認為一切終歸於無,連因果、連修行、連離苦都沒有真實意義。《中論》裡那句被後世一再引用的話,把這個連結點得很清楚:「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一「定」字,是這個概念的關鍵——它不是說我們不能在世俗層面說「有」「沒有」,而是說不應把它們做成終極的、決定性的判斷。

理解這個概念,最容易踩的坑是:把「離二邊」理解成「在有和無之間找一箇中間值」。這正是《入中論善顯密意疏》特別警告的——你不能因為破了有、破了無,就另外安立一個實有的「中道」或「中間」,那個「中間實有」本身就是第三種邊執。中道不是一個實體,它是由無自性、空、假名施設所顯示的離執狀態。《中論》明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中道是「離」的結果,不是「立」出來的東西。

接著要釐清的是「空性」和二邊的精確關係。正確通達空性,恰恰是同時不墮兩邊:一方面「不墮損減世俗邊」——不會因為諸法無自性,就否認業果如影像般成立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不墮增益勝義邊」——不會把勝義諦再實有化、認為「空」背後有一個永恆的空性本體在那兒。把空性誤作「諸法全無」「全非有」——這不是通達空性,這是把空性執成了斷滅的邪見,《入中論善顯密意疏》直接判定這種妄計為邪見。換句話說,「空亦復空」——空性本身也不應被實有化地執取。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用一句極精煉的話把整個中道義收攏起來:「二諦俱無自性故,彼等非斷亦非常。」世俗諦和勝義諦都無自性,但這個「無自性」不等於「全無」——所以不能判為斷滅;也不能因為它有某種可被認識、可被表述的層面,就執為永恆常住。這是中道義的核心張力,也是有無二邊這個概念之所以深刻的地方。

《中論》還有一個更細的推求——它把邊見分為四句:「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這四個判斷不是各自獨立成立的概念,而是相待而立的——「無邊」之所以叫「無邊」,是因為它和「有邊」相違;正如「短」之為短,是因為有「長」與之相違。一旦破除了「亦有邊亦無邊」這個複合項,依它而立的「非有邊非無邊」也就失去了相待的依據。這個四句推求告訴我們:執邊本身就是一種思維結構的固化,而那個結構的每一個環節都依賴其他環節才能成立——沒有任何一項是自足的真實。

最後需要記住一個常被忽略的辨析:《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提醒,此處所破的「常」「斷」,是「所治品險處之常斷」——作為邊執險處的常與斷。它不同於一般語境裡說的「常」「斷」:無為法稱常、阿羅漢斷盡生死相續,這些都不在此處所破的範圍。當我們說「執實有墮常見」,破的是對諸法的決定性實有執取,而不是泛指一切帶有「常」字的概念。


生活裡的走查

我們一個一個具體場景來走,看「有無二邊」是怎麼在當代生活裡反覆發生的。

場景一:失戀之後對方已讀不回。

第一週的時候,你可能執「有」——「他心裡一定還有我,他只是還沒準備好,我等他」。你把一段已經因緣變化、雙方感受已經位移的關係,固化成「他本質上還是愛我的」——這是增益為實有,把一段流動的因緣判成了一個不變的實體。

撐過幾周、加上朋友都說「他不值得」,你可能一下子翻到另一邊——執「無」——「我整段感情都是假的,他從頭到尾都在騙我,我也從來沒有真的愛過他,一切都毫無意義」。你把曾經真實發生過的依戀、共同經歷的時光、自己的成長,全部掃進「全無」裡,這是損減為全無。

兩種極端都讓人痛苦。第一種讓人卡住、不肯放手;第二種讓人虛無化一切、看不清自己為什麼會難過。如果你能在兩邊都松一點——既不把對方固化成「永遠愛我的本質」,也不把整段經歷判成「全是幻覺」——你就開始接近中道的看見:他當時的靠近是真實的,現在的疏遠也是真實的,這些都是因緣在變化,你不需要用「定有」或「定無」去釘死它。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中道」就是「他愛我一半、他不愛我一半」——這就把中道理解成了「折衷」或「中間值」。《中論》恰恰警告不可另執實有的中間。中道不是「兩邊各取一半」的數學平均,而是對兩邊執取本身的鬆動。

