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無來無去

anāgati-anāgamana

謂諸佛及一切法本無來處去處,實相常住不動。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二 · 緣生→性空 ⇢ 四 · 離言空性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八不中道遮詮處立(2);金剛經『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讀為法身常住之離言實相(4)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無來無去”最容易被誤聽成一句玄妙的否定:“什麼都沒有發生,一切都是假的。”其實它要否定的,不是經驗中的來往、生滅、相遇和離別,而是我們暗中加上去的那個設定:彷彿有一個獨立、固定、自存的東西,從某個實體性的起點來到這裡,又完整地從這裡遷往別處。

在日常層面,人當然會從家來到公司,花會開放又凋謝,佛陀也曾出生、行走、說法、入滅。佛法並不抹掉這些可經驗、可約定、能產生後果的事實。“無來無去”追問的是更深一層:當我們把所謂“來者”、來以前的狀態、正在發生的“來”、到達後的狀態逐一尋找,能否找到一個不依條件、始終同一的實體,獨自承擔這場遷移?般若經與《大智度論》的回答是:找不到。

這不是因為觀察得不夠仔細,而是因為事物本來就是因緣關係中的顯現,不是先有一個自性完整的東西,再偶然進入關係。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總標此義:“諸佛無所從來,去無所至。”理由是:“諸法如,不動故。諸法如,即是如來。”這裡的“如”,不是藏在現象背後的永恆本體,而是諸法離開虛妄增益之後的如實之相:因緣所生、無獨立自性,不可被固定為某個“就是如此、永遠如此”的東西。

因此,“如不動”也不是說宇宙深處有一個永不變化的實體。恰恰相反:現象時時遷流,而無論怎樣遷流,都找不到一個自性成立的來者、去者與來去動作。諸法始終不越出這種無自性的實相,所以說“不動”。“實相常住”同樣不是常見意義上的永恆存在,而是說諸法無自性這一實相,不因我們看見生滅便變成有自性,也不因我們理解空性才開始成立。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把“如”“無生”“實際”“空”“斷”“離”“滅”“虛空性”逐一說為無來無去,並說各即是如來;諸法如與諸如來如“皆是一如,無二無別”。這不是列出許多獨立的神秘境界,而是從不同入口指向同一件事:離開諸法的真實狀況,另無一個可執取的如來;離開因緣所現的世界,也沒有藏在別處的法身。

這正是為什麼《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說:“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此處針對的是把如來限定為來去坐臥的色身形相,並非否認佛在世俗層面示現威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標點本](https://anhe.ddm.org.tw/files/file_pool/1/0Q146356781299860794/%E9%87%91%E5%89%9B%E8%88%AC%E8%8B%A5%E6%B3%A2%E7%BE%85%E8%9C%9C%E7%B6%93%EF%BC%BF%28%E6%A8%99%E9%BB%9E%E7%AC%A6%E8%99%9F%E7%89%88%29.pdf)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用三組各有側重的比喻說明這一點,不能混成一句“一切如幻”:

- 陽焰似水:遠處彷彿有水,追尋時卻找不到真實的水從哪裡來、又去了哪裡。重點在錯認——顯現存在,不等於我們所認定的對象真實成立。 - 幻師所作兵眾:兵馬宛然出現,卻沒有真實軍隊從某地開來;幻相消失,也沒有軍隊撤往某地。重點在顯現雖可見,實體性的來去卻不可得。 - 夢中見如來:夢裡似有相見,醒來後不能指出夢中如來現在去了哪裡。重點在依特定條件成立的經驗,不能被執為脫離條件而自存的對象。

《大智度論》另以水中聚沫說明色法:泡沫看似有體,近取則虛脆無實。這裡所說的“色”不只是身體,而包括一切物質性的色法;論中以“色、色法、色如、色性、色相”五種名相反覆審察,指出無論過去、未來、現在,色法都不能成立為一個自存而遷移的實體。

經中最精確、也最貼近生活的說明,是箜篌之聲。聲音不單獨藏在弦裡、槽裡、棍裡或演奏者的手裡,也不是毫無原因地冒出來。器具、動作、空間、聽覺等條件和合,聲音便現起;條件離散,聲音便止息。它現起時無一處可稱為獨立的來處,止息時也沒有一個地方收納“離去的聲音”。所以,無來無去並非無因無緣,反而是對因緣和合最徹底的理解。

