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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依法

dharma-śaraṇa

以佛陀正法為依止。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句話定義:皈依法(梵語:dharma-śaraṇa),指以佛陀所宣說與親證的正法(四聖諦、緣起等宇宙實相)及律儀為唯一的終極依止,既是立足於四念處與戒律的修持基石,也是現量體證真理後的無畏選擇,以及誓願守護並平等弘揚正法的菩薩行持。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教的解脫道與菩薩道體系中,“皈依法”絕非一句輕飄飄的口號,也不是某種宗派性的教條認同,而是整個佛法修證的核心樞紐。要深刻理解“皈依法”,必須還原經典中對它的多重精微維度:

1. 法的至高無上性:連佛陀亦依正法而住

在古典經論(如《雜阿含經》)中,“法”(Dharma)是超越時空的宇宙法則與解脫真理。正法並非佛陀所“發明”,而是宇宙本來如是的規律,佛陀只是正法的發現者與宣說者。經典明確指出:“世尊亦當於彼正法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 [12529]。這一論述確立了“法”高於一切的至高地位——法是佛之師,佛因契合正法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

2. 內在的“自依”與禪修落實:自熾燃,熾燃於法

《長阿含經》中,佛陀對“皈依於法”給出了極具實踐性的定義:“當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皈依,歸依於法,勿他皈依” [8879]。 這意味著,皈依法在內修層面,本質上就是“自依止、法依止”,絕不依賴任何外在的神明、權威或僥倖力量。佛陀進一步將這一指令精確落地於四念處(身、受、意、法)的禪修: * 身念處:觀照內身、外身、內外身,不顛倒妄執; * 受念處:觀照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生滅,不隨之起嗔起貪; * 意念處:觀照心的貪嗔痴狀態及其無常; * 法念處:觀照諸法的緣起生滅與無我。 通過四念處的精勤修習,消除世間的貪愛與憂愁,這才是最真實、最紮實的“皈依法” [8879]。

3. 現量體證與無畏皈依:不由他知,不因他度

歸依法絕非盲目的迷信或情緒化的投靠,而是建立在親自見證(現量)的基礎上。如《雜阿含經》記錄阿支羅迦葉聽聞正法後,“遠塵離垢,得法眼淨”,達到“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他知、不因他度”的境界,在對正法與律“心得無畏”之後,才鄭重發願盡形壽皈依法 [5868]。這種皈依是理性的極致,是生命體驗與真理徹底契合後的無畏定解。

4. 戒律與世俗生活的行持基石

在《長阿含經》等經典中,在家信眾(優婆塞/憂婆塞)皈依三寶(包括皈依法),必然伴隨著受持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的誓願 [8471, 9477, 9909, 10133]。正法不僅是禪床上的觀照,更是日常行為的準繩。比起耗費巨資的世俗祭祀,以清淨心口自發言皈依正法、持守戒律,所獲功德殊勝無比 [9909]。

5. 菩薩道的護持與等施:唯法為務

到了《大寶積經》等大乘典籍中,皈依法的維度被進一步擴展為深廣的菩薩行持。在家菩薩皈依於法,絕不只是將法當作避難所,而是要做到:“恭敬於法及說法者。為法、欲法、樂法、極樂、助法、住法、持法、護法……以法為力,施法器仗,唯法為務” [18276]。 菩薩以正法為追求、喜樂與唯一要務,將正法作為克服煩惱與度化眾生的“器仗(武器)”,並在自身成佛後,誓願“以正法等施一切人、天、阿修羅” [18276]。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避免把“皈依法”降格為抽象的名詞,我們可以將當代人在日常生活中最熟悉的場景,對照經典定義逐一走查,看看正法如何在當下的心念與行動中落地,並點破最容易混淆的盲區:

場景一:深夜刷手機與信息焦慮(信息洪流中的“自熾燃”)