場景二:對孩子未來的焦慮。

父母常在這裡滑進「有」邊:「我的孩子必須上好學校、必須找到穩定工作、必須結婚生子,這是『他應該有的』人生。」把一個活生生的、因緣不斷變化的生命,預設了一個「正確的、實有的」模板——這是增益為實有。

焦慮到了極點,又會翻到「無」邊:「反正努力也沒用,這個時代變化這麼快,規劃什麼都沒意義,孩子自己想怎樣就怎樣吧。」把因果、緣起、教育的力量,整個掃成「全無」——這是損減為全無。

中道的看見是:孩子是一個因緣和合的、沒有固定自性的生命,教育的因緣、親情的因緣、他自己的因緣都在起作用,但沒有一個「他必須成為的樣子」是實有的。我們能做的,是在每一個當下盡力種下善的因緣,但不必也不能去鎖定結果的實在樣貌。這不是放任,也不是控制,是如實看見每一個作用都在發生,但沒有一個作用能保證永恆不變的結果。

場景三:對自己的評價——「我是不夠好的人」。

很多人執「有」邊——把某一次失誤、某一段低谷,固化成「我就是不行、我本質就是失敗的」。「我」在這裡被做成了一個有固定自性的實體,且這個實體被賦予了「失敗」的永恆標籤。

但也有一種反過來的「無」邊執取——某種靈性化的自我消解:「我其實什麼都不是,沒有一個真實的我,一切都是空的,所以犯錯也無所謂,努力也無所謂。」這是把空性誤作「全無」的典型——把諸法無自性,理解成了「連基本的責任感、主體性都可以不要」。這正是《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所警告的邪見:妄計諸行非有。

中道的看見是:沒有「一個固定不變、永遠失敗的我」,但這不等於當下的選擇不真實、不重要。業果如影像般成立——你能看見的、能負責的、能改變的,那個層面的真實,是不能被「一切皆空」一句話掃掉的。

場景四:對社會事件的反應——見到不義之事。

有人會滑進「有」邊——「這個世界就是壞的、本質就是墮落的、人的本性就是惡的,世界不會變好了」。把因緣和合的、可以改變的社會狀態,固化成了一個「本質如此」的實體,這是常見式的執取——帶著深深的絕望感。

也有人會滑進「無」邊——「反正什麼都一樣,做什麼都沒有意義,追求公平正義也是幻覺,個體根本改變不了什麼」。把因果緣起的力量、眾多個體累積行動的可能性,整個掃成「全無」——這是斷見式的虛無。

中道的看見是:這個時代確實充滿不義,但「充滿不義」不是它的永恆本質;個體行動確實有限,但「有限」不是「全無」。你能在每一個當下,做你因緣所及的事,這個「做」是真實的,至於結果能不能達到你預期的「好」,不是你能用「定有」或「定無」去鎖定的。

場景五:對「修行」「靈性」的兩種極端。

有人執「有」——把某種境界、開悟、神通做成一個實有的目標,認為「我必須達到那個狀態,那才是真的」。這是把修行固化成一個有待抵達的實體。

也有人執「無」——「既然一切皆空,那修不修都一樣,反正沒有真實的解脫可得,追求解脫本身就是執著」。這是把空性理解成「全無」的典型,《入中論善顯密意疏》直接判這種「妄計諸行非有」為邪見。

中道是:修行不是去抵達一個實有的「覺悟狀態」,但這不等於沒有真實的轉化可以發生。煩惱的減輕、智慧的增長、對他人苦的覺察力提升——這些都是因緣所生的真實作用,不是幻覺,但它們也沒有一個永恆的、實有的「完美境界」在那兒等著你抵達。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第一個原因:有和無這兩種極端,當代生活都在加劇。

