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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是

法華經所說相性體力作等十如是。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三 · 性空→名言假有 ⇢ 四 · 離言空性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十如是為天台一念三千之直接承載者,第三重名言列相、第四重圓融究竟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裡有一句極重的話:"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緊接著,經文具列十項——"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這十項,就是十如是。

它不是一份"事物屬性清單",而是一套觀照一切法的完整框架。天台智者大師在《法華玄義》中承南嶽慧思之讀法,於每一項皆重讀那個"如"字——不是"如此這般"的"如",而是"如於實相"的"如",於是十項總稱"十如"。這意味著:相不是凡夫以為的"表面現象",性不是我們以為的"固定本質",每一項都"如"——都通向實相,都不離空、假、中。

下面逐項依《法華玄義》通釋說準:

如是相——"相以據外,覽而可別。"相是呈現於外、可以被觀察辨別的那一面。注意:它不是"假象"或"表象",而是法在因緣中呈現出來的可辨識面貌。一個人的氣色、一段關係的互動模式、一個念頭的粗細——都是"相"。

如是性——"性以據內,自有不改。"性是內在的、不待外力而自有的傾向。它不是西方哲學裡永恆不變的"本質"(essence),而是"在因緣未散之前,它自有一種不改的走向"。火有熱性,水有溼性;一個人長期養成的深層傾向,也是性。

如是體——"體為主質。"體是這一法的主體質地,是相與性所依附的那個"東西本身"。不是抽象概念,是承載者。五蘊和合之身是體,一段關係的實際質地也是體。

如是力——"力為功能。"力是潛在的功用、能力,尚未發動但已經具備。種子有發芽之力,人有一種尚未施展的才能,一段情緒有它潛在的推動能量——這些都是力。

如是作——"造構為作。"作是力發動之後的實際造作、構成、運作。力是"能",作是"正在做"。種子破土是作,人把才能施展出來是作,情緒推動你做出了某個行為是作。

如是因——"習因為因。"因是親因、直接的內因,特別是"習因"——反覆熏習而成的種子。不是一次性的外因,而是你反覆做、反覆想、反覆選擇所積澱下來的那個主因。

如是緣——"助因為緣。"緣是輔助條件,幫助因成熟的外部助力或環境。種子是因,陽光雨露是緣;你的習氣是因,遇到的人、事、信息環境是緣。

如是果——"習果為果。"果是由因與緣和合而直接生出的結果,是"等流"——與因同性質的延續。反覆嗔怒的習因,遇緣而發,當下那個嗔心熾盛的狀態就是果。

如是報——"報果為報。"報是異熟——跨越時間、換了形態而成熟的果報。它與"果"的區別在於:果是同性質的直接延續(等流果),報是異時異質的成熟(異熟果)。嗔怒的等流果是"越來越容易嗔",而它的報可能是來世感得醜陋、多病、處境乖違。

如是本末究竟等——"初相為本,後報為末,所歸趣處為究竟等。"第十項不是第十一個"東西",而是對前九項的總觀:從最初的相到最後的報,它們的究竟歸趣是"等"——平等、同一實相。一切法無論善惡凡聖,從相到報,究極而言皆歸於實相,無有高下。

三轉讀:同一組範疇的三重義

天台師更立三種轉讀,把語序一換,義理即變:

- "是相如"——顯義。相即是如,相本空寂,無有自性可得。 - "如是相"——顯義。如於實相而現此相,因緣假有,歷歷分明。 - "相如是"——顯義。相本身即是,不須離相覓如,當體即中。

三讀不是三種不同的"看法",而是同一實相的三面:空即假、中,三者不相離。"本末究竟等"中的"等"字也依此三義釋:初相與後報皆空,是空義;初後諸項相在,是假義;初後皆為實相,是中義。

從十如到千如:一念三千的骨架

十如不是隻描述"一種法"。《法華玄義》以十如配十法界——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六道),加聲聞、緣覺、菩薩、佛(四聖)。一法界各具十如,十法界便有百如是;每一法界又互攝其餘九界(佛界中有九界之相,地獄界中亦具佛界之性),遂成百法界、千如是。再配以五陰、眾生、國土三世間,即成"三千世間"——《摩訶止觀》所說"一念三千"的整個架構,就建立在十如是的骨架之上。