如來色身也是如此:由無量福德因緣成就,不從某一個原因單獨生起,更不是無因而有。《大智度論》說“離五眾無佛,離佛無五眾”,其中“五眾”就是五蘊的異譯:色、受、想、行、識。不能離開五蘊另找一個佛,也不能把佛當成藏在五蘊裡面、擁有五蘊的獨立主體;但這也不是落入“根本沒有佛”的斷滅見。論中特別說明:“破著佛想,不言取無佛想。”所破的是執著,不是另造一個“什麼都沒有”的新執著。

《大智度論》又從三時推求:“已去中無去,未去中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已經完成的動作不再正在發生;尚未發生的動作當然也不正在發生;所謂“正在去”,若離開一連串位置、動作、感知和命名,也找不到一個獨立的“去”。若再立一個固定的去者,就會發生困難:去者若本身已經具有“去”,何須另有去的動作?若本身沒有去,又憑什麼固定稱為去者?所以論說:“去者不去,不去者亦不去,離去不去亦無有去。”來與住,也應作同樣觀察。

這番分析不是要禁止說“我正在回家”,而是讓我們知道:這句話在世俗溝通中完全有效,卻不證明其中有一個常一不變的“我”和一個自性成立的“去”。世俗約定可以成立,究竟審察則自性不可得;這兩層不能混淆。

生活裡的走查

設想一個很當代的場景:下班通勤時,你在地鐵上收到親密伴侶的一條消息:“我們今晚談談。”心一下沉了,隨後開始反覆刷手機,猜測關係是不是要結束。

第一步,先看事情怎樣出現。

這份不安不是從消息裡整塊跑進你心中。它依賴手機、電量、網絡、文字、既往相處、你對這句話的記憶、當下疲憊、身體反應以及對未來的想像。少一個關鍵條件,經驗就可能不同。它像箜篌之聲:眾緣和合則現,不能單指其中一個條件說“不安就藏在這裡”。這不是說不安不存在,而是說它以緣起方式存在。

第二步,辨認我們額外製造了什麼“來者”。

念頭很快會說:“災難來了。”“對方的厭倦終於暴露了。”“我又成了那個會被拋棄的人。”此時,取相識別的心把一句尚未說明緣由的話固定成“關係破裂的信號”,又把許多變化中的經歷壓成一個恆定身份:“被拋棄的我”。

最常見的映射錯誤,是把“無來無去”理解成“我的想法不是真的,所以不必管”。這裡需要分清:消息確實收到了,身體確實緊張,關係也可能確實有問題;不可得的是我們從這些條件中推定出來的、已經完整抵達的“災難實體”,以及一個註定受傷、始終不變的“我”。陽焰的比喻不是說眼前什麼都沒有,而是提醒我們不要把“似水”立即判成“實有水”。

第三步,按三時觀察“事情正在變壞”。

已經發生的爭執屬於過去,現在並未重新從過去走來;尚未發生的談話在未來,還沒有作為事實抵達;眼前所謂“關係正在毀掉”,若逐項查看,只有屏幕上的字、胸口發緊、回憶片段、推測和不斷更新的注意。離開這些條件,找不到一個獨立存在、正在移動的“毀滅過程”。

這不是語言遊戲。它把“確定會發生的命運”還原成“目前由若干條件形成的經驗”,於是回應的空間重新出現了。

第四步,看念頭怎樣緣起緣滅。

列車進站,廣播響起,你的注意短暫轉移,不安減弱;手機再次亮起,它又增強。念頭並非從某個心理倉庫排隊走來,消失後也沒有遷往另一個地方。它隨接觸、記憶、注意、身體狀態而現滅,如幻師所現兵眾:聲勢可能很大,效果也真實可感,但不需要因此承認有一支實體軍隊已經佔領了你。

第五步,把“無來無去”落實為行動,而不是抽離。

你可以先感受身體,承認害怕,避免在證據不足時連發質問;到站後清楚詢問:“你想談的是哪件事?現在是否方便先給我一點背景?”若關係確有傷害,也應設立界限、求助或離開。空性不會取消因果,更不會要求人留在危險裡。正因為局面由條件構成,改善條件、停止傷害、尋求支持才可能改變結果。