一方面,「有」邊的壓力空前強大。整個消費文化和個人品牌文化,都在不斷告訴我們:你需要有一個固定的、可以展示的、可量化的「真實自我」——你的人格測試結果、你的職場頭銜、你的社交媒體形象、你的人生敘事。這個「我必須是一個實在的東西」的要求,會自然地滑進增益為實有的執取。而當這個「實在的自我」受到威脅——失業、分手、健康問題——痛苦就會格外劇烈,因為那不只是一個事件的發生,而是「我」這個實體的「崩塌」。

另一方面,「無」邊的誘惑也前所未有地普遍。在信息過載、在意義感流失、在「什麼都看過了」的倦怠裡,「一切都是空的、追求什麼都沒意義」成為一種極易滑入的姿態。各種版本的虛無主義、犬儒主義、佛系的某些變體——如果細看的話,很多是對空性的誤讀,把「諸法無自性」聽成了「一切都不重要」。

「有無二邊」這個概念,正是給這兩種壓力提供了一個同時拆解的框架:你的自我不是實有的,但你也不是「什麼都沒有」;世界不是永恆固定的,但它也不是全然虛幻。這個張力的精確性,是這個概念在當代特別有價值的部分。

第二個原因:我們需要的不是「折衷」,而是看見結構。

當代文化裡,很多人聽到「中道」就以為是「兩邊各退一步」「理性平衡」「不要極端」。這是一種對中道的扁平化解讀。《中論》裡的中道不是折衷,它是一種對執取結構本身的看見——是有能力看到「定有」和「定無」都是同一個執取機制的兩面,是同一種想把流動釘死的衝動的不同表現。一旦你看見這個結構,你就不是「在兩邊之間找平衡點」,而是鬆動了那個想要「定」的衝動本身。這是一個質變,不是量變。

第三個原因:因果的當代脆弱性。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反覆強調「損減世俗邊」的危險——即否認業果、否認因果。在當代,因果的觀念本身正在受到多方面的衝擊:演算法的隨機性、量子力學的測不準問題被通俗化地誤讀、概率思維對「必然結果」的稀釋、各種「吸引力法則」式的成功學把因果扭曲成心想事成——這些都讓「因果是真實的」這件事變得難以啟齒。但中觀從來沒有否認因果,它說的是:因果是因緣和合層面的真實(世俗諦),但因果本身沒有永恆不變的自性(勝義諦)。能不能在承認「一切皆無自性」的同時,不滑入「因果也是假的」——這正是「有無二邊」這個概念在當代最迫切的應用場景之一。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以為「離二邊」就是「折衷」「平衡」。

澄清:中道不是平均值,不是「他對一半我錯一半」,不是溫和的相對主義。它是對「定」這個動作本身的鬆動——不再試圖把因緣所生的事物,用一個終極判斷釘死。《入中論善顯密意疏》特別警告:不可另執實有的「中間」。那個「中間實有」本身就是第三種邊執。

誤讀二:以為「空性」就是「什麼都沒有」。

澄清:這是《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反覆警告的邪見。把空性理解成「諸法全無」「全非有」,並以此否認因果、否認業果、否認修行的真實作用——這是把空性執成了斷滅,不是通達空性。本論明言「無」與「非有」言辭雖異,所緣的「無之行相」沒有差別;妄計諸行非有,被判定為邪見。空性的正確表述應該是「空亦復空」——空性本身也不應被實有化執取。

誤讀三:以為「常」「斷」的概念破斥適用於一切語境。

澄清:《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提醒,所破的「常」「斷」是「所治品險處之常斷」,是邊執險處,與一般語境中無為法稱常、阿羅漢斷盡生死相續,不是一回事。讀者若在文本中遇到「常」「斷」二字,要根據上下文判斷是否在「邊執」的意義上使用,避免把日常語境裡的「常」「斷」也誤作此處所破的對象。