蓮華之喻:因果同時

《法華玄義》以花果喻十如因果:其餘諸花(先開花後結果,花果不同時)喻九法界十如因果;蓮華(花開之時蓮子已在,因果同時)專喻佛法界十如因果。蓮子的相、性、力、作、因、緣、果、報乃至本末究竟等,依次擬配佛界十如。這不是文學修辭,而是在說:佛界的因果不是"先修後因"的線性過程,而是因果同時、本跡不二。

論末從諸門中簡出正體:佛界十如中特取"如是體",諸諦中特取無作滅諦、真諦、中道第一義諦、一實諦所顯的"中道實諦"。十門最終收歸一處——體即實相。


生活裡的走查

十如是的妙處在於:它不是隻用來觀"宇宙萬法"的,它可以直接拿來觀你此刻正在經歷的任何一個"法"——一段情緒、一個決定、一段關係。下面用一個當代人極熟悉的場景走一遍。

場景:深夜刷手機,越刷越焦慮,明知該停卻停不下來。

如是相——"相以據外,覽而可別。"外在可觀察的面貌:拇指機械上滑,屏幕光打在臉上,眉頭微蹙,呼吸變淺,時間顯示已經凌晨一點。如果你朋友推門進來,他一眼就能辨別你"在刷手機"——這就是相。注意:相不是"假象",它是真實的因緣呈現,只是它不是全部。

如是性——"性以據內,自有不改。"內在不改的傾向:你並不是今晚才"變成"一個會焦慮刷手機的人。長期養成的"一空下來就要有信息輸入"的傾向,那種對不確定性的低耐受,那種"萬一錯過什麼"的底層不安——這是性。它不待今晚的刺激而存在,它"自有不改",直到你真正去轉化它。

如是體——"體為主質。"承載這一切的主體質地是什麼?是你這個五蘊和合的身心——此刻疲憊但亢奮的神經系統,被藍光抑制的褪黑素,微微緊繃的肩頸。不是抽象的"我",是這個具體的、有質地的身體和心識在承載。

如是力——"力為功能。"尚未發動但已具備的潛在功能:算法推薦系統有"讓你繼續刷下去"的力(它被設計來做到這一點);你的多巴胺迴路有"再來一次獎賞"的力;你的焦慮有"驅動你尋找確定感"的力。這些力此刻還在,即使你還沒做出下一個動作。

如是作——"造構為作。"力發動了:你又點開了一個視頻,又往下滑了一屏,又給一條引發焦慮的帖子看了三遍評論。這是"作"——實際的造作、構成。力和作的區別在這裡極清楚:力是"你能刷",作是"你正在刷"。

如是因——"習因為因。"親因、反覆熏習的種子:不是一次"偶然拿起手機",而是幾百個夜晚重複同一模式所積澱的習因。你的神經系統已經被訓練出"床=刷手機"的條件反射,你的注意力已經被塑造出"無法忍受三分鐘空白"的慣性。這才是主因——不是"手機太好玩",是習因太深。

如是緣——"助因為緣。"輔助條件:算法恰好推了一條讓你不安的新聞;明天有個你還沒準備好的會議(外緣);室友已經睡了,沒人跟你說話(缺少中斷的緣);手機就放在枕頭邊(物理上的近緣)。緣不是主因,但沒有緣,因不會此刻成熟。

如是果——"習果為果。"等流果,同性質的直接延續:你越刷越焦慮,越焦慮越要刷——嗔(對現狀的不滿)與痴(以為下一條信息能解決問題)在當下同性質地延續、增長。果不是"明天會怎樣",是此刻正在發生的同性質的流轉。

如是報——"報果為報。"異熟果,跨時間、換了形態的成熟:長期如此,你的睡眠質量垮了(身體上的報),你的專注力在白天全面下降(功能上的報),你對親密關係變得心不在焉(關係上的報)。報與果的區別:果是"此刻焦慮在增長",報是"三個月後你發現自己已經無法讀完一本書"。異時、異質、但確實從那個因來。