* 日常狀態:深夜結束工作,身體疲憊,手卻停不下來地刷社交媒體或短視頻,越刷越空虛,伴隨著強烈的焦慮與失眠。 * 古典定義映射:此時的心,處於“他熾燃”(被外在刺激牽著走)與“世間貪憂”之中。外在算法不斷誘發貪(想要更多刺激)與嗔(被負面新聞激怒)。 * 皈依法的切入:放下手機,將注意力收回身體,啟動“四念處”觀照。 * 觀身:感覺呼吸的起伏,感受後背貼著床墊的壓力,將狂亂的注意力錨定在身念處; * 觀受:看清焦慮只是一種“不苦不樂受”或“苦受”的身體信號,不隨之起妄想; * 觀意/法:看清妄念的緣起生滅,不把網絡上的評價與言論當成實有的自我。 * 常見映射錯誤:以為“皈依法”是趕緊打開手機播放一段大悲咒或佛學講座當作背景音來“鎮靜”,或者寄希望於某個大師給一句秘訣。——點破:這是在尋找外在的“神明庇佑”(他熾燃),真正的皈依法是回到當下的四念處,以自心觀照自心,不依他人,不靠外境。

場景二:職場危機與KPI壓力(遭遇挫折時的“現量體證”)

* 日常狀態:項目砸了,被領導當眾批評,或者面對裁員危機,內心被悲傷、憤怒、自我懷疑(“我是個失敗者”)徹底淹沒。 * 古典定義映射:將暫時的生滅現象(項目失敗、領導的言語)妄執為“實有的自我”,陷入“苦集”的惡性循環。 * 皈依法的切入:運用正法(四聖諦與緣起法)進行現量審視。 * 知苦:承認當下的挫敗感與恐懼是客觀存在的苦受; * 斷集:看見苦的來源不是項目本身,而是自己對“成功/讚譽”的執著,以及對“無常”的抗拒; * 見法得法:看清職場中的一切變動皆是“眾緣和合”的結果(市場變化、團隊配合、個人能力等),無常且無我。從“我是個失敗者”的戲劇化敘事中抽離出來,回到現量事實(“這件事沒做好,原因有三,下一步怎麼調整”),獲得“於正法、律心得無畏” [5868]。 * 常見映射錯誤:以為“皈依法”就是消極避世,安慰自己“一切都是空,所以我躺平擺爛好了”。——點破:這是將“消極逃避”冒充為“空性”。正法要求“見法、得法、知法、入法”,並在因緣上精進改善,而非否定因果的作用。

場景三:親密關係衝突與育兒失控(人際互動中的“唯法為務”與持戒)

* 日常狀態:孩子不聽話作業寫不好,或者伴侶說了難聽的話,怒火中燒,脫口而出傷害對方的惡言。 * 古典定義映射:破壞了“口業(不妄語、不惡口)”的戒律,心被怒氣主導,喪失了“護法、住法”的定力。 * 皈依法的切入: * 持戒為基:以五戒中的“不欺(不妄語、不惡口)”為底線,在怒火升起時,守住口業,不將傷害性的言語作為情緒宣洩的工具; * 以法為力:意識到雙方的痛苦都來自於煩惱的奴役。在家庭中施展現量慈悲,將“施法器仗”落實在善巧溝通與無條件接納上,成為家庭中穩定、清涼的“正法載體”。 * 常見映射錯誤:以為“皈依法”是用佛法教條去要求對方(“你看佛陀說要無我,你怎麼還這麼自私”)。——點破:這是將正法變成了攻擊他人的武器。經典強調“自歸依,歸依於法”,正法是照亮自己心念的明燈,而非綁架他人的道德繩索。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在當代社會,我們正處於一個信息爆炸、算法主導、注意力被極度蠶食的時代。當代人的精神危機,本質上是“無依”的危機——人們將安全感與存在感建立在極度不穩定的外物之上:存款數字、社交媒體的點贊數、職場頭銜、親密關係的承諾。當這些外物稍有動搖,精神世界便瞬間崩塌。