第六步,談話結束後再看“去”。

假如誤會解除,方才強烈的不安沒有作為一個東西跑走;它因支撐條件改變而止息。假如關係結束,也不是一個固定的“愛情實體”從你這裡遷往虛無。共同生活的結構解散了,但記憶、責任、悲傷和後續影響仍依各自條件延續。無去不等於沒有餘波,無自性也不等於沒有因果。

這樣的走查,就是把“不分別來去、生滅”落到經驗中。“不分別”不是失去辨別能力,更不是把紅燈綠燈看成一樣;它是不在實際需要的識別之外,再執定一個自性成立的來者、去者、得者、失者。該溝通仍溝通,該道歉仍道歉,該離開仍離開,只是不必把每一個變化鑄成永恆身份。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不斷製造“東西正在向我而來”的感覺:消息來了、機會來了、衰老來了、AI來了、危機來了;同時又製造“東西從我這裡走了”的焦慮:流量走了、職位走了、青春走了、愛走了。算法尤其擅長把細小的條件變化包裝成完整事件,再把事件包裝成身份判斷——“別人都在前進,只有我落後了。”

無來無去提供的不是麻醉,而是一種拆解能力:

它讓我們把“一個完整災難已經到來”,拆回許多尚可辨認、尚可調整的條件;把“我失去了完整的自己”,拆回身體、關係、記憶、角色與期待的變化;把“某人帶著惡意來到我生命裡”,拆回行為、處境、習氣和責任。拆解不等於免除責任。恰恰因為不把人釘死為一個本質,我們才既能制止惡行,也保留轉變的可能。

這也是它在解脫道中的位置。眾生的苦不只來自變化,更來自對變化作實體化理解:認定有一個堅固的“我”得到、失去、被讚美、被損害;認定所愛之物必須以同一方式持續;認定煩惱一來便“佔據了我”,清淨一去便永遠無法返回。由此生起貪取、抗拒、恐懼與反覆造作。

觀無來無去,是般若觀行對“我執”和“法執”的鬆動:

1. 從因緣觀,看見現象有條件、有作用,卻無獨立自性。 2. 從三時觀,看見來、去、住都只是依連續過程建立的名稱。 3. 從五蘊觀,看見離色、受、想、行、識,找不到獨立的來者;在五蘊之中,也找不到一個恆常主宰。 4. 從法身觀,不再只依色身、音聲、名字和章句認識如來,而“以法相知如來”。 5. 從中道觀,不落“實有一個東西來去”的常見,也不落“什麼都不存在、什麼都無所謂”的斷見。

般若並不止於讓自己輕鬆一點。看見一切人都由複雜條件形成,就較少把自己和別人本質化;看見痛苦無固定自性,便有改變它的勇氣;看見行為仍在緣起網絡中產生後果,便不會以空性逃避倫理。智慧由此通向慈悲與方便:不執著一個固定的眾生可度,卻認真回應眾生當下的苦;不執著一個功德實體可得,卻持續培育有利於離苦的因緣。

所以《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不只把無來無去當成形而上的結論,而把它與行般若波羅蜜、方便力及趨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相連。它不是供人讚歎的宇宙謎語,而是從執著中解脫的觀察方法。

如果借用AI作有限類比:屏幕上的回答由模型、提示詞、訓練、計算與界面等條件共同形成,很難說一個完整答案原先藏在某處,後來整體“來到”屏幕。但這隻能幫助理解“依條件顯現”,不能證明佛法的空性,更不能把心識、佛性或法身等同於計算系統。技術類比只能照亮局部結構,不能替代佛教對經驗、執取與解脫的完整論證。腦科學對自我感、時間感的研究亦然:它可以說明某些經驗依賴多重過程,但對於主觀經驗的性質仍有大量未決問題,不能據此宣稱科學已經證明無我或空性。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無來無去,就是根本沒有移動。

澄清:世俗層面當然有位移、相遇和離別,交通規則與行動後果也完全成立。無來無去說的是:究竟審察時,沒有一個獨立自存的來者攜帶固定自性,從一處完整遷到另一處。不能拿究竟分析取消世俗事實。

誤讀二:一切如夢如幻,所以痛苦不真實,不必處理。

澄清:夢中的恐懼雖無夢境實體,恐懼經驗仍然發生;幻化雖無自性,也能產生影響。空的是獨立自性,不是因果與感受。以“都是假的”輕視疾病、創傷或他人的痛苦,是把般若變成冷漠。