如是本末究竟等——從"相"(凌晨一點屏幕光下的臉)到"報"(三個月後垮掉的專注力),這整條鏈的究竟歸趣是什麼?"等"——平等歸於實相。這不是說"刷手機和成佛一樣好",而是說:這整條鏈,當體即空(無自性,因緣所生)、即假(歷歷因果不爽)、即中(不離實相)。你此刻的焦慮刷手機,和佛界的十如,用的是同一套框架、同一個"如"字。這不是抬舉刷手機,而是說:觀照的入口無處不在,哪怕最粗重的煩惱,也具足十如,也可以成為觀境。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 把"相"等同於"假象"或"表面"——不是。相是因緣真實的呈現,只是它不是"全部"。 - 把"性"等同於"不可改變的本質"——不是。"自有不改"說的是在因緣未轉化之前它有慣性,不是說它永恆不可變。修行正是在轉化"性"。 - 把"力"和"作"混為一談——力是潛能,作是發動。"我有能力生氣"是力,"我正在摔門"是作。 - 把"因"和"緣"混為一談——因是你內在反覆熏習的種子,緣是外在的輔助條件。把一切歸因於"手機算法"(緣),而忽略自己幾百個夜晚養成的習因(因),是最常見的錯認。 - 把"果"和"報"混為一談——果是當下同性質的延續(越刷越焦慮),報是跨時間異質的成熟(半年後整個人垮了)。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一、它給"理解自己"提供了一套不遺漏的座標系。

當代人並不缺"自我認知"的工具——MBTI、依戀理論、認知行為模型、正念App。但這些工具往往只切一個面:有的只看"相"(你的行為模式),有的只看"性"(你的人格特質),有的只看"因"(你的原生家庭)。十如是的價值在於:它是一個十維的完整框架,逼著你從外相、內性、體質、潛能、造作、親因、助緣、等流果、異熟報,一直觀到始末歸趣。你不可能只用其中兩三項就聲稱"理解了自己"。

二、它把"因果"從道德說教還原為精密的觀察工具。

當代語境裡,"因果"常被簡化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德律令,或者被嘲笑為"不可證偽的迷信"。但十如是裡的因果是分析性的:它區分親因與助緣(因與緣),區分同性質的當下延續與異時異質的遠期成熟(果與報),區分潛在功能與實際發動(力與作)。這不是"你活該",這是"讓我們看清楚這條鏈到底怎麼運轉的"。

三、三轉讀對治當代人最頑固的兩種認知病。

第一種病:實體化——把一切看成固定的"東西"。"我就是這樣的人""這段關係就是這個性質""算法就是來操控我的"。"是相如"的空義對治這個:相即是如,無有自性可得,你以為固定的"相",是緣起的、可轉化的。

第二種病:虛無化——"反正都是空的,做什麼都無所謂""因果也是假的"。"如是相"的假義對治這個:雖空而假有,因果歷歷不爽,你的每一個"作"都在熏習你的"因",都在牽引你的"報"。空不是沒有,是"沒有你以為的那種固定實體性"。

而"相如是"的中義,則超越這兩邊:不需要先"看空"再"承認假有",當體即是——你此刻刷手機的這個相,本身就是實相的呈現,不需要離開它去找一個"真正的實相"。

四、"一念三千"的底層邏輯,讓觀照變得極其平等。

十如配十法界、互攝成百界千如——這意味著:你此刻心裡那一念焦慮,不是"低級的""不該有的",它具足十如,它含攝十法界。地獄界的十如和佛界的十如用的是同一套範疇、同一個"如"字。這不是在說"焦慮就是佛性",而是在說:觀照不需要挑一個"夠格"的對象。你此刻最粗重的煩惱,就是最切近的觀境。

五、蓮華喻對治"線性進步"的焦慮。

當代人活在一種"先因後果"的線性敘事裡:先努力,後成功;先修行,後開悟;先忍受,後收穫。蓮華喻說:佛界的因果是花果同時的——花開時蓮子已在。這不是否定過程,而是說:實相不在"終點",它在每一個當下的"如是體"中已經具足。你不需要"等到修成了"才觸及實相。