1. 應對算法時代的心智解毒劑

contemporary算法(如短視頻推薦、社交媒體推送)的底層邏輯,是通過預測並刺激人類本能中的“貪(渴望刺激)”與“嗔(憤怒與焦慮)”來榨取注意力。人類的大腦機制在面對這些高度精密的神經刺激時極易失控。 * 與當代腦科學/算法的對照:當代神經科學揭示,大腦的“默認模式網絡(DMN)”在無所事事或焦慮時極其活躍,產生大量的自我敘事與反芻思維;而算法恰恰在不斷餵養這個DMN。 * 皈依法的獨特價值:“歸依於法”所要求的“四念處”禪修,正是對大腦默認模式網絡的直接重構。通過觀照身受心法,我們在刺激(外在信息)與反應(內心情緒)之間拉開了一道寶貴的空隙。法(緣起與無常的真理)成為了最強大的“心智防火牆”。 * 侷限性澄清:必須指出,腦科學或AI算法只能從生物學或數據概率的層面解釋大腦的神經機制與行為模式,科學研究目前尚無法證實或替代佛教禪修中超越主客對立的“得法眼淨”與斷除根本煩惱的解脫體驗。類比是為了理解,但不可將科學研究簡單等同於佛法的現量親證。

2. 提供不依賴外境的內在安住點(自熾燃)

當代人太習慣向外求救,找心理諮詢、找精神寄託、尋找各種功利性的解壓手段。然而外在的支撐終究會變易。佛陀在臨涅槃之際留給弟子最核心的遺產,正是“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 [8879]。 皈依法給當代人最震撼的啟示在於:每個人自身就具備通往解脫的全部資源。你不需要依賴神秘的外力,只要遵循四念處的覺察,依循因果規律(律)去生活,你自身就是那盞永不熄滅的明燈。


常見誤讀與澄清

圍繞“皈依法”,當代人在理解與實踐中常常產生諸多偏差,結合古典條目予以逐一澄清:

誤讀一:“皈依法就是把佛經當成聖經般的教條去盲目崇拜。”

* 古典澄清:經典中的“皈依法”恰恰是盲信的對立面。《雜阿含經》明確記載,阿支羅迦葉是在親自聽到教法,達到“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並且“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他知、不因他度”,在內心對真理產生絕對的確定性與無畏之後,才正式宣告皈依的 [5868]。佛陀甚至強調,連他自己也要“於彼正法恭敬宗重……依彼而住” [12529]。皈依法是對宇宙真理(緣起、無常、無我)的理智認同與親身體證,而非對某種權威或教條的盲從。

誤讀二:“皈依法只是理路上的瞭解,買幾本佛學書看看、聽聽講座就是皈依法了。”

* 古典澄清:在經典中,法(Dharma)與律(Vinaya)不可分割。皈依法必須伴隨著內修(四念處)與外行(持戒)的統合。《長阿含經》中,信眾在宣告“我今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之後,緊接著就是誓願“盡形壽不殺、不盜、不婬、不欺、不飲酒” [8471]。如果僅僅將佛法當成哲學知識來研究,而不落實在對身心的觀照與言行的戒敕上,就只是停留在“聞思”的名詞表象,未能真正進入“皈依”的實修境界。

誤讀三:“皈依法是消極的避世,只管自己打坐解脫,對社會毫無貢獻。”

* 古典澄清:這種理解割裂了阿含經典與大乘經典的內在連貫性。在《大寶積經》中,在家菩薩的皈依法展現了極強的行動力與社會關懷。菩薩皈依法要求“為法、欲法、樂法、極樂、助法、住法、持法、護法”,“施法器仗,唯法為務” [18276]。這是一種積極將正法轉化為行動力、勇敢守護真理、並將正法平等施予一切眾生(“當以正法等施一切人、天、阿修羅”)的無畏誓願 [18276]。它不僅不消極,反而是最極致的利他主義與奉獻精神。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歸依法」(梵語:dharma-śaraṇa),又作「歸依於法」,是佛教「三歸依」的核心組成部分。其核心要義在於以佛陀所宣說的宇宙真理與解脫教法(正法、律)為唯一的依止與歸宿。在經典中,歸依法具有雙重維度:一方面,它是修行者內在的實踐,如依循四念處進行「自歸依、歸依於法」的禪修,以及在見法得法後受持戒律;另一方面,它是對正法的至高崇敬、誓願守護與未來弘揚,甚至連佛陀自身亦恭敬宗重、依正法而住。