誤讀四:以為「諸法無自性」就是「一切都不真實」。

澄清:諸法無自性,是說諸法沒有永恆不變的、獨立自存的實體本性,而不是說諸法在世俗層面的作用是假的。《中論》裡的「空亦復空」,意思是空性本身也是無自性的,所以不能被實有化;但世俗諦的因果、業報、緣起,是「如影像般成立」的真實——這層真實不可被「無自性」一句話掃掉。「二諦俱無自性故,彼等非斷亦非常」——兩種真實都無自性,但這不等於兩種真實都是斷滅。

誤讀五:以為搞清楚有無二邊就等於開悟。

澄清:「有無二邊」是一個概念框架,是用來拆解錯誤執取的分析工具。理解它的概念結構,距離真正在每一個念頭的當下鬆動「定有」「定無」的執取,還有很長的路。概念地理解「不應執著有無」是一回事,在失戀、失業、失去親人的當下,能不能真正不墮入「全無」或「永遠如此」的判斷,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這也是為什麼這個概念在兩部論裡都和「修習」「通達」連在一起——它是實修的指南,不是知識的終點。

誤讀六:把「中道」理解成一個具體的哲學立場。

澄清:中道不是「佛教的立場對、其他的立場錯」,也不是「中觀比別的宗派高明」。它是對「執邊」這個結構本身的拆解——任何一個思想體系,只要它把自己的核心主張做成「定有」或「定無」的終極判斷,都在這個分析的範圍內。中觀對自己的態度也是如此——「空亦復空」,中觀所說的「空」也不應被實有化地執取。


最後想說的是:「有無二邊」這個概念,聽起來像是一個抽象的哲學議題,但它實際上指向的是每一個當下,我們的心在面對世界時的兩個最常見的滑動——要麼死命抓住,要麼徹底放手。中道的訓練,不是在兩者之間找一個聰明的平衡,而是培養一種看見:你所抓住的和所放手的,都不是你以為的那樣。這種看見,不是從書本里讀來的,是在每一個「定有」「定無」的念頭起來的當下,一點一點認出它、鬆動它所累積出來的。這個概念只是地圖,不是旅程本身。但沒有一張好的地圖,旅程也很難走遠。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有無二邊」(bhavābhavānta)指對諸法真實義的兩種偏執:一方面增益為實有,另一方面損減為全無或全非有。離此二邊,即與中道相連,為通達了義大乘的重要表徵。此概念常與「常斷二邊」互用:執實有則墮常見,執全無則墮斷見。

二、主要闡述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以龍猛菩薩「能破有無邊」及「能離有無二邊」為通達、解釋了義大乘的重要表徵。本論特別從誤解空性的危險說明二邊:對空性不善巧者,或因謗毀空性而墮惡趣,或將空性顛倒理解為「諸法全無」或「全非有」,由此生起邪見,進而謗毀一切因果等法。故「無」若被執取為事物根本不存在,便不是正確通達空性,而是會引生重大非義的斷滅式理解。

本論援引《顯句論》的表述,將正觀空性說成同時不墮兩邊:其一,不墮「損減世俗邊」,即不違害如影像般成立的業果;其二,不墮「增益勝義邊」,即了知諸法唯無自性,而仍能成立業果。與此相違,即名為墮入「常斷二邊」。對「無」與「非有」,本論明言二者言辭雖異,而所緣的「無之行相」並無差別;妄計諸行非有,被判為邪見。所謂起邪執,即將空性執作非有之義。