誤讀三:無來無去等於什麼都沒有。

澄清:《大智度論》明確說“破著佛想,不言取無佛想”。它不把“有佛”的執著換成“無佛”的執著,而是離開有無二邊。緣起現象不是絕對有,也不是全然無:它因緣而現、能夠作用,卻不可執為自性實有。

誤讀四:“實相常住不動”說明有一個永恆本體。

澄清:若把“如”想成藏在萬物背後的永恆實體,便重新落入所破的自性見。“不動”不是某物拒絕變化,而是諸法在任何變化中都不曾獲得獨立自性;“常住”指這一實相不被生滅表象改變,不是另有一物永遠存在。

誤讀五:不分別,就是停止思考、壓住念頭。

澄清:經中所破的是執著性的分別——把依緣假立的名稱認作自性實有。修行者仍須分辨善惡、危險與安全、該說與不該說。若連因果和倫理判斷都放棄,那不是般若,而是昏昧。

誤讀六:諸佛不應以色身見,所以佛的歷史生命不重要。

澄清:色身在世俗層面因緣成就,有教化、示範與歷史意義;但若把色相、音聲當作如來的全部,就不能理解法身。《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說“諸佛如來皆是法身”,意在讓人由形相深入諸法實相,不是抹除色身。

誤讀七:無生無滅、無來無去只是同義反復。

澄清:二者密切相關,卻觀察角度不同。“生滅”著重一法是否從無到有、由有歸無;“來去”著重它是否從一處到另一處。般若分別檢視這兩種直覺,發現無論時間上的生滅,還是空間與過程上的遷移,都沒有自性實體可得。因此經中才並列說:“諸如來,及一切法無來無去,無生無滅。”

誤讀八:既然沒有固定的來者、去者,就沒有人應為行為負責。

澄清:無恆常作者,不等於無行為、無後果。責任也是緣起結構:意圖、行為、受害、記憶、制度和後果彼此相續。正因為人並非固定不變,教育、懺悔、補償和轉化才有意義;正因為因果不壞,空性也不能成為卸責的藉口。

無來無去最終要鬆開的,是我們對“有一個東西被我得到,又從我手中失去”的深層確信。它並不要求我們否認相遇,而是讓相遇不必變成佔有;不否認離別,而讓離別不必證明自我已經殘缺;不否認佛陀示現於世,而讓我們不把如來鎖死在色身與名字中。

在現象上,花開花落,人來人往;在如實審察中,緣合不見一個實體從何而來,緣散不見一個實體向何處去。正因為無固定來處、去處,每一個條件都值得珍惜,每一個行為都可能改變後來。般若所見的“不動”,不是生命停住了,而是人在流動中不再被“必有一個實物可得可失”的幻覺牢牢帶走。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無來無去」(梵 anāgati-anāgamana),謂諸佛與一切諸法本無來處去處,其實相常住不動。此為般若部經典與《大智度論》共同闡揚之核心義理,以「諸法如,不動故」與「一切法實相不動故」為根本理據。

主要闡述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以「諸佛無所從來,去無所至」總標此義,並以「諸法如,不動故」為其根據。經雲「諸法如,即是如來」,意謂如來即諸法之如,並非離諸法別有如來。又依次列舉「無生」「實際」「空」「斷」「離」「滅」「虛空性」諸法,皆說其無來無去,且各即是如來;離此諸法,別無如來可得。經中復明諸法如與諸如來如「皆是一如,無二無別」,此如離諸計度而無所有。

就如來身色而言,《小品般若波羅蜜經》指出,若依如來之色身、音聲而起貪著,便會分別諸佛有來去之相;然而諸佛不應以色身見,因「諸佛如來皆是法身」,其來去應由「諸法實相,無來無去」來理解。經中以陽焰中實無水、幻師所作兵眾無來無去、夢中所見如來醒後不可得等譬喻,顯示所見來去如虛妄影像,來處與去處皆不可得。

對修觀而言,《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反覆以「不分別」界定如實知見:若知一切諸法「虛妄如夢」,便不分別來去、生滅;不作此分別,即以諸法實相觀如來,即「以法相知如來」。相反,若執色身、名字、語言章句而分別諸佛來去,便是「不知諸法相」,遠離般若波羅蜜與佛法。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亦從因緣和合說明無來無去:海中珍寶由眾生福業因緣而生,滅時不至十方;箜篌之聲屬眾因緣,不從弦、槽、棍或手中單獨出現,緣合則有聲而無所從來,緣散則滅而無所至。如來身亦「屬眾因緣」,由無量福德成就,不從單一因緣、單一福德而生,也非無因無緣而有;眾緣合則有,眾緣散則滅,始終無所從來、去無所至。