2. 主要闡述

綜合各部經典,歸依法的內涵可從以下幾個維度進行闡述:

* 內在的禪修實踐與自依:在《長阿含經》中,佛陀將「歸依於法」具體定義為「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這一實踐落實於「四念處」的禪修,即比丘需進行「內身身觀、外身身觀、內外身身觀」,並對「受、意、法」進行同樣的觀察,精勤無懈,以掃除世間貪憂,如此行持則魔不能擾,功德與日俱增。 * 現量體證與無畏皈依:歸依法並非盲目的信仰,而是建立在對正法的親證之上。在《雜阿含經》中,阿支羅迦葉聽聞佛法後,「遠塵離垢,得法眼淨」,達到「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他知、不因他度」,在「於正法、律心得無畏」後,方正式發願「歸依法」並盡壽作優婆塞。同樣,《長阿含經》中福貴在聽聞「苦聖諦,苦集、苦滅、苦出要諦」後,「遠塵離垢,諸法法眼生,見法得法,決定正住」,隨即宣告歸依三寶。 * 正法的至高無上性:《雜阿含經》強調正法是宇宙間至高無上的真理,不僅弟子需要歸依,甚至連「世尊亦當於彼正法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展現了法高於一切的地位。 * 菩薩道的誓願與行持:在《大寶積經》中,歸依於法被賦予了廣大的菩薩道內涵。長者子與大眾發願歸依於法,直至壽終「寧棄身命不捨歸趣清淨信心」,其終極指向是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並在成佛後「為諸眾生宣說正法」。佛陀更為在家菩薩制定了具體的行持準則,要求做到「恭敬於法及說法者」,「為法、欲法、樂法、極樂、助法、住法、持法、護法」,並「以法為力,施法器仗,唯法為務」,最終將功德迴向無上正真之道,平等施予一切眾生。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不同經典與譯本中,「歸依法」及相關概念的術語表述存在顯著差異:

* 歸依對象的稱呼:在《長阿含經》中主要表述為「法」;在《雜阿含經》中,則具體表述為「正法、律」、「無上勝妙法」或「正法」;在《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中,則多表述為「歸依於法」。 * 皈依弟子的譯名:在《長阿含經》中,交替使用了「優婆塞」與「憂婆塞」兩種譯名;而《雜阿含經》則使用「優婆塞」。 * 四聖諦的表述:在描述四聖諦時,《長阿含經》將「苦滅道諦」表述為「苦出要諦」。 * 體證與解脫的術語:對於證法解脫的描述,《長阿含經》使用「遠塵離垢,諸法法眼生,見法得法,決定正住」;《雜阿含經》則使用「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見法、得法、知法、入法」,並有「見法、知法、次法、不受於法」等獨特阿含術語;《大寶積經》則使用「清淨信心」、「無上正真之道」等大乘術語。 * 菩薩行持的獨特術語:《大寶積經》中使用了「為法、欲法、樂法、極樂、助法、住法、持法、護法」以及「施法器仗,唯法為務」等獨特的法行術語。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 與「自歸依」的關係:在《長阿含經》中,「歸依於法」與「自歸依」是並列且互為表裡的,皆通過「四念處」的禪修實踐來達成,強調不依賴外在力量(「勿他歸依」)。 * 與「歸依佛、歸依僧」的關係:歸依法是「三歸依」的核心之一。在《長阿含經》與《大寶積經》中,大眾皆是同時發願歸依佛、法、僧三寶。 * 與「持戒」的關係:歸依法與受持戒律緊密相扣。在《長阿含經》中,歸依三寶是在家信眾受持五戒(不殺、不盜、不婬、不欺、不飲酒)的起點與準則。 * 與「世俗祭祀」的關係:佛陀指出,相比於舉辦耗費巨大的世俗祭祀,若能起歡喜心,口自發言歸依三寶(包括歸依法),其所得的福德最為殊勝。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 《長阿含經》: * 「當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云何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比丘!內身身觀,精勤無懈,識念不忘,除世貪憂……」 * 「我今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唯願如來聽我於正法中為優婆塞!自今已後,盡形壽不殺、不盜、不婬、不欺、不飲酒。」 * 《雜阿含經》: * 「世尊亦當於彼正法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 * 《大寶積經》: * 「在家菩薩歸依於法。應當恭敬於法及說法者。為法、欲法、樂法、極樂、助法、住法、持法、護法。堅住於法、讚歎於法、住於法行、增法、求法。以法為力,施法器仗,唯法為務。」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長阿含經T0001 · 阿含部