關於腦科學的對照:當代神經科學確實發現,反覆的行為模式會塑造神經迴路(神經可塑性),這與"習因"的描述有結構上的相似性;算法推薦系統利用多巴胺獎賞迴路來維持用戶黏性,這與"緣助因熟"的描述有映射關係。但必須指出:神經科學描述的是物質層面的機制,它不能回答"觀照實相"是否可能、"空假中"是否成立——這些是不同層次的問題。類比幫助理解,但不等於證明。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十如是就是一個分類表,把事物分成十個屬性。"

不是。十如不是亞里士多德式的"範疇表"(把存在切成十個格子)。它是觀門——是用來"照見"的,不是用來"歸類"的。《法華玄義》明言十如可以"攝盡一切法",但它的目的不是給萬物貼標籤,而是讓你在任何一個法上,都能完整地觀到從相到報、從假到空到中的全貌。它是望遠鏡的十個鏡片,不是標本盒的十個格子。

誤讀二:"性'自有不改',所以一切命中註定。"

"自有不改"描述的是在未被轉化之前的慣性,不是一個形而上學的"永恆本質"。《法華玄義》以十如配十法界,而十法界是互攝的——地獄界具佛界之性,佛界具九界之相。如果"性"是永恆不可改的,互攝就不可能,修行就不可能。"不改"是對凡夫未修時的如實描述,不是對實相的最終判定。

誤讀三:"空假中是三種不同的'看法',先修空,再修假,最後修中。"

《法華玄義》明言:"得意為言,空即假中,三讀不相離。"三轉讀不是次第,是同一實相的三面。不是"先看到空,再看到假,再看到中",而是"當下即是空、即是假、即是中"。把它們拆成次第,是方便說;究竟說,三者相即。

誤讀四:"二乘只有九如,少了一個'報',所以二乘低一等。"

《法華玄義》的解釋是:依真無漏義,無漏不牽引後生,所以不立"報"——這不是"缺陷",而是"無漏法的特徵"。但依大乘義,二乘猶受變易生死,則仍具十項。這是同一論中依不同立場作的分別說明,不是高下判等。

誤讀五:"十如是隻是天台宗的哲學建構,《法華經》原文沒有這麼複雜。"

《法華經·方便品》確實具列了十項原文:"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經文本身即有十項,且以"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領起——這明確標示了十如是的定位:它是"諸法實相"的展開,不是後人的附加。天台三轉讀、配十法界、百界千如,是對經文的義理展開,但骨架在經中。

誤讀六:"本末究竟等'就是'一切平等、無所謂善惡'。"

"等"不是"抹平差別"。三義中說得很清楚:初後皆空是空義(無自性可得),初後相在是假義(因果差別宛然),初後皆實相是中義(差別即平等)。"等"是在承認因果歷歷不爽(假)的前提下,指出其無自性(空)、當體即實相(中)。它不是取消善惡分別,而是在善惡分別中見實相。

誤讀七:把"力"和"作"、"因"和"緣"、"果"和"報"兩兩混同。

這三對區分是十如是最精密的地方: - 力是潛能,作是發動——"能"與"正在"的區別。 - 因是內在反覆熏習的親因,緣是外在輔助條件——"種子"與"陽光雨露"的區別。 - 果是同性質的當下延續(等流),報是異時異質的遠期成熟(異熟)——"此刻越刷越焦慮"與"半年後整個人垮了"的區別。

混同這三對,十如就塌縮成五項,觀照的精度喪失大半。


最後說一句收束的話。十如是的"如"字,是整個法門的眼睛。不是"如此"的如(那只是描述),不是"好像"的如(那只是比喻),是"如於實相"的如——每一項都通向那個"唯佛與佛乃能究盡"的諸法實相。它把最精密的分析(十項、三轉、百界千如)和最徹底的平等(本末究竟等)放在同一句話裡。你此刻正在經歷的任何一法——哪怕只是深夜的一次焦慮、一次刷手機的衝動——都具足這十項,都通於實相,都可以是觀照的入口。這不是高推聖境,這是《法華經》最樸素的許諾:諸法實相,不在別處。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十如是,亦稱“十如”或“十法界十如”,指“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十項範疇。《妙法蓮華經玄義》稱南嶽師於各項皆讀“如”,因而總名“十如”;十如可以攝盡一切法。