本論以「二諦俱無自性故,彼等非斷亦非常」概括中道義:世俗、勝義二諦雖俱無自性,卻不能因此判為斷滅,也不應執為常住。在解釋「畢竟空」時,本論指出:若於任何法,作為所治險處之常、斷二邊都不可得,即名「畢竟」;此畢竟由自性空,故名「畢竟空」。又說不但須斷除有、無及淨、不淨二邊,亦不可另執一個實有的「中間」。

《中論》對「有無二邊」的核心表述,是「定有」與「定無」皆會形成執著:「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因此,有智慧者不應執取有或無。此處直接把二邊與「常」「斷」相連:認定事物實有,便落入常見;認定事物全然無有,便落入斷見。

《中論》又從因緣生法闡明如何離開二邊:由眾因緣具足和合而生之物,隸屬眾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而「空亦復空」。為引導眾生,才以假名施設言說。原文由此明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將離二邊與「中道」直接連結。其論述並非在有、無之間另立一個實體,而是依無自性、空及假名說明中道。

對「有」與「無」的判別,《中論》採取雙向遮遣:法既無固定自性,便「不得言有」;同時又說「亦無空故不得言無」,故也不可執為斷滅的無。若法具有自性與定相,理應不待眾緣而有;然而不待眾緣即無此法,因此原文總結「無有不空法」。

在推求邊見時,《中論》還列出相待而立的四種形式:「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其中,無邊因與有邊相違而成立,如短因與長相違而得名;其餘複合形式也依前項相違、相待而施設。原文指出,既已破除「亦有邊亦無邊」,便不能再依它成立「非有邊非無邊」;由於失去相待的依據,推求未來世的有邊等四見,皆不可得。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各部類對此概念使用的術語形式略有不同,並列如下: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主要使用「有無二邊」「常斷二邊」「損減世俗邊」「增益勝義邊」「邊執見」等語,並以「諸法全無」「全非有」描述斷無式邪執;又援引《顯句論》使用「損減世俗邊」與「增益勝義邊」之劃分。

《中論》的明確用詞包括「有無二邊」「著有無」「著常」「著斷」及「中道」;在四句推求中則使用「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

兩相比較:《中論》多以「著」字表述執著(如「著有無」「著常」「著斷」),《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則更多以「邊」「邊執」等詞表述。在四句形式上,僅《中論》列舉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的相待推求;《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未見此四句形式,但另提及「淨、不淨二邊」須斷除,並警告不可另執實有的「中間」。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有無二邊」與「常斷二邊」在兩部論中均相連互用,但《入中論善顯密意疏》特別提醒:須辨別術語,「所治品險處之常斷」不同於一般所說的常與斷;不能因無為法稱常,或阿羅漢斷絕業力所牽的生死相續,便一概視為此處所破的二邊。

「中道」是離二邊所達至的境界。《中論》明言「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亦以「二諦俱無自性故,彼等非斷亦非常」為中道義。兩者皆強調中道並非另立實有的中間。

「空性」與二邊的關係極為密切:正確通達空性即同時不墮二邊,而將空性誤作「全無」或「非有」之義,則為墮入斷見的邪執。《中論》更以「空亦復空」明空性本身亦非實有之空。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中論》:「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

《中論》:「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無有不空法。」

《中論》(推求邊見四句):「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相待而立。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以「能破有無邊」及「能離有無二邊」為通達了義大乘的重要表徵;援引《顯句論》明正觀空性為不墮「損減世俗邊」與「增益勝義邊」。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二諦俱無自性故,彼等非斷亦非常。」解釋「畢竟空」時,不僅須斷除有、無二邊,亦不可另執實有的中間。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B0044 · 藏傳論典部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以龍猛菩薩「能破有無邊」及「能離有無二邊」為通達、解釋了義大乘的重要表徵。此處「有無二邊」首先指對諸法真實義的兩種偏執:一方面增益為實有,另一方面損減為全無或全非有;遠離二邊,則與無倒了解諸經義、顯示諸法真實義相連。