《長阿含經》對「歸依法——以佛陀正法為依止」之論述,主要見於在家弟子受三歸依與五戒的場合,以及比丘「自歸依」之教說。茲歸納該經的要點如下:

一、作為三歸依完整句式的一部分 該經凡言及歸依法,皆與歸依佛、歸依僧並列,構成完整的三歸依句式。具體表述為「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或「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此處的「法」,即指世尊所開示之正法,是福貴、善生、露遮婆羅門等在聞佛說法、得法眼淨之後所歸依的對象。

二、歸依法的語境——正法中為優婆塞 上述三處歸依聲明,皆緊隨在「願聽我於正法中為優婆塞」或「願世尊聽我於正法中為憂婆塞」之請求後,並附以五戒:「自今已後,盡壽(或盡形壽)不殺、不盜、不婬、不欺、不飲酒」。值得注意的是,該經對「優婆塞」一詞寫法並不一致:chunk:8471 與 chunk:10133 作「優婆塞」,chunk:9477 則作「憂婆塞」,兩者實為同詞異寫。又,三例中五戒之「不婬」皆與「不欺」並列,未見其他異稱。

三、「歸依於法」之獨特表述——自歸依而非他歸依 與在家弟子受戒的場合不同,chunk:8879 中世尊教誨比丘:「當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此處以「內身身觀……受、意、法觀亦復如是」之修行作為「自歸依於法」的具體內容。該經此處之「歸依於法」,不僅指歸依的對象,更強調以法為自身之依止處,而非依賴他人(含佛與僧),使「魔不能嬈,功德日增」。此乃《長阿含經》論「歸依法」之最獨特側面,與其他諸例中以「歸依法」為三歸依句式之一環者,用法不同。

四、歸依法的前置條件——聞法生信、得法眼淨 各例中,歸依法皆建立於對正法如實知見的基礎之上:福貴於「信心清淨,譬如淨潔白疊,易為受色,即於座上遠塵離垢,諸法法眼生,見法得法,決定正住,不墮惡道,成就無畏」之時作此聲明;善生於「聞佛所說」後即發此願;露遮婆羅門則於「佛說法已」即作此言。可見該經將「歸依法」與「於正法如實知見」緊密相連,而非僅是形式上的宣誓。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本經論述「歸依法」之核心,在於以佛陀正法為依止,而歸敬佛、法、僧三寶。經中多次呈現聞法、見法、得法之後,歸依三寶的完整次第。

一、術語形式:本經所用之歸依語,主要為「歸佛、歸法、歸比丘僧」之三寶並舉句式,「我從今日……歸佛、歸法、歸比丘僧,為優婆塞,證知我」之定型表述反覆出現。值得注意的是,僧寶特稱「比丘僧」,而非僅言「僧」。另亦有「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之變體,以「歸依」二字貫穿三寶,與「歸……歸……歸……」之並列結構相對應,可見本經歸依動詞兼用「歸」與「歸依」。

二、見法而後歸依:本經的歸依法並非孤立的儀式,而與「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疑惑」、「心得無畏」之內在體證相連。如長身婆羅門「即於座上見四真諦,得無間等」後即歸依三寶;給孤獨長者「入正法、律,心得無畏」後自稱「已度」而歸依;揭曇聚落主「於正法、律得無所畏」後即歸依;阿支羅迦葉「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於正法、律心得無畏」後歸依。此顯示本經強調歸依三寶乃正法體證後之自然結果。