天台師又依空、假、中三義建立三種轉讀:“是相如”顯示空義,“如是相”顯示假義,“相如是”顯示中義。三種讀法並非彼此割裂;就其義旨而言,空即假、中,三者不相離。 “本末究竟等”中的“等”亦作三重解釋:初相與後報皆空,是空義;初後諸項相在,是假義;初後皆為實相,是中義。

2. 主要闡述

十如的通釋為:相據於外,可由觀察而辨別;性據於內,自有而不改;體是法的主質;力是功能;作是造作構成;因是習因;緣是助因;果是習果;報是報果;本指最初之相,末指最後之報,諸項共同歸趣之處稱“究竟等”。

《法華玄義》以十如配十法界,即六道與四聖。“法界”有三重名義:其一,十數皆依於法界,是能依、所依合稱;其二,十法的因果分齊各異,凡聖有別,故稱為界;其三,十者各自即是法界,當體即理。 一法界各具十如,十法界遂有百如是;每一法界又攝其餘九界,由此成為百法界、千如是。

其別釋分為四番。四趣以惡相、黑自分性、摧折色心之體、惡的功用、惡習因與惡緣等說明十如;人、天則以善樂為主要表述。 二乘依真無漏而釋:因無漏不牽引後生,故不立“報”,只有九項;若依大乘所說仍受變易生,則十項具足。 菩薩界又分六度、通教、別教三品;佛界十如依中道而釋,其中以緣因為相、了因為性、正因為體,構成三軌。

十如還被用來會通多種觀境。十二因緣中,行支配相,無明支配性,愛配緣,取配力、作,有配因,生與老死配果、報。 四種四諦、七種二諦、五種三諦及一實諦,也分別與十如輾轉相入,顯示開合無礙。 在能觀之智方面,二十智中,世智、五停心智等七智照六道十如,五智照二乘十如,八智照菩薩與佛界十如。

論中又以花果譬喻十如因果:其餘諸花譬喻九法界十如因果,蓮華專喻佛法界十如因果;蓮子之相、性、力、作、因、緣、果、報乃至本末究竟等,依次擬配佛界十如。 最後從諸境簡擇正體:佛界十如中特取“如是體”;諸諦中特取無作滅諦、真諦、中道第一義諦及一實諦所顯的“中道實諦”。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現有材料僅收錄經疏部《妙法蓮華經玄義》(《妙法蓮華經玄義》),沒有提供其他部類經典或同經異譯本的對應文字,故不能據此列舉跨部類或異譯本的逐項用詞分歧。就本論自身而言,術語統一使用“十如是”“十如”及“十法界十如”,三者分別側重十項全稱、簡稱以及與十法界相配的結構;材料未見同一概念的其他異名。二乘是否具足十項,則是同一論中依真無漏與大乘變易生兩種立場而作的分別說明,並非譯名差異。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十如與十法界結合,形成由十法界、百法界至千如是的展開結構;與空、假、中三義結合,則通過三轉讀及對“等”的三釋顯示同一組範疇的三重義。 它又與十二因緣、四諦、二諦、三諦、一實諦相互配釋,成為統攝不同觀境的共同框架;二十智則表示照見各法界十如的能觀智慧。 蓮華譬喻進一步以因果同時相關的形象擬配佛界十如,但論末仍從諸門中簡出“如是體”與“中道實諦”為正體。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此為十如的基本次第。

“是相如”“如是相”“相如是”,分別表示空、假、中三種轉讀,而三讀依義相即、不相離。

“初相為本,後報為末,所歸趣處為究竟等”,概括第十項統攝始末的意義。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妙法蓮華經玄義T1716 · 經疏部

《妙法蓮華經玄義》以《法華經・方便品》「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為所依,全面展開「十如是」之詮釋。