《大智度論》則從三方面層層展開此義。第一,引佛告須菩提語,謂摩訶衍不見來處、不見去處、不見住處;論師推擴,謂一切法亦復如是,以「一切法實相不動故」為根本理據。

第二,以三時求覓來去相不可得:(一)一切佛法中無我、無眾生,乃至無知者、見者,故來者去者無;來者去者無故,來去相亦應無。(二)三世中求去相不可得:已去中無去,未去中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三)若謂「有身動處是名為去」,論主反駁:離去相,去時不可得;離去時,去相不可得;若去時有去相,應有二去(知去時、知去時去),而離去者無去相,離去相無去者,故「去者不去,不去者亦不去,離去不去亦無有去」;來者、住者亦如是。論中並舉「色、色法、色如、色性、色相」五名,逐一闡明色法如水中沫,虛偽無實,過去、未來、現在皆爾,以喻顯諸法無來無去、無住、無動。

第三,約佛身明無來去。論中以「五種求佛不可得」立論,謂離五眾無佛,離佛無五眾,佛與五眾不得別異,佛無故無來無去。論主並設問:若無佛豈非邪見?答以「破著佛想,不言取無佛想」;又明佛常寂滅、無戲論相,離有無二邊處中道,中道即是諸法實相,諸法實相即是佛。色等法如相即是佛,色等法性空是如相,諸佛如亦性空,以是故不來不去;不生不滅、法性、實際、空、無染、寂滅、虛空性,亦如無來無去;如乃至虛空性如、佛如,是如一,無二、無三別異。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使用「諸如來來去之相」、「如來無來無去法」、「般若波羅蜜中,無來無去」等名稱,未另立其他專門名目;經文並以「不分別來去、生滅」作為修觀之關鍵詞。

《大智度論》以「五眾」一詞表五蘊之義,與他經常見之「五蘊」異譯不同,宜歸一對照。又以「色、色法、色如、色性、色相」五名展開分析,此為本論獨有之表述方式。

兩部文獻對「無來無去」之表述側重不同:《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偏重以譬喻(陽焰、幻師、夢)與因緣觀顯此義,並反覆以「諸法如」貫通如來與諸法;《大智度論》則偏重以層層問答、邏輯推破之方式破斥來去之執,並從三時、五眾、法身與色身之別立論。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無來無去」與「無生無滅」、「如不動」、「諸法實相」、「法身」、「空」、「實際」、「虛空性」等概念密切相關。《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將無來無去、無生無滅並列,總結為「諸如來,及一切法無來無去,無生無滅」。《大智度論》亦以「不生不滅、法性、實際、空、無染、寂滅、虛空性」與「無來無去」並舉。又此義與「中道」相關——佛離有無二邊處中道,中道即是諸法實相,即是佛。又《大智度論》區分法身與色身:法身為真佛,色身為世諦故有;諸法實相是佛法身之相,而諸法實相亦無來無去,故經言「諸佛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

代表性原文引用

-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諸佛無所從來,去無所至。」 -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諸法如,不動故。諸法如,即是如來。」 -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諸佛如來皆是法身。」 -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以法相知如來。」 -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如來身屬眾因緣……眾緣合則有,眾緣散則滅,始終無所從來、去無所至。」 -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諸如來,及一切法無來無去,無生無滅。」 -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般若波羅蜜中,無來無去。」 - 《大智度論》:「一切法實相不動故。」 - 《大智度論》:「已去中無去,未去中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 - 《大智度論》:「去者不去,不去者亦不去,離去不去亦無有去。」 - 《大智度論》:「五種求佛不可得……離五眾無佛……佛無故無來無去。」 - 《大智度論》:「色等法如相即是佛,色等法性空是如相,諸佛如亦性空,以是故不來不去。」 - 《大智度論》:「諸法實相是佛法身之相,而諸法實相亦無來無去,故經言『諸佛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 - 《大智度論》:若能了知諸佛及諸法無來無去、無生無滅相,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T0227 · 般若部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以「諸佛無所從來,去無所至」總標無來無去,並以「諸法如,不動故」說明其根據:諸法之如本不動,而「諸法如,即是如來」。經中又依次說「無生」「實際」「空」「斷」「離」「滅」「虛空性」皆無來無去,且各即是如來;離此諸法,別無如來。諸法如與諸如來如「皆是一如,無二無別」,此如離諸數而無所有。這是本經表述此義時最集中的術語組合。