三、捨惡而歸依:另有一類表述,是先「捨諸惡業」或「捨彼伎兒惡不善業」,而後歸依三寶,如調馬聚落主與遮羅周羅那羅聚落主之例,佛皆讚言「此真實要」,顯示歸依法亦含止惡向善之實踐面。

四、優婆塞之身分:歸依三寶後,發願「盡其壽命……為優婆塞,證知我」,即以在家男居士之身分自誓,請求佛為作證。

五、超越人際:本經亦記載拘迦那娑天女以光明天女之身「歸佛、歸法、歸比丘僧,來詣佛所」,顯示歸依法不限於人道。

總之,本經論歸依法,以「歸佛、歸法、歸比丘僧」為定型術語,以見法、無畏、捨惡、盡壽為歸依之內涵,並通於人天之機。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本經論及「歸依法」時,主要從歸依三寶的實踐場景展開,呈現以正法為依止的具體修行面貌。以下分四點說明。

一、三歸依的完整表述與場景

本經以長者子率領眷屬、五百樂工及十千城人,於如來前共同發願的形式,呈現三歸依的完整內涵。經文雲:「我等今者於如來前,同共至誠歸依於佛、歸依於法、歸依於僧。」此處明確列出佛法僧三寶為歸依對象,且特別強調「於如來前」與「至誠」兩個要素——歸依並非抽象的觀念,而是當下、誠敬地在佛前作出的誓願行為。經中並將此歸依與成為鄔波索迦(在家男居士)的身分連結起來,顯示在家修行者亦以三歸依為入道之始。

二、歸依與菩提願的緊密結合

本經所論的歸依並非孤立的宗教儀式,而是與無上菩提的願求緊密結合。長者子等在歸依之後,隨即發起多項菩提相關的大願:「始從今日乃至壽終,寧棄身命不捨歸趣清淨信心」,表明歸依清淨信心的堅固不捨;「始從今日乃至菩提,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發起增上勇猛之心」,則將歸依的心願延伸至究竟菩提。此外更祈求速證菩提、為眾生說法、來世成佛、度脫無量苦逼眾生等。可見本經所論的歸依法,是建立在以正法為所依、進而趣向佛果的積極修行之上,歸依本身即含攝對正法的信受與對無上菩提的嚮往。

三、偈頌中的歸依讚歎與佛德描述

經中另以伽陀(偈頌)形式反覆歌詠歸依,用詞更為詩化。所歸依的對象以「婆伽婆」(bhagavat,世尊之異譯)稱之,如:「我今歸依婆伽婆,能施天人無畏者,歸依最勝不可動,悕望無上妙菩提。」此處值得注意的是,「婆伽婆」一詞為本經對佛陀的特定稱呼,與長行中所說的「如來」「世尊」並行使用,顯示本經在歸依對象的稱名上兼用梵語音譯與漢語意譯。偈頌中並從佛德方面詮釋何以應當歸依:「能施天人無畏」「能除生死大苦海」「世尊為諸天人歸」——以佛陀能施無畏、能斷生死、能為天人歸趣所依,說明歸依佛陀即是歸依能引導眾生離苦得樂的正法。此外,偈頌在每一句歸依之後,皆以「悕望無上妙菩提」或「悕求無譬妙菩提」作結,與長行一樣,將歸依與無上菩提的求證連結在一起。

四、術語形式的小結

本經論歸依法所用的核心術語為「歸依於佛、歸依於法、歸依於僧」(三歸依),以及對佛陀的尊稱「婆伽婆」「世尊」;在描述歸依的內涵時,則使用「歸趣清淨信心」「至誠歸依」等語,強調歸依的誠敬與心行清淨。歸依的對象雖明列三寶,但從偈頌的內容來看,本經側重於以佛陀為歸依的核心,並以佛所證、所說之正法為最終所趣向的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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