一、三轉讀法與空假中。南嶽師讀「十如」皆雲如,故呼為十如。天台師依義讀文,凡有三轉:一、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如名不異即空義;二、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點空相性、名字施設不同即假義;三、相如是、性如是乃至報如是,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三轉圓融,空即假、中,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縱不橫,名為實相。十法攝一切法。

二、十如是之通釋。相以據外、覽而可別;性以據內、自分不改;主質名體、功能為力、構造為作;習因為因、助因為緣;習果為果、報果為報;初相為本、後報為末、所歸趣處為究竟等。此乃智顗就本經十如是所作之通解框架,與天台家其他撰述所用詞一致。

三、配十法界與權實判釋。十如是約十法界(六道、四聖)釋,皆稱法界者義有三層:十數皆依法界、因果隔別凡聖有異、十皆即法界。一法界具十如是,一法界具九法界則百法界千如是。束為五差:惡、善、二乘、菩薩、佛;判為權實:前四是權、後一是實。此權實乃三世諸佛二智之境,不可思議。智顗破斥光宅以前五為權、後四為實,及北地師以前五為權、後五為實之二說,斥為「人情」而不用。

四、別解與佛界最勝。就四趣別釋其十法,惡相表墮不如意處,惡性為黑自分性難改,體為被摧之色心,力為惡功用,以顯其於法界中之特殊性。佛界十如最為無上,因其兼表生死、涅槃與中道常樂我淨一切相,故正遍知。

五、十如與諸境開合。智顗以十如為首,配合十二因緣:無明合性、行合相、識等五支合體、愛合緣、取合力作、有合因、生老死合果報;不思議十二因緣則轉成聖人十如(無明轉明、行轉善行、識等轉法身、愛取轉菩提心、有轉六度行、老死轉常住法性等)。復以四種四諦、七種二諦、五種三諦、一實諦各與十如開合貫通。

六、蓮華喻十如。以石蓮烏皮喻眾生本具如來藏之相,卷荷欲生喻性,蓮房四微喻體,乃至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皆以蓮從子至實之具象為喻,喻佛界眾生十如是無有缺減。又以「華必有蓮、華開蓮現、華落蓮成」三喻跡門之施權、開權顯實、廢三顯一;以此三喻本門之開跡顯本、廢跡顯本,始終圓滿。

妙法蓮華經文句T1718 · 經疏部

《妙法蓮華經文句》以「十如」概括諸法之權實相,即「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其釋文亦以「十法」「十句」「十如」稱之;其中「本」指相,「末」指報,「究竟等」則歸於實相。此為本經記述該概念時所用的主要術語形式,並非另立其他名稱。

本經先以十法界解釋十如,所謂十法界即六道與四聖。每一法界皆具相、性、本末等十如,且又具其餘九界之十如,無有缺減;因此一界之中具足九界、十如,呈現「一中具無量,無量中具一」的不可思議義。凡夫雖具而迷,二乘雖具而捨離求脫,菩薩所照未周,惟如來能橫豎洞覽、具足明瞭。

就佛法界而言,相被指為萬善緣因,性為智慧了因,體為實相正因,力為菩提道心及慈善根力,作為任運無功用道,因為四十一位,緣為一切助菩提道,果為妙覺朗然、圓因所剋,報為大般涅槃。本末即佛相至佛報,屬自行之權;究竟等指於實相,屬自行之實。釋文又說,本可逐項稱「實相、實性、實體、實力」乃至「實究竟等」,但正文略舉「諸法實相」以總攝諸項。

本經又以權實統攝十如:十種通於四教,合成四十權實;於各教之中,自證十法名自行權實,說己十法以利益眾生名化他權實;化他之十合為權,自行之十合為實,名為自他權實。由此,十如不僅是諸法項目的列舉,也是解說理事與自行、化他權實的基本架構。

在觀門中,本經說觀色心具十法界、十如,界與如互論而具二千;又說一心具十法界,一一界各具十如,先成一百,再配合一根通取六塵及定慧二莊嚴,說明六根功德之數。可見「十法界、十如」亦被用作觀心與功德數目的組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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