本論特別從誤解空性的危險說明二邊。對空性不善巧者,或因謗毀空性而墮惡趣,或將空性顛倒理解為「諸法全無」或「全非有」,由此生起邪見,進而謗毀一切因果等法。故「無」若被執取為事物根本不存在,便不是正確通達空性,而是會引生重大非義的斷滅式理解。

本論援引《顯句論》的表述,將正觀空性說成同時不墮兩邊:其一,不墮「損減世俗邊」,即不違害如影像般成立的業果;其二,不墮「增益勝義邊」,即了知諸法唯無自性,而仍能成立業果。與此相違,即名為墮入「常斷二邊」。這顯示本論論述有無二邊時,也使用「損減世俗邊」「增益勝義邊」及「常斷二邊」等術語形式。

對「無」與「非有」,本論明言二者言辭雖異,而所緣的「無之行相」並無差別;妄計諸行非有,被判為邪見。所謂起邪執,即將空性執作非有之義。因此,本論反覆警示:若無簡擇最微細義的慧力,卻對不合自身根機的甚深義強作勝解,便容易把無自性誤作斷無。

本論又以「二諦俱無自性故,彼等非斷亦非常」概括中道義:世俗、勝義二諦雖俱無自性,卻不能因此判為斷滅,也不應執為常住。此句將「無自性」與「斷」「常」明確區分,表明無自性並不等同於全無。

在解釋「畢竟空」時,本論指出:若於任何法,作為所治險處的邊執之常、斷二邊都不可得,即名「畢竟」;此畢竟由自性空,故名「畢竟空」。又說不但須斷除有、無及淨、不淨二邊,亦不可另執一個實有的「中間」。因此,離二邊並非轉而安住於實有中道;連「中間實有」之執亦是此空所要遣除者。

本論並提醒須辨別術語:「所治品險處之常斷」不同於一般所說的常與斷;不能因無為法稱常,或阿羅漢斷絕業力所牽的生死相續,便一概視為此處所破的二邊。就多譯名歸一而言,本論主要使用「有無二邊」「常斷二邊」「損減世俗邊」「增益勝義邊」「邊執見」等語,並以「諸法全無」「全非有」描述斷無式邪執。

中論T1564 · 中觀部

《中論》對「有無二邊」的核心表述,是「定有」與「定無」皆會形成執著:「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因此,有智慧者不應執取有或無。此處直接把二邊與「常」「斷」相連:認定事物實有,便落入常見;認定事物全然無有,便落入斷見。原文所用的術語形式是「著有無」,並以「著常」「著斷」說明其執著的具體方向。

《中論》又從因緣生法闡明如何離開二邊:由眾因緣具足和合而生之物,隸屬眾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而「空亦復空」。為引導眾生,才以假名施設言說。原文由此明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將離二邊與「中道」直接連結。其論述並非在有、無之間另立一個實體,而是依無自性、空及假名說明中道。

對「有」與「無」的判別,原文採取雙向遮遣:法既無固定自性,便「不得言有」;同時又說「亦無空故不得言無」,故也不可執為斷滅的無。若法具有自性與定相,理應不待眾緣而有;然而不待眾緣即無此法,因此原文總結「無有不空法」。這一側面顯示,《中論》所破的是對有、無的決定性安立,而其依據在於諸法待緣而生、無有自性。

在推求邊見時,《中論》還列出相待而立的四種形式:「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其中,無邊因與有邊相違而成立,如短因與長相違而得名;其餘複合形式也依前項相違、相待而施設。原文指出,既已破除「亦有邊亦無邊」,便不能再依它成立「非有邊非無邊」;由於失去相待的依據,推求未來世的有邊等四見,皆不可得。

就多譯名歸一而言,本經的明確用詞包括「有無二邊」「著有無」「著常」「著斷」及「中道」;在四句推求中則使用「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這些都是《中論》原文呈現此概念時的術語形式,應依其原詞記錄,不以其他名稱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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