本經進一步指出,若依如來之身色、音聲而起貪著,便會分別諸佛有來去相;然而諸佛不應以色身見,因「諸佛如來皆是法身」,其來去應由「諸法實相,無來無去」來理解。經以陽焰中實無水、幻師所作兵眾無來無去、夢中所見如來醒後不可得等譬喻,顯示所見來去如虛妄影像,來處與去處皆不可得。

對修觀而言,本經反覆使用「不分別」來界定如實知見:若知一切諸法「虛妄如夢」,便不分別來去、生滅;不作此分別,即以諸法實相觀如來,也就是「以法相知如來」。相反,若執色身、名字、語言章句而分別諸佛來去,便是「不知諸法相」,並被說為遠離般若波羅蜜與佛法。

本經亦從因緣和合說明無來無去,而非說諸法毫無因由。海中珍寶由眾生福業因緣而生,滅時不至十方;箜篌之聲屬眾因緣,不從絃、槽、棍或手中單獨出現,緣合則有聲而無所從來,緣散則滅而無所至。如來身亦「屬眾因緣」,由無量福德成就,不從單一因緣、單一福德而生,也非無因無緣而有;眾緣合則有,眾緣散則滅,始終無所從來、去無所至。

因此,本經將觀如來與觀一切法並列:應如是觀「諸如來來去之相」,亦如是觀「諸法相」,總結為「諸如來,及一切法無來無去,無生無滅」。能如此觀,經文說可了達般若波羅蜜方便,並趨近乃至必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說此法時,又稱其為「如來無來無去法」;薩陀波崙菩薩則概括所聞為「般若波羅蜜中,無來無去」。這些都是《小品般若波羅蜜經》記錄此概念所實際採用的名稱,未另立其他專門名目。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對「諸法性空而實無來去」之論述,主要從破斥來去之相、顯諸法實相不動、約佛身明無來去三方面層層展開。

一、摩訶衍與一切法皆無來無去 論中引佛告須菩提語,謂摩訶衍不見來處、不見去處、不見住處;論師隨即推擴,謂一切法亦復如是,以「一切法實相不動故」為其根本理據。

二、以三時求覓來去相不可得 論中以層層問答破斥來去之執:(一)一切佛法中無我、無眾生,乃至無知者、見者,故來者去者無;來者去者無故,來去相亦應無。(二)三世中求去相不可得:已去中無去,未去中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三)若謂「有身動處是名為去」,論主反駁:離去相,去時不可得;離去時,去相不可得,云何言「去時去」?若去時有去相,應有二去(知去時、知去時去),而離去者無去相,離去相無去者,故「去者不去,不去者亦不去,離去不去亦無有去」;來者、住者亦如是。論主並舉「色、色法、色如、色性、色相」五名,逐一闡明色法如水中沫,虛偽無實,唯誑人眼,過去、未來、現在皆爾,以喻顯諸法無來無去、無住、無動。

三、約佛身明無來去 論中以「五種求佛不可得」立論,謂離五眾無佛,離佛無五眾,佛與五眾不得別異,如比丘有三衣鉢故可言有,但佛與五眾不可別異,故無佛;佛無故無來無去。特須記錄:本論用「五眾」一詞表五蘊之義,與他經常見之「五蘊」異譯,宜歸一對照。論中並設問:若無佛豈非邪見?答以「破著佛想,不言取無佛想」;又明佛常寂滅、無戲論相,離有無二邊處中道,中道即是諸法實相,諸法實相即是佛。復次,色等法如相即是佛,色等法性空是如相,諸佛如亦性空,以是故不來不去;不生不滅、法性、實際、空、無染、寂滅、虛空性,亦如無來無去;如乃至虛空性如、佛如,是如一,無二、無三別異。

四、法身與色身之別 論主區分佛二種身:一者法身為真佛,二者色身為世諦故有。諸法實相是佛法身之相,而諸法實相亦無來無去,故經言「諸佛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

五、知無來去之功德 若能了知諸佛及諸法無來無去、無生無滅相,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能行般若波羅蜜及方便力。

相關概念